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規章制度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規章制度 1
新法實施后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成本增加,難度增大。為使企業成為人員能進能出的活水池,需要在規章制度中構建完善的解雇機制,以實現優勝劣汰的目的。
《勞動合同法》收緊了員工流出用人單位的渠道,如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兩個固定期合同后建立無固定期合同的規定、違法解除或終止合同雙倍經濟補償的規定等等,這些規定將使勞動用工長期化成為新法實施帶來的明顯趨勢。
新法“促進勞動者的就業穩定”①的立法目的大致實現了,但企業卻希望建立能進能出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靈活的用工制度,以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如何合法地淘汰落后削減冗員、促進組織肌體的新陳代謝,是企業用工面臨的較大挑戰。規章制度可以在其中發揮重大作用。
規章制度可以理解為在企業內部施行的“法律”,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法院判案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但很多企業的規章制度形同擺設,發生糾紛后尋尋覓覓也找不到一條可用的規定。如何挖掘規章制度的潛力,使其在企業“精兵簡政”的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呢?以下分別論述。
一、規章制度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上的構建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本是一個雙方相互了解相互選擇的期限②。企業需要選擇那些適應自己文化符合自己要求的員工,才能組成一個有戰斗力的團隊,在商場競爭中搏擊廝殺。但適應、符合與否,不是看看簡歷面談幾次就可以確定的。了解需要時間。因此就有了試用期的規定。但試用期也可能被濫用,讓試用期成為短期工或打零工一樣的“隨用隨叫”期。因此法律同時要加以限制,只有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才可以解除合同。但這樣一限制,又讓很多企業不知所措,試用期成了“無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合適的,解除起來困難重重。“試用”設置的初衷似乎被瓦解一空。但這并不都是法律限制的問題,而是企業制度設計不夠完善的問題。
不完善之處,在于首先沒有事先明確的錄用條件,也沒有試用期內考核其是否符合條件的制度流程,沒有考核,當然也就沒法證明了。
很多單位規章制度沒有事先明確的錄用條件,認為即使考察一段時間后發現新員工不合適,也都是主觀感覺和判斷,難以量化甚至無法言表,無法證明,因此不會被認可。筆者認為這是對法律規定的“錄用條件”的誤解。法律有規定錄用條件必須是客觀標準嗎?法律有排除符合錄用條件與否采取主觀判斷嗎?沒有!事實上采取主觀判斷也是合情合理和必然的。試用期的本意就是要考察這個員工將來能否勝任這個崗位,能否適應企業的文化和氛圍,能否組成一個協調配合的團隊,這取決于這個員工的能力、意愿、態度和個性,而對這些方面的判斷也只能是主觀判斷,本來就沒有客觀的衡量標準。人不是機器設備,很難進行性質的檢測和數據的測量。因此,主觀判斷不僅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必須的。在上海勞動保障網公布的某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案例中,員工認為“公司提供的考評考核資料大多是各部門的主觀意見”,仲裁委則認為“試用期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展示自己工作能力的階段,……而溝通協調的能力是無法用客觀的標準加以衡量的”,最后支持了單位主要以主觀考核評價解除員工合同的行為③。
因此,企業完全可以根據各崗位的需求側重將其錄用條件劃分為工作能力、工作意愿、工作態度等等主觀條件,然后對各條件細分,比如對銷售等外向型崗位可將工作能力細分為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適應壓力能力、解決沖突能力等等,并對各個細分的條件提出相應的標準要求,顯然這些標準也是主觀的標準,比如較強、中等或幾分。
當然錄用條件也不排除象業績要求、工作效率等較客觀的要求,如果能將主觀標準轉換成客觀標準來考核那當然更少爭議。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規定在試用期滿前對這些標準進行考核。主觀標準也是可以考核的,可以讓試用期員工的同事、主管、下級或客戶等工作相關人對其進行評價、評分,然后可以規定某崗位的某一標準有1/3人員評價在較好以下的,或評分低于總分的2/3以下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甚至可以規定其主管具有一票否決權,只要主管一人評分在70分以下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考評結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需解除合同的,務必保留考評的書面資料,因為解除合同的條件之一是“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如果屆時發生糾紛而不能證明,則會適用勞動合同法第48的規定,解除無效或雙倍支付經濟補償了。
另外,如果每個新員工都進行興師動眾的煩瑣考評,操作起來不太可行,尤其是對員工眾多流動頻繁的企業。對此,規章制度也可以規定,是否進行考核可以由主管決定,對表現出色的新員工可以不進行考核直接轉正,對主管認為表現不佳的員工則啟動考評程序決定取舍。這樣的規定并不違法,如果規定出臺的程序合法公示充分,發生糾紛時應當會被司法認可的。
總之,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合同,被支持的關鍵是有約在先和合情合理。有事先明確的規章制度,合理的條件要求和考核程序,司法部門沒有理由不予認可。
二、規章制度在嚴重違紀解除合同上的構建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違紀解除的案例一般都爭議較大,具體操作上,單位如果要以勞動者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合同的話,還需要確保發生爭議能打得贏官司,如果解除合同的決定不被仲裁、法院支持,則又會適用勞動合同法48條的規定,解除無效或雙倍支付經濟補償了。
違紀解除能被仲裁或法院支持,需要具備幾個條件:1、違紀事實有證據證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之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2、違紀情形有規章制度條款規定。發生了嚴重過錯事實,但規章制度沒有相應規定,包括沒有列舉涵蓋該類行為,或沒有規定相應后果,則解除合同仍然是無法可依;3、規章制度產生程序合法。一個規章制度必須經過討論、提案、協商、公示后才是有效的,才可以作為判案依據;4、規章制度內容合法。內容合法指其規定不違反法律規定,并且具有合理性。
規章制度怎樣設置,才能保證單位可以合法有效較少風險地解除違紀員工的合同,就需要結合上述條件來逐一考察,具體如下:
第一、規章制度設置違紀行為的取證程序。員工發生違紀行為,必須以可存檔可重現的方式保留相應的證據。最有效的證據是有員工簽字確認的證據。保留的方式包括兩種,一是即時取證,如遲到早退的書面打卡記錄,卡片上的員工姓名由本人簽名;員工對違紀行為的情況說明、保證書
或檢討書;公司對違紀行為的處罰公告;以電子郵件或快遞方式發送的警告信;現場監控錄像、攝像;現場目擊者證詞等。二是定期取證,如月度考核表中對違紀情形的記載、月度例會中違紀情形的記錄、員工述職報告中處罰情況的說明等。以上所有取證材料中,取得員工的書面確認都是最關鍵的事情。規章制度不僅要有實體性的獎懲規定,還要有程序性的處理規定。就象民法必須有民事訴訟法來配合實施一樣。但一般企業規章制度里程序性的規定都太少了。
第二、規章制度詳盡列舉違紀情形和相應后果。規章制度應規定什么樣的行為屬于嚴重違紀,其后果是可以解除合同。實踐中經常有員工發生嚴重過錯,但規章制度找不到相應規定的尷尬。最嚴密的辦法是首先將嚴重違紀行為進行定義,其次將違紀情形概括為幾類,如破壞公司秩序、違背組織倫理、危害財產安全、損害公司聲譽等,再在每中類別里列舉具體情形,最后在每種類型里還設置兜底性條款,如“其它擾亂公司秩序的行為”。這樣,在過錯行為沒有具體列舉的情況下,可以適用兜底條款,兜底條款也不適用時,可以引用定義條款。此外,規章制度還應設置累加式懲戒制度,即一般違紀的累加可構成嚴重違紀,可以解除合同。否則,規章制度將對那些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員工無計可施。這樣的規定一般在司法實踐中還是會被采納的④。
第三、規章制度應確保其內容合法有效。內容合法的第一個條件是不違反法律的規定。比如“周六固定加班”的規定,有強迫勞動的性質,應屬無效。還有“經理層以上無加班費”的規定,違反薪資支付的法律規定,無效。還有比如“員工必須服從工作調整,不得異議”、“不得與同事談戀愛,否則解除合同”等等,都屬無效。值得注意的是,違紀解除規定的合理性也是其有效的前提條件。這一點是很多相關論述都未曾提及的。比如,公司規定“公司內吸煙屬于嚴重違紀,一經發現解除合同”,這樣的規定不具有合理性,在實踐中一般不會被支持。但也有被支持的案例,如一員工訴某涂料廠勞動糾紛案中,法院認定“作為一個重點消防企業,這一規章制度(抽煙即開除)合理合法,工廠也在生產區多處標示嚴禁吸煙、嚴禁明火的標志,……故工廠按這一規章制度,以嚴重違紀為由作出開除決定并不違法” ⑤,支持的原因仍然是合理性。合理性之所以作為規定有效性的判斷依據之一,是因為法律對“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的“嚴重”未曾定義,事實上也無法定義,企業實際狀況形形色色,千差萬別,只能根據具體情形人為判斷違紀是否嚴重,解除合同的懲罰是否合理。這里就會產生一個矛盾,如果規章制度規定過嚴,則解除合同發生糾紛后有被認定無效的風險,認定無效意味著解除違法,48條規定的后果不期而至。如有的單位規定三次遲到為嚴重違紀可以解雇,真的據此解雇的話風險也很大;如果規定過寬,則無法有效徹底的處理違紀員工問題。如有的單位規定一年內曠工15天開除,假如他曠了14天那就得繼續忍受。對于這個問題,解決的辦法一是累加懲戒,小錯積累視為大錯;二是普通標準,即采取企業間慣常的普遍的標準;三是關注判例,當地的司法判例基本上代表了仲裁或法院的操作口徑,具有相對一致性,并可作為后案裁判的參考依據。
三、規章制度在失職解除合同上的構建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通知(勞辦發289號)規定:“本條(《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中的“重大損害”由企業內部規章來規定。因為企業類型各有不同,對重大損害的界定也千差萬別,故不便對重大損害作統一解釋。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其規章規定的重大損害進行認定。”因此,單位的規章制度有權對“重大損害”進行定義。雖然最終仍須仲裁進行認定,但可以判斷,只要單位對重大損失的定義不是過于偏頗,基本都是有效的。單位不應該放棄這個權利。如果規章未作規定的.話,損失是否重大只好由仲裁去判斷,這將增加了糾紛的不確定性和風險,使單位據此解除合同時縮手縮腳。
此外,單位還應將“嚴重失職”的情形進行定義和列舉。以便在員工發生相應行為時“有法可依”。
違紀是不應為而為的過失行為,失職是應為而不為的過失行為,兩者具有相關性,因此,關于失職解除的規章制度制定要點,可以參考以上違紀一節。
四、規章制度在不能勝任解除合同上的構建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適用該條解除合同的關鍵點是如何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所謂不能勝任是指不能完成工作定額、不能達到崗位目標或不能符合崗位要求。不能勝任是一個對比的結果,實際業績表現達不到目標要求的才是不能勝任。因此,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第一需要有事先明確的工作定額、崗位目標或要求,第二需要有員工實際業績表現的證據。
事先明確的崗位目標要求可以由規章制度直接規定,也可以由規章制度規定其產生的程序,如年終簽署下年的責任狀、協議確定業績指標等。
公司還需要在規章制度里設置程序將業績表現以書面化的形式反映出來,如業績統計表、考評結果表等等,以便與目標要求進行比對,有比對才有結論。
但有些崗位是無法進行定量考核的,如行政、文員、接待等等,不象銷售員或計件工之類有明確的業績數額,其工作過程中幾乎不會產生任何數據性的信息,無法進行結果的對比,此類崗位如何證明不能勝任工作呢?辦法就是主觀評價。例如,對一個接待的崗位,其崗位要求只能是熱情、禮貌、耐心、端莊等等主觀要求,能否勝任也只能進行主觀評價。如果在規章制度里設置了完整而公平的評價程序,如對相關人員進行態度和滿意度的問卷調查,投訴記錄打分,以此進行評價得出不能符合要求,進而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調崗培訓等等,是完全合理的,發生糾紛后仲裁沒有理由不予支持。
在證明不能勝任的問題上,也可以引進末位淘汰,即規章制度規定,在定期考評中排于末位的人員,視為不能勝任本崗位,依目前的司法實踐,雖然考核排名末位就直接淘汰出本企業是違法的,但淘汰出本崗位則會被支持,排名末位可進行培訓或調崗,新崗位仍然排于末位的,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不能勝任是員工已做本職工作但不符合要求,失職則是根本沒有做,失職的性質要比不能勝任更嚴重,但假如失職但不嚴重或未造成公司損失,夠不上解除合同的,也可以考慮以“不能勝任工作”作調崗或培訓,仍然不能勝任的,則依法也可以解除合同了。
五、規章制度在制定程序上的要求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且應當將規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必須進一步明確的問題是,如果制定規章制度時沒有按照以上程序進行,那么結果是被“責令改正”呢,還是導致規章制度無效?勞動合同法對此沒有規定。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的規定,規章制度可以作為法院審理依據的前提是“通
過民主程序制定”及“已向勞動者公示”,這個規定的旨意跟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一致的,因此可以判斷,以上程序性要求是規章制度有效的要件。就是說,如果規章制度制定時沒有經過以上的法定程序,或者,訴訟時沒有證據證明經過以上法定程序,內容再完美的規章制度仍然只是一紙空文。程序安排和內容設計是同等重要的事。
