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推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管理制度1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校,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四)、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五)、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了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一)、根據學校發展方針批準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二)、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范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四)、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五)、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財務管理制度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二、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三、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四、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五、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六、參與并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七、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八、物品的采購須統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屬于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九、急用物品的采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準辦理。經批準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采購并予核定其價格。
十、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并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準,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準。
十二、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十三、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準,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并做好登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十四、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十五、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一、力求取得規范的正式發票;
二、開支發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三、發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項目,數量價格,金額小寫,斧章及收款人簽名;
四、每張發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五、審批手續要完整,每張開支發票必須校長簽字后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經費支出(結算)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經濟核算,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提高資金使用效果,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單位財務規定和有關財政、會計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支出范圍
(一)事業支出為本單位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其內容包括:
1、人員經費: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其他;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退職費、補助費、撫恤金、醫療費、生活補貼、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其他;
3、日常公用支出:公務費、專用材料購置費、專項業務費、勞務費、水電費、郵寄費、電話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其他;
4、固定資產購建和修理支出:建筑物購建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基礎設施建設費、修理費、更新改造費、其他;
(二)經營支出為本單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專項資金支出為本單位購置、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支出,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修理支出。
二、經費支出管理的原則和規定
(一)支出管理的原則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在安排各項支出時,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則。
(二)支出管理的規定
1、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2、正確劃分各類支出的界限。包括劃清基建支出和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和事業支出,單位支出和個人支出、事業支出、專用基金與事業支出的界限。
3、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堅持勤儉節約、精打細算,不得以預算數和計劃數列報事業支出。
4、著重抓好事業支出的管理。保持本單位支出結構的合理性。
三、經費支出的控制措施
1、事業支出應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各項支出嚴格按預算執行。
2、未經校長批準,學校的任何部門都不能發生無預算的開支項目。
3、加強財會部門的財務監督力度。財會部門根據《會計法》實行會計監督,以保證各項支出的合法、合理、真實。
現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工作認真細心,不出差錯,態度熱忱。
二、每天檢查一次現金日記帳,做到準確無誤,要及時向學校報告現金使用情況,便于學校掌握及統籌安排。
三、現金日記帳與現金必須相符,隨時接受會計及學校審計人員組織的檢查。
四、現金數額超過1000元必須存入銀行,現金管理人員不得讓額現金存放在自己家里,出現差錯自己賠償。
五、現金管理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給他人借款,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準同意簽字后才能借款,否則,視為挪用公款。
六、現金管理人員在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向交款人開好統一收據,收據用完后存檔、備查。
七、不準擅自租借銀行帳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八、現金管理人員要提高防范意識,加強對現金的管理。領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額資金時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辦理,取款達10000時必須使用機動車輛。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范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根據市局的有關規定,制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二)、把收費公示按上級部門規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規定項目的標準和范圍進行收費,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每學期注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接受監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一律由學校總務處收費,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二)、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規范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采取如下措施:
(一)、對違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違規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二)、對違規定,造成重違規收費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各辦公室、實驗室、班級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或調離學校,要按規定到資產管理對應部門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三、新添置固定資產類物品,經總務處登記上冊后才能使用。
四、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報表,經總務處簽字證明后報校長審批,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善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責任人賠償。
