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經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1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9、本公司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2
為保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食品經營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經營場所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安全衛生。
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等有效的法定證照。
三、建立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購銷臺帳制度。
采購食品嚴格檢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并如實記錄購進(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購進(銷售)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及購銷臺帳保存兩年以上。
四、嚴格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經營“三無”、過期霉變等《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的標簽管理規定。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確保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六、嚴格執行食品召回制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報告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七、食品經營戶為食品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自覺接受職能部門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3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我單位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索要供貨者的銷售票據,并通過復印、存檔等多種方式,記載查驗情況。
二、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采用計算機管理,建立電子臺帳;
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據。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和進貨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食品經營企業應留有企業總部提供的進貨查驗證明或配送單據備查。
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五、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向購貨者開具并保留載有前款規定信息的清單或“票證通”銷售票據。
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一、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企業負責人、崗位責任人員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明確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二、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及時對員工進行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對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積極協助食品生產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二、食品批發經營者對零售商退回或者從零售商和消費者手中召回的過期、變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按規定退回上級批發商或者生產廠家,或者作銷毀等無害化處理,并記錄退回、無害化處理情況。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一、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
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要求銷售食品,經營場地和經營場所的設施符合要求。
二、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的食品。
三、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要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將有毒、有害物品同食品一同運輸。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確保食品經營安全,自覺接受消費者和社會監督以及工商部門的檢查。
二、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費者協會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三、不銷售不符合法定標準和要求的食品,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或依法予以賠償等義務,保證不欺詐消費者。
如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4
為保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食品經營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經營場所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安全衛生。
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等有效的法定證照。
三、建立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購銷臺帳制度。采購食品嚴格檢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并如實記錄購進(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購進(銷售)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及購銷臺帳保存兩年以上。
四、嚴格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經營“三無”、過期霉變等《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的標簽管理規定。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確保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六、嚴格執行食品召回制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報告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七、食品經營戶為食品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自覺接受職能部門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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