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保障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均應設立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出勤記錄。考勤員應當堅持原則,逐日記載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支持、督促考勤員履行職責,并在考勤記錄上簽字,對考勤紀錄負責。各部門的考勤記錄,應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條 凡全月出滿勤并經考核完成本職工作的員工,享受當月本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員工崗位考核制度》執行。
第五條 調入、新招員工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發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
第六條 法定節假日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 各崗位工作時間:
1、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財會人員、行政部文員、保安主管、綜合主管、維修管理員、綜合管理員:每天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長、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監控員:每天工作7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車輛管理員:
(1)地下車庫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2)路面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6.5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邏員:每天工作10小時,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門衛值班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7、室外保潔員、室內保潔員:每天工作6.5小時(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為標準),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條 各部門相同工作崗位工作的起止時間應根據公司規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安排,并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三、關于請銷假的規定
第九條 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的,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病假超過三天的,須提供市屬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但事先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無病假證明且事先不請假,或提供虛假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其基本工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病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不論計扣結果如何,公司保證其病假期間的實際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注:崗位滿月天數為該崗位平均每月實際上班的天數,下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執行。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并辦理報批手續。三天(含)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三天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并報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超過七天(含)以上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因事請假經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當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應沖銷后計算加班和事假天數。
3、員工需要處理私事的應盡量安排到假期中進行,確需請假的應用年休假沖抵事假天數,報批手續同事假。
4、員工請事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事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工傷假:
1、員工發生工傷,所在部門經理應立即向公司書面報告,員工本人應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和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證明。
2、員工工傷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婚、喪假:
1、婚假假期三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姻親(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親(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撫養關系的親屬)死亡,均給喪假三天。
4、員工請婚、喪假,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5、員工在規定的婚、喪假期內,其基本工資照發,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超過規定的婚、喪假期,經請假同意的按事假規定處理,因病有醫院證明的按病假規定處理,既不事先請假又無醫院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 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
1、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的假期按國家和市里有關規定執行。員工申請上述假期,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2、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員工申請產假及節育假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證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發。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非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工資、獎金待遇按病假規定處理。
4、女員工申請哺乳假須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5、女員工有不滿一周歲嬰兒未請哺乳假的,則每天可哺嬰二次,每次半小時;一胎雙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個嬰兒,每次可增加半小時。未請哺乳假的女員工,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6、男員工申請護理假須提供醫院證明。護理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公假:
1、在工作時間內,因履行國家(社會)義務或參加領導上指定的會議(活動)的,可作為公假處理。
2、員工公假期間,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四、關于加班和調休的規定
第十五條 加班應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除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門員工的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加班原則上發給調休單進行調休。若發加班工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調休單原則上當年使用,當年用完。員工調休由部門經理統一并合理安排,部門經理調休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統一并合理安排。
五、關于勞動紀律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遵守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應先到部門報到,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外出聯系工作或出差等,須及時報告。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應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按崗位職責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十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作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的;
2、請假不準,擅自不上班的;
3、請假期滿不到崗,又不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
4、不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擅離工作崗位的;
5、弄虛作假,騙取、涂改病假證明或其他證明的;
6、遲到、早退屢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二、考勤方式及對象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三、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四、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五、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經濟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六、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七、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經濟、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4、因工作需要出經濟社交場合的'。
