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熱)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范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筑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并從事建筑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注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筑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注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筑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并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于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于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由中外建筑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與其他建筑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筑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范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布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的《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
20xx年11月1日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貸款公司、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貸款公司的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保障貸款公司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貸款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準,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貸款公司是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貸款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并以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貸款公司的投資人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四條貸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第五條貸款公司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六條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機構的設立
第七條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第八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設立貸款公司,其投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投資人為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
(二)資產規模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
(三)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五)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籌建貸款公司,申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籌建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籌建人員名單及簡歷;
(五)非貸款公司設立地的投資人應提供最近兩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該投資人注冊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意見;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貸款公司的籌建期最長為自批準決定之日起6個月。籌建期內達到開業條件的,申請人可提交開業申請。
貸款公司申請開業,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工作報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五)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備案材料;
(六)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門對營業場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公司的籌建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銀監局審查并決定。銀監局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貸款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并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
第十四條貸款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縣域內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貸款公司分公司的籌建方案,應事先報監管辦事處備案。未設監管辦事處的,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貸款公司在分公司籌建方案備案后即可開展籌建工作。分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并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
第十五條經核準開業的貸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決定機關頒發金融許可證,并憑金融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經營管理
第十六條貸款公司可不設立董事會、監事會,但必須建立健全經營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投資人可委派監督人員,也可聘請外部機構履行監督職能。
第十七條貸款公司的經營管理層由投資人自行決定,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
第十八條貸款公司章程由投資人制定和修改,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審查并核準。
第十九條貸款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經營方針和業務發展計劃,未設董事會的,由經營管理層制訂,并經投資人決定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準,貸款公司可經營下列業務:
(一)辦理各項貸款;
(二)辦理票據貼現;
(三)辦理資產轉讓;
(四)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五)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貸款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十一條貸款公司的營運資金為實收資本和向投資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條貸款公司開展業務,必須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經營宗旨,貸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第二十三條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第二十四條貸款公司應當加強貸款風險管理,建立科學的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增強風險的識別和管理能力,提高貸款質量。
第二十五條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準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準備,真實反映經營成果,確保資本充足率在任何時點不低于8%,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條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并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進行糾正和完善,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第二十七條貸款公司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貸款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八條貸款公司應當真實記錄并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并由投資人聘請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報告須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貸款公司應當按規定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報送會計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資料,并對報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條貸款公司應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時披露年度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貸款公司開展業務,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與投資人實施并表監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風險集中、關聯交易等實施持續、動態監管。
第三十三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貸款公司資本充足狀況和資產質量狀況,適時采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對資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貸款率在5%以下的,可適當減少檢查頻率,支持其穩健發展;
(二)對資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貸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補充資本、改善資產質量;
(三)對資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貸款率高于15%的,適時采取責令其調整高級管理人員、停辦所有業務、限期重組等措施;
(四)對限期內不能實現有效重組、資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應責令投資人適時接管或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
第三十四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狀況、資產質量以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督促其完善資本補充機制、貸款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加強風險管理
