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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報送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信息報送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信息報送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某供電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電力生產安全信息報送,明確報送的范圍、程序、時限、內容和方式,及時掌握生產安全信息,有效應對電力安全突發事件,根據國家《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監總局《生產安全信息報送和處置辦法》、集團公司《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信息報送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系統各單位,公司安監部按照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分工負責對生產安全信息報送工作進行管理。
第三條公司所屬各生產單位是生產安全信息報送的責任主體,應重視信息報送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并結合實際,認真制訂、落實安全信息報送責任制度。
第二章報送范圍
第四條生產安全信息報送包括生產安全信息的報送、生產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和自然災害信息的即時報告。
第五條生產安全信息的報送范圍:
(一)《集團公司生產安全信息月度綜合統計報表》。
(二)電力安全事件。按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事件)調查規程》,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構成等級的人身、電力安全、設備事故(事件),以及火災、交通事故。
(三)電力建設事故。在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構成等級事故(事件)。
(四)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構成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條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即時報告信息的主要范圍:
(一)三級以上電力生產人身事件,農村觸電傷亡事故。
(二)三級以上電力生產安全事件、設備事件。
(三)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四)火災事故。
(五)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區域(政府要害部門、跨縣域供電、高速公路長隧洞供電、重要客戶等)敏感時間(重大政治會議、活動期間等),或可能演化為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事故。
第七條自然災害信息報送是指單位遭受臺風、洪澇、滑坡、泥石流、冰雪等自然災害、地質災害侵襲,并對正常電力生產造成影響時的信息報送。
第三章報送程序及時限
第八條報送程序及時限
(一)生產安全信息報送按照“逐級上報”的原則,各縣分公司負責匯總報送所轄供電所、變電站、保線站等生產部門的安全生產信息。公司本部修試中心、調度中心直接向公司安監部報送生產安全信息。
(二)各單位報送的信息,應當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發,重要信息(人身事故、大面積停電)應當經主要領導簽發。所報生產安全信息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
(三)生產安全事件發生后,如果不能確定事故等級,須先報告事件情況,待事故定級后再按相應報送條款進行報送。
(四)發生下列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市公司,市公司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送有關信息。
1。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35kv及以上輸變電主設備被迫停運。
3。火災事故。
4。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區域、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重大及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事故的事件。
6。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
(五)遭受自然災害的單位應在每日18時之前報送以下信息:
1。地震、臺風、洪澇、冰雪等自然災害情況。
2。受損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洪澇、冰雪災害造成的負荷損失情況、各電壓等級線路受損和跳閘情況、變電站停運情況、輸變電設備受損情況等)。
3。采取預防性應對措施情況。
4。搶修和災后恢復情況。
(六)調度中心應在電網、設備發生一般事故后立即進行匯報,并形成事故快報,每日9時前將快報和前一日電網、主設備異常運行日報,報送公司主管領導、生技部、安監部。
第四章報送內容及方式
第九條生產安全信息月度綜合統計報表
各報送責任單位于每月1日前報送《安全生產信息月度綜合統計報表》(附表一)。以書面郵寄(蓋單位公章)及電子郵件方式同時報送。
第十條生產安全事故
(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應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概況、傷亡情況和正在采取的緊急措施等詳細報送,緊急情況可采取先電話即時報告,后書面報告。
(二)安全事故定性標準按照國家《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執行。
(三)各變電站35kv、10kv線路跳閘情況;10kv線路倒桿、斷線、配變損失、柱上開關損失、電纜(電纜頭)爆炸、線路開關跳閘等配電事故(障礙),實行月報制度,分別填報《某供電分公司35kv變電站開關跳閘月份統計表》(附表二)、《某供電分公司xx縣公司配網事故(障礙)月份明細表》(附表三),于每月2日前,以書面郵寄(蓋單位公章)和電子郵件()方式同時報送。
(四)調度中心應將月度電網運行分析情況及相關繼電保護動作情況,于次月2日前報送安監部郵箱()。
第十一條生產安全突發事件
