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證明的經歷,對證明都不陌生吧,證明是用可靠的證據證明有關人員或事實的真實情況的憑證。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證明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1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編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和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工作崗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入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限是: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單位工作年限(含依法合并計入的'年限:如組織調動等):____年____月。
現因________________(填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的編號,見附后),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單位名稱:________(蓋單位公章)簽收人:________(勞動者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填寫須知
1、本證明須用藍色、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涂改無效;
2、本證明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須嚴格對照附后表格的編號填寫,失業原因選擇編號“11B”的,必須附上詳細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及編號見背面)
3、本證明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于勞動者提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用人單位必須如實填寫并及時辦理停保手續,違者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本證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2
本單位與 同志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據 于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該同志在本單位工作已有 年 月。
(單位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崗位為 ,現因 原因,依據 ,決定于 年 月 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為 年 月,如未找到新的'用人單位,請于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3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第一條: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第二條: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后,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1、交接程序及內容:(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以上交接工作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完成。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4
________同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___條_______款,自 年 月 日起與______同事勞動合同。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5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性別__,年齡___ ,工作崗位_____,在本
單位的工作年限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 年,從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或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
_條第___款第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 動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
_條第___款第____規定,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年__月___日。該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為___年___個月,發給___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人
民幣(大寫)___________。 特此證明。(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與該職工的'勞 有關說明:
1、“勞動合同期限”請填寫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解除勞動合同”要在相關空格欄中寫明原因: 本人意愿:①自動離職②因自動離職
被除名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非本人意愿:①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②因用人單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3、終止勞動合同要在相關空格欄中寫明是“勞動合同期滿”還是“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
終止條件出現”。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請及時將檔案移交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有
關手續,同時通知勞動者在本證明開具之日起60日內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有關事宜。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6
甲方:_____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崗位。本期勞動合同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______________(主動/被動)離職。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終止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在勞動關系存在期間的經濟補償金及薪酬等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___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者簽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7
編號: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符合
六、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 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 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 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8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性別__,年齡___ ,工作崗位_____,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__ 年,從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條第___款第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動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條第___款第____規定,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年__月___日。
該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為___年___個月,發給___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說明:
1、“勞動合同期限”請填寫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解除勞動合同”要在相關空格欄中寫明原因: 本人意愿:①自動離職②因自動離職被除名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非本人意愿:①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②因用人單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3、終止勞動合同要在相關空格欄中寫明是“勞動合同期滿”還是“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請及時將檔案移交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有關手續,同時通知勞動者在本證明開具之日起60日內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有關事宜。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9
茲有 劉春梅 同事,性別: 女 年齡:32 于20______年___月___日被我單位錄用,從事 工作。 20______年 2 月 1日因 個人原因自動離職 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鑒證編號 :
單位(蓋章)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10
用人單位:XXXX公司
勞動者:XXXX
雙方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自XXX年X月X日至XXX年X月X日)雙方協商同意解除該勞動合同,勞動者申請,用人單位同意,該合同自XXXX年X月X日終止,勞動者已經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XXXXX公司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11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第一條: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
()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年月日前辦理調出手續;(2)存檔費用由乙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年月日(封存或轉出)。 第二條:雙方同意在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1、交接程序及內容:(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12
_____先生/小姐:
經公司考核,由于您在入職試用期間,工作表現未能符合目前崗位要求,故現于 年 月 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現請您前往公司辦公室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知會。
多謝合作!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人已知曉并同意公司做出的以上決定
簽字:
日期: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13
篇二: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社保局版本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同志:
你與本單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于年 月 日因 (原因)解除(終止)。你在本單位 崗位上工作,工作年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 年月。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證明一式七份,用人單位留存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檔案,四份交勞動合同訂立和履行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仲裁科、養老、失業、醫保中心各一份),一份本人持用。
2、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如有爭議,可在收到本證明一年之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3、此證明應當履行簽收手續以備查。不辭而別未辦理任何手續離職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按相關法規及內部規章制度作出處理決定,并采取公告或委托公證機構送達的方式送達。
本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制定。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14
編號:
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 條項之約定,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的 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 ,在甲方工作年限為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簽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15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照決定于 年月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如未找到新的用人單位,請于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到本人戶糧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單位蓋章):
年 月日
【終止解除勞動證明書】相關文章: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01-24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02-16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證明書01-15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模板03-23
終止勞動證明書11-27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15篇01-24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證明書 15篇01-15
解除勞動證明書02-09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