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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最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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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搞好公司內安全運輸,順利完成在產品加工件周轉任務,防止由于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鏟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定。
2、在公司區域主干馬路、各車間外環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3、公司區域主干馬路指公司北門直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余為廠區支干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主干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里以下;支干馬路時速應在5公里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通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一切車輛,除在主干馬路外一律不準超車。在主干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后,方可超車。
7、各類車輛在主干道、支干道、車間通道一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打開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并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里)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主干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干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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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進一步加強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對原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個管理辦法,針對股份公司安全機構設置、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術等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單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二級單位”是指“各單位”所屬或直管的分局(工程處)、施工局(項目部、聯營體)以及所屬的全資和控股公司;“項目部”是指各“二級單位”所屬或直管的項目部。
四、《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總部、所屬各單位及其二級單位、項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標:規范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滅一般事故,建設本質安全企業。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張;堅決反對企業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
八、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
九、各單位在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的同時,應根據各自的生產經營特點,制訂實施細則,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各單位要在認真貫徹OSH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同時,積極研究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業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遵守項目所在國法律法規,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20xx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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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安全管理xx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ǘ┌踩芾硇〗M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ǘ┴撠煂Ρ静块T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ㄈ┏霈F安全事故,及時xx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ㄋ模﹛x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ㄒ唬┴熑蝿澐郑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ǘ└鞑块T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ㄈ└鞑块T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ㄎ澹┚S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聠T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xx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ㄒ唬┴熑蝿澐郑壕S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xx、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ㄈ└鞑块T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ㄋ模└鞑块T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xx、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
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ò耍└鞑块T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
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范本)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xx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xx、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
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xx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ㄊ┤魏尾块T、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xx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ㄒ唬{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xx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xx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ㄒ唬┮话惆踩鹿剩汗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
。ㄒ葬t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ǘ┲卮蟀踩鹿剩簡T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ㄒ唬┕腵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xx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ㄋ模┕J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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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1分鐘)。