五、固定資產借用分校內借用和校外借用兩種情況,校內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門出具借條,經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續辦理外,還須征得校長同意后方可借出。
六、每學期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室、班級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用校舍、教室、辦公室及其設備開辦各種補習班、培訓班等,否則處500元以上的罰款。
八、保管人員要堅持原則,管好財產,嚴重失職造成損失或混亂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采購員管理制度
一、采購員要樹立為物資材料使用部門服務至上的思想。
二、采購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堅守崗位。
三、采購員要按規定時間,準確、安全地采購應采購的物資材料。
四、采購員要按采購計劃采購,不經領導同意不得非計劃采購。
五、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應報銷的票據必須及時報帳,不得積壓。
六、加強工作責任心,熟悉采購業務,懂得偽劣、假冒商品的鑒別方法,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如因責任心不強,不懂業務,造成的損失,由采購員本人負責賠償。
七、增強服務意識,經常聽取物資材料使用部門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八、要遵守工作時間,隨叫隨到,保證完成采購工作任務。
九、采購員采購物品時要按要求索要發貨票(正規發票)。
十、不得采購三無產品、不符合衛生制度的產品。
收費、退費管理制度
一、權力行使的依據
(一)文件依據:東莞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虎門鎮政府印發的《虎門鎮關于民辦教育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二)證件依據:《收費許可證》。
二、辦事條件和標準
(一)收費項目和依據
1、收費項目
收費項目包括學雜費收費和代收費項目。
學雜費:包括學費、書本費。學費:是指學校按照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規定,每生每期3800元,書本費每期每生200元。
代收費:包括早中餐費、接送費、校服費。學校按照教育局、物價局規定收費,早餐每生每期200元,中餐每生每期600元,晚餐每生每期600元,接送費每生每期600元,校服費每套300元。
2、收費標準的執行依據:
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亮證收費。
(二)退費條件和標準
學校對經批準休學、轉學、退學的學生在其辦理手續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規定退費:
1、學生注冊繳費后未入讀的,學校退還其所繳學雜費、住宿費的90%;入讀時間未滿一個月的退還70%;入讀時間滿一個月不滿二個月的退還50%;入讀時間滿二個月不滿三個月的退還30%;入讀時間滿三個月及以上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不予清退。
2、學生入讀后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學的,其所繳學雜費、住宿費按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
3、入讀時間從正式上課(以市教育局頒布的中小學校歷為準)之日起計算。
財務管理制度2
根據高縣教育局關于貫徹《教育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財會人員必須按章辦事,廉潔奉公,實事求是,不假公濟私,搞好學校財務工作;
二、一切原始憑證在合法的前提下經校長簽字報銷;
三、出納在付款前必須先審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1、必須有接受憑證單位名稱;
2、憑證日期必須是近期;
3、有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且必須吻合;
4、必須加蓋簽發憑證單位的公章和經辦簽字;
5、購買實物必須有經辦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
四、凡是購置物品,大金額的',購置前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且有文字記錄,購買時有兩人及以上的經辦人,購買后同時作財產登記;未經領導批準,出納員不得私自購買;
五、凡是會議伙食和來客接待由領導指定專人聯系,報銷時必須附件說明事由、人數,必須取得經營單位的合法憑證,自辦伙食必須有附件支出明細、經辦人和證明人的簽字;
六、凡屬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維修工程,開工前經校行政集體研究決定,并要有預算或合同,竣工后要有決算,并由具體經辦人員和驗收人員同時簽字有效;
七、出納取現金后,應開給對方合法的收款憑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
八、出納員應建立日記帳,按教辦會計要求設立項目,按月向學校交收支報表,期末按項目給教師公布帳;
九、出納員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款應立即歸還,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付息給單位,并追究其責任;
十、出納員應按時把教師工資或補助發到教師手中,做到熱情服務,公正服務;
十一、學校預算內外經費帳由教辦會計管理,出納每月要按時上報報表和單據,做好月結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3
一、認真遵守《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二、嚴格執行重大會計事項報告制。如需改變核算方法、加速折舊、一次性數額較大的財務開支等,應事前報請主管局及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三、財務會計實行日清、月結、季報制度。每天清理收支情況,月終進行結算,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將會計報表上報主管局。
四、財務管理實行集體決策,分管廠領導審核、廠長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單項生產性開支伍仟元以上,非生產性開支壹仟元以上,必須經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單項生產性開支伍萬元以上,非生產性開支壹萬元以上,須經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主管局批準。
(二)基建項目單項工程造價拾萬元以上,經廠職代會審議后報主管局批準;伍萬元以上拾萬元以下由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主管局批準;伍萬元以下由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五、實行成本費用核算管理制度。年初編制成本費用計劃,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六、完善借款報帳手續。職工某內出差一般不借款(采購物資除外),某外出差需借款的,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報告單,經廠長批準后方可借款。出差回來后應在5天內報帳并結清借支,否則通知財務科從工資中扣還。
七、嚴格控制招待費開支。來客接待原則上在單位食堂用餐,特殊情況需在酒家接待的須經廠領導批準。報帳時須憑來客接待通知單和菜單,由辦公室負責人和分管廠領導審核后報廠長審批。
八、建立財務報表報送制度。每月財務人員要向廠長、黨委書記及紀檢、工會組織報送財務報表;年末向廠長辦公會報告全年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廠工會根據財務報表每季度以廠務公開的`形式通告全廠職工。
九、建立內部審計和職代會財務報告制度。廠黨委要加強對財務管理的有效監督,每年年中組織廠紀委、工會進行一次內部審計;年末配合主管局進行財務審計。并在職代會上以財務報告形式向職工代表報告財務開支及經費使用情況。
財務管理制度4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財務管理制度5
一、為維護廣大會員和商會的利益,加強財務建設,合理使用商會經費,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將以《徐州市工商聯行業(異地)商會工作文件匯編》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決做到依法管理。
三、為加強商會的財務管理,將在會員代表大會的領導下,設立“財務監督審查小組”,全面負責商會的'各項財務監督管理,定時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并嚴格實行每月一通報和每季度一審核的辦法。“財務監督審查小組”由一名副會長、一名專業委員會會長、一名常務理事、一名理事和一名會員共5人組成。
四、商會的經濟收入、支出均設立明細帳,分別由兩名財務會計管理(財務科目由會計根據實際設定)。現金會計由辦公室文員兼任,主管會計由分管副會長推薦。
五、商會財務管理實行“一支筆”制度,即各項費用的支出均需會長審查,簽字后方可報銷入帳。
六、單據報銷需憑發票、收據,發票、收據均需蓋有公章,并有二名經辦人簽字,說明用途,注明日期,嚴禁白條入帳。所報銷的發票應在消費后一周內報銷入賬,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會長說明情況,否則,責任自負。
七、凡開支在三千元(含三千元)以內的,由會長簽字;凡開支超過3000元以上的,事前需經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獨自決定;違者不予報銷。
八、日常支款應先及時向會長匯報并同意,憑會長簽名借據或電話,現金會計才可支款。
九、財務管理實行公開、透明、各項費用支出本著節約的原則,專款專用,每月會長辦公會通報一次,每年底張榜公布,接受廣大會員的監督審查。
十、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執行。
徐州市工商聯家居裝飾行業商會
xxx
20xx年xx月xx日
財務管理制度6
為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切實做好單位后勤保障工作,開源節流,以確保我單位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下達后,將經費措施及支出項目、支出數額計劃向領導辦公會報告,提交領導辦公會討論審議通過。
二、半年時由
