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責任書
現如今,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責任書有助于增強我們的市場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責任書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治安管理責任書,歡迎大家分享。
治安管理責任書1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加強"平安校園"建設,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治安秩序,現就做好學校安全工作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校園一方平安。
二、確保安全資金的投入,按規定配備各種安全設施、設備。
1、做好學校校舍建設及治理安全工作。不定期對校舍進行巡查和排查,特別是建筑時間較長的房屋要重點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上級教育局和鎮辦公室報告,根據相關程序及時處理。
2、做好師生消防安全工作。對消防器材等各類安全設施定期檢查、更新;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實驗室、電教室要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3、做好飲食中毒、傳染病、多發病的預防工作。注重飲食和飲水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疾病的發生,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保障措施,保證師生飲食安全。
4、做好校園治安治理和維護財產安全工作。重視學生宿舍、圍墻及學校供水、供電等配套設施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強對特種設備(鍋爐等)、危化品(化學藥品等)、重要財產(計算機等)的'保管和防盜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
5、做好集體活動安全工作。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活動,一定要事先經學校負責人研究,做出周密謀劃,嚴格組織,并有學校負責人或教師帶領。
三、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使師生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并定期組織師生進行演練,增強師生自救能力;制定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若學校發生重大事件須立即根據相關程序向區教育局和區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負責人要妥善處置,預防事態進一步擴大,不得謊報、瞞報、錯報。
四、要求全體教師轉變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對比,嚴格禁止諷刺、挖苦、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堅決杜絕由此引起的學生出走、精神失常等事件發生,切實保護學生心理安全。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2
為了促進特種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簽訂此責任書,內容如下: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特種行業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治安責任人,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治安責任人必須簽訂責任書,并認真履行職責。
2、特種行業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財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設施;根據______機關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證件識別、治安信息采集傳輸設備;并具備其他治安安全條件。
3、對發生在本經營場所的違法犯罪活動,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和形跡可疑人員,以及______機關查緝的物品和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應當立即報告______機關。
4、特種行業經營者禁止交易、承攬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______機關正在查緝的物品,以及有贓物嫌疑或者來源不明的`物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持有的貴重物品;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其他物品。
5、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訓,接受______機關的治安監督檢查和治安安全防范指導,配合______機關開展執法工作。
6、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如實登記從業人員詳細身份信息,從業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當佩戴明顯的工作標志。
7、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保證按照規定安裝的視頻監控設備正常運行。
8、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活動,應當嚴格查驗服務對象身份信息及證明材料。
9、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應當如實登記交易物品或者承攬物品的詳細信息。
10、根據《江蘇省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名錄管理制度實施辦法》,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實行名錄管理制度,根據《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制管理辦法》,對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旅館業、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經營者,實行名錄管理制度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經營者實行治安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制管理。______機關對違法行為累記滿12分的單位,一律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或者從名錄中予以刪除,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抄告行業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11、特種行業還應當遵守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______機關等部門的要求合法經營。
特種行業單位:_________(蓋章)
無錫市______局錫山分局:_________(派出所蓋章)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
責任民警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3
旅館業治安管理責任書為加強對旅館業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旅館業的法人代表或經營者為單位的治安責任人。治安責任人應積極履行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穩定、確保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職責,現由__________派出所與_________________(單位)訂立如下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經營旅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2、旅館業必須實行實名一人一登記制度。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照規定項目如實登記。
3、旅館應當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險柜,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貴重財物,要建立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
4、嚴禁旅客將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5、旅館內嚴禁賣淫或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嚴禁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6、旅館內嚴禁賭博或提供賭博器具等其他條件。
7、旅館內嚴禁吸毒、販毒或為吸毒者提供便利等其他條件。
8、嚴禁旅客發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
9、旅館單位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項規定。
10、旅館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形跡可疑的人員和公安機關通緝的罪犯,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二、獎懲辦法
1、旅館業單位如違反上述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責、任人及法定代表人予以從重處罰或停業整改,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模范執行上述規定、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期限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派出所(蓋章)
責任民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治安責任人: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4
為加強對旅業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______部《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旅館業賓館的法人代表或經營者為單位的治安責任人。治安責任人應積極履行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穩定、確保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職責,現由_________派出所與_________(單位)訂立如下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經營旅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2、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照規定項目如實登記。