35).拔下鑰匙。
五、起重車安全管理:
1、起重車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吊車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工作。
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桿。
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揮人員:
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
14、嚴格執行起重機“十個不吊"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物體重量不清或負荷不吊。
3).斜拉物體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9).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10).六級以上大風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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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為了規范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公司員工權利,加強監督管理,根據《xx職業病防治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的職業病危害告知是將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和防護措施如實告訴公司員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勞動合同、公告欄和培訓;職業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場所設置可以使員工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信號、報警裝置及通訊報警裝置等。其中圖形、線條和相關文字統稱為警示標識。
3、將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公司員工,并GB2894—xx設置警示標識。
4、依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選用并設置相應的防護標識。
5、在工作場所中公司員工應嚴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進行防護。
6、安環科、生產技術科及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有權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二、目的`
為使公司各類標志牌、定置牌、目視化看板規范、整潔,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富麗達股份有限公司內需掛牌的設備、場所。
四、術語和定義
公司區域內應按規定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信號、自動報警和通訊報警裝置。
1、禁止標志(紅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2、警告標志(黃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3、指令標志(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意思。):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4、提示標志(綠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的圖形符號。
五、職責
1、公司安全保衛部門對警示標識的設置實行監督管理。
2、部門、車間安全員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實施。
六、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設置原則:
1、在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的場所必須設置禁止標識;
2、在提示注意可能發生危險的場所必須設置警告標識;
3、在必須遵守的場所必須設置指令標識;
4、公司區域及生產場所按規定全方位合理設置安全標志牌。
(二)設置要求:
1、公司使用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國家(GB2894—xx)《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標準的要求。
2、標識牌包括:各類安全標志牌、物品擺放定置牌、目視化看板等。
(三)安全標志牌的采購:
由部門、車間提出需求申請,上報安全部門匯總,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定點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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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應的明顯部位設置安全標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標志。
(2)正常運轉的機械設備、電力線路開關,均應掛“當心機械傷人、禁止伸入、禁止觸摸”“送電運行,嚴禁拉閘”等標示牌;設備發生故障時,或者維修、檢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產裝置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禁止啟動”或“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3)在有毒崗位設置《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針對某一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護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欄、有毒物品名稱、健康危害、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應急處理和理化特性等內容)。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根據需要,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告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
(4)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
(5)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
(6)在高溫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
。7)在廠內道路設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標志。
(8)在可引起電光性眼炎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弧光”警告標識和“戴防護鏡”指令標識。
。9)在易造成觸電傷害、絞傷、燙傷、高空墜落等事故的危險部位,必須掛“危險區域,禁止逗留”、“當心中毒”、“當心觸電”“禁止跨越”、“當心燙傷”等相應安全標志牌。
(10)在禁止進行起重作業、超負荷承重的地下電纜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顯位置設安全警示牌;在檢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安全標志,破土斷路挖坑井的圍欄、警示燈。
(11)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重大危險源告知牌、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安全周知卡、禁止標志、警告機動車裝阻火器、消除人體靜電等標志、廠內了望支高點設置風向標。
。12)新項目、新設備投產前要進行危害辨識,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設置安全標志牌。
。13)各種原料、備品備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擺放都要有相應的定置牌,標注物品名稱、數量、責任人,定置牌要設置在明顯的位置。
七、管理要求:
1、對公司內臨肘施工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場所前,由項目安全員結合實際提出安全警示標識配置需求,報公司安全部門配備。工程承包項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檢查、審核中發現需要設置警示標識,應及時提出申請,報安全主管部門上報統一購置。
3、設置安全標志牌時須進行確認,嚴禁錯掛。
4、部門、車間要對標志牌進行日常維護,保持整潔,防止沾污和損壞,確保各類標識牌整潔醒目。