財務負責同志(來源:)及報賬員將半年的收支情況、計劃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向領導辦公會報告,以便討論修訂支出計劃,調整支出項目,增加開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須按局領導要求,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員未經辦公室領導交待安排不得擅自開支。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公務開支的,由辦公室負責人統籌安排,以便整體掌握經費支出情況。
四、所有報銷票據需經辦公室負責同志簽注審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票據上臺照、內容(事項)、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等相應內容應齊全,否則,不予報銷。
五、因應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費用時,由借款人填寫票據,經單位領導簽注意見和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照審簽數額借款。事后,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報銷手續,抽調借據。否則,借款期限超出一個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記收利息,并予以批評處罰。
六、堅持民主理財,增強收支透明度。辦公室應厲行節約、儉樸辦事。年初制定出當年的大致開支項目和支出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控制執行。
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雨湖區教育局《關于學校財務管理等若干問題的規定》及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我校實行由雨湖區教育局“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學校只設報帳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雨湖區教育局財務核算中心報帳。
第二章 財務收支管理
一、預算管理
1、學校財務收支實行預算制度。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
2、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3、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職工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4、學校預算建議方案,由雨湖區教育局匯總報區財政局審核批復后執行。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局,做到票款同步。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2、各項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準權限:學校維修和添置1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1000--5000元的支出,由行政會集體討論決定,然后再由校長審批;超過5000元的開支、基建投資、設備添置,由行政會集體討論后報教育局審批。
四、收費管理
1、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范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2、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范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3、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出明細項目向學生公布,余額退還。
五、出納員(報帳員)職責
1、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所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同其他單位之間的.經濟來往應當盡量采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
2、學校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3、學校支付現金,需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
4、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5、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對一切帳務憑證要及時整理裝訂,妥善保管。
6、事業經費支出需主管財務領導批準簽字及有關人員驗收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三章 資產管理
學校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學校應加強對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一、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1、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資產的作用。
2、資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3、資產保管員要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報損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4、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資產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二、資產的帳、冊
1、資產保管員應對分管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2、學校所有資產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三、固定資產減少的鑒定、報批
1、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須經校長批準。房屋、建筑物及單價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鑒定,經教育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予以核銷。
2、固定資產經鑒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校長批準方能報損,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轉入修購基金。
3、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四章 財務監督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
1、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2、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行政會議研究決定。學校財務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
3、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4、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鑒,有核算中心會計人員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5、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財務管理制度8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公司財務、行政管理、市場開拓,合同簽訂和管理及客戶服務負直接領導責任,組織督促所管轄部門負責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職責,是本業務系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1)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貫徹執行國家財企[xx]16號文、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司關于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有關規定,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安全技術措施及隱患整改項目費用的到位。
3)在組織編制經營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及審查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管理所需的經費計劃,必須優先保證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設施購置資金的落實,并負責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費用、勞動保護經費、安全獎、違章罰款的使用情況,必須專款專用和按規定使用。
4)對因挪用安全措施費用,致使重大隱患得不到治理而發生傷亡事故負主管領導責任。
5)把安全管理納入經濟責任制,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經濟效益,支持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審核各類事故費用支出。
6)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繳納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7)組織督促主管部門抓好對炊事機械、生活用爐灶、設備、電氣的安全管理,及時解決生活服務設施方面存在的隱患,對由此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負領導責任。
8)經常過問和檢查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落實情況,負責搞好全公司文明生產,抓好職業衛生工作,保證生產、工作、環境衛生,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
9)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要把安全生產“五同時”工作貫穿到營銷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對所管轄的經營、設備、物資、銷售、后勤的工作安全及人員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10)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實效。
