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无码作爱视频,女厕厕露p撒尿八个少妇,精品人妻av区乱码,国产aⅴ爽av久久久久久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02 10:00:17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

  管理的目標和任務

  一、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

  由于施工方是受業主方的委托承擔工程建設任務,施工方必須樹立服務觀念,為項目建設服務,為業主提供建設服務;另外,合同也規定了施工方的任務和義務,因此施工方作為項目建設的一個重要參與方,其項目管理不僅應服務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須服務于項目的整體利益。'項目的整體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對立的統一關系,兩者有其統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目標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

  2.施工的成本目標;

  3.施工的進度目標;

  4.施工的質量目標。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必須按工程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而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標是由施工企業根據其生產和經營的情況自行確定的。分包方則必須按工程分包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完成建設任務,分包方的成本目標是該施工企業內部自行確定的。

  按國際工程的慣例,當采用指定分包商時,不論指定分包商與施工總承包方,或與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或與業主方簽訂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簽約前必須得到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認可,因此,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應對合同規定的工期目標和質量目標負責。

  二、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

  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進度控制;

  4.施工質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與施工有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由于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在時間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會涉及設計階段。在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終止,在這期間,還有可能出現涉及工程安全、費用、質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問題,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也涉及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實踐中,一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和該項目施工方的項目管理是兩個相互有關聯,但內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傳統的較廣義的術語,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應承擔的全部工作和任務,既包含項目管理方面專業性的工作(專業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基本與核心制度)

  將不同的安全責任落實到負責有安全管理責任的人員和具體崗位人員身上

  (二)群防群治制度

  1.要求建筑企業職工遵守法律、法規與規程

  2.對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對廣大建筑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上級管理部門檢查

  2.企業自身檢查

  3.定期檢查

  4.不定期檢查

  (五)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考試大%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六)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追究的'對象

  (1)建設單位

  (2)設計單位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2.處理方式

  (1)情節嚴重,責令停業、降低資質或吊銷資質證書

  (2)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3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1、為加強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規程。

  1.2、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意識。 1.3、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

  1.4、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五、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組織宣傳與實施。

  第二章人員職責

  2.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文件。

  2.2、項目部經理作為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所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收集有關安全生產的事例、圖片,每月組織本項目部工作人員和所屬工程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3、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設安全監管員兩名,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每一個項目部根據情況配備一致兩名安全監管員,負責本項目部所屬建設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監管工作,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施工單位應根據所承建的工程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員,大型工程、復雜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多位安全員,負責所施工樓層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4、安全監管員、安全員應經過云南省建設委員會有關部門培訓,取得上崗資格,并應定期參加云南建設委員會組織的培訓。項目部的安全監管員應配備一臺數碼相機,隨時記錄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的人與事。

  第三章安全制度

  3.1安全檢查制度

  3.1.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3.1.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1.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3.1.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3.2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3.2.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3.2.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2.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3.2.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3.2.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3.2.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3.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3.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3.3.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并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并附考試卷;

  3.3.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3.3.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3.3.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3.3.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3.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3.4.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3.4.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4.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書面記錄。

  3.4.4、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3.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3.5.1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5.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程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茜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3.6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3.6.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數的10%;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5

  1.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管理,規范招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標項目:凡是各基層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3.招標范圍: 涉及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4.規模標準: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20萬元的各類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5.凡是夠招標條件工程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6.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項目的招標準備工作由項目實施基層單位具體負責。

  7. 水利局負責管理全系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邀請縣監察、計劃、財政、審計部門等全程行政監督。

  8.項目的招標必須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局一名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招標事宜。

  9. 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編制招投標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備案的招投標報告。

  10. 水利局組織人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11.本制度從20xx年1月5日起執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

  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3、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設計單位答疑。

  4、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第四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

  第五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設計圖紙有差錯。

  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一般小型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較大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重大設計修改(XX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

  第六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

  第七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__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

  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隱蔽工程記錄。

  6、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確定驗收日期。

  2、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檢驗或抽檢。

  5、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

  6、結算方式。

  7、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爭議解決方式。

  9、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條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信工程安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信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應當由通信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 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范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生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于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通信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通信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 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理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理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理結果報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委托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信工程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 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工信部規[20xx]111號)同時廢止。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確保在全縣范圍內的水利工程,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明確各階段的工作程序,明確各步驟的責任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并結合烏什縣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興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四條在全縣范圍內所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均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當遵循“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六條水利局質量監督檢查分站負責全縣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建立質量監督體系,強化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測工作,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第七條水利局質量監督檢查分站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部、自治區和地區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及規程、規范。

  二、負責監督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在其資質等級允許范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健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三、在授權范圍內的水利工程實施質量監督,協助阿克蘇地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四、掌握本縣水利工程質量動態,及時提出提高工程質量的措施和要求;