5、標志牌出現錯掛、錯摘、丟失、損壞等情況,應立即整改,并納入當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并做好發放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盡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廢品處理,各級安全員應建好標志牌管理臺帳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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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員工人身體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二、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家具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公司安全管理年度目標
1、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為“0”;
2、設施、設備、火災、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0”;
3、大面積傳染病和突發急性中毒事故為“0”;
4、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的設置率、規范率100%;
5、爭創安全生產先進集體。
四、公司安全管理
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成員:xxx、xxx、xxx
五、第一責任人
總經理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部門長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六、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結合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和本公司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2、定期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如防汛、防暑、防火和安全行車等),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隱患;
3、定期聽取本公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工作匯報,及時審批或簽發本公司有關文件、獎懲決定等;
4、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具體工作,并從管理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的具體意見,同時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流程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
6、遇有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調動一切手段和資源進行臨機處置。
七、公司分管職能部門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公司的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對總經理負責。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以及安全措施,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負直接管理責任;
2、檢查本公司范圍安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督促有關人員落實解決。重大隱患或嚴重違章的',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時上報;
3、參加本公司組織的、在分管范圍內的對有關安全設施檢查或驗收,并負責整改存在的問題;
4、發生傷亡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直接領導。同時立即組織傷員搶救,積極配合并參與、事故調查等工作。
5、對安全生產實際操作給予適時的幫助指導;
6、遇有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調動一切手段和資源進行臨機處置。
八、公司安全員公司
xxx
各部門
xxx(xx店)、xxx(xx店)、xxx(xx店)、xxx(xx店)、xxx(工程部)xxx(財務部)、xxx(開發部)、xxx(綜合管理部)
安全員職責:
、拍7兜貓绦邪踩芾砀黜椧幷轮贫龋瓷霞壧岢龅挠嘘P安全方面的要求,協助公司做好本部門安全工作,接受上級安全員的業務指導。
⑵組織部門安全學習,加強日常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搞好新員工的安全教育。
⑶反映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和員工的要求,協助落實改進措施。
、裙芾肀静块T的安全工具、設施、標志等器材。
⑸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對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上報,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抵制和越級上告違章指揮行為。
九、員工安全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流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工作設施、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上司反映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十、安全管理例會
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狀況,對重大安全管理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1、公司安全管理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
2、各部門每季度召開安全管理會議一次。每月例會應將安全管理作為重要內容記錄并報綜合管理部。
十一、安全事故報告
1、一般性的或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各部門在處理解決的同時應報告綜合管理部;
2、重大的或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各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綜合管理部和總經理室。
十二、安全培訓
1、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員工有資格上崗。
2、公司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本部門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開崗位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部門安全教育。
3、與安全有關的技術工種,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十三、安全生產檢查
1、公司重點防范部門要建立安全生產檢查臺帳。做到安全工作每天有檢查、有落實。
2、其他部門每月檢查一次。
3、安全檢查具體要求:
、烹姎庠O備、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等是否處在安全狀態,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葡涝O施、設備、工具、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且幎ǖ陌踩胧┦欠衤鋵,員工的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裙ぷ鲌鏊约拔锲返亩逊攀欠穹习踩幏;
、煞朗罱禍鼗騻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蕪N房等飲食衛生是否符合衛生標準;
、斯ぷ鲌鏊鶅葢O置安全警示標志和緊急通道出入口的指示牌是否符合要求和齊全;
、淌欠裼袉T工反映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十四、傷亡事故管理
1、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事故部門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后,事故部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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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礦山企業、生產經營單位:
現將《xx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班組和崗位。