第三十五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投資人加強對貸款公司的監督檢查,定期對其資產質量進行審計,對其貸款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評估,有權根據貸款公司的運行情況要求投資人追加補充資本,確保貸款公司穩健運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公司違反本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采取風險提示、約見談話、監管質詢、責令停辦業務等措施,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防范資產風險。
第三十七條貸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業務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貸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機構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九條貸款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需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準: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四十條貸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條貸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資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第四十二條貸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銷而終止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繳回金融許可證,并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所稱農村地區,是指中西部、東北和海南省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以及其他省(區、市)的國定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及縣以下地區。
第四十四條外資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設立貸款公司,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員工守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言行,增強職業道德,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充分發揮和協調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守則,全體員工必須遵守。
第二條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堅守工作崗位,不擅離職守,有事、有病提前請假。
第三條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服從領導指揮,不怠工;接人待客禮貌熱情,不卑不亢。
第四條勤奮工作,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大膽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五條各級人員分級管理、各負其責,上下級之間互相尊重,誠懇待人;發現錯誤,及時指出;說話辦事態度和藹。
第六條同事之間和睦相處,加強團結,增進友誼;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熱情主動地幫助他人解決困難。
第七條愛護公司財務;厲行節約,不浪費;借公司物品要及時歸還,不拖欠,不損壞。
第八條確保工作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發現險情要敢于大膽排除或報警。
第九條勇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及時排除可能發生的事端和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條嚴守公司秘密;實事求是,不謊報、不瞞報;不散播有損公司或他人名譽的謠言;
第十一條不在外兼職或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無關的工作。
第十二條保持環境衛生、清潔、整齊;不損壞和涂抹公物,不亂扔廢紙,不隨地吐痰。
第十三條不徇私舞弊,不作偽證,不惡意攻擊誣陷他人。
第十四條為經允許不攜帶違禁品進入公司;不準將公司物品帶離公司;不準隨意翻閱、查看不屬于自己掌握的文件、信函、圖紙、資料,不準隨意使用他人工具器械。
第十五條發揚敬業精神,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和聲譽。
第十六條工作紀律:
1、禁止員工在辦公室內抽煙(包括下班時間),違反者每次扣發工資50元;
2、為了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環境,禁止在辦公室內喧嘩、打鬧,影響他人辦公;
3、公司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衛生,愛護公司公用設施、設備;
4、注意節約水、電,嚴禁浪費。
5、公司員工必須保持個人衛生的整潔。公司會努力給大家創造一個良好、寬松、有序的工作環境,使每個人的能力得以充分發揮;同時好的工作氛圍需要大家共同自覺維護。
第二章公司精神
鐵的組織,鐵的信念,鐵的意志,鐵的紀律
第三章員工管理
一、員工錄用
(一)公司職員的任用采取聘任制。根據需要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二)應聘者一般要經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時由個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呈總經理審批。
(三)一經轉正,公司將與符合條件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
1、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原則上為一年一簽,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
2、員工試用期滿,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自試用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3、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到公司試用的,試用期滿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自畢業后計算。
4、公司給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有關保險。
二、試用期
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有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晉升與調職
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并結合個人愿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四、辭職與解聘
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同意后,并辦理“人員調動手續清單”手續。
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
在員工離開公司以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的`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物品移交清楚,否則,公司將不予結算當月工資及養老保險手續。
五、工資制度
按崗位職責制定工資。
六、納稅
1、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統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稅。
2、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各項基金或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須個人繳納一定比例的,也將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繳。
七、休假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注明請假類型及理由,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
(一)公休假
員工依法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農歷新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和國慶節。如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休假,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報酬。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請事假應提前通知并填寫《請假單》,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否則以曠工計。
3.事假三天以上,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工資。
(三)病假
1、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必須檢具當日就醫的公立醫院證明(私人醫院無效),經公司批準方可按病假休息。
2、病假不超過一天而又未到醫院就診的,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出示《請假單》以病假計,一天以上又無醫院證明的,以事假計算。
3、因病連續休假三個月以上病愈復工者,須有醫院開據的復工證明,經公司批準方可復工,具體工作根據身體狀況予以安排。
4、休病假期間,如發現在外兼職或從事經營活動,經查實,立即停發工資,并解除勞動合同,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5.病假期間的工資;(1)休假1個月內照實發放工資;(2)休假6個月內按50%發放工資;(3)超過6個月停發工資;(4)病假過1年的,作自動離職。
(四)婚假
1、員工本人結婚,給婚假5天。
2、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初婚者給婚假10天。
3、假期中遇國家法定節日,假期順延,遇公休日計算在內。
4、請婚假應提前通知并填寫《請假單》,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
5.婚假發全薪。
(五)產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給產假90天(含節假日)。
2、 24歲以上正常分娩給假120天(含節假日)。
3、雙胞胎、難產經醫院開據證明另加15天(含節假日)。
4、正常懷孕3個月內流產,給假一個月(含節假日);7個月內流產的,給假2個月(含節假日)。
5、男員工配偶生育,給陪產假一星期(含節假日)。
6.產假發全薪
(六)哺乳假
1、嬰兒不滿一周歲,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嬰兒一周歲至一周歲半,每天有一次哺乳時間,每次哺乳時間為30分鐘。
2、生育一胞多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3、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4、因路途遠無法執行哺乳假的,可由本人申請長期休假,連同產假合計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七)喪假
1、員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亡故,給喪假5個工作日。
2、員工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給喪假2個工作日。
3、員工的兄弟姐妹亡故,給喪假2個工作日。
4、亡故的親屬在外地的,路途另加。