  五、對受監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六、參加受監水利工程的單位工程驗收、階段驗收以及竣工驗收。

  第八條水利局質量監督檢查分站對全縣水利工程質量總負責,工程現場負責人對本單位在工程現場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業主代表為直接責任人。

  第九條項目建設中,駐工地甲方代表的職責:

  一、必須做好每天的現場記錄;

  二、監督監理、施工單位在施工期的進度和質量工作;

  三、在施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在現場做出處理意見有困難的,要及時上報項目負責人;

  四、在施工期,需要進行工作量認證的,應及時上報項目負責人。

  第十條項目建設中,項目負責人的職責:

  一、認真執行地區和縣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及規程、規范。

  二、督檢查監理、施工單位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

  三、甲方代表上報需要處理的問題、認證工作,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理和掌握,并上報分管領導;

  四、積極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服務、協調”工作。

  第十一條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堅持以預防為主,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按照招標承包制合同規定,在每一單項工程開工前,承包商均應向業主、監理工程師報送施工方案、措施和各種圖紙、資料,經過審閱后,方可施工。審查時,必須嚴格認真,對正確的部分予以肯定,對不足之處或錯誤,則應提出具體修改意見,要求修改完善后再進行施工。

  第十二條堅持質量標準,加強現場控制。堅持制約。堅持對質量要求的高標準,絕不能降低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已出現的問題,應堅決糾正,凡是采用補救措施的,要及時進行補救,對于較為重大的`質量問題,則應堅持制約,該返工的返工,該補救的補救,不怕推倒重來。

  第十三條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積極協調各方面的關系。采用“控制”與“協助”相結合的工作方法,解決工程質量與工程進度可能出現的矛盾,對建設工程要時刻以實現高速、優質、低消耗視為己任,要時刻為工程建設想辦法、出主意,積極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服務、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在工程建設中,要努力加強對質量管理人員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知識的教育。認真監督做好“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工作。

  投資控制在施工階段,審查復核設計變更,核實工程量。工期控制在施工階段,審查監理單位編制工程進度計劃。根據工程進度計劃進行工期控制。對不能按計劃執行的,認真查明原因,并進行處罰。

  質量控制在施工階段是一項主要的工作。檢查建筑物所用材料、購配件、設備質量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等實施質量預控,在施工中,通過重要技術復核、工序操作、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和工序成果檢查、認證和監督標準、規范的貫徹。前一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工作。通過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把好質量關。將安全生產作為質量監督的重要環節來抓。

  第十五條項目建設中,要嚴格把好材料和試驗關,對擬在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各種材料,不論是業主負責供應,還是施工單位自行采購,都必須提交生產廠家材質證明及其資料進行認可。監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按規范進行材料質量抽檢工作,經常深入現場隨時抽樣檢測,以確切地掌握每個時期材料的質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在工程建設中,兩管理是實施三大目標控制的出發點和歸宿。合同管理是進行投資控制、工期控制、質量控制的手段,以合同為主,進行全面的質量管理。信息管理以收集、整理、保存施工現場的各種資料,并準備各階段的驗收資料。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組織監理單位對施工期間圖紙會審,審查不涉及變更初步設計原則的設計變更,審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術措施,施工進度計劃,努力協調施工過程中各方面之間的關系。經常組織技術人員對存在問題、技術方案進行討論,所有技術方案必須經過編制、討論、審定三道程序方可實施。在每月工程量審核過程中,必須完成對檔案、技術資料的同步審查,審查人、負責人經鑒定認可,再由審查人、負責人具體負責。

  第十七條本制度具體由水利質量監督站負責執行,站長為第一責任人。

  烏什縣水利局質量監督檢查分站

  二0xx年三月十四日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校基本建設的任務是制定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近期建設計劃及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校園總體規劃設計及實施,負責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功能定位、項目報批、工程招標、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投資控制、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的范圍與內容,范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修繕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擴建,以及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維修、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基建項目)。維修修繕項目包括50萬元以下的裝飾工程、綠化等項目(以下簡稱修繕項目)。

  第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依法規范原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應進行科學論證和決策,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及其它各種手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做到依法規范,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六條

  學校應對基本建設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職責、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工作規范,加強對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是大竹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近期建設計劃和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指導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工作和協調處理學校基建工作中有關問題等。

  第八條

  學校行政對學校建設項目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應根據基本建設任務建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重大事項做出決定,并具體負責對學校建設項目的組織領導、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學校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財務、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

  學校基建部門的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新建項目的論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和上報,編制和執行學校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工作,負責執行各項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及全過程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建立責任制,學校基建工作的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是建設工程項目第一與第二責任人,對該此項工作和廉政建設負首要責任。