接下來,還需要明確的是,所謂“平等協商確定”是指需要達成一致的結果呢還是只要有協商的過程即可?對此實踐中的爭議很多,莫衷一是。20xx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中提到:草案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應當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有些常委委員則認為,()規章制度的內容不少屬于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草案規定企業規章制度要由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實踐中難以操作,也與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盡一致。法律委員會經同國務院法制辦、勞動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研究,建議將這一款修改為:“……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這個匯報的內容說明,勞動合同法草案中的規定原為“討論通過”,后改為“協商確定”,并且是出于單位經營自主權的考慮,說明立法者最后摒棄了“討論通過”這樣的結果性要求。考察立法者的本意是法律解釋的重要方法,因此 所謂“平等協商確定”可以理解為只是個過程性要求。此外,如果將“平等協商確定”理解為“達成一致”的話,實踐中幾乎做不到。
具體操作上,建議采取的步驟是,1、首先選舉職工代表(如無),保留選舉材料;2、召開職工代表大會,保留召開大會的通知或公告,或保留召開大會時的簽到表;3、將規章制度文本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保留討論的會議記錄;4、請職工代表提出方案或意見,保留其意見文本;5、對方案或意見進行協商,保留協商的會議記錄,如前所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記錄協商時各自發表的意見應當也是可以的;6、確定最后文本,將其公示,或告知每位員工。公示、告知的方法包括在公告欄張貼、公司內網上發布、發E-mail到每位員工、規章制度文本簽收或培訓記錄簽名。
吐故納新是單位保持組織肌體健康活力的必要手段,但解雇的過程又極易發生糾紛,尤其是過失性解雇,并且單位的敗訴率很高。必須充分利用單位規章制度這一內部“立法”,不斷完善其解雇流程和條件規定,并且完善其本身的制定程序,使其真正成為內部解雇的準則和發生糾紛后的判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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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預防師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時處理師生食物中毒事故,防止事態的擴大,保障廣大師生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精神,結合我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應部門向師生提供的食品的質量問題,或是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學校加強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
2、加強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體檢和日常晨檢工作,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
3、加強學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學校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燒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熟食間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樣食物的記錄并簽名,留樣食品必須保留24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規范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身體要符合衛生要求。
5、加強師生的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習慣。
三、事故的處理:
1、一旦發生事故,必須在2小時以內向區教育局、區衛生監督所報告。
2、學校主要領導應召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研究情況,并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區衛生監督所、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區衛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4、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四、責任追究:
在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玩忽職守者,學校及區教育局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組織機制:
1、組織領導(略)。
2、人員分工(指揮、教育、管理、報告、協助調查、協調、陪護中毒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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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依據上級保密委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部室及所屬單位(以下簡稱部門、單位)。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保密要害部門是指部門、單位日常工作中產生、傳遞、使用和管理絕密級或較多機密級、
秘密級國家和企業秘密的內設機構。保密要害部位是指部門、單位內部集中制作、存儲、保管國家、企業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
第四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要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確定,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嚴格管理、責任到人、嚴密防范、確保安全。
第五條各級保密機構要加強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確定
第六條部門、單位的內設機構和場所,符合本規定第三條的,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和保密要害部位。
涉及國家、企業秘密較多的礦處級以上領導人員辦公場所,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
第七條集團公司管理部室以及經營承包處室、中介機構的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由各部門、單位確定,報集團公司黨委保密委辦公室確認。
基層單位部門及所屬單位的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由基層單位各部門、單位確定,報所在單位保密辦確認,并報集團公司黨委保密委保密辦備案。確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應按照標準和程序從嚴掌握。
第八條各部門、單位應根據情況變化適時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作出調整,并按照本規定第八條要求報相應保密工作部門確認或備案。
第三章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相關職責
第九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所在部門、單位保密委或保密辦的職責是:
(一)負責確定和調整本部門、單位的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二)組織制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與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主要負責人簽訂保密責任書;
(四)組織協調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進行涉密資格審查和保密教育培訓;
(五)定期檢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范情況,解決存在問題,組織查處泄密事件。
第十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是:
(一)確保國家、企業秘密的絕對安全;
(二)結合本部門、部位的實際,制定具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與所屬工作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建立崗位責任制,把保密責任落實到人;
(四)定期進行保密教育,使所屬工作人員增強保密意識,掌握必備的保密知識和技能;
(五)對所屬工作人員辭職、調動、因私出國(境)申請提出意見;
(六)對所屬工作人員執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七)定期對保密環境和涉密載體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泄密隱患。
第四章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的要求
第十一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必須保守國家和企業秘密,維護國家、企業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忠于祖國和企業,政治可靠、思想進步、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涉及國家秘密的,還要歷史清白,社會關系清楚,配偶不得為非中國公民。
第十二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由所在部門、單位進行涉密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
第十三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必須與所在部門、單位簽訂保密責任書。保密責任書包括應承擔的保密責任和義務,必須遵守的保密紀律和有關限制性要求,以及需事先告知的事項和有關獎懲規定等基本內容。拒絕簽訂保密責任書的人員,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
第十四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新錄用、調入的工作人員,應在上崗前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訓。各部門、單位應定期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進行在崗保密教育。
第十五條各部門、單位應將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遵守保密紀律、履行保密義務和接受保密教育的情況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六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辭職、調動,應事先提出申請,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保密規定,經有關部門、單位批準。有關部門、單位認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辭職、調動可能對國家和企業秘密安全構成危害的和國家、企業另有規定不得辭職的,可不予批準。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離開涉密單位,可能對國家、企業秘密安全構成危害的,要實行脫密期管理。脫密期限由部門、單位根據涉密程度確定,一般為6個月至3年。國家、企業有關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離開涉密單位,應與原單位簽訂保密承諾書。
第十七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必須經所在部門、單位批準。部門、單位認為出國(境)后可能對國家、企業秘密安全構成危害的,不予批準。國家、企業有關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部門、單位發現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擅自離職或因私出國(境)的,應立即向上級部門、集團公司保密辦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報告。第十九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因履行保守國家、企業秘密義務,使相關權益受到限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通過適當方式給予補償。
第五章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場所、設施和設備
第二十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應具備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保障條件,確保國家和企業秘密處于安全狀態。
