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目的:為了對管理處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管理處所有合同制員工及在管理處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勞動者。
第三條
職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審批、監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負責對管理處各部門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統計、核算、審核及監督。
第四條
定義:
(一)遲到:是指正常上班時間已到,員工未經批準無故推遲上班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時間,員工未經批準提前下班不超過3漏打卡:是指員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時間內未能按規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應打卡情況下,員工沒有親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況。
(五)曠工:是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在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廣州市不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超過半小時以上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以外(廣州市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且時間超過2小時(含)的。
(九)補休:是指員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較少時申請的休息時間,補休按正常出勤計。
(十)全勤:指在一個考勤計算月度內,沒有曠工,且遲到/早退不超過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條第十一項第2規定的相關情況,全勤享有全勤獎。
(十一)請假:
1、員工假種類
員工假分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等10種假。
2、請假條件及假日天數
員工休假一覽表
假別
天數休假條件薪資備注
元旦節1天
國家法定
薪資照發不影響全勤獎
清明節1天
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3天
婦女節0.5天
限女員工
年休假5天
在企業工作滿1年不滿10年
以下幾種情況無年休假: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2、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且請病假累計2月以上;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且請病假累計3月以上;4、工作滿20年且請病假累計4月以上。10天
在企業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15天
在企業工作滿20年
生日假1天
公司正式員工在生日當天休
逢公休日或法定假的不再另行安排
事假
根據需要
因私事請假
無薪資全勤獎
年累計不超過30日
病假
根據需要
須附區級以上醫院病歷證明
每月一天帶薪病假,超過無全勤獎;年累計不超過30日
婚假5天
公司正式員工(領結婚證后1年內有效)
全薪無全勤獎
需校驗結婚證
產假90天
公司正式女員工,開具醫院證明
可享受生育保險者按國家規定發放薪資,不能享受者按當年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發放薪資。
陪產假5天
公司正式男員工,開具醫院證明
全薪有全勤獎
工傷假
1、須經單位主管調查證明屬實
2、與工傷認定有關規定相符
全薪有全勤獎
休假天數依有關部門鑒定所需天數為準
喪假3天
員工的直系親屬亡故
全薪無全勤獎
需校驗死亡證明1天
員工的非直系親屬亡故
第五條
上班時間: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及午休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二)個別部門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處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條
打卡規定:
(一)上下班應親自打考勤卡,一個工作日的打卡次數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匯總考勤。
(二)員工因某種原因而遺漏打卡時,必須在應打卡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直接上級證明由行政部負責人在考勤卡上做簽卡處理;部門負責人如遺漏打卡則需由管理處總經理簽卡。每簽卡一次,扣發當事人10元,如發現是因遲到而未打卡者,還應當扣除因遲到需扣發的款項。
(三)員工考勤卡遺漏打卡超過3個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證明而要求簽卡者,若未超過10個工作日,則扣發當事人20元/次,若超過10個工作日的,則扣發當事人30元/次。
(四)簽卡人簽卡時需注明簽卡日期,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考勤卡進行核查,嚴謹弄虛作假的行為,若經發
現,簽卡人將與當事人接受同等處罰。
(五)當月考勤卡只于當月簽卡方為有效,過月無效。
(六)每發現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雙方均按扣發50元/次予以處罰。
(七)員工上班出現如下情況時可做簽卡處理,視為有效打卡:
1、經公司批準因公出差確實無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確實無法按時打卡的;
3、因公司開會或其他緊急事情導致無法打卡的。
第七條
遲到/早退: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者,扣發1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含)不超過20分鐘者,扣發2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含)不超過30分鐘(含)者,扣發3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含)者,視為曠工。
第八條
員工曠工:
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曠工,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九條
員工外出: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時,應事先至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并注明批準人意見。未經批準外出且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若外出時間超過30分鐘,則予以扣發30元/次;未經批準外出但已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且情況屬實者,則予以扣發20元/次;經批準外出但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二)員工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外出返回時必須在《員工外勤登記表》上注明實際返回時間,否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三)《員工外勤登記表》是記錄員工外出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和報銷外出交通費等費用的依據。
(四)員工外出,如在預計的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事先電話向直接上級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未說明而超過預計返回時間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報銷標準參照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條
出差:
(一)員工需要出差時,應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請單》,填寫后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報至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審批的權限:
1、到系統內出差
出差人
審批
備注
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
部門負責人
部門負責人
總經理
總經理
管理中心總裁
2、到系統外出差,一律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請管理處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到系統外出差,須報請管理中心總裁批準。