5、喪假要及時通報公司,否則不享受待遇。
(八)公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經醫療勞保部門開據證明,可休公傷假。
2、休公傷假人員應按時到醫院復查。
3、經醫療勞保部門鑒定,身體已康復者,應立即到崗工作,不到崗工作者按病假對待。
4、公傷致殘、死亡者,按國家有關法規辦理。
八、紀律處分
(一)員工中有下列情況者,應受到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者;
2、不服從管理,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者;
3、玩忽職守,違章操作,耽誤工作或造成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利益蒙受損失者;
5、品行不正,盜竊公司資財者;
6、工作不努力,沒有進取心,消極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務者;
7、曠工連續三天(試用期內,曠工累計一天整),或年內累計滿五天。
8、貪污、受賄或其他不軌行為而使公司的聲譽、形象蒙受損失;
9、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公司業務;
10、謾罵打架、暴力行為。
11、在工作場所內的同事間不合適的曖昧行為;
12、故意毀壞公司設備;
13、其它應當受到處分者。
(二)處罰種類
1、扣罰獎金;
2、口頭或書面警告;
3、降職、降薪、留用察看;
4、辭退、開除。
(三)處罰方法
1、對違反勞動紀律者隨機給予經濟處罰;
2、對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的員工視情節給予警告、降職、降薪、留用察看直至辭退、開除之處罰。
3、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活費600元/月。
第四章辦公用具
一、購置
1、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個人造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二、賠償
如遺失、損壞公司財物,由責任人一次性賠償。
1、遺失、損壞公司財物原值在1000元以下的,扣除折舊后,全額賠償。
2、遺失的公司財物原值在1000元以上的,扣除折舊后,如價值≤1000元,全額賠償,如價值>1000元,按如下數額賠償:賠償額=1000+(原值—1000—折舊)40%
3、如當事人暫無能力一次性賠償,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當事人向財務打欠條,逐月從工資中扣除。
4、損壞公司財物,能修復的,由當事人負責修復,各項費用由當事人承擔。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按遺失公司財物賠償辦法處理。
5、蓄意損壞公司財物或偽造遺失公司財物者,解除勞動合同并處以損失的兩倍罰款。
第五章衛生管理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辦公室、廁所、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
1、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
2、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
3、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
4、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
5、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
6、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
7、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
8、廁所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
三、電腦的維護、保養
1、電腦日常操作:使用電腦要正常開機、關機,保證電腦正常運行,退出所有程序后再關機。
2、電腦日常休息:休息期間如中午、晚上,必須做到人走關機。
3、電腦保養:要保證電腦的清潔,特別是鍵盤、顯示屏更要擦干凈,其它部件也要保證兩天擦一次,清潔時一定要注意不要把水、酒精等灑到機器上,如有此情況,按造成的后果給予全額賠償。
四、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每個人要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
第六章印信管理制度
一、用公司公章、總經理印章、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的均總經理批準后,司印人員方可用印。
二、章均設司印人員。由司印人員負責印章的保管、使用。如有損壞、丟失,司印人員負責。
三、印人員因故不能司管時,由司管人員的上級人員暫為司印。四、以公司名義簽署的合同、協議,至少有貳經辦,當簽署的合同、協議金額超過伍萬元整時,應由總經理確認后方可用印。
五、個人開據證明、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
六、未按批準而用印的,一經查出,追究司印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保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執行保密制度,凡是違反本制度者一律按獎懲制度給予懲處。
二、以下內容屬保密范圍:
1、 領導小組會議記錄;
2、董事會會議記錄;
3、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
4、公司重大經營決策;
5、未公布前的各項決議;
6、人事檔案;
7、勞動工資;
8、財務計劃、財務分析報告;
9、資金預算、決算;
10、財務帳簿;
11、實物帳簿;
12、上級有秘密的文件;
13、其他不宜向外公布的事項。
三、屬保密內容的,未經允許,任何人不準向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散播。
四、負責保管保密文件、資料的部門或個人,不準給任何單位和個人借閱、復印。
五、上級單位或有關部門因公檢查、參觀、屬保密內容的,必須提前請示,不準私自做主。
六、因工作需要查閱屬保密內容的文件,須填寫審批表,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查閱,事后立即歸還。
第八章財務制度
一、財務管理
1、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出納員必須認真做好現金及銀行的收支流水帳,保證日清月結,以確保公司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3、現金收入要及時存入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限額。財務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款,否則按有關法規處罰。
4、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5、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6、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7、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8、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9、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10、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11、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12、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13、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4、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5、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6、對每一筆支出憑證,都應填列經手人及事由,并由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予支付。
17、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備用金額領取及費用報銷
1、備用金領取必須個人申請,并填寫借款單,總經理簽字批準,備用金領取數視用途或出差遠近而定。一般不得超過壹仟元。
2、費用發生后應在五天內報銷,逾期不報,每天按發票金額罰款2% 3、備用金和業務費用必須月結月清,私用備用金由財務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費用報銷必須憑正式的發票,并符合公司有關規定,沒有正式發票不報銷,沒有總經理簽字批準不報銷。
三、出差及差旅費管理
1、出差要求:出差人員應做到差前先請示,差中有聯系,差后有匯報。
2、差旅費按“總額包干,超支自負,節約歸己”的原則報銷,
標準如下:
⑴交通
①車船費:火車硬臥、輪船三等艙按實報銷。
②夜間乘車補助:連續乘車6小時以上(火車硬座或長途汽車座席,臥車除外)均按票面價加40%報銷。
③乘座飛機:由總經理視需要批準,應先準后行。 ⑵伙食、住宿、市內交通總額包干,其標準為:
①一般地區每人每天100元,特區、京、滬、穗每人每天300元。 ②長、望、瀏、寧、株洲、湘潭原則上要求當日返回,每天補助50元,因工作需要確要住宿的,費用按“一般地區”標準報銷。
③長,望,瀏,寧等地公司已設臨時辦事處的,如當天不能返回應在辦事處住宿,交通費實報,另每天補助5元。
差旅費應在返回公司后五天內報銷,逾期不報,按出差費用總額每天2%罰款。
第九章業務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條款的制訂
1、所有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2、所有合同條款的制定必須考慮履行能力;
3、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堅持相關當事人雙方雙贏的原則;
4、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符合公司有關貨源組織、貨款支付和貨款回籠的有關規定。
二、合同的簽署
1、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后生效
2、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署后生效。
三、合同的管理
1、合同除對方需要的文本外,公司需正本一式三份;
2、主辦業務員一份;公司財務一份;公司辦公室存檔一份。
本制度從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深圳七十二健康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和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所屬分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
第四條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分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權和財務審計監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總公司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范、健康發展。
第六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情況核定并下發各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并將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股權處置權、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管理制度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必須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后,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后提請總公司董事會批準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后由財務部協調解決。