3、嚴格旅館信息采集報送制度,旅館信息系統裝機率、住宿登記率、驗證率達100%,旅館單位每天向______機關傳輸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館應當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險柜,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財物,要建立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
5、嚴禁旅客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6、旅館內嚴禁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7、旅館內不得酗酒滋事、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旅館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轉讓床位。
8、旅館業實行訪客登記制度。
9、旅館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形跡可疑的人員和______機關通緝的罪犯,應當向當地______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10、旅館單位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項規定。
二、獎懲辦法
1、旅館業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由______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福建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模范執行上述規定、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期限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派出所(蓋章)
_________單位(蓋章)
責任民警:_________
治安責任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治安管理責任書5
為加強對旅館業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旅館業的法人代表或經營者為單位的治安責任人。治安責任人應積極履行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穩定、確保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職責,現由xxx派出所與xxxxxxx(單位)訂立如下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經營旅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2、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照規定項目如實登記。
3、嚴格旅館信息采集報送制度,旅館信息系統裝機率、住宿登記率、驗證率達100%,旅館單位每天向公安機關傳輸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館應當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險柜,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財物,要建立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
5、嚴禁旅客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6、旅館內嚴禁賣淫、娼妓、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7、旅館內不得酗酒滋事、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旅館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轉讓床位。
8、旅館業實行訪客登記制度。
9、旅館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形跡可疑的人員和公安機關通緝的罪犯,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10、旅館單位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項規定。
二、獎懲辦法
1、旅館業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福建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模范執行上述規定、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6
一、門衛、巡邏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和上班,發現一次沒有做到扣除10元;
二、嚴禁門衛、巡邏人員睡崗,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50元;
三、門衛值班期間嚴禁從門房窗戶向外遞牌,發現一次扣除工資10元;
四、車輛進出必須發牌,發現一次不發牌扣除10元;
五、門衛值班期間嚴禁閑散人員進入門房,發現一次扣除當班責任人10元;
六、嚴禁無證廢品收購人員和家政人員進入小區,發現一次扣除放行進入的門衛人員10元;
七、小區發生入戶盜竊案件、發生汽車丟失案件,當班巡邏人員扣除當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值班人員扣除300元,調離原工作崗位,區長、副區長當場免職;
八、加強小區工作人員和環衛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回家路上由于自己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小區和個人負責;
九、小區發生火災和其他治安案件,小區值班人員要及時報警和通知社區領導,并現場進行處理,因脫崗和報警不力造成事故,按照規定追究值班人員和區長責任;
十、維修人員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檢查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事故和財產損失,由責任人負責,并承擔全部責任。對小區上報的各種維修設施,必須及時維修,當天沒有維修一處扣除10元。
十一、小區所有工作人員有事休息,必須有請假條。有事休息向社區主任直接請假,否則一旦查出,以曠工論處,曠工一天處罰100元。
十二、社區將不定期進行查崗和檢查,對當月的處罰由社區以書面形式通知小區,由小區區長統一將處罰金額上交社區,如不上交對涉及到的個人當月不報工、不計資。
甲方:**社區 乙方:·
日期:
治安管理責任書7
為加強對旅業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旅館業賓館的法人代表或經營者為單位的治安責任人。治安責任人應積極履行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穩定、確保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職責,現由__________派出所與_____________(單位)訂立如下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經營旅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2、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照規定項目如實登記。
3、嚴格旅館信息采集報送制度,旅館信息系統裝機率、住宿登記率、驗證率達100%,旅館單位每天向公安機關傳輸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館應當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險柜,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財物,要建立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
5、嚴禁旅客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6、旅館內不得酗酒滋事、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旅館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轉讓床位。
7、旅館業實行訪客登記制度。
8、旅館工作人員發現違法犯罪分子、形跡可疑的人員和公安機關通緝的罪犯,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9、旅館單位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項規定。
二、獎懲辦法
1、旅館業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福建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模范執行上述規定、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期限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派出所(蓋章) 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
責任民警:________________ 治安責任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8
為了促進特種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簽訂此責任書,內容如下: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治安責任制。特種行業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治安責任人,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治安責任人必須簽訂責任書,并認真履行職責。
2、特種行業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財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設施;根據公安機關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證件識別、治安信息采集傳輸設備;并具備其他治安安全條件。
3、對發生在本經營場所的違法犯罪活動,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和形跡可疑人員,以及公安機關查緝的物品和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4、特種行業經營者禁止交易、承攬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公安機關正在查緝的物品,以及有贓物嫌疑或者來源不明的物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持有的貴重物品;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其他物品。
5、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訓,接受公安機關的治安監督檢查和治安安全防范指導,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工作。
6、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如實登記從業人員詳細身份信息,從業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當佩戴明顯的工作標志。
7、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保證按照規定安裝的視頻監控設備正常運行。