(三)《出差申請單》是反映員工出差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之一和預支或報銷出差費用的證明之一。
(四)員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預計的時間實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務、臨時接到新的出差任務或航班、火車、客車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遲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及時電話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待出差任務完成返回公司時,應在3天之內補辦出差前的相關手續。
(五)員工出差報銷、補貼標準參考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一條
加班補休:
(一)員工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二)部門負責人或管理處領導安排下屬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可計為加班;單次加班不低于2小時或當月累計加班不低于4小時方計為加班,可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休。
(三)管理處員工下店(直營店)開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確認函》到行政部。員工下店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其實際超出情況,酌情安排最多不超過3天的補休。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外出參加學習以及在本公司參加培訓,一律不計為加班。
(五)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的培訓老師,其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掛鉤的原則上不計加班,特殊情況(如:連續幾天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且上課時間較長的)下,部門負責人可安排其適當補休;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不掛鉤的可根據實際開課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補休時間,每月補休最多不超過3天,若3天補休無法彌補其加班時間的,可適當獎勵。
(六)調休按照已加班的時間予以安排,不能先調休后加班;員工加班時間須在3個月內補休完畢,超出3個月的,不再安排補休;每次補休不得少于2小時,且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
(七)補休前必須填寫《加班補休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具體補休時間以上級安排為準。
第十二條
請假、銷假與續假:
(一)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辦理好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三)請假時,員工必須先到行政部索取《請假單》,如實填寫后經相關審批人員批準后將《請假單》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員工如遇緊急事情或突然患病,來不及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或他人轉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請假,獲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24小時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假審批權限:
請假人
請假時間
審核
審批
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
7天以內(含)/部門負責人
7天以上(不含)
部門負責人
管理處總經理
部門負責人
管理處副總經理
7天以內(含)/管理處總經理
7天以上(不含)/管理處總經理
總經理
不限/管理中心總裁
您
(六)員工假期未滿上班,填寫銷假單向行政部銷假:假滿仍無法按時上班,應提前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應以電話向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續假,經同意后由所在部門代辦續假手續。
第十三條
休假:
員工在公司或國家規定休息的有薪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應正常休假。
第十四條
考勤統計: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統計上月考勤,其他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統計的依據為:考勤卡、請假單、員工外出登記表、出差申請單、加班補休申請單等。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2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遲到、早退每分鐘按1元罰款,超過30分鐘當日按曠工處理)
2、凡超過上班時間1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須經部門領導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口頭x告處理,半小時以上嚴重x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范圍: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者;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x者;病假未開具x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半天,扣一天x;曠工一天,扣二天x,曠工二天,扣四天x;曠工三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班長或本部門領導。上班后補交醫院急診x,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主管簽字后,交到部門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部門領導處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主管簽字,交部門辦公室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部門主管簽字后交部門辦公室備查。
④未獲批準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部門辦公室備查。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主管或本部門領導批準方可休假。上班后持相關x(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x等)到部門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由部門主管簽字后,交部門辦公室備查。此假以單位認定x為準,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x: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x。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單位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部門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允許借休)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3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的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7:30-11:00,下午上班時間為12:30-17:30,中午休息一個小時(含就餐時間)。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 17:30以前無故離崗的為早退。
一、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1.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2.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二、公眾假期: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三、請假
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等。所有假期均須填寫請假單,完成審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請假需最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交主管審批,最后報人事部備案。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主管請假,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人事部備案。