各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分公司必須依法經營,規范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
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必須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各分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總公司安排人員協助管理。
第十三條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經理、副經理)由總公
司提名并提請分公司的`董事會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經理必須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必須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能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門經理應與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門經理應與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責任、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并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直接負責。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范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人員、及設立新崗位等。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人事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經理必須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情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準。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副經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擬定報總公司審查確認。分公司部門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發放確定并發放。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后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行。
分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接受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采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并由總公司統一購買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預算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必須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各項稅費、分公司的所有稅費均由各單位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公司管理制度5
1.認真保管登記銀行、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2.管好現金,庫存現金不超過規定限額:3000元,當日銷售款當日存入銀行,不準坐支現金。
3.嚴格履行借款手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開資,必須扣清借款。用款額不超過三仟元可請示主管財經的副總經理批準,三仟元以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特殊情況除外。
4.嚴格執行報銷制度,按規定把好資金支出關,報銷手續必須齊全,沒有領導審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支票管理,作好記錄,使用支票要經領導審批,一日內督促報銷或及時收回。
6.月末主動與會計和銀行對帳,必須兩帳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發生意外。
公司管理制度6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四川xx建筑設計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明確公司勞動用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原則、方式、流程,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設計。
第二部分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按國家規定,八小時內,辦公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上午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
午休時間為12:00至14:00(不針對出差人員及加班到22:00后下班人員)。
2、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打卡報到,有事需外出的必須在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出登記》或提交釘釘外出申請,事假及調休最小請假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年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計,審批通過后方可外出,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樂捐5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含),按曠工一天處理,扣除日工資的2倍(基本工資21.75天*2)扣除5分鐘內(不包括5分鐘)不算遲到。
3、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事假請假單或提交釘釘申請,請假1天(含)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請假超過1天以上3天(含)以內需經部門主管、行政人事經理審批通過后準假,3天以上需經部門主管、行政人事經理、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準假,按事假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事假天數)。未取得上述批準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
4、員工生病應及時通知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請假三天及以上需提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補填病假請假單,請假審批流程同事假。病假按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的一半(基本工資/21.75天×病假天數/2)。未取得上述批準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
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或釘釘提交外出申請。員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報告去向,經批準,交待手頭工作,并遞交簽批后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準后辦理請假手續。
6、如未能按上述第3、4、5條執行,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二倍日工資(2×基本工資/21.75天),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7、員工在試用期內可隨時提出辭職,公司也可隨時提出辭退。
二、工資制度
1、公司實行以下發薪制度,即每月15號發放上月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補貼+獎金。
正式員工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社保+補貼。
2、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表現突出者可視情況而定),在此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各種福利補貼(特別獎除外)。
3、員工領工資時及時核對金額,不允許隨意交流個人收入金額。
第三部分員工的福利管理制度
一、假期類型
(一)無薪假
1、所有事假均為無薪假,連續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30天。
2、年薪人員無薪假,每天扣款基數:基準年薪/12/21.75。
3、月薪人員無薪假,每天扣款基數:月薪/21.75。
(二)有薪假
1、病假:
①員工因病請假,需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收費單等原件,且與請假時間相符),視為病假。全年病假天數不超過24天。
②病假一天(含)以內,發放日薪的50%;病假超過一天,五天(含)以內,發放日薪的40%;連續病假超過五天,按醫療期相應待遇處理。
2、醫療期
①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住院治療的,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②醫療期結束后,員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按調崗、調薪、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等方式處理。
③在規定醫療期內,員工收入按當年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為基數計算。
3、工傷假:
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屬于工傷的情形,經申報批準后可做工傷處理。傷者入住當地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指定的醫院,并持醫院證明方可進行休假。工傷期間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婚假:
根據國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四川省外員工可增加2天路程假,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產假:
產假期限根據國家規定執行。20xx年產假規定為女員工生育假期可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產假期及以后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6、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為5天。
7、陪護假:
①男性員工屬于晚育的,且生育第一胎的,在配偶生育前或后可一次性享受10天陪護假(含節假日)。
②陪護假需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出示員工結婚證、準生證及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
③陪護假為帶薪假。
8、哺乳假、接送假:
女性員工育有13周歲(含)以下的小孩,工作日每天可享受1小時的哺乳、接送假。哺乳、接送假為帶薪假。哺乳假、接送假不能累加使用。
9、學習假:
員工在考取注冊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后,并注冊用于公司的,可持有效憑證補請學習假(一年內假期不超過5天),學習假為帶薪假。
10、年假:
與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從第二年起可享受帶薪年假,司齡每滿一年派發一次。
年假天數
司齡
年假天數
1~2年
5天
3~4年
6天
以后每增加1年,年假增加1天,最長不超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或者沖抵休假天數:
①司齡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②司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③司齡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④請事假連續超過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⑤全年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⑥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假,年度內又出現本條上述五種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
3)年假使用
①年假可由本人申請,也可由公司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統一安排。如由本人提出申請,公司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可對員工的年假申請進行調整。
②原則上年假要求在本年度內休完。公司在每年3至8月份有計劃安排員工休年假,其余月份根據工作情況,不批準連續年假。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在年度內休完年假的,經總經理批準,可將剩余年假延期至下年度累加使用。
11、國家法定節日:
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為帶薪假。
12、六一兒童節:
育有13周歲以內兒童的員工可帶薪休假半天。
13、三八婦女節
女員工在“三八婦女節”可帶薪休假半天。
14、保險: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成都市社會保險福利。
15、生日福利:轉正員工在生日當天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生日福利一份。
16、全勤獎:為加強公司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設立全勤獎:
①員工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請假。
②月末根據考勤打卡記錄統計確認后,一次性每月給予全勤獎勵。
三、假期規定
1、婚假、年假及三天以上的國家公布的長假(含調休)相互間不能連續休假。
2、三天以上的國家公布的長假(含調休)前后各一天不得請事假和調休。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按法律規定禁止錄用以下人員:
①未滿法定工作年齡者;
②經醫療機構證明的`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它不適合工作的疾病者;
③被剝奪公民權利尚未恢復者;
④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⑤曾有嚴重瀆職行為者;
⑥曾因貪污受賄、私挪公款受到處罰者;
⑦其它違反國家禁止性法律法規者。
2、員工入職辦理:
①新員工到部門辦公室報到,提交各類相關材料。如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②新員工填寫入職登記表,辦理入職。
③新員工入職后,由部門安排辦公位置等,并介紹部門人員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由直接負責人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說明。
④試用轉正:新員工工作滿試用期時,由部門主管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主管對其進行評估,填寫《轉正申請表》,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聘用合同,簽訂合同前提條件:能勝任本崗位工作,充分理解合同條款并誠實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類別
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主創及以下級別設計師/其它崗位基礎員工
三年
3個月
資深設計師及以上/中層以上管理崗位
三年
6個月
中級以下設計師
一年
1-3個月
試用期間表現特別突出或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可申請提前轉正。
五、加班
1、非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經方案組長或項目設總或中心副總組織,由總經理簽批確認,記為加班。加班確認手續需在加班后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交行政前臺備案,逾期則不記為加班。
2、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由總經理簽批認可的在公司的集中加班,視為加班。
3、加班考勤以加班確認手續為依據(包含釘釘打卡記錄)。
4、方案組長、項目設總、中心副總對加班考勤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5、加班時間,按月統計并公布。
六、加班紀律
1、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應合理安排工作,杜絕不必要的加班。
2、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員工需無條件服從,不可拒絕。
七、加班補助
1、加班工作餐:在公司工作到20:00以后的、非工作日集中加班,公司提供加班工作餐(用餐標準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交通車:非工作日在公司集中加班超過21:00后的,公司安排交通車送加班員工至相應公交車站或換乘地點。
3、自帶車輛員工非工作日在公司集中加班拼車的、或因加班額外產生的停車費,給予車輛補助(按公司現行車輛補助規定執行)。
八、晉降級:
1、定期:
①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晉降級評定工作,參加人員為司齡超過一年的員工。按照公司管理體系標準對符合要求的員工上一年度工作業績進行績效考核,經公司綜合評定后確定晉降級。
②新進員工在轉正滿半年后,參加一次評級工作。
2、不定期:在平時工作中,對表現優異、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員工或表現惡劣,無法勝任本崗位工作者,由用人部門提名,報各中心副總及總經理核準后,向董事長提請晉降級批準。
九、崗位調整:
1、員工可根據自身能力及公司崗位空缺的情況申請崗位變動。
2、公司可根據發展需要、員工個人能力及公司崗位空缺的情況對員工調整崗位。
3、凡需要進行崗位調整的人員均須填寫《員工崗位調整申請表》,并報本部門、調入部門、人力資源部、公司領導審批。崗位調整以人力資源部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后方生效。員工崗位調整時,應填寫《工作物品移交表》,并在三個工作日內交接工作、物品,結清相關帳務,并經調出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新崗位入職。
4、員工離職辦理:
①員工離職,須提前15-30天提交離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提出書面或釘釘申請,人事部簽字,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
②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雙方進行工作交接,乙方交還公司財物。
③員工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后,到財務部進行各種款項的交割結算,包括各種借款、物品扣款、工資、福利等結算。
5、合同解除:
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后由該部門主管會同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后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6、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私吞公司財產、泄露公司商業機密、未經公司允許擅自幫助其他品牌或人員等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不服從工作安排,頂撞上級、出言不遜或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等行為,嚴重影響公司品牌形象的。
7、試用期內,離職人員以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其實際勞動時間給予工資。
十、財務制度
(一)報銷制度:
1、各部門員工每周把要報銷的票據統一交到主管部門審核后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交總經理審批后發放。
2、日常費用報銷須嚴格遵循以下步驟:
①經辦人認真填寫費用報銷單
②部門主管簽字-(審核費用合理性)
③財務部主管簽字-(審核票據真實性并符合財務制度)
④總經理簽字-(審批簽發)
⑤到財務部出納處領款。
3、填制報銷單時,應按報銷單的格式填寫所在部門、時間、報銷內容、金額、經手人,并把原始發票附在報銷單后面。如原始發票丟失,必須寫明原因,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不經批準,不允許隨便替票。堅決禁止補票、假票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將予嚴懲。
4、將填寫粘貼好的報銷單按審批程序交有關經理簽字和財務部審核后,交出納報銷領款。
第四部分員工的培訓計劃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目前公司發展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采用多種方式開展培訓實施。例如開展內部員工當任講師、聘請專業講師,購買在線視頻培訓、采購專業培訓課程等。
批準與解釋
1、本制度自審批完成之日起生效執行。
2、本制度未提及事宜,按公司其他有關規定執行,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公司的其他規定,自本規定執行日起廢止。
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安全,規范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訂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定,由門衛負責管理。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上下班應穿著制服,出入廠門必須打卡。
(二)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及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廠人員經批準,可以隨時出入廠(門衛處放置人名清單)。
(三)普通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外出通知單(或出門證)出門。
(四)員工于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廠。
(五)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
第四條其他企業人員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洽公人員須于門衛處出示相關身份證明,辦理入廠登記手續,發給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并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公事完畢,公司接待人員須在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上簽字,由來賓交還門衛處。具體流程詳見行政系統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協作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憑公司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三)政府機關、客戶、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經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門衛應在參觀申請登記單簽注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注出廠時間。
