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出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出入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公司對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的管理,特制定公司的出入庫登記管理制度。
(1)倉管員將驗收好的物品進行數量核對,看實物是否與帳面相符,進行入庫,將已入庫的產品數量在庫存表上進行登記。
(2)倉管員接到發料傳票后,依據傳票進行發料,并將發料數量寫于傳票上。
(3)原料使用完畢,將剩余原材料歸還倉庫,倉管員將原材料歸還原處并將歸還的.原材料數量寫于傳票上,在庫存表上進行登記。
(4)經驗收合格的成品入庫時,倉管員清點產品的數量,檢查用料數量與入庫數量之間的損耗是否在規定范圍內,如果不一致,查找原因,如果一致,在傳票上寫清數量,依據傳票上的數量在庫存表上進行登記入庫。
(5)產品出庫時,倉管員先依據出庫單和派車單進行備貨。
(6)準備出庫的產品與出庫單數量、品名核對無誤后,進行裝車出貨,依據發完貨的出庫單在庫存表上進行登記。
出入管理制度2
1、入庫車輛必須先通過安全檢查,被許可后才能進入庫區。
2、汽車槽車只準駕駛員一人進入庫區。
3、站區內車輛停靠好后必須全車熄火,不準在站區內修車或急剎車。
4、汽車槽車經過安全員檢查許可后,方可進行充裝。在安全員有事外出時,生產部門主管可代行安全職責。
5、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槽車證明、執照齊全、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表、緊急切繼閥、液位計安全可靠,并認真做好記錄。
6、充裝工必須做好充裝過程的記錄。
7、充裝過程必須有人監督。
8、充裝完畢后必須安全員檢查后方可出庫。
9、一臺車輛在充裝時,另外車輛不得發動。
10、充裝過程發生泄漏,必須立即停止充裝,并及時處理。
11、有事故隱患車輛或證照不齊車輛嚴禁充裝。
12、超過檢驗期車輛嚴禁充裝。
13、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嚴禁超裝。
出入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公司的.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門悉遵守本辦法,由前臺人員負責管理
第三條 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員工出入公司大門,應穿著規定服裝,佩掛識別證于胸前,以資識別,并嚴禁赤足或穿拖鞋。
(二)員工出入公司大門,如攜有物品,應自動出示,接受檢查。
(三)員工上下班時,應排隊打卡,并不得代他人打卡,如經發現依人事管理規則處分。
(四)進出公司在大門及在公司范圍以內,無論上下班時間一律佩帶識別證,未按規定佩掛者,依人事管理規則處分。
(五)工作時間內出公司者:
1、公司員工臨時因公外出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交給前臺人員,前臺人員登記出公司時間。公畢返回公司時,前臺人員在出門單上簽注入公司時間,并于第二日上午10時前交送人事部登記核對核對考勤記錄,如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聯絡其所屬部門的主管處理。
2、因故請假出公司者,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公司。
3、下班時間除公事外,禁止逗留或進入公司內。
第四條 公司外來人員出入管理:
(一)凡公司外人員來訪時,應先填寫'來賓登記表',由前臺人員電話聯絡后,以在會客室接見為原則。接見人需在'來賓登記單'上簽字證明。
(二)事畢出公司時,來訪人員需交回有接洽人簽字的來賓登記表',前臺人員登記出公司時間,并收回'來賓登記表'。
(三)凡進入公司公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危險品、照相機或描繪工具。
(四)公司物品出公司,要有各部門領導簽字的攜物外出放行證',前臺檢查完畢登記,并讓攜帶者簽字。
(五)本公司員工遺失'識別證',應立即向人事單位申請補發,如有重領或原證找到而不立即交回致使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經察覺無論使用人或借用人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或法律辦理懲處。
(六)本規定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出入管理制度4
一.藥品采購回來后首先辦理入庫手續,由才后人員向庫房管理員逐件交接。庫房管理員要根據采購計劃單的項目認真清點多要入庫藥品的數量,并檢查好藥品的`規格、通用名稱、劑型、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貨單位、購貨數量、購銷價格、質量,做到數量、規格、品種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并在接收單上簽字(或在入庫登記簿上共同簽字確認)。
二.庫房管理員需按所購藥品名稱、供應商、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做好入庫登記。
三.庫房管理員要對所有庫存物品進行登記建賬,并定期核查帳實情況,藥劑科應當定期盤庫。
四.藥品入庫,要按照不同的種類、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儲存。
五.藥品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賬、卡、物、金相符合。
六.精密、易碎及貴重藥品要輕拿輕放,嚴禁擠壓、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七.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鼠工作。
八.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藥品出庫管理
一.藥品出庫,請用人應當填寫請用申請單,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好出庫記錄(記載項目與入庫登記相同),由領用人簽字。
二.藥品出庫實行“現進現出、推陳出新”的原則,做到保管條件差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
三.本著“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發放藥品,做到物盡其用。
四.對于相關科室專用物品的領用也須由科室制定出庫計劃,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好出庫記錄(記載項目與入庫登記相同),由領用人簽字。
五.領用人不得進入庫房,防止出現差錯。
六.藥劑科對物品出庫情況進行檢查核實,對出庫物品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出入管理制度5
為了保障校園安全和諧,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教師出入校
1、教師因病因事需離開學校者,應調好課程,安排好工作。履行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離校。因公務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事宜,得到學校許可的前提下,方可離校。