四、監督和管理
公司全員上下班必須打卡,由人事部負責監督員工考勤。
員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時上下班打卡的,應當事先向其直屬主管報告說明情況,事后向考勤人員說明。
五、扣款
病假、事假為無薪假期,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曠工兩天以內每天扣除倍工資;曠工三天及以上每天扣除2倍工資;連續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五個工作日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未打卡并未及時進行說明,則視為非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元;超過5分鐘小于15分鐘每次扣款10塊;超過15分鐘小于30分鐘每次扣款20塊;超過30分鐘小于一小時每次扣款30塊。
六、附則
本規定由人事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本規定適用于生產部所有員工,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使用規定由公司另行規定。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有效。
本規定自二零一三年月日起執行。
20xx年 月 日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四條 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 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 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 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 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 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 可休假天數
(日歷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 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后,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歷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準后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沖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 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 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準;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 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于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8)計算。
第十八條 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并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 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 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產在四個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個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節育、絕育手術持醫院證明給予休假天數。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周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審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準,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加班比例*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5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準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3)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三)、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或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發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匯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布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6
一、工作時間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方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并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緣由,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后為遲到。天氣惡劣狀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后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后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別狀況者經經理辦公會爭論,本人提出申請后,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適當支配休息,不計考勤,假如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余時間必需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方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準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準;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連接,必需在休假前有支配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需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需常常務副總批準。
四、加班的管理方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狀況擔心排一般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盡可能支配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別,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肯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余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準。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方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換休完的請假根據日工資標準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天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并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于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全部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7
考勤對象: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章第1條目的總則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促進企業規范化建設,維持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現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2條依據。