11)對公司和總經理的商業機密,包括日程安排、機密文件、商業會談內容等進行保密
12)將安全教育納入公司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將安全技術知識列為工人培訓、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對招收新工人要組織入廠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
13)嚴格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14)參加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5)按照國家和自治區、市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16)積極參加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加強安全自我保護,切實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財務管理制度9
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激烈市場競爭要求,提高企業效益,實現本企業上新臺階,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公司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總原則
1.公司各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公司各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須做到錢帳分管,帳物分管,手續齊全。
4.經手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二、材料采購制度
1.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采購費用小。
2.每次采購必先由倉庫向采購部門申請。
3.采購部門根據申請打訂單(三份),送財務部審核、經理審批方可向客戶聯系采購。
4.采購部門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質、保量、價優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稅票。
5.材料進入公司以后,倉庫必及時清點數量,質量管理部門驗收質量合格后,倉庫填制入庫單有關人員簽字送財務部門,倉管人員及時登記入帳。
6.供應商必須提供請款單、發票、公司訂單,經財務部門審核、經理審批,才可付款。
三、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帳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帳票,出納管錢。
2.每項現金收入必須由會計開據票據,出納收現,并在票上簽字蓋上“現金收訖”戳記。
3.現金收款票據必須設置三聯,會計、出納、經辦人和客戶分別一聯,以便核對。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6.出納必須即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核對收入、支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
7.出納不得擅自借款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準簽字,并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余額和銀行存款余款,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四、成本控制制度
1.各員工必須有很強的成本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節約能耗,提高效率,保證質量。
2.會計要同其他部門制定每年每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材料耗用定額,費用標準。
3.材料入庫保管人員組織驗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如有數量和質量問題,及時通知采購部門和供應商。
4.材料入庫及時由保管人員填制驗收單,驗收單上必須有檢查質量人員和保管人員同時簽名,一份三聯,及時送財務、采購部門,以便核對。
5.領料單一份三聯,財務部、領用部門、倉庫各一聯。
6.倉庫保管人員必須立即登記材料數量式帳戶,月底抽查材料實物與帳存是否相符。
7.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原材料數量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倉庫可以以表代帳,月底必須同倉庫帳核對相符。
8.各部門按定額用料,超過定額必須查明原因,屬于主觀因素,責任人必須承擔責任;屬客觀因素經總經理批準調整定額。
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止農村集體資產流失,確保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農村集體資產歸全體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三條全面實行農村會計代理制,各委財務、委組集體資金由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經營管理站)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農村工作辦公室是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直接領導下的農村集體財務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對各委的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農村工作辦公室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強化對農經人員和委財務人員的培訓、管理和考核,組織好委組集體財務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2、管理好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在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委托代管的`委組資金屬于集體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為他人或單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抵押,確保集體資金安全;
3、按照內部監督管理的要求,對農村集體開展財務一般審計、離任審計和專項審計工作;
4、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直接領導下,不斷加大對集體資金和財產物資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監管力度,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章票據管理
第六條各委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性撥款收入,必須由各委報賬員到農村工作辦公室開具加蓋各委財務專用印章的《農經專用收據》。
第七條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正式票據開具的發票作為報賬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時,必須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計,并加蓋審計員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填制票據并有2名以上證明人簽字的方可報賬:
1、處理集體公益事業用工的勞務報酬;
2、村組干部報酬補助;
3、運送集體物資的運費;
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規范中小學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和《韶山市中小學食堂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不營利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各學校食堂必須設置各學校校長任組長的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總務任組長的食堂伙食管理小組,具體負責食堂的日常監管工作。學校食堂由各學校校長審批收支、往來、采購等事宜。食堂財務實行報帳制,各學校設事務一名,全鄉設會計、出納各一名。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伙食費按物價部門審批的價格確定收取標準。
第五條收取伙食費時由學校食堂出具財政往來收據。收費后按班級匯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六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在三天內上繳學校出納,由出納上繳至韶山市國庫收入支付管理局賬戶。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條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 “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配料等。“其他支出”含為燃料、食堂服務的.臨時工工資、餐具及設施的添置和折舊、食堂的小型修繕等。
第八條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支出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凡在食堂招待用餐的,學校必須按實從公用經費撥入經費彌補。
第九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匯總后報各學校校長簽報,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
第四章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一條大宗物品采購要實行定點采購,肉、米、油、煤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采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采購,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獨和固定人員采買。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三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采用的。