8、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活動,應當嚴格查驗服務對象身份信息及證明材料。
9、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應當如實登記交易物品或者承攬物品的詳細信息。
10、根據《江蘇省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名錄管理制度實施辦法》,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實行名錄管理制度,根據《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制管理辦法》,對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旅館業、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經營者,實行名錄管理制度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經營者實行治安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制管理。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累記滿12分的單位,一律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或者從名錄中予以刪除,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抄告行業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11、特種行業還應當遵守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安機關等部門的要求合法經營。
特種行業單位:(蓋章) 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派出所蓋章)
負責人簽名: 責任民警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9
甲方:xxx
乙方:xxx
一、為預防火災的發生,現根據《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情況,特簽定本責任書。
二、早來我處暫住及租用倉庫者,不得在住宿和倉庫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國家規定嚴禁的物品。
三、由于住房用火用電不慎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并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由于小孩玩火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監護人全部承擔所造成的責任;
五、由于在其它地方或公共場所所引起的'火災,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全部負責并追究法律責任。
六、嚴禁擅自科線接電和偷電行為,如發現處于500元20xx0元的罰款并責令其搬遷,由于亂接電線引起的火災,一切后果自負并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10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保證帶領或督促其在三日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暢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申領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任人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保證按有關規定,定期送公安派出所進行審驗。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保證對出租房屋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保證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
七、公安派出所對出租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發證、安全檢查和日常查驗等管理制度。對租賃雙方發生的案事件及時查處,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八、如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保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并承擔法律責任。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治安管理責任書11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房屋出租人保證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身份證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應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房屋出租人應及時填寫《暫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兩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報派出所一份),保證在三日內上報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進行登記。
三、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四、房屋出租人應按要求安裝河南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社會版,保證將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時內準確錄入、上傳。
五、房屋出租人應在出租房屋明顯處張貼民警承諾牌保證在租住人員入住后告知其應旅行的責任和義務。
六、房屋停止租賃、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房屋出租人應保證在一周內及時到當地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應指定專人作為該出租房屋的房管員,專職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應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館式星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項安全防范設施,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發生。因防范設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對承租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安全防范設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實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將該房屋用以開辦旅館或出租給承租人開辦旅館。否則,派出所將下達整改通知書,經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將予以取締。
十、房屋出租人應對承租開辦旅館的承租人進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訓。
十一、房屋出租人負責對承租人的現實表現進行監督管理,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保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十二、法律責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條至第八條的行為、經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違反責任書第十一條的行為,依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情節輕微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有其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河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市區暫住人口登記辦法》的行為,應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會各執一份,派出所備案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會:
(加蓋公章)
派出所:
(加蓋公章)
年月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12
為了加強租賃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強化基礎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為我市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兩好的治安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租賃屋治安管理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本責任書所稱的租賃屋是指旅館業以外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條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
第三條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單位介紹信,到當地派出所申請登記。
第四條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或者讓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后,方可租賃。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4、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剛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第五條、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1、必須持有本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2、租賃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3、將承租房屋再轉讓他人的,應當到當地派出所登記備案。
4、發現承租人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
6、集體承租或單位承租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公安機關將定期或不定時的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第七條、檢查時,公安人員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辦事,禮貌待人,維護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予以處罰。