第二十一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應確定安全控制區域,并根據周邊環境特點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有關部門審批新建項目,涉及保密要害場所、部位周邊環境安全問題的,應事先征求單位、部門保密工作部門的.意見。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程建設項目的保密技術防范措施,應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
第二十二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所在辦公場所,應加強安全防范措施,根據實際需要安裝電子監控、防盜、報警等保密安全裝置,與保衛部門值班室聯接。保衛民警要重點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進行巡邏。
第二十三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應確定進入人員范圍,采取其他控制人員進入的措施,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對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勤人員,應有嚴格的保密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使用的設備和產品,應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術標準;使用進口設備和產品,應進行安全技術檢查。
第二十五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使用涉密計算機、涉密電磁介質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對涉及絕密級國家秘密的計算機、電磁介質應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國家和企業秘密載體應在安
全可靠的設備中保存。絕密級文件應放置在保險柜內,并明確管理責任人,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未經批準不得帶入有錄音、錄像、拍照、信息存儲等功能的設備。
第六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及工作人員在保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所在部門、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九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發生嚴重責任事故造成泄密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各部門、單位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單位應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情況作出文字記載。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集團公司黨委保密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關于規章制度 4
為規范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停復牌事宜,上交所25日發布了《關于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股份停復牌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的停牌、延長停牌以及復牌的標準、程序以及相關信息披露要求。
《通知》明確,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應當做好保密工作,籌劃非公開發行過程中,預計相關信息難以保密或者已經泄露,可能或者已經對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應當立即向上交所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復牌。針對上市公司以往披露的籌劃進展過于簡單、延期復牌情形千篇一律、終止籌劃原因含糊其辭等問題,《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對停復牌原因及進展情況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此外,公司應當在公告終止籌劃非公開發行后的2個交易日內召開投資者說明會,說明并披露籌劃過程以及終止籌劃原因。
市場普遍反映,上市公司停牌多、停牌時間長,是滬港兩地市場的一個重要差異,和港交所停復牌注重效率、信披詳盡相比,滬市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濫用停牌制度的嫌疑。上交所對20xx年以來滬市公司停牌籌劃非公開發行案例統計發現,停牌時間平均為13.5天,其中70%左右的公司在10個交易日以內。
上交所相關人士表示,為適應新的監管形勢變化,縮笑港兩地在停牌監管規則上的差異,《通知》根據市場效率原則,嚴格規定了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停復牌的標準、時限和程序。接下來,上交所還將對重大資產重組中的停復牌標準和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開。
關于規章制度 5
大學內部規章制度是學校為完善自身內部治理結構,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為實現育人、科研等各項教育管理目標,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所建立的一套適用于本學校的各類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全面系統、規范嚴謹、合法有效的內部規章,是大學科學運行、穩健發展的基礎和關鍵,是提高內部管理效率,保障良好校園秩序的前提。
一 、完善大學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不斷向前推進,大學內部改革的壓力也越來越大,改革推進的好與壞,關系著大學的未來,關系著高等教育的未來。順應改革需要,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落實大學章程精神,做到依法治校、科學管理,最終實現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是每一所大學期盼盡早達成的責任與使命。而實現這些離不開大學內部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
(一)完善大學內部治理結構的需要
治理結構是現代大學制度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一所大學的格局、高度和潛力。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是我國大學的發展方向,要實現這一目標,大學首先要厘清內部各項權力的范圍和邊界。具體講就是要處理好大學中黨委的領導權,校長的行政權,教授的治學權和廣大教職員工的民主參與權。而這些權力關系的明確離不開一個個具體的規章制度。所以,完善大學治理結構,不是停留在口頭上,而是需要具體的規章制度來落實。
(二)落實大學章程的需要
推進大學章程建設是我國開展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舉措。大學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是大學內部各項規章制度的核心和統領。然而,僅有大學章程還不夠,還需要具體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將大學章程所建立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到學校的每一項工作中去。這樣大學章程在實現大學辦學自主權等方面的作用才能得以實現。
(三)實現依法治校的需要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法治是確保國家各項改革成功的保障。對于大學而言,在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大形勢下,大學自身的改革發展需要依法而為、依法推進。而大學內部的規章制度正是國家法律法規體系在高校的延伸和補充。因而,堅持完善以大學章程為統領的規章制度建設,通過科學、完善的規章制度推動大學的改革發展,是大學實現依法治校的重要體現。
二、當前大學內部規章制度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一)缺乏學校層面上的統籌規劃
當前大學內部的規章制度在制定方面缺乏必要的統籌規劃,該制定什么,不該制定什么;先制定什么,后制定什么,沒有統一的安排。導致大學內部的規章缺乏體系性,顯得零散雜亂,也容易出現規章之間管理范圍的交叉、重疊;也容易出現無人管理、無規矩可循的“制度盲區”,“管理盲區”等問題。
(二) 規章制定人員缺乏相關專業知識
多數學校內部的規章制度都是由各個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負責草擬。雖然草擬人員在其所從事的工作領域中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但是,草擬規章制度同樣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巧,如果不了解其中的規范,制定的規章很可能起不到預期的管理效果,甚至還可能出現制定的規章在程序上或內容上存在違法情形,最終導致規章無效或存在較大法律風險等情況。
(三)規章制度制定過程論證不充分
當前很多部門的規章制度,受到部門領導主觀影響比較大,受領導換屆、輪崗影響大,不同領導對同一項工作有不同的理解,也就出臺不同的的規章制度。同時,規章制度的制定缺乏廣泛的論證,往往只在部門內部達成一致意見,對外征求意見流于形式, 多數情況下得不到有針對性、負責任的修改意見。這使規章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存在缺陷,從而導致規章制度自身的穩定性大大降低,嚴重影響了規章制度各項規范功能的實施效果。
(四)規章制度的內容結構不完整
當前學校職能部門為了開展某項工作往往通過制定某項規章制度予以開展,但是多數規章制度中缺乏相關罰則的'規定,即如果相關人員沒有按照規章制度執行,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會受到什么處罰, 這些內容規章制度本身沒有涉及。這使得很多規章制度缺乏基本的強制力,對規范相關教職員工的行為上起不到實質性的管理作用。
三、完善大學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的對策
根據當前大學在規章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通過將規章制度管理部門與制定部門相分離,在各職能部門設立規章制度建設專員,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建設規程等方式來完善。
(一)將規章制度建設的統籌管理工作劃歸綜合性部門
大學內部的規章制度需要有一個綜合性的部門來負責統籌管理。一是有利于在內部職責劃分上,避免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在權力邊界上出現重疊、交叉。如果一項事務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共同管理,那么這類規章制度就由一個部門作為牽頭部門, 會同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相關規章制度,避免同一事項有多個文件管理,給實際工作帶來不便; 二是有利于規范性文件的統一管理, 對于學校規章制度的“廢、改、立”都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便于學校站在全局的、整體的高度去管理,去統籌規劃; 三是規章制度有一個統一的發布機構, 有助于被管理者更加全面系統地了解學校內部所有規章制度,既便于規章制度的宣傳推廣, 又便于被管理者的遵照執行。
(二)各部門應確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
大學內部是一個非常龐大復雜的系統,涉及的管理內容、專業知識非常多,要想通過設立一個部門來專門負責校內各類規章制度的擬定工作有很大的難度。因此,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將各部門業務知識熟練,工作經驗豐富,熟悉本領域工作的教職工確定為本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專員。由他們負責本部門的制度建設工作。學校負責定期組織各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專員開展相關業務培訓,以不斷提高相關人員規章制度建設的專業能力。
(三)學校層面對規章制度建設程序制定統一規范
規范規章制度管理,學校層面應專門出臺一份關于規章制度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程序上,對學校規章制度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與公布、適用與解釋等各個環節進行規范管理;在內容上,擬出臺的規章制度要得到充分的論證,規章制度的草擬部門要對擬出臺的規章制度有詳細地論證說明,對于新立的規章制度,要說明新規章制度制定的意義和作用;對于修改的要說明具體修改了那些地方,為什么需要修改, 修改后有什么樣的預期效果;對于廢止的要說明為什么要廢止,是因為與上位法相沖突還是不符合當前工作需要等,并廣泛有效地征求相關學生、教職員工群體的意見,必要時應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咨詢,確保相關規章制度在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方面符合要求。
