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
1、設施、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設備技術檔案是設施、設備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式樣,進行編號,并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設備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數據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設備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設備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設備技術等級鑒定。
⑴設施設備技術等級劃分為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設備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設備設備封存、報廢
⑴設施、設備封存:設施、設備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準,由行政部封存。
⑵暫停使用: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設備,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啟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啟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作業,經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生產運行。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企業建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設備臺長、對生產設施設備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進行;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作,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
二、范圍
1、設施設備包括范圍:生產裝置設備、安全設施設備、特種設備設施、監視測量設施設備、辦公用品、交通運輸車輛、供電供熱供水通訊設施設備。
2、管理范圍:技術文件,臺帳、計劃編制、購置驗收、安裝制造、安裝驗收、試車的方案編制,試車的運行管理包括:設備設施的檢維修、隱患整改、裝置設備的開停車方案和停修吹掃方案、壓力容器和工業管線維護管理;機泵設備管理;設備防腐管理;設備管道保溫冷卻管理、起重設備管理;電器設備管理;通訊工具、設施管理;運輸設備、工具管理;安全設施及設施設備報廢處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門
設備動力科:主要管理范圍生產裝置設施設備公共工程,供氣供暖、供水設施設備、特種設備、起重設備;
安全環保科:主要管理范圍安全設施設備及消防設施設備;
技術質量科:管理范圍監視測量設備
辦公室:管理范圍辦公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
四、各部門管理內容
1、建立設施設備管理臺帳
2、設施設備技術檔案
3、設施設備故障和維修紀錄
4、設施設備維修計劃
5、特種設備壓力容器檢測臺帳及相關的資料整理、管理
6、生產設施、設備變更臺帳和相關資料
7、建立監視與測量設備臺帳和相關資料的整理與管理
五、管理標準及要求
1、設施設備的'原始資料技術文件例如設備說明書、合格證等資料由公司檔案室收集存放復印件,其他部門需要借閱,可以復印;但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2、所有設施設備的臺帳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并按照動態情況進行管理;臺帳要求書寫清楚、字體端正;要求分別建立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主要設備和關鍵裝置要建立維修動態紀錄檔案。
3、所有設備設施變更時,有使用部門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生產管理部主管科室批準,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
六、設備設施購進計劃編制
1、公司所有設施設備的購進必須有計劃地進行,計劃編制由生產主管部門編制,新建的項目有項目提出單位編制設備設施計劃,計劃編制是要求將設備設施規格、型號、材質要求、安全要求、數量等寫清楚,將需用時間寫明白,報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轉供應部門采購
2、公司供應部當接到計劃時,應對所采購的設施設備的性能、材質、安全要求、供應商資質、價位、售后服務等情況匯總寫出書面報告,報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采購
七、設施設備購進后的驗收
所有設施設備進場后都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安裝和試車。驗收單位主要參加人員為設備使用管理單位(具體見本制度),設備管理部門、技術質量科、安全環保科等共同對購進設備的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外觀等進行驗收;對具有保質期的設備按照保質期進行跟蹤驗收
驗收單位對驗收情況寫出驗收報告,財務科根據驗收報告進行付款或者拒付;對驗收不合格的設備設施寫出書面整改書限期整改
八、設施設備的安裝及驗收
經對設施設備驗收工作之后準備安裝,安裝工作分幾類情況進行:
1、對于標準設備設施不需要安裝資質的普通設備設施由生產管理部安排設備動力科或者由供應商協同有關單位進行安裝調試,安裝前認真閱讀說明書,確保安裝正確
2、對于有特殊要求的設施設備例如行吊等有生產管理部聯系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安裝,預先編制合格的安裝方案施工中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裝時需要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時,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環保科辦理,現場安全措施有安全環保科監督執行
3、安裝完畢由安裝施工單位寫出安裝完工報告書,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4、驗收時有安裝施工單位,設施設備使用單位,管理部門共同參加,生產管理部主持驗收工作,并寫出驗收報告,共同簽字,方可交付使用單位進行試車
5、外委加工設備設施同樣按以上各款執行
九、設施設備的試車試運行
1、當新增或者安裝的設施設備驗收后投入試運行,試車前編制試車方案,內容包括: 1 設施設備的開停車注意事項 2 設施設備所接觸得物料性質及危險性 3 應急情況的處理措施和預案 4 操作人員的具體要求
2、試運行 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3、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方準許上崗操作。
4、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5、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試運行情況。
6、設備試運行結束后,有設備動力科、使用單位寫出試運行報告。
十、設施設備的檢修管理制度執行本制度包含的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十一、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按照具體的相關規程和制度執行
十二、設施設備的報廢拆除管理制度
1、 設備年久陳舊或者工藝等原因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等申請報廢拆除,必須有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生產、技術、設備等管理部門共同論證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拆除報廢,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2、報廢拆除的設備在得到批準后,拆除前必須做好安全風險分析報安全環保科批準,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國家相關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被拆除的設備設施應在管理臺帳上予以注銷,并記錄入變更臺帳。
4、被拆除的設施設備應集中管理由生產管理部按照權限進行處理和保管。
5、財務變更按照財務制度執行。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序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3、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4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職工。
3 職責
3.1 生產部經理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設備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 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 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設備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 管理內容
4.1 培訓
4.1.1 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采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 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設備管理程序”及“設備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 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調試。
4.3.2 對各種設備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運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 工作現場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 生產現場要求: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3.5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3.6 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嚴禁載人運行;
4.3.7 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相關的電工規定,由公司電工實施;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設備,經設備管理員限速后,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設備,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4.4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在1小時內向直接上級主管匯報(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單”),并由生產部經理調查處理。
4.5 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a 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設備、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 對設備安全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對設備安全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f 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g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h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i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j 隱瞞事故或謊報事故經過的。
對以上現象,將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6 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設施/設備損壞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及必要時的行政責任。