第3條管理原則1.各部門負責人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保證本制度的實施。
2、全體員工需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嚴于律己,相互監督,確保把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3、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適用范圍本細則是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請假、休假管理的基本第二章第4條作息時間日常考勤打卡管理規定1.工作日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2、每周一到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3、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國務院假日辦公布的上班時間為準。
4、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若有調整,以公司具體的通知為準。
第5條考勤管理辦法1.采取指紋錄入及打卡的考勤方式。
員工應在工作日上午上班時間前與下午下班時間后,一天兩次親自打卡。
否則將視情況作缺勤(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打卡記錄是員工出勤的主要依據,副總經理級別以下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特殊。
崗位經申請報董事長批準后可執行免打卡。
員工于正式報到當日開始打卡。
2、上班期間因公務需外出,應提前至前臺處填報《員工外勤申請表》(附表一)或《居間服務人員業務拓展登記表》(附表二)。
3、如遇特殊情況急需外務者經有關領導審批后,須于工作日24小時內至前臺補填報《員工外勤申請表》(附表一)或《居間服務人員業務拓展登記表》(附表二)。
逾期未按規定辦理手續的人員均視為未打卡處理;公差期間的'考勤以《出差申請表》(附件三)為準,若因公延長出差時間須事先電話請示并得到部門領導的批準及時報備人事行政部,并在出差返回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補辦有關手續。
4、考勤統計人員應在次月5日前完成上月全員考勤統計工作(遇節假日可順延),若發生忘打卡和漏打卡情況而該員工確實準時到崗,則按月累積均有三次免責機會,凡當月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起未有打卡記錄開始每次扣除其半天工資。
5、員工上、下班以及外勤人員出、入公司均應各錄入一次指紋,凡上、下班無指紋考勤者視為未出勤;若發現外勤者的考勤數據與其表上時間不符或者外勤無任何出、入公司指紋記錄者一律視為未出勤,經查處確實未出勤及弄虛作假者公司將按次給予曠工處理。
6、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報《加班審批表》(附表四),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凡是公司辦公場所加班的,亦須按規定打卡,無任何考勤紀律者將視為未加班。
7、因公出差、請假、調休、外勤等需要離開公司且當日不能返回者,須打卡后才能離開,否則將視具體情況做缺勤(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9
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考勤范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2、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3、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4、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7、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8、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9、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10
物業服務中心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建立合理、文明、有效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加強員工隊伍勞動紀律,調動公司員工的勞動積極性。
2范圍
適用于ee物業服務中心員工考勤管理。
3標準作業要求
3.1工作時間規定
3.1.1管理層員工實行單雙休,操作層員工按《排班表》上班。其具體上、下班時間如下表:
部門
管理崗位
工程維修部
秩序維護部
外包清潔單位
班次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12
1.總則
依據
公司勞動管理的需要。
目的使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員工的出勤率,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秩序。
1管理組織
公司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實行公司、部門二級管理,歸口管理部門是總經理辦公室。
考勤管理工作實行員工刷卡和部門月報考勤相結合的管理方法。
2考勤管理
員工刷卡考勤時間和考勤機編號
員工考勤時間
白班:8時—16時30分。
二班:16時30分—0時30分。
考勤機編號
辦公樓考勤機為①號機;一號門考勤機為②號機;30米跨考勤機為③號機;24米跨考勤機為④號機;倉庫考勤機為⑤號機。
員工班前和班后刷卡考勤時間及未按時刷卡考勤的相應處理。
全體員工根據工作位置就近考勤。
全體員工班前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8:00打鈴之前、夜班為16:30打鈴之前。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遲到。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全體員工班后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16:30打鈴之后、夜班為00:30打鈴之后。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早退。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刷卡考勤紀律
在班后刷卡考勤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生產班組(含修理組、運行組)員工不得在考勤機25米范圍內聚集,廠房內各辦公室員工不得走出辦公室(工作需要除外),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刷卡考勤過程中嚴禁打鬧、擁擠行為,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考勤采取刷卡、拍照雙向管理,只刷卡無頭像拍照及刷卡信息與頭像不相符兩種情況均視為替刷卡;如無刷卡考勤記錄,班前視為曠工,班后視為早退。
由于個人原因忘帶卡,不能按時進行刷卡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并且每人每次進行20元罰款,如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由于個人原因將卡丟失或損壞,需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且由個人承擔制作卡的工本費50元/張,補卡期間班前班后的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員工因公出差管理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于提前一日辦理出差手續(如出差匆忙,部門需為其辦理),若行政
管理員在無考勤記錄起的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三個工作日內沒有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
班中出入公司的考勤
各部部長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控制本部門員工班中出廠的人數。
各部部長出公司可憑員工出入證直接刷卡出公司,其他人員必須持經本部門部長審核批準的出門證和員工出入證刷卡出公司。
班中出廠時,員工需將出門證交給值班經警,并在②號機進行刷卡考勤。
員工需嚴格按出門證上寫明的'時間出廠回廠,如出廠辦事時間超過出門證上所寫時間,需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部門領導應及時告知行政管理員,否則視為早退。
各班次人員的出廠時間為該班次的考勤時間,加班時間不得出廠,否則不計加班。
乘坐班車、私家車及請車的員工在出入公司時,也需執行。
經警隊必須積極配合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不滿足、的員工不得放行。
對拒絕刷卡、沒有出門條且強行出廠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各部門報考勤管理