關于規章制度 6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新聞宣傳工作,提升輿論引導水平,充分調動全市新聞工作者和通訊報道員開展新聞宣傳報道的積極性,促使更多的稿件上大報、上頭條、上聯播,及時報道我市政治、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新舉措、新成就和新經驗,為建設“經濟強市、文化名市、生態靚市、和諧新市”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樹立鄒城良好的對外形象,參照上級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獎勵對象和內容
1、高度重視新聞宣傳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積極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新聞報道工作,圓滿完成市委宣傳部下達的對上發稿任務,未發生較大新聞安全事件的鎮街、市直部門、單位。
2、熱愛新聞宣傳工作,積極組織撰寫反映全市亮點工作稿件,并在濟寧市級以上黨報、黨刊及主流媒體踴躍發稿的新聞單位記者、編輯,專職、兼職通訊報道員。
3、在濟寧市級以上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等重要媒體刊播的反映我市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成就的正面新聞宣傳稿件(包括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新聞稿件)。
二、獎項設置及獎勵標準
(一)好新聞
1、參評范圍:全市專、兼職新聞工作者和通訊報道員在濟寧市級以上主要媒體發表的反映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及亮點的新聞稿件。
2、參評條件及獎勵:
(1)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光明日報、農民日報、工人日報、科技日報、法制日報、解放軍報頭版頭條稿件、頭版主要新聞圖片;新華社新聞稿被省級以上黨報頭版頭條采用的正面宣傳稿件;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全國新聞聯播》、《新聞和報紙摘要》頭條稿件;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重要稿件。每件獎金5000元。
(2)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光明日報、農民日報、工人日報、科技日報、法制日報、解放軍報頭版顯著位置(二條、報眼、托底通欄)、其他要聞版頭條稿件和主要新聞圖片;新華社新聞稿500字以上并被省級以上黨報采用,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頭版稿件,新華社圖片通稿被省以上黨報頭版采用或被2家以上省級以上黨報采用;國家部委機關報、專業報頭版頭條稿件、頭版主要新聞圖片;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全國新聞聯播》、《新聞和報紙摘要》500字以上稿件;大眾日報頭版頭條稿件,山東人民廣播電臺《山東新聞》、山東電視臺《新聞聯播》頭條稿件(獨立稿件)。每件獎金元。
(3)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光明日報、農民日報、工人日報、科技日報、法制日報、解放軍報頭版300字以上,要聞版500字以上或300字以上配發評論的稿件;新華社新聞稿300字以上稿件、新華社圖片通稿被地市級黨報頭版采用或2家以上地市級黨報采用;國家部委機關報、專業報頭版顯著位置400字以上或主要新聞圖片,其他版面頭條500字以上稿件;大眾日報頭版顯著位置400字以上稿件或主要新聞圖片,其他版面頭條500字以上稿件;省級部門、行業報刊頭版頭條稿件和頭版主要新聞圖片;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全國新聞聯播》、《新聞和報紙摘要》300字以上稿件,山東人民廣播電臺《山東新聞》、山東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400字以上或系列報道。每件獎金1000元。
(4)濟寧日報頭版頭條稿件;濟寧人民廣播電臺《濟寧新聞》、濟寧電視臺《濟寧新聞聯播》頭條稿件(獨立稿件)。每件獎金300元。
關于規章制度 7
(一):公司規章制度精簡版
第一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五:9:00——17:00;周六:9:00——11:30;
2、中午休息時間:11:30——13:30 ;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 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特殊情況下,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 遲到(早退):
1. 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2. 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3. 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4. 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5. 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6. 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處罰金按工資每天金額計算)
7. 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8. 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
一天。
9. 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
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10. 請假扣除當天工資與全勤獎。
第五條 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 行政部門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二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 產假:
1.女性員工分娩前后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 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 公假:
1.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
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
第十四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第十五條 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 第十六條 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條 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
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
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
第三章 員工福利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 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 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
第四條 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
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五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
標準如下:
1.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
第七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
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 每月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二):《公司規章制度》小公司目前最好的范本
公司規章制度 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業務。
2、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
二、 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上班時間 早8:30
午休 12:00——14:00
下班時間 晚 17:30
周一至周六為上班時間,周日休息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三、 衛生規范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上班時間睡覺、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有序。
2、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3、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4、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5、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早會及中會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6、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7、 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8、 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五、 保密規定
1、 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 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六、 人員管理
1、 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 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 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 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 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 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財務部門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行政財務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 電腦管理:
1、 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 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 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4、 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時備份。
5、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九、 網絡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看新聞、玩小游戲),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 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
十、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工作態度積極,業績前三者
b、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c、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獎懲辦法: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三):20xx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2篇: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
(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二、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3、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三、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文件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審核、簽發。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審核、簽發的文件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3、外來的文件由接件人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應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4、外發的文件經經理審核、簽發后再安排發送,傳真等文件在審核后可立即發送,并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除業務以外的文本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周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周工作內容的總結、下周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
