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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種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殊工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1
1、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是指必須經過培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試,審查合格取得相應上崗資格證書,才能從事作業的`工種,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施工員、質量員、技術員、安全員;焊工、爆破工、壓接工、測工、高空作業人員、吊車司機、專職安全員、質量員等。
2、承包商應在施工前,將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或操作人員相關證書報請監理工程師審查、備案。
3、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審查符合要求后,批準其上崗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撤換。
4、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巡視檢查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是否與報審備案的人員相符,施工管理、策劃、操作質量情況是否滿足要求,發現問題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時整改。對產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監理有權提出撤換。
5 、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嚴禁無證上崗。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2
1審查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總工、安監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資質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1審查承包商進場的大中型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準用證”“操作許可證”和租賃設備的安全協議。
1.2施工單位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應取得國家(地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準用證”。如果起重機械為租賃設備,施單位應與出租方簽定安全協議,監理應審查雙方約定的安全責任是否準確,是否符合規定。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準用證”“操作許可證”和租賃設備的安全協議應報工程監理項目部備案。
1.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監員、技術人員及相關的管理人員已到位,職責與分工已明確、清楚。
1.4參建人員已全部進行了體查、體檢,無不合格人員進入現場。
2特殊工種是指必須經過培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試,審查合格取得相應上崗資格證書,才能從事作業的工種,如焊工、爆破工、高空作業工、壓接工、測工、吊車司機等。
2.1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將特殊工種或操作人員相關證書報請監理工程師審查。
2.2監理工程師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審查符合要求后,批準其上崗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撤換。
2.3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應巡視檢查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施工操作質量情況,發現問題要求渝1施工項目部和渝2施工項目部及時整改。對產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監理有權提出撤換。嚴禁無證上崗。
2.4監理人員在進行高空登塔檢查、高空壓接檢查、附件安裝檢查等作業時,檢查人員應具備高空作業能力并且持有高空作業證。不具備作業能力和相應資質證件的嚴禁作業。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3
1.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獨立上崗工作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考核成績合格,由資質部門核發《特殊工種操作證》。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理論培訓時間不得低于15天,實際操作訓練,師傅幫帶時間不得低于4個月。本工種有時間規定的,必須遵守規定。
3.煤礦視具體情況采取脫產和業余,內培和外送相結合的方式培訓。
4.由培訓科組織,每年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分工種系統培訓一次,并進行相關的考試考核發證,考試不及格者不給予辦證并取銷特殊工種操作資格。
5.根據上級有資質部門的安排,結合我礦的實際,外送部分特殊工種進行培訓,培訓的人員認真做好記錄,考試合格,若考試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費用自理,公司不給予報銷。
6.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制度,不持證上崗,一經查實,罰款100元。
7.特殊作業人員違章操作,造成后果或違章作業記錄達3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收繳《特殊工種操作證》并調離崗位。
8.離開特殊工種作業達6月以上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返回特殊工種崗位時,必須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9.隨意安排未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的人員,指揮者按違章指揮論處,同時罰單位負責人200元,若由此造成事故,另按規定從重處罰。
10.無證人員強行上崗作業,罰款100元,安全科人員發現后,不制止,罰款50元。
11.特殊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按《安全獎懲細則》中的有關規定處理。
12.培訓科應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建立健全考核記錄。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4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規定了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屬各單位。
3、特殊工種操作規程技術要求高,作業危險性大,為規范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以及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統一到總公司質量技術安全部登記注冊。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勞動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6、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得上崗作業。
7、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體格檢查,身體不適應特殊工種工作條件的人員,不得錄用。
8、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按國家現行勞動保護條例需要調離作業崗位時,及時辦理調崗,對特殊工種職業病患者要安排治療休養。
9、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對其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按時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
10、對違章指揮,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且應向有前領導反應。
11、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不得偽造,涂改或轉借。
1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必須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5
一、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必須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從事本單位特殊工種作業。
1)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兩次以上的;
3)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認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
五、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各單位應當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6
一、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必須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從事本單位特殊工種作業。
1)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2 )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兩次以上的;
3)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認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
五、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各單位應當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7
。、凡從事電氣、焊接、起重等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由各地區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取得作業證后,方可從事作業。
。、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等有關規章制度,必須按規定穿戴勞防用品上班。精心操作,交接班要為接班者創造安全生產良好條件。