2、無論何種原因,離校前到政教處上交假條,填寫離崗登記。
3、在門崗處做好登記。
4、返崗時及時到政教處銷假,填寫返崗時間等。
學生出入校
1、學生因病因事需離開學校者,應履行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離校。
2、無論何種原因,離校前到門崗處上交假條,一人一條,并做好登記。
3、在門崗處做好登記。
4、返校時及時銷假。
5、學生請假離校須嚴格執行我校《學生請假制度》的'相關規定。
6、嚴禁違規出入,違者嚴肅處理。
家長出入校
1、 家長來校,應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老師取得聯系,如無必要進校,原則上在門口接待。
2、家長來校確須進校者,門衛電話和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系,經同意后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由被訪者帶領進校。
3、家長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4、家長若要在非放學時段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經班主任批準、經門崗核實后才能出校門。
其他人員出入校
1、未得到有關同志許可,學校謝絕一切人員進入校園(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除外)。
2、外來聯系工作的人員由門衛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系,經同意后再填寫登記后進入校門。
3、訪友人員原則上不進校門,經聯系后由被訪人員在校門口接待。
車輛出入校
1、外來輛原則上不得進入學校,如特殊情況進出校門一律需得到領導或負責后勤同志的許可方可進出,必須嚴格執行學校的相關規定。
2、教職工機動車輛進出校門需減速慢行,按規定停放,保障安全。
出入管理制度6
我單位屬于生產、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在其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標準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儲存、出入庫
根據生產需要,按規定儲存危化品的數量、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按照規定時間周轉。
1.1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確認入庫和出庫。
1.2生產備料按性質不同分別堆放,嚴格區分。
1.3凡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1.4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必須嚴密,結實牢固,并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的規定而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
1.5應指派責任心強,經過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二、裝卸、運輸
2.1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照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2.2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液,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后必須清掃干凈。
2.3裝運爆炸、劇毒、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2.3.1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運輸。
2.3.2禁止用叉、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危險物品。
2.3.3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有資格的專業人員押運。
2.4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照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
2.5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出入管理制度7
學校是學生密集、學生活動的公共場所,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防止車輛進出學校造成安全事故,經學校研究決定,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園內職工車輛規定
1、教職工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2、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或在校內行駛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3、學校上課期間在校內行駛的車輛不得鳴笛。
4、課間期間機動車輛不得在校內行駛(學校公車有緊急會議例外)。
5、上下學、課間學生較多時,在校園內使用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教職工,要慢行或推行。
6、 嚴禁教職工酒后在校內開車,必須遵守交通法規。
7、 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規定的區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帶,防止車輛自動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8、 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自己應妥善保管,嚴防盜竊事故發生。
二、外來車輛的管理規定
1、嚴禁報廢車、無牌無證車進入校園。
2、接送學生的家長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3、嚴禁營運性質的出租車、摩托車、三輪車、大貨車進入校園。
4、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進校,須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校。
5、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衛值班人員的查詢;進校后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車輛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6、來校參加文體、教育教學等活動的車輛,誰組織誰負責安全。
7、凡遇下課、放學等學生出入高峰期,外來車輛必須自覺停車,待學生疏散完后,方可繼續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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