二、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鄉安監站每個月召開一次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通報當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安排下個月的安全生產。
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準入。生產經營單位對新招員工必須先進行體檢、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嚴禁未培訓就上崗或先上崗后培訓。新招員工必須實行工傷保險。
1、嚴格培訓。生產經營單位每年開工復產前,要組織員工集中培訓三天,每月集中培訓一天,使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形成制度化、規范化。
2、嚴格管理。實行員工統一編號制度、持證上崗制度、掛牌上崗制度、出入井銷號制度,嚴禁混崗、替崗、無證上崗,員工與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員工離開單位時,需進行體檢,體檢表交鄉工業辦備案。
3、建立檔案。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員工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將員工的培訓資料、編號、工傷保險金、養老保險金、身份證復印件、體檢表、上崗證、安全生產責任狀等資料,統一整理歸檔。
4、嚴格落實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礦長必須每月親自下井帶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制度、實行值守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隨時有人接聽電話,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井下和地面的。通話系統要暢通。
1、嚴格上下班制度。員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記,下井前進行搜身檢查,嚴禁帶煙火等與生產無關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員堅持下井帶班,不脫離現常
2、加強頂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護,采用金屬支架,每架不超過0.5米,嚴禁空頂作業。
3、搞好防治水。煤礦要制定防治水技術管理責任制,制定本礦防治水應急救援預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扎實做好“一通三防”。礦井必須完善通風系統,做好防火、防塵、防瓦斯。瓦斯監測必須做到“一炮三檢”、“一班二檢”。
5、強化機電運輸。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6、規范現場排險。員工在井下作業時,發現險情后,須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險,并有專業人員指導,嚴禁單獨排險作業。
五、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報告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1、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必須立即報告鄉政府,鄉政府必須在45分鐘之內電話報告,90分鐘之內文字報告縣安委辦,應急辦和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后,企業在報告的同時,應積極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不得瞞報、漏報、謊報事故或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偽造事故。
六、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由鄉安監站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定期不定期地監督檢查。
1、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場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責令停產整頓,并以文字的形式上報縣主管部門和在全鄉通報。
3、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行為,堅決取締非法開采行為。
七、嚴格獎懲制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社會影響較大地安全生產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防范措施。
1、凡發生一般事故的企業,輕傷一人,罰款20xx元;重傷一人,罰款5000元。
2、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未落實,被盛市、縣檢查受處罰的,鄉政府給予同額罰款。
3、凡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死亡一人處罰50000元。
4、罰金與矽肺病救助資金一并收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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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手持式電動工具種類繁多,應用廣泛。挪動性大、振動較大,容易發生漏電及其他故障。觸電的危險性較大,故在管理、使用、檢查、維護上應給予特別重視。本制度規定了xxx水電有限公司各種常用手持電動工具保管、使用、試驗、維護檢查要求,以保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GB3787-xxx)
《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xxx試行版)》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A版)》
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分類
3.1Ⅰ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xxx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3.2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xxx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回”。
3.3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4、選購
4.1所購買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
4.2工具出廠時,必須附有隨帶的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容必須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所經銷和使用的工具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志。
4.4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工具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受震動、潮濕等的影響。
5、保管
5.1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物質的'場所。
5.2各使用部門、班組需將手持式電動工具分類進行編號,制定清冊,定置存放,明確責任人。
5.3部門、班組安全員應按檢查試驗周期對部門及班組的工具進行定期檢查,需做試驗的應定期進行試驗并記錄備案。
5.4部門及班組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臺帳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冊、定期檢查試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場所,為保證使用的安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采用其他安全保護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整潔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6.3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xxx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6.4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xxx秒的漏電保護電器。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人在外監護。此類場所嚴禁使用Ⅰ類工具。
6.5在特殊環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6.6.1外觀檢查:
6.6.1.1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緊固件是否齊全有效;
6.6.1.2軟電纜或軟電線是否完好無損,保護接零(地)是否正確、牢固,插頭是否完好無損;