注:業務文件統一一式兩份。正本文件應交經理保管。【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
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a、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b、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c、專有技術;d、客戶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e、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f、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g、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保密"字樣,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六、差旅費管理制度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經理審核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
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a、出差前依單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經理審核批準。b、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c、出差人返回后3日內應填寫差旅
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經理審核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標準:宿費上限150元/日,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理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則上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可乘坐出租車,但回公司后需向經理講明;
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約(四):20xx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第1篇: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范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2篇:小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xxx一人出資設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制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范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注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出資方式:______出資額:______出資時間:______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4)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有權查閱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叁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并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傳媒公司規章制度
傳媒公司對于公司的每一個崗位的員工如何制定崗位職責,各方面的管理又如何制定規章制度呢?以下是完整的傳媒公司規章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宗旨
立足文化領域,尋求生存空間;放眼各行各業,盡享傳媒服務;
紀律
遵守紀律,忠于職守;保守機密,講究信用,誠信為本;不謀私利,不損人利已,守法經營,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東會決議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負責召集。
2、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50%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普通決議,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資、減資、變更股東,修改章程時要形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65%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決議。
崗位責任制度
一、總經理經股東會選舉產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和基本規章制度,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有關文件,主管公司財務和人事,在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經營事務行使特別裁決和處置權。
二、公司總監、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并由本公司股東出任,全面監督、審計公司財務、人事及經營行為,其職責是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經理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三、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批準聘任,其職責是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某一項目的實施,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代表,參與其它公司的管理時,必須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四、公司總部會計、出納員由董事長直接決定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現金收付、銀行匯兌業務,兼職負責公司的接待和辦公室文秘檔案等工作。各分支機構及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財務人員由其負責人直接聘任,但必須報公司總部備案和核準后方可上崗。駕駛員由副總經理提名考察,董事長批準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負責保管和駕駛車輛。公司總部員工、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員工應一視同仁,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各司其職,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利,如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標準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票印分離、帳物分離。
一、出納員:負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和支票、匯票等銀行匯總業務;做好收款、付款的記帳憑證;分管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須上繳公司財務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業務時發票內容與合同款額必須相符,同時所有款項一律進入公司基本帳戶,公司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
二、會計員: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分管現金總帳和銀行存款總帳;擔負各種往來帳戶及各種年、月、季度報表、財務分析以及成本、盈虧核算業務;核實出納員收款、付款憑證;管理收款、付款原始發票的領用以及支票、匯票的領用保管工作。
三、出納與會計之間的業務關系:出納員每月月末將記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收、付款記帳憑證統一交會計處,由會計分類記帳、結帳和做報表,報表一式兩份,報稅務機關一份,送股東傳閱審核一份。出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余額必須與會計的總帳金額以及實際現金、銀行存款額三者之間必須相符,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長和總監、監事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帳。政府審計機關或稅務部門需要查閱財務會計帳時,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準查閱公司帳務。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同時必須按本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帳務,每季度或每年年終必須接受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計。
五、公司總部或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支出條據要有經手人簽字,注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得報帳和入帳,已報帳或已入帳的,由經管人承擔。公司總部每筆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董事長批準,每筆5000元以上的開支,經股東會同意后董事長簽字批準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調動資金。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每筆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經公司核準,并經董事長簽批后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機構每筆20xx元(dm及書刊印制費除外)以上的開支須報公司備案核準后方可開支,其負責運營的dm及書刊的印制費開支應控制在該項目的廣告收入及發行收入之內,并可憑印制合同、印制單位發票和印制數量支出,但最多每筆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須報公司總部核準后再支出。上述標準以下的開支由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房租、水電費、dm印刷費和投遞費、書刊印刷編輯費、員工工資、招待費、辦公費項目內開支,除此之外,各部門或各分支機構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亂花。一切未經按上述權限和支出范圍核準簽字審批的支出,公司在審計其財務時不予認可其該筆支出帳務。
六、公司總部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一切開支應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反對鋪張浪費,開支要有計劃,末經股東會、董事長及各授權負責人按權限審批同意,一律不準提前擅自支出。公司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必須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線和公司規定的標準,辦事招待,必須征得董事長的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開支必須要有發票,白頭條據不得入帳。如確實沒有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證明簽字,說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及公司各授權負責人同意并換取正式發票后方可入帳。
七、房費按租房協議和租房單位開據的發票報帳處理,人員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執行,如需調整,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八、公司收付款時20xx元以上的現金一律實行轉帳。