  第十一條

  學校建設項目管理應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從項目的論證報批、工程招投標、勘探設計、項目施工、工程技術、相關設施的配套、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學校建設項目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進行進一步的論證,對該建設項目的選址、環境評估、建筑面積、建設標準、使用功能、資金籌集、項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并附有通過招標選定的設計方案。報告應根據國家和市政府對建設項目有關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第十三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在完成批準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后進行。學校應及時組織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管理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驗收時,除對建筑工程實體進行驗收外,還應認真查閱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隱蔽工程的驗收材料及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等資料。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責成施工及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并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書。在工程保修書中應明確工程保修的范圍、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學校固定資產。

  第三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部規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積指標,對校園(校區)進行總體建設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為發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擴建的校園要保留學校歷史文脈和原有建筑的風格風貌。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經審定后,學校基本建設應嚴格遵循規劃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選擇優秀的設計方案,保證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觀和結構的安全。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是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對建設項目做出初步設計方案和項目建設資金的概算,由學校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由學校和設計單位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復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納評審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使初步設計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學、合理和適用。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基本建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擇優的招標辦法,選擇優秀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及部分建筑材料供應單位。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九條

  學校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應合理確定建設工程的計價方式和工期,招投標的時間不得少于法定時限。學校必須向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資料,合理編制標書(預算)。

  第二十條

  建立招標代理制度。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一律實行招標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中介庫。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實行輪換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達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基本建設項目集中公開招標實施辦法》實行。單項工程投資額在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項目學校采取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單項工程投資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學校組織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修繕項目管理辦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設項目評標小組,由學校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評標小組的成員組成。一般情況下,學校參加評標人員不得超過評標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一,其他評標專家由招標管理部門根據評標專業技術需要,在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技術評標專家占評標小組成員的比例應不低于三分之二。具體評標辦法、評標程序及保密紀律等,按照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或由學校(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維修項目招標按照《學校維修項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與中標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大宗建筑材料供應等單位,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學校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協議書。

  第五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筑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學校校舍的安全和質量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筑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從設計到施工的各個環節確保學校建設工程的質量。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測試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個施工程序。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及有關建筑材料、設備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各項指標合格后方可使用。項目學校、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都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按各自的職責,各負其責,保證工程質量的等級要求。

  第二十六條

  學校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和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隱患,應限期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學校應暫緩撥付建設資金。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校、勘探、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各負其責,各單位項目實施的第一、第二負責人,也是該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的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結構,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托該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建立基本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學校在建設項目實施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應及時上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并認真做好應對處理工作。

  第六章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

  第三十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全面貫徹“堅固、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必須堅持資源節約原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三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規范裝修標準,推行限額設計。裝修標準一般采用中檔標準,主要材料的選擇檔次為中檔適度偏上。

  第三十二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階段造價控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全工程造價控制。學校應對基本建設項目基礎、主體、竣工實行三階段造價實行動態控制,在項目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后的十四天內分別提交基礎、主體、階段結算;如對上階段造價超出較多的項目,將在下階段采取降低裝修標準、減小規模的方式,控制項目總造價。

  第三十三條

  應遵循公平、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施工現場簽證包括:現場技術核定、材料簽證、其它現場簽證、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

  強化現場技術核定制度。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后,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簽認后方可執行;重大設計變更,學校還應征得市教育局書面批準。

  第三十五條

  加強材料簽證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未明確定價、定規格、定品牌、定產地廠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標文件約定風險范圍的材料、施工期間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調價的材料以及建設方認為須簽證的材料的簽證管理。

  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七日將預購材料清單提交現場代表,由現場代表認可后執行。

  第三十六條

  規范材料簽證,材料簽認價格參照建經信息和市場價格,并參考3家以上廠家的價格。材料簽證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材料供應時效、價格,簽證價格簽認還應明確采管費、運輸裝卸等相關費用因素。現場簽證要及時簽辦,不應拖延或過后補簽。對于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者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三十七條

  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及竣工決算管理。項目竣工后28天內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給市財政局審定;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后,提交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計處組織審定。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具體辦法按照《達州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與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洪教計字(20xx)4號]執行。

  第三十八條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實行估算、概算、決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內允許調整,決算在概算10%幅度內允許調整;如存在基礎特別復雜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應及時提交專門調整報告,待調整獲得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未獲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門批準的超額投資由項目學校自籌解決。

  第七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學校建設工程都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提出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合同、資料和圖紙等,都要嚴格地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四十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及批復文件;

  2、工程概預算及批復文件;

  3、招標文件;

  4、合同文件;

  5、圖紙會審記錄;

  6、工程竣工圖紙;

  7工程設計變更、甲方簽證;

  8、工程結算書;

  9、工程量計算書;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建設單位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施工組織設計;

  1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

  14、工程開工、竣工驗收報告;

  15、學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圖紙;

  17、投標文件;