3、機修電工、值班電工必須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本廠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任何電氣設備或線路在末驗電和認為無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在進行電氣工作時,必須有兩人進行,一人工作一人監護。在檢修前應切斷開關,切斷后必須在斷路器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進出配電室MCC必須關門。
。、焊工在生產區域或禁火區內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許可證”由動火執行人隨身攜帶留存,以便檢查。動火執行人要認真嚴格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檢查動火器具。動火作業時,投氧氣瓶應離明火10米以上,乙炔氣瓶與氧氣瓶應離7米以上,并且有安全員在現場監護。
。、起重吊裝工程,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作業,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裝吊,禁止超載使用。利用廠房頂掛吊鉤進行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確認可靠,否則不得任意掛接,電動葫蘆的鋼絲繩必須保持光滑,平時應加強檢查,如有斷絲必須及時調換,不可冒險操作。各種起重機械的操作使用,必須按規程進行。
。丁⑻厥夤しN要有高度安全責任感,時時刻刻以“三不傷害”為原則從事工作,真正做到“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
7、定期對電氣設備、風、電焊設備、吊裝設備進行安全檢修、保養,對操作的工具要檢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確保檢修、保養安全作業。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8
1、目的與范圍
1.1為保證特種設備本質安全,規范特種作業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對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使用、檢驗、維修保養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規定。
1.3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內各單位。
2、總則
2.1本制度中的特種設備是指: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o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c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l,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廠內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2.1本制度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指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
3、職責
3.1安全監察室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
1)負責對特種設備選購、安裝、使用、修理(保養)、改造、檢驗、注冊、報廢等工作進行安全監督與檢查;
2)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
3)負責特種設備登記注冊的申報、查驗和發放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種設備檔案;
3.2設備動力部是特種設備的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采購、維修保養、改造、報廢,負責指導操作者正確使用和保養特種設備。負責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種設備檔案。
3.3各車間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1)組織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定期檢查和抽查;
2)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取證培訓和復訓教育;
3)組織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設備點檢、保養。
4、特種設備及其附件的選購
4.1采購特種設備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時,必須選擇具有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等法定資格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采購者應對所購產品的安全質量負責。
4.2進口鍋爐壓力容器產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質量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
4.3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安全防護裝置、附件齊全有效。設備須隨機附帶產品合格證、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檢驗質量監督證明及有關技術資料。
5、特種設備的安裝、修理與改造
5.1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維保工作由安全監察室進行安全資格驗證。未通過安全資格驗證的單位,禁止在公司內承接各類特種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維保工作。
5.2特種設備在安裝前由安全監察室負責對特種設備安裝承攬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驗證后報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方可進行特種設備的安裝。
5.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法規、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安全質量。施工過程中,使用單位應檢查并掌握工程安全質量狀況。
5.4安裝、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必須出具真實反映施工質量的安裝(修理、改造)質量證明書或工程自檢合格報告書,由安全監察室組織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性檢驗,做出檢驗結論,經驗收合格后轉入固定資產,方可投入使用。
5.5建設項目中的特種設備安裝完工后,在總項目未完成前,因生產急需使用的,由使用單位向研發中心辦公室提出申請,由研發中心辦公室及時組織安裝、使用單位及安全監察室進行預驗收,合格并辦理驗收手續方可轉入固定資產投人使用,并納入日常管理。
6、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
6.1各部門、分廠必須指定相應的專(兼)職人員負責特種設備及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6.2設備動力部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6.3各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常規維護保養,確保其安全技術特性。對在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凋控裝置應進行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各有特種設備單位的設備管理員負責對設備的使用及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檢查、考核,操作人員要按規程操作,保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安全監察室負責監督檢查。
6.4設備動力部每年12月組織各有關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年度安全技術狀態普查及專業安全檢查,分析、統計普查結果并按時上報安技部。
6.5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與報廢
6.5.1新裝、移裝的特種設備經檢驗、驗收合格后,由安全監察室統一向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特種設備注冊手續。鍋爐、壓力容器完成注冊后,核發《使用登記證》;其他特種設備完成注冊后,核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對廠內機動車輛核發(廠內機動車輛牌照))。
6.5.2特種設備達到報廢標準則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報廢處理后,使用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報廢注銷申報表》,由安全監察室辦理特種設備的注銷手續。廠內機動車輛報廢后,使用單位應將車輛牌照交還安全監察室。
7、定期檢驗
7.1安全監察室負責組織、申報有資質的檢驗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檢測工作,各單位應積極配合。
7.2對于檢驗中的不符合相,由設備動力部或各所屬單位進行整改,安全監察室負責初步驗證,然后由檢驗單位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方能使用。
7.3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周期
特殊工種管理制度9
1、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是指必須經過培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試,審查合格取得相應上崗資格證書,才能從事作業的工種,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施工員、質量員、技術員、安全員;焊工、爆破工、壓接工、測工、高空作業人員、吊車司機、專職安全員、質量員等。
2、承包商應在施工前,將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或操作人員相關證書報請監理工程師審查、備案。
3、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審查符合要求后,批準其上崗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撤換。
4、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巡視檢查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是否與報審備案的人員相符,施工管理、策劃、操作質量情況是否滿足要求,發現問題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時整改。對產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監理有權提出撤換。
5 、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嚴禁無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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