2、價格明顯高于批發市場,甚至高于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4、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第十四條各學校成立食堂伙食管理小組,要有教師、學生會干部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代表參加。民主理財小組每月集中一次,理財結果通過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每學期結束時,伙食結余要按實退給就餐學生或結轉入一下年度。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試行。
財務管理制度12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在總務處下設財務室,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室設報帳員一名,報帳員根據《會計法》行使工作職責,負責辦理學校的經費報帳活動業務。
二、預算管理
1、收入預算: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收入進行預算編制。
2、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支出進行預算編制,支出預算編制,應在保證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3、收、支預算均嚴格按照市區財政局核定的'預算控制數進行編制預算。
三、收入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管理:對從教育局拔給的教育事業費、公共醫療經費、養老保險等財政補助收入,嚴格按照財政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業收入管理:對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學費、借讀費、捐贈費、銀行存款利息等預算外收入資金,全部足額按時上繳財政專戶。
3、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范圍,使用財政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項支出,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約和量力而為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工資、津貼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規定,控制人員經費支出,相對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2、對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重點是事業支出和建設性支出。建設性支出,不得超預算擠占教育事業經費。
3、對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或預算數代替支出數,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檢查。
4、各項支出應經校長審批簽字,財務室方能辦理報銷手續。
五、資產管理
1、流動資產管理:貫徹內部牽制原則,實現現金和各種銀行存款處理的合理分工,錢帳分理,嚴格執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會計處理規程,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帳,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存款和現金進行核對和清查保證帳實相符。
2、固定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的分類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并按規定程序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進行及時處理。
六、財務監督
1、接受有關部門對校財務預算、預算執行、決算編報的財務監督和內部監督。
2、本校財務監督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的三種形式。
3、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財務管理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中小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二)中小學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規范會計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三)中小學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辦法,在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
二、資金管理
(一)預算管理
學校年初根據要求編制年度預算。預算編制要考慮到教育學年制的特殊性,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二)收入管理
1.學校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事業收入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學校不準隱瞞、轉移收入,不準將單位收入轉移其他賬戶;學校要設置收入臺帳。
2.學校收費堅持收費許可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校長是學校收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做好收費管理工作;凡違反規定收費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校長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3.學校要加強票據的領、銷、存管理。票據由會計人員登記管理,負責發出、回收、檢查及定期辦理核銷手續。
4.學費、住宿費、代管費等收費,必須開具浙江省財政部門監制統一的非稅收入票據或稅務部門監制的稅務票據。
(三)支出管理
資金支出應當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地情況制定支出標準,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1.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票據報銷要有經辦人、審核人和審批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學校對大宗設備的采購,要按照“合理、節約、有效、實用”的原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論證,嚴格履行報批和驗收手續;大宗物品采購報銷時,還要有驗收人簽證,附有合同、協議及清單等附件。
3.學校應該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范圍,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84號)、《關于核定全省中小學教師培訓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x1〕258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x4〕10號)及有關問題解答等標準執行。
4.學校專項資金一定要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
5.學校要嚴格控制工資、獎金、福利等支出管理,不準巧立名目亂發獎金、補貼或實物;績效工資按照《關于x年開始非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14號)和《關于x年開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15號)標準進行發放。
三、資產管理
(一)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參照《蒼南縣預算會計核算中心備用金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
(三)學校要做好物資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資驗收、進出庫、保管及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每年至少清點一次,保證賬實相符。
(四)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儀器、課桌凳、辦公桌椅等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4.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校辦產業、民辦學校除外)一律不提折舊。
5.學校要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小學校財務制度》規定的資產類別和標準,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有條件的學校可用計算機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6.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處理,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的資產處理要報教育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四、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一)會計檔案
學校應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整理立卷,統一編目,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會計交接
財會人員、財產保管員調離崗位,應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交接手續,應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并填寫移交清冊;學區管轄的義務學校由學區負責監交,直屬單位和學校由教育局計財科負責監交;交接雙方要在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五、財務監督和財務人員管理