5、因公差旅期間。
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8、加班工資計算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八、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第一條、出勤
1.工作時間: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條、打卡
1.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2.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3.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告訴考勤部,考勤人員會給予補簽
第三條、事由
1.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準及可,出差事假等超過3天的需經理批準。
2.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
第四條、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早退線:上班8:15到達,下班5:45以前離開。
2.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3.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未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3有薪節假日
法定假日視情況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4.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應間隔30分鐘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員工打卡須親身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曠工1日論。
②員工確實按規定上、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三日內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單》由本部門主管領導簽證后送于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以曠工論。當月填寫說明單超過2次,記遲到1次。依次累計計算。員工打卡時應確認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當未記錄的,視為忘記打卡。
③員工填具《未打卡情況說明單》有不實之處,經查明屬實均以曠工論。簽證之主管應負連帶責任,當月考核系數下降0.01。
④因打卡機發生故障或停電時,員工無法打卡,應在臨時簽到本上登記。
⑤員工跟班、加班或上連班的按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打卡,中途吃飯時間在半小時內不需打卡。如發現中途(下班)離開不打卡或故意延長加班時間的.,視情節嚴重處罰50-200元。
4、違紀界定
員工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脫崗和睡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指未按規定時間打卡遲到或早退的,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計增加,下月重新開始計算。
2、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3、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批假權限
員工休假(含補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規定和相關請假制度執行。
1、中層管理人員:3天內(含3天)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分管領導審批→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2、一般人員:3天內(含3天):部門領導批準; 4~9天:部門領導審批→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10天及以上:部門領導審批→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3、產假、婚假、計劃生育假按國家規定享受:個人申請→部門審批→辦公室批準。
4、上班期間需外出辦事者,應向部門領導報備,并在辦完事回公司后報告。
5、特殊情況無法當面請假的需電話請示,并在銷假后第一時間補辦書面手續。
五、監督管理
1、車間生產一線(按產量考核)人員上下班按實際時間打卡,由各車間(部門)考核。其他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考核。
2、公司銷售業務人員、公司高管等屬不定時工作制的人員,如在公司期間應按時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門負責人為考勤制度實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打卡的現場監督和考勤記錄的定時檢查和信息反饋等工作。
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記錄中的異常情況反饋至各部門,由部門領導調查缺勤的實際情況,并書面說明后隨考勤一并交人力資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為規范公司內部考勤及請假管理程序,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考勤:
(一)每日考勤原則上以當日簽到記錄為準。考勤每月匯總,如出現多人次無簽到記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調查核實并報經理批準后,另作處理。其余未簽到者,按曠工處理。
(二)凡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的,必須口頭或電話通知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事后不補,均按事假處理。
(三)因私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并將請假條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四)部門員工加班后需補休的,由部門負責人擬定調休計劃報經理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五)安護員、保潔員考勤,以每日考勤記錄為準。
二、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假停止工作進行辦理時,可向公司請假。除工傷假外,所有假期均須填寫《職工請假審批單》,完成審批程序后,交綜合管理部考勤員處作為工資核發依據之一備案。請假時限超過3天者,經批準后應將有關工作交接完畢,方可離崗。
(二)請假的種類: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工傷假、計劃生育假八類。
(三)適應范圍及請假程序
◆病假
1、適用于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時,根據國家規定享有醫療期。
2、職工請假(傷)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15分鐘內電話通知所在部門領導及綜合管理部。不需要住院治療的,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綜合部提供病假條,否則按事假計算。需入院治療的,應于住院后一周內,委托他人持,《住院證》和病歷復印件辦理正式請假手續。請長假病職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可予以調整工作崗位,本人不能或不愿接受調整的,公司根據國家勞動法之相關規定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事假
1、適用于確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職工。職工一次事假最多不得超過15天,全年不得超過20天。
2、職工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單》報批,事后不補。半天以內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管理部備案;1天以上,3天以內的事假,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及時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3、事假請假審批權限同樣適用于婚假、喪假等的審批。
◆婚假
適用于公司已轉正職工以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結婚。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如符合男28周歲以上,女26周歲以上的初婚晚婚條件的職工,經公司經理特別批準后可適當延長。
2、職工請婚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婚假。
◆喪假
1、公司職工的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之父母)去世,可依據國家規定給喪假3天,去市外或省外料理喪事適當給予路程假。
2、職工請喪假如需去外地料理的,經請假審批后應交接完手頭工作,方可離崗。
◆產假
1、適用于按國家和公司規定履行了生育申報審批程序的合法結婚女職工,不論生育的為活胎或死胎均可按規定享受產假。
2、女職工請產假必須至少于產前l周內向公司申請,并出示醫院證明和準生證,經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
3、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對待。
4、女職工非婚生育時,不享受產假,其需要休養的時間不享受工資及其他福利。
5、夫妻雙方系晚育的,在女方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3天,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哺乳假
職工自產假休滿到嬰兒l周歲以前,每天享受兩次,每次30分
鐘的哺乳假,視同正常出勤。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小時。
◆工傷假
1、適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公司職工。
2、工傷職工接受治療可享受不超過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安排人員護理。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規定的工傷待遇。
4、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計劃生育假