(四)本公司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陪同賓客參觀,事前可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由門衛簽注入出廠時間。
(五)參觀時間以日常上班時間為限,若遇到休假日,須事先來函核準或經當日值班負責人核準。
第五條公司員工親屬或朋友來訪,門衛應要求其出示相關身份證件,并負責聯絡該員工進行接待。
第三章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外部廠商車輛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交貨車輛應填寫車輛出入證,并注明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范圍等事項,經門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卸貨后空車出廠,車輛出入證須經洽辦人簽章,并于出廠時交還門衛。
(二)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入廠時須填寫車輛出入證,經門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裝貨出廠時,須交還經洽辦人簽章的車輛出入證并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審查后出廠。
(三)非運貨車輛入廠必須在門衛處領取停車證,憑此證在廠區內指定區域行車、泊車,車輛出廠時必須返還停車證,否則,不允許出廠。
第七條本公司車輛出入廠門時憑車輛出入證不需進行登記,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也應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并經門衛審查后出廠。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自行車不得進入廠門,全部停放在公司門外的車庫中。公司內部使用的自行車一般情況下不得出廠門,僅限公司廠區內使用。對于在廠區內住宿的外地員工,經部門相應主管批準后可以將公司自行車騎出廠外,但必須進行登記,自行車如果在廠區外發生故障,由該員工負責修理費用。
第九條公司內部使用的自行車不可騎入車間,只能在規定區域存放,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條一般情況下,物品出廠均應憑核準的送貨單、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核對無誤后放行。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準人員由公司相關部門制訂列表送門衛執行。
第十一條各協作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于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后才可放行。其他有關物品出入的管理參見保安人員執勤準則。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門衛應即填報異常情況報告單(見附件),報告相關主管領導。
第十三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十四條本準則由安保部制訂并負責解釋,經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
值班門衛意見:x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安保部負責人意見:x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分管領導意見(必要時):xxxx簽名:xxx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管理制度8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按罰款守則執行,注意食堂的清潔衛生,按公司標準就餐,做好就餐人員的記錄,不許超標,否則扣2分。
2.非就餐時間不許外人進入食堂,外出要鎖好門窗,否則扣1分。
3.非本公司或不應在公司就餐的'人員,一律禁止在公司就餐,如有特殊情況在食堂就餐的,應收取就餐費,否則扣2分。
4.加強公司的菜基地管理,與植物園積極配合,做到適時耕種施肥,否則扣10分。
5.食堂所需材料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購進,否則扣10分。
6.投料標準、數量應記在公示板上,否則扣5-10分。
7.按就餐時間開閉食堂,沒有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在工作時間就餐,否則扣1分。
8.不準非食堂人員自行在食堂開小灶,否則扣罰食堂管理員10-20分,扣罰當事人10-20分。
9.食堂的泔水雜物不準隨意傾倒,應倒在遠離食堂的指定地點,否則扣2分。
10.食堂的碗筷、刀、勺、案板等必須整潔,否則扣1分。
11.食堂工作人員要注意安全,每次炊具使用后必須關好氣閥、電源,否則扣2分。
12.食堂工作人員一定要杜絕浪費,嚴禁非正常用氣、用電燒水、取暖等,否則扣2分。
注:各部門負責人違反規定按職工扣罰標準的150%進行扣罰。
公司管理制度9
1.各部門、區域要認真保管維護好對講機及其設備,培訓員工正確使用對講系統,以確保小區內通信信息的暢通。
2.對講機由管理處及保安部領用保管,遵守“誰領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
3.對講機由管理處統一編號管理,定期對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4.各部門必須設立對講機使用登記薄,由部門每天統一發放、驗收,并做好對講機交接工作。
5.驗收對講機發現有損壞或故障,必須立即向使用人了解清楚情況,要求使用人提供書面報告,查明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屬于人力損壞或遺失須負賠償責任,對蓄意損壞對講機者,視作嚴重違紀處分。
6.領用對講機后必須保持對講機處于開機狀態,并注意及時更換電池,更換電池時,必須先關機后再更換電池,以保護和延長對講機使用壽命。
7.對講機僅供工作上的'聯系,不準用對講機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用對講機講影響管理處形象的說話或泄漏管理處秘密。
8.在公眾場合注意控制對講機音量,避免對客人或業主造成滋擾。
9.對講機按區域分頻道使用,各部門需與其它部門聯系工作,可調到被呼叫部門的頻道(工程部)。
10.必須嚴格按對講機的操作規范使用,發話時,按信發話按鈕,發話完畢后松開發話按鈕接聽,嚴禁長時間按住發話按鈕或發出干擾聲,影響正常通話,如被發現視作違紀處分。
11.使用對講機時應先報崗位,然后講要找崗位,再說具體事情;使用對講機時應禮貌用語,要求別人辦事時應多用“請”字;接收人收到后應回復“收到”或不清楚時說“請重復”,檢查后回復所查情況,呼叫人回復:“謝謝”。嚴禁用對講機講粗言。
12.對講機須隨身攜帶,小心愛護,使用時應小心輕放,嚴禁手提對講機天線,嚴禁用對講機敲擊硬物,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需賠償。
13.對講機由值班人員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主管領導批準。
14.對講機使用過程因接收信號不好,接收雙方聽不清楚時,呼叫三次無反應,其他同事立即轉呼并及時代為轉告。
15.員工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脫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加以處理。
公司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嚴禁公司員工私人或代客理財,其與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九、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x。
十一、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二、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三、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或收據,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十四、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十五、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未經審批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公司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為了規范員工行為,激發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績效,促進本公司的經營發展,特制定本手冊。
二、適用范圍
本手冊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3.1總經理室/總經辦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內部的控制機制,確保本手冊產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夠有效地執行。
3.2行政中心
負責審核本手冊,對全公司員工負有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確保本手冊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在全公司能夠有效地執行。
3.3人力資源部
1)負責制定、解釋、修訂此手冊,協助行政中心對員工進行教育和監督管理。
2)負責所有獎懲的資料備案管理。
3.4各部門主管
1)熟悉和執行本手冊,確保本部門員工執行本手冊;
2)對本部門的員工負有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對發生在本部門的異常事件應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勸阻和制止,不得玩忽職守,放任不管。
3.5全體員工
了解、熟悉本手冊,講究職業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執行本手冊的各項要求和規定。
四、管理內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時間
1)各中心/事業部/子公司可根據客戶或業務的情況做適當調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時,應提前做好準備,員工也應積極配合。
4.1.2打卡
1)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須親自到指定地點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員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經分管領導批示后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4.2行為準則
4.2.1儀表儀容
管理人員原則上要求穿職業裝(深色無條紋西服或CI職業裝),車間人員按崗位要求著工作服和勞保服,著裝總體原則為莊重、整潔、干凈、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儀容和安全性。
1)男性員工不得著無袖、無領汗衫,不得著短褲。紐扣須扣整齊,發型應齊整、干練,不留長發和胡須,不剃光頭。
2)女性員工須清雅淡妝,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無袖衣裙,衣著及飾物不得夸張。
3)所有員工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涼拖(孕婦及特殊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腳。
4)參加集團和公司重大活動和會議要求著職業裝。
5)本公司員工辦公期間必須佩帶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紀律
1)保持辦公區安靜、禁止喧嘩。
2)辦公區域、生產區域及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3)節約公司能源,確保安全,員工下班離開前,要關閉個人電腦、并對辦公桌進行清理,保持整潔;并做到人離機關(用電設備:如計算機、打印機、空調等)、人離燈關、人離窗關、人離門鎖。
4)保持個人臺面的整潔,辦公設施擺放整齊,辦公臺面不宜擺放、張貼與辦公內容無關的字畫或裝飾物,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5)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訪,如確有必要須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到指定地點接待。接待公務來訪也應在指定的洽談區進行。