  18、其它資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證明等)。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具體要求。工程設計變更、簽證:工程設計變更,要求分專業按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設計變更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字及設計單位蓋章,同時要求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與竣工圖相對應。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文書要求。工程簽證,要求根據簽證單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每一頁要求有統一的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簡圖,并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的內容、份數和頁數,并且對所有復印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所有資料應保證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對學校與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嚴格管理,檢查各項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八章建設工程項目的保障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必須堅持勤政廉潔原則。建立健全勤政廉潔和監督制約的制度措施,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變能力,干干凈凈做事謀發展,努力實現“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雙優目標。

  第四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基本建設工作隊伍建設,要選聘政治素質好和專業技術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基建隊伍。結合學校基建工作的特點,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學習、辦公、防護、交通等各種工作條件,保證基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工作先進、取得優良業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六條

  學校要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特點,堅持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學校基建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責任制度和工作紀律。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約措施和追究辦法。

  第四十七條

  學校基建工作人員不準在與工程有關的單位中報銷任何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對方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回扣等好處,無法拒絕的,應一律上交學校;不準參加對方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準要求和接受對方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的各種利益;不準向對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及工程分包經營等活動;不準向對方泄露招標標底等有關保密內容;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或他人謀取利益;不準擅自截留、擠占和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十八

  條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監督與自律相結合,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依法嚴格,全面覆蓋。

  第四十九條

  學校要加強對決策工作監督。重點監督決策依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決策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決策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并記錄在案等。

  第五十條

  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重點監督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范圍、程序和方式,評標成員的組成是否符合要求,評標過程是否公平、公正,有無故意規避招投標或弄虛作假等。

  第五十一條

  學校要加強對合同簽訂和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完備,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的條款是否與招投標要求相符,合同的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合同的雙方是否誠信守約。

  第五十二條

  加強對基建重大物資采購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設備或大批量大額物資采購工作,重點監督采購是否按照程序嚴密、操作透明、集體決策、合同約定、擇優購置、責任明確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五十三條

  學校要加強對責任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有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職責實施管理,各責任人員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四條

  學校要加強對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干部有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工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以權謀私或造成損失,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是否及時處理等。

  第五十五條

  學校要加強群眾對學校基建工作的監督。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基建工作公開。實施學校建設項目責任人、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現場掛牌公示制度,設立工程質量和廉政建設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監督工作由監察、審計、財務、基建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采用參與、詢問、檢查、調查、追究等方式進行。

  第五十七條

  學校對在建設中不按規定辦事、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反有關廉政規定的行為,都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查處。根據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由學校分別給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學校緩撥或停撥市級建設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1

  第一部分崗位職責規定

  一、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1、為公司派駐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負責人,隸屬工程部管理,負責工程現場業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現場工作安排協調,必須嚴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現場管理水平和工作質量,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據公司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核、確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監督控制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工程項目按計劃進度完成;

  3、根據合同的約定、設計圖紙及相關規范規程的要求,嚴格監督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組織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組織進行材料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對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

  4、根據公司批準的工程項目總施工預算書,嚴格監督控制工程項目施工成本,參加工程現場的經濟簽證、技術核定單、認價單的審查確認,確保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5、負責進行現場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確保合同履約完成,協調處理合同實施執行過程中的糾紛、索賠等事宜;

  6、負責現場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之間的信息交流、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的管理事宜;

  7、負責協調解決工程項目施工中的設計、施工問題以及現場的涉外關系;

  8、負責組織現場項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安排各專業工程師的現場配合工作,完成現場施工日志的準確記錄;

  9、負責工程項目竣工至保修期滿時間段內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協調工作;

  10、負責組織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審核監理工程師現場會議記錄、工程項目管理報告和其他文件資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責任心,有計劃性,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管理素質。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實、完成當天的工作計劃——進一步熟悉施工設計圖紙,掌握了解現場各項工作的施工完成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監督處理協調現場各項工作——對當天工作進行小結,填寫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總結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況,編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況統計報表(項目月報),編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計劃安排——準備協調解決相關的設計、施工問題——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專業工程師的工作;填寫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報工程管理部及工程總監進行考核。

  第二部分對總包、分包及監理單位的管理規定

  一、對總包單位的管理

  總包單位應經常同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溝通,在工作流程上、質量控質、進度控制上主要參考第三部分。對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單位的管理原則上由總包單位統一管理,對于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設單位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具體費用根據分包工程項目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總包單位應在施工過程中在技術質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單位。

  二、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鋁合金門窗、樓宇門、樓梯扶手、外墻涂料工程。

  (2)建設單位委托專業招標公司代理招標,建設單位分管經理、項目經理、材料員及集團公司審計部共同參加,邀請三家以上單位投標,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進場前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4)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在技術、質量、進度、協調進行管理,建設單位付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用,具體價格在總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5)在工程結束后,分包單位報工程簽證及結算至監理單位審核簽字確認后轉建設單位。