4.7 每月一次,由設備管理員(帶班師傅兼)負責組織,對本公司的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有安全
隱患的設施/設備,必須當場指出并要求其改進,并填寫“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報告單
2、設備安全管理檢查表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5
施工設施、設備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設施、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臵或安全裝臵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臵,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臵。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
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架、混凝土輸送泵車等。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
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
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
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
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
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①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臵圖合理布臵,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②機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③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
①.一級保養:
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②.二級保養:
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③.三級保養:
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
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④.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2.機械設備的修理
①.小修:
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②.中修:
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③.大修:
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④.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⑤.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日報公司。
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機(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①.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②.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墻)、卷揚機穩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檢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臵和安裝情況;
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可靠;
卷揚機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信號及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a)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b)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c)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d)纜風繩和附墻桿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墻桿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機。
e)工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吊的規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①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②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③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④安全停靠裝臵和斷繩保護裝臵的可靠性;
⑤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⑥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定①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②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③高架提升機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臵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④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⑤發現安全裝臵、通訊裝臵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臵;
⑥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⑦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⑨作業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⑴.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⑵.提升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⑶.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⑷.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⑸.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⑹.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⑺.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⑻.提升機應由物資工程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⑼.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⑽.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二)外用電梯(外用電梯的安、拆,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域被圍住。
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于良好的狀態。
③始終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定的載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規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裝期間絕對不準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2)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3)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4)利用設臵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桿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5)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6)安裝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7)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8)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除非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10)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11)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處拆除后,才能驅動吊籠。
3.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護
①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臵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②防護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③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臵護身欄桿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臵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態,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④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態,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⑤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①能正確、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
②能理解和應用所制定的規定、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
③能經受緊張狀態,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④受過專業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⑤持證上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風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②導架及電纜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③在確認“日常檢查”和“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④吊籠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定的額定什;
⑤不能讓貨物超出吊籠,加節時在吊籠頂部設臵的安裝吊桿應拆除;
⑥除了駕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⑦要確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臵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⑧在確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⑨當升降機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⑩發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7.保養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①.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②.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臵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妥停在緩沖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③.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在緩沖彈簧上并將總電源切斷。