各部門報考勤時間:各部門考勤聯絡員應于每月1-3號將本部門的上月考勤報至總經理辦公室,對不能及時報考勤的部門,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所報考勤需有部門領導簽字。
各部門所報考勤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準有弄虛作假行為,對于錯報、漏報等情況每月累計發現兩處及以上,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4休假管理
休假種類
(1)病假(6)婚假
(2)事假(7)計劃生育假
(3)探親假(8)喪假
(4)工傷假(9)年休假
(5)產假
病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病需治療或休息時,須持有醫院醫生開的診斷書,并將診斷書和病假條一起交到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休假。
員工休病假一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病假一日以上、五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病假五日以上,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沒有按程序辦理休病假手續:
(1)休假前無病假條和診斷書,視為曠工;
(2)休假前有病假條,無診斷書,視為事假;
(3)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休假前將病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休假員工或所在部門應在開始休假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能及時提交,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員工所休假視為曠工;如有特殊情況,診斷書可在休假完畢的第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總經理辦公室,超過一日再交診斷書無效,所休假視為事假。
請假到期還需繼續休假者,由部門為其續辦請假手續,以后每周辦理一次,如部門沒有及時辦理病假條,無病假條的休假視為曠工。
休病假的復工手續執行《長期休病假管理細則》。
事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私事請事假(或換休),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將事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休假,如沒有相關手續,視為曠工。
員工休事假一日及其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事假一日以上、三日及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事假三日以上,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無正當理由或因工作需要請假,各級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探親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符合休探親假的員工,必須事先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探親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親假待遇。員工與父母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再享受探親假待遇。學徒工、見習生、實習生在學徒、見習、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員工的父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母親,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兩地分居的員工在結婚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去探望配偶,應從結婚的下個開始享受。
女員工在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實行休假制度的員工應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少于探親規定的假期,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
員工在探親往返旅途中,如遇意外情況(例如塌方、洪水沖毀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頓,以致員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在持有當地交通機關證明,向所在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親路程假期。
員工出國探親的假期和審批手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因工負傷,經醫院診治,并在安計環保處辦理工傷手續并鑒定為工傷的,可休工傷假。
休工傷假者應定期復診。經醫生診斷可終止醫療時,即屬醫療終結。經勞動醫務鑒定委員會鑒定為醫療終結者,應立即上班。若醫療結束后存在殘疾,公司根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果,確定復工后的任職崗位。
產假
女員工生育第一胎(包括有指標生育第二胎的),持出生證及醫院的產假證明書,可休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產假42天;妊娠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者,產假90天。
男職工享受陪產假,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后,可休假五天。
婚假管理
員工達到法定婚齡者,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再婚者,憑結婚證明,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憑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晚婚假十八天。
計劃生育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實行計劃生育手術者,憑醫療單位證明及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計劃生育假。
做到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員工,憑計生辦開的證明,可將產假延長至六個月。同時給男員工護理假八天,此假一律視為計劃生育假。
放置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三天;
取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一天;
做絕育手術,可休假三十五天;
每位女職工享受一次帶環假,可休假3天。
喪假管理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辦理請假手續后可休喪假三天。在外地死亡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年休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在見習期、學徒期的員工,只享受公司統一休的年休假;已轉正定級的員工,根據累計工作年限可享受相應天數的年休假。
每年1月1日計算員工當年可休年休假天數: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休年休假5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休年休假10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在本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已休年休假后又請事假、病假的,全年累計超過規定的時間,取消下一年休假資格。
年休假審批手續:
員工填寫請假條,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管理員審核及系統領導審批后,將假條報行政管理員備案后方可休假。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出勤管理,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結合公司具體條件及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人力資源中心:
1、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及完善,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對考勤結果的統計與核算工作,同時負責對下屬各部門考勤工作指導和監督。
2、對于公司員工的缺勤、全勤情況,人力資源部逐月統計,作為人力資源分析的依據之一。
3、人力資源下屬的行政人員為考勤管理員,對所負責的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每月10號提交上月考勤匯總及違規處罰情況,各部門主管需在二天內核查并核定違規處罰金額后,反饋至人力資源部備案,每月15日前交給財務部門。