1、適用于因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需要暫停工作進行人工流產、結扎的公司職工。
2、已婚女職工流產或夫妻雙方進行結扎、節育手術的,可享受15天的計劃生育假。
3、計劃生育假實行員工提前申請,憑醫院計生證明履行審批手續。
四、考勤及請假的薪金處理方式與績效考評
(一)考勤的處理方式
I、遲到、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一次者,扣罰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計算。當月累計遲到一次按10元扣罰,遲到兩次以上的,按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40元,以此類推。
2、代人簽到: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扣罰300元,累計3次作辭退處理。部門主管未能教育好員工,應負連帶責任,每次扣罰100元,并通報批評。
3、曠工:曠工半天按當日工資的1.5倍扣罰,扣除績效考核分1分,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3個月扣罰;曠工1天按當日工資的3倍扣罰,扣除績效考核分3分,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半年扣罰;在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的,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累計曠工2天者,除每天按當日工資的3倍扣罰外,扣除績效考核分3分/天,扣除全年獎金。
(二)請假處理方式
1、請假的假期時間均自離崗之日起算起,除事假外,其余假期均包括公休假目和法定假日。
2、假期結束應立即銷假。請假期滿因故不能上班者,要事先續假,并提供正當理由的證明,續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3、處理方式
◆病假
l、職工病假不需要住院治療且當月病休時間累計在3天以下者
(含3天)病假一天按其日應發工資扣發,年終獎按天扣發。職工病假當月累計超過3天以上,7天以下者(含7天),病假一天按其日應發工資扣發,并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1個月扣發。當月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病假工資按天扣發,年終獎按每7天扣發一個月年終獎計算。全年累計病假達一個月者扣除全年年終獎。
2、職工病假當月個人績效成績按0.5分/天扣除,當月病假超過15天,績效考核成績為0分。
◆事假
1、職工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含3天)以下者,按其應發工資標準按天扣發事假工資,年終獎金按l天扣3天計算。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以上者,除按其應發工資標準按天扣發事假工資外,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金按每3天扣發一個月計算。
2、職工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以下者,個人績效分按1分/天扣,當月累計事假在3天以上者,績效分按2分/天扣除,事假超過15天者,當月績效成績為0分。
◆婚假、喪假
1、職工婚假、喪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2、職工婚假、喪假在3個工作日以內的不影響其當月個人績效考評成績。
◆產假
1、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按公司基本工資400元/月計發。
2、正常休產假員工的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休假
期間績效考評成績為0分。
◆工傷假
1、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予以報銷。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公司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由公司報銷。
2、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計劃生育假
1、職工計劃生育假期問,工資、獎金按產假標準計發。
2、正常休計劃生育假的員工的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休假期間考評成績為0分。
五、本辦法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實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修訂解釋。
六、本辦法自發布起正式實行,公司原規章制度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x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二0xx年五月二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制度:考勤缺卡、遲到打卡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不按照公司規定參加公司組織集體活動(周例會、大掃除等)考核當月績效工資20元/次。
2、工作時間:白班客房服務員班次時間為:上午9:30——12:30;下午13:30——18:30;每周公休為每周二、周四下午。
夜班客房服務員班次時間為每天18:30——次日早8:30;每周公休時間為每周三。
3、崗位考核制度:如有客人投訴,第一責任人考核當月績效工資10-50元。抽查房間衛生標準不合格,考核當月績效工資5-10元/項。
二、提成獎勵制度
白班保底任務4間/天,完成當日保底任務后每打掃一間客房提成3元/間。
夜班保底任務2間/天,完成當日保底任務后每打掃一間客房提成5元/間。
由各人開發新客當晚入住提成10元/間。
三、薪酬標準
基本工資為稅后實發不可缺少部分,崗位技能工資為崗位業務績效考核部分,考核辦法參照本制度。
1、客房服務員白班工資:基本工資為1900/月,崗位技能工資200元,全勤獎金200元,合計為2300元,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2、客房服務員夜班工資:基本工資為1900/月,崗位技能工資200元,全勤獎金100元,合計為2200元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3、兼職人員工資為1000/月,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4、本規定從20xx年7月10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9:00到12:30,下午14:00時到18:30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__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__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次以上(含X次)或缺勤、曠工X次以上(含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遲到與早退: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除請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遲到免責機會,從第二次起,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嚴重遲到,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當月連續遲到3次,按曠工1天處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遲到,按事情通知屬實者,不以遲到論。
曠工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
③曠工1天扣兩天日工資,曠工0.5天扣1天日工資。
④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嚴重違紀記為無責自動離職,無責自動離職無需結算當月工資。
⑤曠工不足半天按0.5天,曠工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計算
3、各類假期規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國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視為事假,需向人資部申請,1天假期由人資部批復,2天及以上需向總經理申請,審批通過后向人員部報備,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①員工休事假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若遇緊急或突發狀況無法提前請假時,應以電話申請,不得出現無故不來,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③事假時間計算為: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2請假制度補充
①當月請假天數超過3天以上,當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當月累計請假天數超過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個月為單位自行負責個月,以此類推
③對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④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⑤病假同事假處理
4、離職
(1)正式員工主動離職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資部填寫《離職申請表》,最后工作日與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寫《離職交接表》,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離職。
(2)已批準辭職者辭職期間不得請假超過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請假超過2天,離職之日重新計算;
(3)離職期間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言論,不可傳播負能量,不可慫恿顧客去他處消費。如發現這種情況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并根據惡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離職需將客戶資料、公司手機上交;余留客戶處理完畢方可離職:
5、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條件:凡本公司正式員工因為生病(需省級以上醫院證明應離崗調崗)、生育,向總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才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停薪留職期限:停薪留職最長以一年為限;