  2、由總包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辦法:

  (1)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墻保溫等。

  (2)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由總包單位負責組織三家以上的分包單位進行招標(選擇的分包單位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與,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對總包單位的分包工程確認單價,列入總包單位的工程結算中,不參與取費。

  (4)分包單位進場前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5)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及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并履行保修責任。

  (6)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隨時監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況,如建設單位撥款到位,而總包單位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款,并影響了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權直接撥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此款從下次總包單位的應付款中扣除。

  三、對監理單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以監理單位的管理為主,監理單位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為建設單位提供合理化建議,并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負責。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及監理合同的要求監督監理單位,具體的考核及管理辦法見《駐工地監理工作考核細則》,建設單位每月組織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的當月表現進行評比、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規定

  一、現場施工工程例會:

  1、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每兩周舉行一次,特殊情況舉行專題協調會議;

  3、現場施工例會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材料員及其它相關分包單位;

  4、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內容:聽取各承包商關于本階段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等完成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計劃及施工存在問題的匯報;監理工程師總結評價,指出承包商施工中的不足和承包商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程項目的工作要點和要求;業主全面意見和要求,并對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做答復。;

  5、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要有各承包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簽字認可;

  6、承包商根據月度現場施工協調例會要求,完成工程月報表的編制、完成下月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的編制,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業主審查、審定、批準。

  二、現場專題技術會議:

  1、現場專題技術會議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專題技術會議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不定期舉行;

  3、現場專題技術會議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相關承包商;

  4、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內容:聽取承包商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的解決辦法、施工措施的處理意見;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要求提出的解決辦法措施;業主項目經理的決定意見;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經協商后達成一致意見;

  5、一般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有各承包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報工程部領導審定;

  6、重要的專題技術會議的會議紀要如:設計方案確認、單項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涉及合同技術條件變更必須報工程部、公司領導批準。

  三、現場經濟簽證:

  1、辦理經濟簽證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修改或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減少或變更等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均應辦理現場經濟簽證;

  2、辦理現場經濟簽證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現場經濟簽證內容

  (2)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認可

  (3)業主項目經理確認簽名

  (4)由建設單位分管領導對現場簽證再次確認;

  3、辦理經濟簽證的相關單位負責人簽字順序:乙方代表、監理單位總監、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經理。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兩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審)、監理單位一份(進度結算用)、乙方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簽字(或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簽證的效力: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如實填寫簽證單,經查實不符合實際的,監理、甲方有權拒簽。

  6、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必須附有設計修改或變更圖紙、技術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計劃等書面資料,相關資料必須符合國家規程規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約定;

  四、現場技術核定單:

  1、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技術要求的變更均應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

  2、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現場技術核定單內容,并事前經設計同意,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共同現場核定確認;

  3、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嚴格遵循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的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建設工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的時效性: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在事發前現場核定;

  5、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報工程部、工程分管經理核定;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決定的應在一天內回復,需報至公司討論的,在兩天內回復。

  五、材料價格回執單:

  1、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未明確的材料設備、工程未計價材料設備、按合同規定允許調差的材料設備、其它特殊材料設備;

  2、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根據批準的現場材料,建設單位材料員在一周時間內做好市場詢價工作,對該現場認質單的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型號、品牌、材質要求按照市場平均價格水平進行認價工作,交材料分管經理、項目經理簽字確認;

  3、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現場認價單必須在承包商采購實施前簽字確認;

  4、辦理現場認價單的規定:材料價格必須通過建設單位材料員、項目經理、分管材料經理共同簽字確認,若單一認可、事后補辦及未經批準均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5、如遇重大的現場認價,必須事先經由公司領導領導確認認可方可實施。

  六、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的原則: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業主的要求更改或調整設計;

  2、因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設計變更:

  (1)、承包商應以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

  (2)、監理工程師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核意見;

  (3)、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作出設計變更的審查意見;

  (4)、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5)、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3、因業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

  (1)、工程分管經理下達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要求;

  (2)、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3)、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七、施工圖紙自審和會審:

  1、施工圖紙自審: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承包商進場前或單項工程施工前,承包商應自行主持施工圖紙自審,寫出施工圖紙自審記錄;

  (2)、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報送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3)、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5)、建設單位分管經理安排圖紙會審時間。

  2、施工圖紙會審:

  (1)、施工圖紙會審由業主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共同參加;

  (2)、施工圖紙會審由監理工程師負責進行現場記錄匯總整理工作;

  (3)、施工圖紙會審記錄經工程分管經理審定同意,報公司領導批準;

  (4)、形成施工圖紙會審紀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會簽并加蓋公章,作為指導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施工圖紙自審與會審內容:

  (1)、施工圖紙是否完整和齊全,施工圖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設計和施工的規程規范;