九、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的所有收入必須按時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機構的基本帳戶,任何人不得挪用,若發現現金挪用現象,按挪用金額的20%予以罰款處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公司原則上不得給外單位和公司員工借款,如員工確實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但必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并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還清。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員工借款不得超過500元,并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在各個項目運做時,涉及到收付帳業務的,業務經辦或財務人員自開發票之日起,一般在當月收回現金,最遲不能超過項目結束時間。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公司總部分管經理或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承擔。
十二、公司必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鑒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財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機構亦同樣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鑒為分公司財務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私章、會計私章。
十三、公司總部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或公司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必須按照此制度進行管理,若出現不遵從此財務管理制度行為,可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續經營中仍出現違規現象,公司有權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其負責人承擔。
十四、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為其所配備的專柜,不得私自帶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發票、支票、匯票由會計負責領取,存放于公司為其配備的專柜,專門由其保管,并將發票、支票、匯票編號后統一造冊登記,同時將登記冊交行財部主任保管存檔。
項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報是投資的前提條件。在投資前,必須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對方的身份、實際財務、物力、信譽以及實實在在的能夠實際得到利潤的第一手資料。特別是重大投資項目,必須慎重并熟知市場運作手段。
二、投資項目,必須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后,才能指定專人進行市場調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須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確表示考察的意見,然后報公司確定,重大投資項目由董事長提交公司股東會討論決定。
三、未經考察和市場調查的項目不得進行投資;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項,其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委托的經營范圍與期限內經營,未經公司授權和核準,不得以公司名義開展其它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終止其運營合同,撤銷授權委托,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分公司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承擔。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除董事長、總經理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以外,其余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公司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
二、公司的.中層人員是否聘任,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提名,總經理批準聘任,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聘任,各分支機構員工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考察并直接批準聘任。
三、公司員工在聘任前經過提名-考察-試用三個階段才能正式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一般為兩個月。
四、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專門設計制作人員及編輯人員除外)的工資分為三部分,底薪 傭金 獎金,底薪根據本人的業績進行確定,提成工資(傭金)按本人的業績比例進行傭金提成,獎金按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發放,除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實行無業績無底薪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具體員工工資標準和差旅費報銷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五、公司被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必須簽訂公司統一印制的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訂,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代表公司簽約。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往或者到場,可以授權公司管理人員對外簽約,對外簽約的被授權人必須持有"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不屬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定的各類合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對外簽約,必須在公司授權委托簽約的范圍和期限內進行簽約,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其負責人承擔。
四、簽訂重大合同必須經過詳細認真考察,并提交股東會研究,未經股東會研究批準的合同,不得對外簽約。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在運作項目時與所有業務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款額與發票款額必須相符,嚴禁票據不符,否則公司終止該筆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各負責人和當事人承擔。
六、公司的《廣告業發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書一律由行財管理中心專人專柜保管,統一編號,并予以造冊登記,領用時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機構員工領用時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書和合同一律不準事先蓋章。
七、公司各分支機構使用公司統一印制的各類合同,并由其負責人統一保管,并以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名義在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對外簽約。公司證章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一律由董事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使用公司證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專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法律后果或經濟損失,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自行承擔。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每月(季)財務結算后,會計應將檔案(包括各類財務報表、驗資文件、會計帳薄)一律存入專柜,裝訂成冊,交于行財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檔案:《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及各類管理考核細則一律單列存放。
三、員工檔案:公司員工檔案一律裝訂好單列存放。
四、合同檔案:(包括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存根、勞動合同、各類協議、廣告業發布合同)單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
五、文件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有關文件一律單列存放。
六、來文檔案:其它單位來文由分管經理、總監閱后一律單行存放。
七、項目檔案:一律按機密文件處理,單行存放,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公司各分支機構的檔案管理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處理程序
公司對內部行文時,一律以"甘大傳字"加文號出現。公司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公司內外行文,各分支機構若由于項目運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須按程序并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向公司總部上報項目運作請示文件,待公司總部同意后予以下發文件后再執行。公司委托各分支機構運作的圖書編輯或文化賽事推廣項目需要成立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的由公司協調成立該機構,各分支機構可以編輯委員會xx分會或賽事組委會xx分會的名義開展該項目運作。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不具備法人資格(所有者權益
一、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必須提取資本公積金和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法定公積金):每年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這部分資金用于公司的再發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稅后利潤的5%提取,這部分資金,用于公司的福利事業及抗風險能力。
三、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必須扣除資本公積金和盈余公積金,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本規章制度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執行。
________傳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8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9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14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1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1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29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0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31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2)、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2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3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34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
關于規章制度 8
一、目的
1、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目標的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3、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4、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人員及設備的調配。
二、會議分類
總經理辦公會
1、會議組織:綜合辦公室。
2、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總經理若因公出差無法主持時,則由副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代行職權。
3、會議參加人: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