8.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③.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
④.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臵處于安全狀況,并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⑤.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間,絕對不準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⑵.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⑷.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⑸.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⑹.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⑻.安裝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⑼.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桿上;
⑽.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⑾.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⑿.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⒀.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①.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臺風襲擊后,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②.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③.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④.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⑤.在對處于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⑥.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①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圖;
②外電走向與起重回轉半徑工作范圍的平面示意圖;
③塔吊工作范圍所需防護措施;
④塔吊裝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⑤塔吊安裝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⑥塔吊拆除中意外情況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⑦塔吊的使用、維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⑧塔吊裝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①參加塔機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②裝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③裝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并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②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并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③進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并經過企業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④塔機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
①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②作業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③作業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
④行走式塔機就位后,應將夾軌鉗夾緊;
⑤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⑥對整體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后,方能起扳;
⑦對安裝、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格配臵。
5、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①.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②.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③.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
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臵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
⑤.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臵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⑥.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⑦.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臵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⑨.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臵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附: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
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1、新機械:
挖掘裝載機、靜力壓樁機、混凝土攪拌站、潛孔鉆機、轉盤鉆機、全套管鉆機、豎向鋼筋、電渣壓力焊機、混凝土切割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①、嚴格執行塔機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②、機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范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這些規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鋼絲繩式貨用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等等。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③、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④建立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⑤、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①.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②.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③.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①.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③.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資質內容承接業務規定的范圍承接業務。拆裝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
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臵、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附:
1.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
2.施工升降機驗收檢驗報告
3.機修工、操作工人員配備參考表
4.建筑機械保養及大修的時間間隔表
5.塔式起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
6.施工升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7.機械設備臺帳
8.設備運轉記錄
9.機械使用情況報表
10.機械設備保養修理月度計劃表
11.機械設備保養修理記錄表
12.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13.施工升降機安裝(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機驗收表
九、改造及報廢
機械設備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應當報廢:
1.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無改造價值的。
3.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屬于淘汰機型,又無配件來源的。
機械設備報廢時,應事先組織技術鑒定,并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設備報廢時未提足折舊的,應予補提。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械設備,應及時報廢。淘汰的機械設備不得向外租賃或轉讓。
5.新的以及經過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都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安裝的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社會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設備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適應企業的實際發展要求,為了適應這種轉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公司制定了本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賃程序:
1、項目部成立后,根據所承建項目的規模大小,工期長短,質量等級等要求,由項目部生產組提出施工設備需用計劃,項目部自行購置、配備設備,未配備齊全的設備,列出設備清單,一式二份報公司物資工程部審批,物資工程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等對項目部提出的設備需要計劃進行評定,同意后由物資工程部負責人簽字,然后將設備租出,一份返項目部,另一份存檔。
2、項目部根據設備需用計劃,結合項目部自有設備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設備情況,另外聯系其它有關的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所租用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及雙方的職責范圍。
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以及進出場等均由出租方負責,項目部負責提供場地、電源及適宜的環境。
三、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項目部首先對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等是否與合同一致進行驗收,然后查看設備的出廠驗收合格證,設備的性能,安全防護裝臵的說明書,最后查看設備的臺班記錄,維修保養及大中修記錄等,如發現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與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關的技術資料,運行到規定的臺班數而沒有及時進行大中修等情況,則要求出租方更換設備。