電力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無論事故責任所屬,必須立即通過電話口頭向公司安監部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在10小時內按照《電力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單》(附表四)的有關要求報送書面報告,同時報送《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影響供電情況統計表》(附表五)。
第五章生產安全信息的處置
第十二條生產安全信息的處置
(一)電網調度部門接到有關信息,應按照電網運行信息發布制度規定對信息進行發布,生技部根據事件類型組織啟動相應的預案,安監部進行調查分析,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二)公司系統生產單位發生的生產性人身事故,事故責任單位立即報告公司安監部。安監部對重傷及以上事故應及時匯報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同時報集團公司安監部。對生產性人身死亡事故,同時向某市安監局報告。
(三)電網及35kv輸變電事故(含35kv線路、變電站35kv、10kv母線、主變、開關等主設備事故),事故單位和公司調度中心要及時上報(書面和電話)公司安監部、生技部,由安監、生技部門匯報主管領導。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安監部對生產安全信息報送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月定期統計、通報生產安全信息報送情況。對在信息報送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十四條未按照本規定報送信息的,由公司安監部責令其改正,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或處罰;對遲報、漏報和謊報安全信息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以及有意瞞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依據《某供電分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并納入責任單位(部門)年終目標考評。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某供電分公司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表
1:生產安全信息月度綜合統計報表
2:某供電分公司35kv變電站開關跳閘x月份統計表
3:《某供電分公司xx縣公司配網事故(障礙)x月份明細表》
4:電力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單
5: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影響供電情況統計表
信息報送管理制度2
為加強扶貧系統信息報送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報送脫貧攻堅進展信息,推動信息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報送的管理
綜合科負責信息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制訂信息工作計劃,做好信息的采集、篩選、編排和發送。各科室負責重點收集本條線上的工作信息,落實信息員,及時向綜合科報送書面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遲報、不誤報、不漏報。
向上級、以及其他有關平行部門報送的政務信息,統一歸口綜合科報送管理。未經辦領導批準,其他科室不得以州扶貧辦名義自行報送信息。如系專項工作所需,須經辦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送,所報信息交綜合科存檔備案。州直屬各單位向上級單位和領導報送的信息,應主要限于業務工作進展的動態,不得夾帶請示類事項。
二、信息采集的范圍
(一)國家、省、州重要工作部署的實施落實情況。
(二)脫貧攻堅重要工作進展情況及在體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議等;對脫貧攻堅工作有參考價值的專題研究材料和綜合統計數據。
(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舉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績和經驗。
(四)調研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工作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措施、建議。
(五)各條線、各直屬單位發生的重要情況,舉辦的重要會議、大型活動,上級領導指導工作、現場辦公、調查研究時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六)需要報知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信息報送要求
(一)信息報送要求簡潔精練。信息內容要緊緊圍繞我委的中心工作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避免報送內容一般化的信息。
(二)報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實、精的特點。即信息(要有新情況、新內容,)內容真實,題材新穎,傳送快捷,文字精練。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須在第一時間內緊急報送。
四、信息報送的程序
(一)各科室報送的信息,將文稿通過書面或電子文檔通過內網發至綜合科。
(二)綜合科負責對各科室、相關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加工、梳理和編排,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按規定發布;對于需報送上級機關的重大信息,一律由綜合科審核(后),經分管領導簽發后方可上報。
五、定期報送信息
(一)各業務科室要定期報送信息,確保質量,每月原則不得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0篇,綜合科將在根據情況向電視臺、電臺、報社等媒體投稿,并在單位門戶網站上發布。
(二)對外召開的新聞(信息)發布會,由辦主要領導或授權分管領導召集。新聞(信息)發布會充分做好與公眾媒體間的溝通協調,涉及重大、敏感、熱點信息由辦領導或新聞發言人負責對外發布。
(三)各科室要增強做好敏感輿情快速反饋及督促整改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提高正確回應公眾輿論監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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