第四條部門負責人: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應適時地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教育,及時了解和掌握員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情況。
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對于經常出現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并屢教不改的員工,報經上級主管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相應處理。
3、各部門應加強員工管理。當部門內當月員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排最后三名的部門第一責任人應對違規情況負管理責任,排名最后一名扣發當月本部門員工違規扣發總額的50%,倒數第二名40%,倒數第三名30%。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間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 考勤打卡
第七條公司所有員工均需實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條外出:
a)員工因公外出無法打卡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上報到考勤管理員,方可作為打卡記錄的替代。未進行登記和說明的,按曠工處理(外出每達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外出每達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
b)假借公出名義處理私人事務,一經發現,按曠工一天記錄。
第九條全天無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說明的,計曠工1天;無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計曠工半天。
第十條員工發生內部調動,考勤管理員負責記錄員工在原部門的出勤情況,經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將考勤記錄轉入調入部門考勤管理,員工調動當月的考勤記錄由調入部門統一上報。
第十一條長期外派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將由所屬部門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單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備案后執行。
第十二條員工當月滿勤,即無遲到、病假、事假、曠工者,可發全勤獎100元,連續六個月全勤者再獎200元。
第五章 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遲到、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上班的時間(早晨8:30)之后到崗,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的時間(下午17:00)之前擅自離崗,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以內的,處于2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1個小時,處于5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1-2小時,處于1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2-4小時,處于2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4小時以內的,視為曠工半日,處于3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8小時以下的,視為一天曠工,處于400元罰款。
以此類推。
由于自然災害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導致的遲到不計遲到。
第六章 曠工
第十四條曠工: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a)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離工作崗位者。
b)請假期限已滿,未按期到崗者。
c)看病無醫院診斷證明及事先未請假者。
d)請假理由或證明與事實不符者。
e)不服從分配、調動,未按指定時間到崗者。
f)未經批準,擅離崗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2、曠工期間工資按照以下標準扣減: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扣罰1.5天工資;曠工一日,扣發3天工資。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補助)/當月應出勤天數。
3、考核周期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將無權享受年終獎金及評選活動;
4、連續曠工(包括視同曠工的情況)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的,或者當月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含十天)的,該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對該員工給予除名處罰。
第七章 請假手續
第十五條所有人員請假,均需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根據準假權限履行請假手續,經相關準假人簽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檔、管理。
第十六條如遇緊急情況無法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的,應該于上班前半小時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準假有權人請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時間內補辦請假手續。批準人有權保留不批準之權利,未批準之假期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所有員工請假前必須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為此,要求主管級以下(含)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一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經理級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二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總監級人員及所有請假超過5天的員工,須提前三天辦理好請假手續,否則準假人有權不予批準或將假期后延。
第十八條原則上試用期員工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過5天,且將根據請假天數相應延長其試用期限;如試用期內請假超過5天的,視為員工自動辭職。
第十九條帶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計休假。如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一次休完者,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分次休假。
第二十條休假假期若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重疊者,應連續計算休假日期。
第二十一條如臨時縮短假期須在上班后的第一時間向準假人銷假,并到考勤管理員處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力資源中心有權以《員工請假單》認定休假,由此導致的工資差異不予補發;如員工需延長假期,應遵循本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否則超出時間將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到崗考勤者,事先無特殊情況、事后又不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三條準假權限:
第八章 事假
第二十四條事假(因處理私人事務,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須按照第七章所述辦理手續。
第二十五條員工事假一次不得超過5天,當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當月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算。
第九章 病假
第二十七條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負傷。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病假三天以內者,如提供區(縣)二級以上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及病假建議單,不扣工資。超過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計算。如屬急病、重病不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假單者,必須及時用電話或委托他人以適當方式請假。