2、設備安裝后,測試設備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有效;特種工作須持證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塔吊司機、卷場機操作工等),無證一律不得上崗。
3、驗收由項目部組織,中小型設備,項目部生產、設備、安全等人員同出租方安裝人員一起對所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必須有公司物資工程部人員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各方人員簽字認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辦法:
1、項目部機管(修)員要保存一份(租賃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及設備操作工的操作證復印件。
2、為使設備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項目部機管(修)員要經常檢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時做好臺班記錄及班前班后的保養工作。當設備達到大中修所需的臺班數(見附表)時,必須及時督促租賃方進行大中修,并做好記錄。
3、公司物資工程部每三個月至少一次對項目部的設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時填寫設備運行檢查表,發現問題填寫設備運行整改表,并驗證。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6
一、為加強我廠設備設施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期間的安全作業和檢修后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備設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范圍。
三、在設備設施檢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單位必須明確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和檢修作息時間。
(二)確定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和參加檢修的人員。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參加檢修的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負責。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掌握檢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檢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境和安全作業條件,并擬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檢修項目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平行交叉作業、停(供)電作業,運轉設備檢修起重作業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必須采取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并報機動、安全部門備案。
(五)設備設施檢修的安全用具和檢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班前檢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到位,項目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
四、設備設施檢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檢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后方可作業。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檢修作業,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工作,對檢修人員的安全作業狀態進行監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發現險情應及時停止檢修作業,撤離人員,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后作業等行為。
五、設備設施檢修結束后,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檢修臨時設施,確保設備設施試運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塵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檢修項目的總結工作。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7
為加強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強化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及檢測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備的基礎管理
1、起重設備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2、起重機械設備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3、起重機械設備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并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設備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設備的采購管理
起重設備采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設備的租憑管理
1、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供應,項目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范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設備完好率達到100%,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設備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70%,架桿,架板按低于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采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設備科驗收后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項目部的'30%,按設備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10%返還。項目部丟失的設備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并仍按原價賠償。
3、公司設備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項目部限期整改,并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設備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項目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內機械設備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項目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設備直接和項目部結算。
4、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項目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設備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項目部全部負擔,設備歸公司所有。
5、停工后,對所有機械設備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設備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項目部自己辦理,由設備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設備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并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建筑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設備的使用管理
1、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設備。
2、起重機械設備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3、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在設備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吊牌”。
4、起重機械設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產品說明書及《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5、機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并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并存檔。
6、國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15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設備的維修、保養管理
(一)塔式起重機的保養和修理
1、日常保養:
①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②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規定油面高度應及時加油;
③檢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④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⑤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⑥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⑦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⑧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2、小修(塔機工作1000小時以后進行)
①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②拆檢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③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后涂抹潤滑脂;
④檢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⑤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⑥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3、中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以后進行)
①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③修復或更改制動瓦;
④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⑤檢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⑥除銹、油漆。
4、大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以后進行)