6.6.1.3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完好;
6.6.1.4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6.6.1.5工具轉動部分是否靈活無障礙,卡頭牢固。
6.6.2電氣檢查:
6.6.2.1通電后反應正常,開關控制有效;
6.6.2.2通電后外殼經試電筆檢查應不漏電;
6.xxx對于旋轉工具,通電后觀察電刷火花和聲音應正常。
6.7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場所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裝置。其電源線必須采用銅芯多股橡套軟電纜或聚氯乙烯護套電纜;電纜應避開熱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電源開關或插銷應完好,嚴禁將導線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掛鉤在開關上。特別要防止將火線與零線對調。
6.9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6.10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聯結。
6.11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6.12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結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結起來。
6.13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電鉆或電錘等旋轉工具,不得帶線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轉動部分或電線,使用過程中要防止電線被轉動部分絞纏。
6.15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完畢,必須在電源側將電源斷開。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下面應設專人扶梯,且在發生電擊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7、檢查維護
7.1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測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7.1.2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縮短檢查周期。
7.1.3工具的定期檢查,除外觀檢查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用xxx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xxxMΩ,Ⅱ類不低于xxxMΩ;Ⅲ類不低于xxxMΩ。
7.1.4長期擱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上表的規定,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7.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由專職人員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7.3修理后的工具,不應降低原有防護性能。對工具內部原有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調換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換。檢修后的工具其絕緣電阻,經用xxx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xxxMΩ,Ⅱ類不低于xxxMΩ;Ⅲ類不低于xxxMΩ。工具絕緣部分經過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標準分別為:Ⅰ類—xxxV,Ⅱ類—xxxV,Ⅲ類—xxxV。
7.4使用部門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規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維修時,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7.6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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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全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司車輛管理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體駕駛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不開英雄車,不開疲勞車,不酒后駕車。因違章違規,造成刑事、行政、經濟處罰或賠償以及刷點、扣證、吊銷執照等后果自負。
第三條要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保證車輛始終處于完好狀態。駕駛車輛應按操作規程辦事,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第四條公用車輛是公司的資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占為已有,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公司的安排和調度。
第五條駕駛車輛必須有駕駛執照,不得無證駕駛。駕駛執照一年內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駛。
第六條公司安全組全體成員必須自覺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動,因公出差要辦好請假手續,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后交安全組。
第七條公司為所有公用車輛辦理保險,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索賠,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八條職工駕駛自備車輛,屬于個人行為,一切責任自負,與單位無關。
第二章勘察車輛管理
第九條勘察車輛必須有專職駕駛員駕駛,專職駕駛員要有三年以上實際駕駛經驗。
第十條各部門派車必須提前填寫派車單,注明時間、人員、方向、工程項目等內容,由車管員調度安排。
各項目組利用辦事處車輛進行工程勘察,程序按第十條執行,相關費用由設計人員直接帶回報銷。
第十一條駕駛員要服從調度,出車前要全面檢查車況,并搞好車輛清潔衛生,提前10分鐘將車開到位,做好出車各項準備,按時出車。
第十二條駕駛員要與勘察人員加強協調合作,了解勘察計劃,主動配合勘察工作,熟悉交通圖,計劃好行進路線和休息點。
第十三條駕駛員要利用設計人員勘察、開會等時機保養車輛或抓緊休息。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其他任何人駕駛,他人如提出駕駛車輛要求應婉言拒絕。
第十五條駕駛員要按時就寢不熬夜,為次日出車保持旺盛精力。出差期間不得飲酒,如發現駕駛員泡酒吧酗酒,按除名處理。
第十六條出差回杭州后,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內,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過夜,不得用于處理個人私事。
第十七條各部門對駕駛員行車安全、遵章守紀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獎懲建議。對表現突出的駕駛員,由辦公室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三章公司配公用車輛管理
第十八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給各部門、辦事處和公司領導配備車輛,作為在市區的.公務用車。北京、廣西、上海等由公司統一管理的辦事處車輛管理由各辦事處負責,其他項目組辦事處車輛由相關院負責。各部門主要領導、辦事處主任和公司領導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保證車輛安全。
第十九條
各部門和公司領導配備車輛后,杭州市區臨時用車公司不再保障。部門主要領導和公司領導是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但不能把車輛當作個人專車,因工作需要,有駕駛資格的職工也可使用,以提高車輛利用率。
第二十條各部門和公司領導配備的車輛不跑長途,活動范圍在杭州市地區(建德、淳安除外),如跑長途必須由專職駕駛員開車。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可培養一名兼職駕駛員,培訓費由公司支付,但必須簽訂協議,保證服務五年以上,否則將賠償損失,按每服務一年扣減20%計算。根據需要,各部門也可自行聘用臨時駕駛員,費用由各部門自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和公司領導配備的車輛,因公辦事的油料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可以報銷。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和公司領導配備的車輛不得交無證人員駕駛,不得擅自外借他人(單位),由此造成后果由第一責任人負全責。如因生產經營關系需要,將部門和公司領導配備的車輛外借他人(單位),必須報分管領導同意,并報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領導和部門領導和設計骨干可以將車輛開回家過夜,但應交繳費用,收費標準為300元/月。出差期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內,由辦公室調度。