(一)財務監督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政法規,維護財經紀律和執行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的保證。
1.強化教育內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繼續開展財務收支常規審計檢查和清產核資工作,凈化財務管理環境。
2.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學校要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收支狀況。
3.對于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將對學校法人、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理。
(二)財務人員的管理
1.按有關回避的.規定,學校主要領導的親屬不能擔任本校的會計、出納。
2.財會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更換;若要更換,必須征求教育局計財科意見,以保證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的穩定。
3.財務人員職責:
出納負責學校現金保管,對原始憑證、自制憑證、外來憑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證、報銷;負責遠程報賬錄入工作,網絡審核,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申請,直接(授權)支付錄入等工作。
會計負責預決算、財務報表,獎金及補貼發放造冊;負責遠程報賬票據送審,憑證制單、記賬,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審核、支付復核,票據送審等工作。
總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財務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報銷憑證審核、財產管理等工作。
4.學校負責人和會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規范會計核算,認真履行職責。
5.縣教育局將定期舉辦學校分管財務領導和財會人員的培訓班,提高財務后勤管理水平。
六、其他
(一)有開辦食堂的學校,應開設食堂專用賬戶,按規定實行獨立核算,嚴禁公款私存;學校食堂旨在為師生服務,應做到保本經營。
(二)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工會經費主要用于開展教職工教育與活動方面,不得用于發放補貼,不得用于個人資金拆借等。
七、檢查與評比
(一)學區財會人員負責對轄區內學校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管,經常對學校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學校財務工作動態,提出意見和建議;學校要真實反映財務工作情況,主動接受學區財務人員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整改,規范財務工作行為。
(二)年終縣教育局將開展學校財務后勤工作評先評優活動,表彰學校后勤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系統和個人,不斷提高教育系統后勤保障能力。
八、附則
(一)學校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三)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后,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于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托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復同意后才能實施,批復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注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于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制的建筑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采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定期盤點,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及時進行報批及賬務處理,以此保證單位固定資產賬賬、賬實和賬表一致。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為控制債務和規范程序,學校因事業發展確需借債的,必須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條定期清理負債。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結清和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處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分別按照合并、撤銷兩種情況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監督
第三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小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報告包括學校基本情況表、資產負債表、事業支出明細表、收入支出總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三十五條中小學校應每月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條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主管責任,校長任職屆中或調動、離任前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中小學校財務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財務監督、審計及上級財稅、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章財務內控管理
第三十八條中小學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結合本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條建立財會崗位職責制度。要明確會計崗位的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會計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條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序制度。財會機構內部分工要做到錢賬分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鑒由出納、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納、會計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四十一條建立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必須使用由浙江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并監制套印的各類票據;學校憑《票據購用證》指定專人到財政部門登記領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中小學校財會機構不得使用;收費票據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內部應建立健全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并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于自立項目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票據存根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保管,市教育局對學校收費票據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建立會計檔案制度。中小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印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保管好會計檔案。
第十二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市教育局協同市財政、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定期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擠占、截留、挪用中小學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違反有關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失浪費,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亂發錢物或其他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問題。
第四十四條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按照“校長負責制”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對存在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行為的單位與個人,按有關規定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中小學校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細則,并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對于相關條款,各縣(市、區)、各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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