①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③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④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六、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后,公司設備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礦井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設備事故的發生,加強設備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及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應于我礦生產礦井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礦井生產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礦主管領導負責統籌規劃,制定響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礦井作為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安全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二章礦井設備安全設施的范圍
第五條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電氣設備的保護和接地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693條至第710條的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
2.礦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裝設下列安全保險裝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過卷裝置;(2)防止過速裝置;(3)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4)限速裝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6)閘間隙保護裝置;(7)松繩保護裝置;(8)滿倉保護裝置;(9)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3.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37條至第739條規定,設置下列保護裝置:(1)超溫保護裝置;(2)設置壓力表和安全閥;(3)斷油斷水保護裝置。
4.主排水泵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置水位報警裝置,相應配電系統符合電氣設備有關安全保護的規定,有條件的礦井應裝設泵房無人監控集控系統。
5.主通風機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置超溫保護裝置,機房內必須安設電流表、電壓表、水柱計等設施。
6.井下運輸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的相關規定設置安全保護裝置并保證靈活可靠。
7.礦井采掘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設置并確保靈敏可靠。
第六條礦井設備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管理規定》的標準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的安全保護,由維修工每天試驗一遍,司機每1小時巡檢一次,交接班時必須對內外過卷、腳踏開關等進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拒絕開車。對于鋼絲繩楔形連接裝置,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抽檢,發現斷絲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每個月有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年必須組織機電、地測等部門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全面檢查,寫出報告書,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解決。
第七條對其余各崗點,必須根據崗點設備的性質和要求,定期對安全保護設施進行試驗,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簽字。對于更換的安全設施備品備件,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記錄清楚,檢修周期符合相關規定。
第三章檢查試驗規定
第八條礦井主要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維修工每天檢查試驗一遍并將檢查試驗結果認真填寫清楚,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匯報,檢查處理結果必須簽字,實行責任負責制;每月礦井的機電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簽字,做出結論性意見。正常使用的提升絞車,提升人員的每年進行技術測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進措施,并限期解決。
第九條空氣壓縮機和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等崗點的安全保護設施必須按照設備本身的要求和電氣設施的有關規定進行檢查、試驗,檢查、試驗結果必須在相關記錄上簽字備查。
第十條各個崗點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崗查崗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分工定期進行上崗、查崗以及定期組織人員全面檢查。上崗的內容和發現、解決的問題必須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時上崗的,則必須在外出前指定專人代其檢查,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對于安全設施的檢修檢查,必須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建立完善的定期檢修制度。檢修周期嚴格執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要求。檢修中的發現的問題、解決方法、更換配件、測量數據等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填寫清楚,以便為以后的檢修留做參考。技術負責人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制定專門的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有專門的資料室和相關設備,設定專門的資料管理員,定員定編,所有資料必須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學,并有專門的借閱制度。
第四章大型固定設備的維護保養
第十三條大型固定設備主要包括主提升絞車(滾筒直徑2米及以上絞車和所有提人絞車)、主排水泵、主扇風機、空氣壓縮機和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
第十四條大型固定設備改變其主要技術性能、結構及其系統能力和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時,必須經集團公司組織論證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大型固定設備的值班司機和維修工要嚴格按照巡回檢查周期表的內容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發現設備在運行中有異常變化時,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影響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大型固定設備必須按照《檢修周期表》的內容和周期,實行強制性的檢修,要嚴格執行每天兩小時檢修制度,每年的停產檢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檢修計劃要按照下列要求編制和申報:
1.停產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編制、上報和發至各有關單位;35kv系統檢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
2.停產檢修計劃在檢修前五天,由礦機電礦長帶領機電科科長、分管技術人員和安監科分管人員向總部分管領導匯報,停產兩天及以上的檢修項目要提前15天報張能公司審查;
3.停產檢修項目和時間不準隨意變動和更改,確需更改的,要經分管礦長、機電礦長審核,總部分管領導批準。檢修完畢,設備必須試運轉。
4.大型固定設備的關鍵部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強制探傷,探傷報告存檔備查,對在探傷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處理。
第十七條合理選用潤滑油脂,其型號、牌號和更換周期,要符合設備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須經過化驗,壓縮機油要經過閃點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固定設備硐室要建立要害場所管理制(張掛)、崗位責任制和包機制(張掛)、交接班制(張掛)、操作規程(張掛)、設備巡回檢查制、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領導干部上崗制、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及檢查標準和周期、潤滑油脂和其它潤滑材料的檢驗制度;主提升機要建立安全保護裝置日檢查試驗制等。
第十九條固定設備機房要建立以下記錄:
1.設備檢查記錄主要記錄對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的結果以及查出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其中主提升系統要記錄每天對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載設備、天輪、提升機滾筒、制動系統、調繩裝置及深度指示器傳動部分等維護檢查及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親筆簽字;
2.設備檢修記錄主要記錄設備部件的更換、修復、探傷和電氣控制部分的調試、整定數據;
3.運轉日志和交接班記錄主要記錄司機每班在交接班時的交接情況并進行交接簽字;運轉日志記錄中所列入的記錄項目,凡是有數字顯示者,均要真實記錄具體數字,不得用其它符號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機在接班后要對過卷保護開關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4.干部上崗記錄各分管干部上崗必須按照規定的每月上崗次數上崗(分管機電礦長至少每月上崗一次,機電科長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崗一次,區隊干部、科室管理人員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崗一次,區隊主要領導要至少每旬上崗一次),并做好記錄,主要記錄在上崗時對設備檢查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5.主提升系統還要建立月檢記錄,由機電礦長每月組織機電科長、分管技術人員等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統月檢表”進行檢查并填好月檢表;
6.要害場所入內登記記錄除值班司機、維修人員以及按規定定期上崗的干部、技術人員外,其余人員進入機房均須登記記錄,并有值班司機簽字;
7.事故記錄主要記錄設備各系統所發生的異常運行狀態、各種保護裝置失效所發生的事故及處理情況;
8.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主提升裝置主要記錄每天對《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的電氣保護裝置等檢查、試驗和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簽字;空氣壓縮機主要記錄安全閥、釋壓閥、斷水、斷油保護的試驗情況和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主排水泵主要記錄水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的試驗和檢漏繼電器的試驗情況;
9.鋼絲繩日檢記錄主要記錄主提升鋼絲繩的懸掛、更換、定期試驗日期和維修人員在現場每天對在用鋼絲繩斷絲數、銹蝕、磨損情況及其位置和其它異常狀態的檢查情況。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滾筒上纏繞2層或3層以上鋼絲繩時,鋼絲繩有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經常檢查,并應在每季度將鋼絲繩移動1/4繩圈的位置。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每半個月打開抽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要有檢查人員簽字。分管人員要定期上崗抽查簽字,其中分管技術員不超過七天一次,機電科長不超過半月一次,機電礦長不超過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統井口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要建立日檢查、試驗記錄主要記錄井上下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日檢查試驗情況并簽字,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五章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