4、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可讓其他有關人員出席。
5、會議內容:
※聽取各部門主管對所屬工作的匯報,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并尋找解決辦法。
※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并及時改正、總結。
※探討公司經營活動的.最佳方案,并對各階段經營業績及時總結,以達到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對上期工作總結,并部署下期工作任務。
6、會議記錄人:行政部秘書。
7、會議時間:時間為每月末5日內。
管理例會
2、會議參加人:各部門經理。
3、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其他人員。
4、會議內容:
※協調各部門工作進度,使各項經營活動按照預期目標有序進行。
※對涉及部門較多,對公司整體有較大影響的問題集體探討。集思廣益,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不能達成共識時,上報總經理辦公會請總經理裁決。
※追蹤并改進日常管理工作。
5、會議記錄人:綜合辦公室秘書
6、會議時間:時間為每大禮拜的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
公司全體會
1、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或者總經理指定人員。
2、會議參加人:公司全體人員。
3、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公司外部人員。
4、會議內容:
※公司營運狀況,日常工作進度以及將要采取的重大決策向全體員工宣布,促使上下信息的溝通。
※公布有關員工獎勵或懲處措施,以求公開、公正、合理。
5、會議記錄人:綜合辦公室秘書。
6、會議時間:時間為每月初5日內。
部門工作會
1、會議主持人:部門經理或部門經理指定人員。
2、會議參加人:部門所有人員。
3、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其他部門人員。
4、會議內容:
※協調部門內部工作開展,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所屬工作有進展難度時,提出幫助請求,并集體討論解決。
※明確部門工作在公司整體經營活動中的進展狀況,及時總結工作的經驗教訓并制定下期工作計劃。
5、會議記錄:部門文職人員
6、會議時間:時間由部門自行安排。每周至少2次。
連鎖店工作制度/晨夕會
1、會議主持人:店長或其他管理人員。
2、會議參加人:所有營業員。
3、列席人員:視事實需要,所邀請其他部門人員。
4、會議內容:店長布置當天工作安排;晚上總結一天工作業績以及安排次日工作等事宜,做好會議記錄,每天記錄工作日志,作為工作考核標準。
5、會議記錄人:營業員或店長。
6、會議時間:每天的早9點30分晚6點30分
三、會議記錄
1、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應在一天內整理完畢,送交會議主持人核閱,核閱后應復印分發各出席人一份,傳閱各出席人,并要求閱者簽字為據。該份記錄最后傳回會議主持人,作為下一次會議的重要資料。
2、管理例會會議記錄整理完畢后,分發至各出席人一份。
3、公司全體會會議記錄由行政部秘書整理完畢,先請總經理簽字確認,然后分發至各部門,以備查詢。
4、部門工作會議各與會人員均應記錄會議要點,與本身工作相關內容應詳記,以便對日后工作有指導意義。
關于規章制度 9
一、制度目的
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強員工對工服的愛護意識,妥善管理員工工服,體現公司的專業化和規范化,特制訂《員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稱“本制度”)
二、職責規范
1、管理部為工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工服配置標準、訂立工服管理辦法、以及工服的采購、發放、回收、登記、保管、違規處理等事務。
2、各部門助理負責該部門員工工服登記備案、工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三、工服配置
1、員工工服為公司財產。公司因不同崗位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相應工服。所有員工應愛惜配備給個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規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得隨意損壞、丟失,否則應照價賠償。
2、員工工服統一式樣,統一制作,統一著裝。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工作服上班。
3、具體工服配置為:辦公室員工每人兩套西服(包括襯衣),根據個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請配置一套夾克衫以便駐運行點工作時需要;非辦公室員工每人配置兩套夾克衫。
四、使用年限
1、辦公室員工配置的西服更換期限為二年;西服配套的襯衣更換期限為一年;辦公室員工另外申請配置的夾克衫更換期限為二年。更換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換每種工服各一套。
2、非辦公室員工配置的夾克衫更換期限為一年,更換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換一套。
3、員工工服達到更換要求后,員工可根據工服的完好情況延長更換期限。公司鼓勵員工延長工服的更換期限,以杜絕浪費、提倡環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潔而不影響公司形象的.基礎上。
4、西服及配套襯衣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滿一年的,該工服作為公司福利贈與員工,不再扣取折舊費,也不再回收;夾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滿一年的,該工服作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舊費,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滌
1、員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凈、整潔、無異味、無褶皺,定期清洗,保持干凈衛生。
六、工服的領用
1、新員工入職未滿試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調配合適的舊工服,舊工服的破損、丟失與新工服管理辦法一致(賠償視情節確認,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賠償規定);沒有合適的舊工服則直接發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記、簽收、備案等工作。
2、員工試用期滿后由部門助理申請制作新工服(試用期直接發放的除外),并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并交管理部備案、采購、發放。員工在領取新工服時需要退還試用期時暫領的舊工作服,退還標準同離職退還。
七、工服退還
1、員工離職時,需將夾克衫工服洗凈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員在“離職交接單”上簽字確認。工服自員工領取之日起,為公司繼續工作服務未滿一年的需繳納工服折舊費(具體的計算方法為:工服成本金額的一半÷更換期限×(更換期限—已使用時間),折舊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款數不夠,員工需要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補足折舊費。
2、辦公室員工的西服、襯衣在繳納工服折舊費后可以領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經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將直接收取干洗費,以協助員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體干洗價格按市場干洗價為準。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員登記并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損或丟失的賠償
1、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應妥善保管和愛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潔凈,在工服未滿更換期限內如有破損或丟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除外),按其工服原價扣除相應的折舊費后的金額進行賠償(具體的計算方法為工服成本金額÷更換期限×(更換期限—已使用時間),賠償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款數不夠,次月繼續補扣,直至交清為止。
2、員工完成賠償金扣除手續后憑管理部開出的扣款確認單到工服管理部門領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換裝時間
1、員工可以在工服更換期限滿后提交工服更換申請至部門助理處,由部門助理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號(遇節假日往后順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換時間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節假日往后順延)。
十、工服的檢查
1、員工當班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工服,并保持工服干凈、整潔、無異味。
2、管理部將不定期安排檢查,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協助并服從管理部的檢查安排。如有違反本制度相關條款的,公司將根據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呈總經辦簽發執行,修改亦然。
關于規章制度 10
儀容儀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準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發不準染色,不準梳過于夸張的發型。
三、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六、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衛生工作制度
a、個人衛生
一、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發、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凈、擦干。
b、區域衛生
一、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二、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消毒。
三、工作臺要干凈、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干凈、無污漬。
四、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五、門窗、墻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六、衛生間要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七、各班組衛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輪流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周六搞大掃除。
八、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勞動紀律
一、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范,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并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臺或上一級領導保管,并盡快與客人取得聯系,不準私自留藏,占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并后果自負。
七、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后,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并罰款20元/每次。
八、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關于規章制度 11
為了公司規范管理、保障員工收益、達成公司業績及利潤指標,本著公司、員工利益最大化,制定員工工資規章;在職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則、不外泄公司機密;
1、勞動紀律:
員工上、下班簽到,簽到不允許有作弊現象,一經發現作弊現象,作弊人扣除獎金。
全勤獎?元無遲到、無請假、無作弊:
a、上、下班時間:上班8:30(可推遲10分鐘),8:40后按每分鐘1元扣。無故不上班當曠工處理,扣當月10%工資。下班17:00以后,務必簽到,有工作需求,請電話簽到。
b、請假及調休:請假前一天寫好請假單,由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遇特殊情況,先電話告知事因,并在第二天上班時補填時補交請假單。調休需前一天填好調休單并注明事因。如無特殊情況每月每人請假及調休次數不得超過2次/三天,超過2次/三天則安雙倍工資扣除。
2、發放工資時間:
按公司的效益和員工的個人表現適當發放獎勵金。
a、在職人員:發放時間每月10日,發放上月1日-30日工資
b、離職人員:發放時間每月15日,發放上月的上班期工資
3、提成:(按業績的'凈利潤和銷售產品比率提成統一規定)
<一>、見附表一、二
<二>、由公司現成談好客戶單子給員工 按毛利潤的50%計入考核,并由該員工完成銷售與實施服務工作流程;