1、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管理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2、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何法有效證件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罰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4、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窯堡派出所責任區民警:
年月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13
為進一步加強對文化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穩定,保障公共安全,有效打擊文化娛樂服務場所中發生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為創建”平安居巢”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特簽訂文化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責任書: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服從公安機關管理,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
2、文化娛樂服務場所必須配備與其經營規模和內容相適應的專職保安人員;不得私自聘請社會閑散人員在場所內處理各類糾紛。
3、文化娛樂服務場所必須制作從業人員名簿并與從業人員簽定文明服務責任書。
4、文化娛樂服務場所必須設立和配備室內和室外監控設施;設立和配備緊急疏散安全通道、消防設備和應急照明設備等安全設施。
5、文化娛樂服務場所嚴格禁止黃、賭、毒情況發生。
6、嚴格落實場所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文化娛樂服務場所經營業主必須對場所內外的人身、財產安全負責。
7、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文化娛樂服務場所的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文化娛樂服務場所內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建立健全治安信息報告管理制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所屬公安派出所。
8、場所經營業主違反治安、消防等有關規定,導致危害本場所內人員人身、財產安全的,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直至責令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安機關、經營單位雙方各存一份;
8、本責任書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安機關:
單位:
責任人:
責任人:
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責任書14
為貫徹《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省市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確保物流園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為治安責任人,并具體明確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治安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工作日程,抓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把工作目標和責任具體化,并健全檢查、監督、考核、獎懲制度。保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有效的'貫徹執行。
三、對本單位員工要定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的法制觀念,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企業文化生活。
四、責任單位認真落實“四防”工作
1、做好各項防火措施,建立義務消防隊,健全消防制度,向員工宣傳消防防火常識。
2、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單位下班前要有專人檢查單位的門窗是否關閉,報警系統狀態是否正常,水、電、氣是否關閉。
3、做好車輛管理工作,對聘用的司機設立檔案,督促司機停車后將貴重物品及行車證件隨身攜帶,并鎖好車輛門窗,調好報警器,對已經辭退的司機要收回車輛鑰匙。
4、做好財務室的防范工作,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務管理
制度,保險柜里過夜不得存放巨額現金(最多不得超過300元),去銀行存取款不得少于兩人以上,并按公安機關“三鐵一器”(鐵門、鐵窗、保險柜、報警器)去落實。
5、做好安全生產,對新入職員工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督促員工嚴守生產操作規程,防止勞動事故發生。
五、做好民事糾紛調解工作,及時化解各種勞資糾紛,對輕微違法人員做好幫教工作,并明確一名治安信息員,發生問題及時反饋公安機關。
六、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生效,按照責任書要求,做好本單位的治安工作。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單位、管理單位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日期:
治安管理責任書15
為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強化管理主體責任和經營場所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由甲方(屬地方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與乙方(旅館業經營單位)協商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
一、 甲方責任
1、 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和權益,依法打擊侵犯旅館業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危害消費者人身和財物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2、 積極協助、支持乙方建立和實施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維護旅館業的治安秩序。
3、 對乙方從業人員開展治安管理業務培訓,增強旅館業的安全防范能力。
4、 組織開展對乙方的治安、消防檢查,對乙方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見。
5、 對乙方不落實治安管理責任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做出處罰。
6、 對乙方在治安管理方面突出的成績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實而發生的重大案件給予行業內通報。
7、 做好旅館安全鑒定和開業備案工作,建立旅館治安管理檔案,嚴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監督。
二、 乙方責任
1、 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管理,保證守法經營,保證旅業和消費者人身、財物的安全。
2、 嚴禁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或為進入場所的.人員從事上述活動提供方便和條件。
3、 嚴禁場所內發生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或為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提供條件。
4、 乙方一經發現場所中存在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放任不管,必須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對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要積極配合,不得隱瞞實情,包庇違法犯罪人員。
5、 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要積極制定治安巡查、值班等各項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加強對案件的防范控制,尤其是要防范黃賭毒案件的發生。
6、 乙方必須完善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監控點必須覆蓋到大門口、大廳、樓層過道、樓梯、通道和停車場等所有公共部位、區域。(監控錄象資料必須保存十五日以上)
7、 嚴格落實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前臺工作人員全部要培訓,持證上崗;加強入住登記、來訪登記等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加強對旅館業入住外國人的管理,凡境外團隊入住,必須即使向公安機關報告。
8、 配合公安機關安裝并維護好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保證該系統的正常運行。
9、 乙方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的規定,保證場所的硬件設施符合要求。
經營旅館應具備以下安全條件:
(一) 房屋建筑安全,經營場所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二) 旅館位置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的倉庫和加油站的距離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三) 設置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安全保衛人員;
(四) 客房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房門安裝暗鎖;設有貴重物品保險柜;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應當按照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制定的標準安裝安全技術防范設施;
(五) 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經公安部檢測合格的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系統軟件由公安機關免費提供;
(六) 客房每張床位的占地面積按照國家旅店業衛生標準執行;
(七)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 乙方要加強消防安全,保證各項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和處置能力,及時消除消防隱患。
三、 附加條款
1、 本責任書甲方由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簽訂,乙方由旅館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如乙方責任人有變更,由繼任人負責。
2、 責任書一式兩份,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和旅館業各執一份,長期保存。
3、 責任書簽名蓋章生效后,雙方應按照約定各自履行相應職責,如有違反將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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