第二十條每年年初,由機電科編制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計劃,報總部機電處,并按計劃協助實施。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由總部負責。
第二十一條固定設備技術測定的項目、內容和周期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技術測定報告由機電副總、機電科長審閱簽字后存檔備查。應測試的設備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試,檢查驗收和測試的內容,必須包括下列項目:
(1)現場拍攝提升機運行速度圖;
(2)天輪(導向輪)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無輪緣變形和輪輻彎曲現象;井架的變形、損壞、銹蝕和震動情況;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況;
(3)檢查盤式制動器的各部間隙及連接、固定情況,并驗算其制動力矩;
(4)測試保險閘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條件驗算資料,驗算在制動過程中鋼絲繩是否打滑;
(5)測試保險閘的貼閘壓力;
(6)機械、電氣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的情況;各種調整和自動記錄裝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動作和精密程度;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現的缺陷提出改進措施,限期解決。
2.主通風機每五年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測試。五年內,如果改變礦井通風系統時,也要做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繪制通風機性能曲線。對通風機進行測試的工況點選擇,一般不少于10個,且均勻分布。對軸流式通風機,應繪制出風機裝置靜壓特性曲線,對離心式風機,應把全壓特性曲線轉化為靜壓特性曲線;
(2)計算出正常運行工況時的靜壓效率和軸功率。
3.主排水系統每年雨季前要進行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水泵性能曲線,應在不同流量值的情況下進行繪制,測點不少于5個;
(2)計算出水泵運行工況下的.效率、排水系統總效率和噸水百米電耗。
4.使用中的空氣壓縮機應每年進行一次測試,要測試壓縮機的排氣量、各級排氣溫度、壓力并計算出壓縮機的比功率和排氣效率。
第六章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
第二十二條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維修工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分管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銹蝕情況,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應每年檢查一次,發現松動,應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發現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三條冬季要天天對立井井筒進行檢查,墜冰隱患不排除,嚴禁提升。
第二十四條鋼絲繩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全礦使用的鋼絲繩,新繩到貨后,應由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供應科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提升鋼絲繩必須經有資質的鋼絲繩試驗站試驗合格后,方可懸掛使用。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副井摩擦輪絞車用的主鋼絲繩及平?尾繩、φ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由維修工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磨損必須用專用量具。要將檢查鋼絲繩斷絲、磨損、銹蝕等情況認真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3.連接裝置處的鋼絲繩必須每半個月拆卡抽繩檢查一次,鋼絲繩使用到后期或發現斷絲較多、發展較快時,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結果要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4.在鋼絲繩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對鋼絲繩的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有記錄,如發現異常的突然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2年,平?尾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銹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可繼續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年。
6.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為10%;
(3)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為25%。
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縮小量提升鋼絲繩達到10%時,必須更換。
8.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或直徑縮小量超過上述規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9.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10.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二十五條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都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單繩提升的主井不得超過10年;四繩提升的副井不得超過15年。
第二十六條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用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第二十七條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對副井提升罐籠的防墜器,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常處于靈活狀態。
第二十八條信號、操車系統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種閉鎖關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連鎖:罐籠到位并發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出開車信號;發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井口、井底搖臺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要連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搖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不出開車信號。
2.主、副井從井下信號工發給井上信號工和從井上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以及備用信號裝置要靈敏、可靠。井上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
第二十九條主要通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臺同等能力的通風機,其中一臺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起來;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機殼、風門不漏風,不銹蝕。葉輪安裝角度要一致,應保持平衡,且無積塵,機電工區至少每年清掃、防腐一次;
2.反風裝置的每個機構必須靈活可靠,并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通風機的供風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裝有防爆蓋的井口要封閉嚴密,防爆門由機電工區負責,每六個月檢查維修一次,并留有記錄。
3.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由反風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4.主要通風機的運轉必須有專職司機負責,司機必須每小時將通風機的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匯報調度室。
第三十條壓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設備無裂紋,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風,性能要良好;
2.電機和電控設備接地系統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定;
3.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和壓力調節器要齊全,指示準確,動作可靠;
4.濾風器要至少每三個月清掃一次,空氣壓縮機的進風管和風包至少每年清掃一次,新安裝或檢修后的風包,應用1.5倍壓風機工作壓力作水壓試驗。
第三十一條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并認真填寫檢修履歷簿存檔備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合排水試驗和所有水泵的技術測定工作必須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達到以下要求:
1.泵體、電機、環形管路、閘閥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體無裂紋,各閘閥使用正常,操作靈活不漏水;
2.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齊全,指示正確;
3.有可靠的引水裝置和備用引水裝置,并能在5min內啟動水泵;
4.水泵噸水百米電耗不大于0.5kwh,做到經濟運行。
第七章其它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第三十二條認真執行安全設施、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施、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操作證,方能上崗。設備操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條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進行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大問題,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設備運行一段時間后,以維修工為主,操作人員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完后,由工程技術人員與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維修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第八章機電設備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設備的統一管理。各單位使用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辦理手續方可領取設備。做到帳、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條承擔設備器材檢修的單位未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發放設備,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設備,使用單位次日必須到設備組登記報賬,補辦手續。
第三十七條機電科每月下達月度設備檢修計劃,承修單位要認真履行設備檢修計劃,入庫管理規定,按時完成臨時性工作。