6)禁止攜帶小孩進入廠區、車間,嚴禁擅自帶外人進入生產廠區參觀、拍照。
7)嚴禁利用公司電話辦私事,特別是撥打國內及國際長途電話。
8)工作時間內因公因私外出須向部門負責人報備并辦理出門手續,如部門負責人不在可在部門考勤處留言。
9)工作時間禁止串崗、睡覺、干私活、看書報雜志(非專業書籍)、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吃零食等行為。
10)員工應愛護公司設施,設備,工具,如有破壞或挪用者視其情節輕重,損壞大小賠償并罰款,情節嚴重的`除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有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檢控。
11)員工不得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打擊報復。
12)員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時間內買賣私人物品。
13)員工不得擅自標貼及涂改公司各類通告。
14)員工不得在任何時間內在公司范圍內從事非法活動。
15)員工不得有損害公司財產,商譽,或貪污受賄等行為,知情員工應立即上報,維護隱瞞或知情不報者,將受到嚴重的紀律處分。
16)員工不得煽動其他員工偷工怠懈,干擾日常工作。
17)員工不得擅自偽造涂改公司紀錄或文件,提供虛假商業情報。
18)員工不得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未經上司許可或授權,嚴禁對外評論公司各項政策及經營狀況或將公司情報泄露給任何宣傳媒介或給商業競爭者以任何形式之協助。
19)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內擅自進入其他員工工作區域逗留,窺視,翻看。
20)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隨意拷貝,刪除,篡改公司電腦資料,或將公司電腦軟件帶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電腦資料信息。
21)員工不得將公司文件遺留或存放在不恰當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須將所有文件資料歸檔。
22)辦公室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如有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23)員工應嚴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調班,請假等規定,如有違反將按公司獎懲條例處理。
24)員工須處處維護公司形象,將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損于公司形象的事,未經上司授權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描述、評論公司的各項政策及經營手段。公司的各類文件、資料均屬公司的商業秘密,員工應妥善保管及嚴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義辦理公務外,任何員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義作任何用途,濫用公司名義者將被視為欺詐行為,有關員工除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有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檢控。
26)工作時間內,員工應該絕對服從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從上級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為,員工應按時完成上司下達的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7)員工在確認上級指令違法違紀時,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向更高層上級報備。
28)員工之間應互相配合,共同努力,發揚團隊精神,員工應積極參加由公司或員工自行組織的各項活動,以增進員工之間的友愛及信任并提高公司員工的整體團隊精神。
29)不得因失職造成商品丟失或損毀,如有發生除將按照損失進行賠償之外還要進行必要的降職或罰款。
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條公司名稱:寧夏廣軟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銀川市民族南街184號
第四條公司由王濤郭軍儉霍禮鈴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范本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公司章程范本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范圍:計算機系統集成,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貳佰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股東的姓名
王濤郭軍儉霍禮鈴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4 %。
股東乙:郭軍儉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3%。
股東丙:霍禮鈴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3%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并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全體股東簽名:
年月日
公司管理制度13
一、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自覺執行上下班制度,遲到或早退,第一次樂捐20元作為成長基金,第二次50元并在薪資里扣除相應罰金,以此類推累計疊加,其團隊主管負連帶責任50%;9:30以后點卡啊視為請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公司,并繳納相應罰金;12:00以后打卡視為曠工一天,按曠工制度處理;下午17:30以前打卡視為早退。
2.曠工:未說明原因或未請假者,曠工一天罰三天基本工資,當月發生三次者,扣除正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開除。
3.月底合計考勤無打卡記錄,若無假條,無補簽卡,則算沒出勤,按曠工制度處理。
二、請假制度
1.事假:公司員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需提前申請,并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待部門主管和綜合部主管批準后方可執行,如遇部門主管不在崗,交由總監批準,事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
2.病假:公司員工如因病需請假應提前通知部門主管和綜合部主管,在回公司后提交醫院檢查證明銷假,正常病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
3.上述內容不論是休班或請假需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口頭的形式告知主管,以便于考勤的記錄,不接受短信請假。
三、外出制度
1.外出制度是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離開公司辦理公司相關業務。
2.員工外出前,應經負責人通知并填寫《外出登記表》,注明外出時間、外出事由等信息方可外出。
3.員工應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時間,如能預計返回時間,在備注欄注明,預計返回時間應設定在下班時間之前。如不能預計返回時間,在備注欄注明“不確定”。返回工作崗位是在“返回時間”處簽到。
4.預計外出后因工作需要或有其他合理原因不返回的,需提前告知團隊負責人。
5.員工外出工作按計劃完成后,應實時返回公司,不得繞道、逗留或直接回家等,不能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6.員工外出工作時需穿工裝,佩戴工作證,保持手機暢通。
7.員工未填寫而擅自離崗的,一經發現則按曠工處理。
8.員工在外出工作中違反規定,發生溜班或早退行為的,按考勤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罰。
9. 《外出登記表》應由本人填寫和簽名,不得代簽。
10.公司行政部是員工外出工作的監督部門,對員工的.出入具有要求、監督等管理職能,同時各部門負責人對于本部門員工有同上義務與責任。
四、《未打卡補簽申請表》填寫須知
凡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行政前臺提供此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綜合部作為考勤依據,限兩日內提交,若沒有按時提交一律按曠工處理。申請表的適用范圍:
1.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的;
2.因考勤機故障、員工指紋出現問題無法識別等情況;
3.如出現下班忘記打卡,需在申請表上提供證明人提交。如當月此情況超過3次,且其部門主管確認該員工當日出勤,自第4次未打卡記錄起,直接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4.凡對考勤記錄弄虛作假(包括部門負責人虛假簽單)一經查實相關人員各樂捐100元。
五、入離職制度
(一)入職
1.經面試、復試合格后仔細填寫金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員工登記表,轉角辦公室入檔,不得有遺漏的內容,并交納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二張,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學歷證書一張,工商銀行工資卡復印件一張。
2.新員工入職,要有一個簡單的歡迎儀式,做一個自我介紹,和老員工有一個基本的認識。
3.所有員工必須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團隊,并配備與工作相關的資料及證件。
(二)離職
試用期內:
1.凡自動辭職的員工,須提前3天提交書面申請,否則不計發當月薪酬。
2.凡被公司解雇的員工,只激發截止日期薪酬,如因違紀被辭退的員工,公司需追究其經濟損失及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試用期后:
1.凡提出辭職的員工,須提前10天提交離職申請單(主管級員工提前1個月),經公司批準,并將本職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辭職。公司計發截止日薪金(于下個月15日發薪日計發),如員工違紀、曠工或不辭而別,當月薪金不計發。
2.凡被公司解雇的員工,只計發截止日的薪金,如因違紀被辭退的員工,公司需追究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3.凡屬于正常離職員工在離職時交回公司內部所有資料以及物品,如有丟失按公司規定扣除相應罰金。辭職時需上交所有公司配備的資料文件,如不上交或資料不全,在工資里扣除相關費用。
六、辦公室管理制度
1.不得利用公司設施、電話等進行個人業務活動,特別是公話私打發現一次樂捐10元。
2.公司辦公區內禁止吸煙,發現一次樂捐20元(特殊區域除外)
3.辦公桌面禁止擺放于工作無關物品,辦公用品要擺放整齊,保持辦公桌面及座位周邊衛生的清潔,下班時將辦公物品收起,桌面不得有任何雜物。
4.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工作場所,若有外來推銷人員來辦公室,不得私自帶勁辦公室影響他人正常工作。
5.員工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和客戶情況,如有違反立即辭退。
6.不向他人打聽工資收入及各項福利待遇,一經發現詢問和回答者各罰款50元。
7.為樹立企業形象,發揚團隊精神,工作時間公司員工應保持衣服干凈整潔,不執行者樂捐10元。
8.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看電影、打游戲,違者一次樂捐10元。
9.在公司工作時間睡覺、嬉戲、高聲喧嘩、打鬧、看與工作無關的讀物,造成影響處以20-50元罰款。
10.會議要準時到達,在會議期間參會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務必認真參會,積極發言,中途無特殊情況離開者當眾樂捐20元。
11.會議期間手機要關閉或靜音,開會時手機響鈴樂捐10元。
12.所有員工在職責范圍內保管的產品丟失或損毀,有關責任人按產品零售價1.5倍賠償。