第四章實習車輛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正式員工工齡滿10年(中層干部不含)通過考試,并取得C型以上機動車駕駛執照,其駕駛能力經辦公室車管員確認后,可以使用公司車輛進行1個月的實習。
第二十六條憑駕駛執照到車管員處登記,按先后順序排隊(中層干部優先)。
第二十七條
新駕駛員(兼描圖員)使用公司車輛實習為1個月,主要利用雙休日及下班后業余時間進行,上班時間車輛使用權歸公司,雙休日及下班后時間如因生產等問題發生矛盾,要優先保證生產需要。
第二十八條
實習地域限于杭州地區(不含建德、淳安),實習期間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自理,不予報銷;車輛由公司保責任險,油料由公司提供,并由公司負責正常的車輛維修保養,保證車輛處于適行狀態。
第二十九條就單位和駕駛員的責任和駕車時限問題,個人要向公司寫出保證書,承諾履行有關責任,否則公司不提供實習車輛。
第三十條實習駕駛員未經公司同意,一律不準將車借給他人使用。如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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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監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劃、具體購置與統一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5.1.5.1
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注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并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簽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后發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上確認后轉發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
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后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出車。確認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據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5.1.5.3
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后才能使用車輛,并于用車后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5.1.5.4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后視鏡、方向、剎車等。
5.1.5.5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次數、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并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臺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
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廠家進行維修/保養。如發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維修/保養,否則不予結算。
5.2.4
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場檢查,鑒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并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
車輛維修后,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后,由專職司機簽名后方可作為報賬依據。
5.3車輛燃油管理
5.3.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加油卡,定點加油。如出現油卡余額不足的情況,需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
人事行政中心在審核費用時,應根據車輛型號、排氣量大小進行審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車輛故障造成損耗的',要馬上檢修;駕駛員弄虛作假的,不予報銷并提請予以相應處罰。
5.4車輛保險
公司車輛的保險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單位進行投保。
5.5車輛路橋費及其他費用管理
5.5.1
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粵通卡交納路橋費。如在省外或在粵通卡連網范圍外等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但事后要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級領導。
5.5.2公司車輛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審驗、登記,并送人事行政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報銷。
5.6駕駛員管理
5.6.1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定和操作規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貫徹安全行車要點。
5.6.2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加強駕駛技術學習,愛護車輛,文明駕駛。
5.6.3駕駛員要依時辦理駕駛證年審。
5.6.4公司聘用專職司機,必須驗證并進行駕駛技術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5.5.6
每次出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將車輛使用狀況及停放地點等情況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組織專職司機填寫好《出車情況登記表》,并做好里程數等的統計。
5.6.7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妥善保管車輛的各種證件、鑰匙等。每輛車的購車發票、行駛證、購置附加繳費憑證、保險憑證等,必須復印備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專職司機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每月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檢查登記表》。
5.6.9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公司車輛使用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并做好費用統計,具體包括:油料、年審、保險、停車、保養、維修等費用項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結束,需填寫好《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6.10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對公司的車輛違章、維修等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匯總。每季度結束,需填寫好《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六)及《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7車輛安全管理
5.6.1
車輛平時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辦事時要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正規的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要將車上各種證件帶走,鎖好車門及上好防盜鎖,保管好車鑰匙。
5.7.2專職司機對車輛的各項技術指數定期檢查,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7.3嚴禁用車人員強令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違章駕駛。連續行車2小時或行駛200公里要安排駕駛員休息約20分鐘,然后再行駛。