1.凡使用機電設備器材的單位均要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送交機修廠及機電工區進行檢修。
2.井下、下閑置設備、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內交回租賃站。機電科下達閑置設備通知單之日即為有效。
3.凡申請繼續留用的設備經分管領導簽字后,交機電科備案。
4.設備配件升井后,升井單位要清理好設備配件的表面衛生,按機修廠指定地點分類存放,機修廠不得經任何理由拒絕接受。
5.機電設備升井后,由機電科質量驗收組人員與送交單位機修廠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并簽字,對設備零配件的損壞、丟失情況進行登記考核。同時送交單位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八條工作面在機電設備安裝完畢后,移交生產之前,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機電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方可同時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特殊條件下,生產單位直接進入工作地點,即具備設備移交手續的條件,不得拒絕拖延簽字時間。
第三十九條各生產單位由于工作地點變化,需要交接設備,礦組織機電科會同移交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在現場檢查驗收清點無問題后,方或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交出單位設備存在的質量問題,按照機電設備質量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設備的移交手續必須在當天完成。對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條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檢修的設備,在礦牽頭下由機電科各專業組參加會同交接雙方清點數量,確認損壞程度辦理移交手續。機修廠對損壞設備的考核以機電科出據的設備交接情況為準。
第四十一條現場使用設備的單位,負責把更換或撤下來的設備在三天內并到機修廠并按指定地點存放,由質量驗收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9
1、目的
提供和維護為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及工作環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為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和工作環境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控制。
3.2各部門在本部門業務范圍內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進行控制。
4、程序
4.1基礎設施設備的確定
為實現服務符合性活動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包括:工作場所(辦公場所、健身娛樂場所、配電房、設備機房等)、服務設施(軟硬件及管理網絡、通訊設施、運輸設施、水電氣供應、道路及排污管線等)、支持性設備和工具(如維修用的設備和工具等)。
4.2基礎設施設備的驗收
4.2.1物業驗收小組對項目交接設施設備及相關技術資料進行驗收,并作好驗收記錄。
4.2.2工程部負責組織使用部門對采購的設施設備進行安裝調試,確認滿足要求后,填寫《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并作好備存。
4.2.3工程部負責對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進行監管并負責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鑒定評卷》存檔。
4.2.4交接驗收不合格的設施設備,驗收小組與開發商協調處理;采購設施設備或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驗收不合格,管理部、工程部與供方協商解決,并在《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上記錄處理結果。
4.3設施設備的登記建帳
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設施標示卡,規定設施責任人,工程部負責配合建立《設施設備管理臺帳》。
4.4設施設備的使用、保養和維修
4.4.1根據需要,相關操作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國家有規定的特殊工種,要求操作人員持有相應的國家授權管理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方可上崗。
4.4.2工程部制定《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規定保養項目、頻次。物業服務中心根據要求執行,并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報工程部,工程部將《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整理入檔并作為年度檢修計劃的依據。
4.4.3工程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年度的《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發至各部門,
在計劃日期7日前通過辦公平臺通知檢測單位和受檢單位進行檢驗、檢測,并將結果登記在《設施設備管理臺帳》上。
4.4.4日常運行中發現的故障由物業服務中心進行維修,并填寫《設施設備檢修單》;無法排除的故障,工程部協助處理。
4.4.5現場使用的設施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于維護保養。
4.4.6對工作環境的管理由在該場所工作的相關部門管理,確保適宜的工作條件。
4.5設施設備的報廢
4.5.1對無法修復或無使用價值的設施,由使用部門填寫《設施設備報廢單》報工程部、管理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報廢。
4.6工作環境
公司各部門根據各自的業務范圍,確定并管理為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根據服務作業需要,負責確定并提供作業場所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包括:
4.6.1配置適用的辦公用房。
4.6.2配置必要的空調、消防器材保持適宜的溫、濕度和職業衛生、安全。
4.6.3工程部對供水、電、暖設施進行控制,確保員工服務符合勞動法規的要求。
4.6.4為業主提供清潔、優美的生活環境。
5、相關文件
5.1《采購控制程序》
6、相關記錄
6.1《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jw/jl-6.3-001
6.2《設施設備檢修單》jw/jl-6.3-002
6.3《設施設備報廢單》jw/jl-6.3-003
6.4《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jw/jl-6.3-004
6.5《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jw/jl-6.3-005
6.6《設施設備管理臺帳》jw/jl-6.3-006
6.7《送檢任務單》jw/jl-6.3-007
6.8《驗收鑒定評卷》jw/jl-6.3-008
6.9《公共設施日常保養記錄表》jw/jl-6.3-009
6.10《公共設施日常巡查記錄表》jw/jl-6.3-010
6.11《高低壓配電設備運行記錄表》jw/jl-6.3-011
6.12《供水設備運行記錄表》jw/jl-6.3-012
6.13《溴化鋰機組中央空調運行記錄》jw/jl-6.3-013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0
1、建立從安裝、調試、驗收,到運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1
一、制定依據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停車場以及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
三、實施主體及其職責分工
本項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管理制度執行者為公司安技科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停車場及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設備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
①、車輛安全設施設備。具體來說主要分為:預防事故設施,如導靜電拖地帶、各種捆綁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設施,如緊急切斷裝置、電源總開關等;減少和消除事故影響設施,如多種類型的滅火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質量好壞,直接關系到運輸作業安全性以及在發生事故時能否及時救援、減少損失。所以,企業安全設施設備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均應符合國家標準,在維護和檢測時應當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確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必須按照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保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不發生任何滲(灑)漏。
要求公司所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兩個4kg的滅火器,配備齊全各項安全設施設備,包括橡膠手套、防靜電服、三角警示牌等,車輛尾部安裝拖地帶以導除靜電。如有損壞應立即報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備齊全。
②、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沙、消防池、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車場要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做好檢查記錄,確保齊全有效。
五、專用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停車場須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車場地:
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于企業注冊地市級行政區域內。
②、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
③、停車場地應當封閉并設立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依據上述條款,我公司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是租賃停車場,租賃期限為5年,停車場地面積約16000平方米。停車場是封閉式的,遠離生活區和居民區,停車場內設有各種警示標志,并有專人值守,安裝大門。停車場內配備消防池、消防砂、鐵锨、滅火器等消防安全設施。我公司停車場規模與專用車輛數量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劃定、警示標志的設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六、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6.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6.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方能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停放。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
6.3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停車有序,對停車場四周24小時不間斷巡視,重點是防火防盜。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2)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4)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停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5)車輛出入停車場地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實行準入、準出工作程序,停車場地嚴禁其它車輛和閑雜人員出入。
6.4停車場內發現險情應及時報告,并果斷采取措施。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6.5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6.6公司安排專人職守停車場,做好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嚴禁其他閑雜人員進場。