13.業務人員每天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要按時填寫上交,10:00之前交給團隊長處,不交或漏交左俯臥撐50個。
公司管理制度14
一、設計部經理職責
負責對本公司所有設計人員工作的安排和計劃,對所有的設計方案、工程預算、施工圖紙的審核。如因審核不到位造成損失的,一次給予200―2000元罰款,同時協助設計師談單及跟蹤有效客戶。對于所有的飛單,設計部經理必須找出原因,如因跟單不到位造成飛單者,一次罰款200―500元。
二、設計部成員職責
1、設計師應當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2、在接到設計任務書后,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任務不得有誤。
3、在設計過程中應當多與設計主管或總監、工程部或材料部溝通完善設計。
4、設計完成后,圖紙按照統一的規定裝訂成冊。
5、設計圖紙實行分級審核制度,設計師自審,設計部主管審核,工程部審核。
6、設計任務完成后,設計師應當配合施工方做好開工前的技術交底工作,并做好施工中的技術跟蹤服務。
7、在項目完工時,設計師或繪圖員應當親自到施工現場測量,并在短時間內繪制好項目竣工圖。
8、竣工圖在經各級審核無誤后,設計師和繪圖員必須簽字,然后交各級部門審核簽字,加蓋竣工章后交于甲方。
9、設計師必須了解施工工藝、材料及材料的價格,并及時掌握新的材料信息及動向,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10、設計師應當和預算部配合完成工程量提取工作。
11、做好和工程部、預算部的協調配合工作。
12、設計師應當配合資料員在工程的前后期做好資料的建檔入庫。
三、設計師工作流程
1、設計師在接到設計任務后,應首先了解收集有關資料,如設計任務書或相關的圖文資料,并與甲方代表或公司業務人員溝通,深入了解設計內容、設計方向、設計風格等。
2、設計師在與甲方深入溝通達成基本共識的情況下,簽訂設計合同。
3、初步方案設計。
4、繪制基本的.設計方案圖。包括:a、原始平面圖;b、墻體改動圖;c、平面布置圖;d、地面鋪設圖;e、天花吊頂圖;f、主體立面圖;g、重點突出部分的透視圖。并可附手繪及設計說明。
5、在與甲方進行初步方案交流后進入方案深化階段。包括以下圖紙:a、電腦效果圖;b、三維模擬畫;c、第一階段的修改、補充。
6、方案確認階段。包括以下圖紙:a、完整的施工圖紙繪制;b、水、電走向圖;c、平面、立面、剖面圖;d、節點、大樣圖;e、所有應有尺寸、材質、工藝、色彩。
7、項目實施階段(客戶對全套設計簽字確認后)。設計師配合施工方做好技術交底。
四、設計圖紙內容及裝訂的規定
1、設計圖紙應包括如下的全部內容,出圖幅面均為a4圖紙。設計師可根據實際需要合并,若客戶不要求設計的部分才可省略。
1)、封面;
2)圖紙編號詳細說明圖;
3)、設計及施工說明;
4)、原始房型平面測量圖(含所有墻體內部尺寸、門窗尺寸、上水、煤氣、暖氣、下水、地漏、管、空調洞、排風、配電箱位置標注);
5)、設計平面布置圖;
6)、電源、電話、電視、多媒體插座分布圖;
7)、開關控制線路示意圖;
8)、冷熱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圖;
9)、廚、衛墻面和地面設施布置圖;
10)、各立面圖詳圖;
11)、局部透視圖;
12)、節點及放大詳圖;
l3)、封底;
2、封面、封底均按公司統一的模板出圖。
3、設計與施工說明由設計師根據公司統一模板就具體設計作增減。
4、設計圖紙采用公司統一的圖框模板;圖紙名稱按圖樣圖紙內容命名;圖紙編號按順序編號,圖樣分類按方案圖及施工圖分類;圖紙比例按實際比例填寫;設計號按照項目編號填寫。
5、設計圖紙應表達清晰、準確、無誤,明確設計內容和非設計內容,標明材料的品牌等。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條著裝儀表規范
1、公司員工日常著裝應以端莊大方、整齊清潔為標準。
2、儀容要以干凈、整潔、素雅為標準,不得濃妝。
3、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不得打架,斗毆,酗酒,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4、說話要和氣、謙遜,要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等文明用語。為集體創造團結、友善的氛圍。
第二條工作行為規范
1、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部門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臨時有事外出必須向部門主管領導請假,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3、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和接聽電話時要注意行為規范和文明用語;辦公電話鈴聲應調到適量位置,講電話聲音應適量;不準用辦公室電話進行私人交往或閑聊。
4、各部門應每天安排部員值日,注意保持室內辦公環境和辦公臺面的整潔有序
5、保守企業秘密和施工技術秘密,不準對外泄露與施工質量、技術、單價、資金及經營管理等有關的事情。
6、生活區內嚴禁隨地亂扔、亂倒垃圾,嚴禁從窗戶向外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煙頭、紙屑、吐痰等
7、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停。
8、愛護辦公設備、儀器,節約使用紙張,能用廢紙打印復印的不得使用新紙,嚴格按照辦公室規定使用辦公設備。
9、每位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維護公司利益,愛護公司財產,嚴禁將公司財產居為私有。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條就餐制度
1、開飯時間:早7:30中12:00晚6:00
2、全體工作人員都要按時就餐,無故延時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員另外做飯。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員預留飯菜。
3.、公司所有人員,除事假和出差之外,無論是否在項目部吃飯,均扣除生活費
4、就餐人員要理解炊事員的辛苦,尊重炊事員的勞動。就餐時,如對飯菜不可口或有建議的,可向辦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進。
5、眾口難調,不能超標準要求飯菜質量,不能挑肥揀瘦,鋪張浪費。
第四條辦公用品購買
1、辦公用品購買本著實用、節約的原則,每月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臨時急需使用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報經理同意后采購。大型辦公用品采購必須報請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
3、采購人員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及時了解市場商品信息,選擇對口適用,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辦公用品
第五條辦公用品發放和使用
1、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2、辦公室管理人員須清楚的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清點,庫存不足及時申請和購進。
3、已配發的各種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門和個人認真保管、愛惜使用,不得私自轉借和處理。對無故損壞者,由個人負責。
4、各部門的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由部門主管指定專人負責,禁止其他人員隨便使用;出現故障需以報告形式交辦公室,由辦公室報請經理批準后聯系維修,并對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罰
5、公用復印機,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打印復印登記制度。辦公室應每次對打印復印的部門、人員、主題、份數和日期做好登記。
6、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單位挪作私用。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辦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六條辦公室負責全體員工的考勤工作。
第七條考勤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記錄,記錄必須準確真實,相關票據要和考勤表有照應可追溯。
第八條出勤規定。本公司工作人員節假日實行輪換休息制度,應按時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應按照請銷假制度執行,到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加強考勤,做到不虛報、不亂報、不徇私情;
第十條考勤表必須與所批復的請假條相一致。無假外出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無工資獎金,月曠工天數累積超過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資福利,清退回公司。
第十一條考勤表在每月的1號由考勤員負責整理,報送財務部門經領導審查后作為當月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
第十二條印章種類
1、公章:是單位的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單位的權利、憑信和職責。
2、專用印章:是項目為了使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專業性職責而發給部門使用的印章,這種印章有單位名稱及用途。
3、領導人名章:是項目領導或部門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職權的標志。
4、其他印章:是起標識作用,如財務用的各類標識章、竣工資料特定章。
第十三條印章保管
1、公章、領導人名章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專業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專人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經理私章必須分開由專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險、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鑰匙不得亂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時,由領導批準后交給指定人代為保管。
第十四條印章使用
1、凡蓋公章、領導人名章,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或授權。
2、凡蓋專業印章,須經部門主管批準。
3、印章保管人在蓋章前應認真檢查領導簽字,審閱用章文件和全部資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須登記,并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
5、蓋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當、字跡端正、字圖清晰。
6、不準在空白信紙、信封、紙張和介紹信蓋章。
7、在文件、文書、資料上蓋錯了章要及時銷毀。
8、嚴禁私自帶印外出,如因投標、簽訂合同須帶印時,須經公司經理批準,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帶上,并按規定實施使用。
第十五條印章丟失
如印章遺失,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機關,及時到當地公安部門登記,并聲明作廢,其補刻按印章頒發權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應與原印章有明顯的區別。
收發文制度
請銷假制度
第十六條職工外出,必須履行請銷假制度,并按時返回銷假,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第十七條批準事假權限
1、各部門主管請假需報分管領導同意后由經理審批。
2、所有批準假期時間包括往返時間。
第十八條出差
1、公司人員出差一律書面報批,出差人員需填寫《出差審批單》,由經理簽字批準。
2、部門以上負責人出差需報分管領導和公司經理批準;各部門部員出差需報部門主管和公司經理批準。
3、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差,來不及辦理手續的,應先電話告知經理事后補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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