  (2)、施工圖紙是否與其說明書在內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圖紙及其各組成部分間有無矛盾和錯誤;

  (3)、建筑圖與其相關的結構圖,在尺寸、坐標、標高和說明書方面是否是一致,技術要求是否明確;

  (4)、熟悉建設、施工、安裝目的施工生產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關系,審查設備安裝圖紙與其相配合的土建圖紙,在坐標和標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質量標準能否滿足設備安裝的工藝要求;

  (5)、基礎設計或地基處理方案同建造地點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與地下構筑物、管線間的相互關系;

  (6)、掌握擬建工程的建筑和結構的形成和特點,需要采取那些新技術;

  (7)、復核主要承重結構或構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否滿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對于工程復雜、施工難度大和技術要求高的分部分項工程,要審查現有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能否滿足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設備和加工定貨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滿足;

  (11)、材料的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

  (12)、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有無問題;

  (1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14)、地質地勘資料是否齊全;

  (15)、圖紙是否符合業主要求;

  4、由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圖紙會審意見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5、施工圖紙會審意見原件應一式五份:設計單位、承包商、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八、施工組織設計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設計施工圖紙,承包商進場二周內編制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施工進度計劃;

  (5)、總包、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進度計劃包括網絡計劃、橫道圖計劃;

  (7)、技術經濟指標等;

  3、監理工程師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在收到施工組織審計三天內提出審核意見;

  5、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7、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質量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實現。

  九、工程進度計劃:

  1、編制原則:根據合同約定、施工設計圖紙;

  2、工程項目進度計劃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實施;

  3、承包商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編制月度計劃或單項工程項目進度計劃;

  4、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內容:月度工程項目計劃的文字形象進度說明、分部分項計劃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計劃完成投資;

  5、報送監理工程師在二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6、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查完成,報送分管經理審核及公司領導批準(一個工作日內);

  7、監理工程師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8、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9、施工總進度計劃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進度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十、施工預算書

  1、編制原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預結算管理,規范預結算編制與審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工程項目預算系指招標標底、施工圖預算、承包合同價;

  (3)、工程結算系指根據合同、合同的調整條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變更、經濟簽證等工程資料所辦理的工程項目竣工結算;

  (4)、凡進行工程項目預結算編制審核工作,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業主現場管理工作手冊,遵循客觀、公正、誠信原則;

  (5)、嚴格審核工程項目造價,確保工程項目造價的誤差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2、工程項目施工預算書由承包商進場十五日內編制完成;

  3、由工程審計事務所進行審查,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不作為最終的結算依據;

  4、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原件應一式三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十一、工程項目月報表:

  1、工程月報表主要要求

  (1)、根據本月工程項目施工完成情況,由承包商根據合同約定、監理工程師條例和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規定的標準工程報表格式編制;

  (2)、工程月報內容:本月工程項目的形象進度、質量情況、分部分項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3)、工程月報的時效性:由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每月28日前編制完成;

  (4)、編制項目月報表應及時報分管經理審核,由分管經理針對月報及現場的情況提出要求。

  (5)、工程項目月報是工程項目月度投資完成情況的統計報表和月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依據,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核算、審查,確保業主的投資利益得到保證。

  十二、甲供材的采購及進場管理程序:

  1、采購程序:

  (1)施工圖紙出齊后7天內,工程部應要求施工單位上交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同時考慮生產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編制《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作為招投標的依據。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規定要求進行甲供材料(設備)的采購。

  (3)工程部、材料部擬定《招投標文件》、《采購合同》及各廠商的入圍資格請分管經理審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經審批的《入圍資格》要求邀請三至五家分供商進行招投標,并封樣存至倉庫,做好標識。

  (5)工程部、材料部、審計部有關人員實施招投標。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及招投標結果,與供貨廠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報請審批。

  2、申報程序:

  (1)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提包的材料、設備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工程名稱、材料設備名稱、規格型號、需用數量、需用時間、技術質量等級、供貨地點、編制時間。

  (2)總包單位提報的計劃應先提交監理部,由總監簽訂后轉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報材料部采購。

  2、進場管理程序:

  (1)、在甲供材料(設備)簽約之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必須檢查供貨廠商的法人委托書、地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準用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其技術指標等資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圍資格要求。

  (2)、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尺寸、規格、型號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3)、進場材料(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負責會同監理公司、總承包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設備)款。

  (4)、鋼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進場后,監理單位應會同供應商,現場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卸貨驗收,并作進場記錄,監理單位在每月25~28日匯總甲供材進場的數量。

  十三、施工用水電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均由工程部統一管理,用電單位必須持用電方案經工程部審核批準,用水單位必須掛表,并嚴格按批準方案認真組織施工。