<三>、對二級代理:每個員工都必須執行輔助支持;
<四>、年終獎為:按業績進行獎勵;
<五>、舞弊現象:發現員工與客戶串通或私自舞弊回扣等事宜,第一次發現扣當月提成50%,第二次發現扣當月提成100%,第三次發現扣當月提成100%,再扣基本工資50%,第四次一律扣完當月發放工資;
4、實習生、試用期內管理:
a、實習生無工資、按單提成、視總體效績;
b、試用期7天內無工資、按單提成、視總體效績;
c、考核其一個月,有工資,有提成。
5、固定人員提成:
月業績發放,年終根據公司業績發放,提高工作效率、積極調配所在部門職責;
6、飯貼及部分其他津貼和福利的發放:
a、住房補貼對象:在職三個月以上人員150元。
手機補貼:固定在職員工每人/每月20元工作日和休息時間請勿必開機(如遇關機、停機者一經發現取消當月手機補貼)
b、兩年以上工齡:公司給予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年終按公司業績比率提成獎,參與保險個人出100元。其余公司補貼。
關于規章制度 12
為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分工明確、責任明確,促進各項管理工作的專業化、職業化、規范化、標準化,以便于更好地創建“簡單、務實、高效”型企業。經研究,決定在各子公司內開展各項基本規章制度的梳理、修訂和完善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訂的目的與原則
根據企業現行發展需求,按照科學性、規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對現有的基本規章制度進行認真梳理,有針對性地分別進行廢止、修訂、補充、完善和規范。
凡在實施過程中不符合企業發展要求,已經過時的基本規章制度或條款要及時明確廢止執行;對影響企業科學發展,涉及管理者及員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的.、尚不夠完善的規章制度要抓緊進行修訂。
二、梳理范圍
1、行政管理類相關制度
(1)文件管理制度;
(2)會議管理制度;
(3)車輛管理制度;
(4)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4)資產報廢管理制度;
(5)員工行為規范制度;
(6)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2、人力資源管理類相關制度
(1)組織機構圖(含詳細的人員編制);
(2)考勤管理制度;
(3)獎懲管理制度;
(4)檔案管理制度;
(5)員工崗位說明書;
(6)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7)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8)培訓管理制度;
3、財務管理類相關制度
(1)報銷管理制度;
(2)預算管理制度;
(3)費用管理制度;
(4)應收帳款管理制度;
(5)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4、安全管理類相關制度
(1)保密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5、專項管理類相關制度
(1)物料采購管理制度;
(2)合同簽訂管理制度;
注:制度梳理主要含(但不限于)以上五方面內容。
三、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1、全面梳理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由各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結合梳理范圍,對現行的規章制度進行全面的清查、整理,按類逐文進行登記審核,提出是否廢止、保留、完善和新建的初步意見,并于1月21日將各類制度及初步意見報總公司總經辦xx處。
2、修訂完善階段(20xx年2月10日前)。各公司根據xx總批復意見,結合實際對相關規章制度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并在公司內部召開會議審議并通過,將終稿于2月11日報總公司總經辦xx處。
3、印發實施階段(20xx年2月20日前)。定稿文件,經各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各公司印發實施。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關于規章制度 13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干凈;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 ! 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 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盡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 資,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后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短信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復印證 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準后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 1、連續曠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關于規章制度 14
規章制度是實現公司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新教師的培訓日程的第一項就是熟悉掌握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理念,掌握規章制度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下面根據學習情況,結合個人實際談一些學習心得與體會。
一、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俗話說,“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任何一個家庭,一個集體,要想做到成功,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個團隊中,大家來自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生活習慣和作息習慣,而怎樣才能讓這些不同的'人變得和諧,變得團結,變的有凝聚力,統一而有效的管理服從單位的規章制度,增強執行力,是非常重要的。
俗話說,態度決定一切,用什么樣的態度對待工作,就會有什么樣的工作現實。我們每個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像成功人士一樣運籌帷幄、審時度勢。但往往一遇到一點的挫折,就開始抱怨生活,抱怨一切,開始消極的對待每一天,最終一事無成。成功其實很簡單,但簡單并不代表著容易,就像每天都寫日志一樣,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但幾個人能堅持不懈的記下去呢?把簡單的事情重復做,每天進步一點點,你就每天離成功也進一點點了。 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和約束了工作中的各種行為,指導我們在工作實踐中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態度,使我們的工作更加科學和標準化。我們今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盡量安排在休息日解決,強化規章制度學習,增強遵紀守規自覺性,只有這樣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覺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掌握了學習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運上下功夫
通過一個階段的學習,我基本掌握了和自己密切相關的法規的內容。雖然公司有這么多規章制度,但我覺得這不是一種約束,而是一份責任。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而且它是一把雙刃劍,在規范你的同時更能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素質。崗位責任制讓每一位員工明白自己在崗位上需要做什么和怎么做。在不斷深入學習規章制度后,對我的內心觸動很大,紀律的制定是為了提高個人的工作執行力,讓每個人都有一顆積極心態,樹立起強烈的責任意識和進取精神,堅決克服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心態,把工作做到最好。沒有優秀的個人,只有優秀的團隊,個人的力量再強大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熟悉掌握規章制度,不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就可能犯錯誤,甚至可能造成工作上的被動,并且直接影響個人的工作崗位和經濟利益。
針對本人存在的一些問題,結合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我將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一是加強有關業務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分析能力。
二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恪守各項管理制度,將各項制度落實到業務活動中去。
三是強化責任意識,要求自己愛崗敬業,認真嚴肅對待自己的職業,忠于自己的事業,勤奮工作,深思慎行,將責任心融化于血液,體現于行動,伴隨于身邊,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做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快樂生活,健康成長,為公司的跨越式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關于規章制度 15
一、關于工資總額的計算
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二、關于獎金的范圍
(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二)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四)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余醫療衛生業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三、關于津貼和補貼的范圍
(一)津貼。
包括: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具體有:高空津貼、井下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高溫作業臨時補貼、海島津貼、艱苦氣象臺(站)津貼、微波站津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冷庫低溫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補貼、郵電人員外勤津貼、夜班津貼、中班津貼、班(組)長津貼、學校班主任津貼、三種藝術(舞蹈、武功、管樂)人員工種補貼、運動隊班(隊)干部駐隊補貼、公安干警值勤崗位津環境監測津貼、收容遣送崗位津貼等。
2.保健性津貼。具體有: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利院職工特殊保健津貼等。
3.技術性津貼。具體有:特級教師補貼、科研津貼、工人技師津貼、中藥老藥工技術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具體有:工齡津貼、教齡津貼和護士工齡津貼等。
5.其他津貼。具體有:直接支付給個人的伙食津貼(火車司機和乘務員的乘務津貼、航行和空勤人員伙食津貼、水產捕撈人員伙食津貼、專業車隊汽車司機行車津貼、體育運動員和教練員伙食補助費、少數民族伙食津貼、小伙食單位補貼等)、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補貼以及書報費等。
(二)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四、關于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的范圍
(一)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具體有: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醫療衛生費或公費醫療費用、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以及洗理費等。
(二)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具體有:工作二、手套等勞保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七單位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五、關于標準工資(基本工資,下同)和非標準工資(輔助工資,下同)的定義
(一)標準工資是指按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包括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和工齡津貼)。
(二)非標準工資是指標準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
六、獎金范圍內的節約獎
從兼課酬金和醫療衛生業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及津貼和補貼范圍內的各種價格補貼,在統計報表中單列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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