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責任書的場合不斷增多,責任書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的文書。那么擬定責任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1
為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結合。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6、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
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7、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利器具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后果學生自己負責。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2、本責任書學生、家長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或蓋章:
xxxx小學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2
為進一步強化學生特別是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校、家長及學生自身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相應職責,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有效杜絕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本責任書中,學生指家庭住址在英萃場鎮(方家壩社區)內且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讓其子女在校住宿、回家吃飯的學生及部分特異體質不宜在校住宿由家長在家或在場鎮租房照看的學生。
學生在學校作息時間規定的就餐時間,可以回家用餐,但必須持有學校辦公室核發的'、貼有學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學校公章的通學生通行證,向學校門衛室登記后方可出校門,返校時仍需在學校門衛室登記。
學生在離校回家就餐的往返時段內,其所有安全責任概由學生法定監護人(家長)負責,若因學生本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私自下河洗澡、進網吧、與他人發生糾紛等一切原因造成意外事故,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學生回家就餐必須在學校作息時間規定的時段內返校,若不按時返校產生的遲到、曠課等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學校按規定嚴肅處理。 特異體質不宜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由家長照看,在家中或監護人租用的房屋中住宿、用餐,如在校內發生病情,家長必須迅速到學校將其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其離校住宿(含午眠)時段內安全責任同第三條。 學生通行證只能由持證者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學校立即吊銷。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家長各持一份。
學 校:
家 長:
學 生:
二00 年 月 日
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3
周末和節假日,家長或監護人原則上應要求學生回家,確實不能回家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與學校簽訂學生周末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或監護人,在學生雙休、節假日期間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安全。
二、學生在校應遵規守紀,不參與任何非法活動,不受不良思想的影響和誘惑。
三、遵守學校紀律,服從周末值周值日及生活教師老師的管理,不私自出校,更不能翻墻出校。確須出校應履行請假手續,并按要求返校銷假。出校后不進舞廳、游戲廳、網吧等各類學生不宜場所。出校后的所有安全責任概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負責。
四、愛護公物,不玩弄拆卸電器、消防、供水、供氣及其它設施設備,不在未經許可的地方充電,如有違背損壞,加倍賠償,由此引發的觸電、溺水、窒息等傷亡事故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
五、熱愛學校,熱愛集體,似校如家。愛護環境衛生,不亂扔亂吐。
六、不看宣傳色情、兇殺、迷信的書刊、影像。
七、不喝酒、不吸煙、不賭博、不打架、不偷盜。
八、不爬高,不在施工場地等危險處游玩,不在寢室教室等處追逐,冬季不在結冰溜滑處、夏季不在發水處玩耍。
九、不在圍墻邊購校外食物,不亂飲暴食,注意飲食衛生。凡購買校外食物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后果自負。
十、要有自我保護意識,遇事冷靜,發現社會不良現象要通過安全、合理、有效的途徑來解決,因私下解決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擔。
十一、學生因違反學校規定或自己行為不當對本人和他人造成的傷害,責任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承擔。學生在校外或上、下學路上,節假日等出現的事故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
十二、周末和節假日學生的監護職責應由家長或者其監護人履行,學校沒有監護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學生與家長周末自愿留守學校,只要不是學校教職工的行為而導致的任何安全事故責任都由學生與其家長或者監護人自行負責。
十三、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xx一中學
20xx年9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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