  2、水、電費的收取。抄表日期:每月20-25日,按照供電局電費單及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單據收取,在每月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3、各用電、用水單位對各自的線路、管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發現水管有漏水現象,工程部將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項目檢查驗收:

  1、隱蔽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

  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3、單位工程項目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4、工程項目初驗: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初驗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進行;

  (1)、內部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2)、正式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5、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1)、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

  (2)、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由業主組織實施;

  (3)、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6、一般工程驗收資料由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整理準備,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現場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后簽字確認;

  7、單位工程驗收、工程項目初驗、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按照公司規定要求相關部門、公司領導參加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定后簽字確認;

  6、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簽字確認的工程項目系統技術資料、全部竣工圖和工程技術檔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移交報告;

  2、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報建設單位批準實施;

  3、承包商提供經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套;

  4、辦理移交手續,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進行正式移交;

  4、同時業主和物業公司正式辦理交接手續,參加交接的人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相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交二套給物業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進度款支付:

  (1)、根據審核批準的工程月報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請單;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工程量,審計部門對結算進行核定;

  (4)、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款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

  (4)、由分管經理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請單上簽字確認;

  2、工程支付申請單三份,分別由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保存。

  十七、工程項目結算:

  1、工程項目結算原則:合同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竣工驗收資料;

  2、承包商提出工程結算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會簽同意后,送至審計部門;

  3、建設單位要求審計部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總體初審工作;

  (1)、嚴格按照合同、設計圖紙、規范進行竣工結算審核,審核竣工結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項目預算之內;

  (2)、審核竣工結算與工程項目預算差異,嚴格審核工程變更價款的真實性、合規性、合理性;

  (3)、審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實、經濟簽證是否確認、工程計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

  4、工作總監審定同意;

  5、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分管經理在結算上確認簽字: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的準確性;

  (2)、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等是否嚴格按照業主現場管理手冊的簽字程序確認,對不符合規定的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堅決不允許進入工程結算中;;

  6、承包商依據工程進度款的結算審查審定批準程序辦理工程結算手續,進行工程結算支付;

  7、工程項目結算書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工程部及財務部;

  8、工程結算付款辦法嚴格按照工程款支付辦法的程序確認,嚴格審核工程項目各階段工程付款的正確性,對最后一次工程結算付款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抵扣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保證金及水電費、定額管理費等,并由工程分館經理及財務主管人員做付款清單備查。

  第四部分工程資料管理

  一、工程項目資料分類: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報告、函件;

  (4)、建設單位指令、通知;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回執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二、工程項目資料的管理職責: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的資料管理;

  2、現場工程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確保工程項目資料的完整、正確和安全;

  三、工程項目資料管理規定: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臺帳、資料目錄。

  四、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簽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所有文件資料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5、工程項目竣工移交后,現場的文件資料按公司規定和要求進行交接。

  以上為《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工程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積極認真負責的完成本職崗位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規范(下簡稱“公司”)在建項目的項目監理管理,明確在工程管理過程中與監理的職責和工作流程,進而提高質量、進度、安全、投資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據

  本制度依據《監理合同范本》等相關管理制度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工程項目。

  本制度與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條款如與國家的規范、標準或地方法規有矛盾之處,應以國家規范、標準或地方規定為準。

  第二章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職責劃分

  2.1建設單位的`職責

  (1)負責協調開、竣工政府手續的辦理。

  (2)負責選定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

  (3)負責將施工圖紙、設計變更下發到承包商,負責與設計單位的聯系。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深化圖紙的最終審批。

  (5)負責向施工單位發出開、完工指令、工程的暫停及復工通知。

  (6)負責總體工期控制,包括對總體進度提前、延長的審批及最終確認。

  (7)負責對已完工程節點的形象進度、變更及簽證的工程量的最終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3

  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管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為是否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辦理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質量管理方針、方法、標準和工作流程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第十條,工程質量管理標準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內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經批準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周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編制依據

  項目概況

  質量管理任務細分

  組織機構及責任人員

  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的系統描述

  設計質量管理控制

  材料設備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藝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質量管理控制

  隱蔽工程驗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質量檔案

  必要的質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預控措施(各階段設計審查、施工圖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審查、質量通病防范)

  關鍵和重要節點的確定以及控制程序

  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查、試驗、測量、驗證要求

  更改和完善質量計劃的程序

  完成質量計劃的標準和時間要求等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執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筑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注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是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周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復查并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員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復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裝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采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并采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后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了、易于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文件完整齊備,有相應的概預算和各種經濟技術指標,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交底,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盡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托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筑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并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于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并執行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六章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為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并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托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時,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

  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

  鋼筋工程、懸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核并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批準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并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后,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并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2)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4)將工程轉包

  (5)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

  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核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

  考核檢查采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核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處罰分為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于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并約定上述單位同樣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

  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施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4

  一、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組成和職能分工

  1、人員組成:

  2、職能分工: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駐的工程師,負責全面工作,對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土建施工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施工中的水電暖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做好施工日志、會議紀要及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設單位實行每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務。同時,每周五下午派人參加監理周工作例會。

  2、建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工作;工作要積極主動,并要搞好協調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員要嚴格考勤制度,每天要親自到施工現場,搞好巡查監督工作,并做好有關記錄。在隱蔽等關鍵工程施工時,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工作人員要做好記錄,協助監理和承包人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對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問題,要集體商議處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匯報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設工作。

  2、及時辦理和協調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為工程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3、及時安排和處理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項,與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協商,盡快定出處理意見或達成協議,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4、杜絕肢解工程、轉包工程等現象發生。

  (二)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1、嚴把材料入場驗收關。對承包人采購的鋼筋、水泥、砂、石子、電器材料、裝飾材料等,要抽檢其供貨嚴格守法、定貨合同(或協議)、產品質量證明書、發貨明晰表等證件是否一致齊全。對于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及設備,要責成承包人退貨、調換或重新采購。

  2、嚴把材料價格關。檢查審定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價格,并具有最終否決權。

  3、嚴把材料使用安裝關。抽驗鋼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滿足施工質量要求,督查承包人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程、規范進行施工;對于電器、裝飾等材料,督查承包人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安裝。

  4、監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負責采購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裝設備。

  5、對于電梯、電器、通風等關鍵設備,要按照上級和我局有關規定成立局級采購工作組,進行政府采購。

  (三)工程進度和投資計劃管理

  1、依據合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及時審查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方案。

  2、認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約定日期,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

  3、檢查監督承包人是否按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若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要責令承包人提出改進措施,盡快趕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簽發施工中發生的臨時計時工日。

  5、如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或其它可能延誤施工工期的情況,要及時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誤工期。

  (四)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1、審核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設備和人員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質量體系不健全的,要責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滿足施工要求為止。

  2、在不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隨時檢查檢驗承包人是否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對于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要責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3、監督檢查施工質量的內容主要有:

  (1)施工單位質量檢測人員及設備是否到位,質量自檢系統是否完備。

  (2)監理單位旁站監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

  (4)施工過程中現場取樣(建設單位必須在場)

  (5)及時處理質量缺陷,避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

  (6)進行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中間質量檢驗。

  (7)組織竣工驗收。

  4、監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檢查承包人歡迎您)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隨時檢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6、嚴格執行標準、規范,認真負責,公道、公平、公正開展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中,對被監督方要一視同仁,不偏袒、不刁難,秉公辦事。

  (五)工程資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復。

  2、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3、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4、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5、監督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促進施工項目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安全管理體制。

  第二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條、從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擴建、改建和裝飾裝修等活動的項目部及個人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四條、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六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第八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施工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建立在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一)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二)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三)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四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二十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二十一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報工程項目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管理者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二十五條、每月定期由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六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拆時并安排關人員進行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天要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天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四)季節性及節假日后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后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二十九條、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二)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三)認真細致地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四)認真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五)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一落實”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復查,直至隱患消除。

  (六)對安全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建設工程管理制度02-28

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制度06-21

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制度12-16

建設工程管理制度(15篇)03-08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11-13

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03-13

建設工程管理制度15篇02-09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制度09-04

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05-27

主站蜘蛛池模板: 日日人人爽人人爽人人片av| 国产精品白丝av网站在线观看| 国产成人精品午夜二三区波多野| 精品久久亚洲中文字幕| 国产精品无码av天天爽播放器| 国产拍拍拍无码视频免费| 98在线视频噜噜噜国产| 久久综合给合久久狠狠狠97色| 亚洲成av人片香蕉片| 色悠久久久久久久综合网伊人| 无码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免费式影视| 3d动漫精品啪啪一区二区| 一二三四视频在线观看日本| 欧美不卡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国产天堂一区二区三区| 久久久久国产综合av天堂| 国产在线观看免费视频软件| 中文字幕无线码一区二区| 老女人老熟女亚洲| 国色精品卡一卡2卡3卡4卡在线| 一本之道高清无码视频| 人妻av资源先锋影音av资源| 国产v片在线播放免费无码| 国产99久久久国产精品~~牛| 亚洲免费观看视频| 亚洲精品一区二三区不卡| 日韩a毛片免费观看| 五月天久久久噜噜噜久久|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吹潮| 国产亚洲人成无码网在线观看| 男人用嘴添女人下身免费视频| av无码动漫一区二区三区精品| 中国精学生妹品射精久久| 中文精品久久久久国产网址| 久久久日韩精品一区二区| 国产在线精品一区二区不卡| 在线不卡av片免费观看| 国产免费爽爽视频在线观看| 成人区精品一区二区不卡| 极品 在线 视频 大陆 国产| 国产a∨天天免费观看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