(3)停薪留職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期間停發一切薪資,且請假期間工齡不予計算,只保留原有工齡及職務:
2)員工在停薪留職期,辦理滿后須及時到公司人事部報到,辦理相關復職手續;
3)辦理手續時需持事由證明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
4)如停薪留職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及時到崗,必須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且超出假期半個月按1個月扣工齡,1個月按兩個月扣工齡,以此類推,超過半年無工齡。
5)停薪留職員工如一年內不能正常回崗,最長延假時間為5個月,其續假半年后工齡無保留。
6、離職人員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職期間有重大違紀現象,被公司予以開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請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離職前職位降一級安排新崗位,工齡扣除未在職時間后計算,辦理重新入職手續;
3)自動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員工崗位安排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7、無條件辭退(無薪水結算)
①虛假承諾,引起客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嚴重者;
②侵占公司財物,私留客戶資料,證據確鑿;
③泄露出賣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如顧客資料、信息,公司的.資料等:
④損害公司名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⑤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公司相關制度嚴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執行者;
⑥故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
⑦合同期滿后,如不續簽合同,屬非正式員工的待遇,公司將不在錄用
⑧已批辭職員工或未批辭職員工,損壞公私利益(影響員工、顧客、資料外泄)都將給予無薪辭退。
8、其他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9、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1、辭職
凡員工辭職須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領取離職單,到相應部門進行交接。
辦理離職手續程序:書面申請→分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總負責人批準→領取離職單→部門物品交接→人事交接(工號牌、服裝、更-衣室鑰匙、及相關交接)→保安部交接→上交離職單到人事。
凡離職員工工資應根據月份累推發放,不予以一次發放結算,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
2、勸退
凡員工不勝任崗位或因酒樓崗位調整,無法繼續達成勞動關系予以勸退,勸退也應按離職手續辦理,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工資于每月工資發放日一次性發放結算。
3、開除
員工因工作失職或違反規章開除條例的,予以即使除名,解除勞動關系,開除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并張榜通告。
4、自動離職
凡員工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解除勞動雇傭關系,不享受任何待遇獎金。
5、曠工
員工請假,調休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扣當月滿勤。
6、遲到早退
員工遲到、早退一分鐘按/元計算,月累計遲到早退或遲到、早退達30分鐘扣除當月滿勤,遲到、早退一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前堂考勤以點名時間為準
7、請假
一、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的按曠工處理。班中請假,按離崗時間酌情扣錢,中途請假外出,須樓面經理批準后,行政經理復核后,填寫出門條方可離崗。
二、請婚嫁、喪假、病假不扣滿勤獎。(結婚出示結婚證、喪假出示死亡證明、病假出示醫院證明、病歷卡、繳納單、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1天扣一天工資,扣罰當月滿勤獎
四、事假,病假須提前一天書面形式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如有特殊情況經核實后可允許電話請假,事后到崗位補請假條。
五、假期半天以上1天由樓層經理簽字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行政經理審核,3天以上有總經理審批,以上假條月底上交備案。
六、本酒樓員工應遵循工作先服從后討論原則,工作中不得越級應層層反饋(管理體制部長→樓面經理→行政經理→總經理),維護酒樓體制。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1、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1、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3、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4、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5、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6、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1、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2、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3、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4、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1、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3、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4、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5、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6、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7、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1、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2、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3、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4、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5、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于規定上班時間后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準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1、未經有效批準無故早于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2、未經批準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3、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4、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5、未經批準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6、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7、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8、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1、員工應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后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范,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3、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并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4、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5、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1、對于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于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2、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于考勤處罰。
3、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4、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5、如員工遲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一、為加強考勤 管理 制度 ,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并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 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部門經理有上述情況者,由總經理簽批補卡登記,并由本人負責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
公司員工或部門經理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 、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并支付制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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