5.8交通事故處理
5.8.1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
5.8.1.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5.8.1.2
迅速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及人事行政中心總監或上級領導,聽候事故處理,并由相關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5.8.1.3事故發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5.8.1.4
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應即時上報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級領導,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備案。
5.8.2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5.9處罰規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被盜、嚴重損壞等事件,當事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5.9.2工作用車時因未做足防盜措施造成車輛被盜的,公司要視具體情況,由駕駛員承擔部分損失。
5.9.3因車輛檢查、保養不到位、事故隱患消滅不及時造成行車過程中的車輛損壞事故,由該車的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9.4凡駕駛車輛違章行駛或違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公司有權要求駕駛員支付罰款及其他費用。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1
一、 食品安全管理
一、留樣由專人負責,建立食物留樣記錄。
二、留取當餐供應所有菜肴,每份留樣不少于100克,有標簽標明菜名,留樣時間,置放規定位置,保存48小時。
三、配備專用留樣冷藏柜。溫度設置為攝氏0度一6度。
四、食品留樣盛器采用帶蓋容器,每次留樣前應進行清洗、消毒。
五、留樣置放、相互間有一定距離,不疊放,避免留樣食品相互間受感染。
六、對違規行為,追究責任,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食堂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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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常見事故有割傷、跌傷、燒燙傷、觸電、盜竊、火災等。
1、割傷
、旁谑褂酶鞣N刀具時,注意力要集中,方法要正確。
、频毒叩人星懈罟ぞ邞敱3咒h利,實際工作中,鈍刀更易傷手。
、遣僮鲿r,不得用刀指東劃西,不得將刀隨意亂放,更不能拿著刀邊走路邊甩動膀子,以免刀口傷著別人。
⑷不要將刀放在工作臺或砧板的邊緣,以免震動時滑落砸到腳上;一旦發現刀具掉落,切不可用手去接拿。
⑸清洗刀具時,要一件件進行,切不可將刀具浸沒在放滿水的洗滌池中。
⑹禁止拿著刀具打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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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在使用具有危險性的設備(絞肉機或攪拌機)之前,必須先弄明確設備裝置是否到位。
⑻在清洗設備時,要先切斷電源再清洗,清潔銳利的刀片時要格外謹慎,洗擦時要將抹布折疊到一定的厚度,由里向外擦。
⑼廚房內如有破碎的玻璃器具和陶瓷器皿,要及時用掃帚處理掉,不要用手去揀。
⑽發現工作區域有暴露的鐵皮角、金屬絲頭、鐵釘之類的東西,要及時敲掉或取下,以免劃傷人。
2、跌傷
由于廚房內地面潮濕、油膩、行走通道狹窄非常容易造成跌傷。其預防措施為:
、殴ぷ鲄^域及周圍地面要保持清潔,干燥。油、湯、水撒在地后,要立即擦掉,尤其是在爐灶操作區。
、茝N師的工作鞋要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損的鞋、高跟鞋、拖鞋、涼鞋。平時所穿的鞋腳趾腳后跟不得外露,鞋帶要系緊。
、撬型ǖ篮凸ぷ鲄^域內應沒有障礙物,櫥柜的抽屜和柜門不應當開著。
⑷廚房內員工來回行走路線要明確,盡量避免交叉相撞等。
3、燒燙傷
⑴在烤、燒、蒸、煮等設備的周圍應留出足夠的空間,以免因空間擁擠、不及避讓而燙傷。
、圃谀萌囟容^高的烤盤、鐵鍋或其它工具時,手上應墊上一層厚抹布。同時,雙手要清潔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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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菬o油膩,以防打滑。撤下熱燙的烤盤、鐵鍋等工具應及時作降溫處理,不得隨意放置。
、仍谑褂糜湾伝蛴驼t時,特別是當油溫較高時,不能有水滴入油鍋,否則熱油飛濺,極易燙傷人,熱油冷卻時應單獨放置并設有一定的標志。
、稍谡艋\內拿取食物時,首先應關閉氣閥,打開籠蓋,讓蒸汽散發后再使用抹布拿取,以防熱蒸汽灼傷。
、适褂每鞠、蒸籠等加熱設備時,應避免人體過分靠近爐體或灶體。
、嗽跔t灶上操作時,應注意用具的擺放,炒鍋、手勺、漏勺、鐵筷等用具如果擺放不當極易被爐灶上的火焰烤燙,容易造成燙傷。
、膛胫撇穗葧r,要正確掌握油溫和操作程序,防止油溫過高,原料投入過多,油溢出鍋沿流入爐膛火焰加大,造成燒燙傷事故。
、徒乖跔t灶及熱源區域打鬧。
4、電擊傷
、攀褂脵C電設備前,首先要了解其安全操作規程,并按規程操作,如不懂得設備操作規程,不得違章野蠻操作。
、圃O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冒煙、焦味、電火花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申報維修,不得強行繼續使用。
、菑N房員工不得隨意拆卸、更換設備內的零部件和線路。
⑷清潔設備前首先要切斷電源。當手上沾有油或水時,盡量不要去觸摸電源插頭、開關等部件,以防電擊傷。
⑸廚房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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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廚房防盜
1、 廚房各作業區的工作人員,下班前要將本作業區里的炊事用具清點、整理,有些較貴重的用具一定要放入櫥柜中,上鎖保管。
2 、剩余的食品原料,尤其是貴重食品原料在供應結束后,必須妥善放置。需冷藏的進冰箱,無需冷藏的放入小倉庫內,倉庫、冰箱鑰匙歸專人保管。
3 、廚房各部分的鑰匙,下班后集中交給主管,由主管統一放入保險箱內保管,廚房員工次日來上班時,向主管簽字領取鑰匙。
4 、加強門衛監督。加強廚房內部的相互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查處,切不可隱瞞事故,以防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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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廚房火災的主要原因有:電器失火、烹調起火、抽煙失火、管道起火、加熱設備起火以及其它人為因素造成的火災等。為了避免火災的發生,需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1、廚房各種電氣設備的使用和操作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2、廚房的各種電動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野蠻操作。各種電器絕緣要好,接頭要牢,要有嚴格的'保險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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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廚房內的煤氣管道及各種灶具附近不準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煤氣罐要與燃燒器及其它火源的距離不得少于1.5米。
5、各種灶具及煤氣罐的維修與保養應指定專人負責。液化石油氣罐即使氣體用完后,罐內的水不能亂倒,否則極易引起火災和環境污染。因此,在使用液化石油氣時,要由專職人員負責開關閥門,負責換氣。
6.液化石油氣管安全附件必須定期檢查,對于破損、損壞的安全附件及時更換。
7、爐灶要保持清潔,排油煙罩要定期擦洗、保養,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工作。
8、廚房在油炸、烘烤各種食物時,油鍋及烤箱溫度應控制得當,油鍋內的油量不得超過最大限度的容量。
9、正在使用火源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自己的崗位,不得粗心大意,以防發生意外。
10、廚房工作在下班前,各崗位要有專人負責關閉能源閥門及開關,負責檢查火種是否已全部熄滅。
11、消防器材要在固定位置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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