七、管理檔案或臺賬記錄
7.1建立車輛安全設施設備臺賬,記錄車輛配備的安全設施數量、配置時間等內容。
7.2建立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臺賬,記錄配備的安全設施設備數量、位置等內容。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2
一、 教學設備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后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 教學設備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 教學設備設施的采購,由后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采購計劃》,交名匠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四、 教學設備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后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設備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 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后勤室,由后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設備設施進行認真調試,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設備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 教學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 后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 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并注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準后,到后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 教學設備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并注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后勤室管理員批準后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準后方可借用;
十、 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后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 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設備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水、電、氣設施;
3、實驗儀器、教具設備;
4、計算機、多媒體教學及圖書等設備。;
二、檢查機構
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后定時檢查;
2、每月中旬例行檢查;
3、大風、大雨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范,滅火設備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設備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整改落實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校區總務處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
七、平時管理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執行專人負責管理。
2、科學管理。各類教學儀器要按順序依次進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維修保養。對各種設施設備要進行常規保養,及時維修,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蝕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專柜存放。貴重設備要有必要的防盜措施。重點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還。設備的領用、借還要嚴格辦理借還手續,借出設備到期后應及時歸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不準將學校設施設備私自外借。
6、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責任人要按價賠償。
7、鑒定報廢。設備設施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批準后在有關帳目上注銷。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4
各類設備、設施是集團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設備、設施的技術狀況和完好率,直接影響著集團和小區的能耗、修理費用及居民生活。設備設施管理工作的成效,對集團的開發成本和經濟效益,有著直接的關系。所以必須從技術、經濟、組織等各個方面加強綜合管理,以達到最大限度地發揮設備設施的綜合效能和投資效益。
一、設備管理組織機構
物業總公司設備工程主管
分公司(處)設備維修主管
電工班水暖班瓦工班熱力站
二、設備設施技術資料管理
設備、設施管理資料,主要指其應具的臺帳、卡片、檔案等的建立和管理。
1、設備分類:
A.供暖、供熱水設備;B.供電設備;C.給排水設備;D.通訊設備;
E.交通運輸設備;F.辦公設備G.生活設備H.機械加工設備
I.土建設備J.社區文化宣傳設K.社區文娛健身設施L.其它設備
2、設備設施編號:
3、A、已經安裝完畢并驗收合格的設備設施,在轉入固定資產的同時,均應由設備管理員統一建帳登記。臺帳、卡片一式兩份,由主管部門和財務部各執一份。
3、設備設施臺帳和卡片的管理:
臺帳和卡片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財務部由分管設備的財會人員負責。
B、集團新添設備設施和退出使用的設備設施,憑有關憑證,記入臺帳卡和銷帳注銷卡片。
C、設備設施折舊、大修、事故、內部調配、調出、報廢等,都應根據有關憑證登記在卡片內,集團內部調配轉移時,卡片隨機轉移接收單位。
4、設備設施的檔案管理:
設備檔案包括設備一生的規劃、設計、制造、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直到報廢過程中所形成的圖紙、文字、使用說明、計算數據、科技參數、憑證照片、記錄文字等文件資料,通過收集整理簽字歸檔建立而成。是綜合記載設備設施管理成果,是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據和條件。
A:要為每臺設備建立檔案,一臺設備一個檔案,袋內主要內容為:
設備選型和技術經濟論證報告書;
設備購置意向書和競標內容;
購置合同或協議簽字副本;
設備驗收合格證;
設備裝箱單及開箱檢驗記錄;
進口設備索賠相關資料;
設備安裝記錄和驗收移交記錄;
設備登記卡片;
設備調試、運行記錄;
設備故障分析報告、事故報告;
設備定期檢查和監測記錄;
設備維修、檢修工作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和記錄、其它記錄。
B、設備施檔等管理原則和辦法:
1、設備設施檔案內主管單位資料室統一管理,設備設施檔案應建立目錄和索引。
2、設備檔案原則上不外借,只供查閱,特殊需要,需經主管單位領導批準。
三、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
1、新置設備設施一經驗收應及時入庫妥善保管。
2、在用設備設施分級管理,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和個人。
四、設備的日常使用和維護:
1、設備在使用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設備的結構、性能、維護和技術、安全等方面的`業務知識,熟悉所操作的設備的關鍵部位,嚴格遵守本工種的技術安全規程。
2、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要落實到人,表面保持整潔,安裝要牢固可靠,部分設備設施要按時加油,潤滑油裝置種類齊全并符合技術規定。
3、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好";即管理好、使用好、維修保養好。
五、設備的調遷、租賃、報廢:
1、集團設備因需要內部調遷使用部門,必須由主管領導批準,交接雙方共同檢驗設備現狀,簽字并移交附屬設施物品。
2、集團的設備向外租賃,需先交押金。在合同或協議中對租賃期限、租金標準、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明確體現,經集團總裁批準后方可租賃。
3、設備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有關負責人、技術人員和財務管理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并寫出報告,經總裁批準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六、設備事故:
4、設備事故類別:
A.一般事故(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下)
B.設備大事故(直接損失在2000元以下)
C.重大設備事故(直接損失在2000元以上)
5、事故責任劃分:
A.由于人為原因或操作者違規造成的設備事故。
B.因設計、制造質量不好、安裝不當造成的屬質量事故。
C.設備在正常使用下,因自然災害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災害造成設備事故屬自然事故。
6、設備事故處理:
A.一旦設備發生事故,設備管理員組織操作員、技術人員、有關領導共同分析原因,確定事故類別、責任并寫出報告和處理意見。
B.一般事故由主管單位領導做處理決定。
C.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集團總裁簽署處理決定。
七、設備的維修保養:
1、要根據本部門所管設備的性能特點,使設備的維修保養各項規定落實到人,多人操作的設備每一臺都要有專人負責,集團公用設備指定專人保管維護,根據設備實際使用情況建立日常檢查保養制度和定期檢查保養制度以及日常巡回檢查制度。
2、考核指標:
A.設備完好率:熱能、供電、供水在90%以上。
B.故障停機率小于3%。
C.一、二級保養完好率98%以上。
D.巡回檢查率達100%。
3、交接班制度:交班作者下班前,負責清掃衛生,完成本班次交班設備運轉記錄并簽字;接班操作者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崗位,對照交班記錄認真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必要時拒絕接班,請主管負責人協調處理。設備運轉記錄應字跡清晰、描述真實,各類記錄不準撕毀和丟失。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5
為保證項目部承建工區內使用的壓力容器(空壓機)、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由物資裝備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后,項目部(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內,由項目部質量安裝科牽頭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 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 進入,應由項目部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質量安全科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 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質量安全科。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質量安全科牽頭向工程所在轄區設區的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辦理注銷手續。
9、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各單位應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項目部質量安全科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項目部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設備隱患較多,給項目部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項目部內部逐級審批,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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