第二十九條如利用病假期間從事經濟活動,取得額外收入者,公司將視為欺詐行為,收回已發放的病假期間的工資和補助,與其本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如屬故意自傷自殘,打架斗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而致傷病者,醫療期間以事假處理,情節嚴重或屬個人品德有缺陷的,將予以辭退。
第十章 婚假
第三十一條員工婚姻狀態的生效日期(即結婚證的發證日期)必須在正式辦理入司手續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須在發證日期后一年內休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第三十二條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三十三條再婚員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條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擬休假的員工,最遲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請,同時提供結婚證明。
第十一章 喪假
第三十五條員工直系親屬(本人及配偶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個工作日喪假。
第三十六條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給予增加2個工作日路假,路費不予報銷。
第三十七條員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方可享受喪假待遇。
第十二章 產假
第三十八條員工懷孕需及時提供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公司才予認定并酌情給予調崗等相應照顧,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條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根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申請產假,期限98天,若有特殊情況可提前休假,但整個產假期限并不延長。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增加產假三十天。所有產假相關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節假日。
第四十條男員工享受護理假一般為7到10天;對于晚育的,給予延長男方護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條產假期間中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十二條產假期滿未回公司報到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四十三條已婚已育女員工享受一次流產假,第二次及以后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6周的產假,憑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產假需提供的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及建議單消假。
第十三章 年假
年休假:
休假說明:
1、員工入司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員工第一次年休假天數以入職月按比例核定。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5天標準的需一次性休完,未休完自動放棄。年休假10天和15天的可分兩次休完,未休完自動放棄。
5、當年可享受的年休假于12月25號終止。如未休完,余下的假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累計并不給予工資補償。
6、年休假的休假計劃需提前半個月書面申請,并按第二十三條“準假權限”進行審批,經審批確認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章 加班
第四十四條在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完成上班時間內未能完成的正常工作的,不視為加班;在工作時間以外從事上級安排的超出正常工作范圍的或職責外工作的,視為加班。
第四十五條以任務或績效目標為考核的人員(如高級管理人員、銷售人員、項目管理人員等)無加班。
第四十六條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加班,如因個人原因下班后繼續在公司逗留,不屬于加班范疇。因突發事件臨時加班的,須在事后1日內補辦相關手續。
第四十七條加班時間超過半小時開始計算加班時間。滿半小時不滿一小時按半小時計算,以此類推。禁止將任意兩次加班時間累計計算。加班經過審批之后,加班時間以實際考勤卡記錄為誰。
第四十八條員工在日常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應首先安排倒休,倒休應首先安排在本周內完成,本周不能安排倒休的,應在本月休完,不允許隔月倒休。員工應于休息前提交倒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后,交考勤員存檔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九條加班費計算:月基本工資/21.75×200%×加班時間。員工在節日加班,將享受節日加班工資。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五十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加班申請表、員工外出登記表、員工請假單。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3、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的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工程事業部(以下簡稱“事業部”)員工出勤管理,規范員工考勤行為,明確出勤、缺勤計算方法,根據《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所轄項目部全體員工。
二、集團公司員工到事業部出差或臨時借調到事業部的,適用《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負責整個集團考勤工作的整體規劃,并負責監督、指導事業部員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制訂、修訂、培訓本細則,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本細則內容,審核通過后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在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授權下,負責管理事業部“釘釘”辦公軟件后臺,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調整事業部員工考勤規則。
四、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監督員工日常出勤情況,按時統計員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業部員工在執行本細則過程中,如有疑問,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解釋。人事崗無法處理的,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并及時反饋處理信息和解決方案。
第四條工時制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規律以自然周計算,從一而終,不受法定節假日影響。
(二)事業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時長為7.5小時。
二、項目部員工
(一)項目部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計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為工作日。若集團公司有統一安排休息的,以發文通知為準,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況下,項目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緊張,需要延長每日工作時間的,由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統籌安排。
第五條基本規定
一、事業部員工必須自行配備智能手機,并在手機上安裝“釘釘”辦公軟件,用以落實考勤相關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配備智能手機的,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備案后,可采用紙質簽到方式進行考勤。
二、新員工入職當日,由人事崗負責指導安裝“釘釘”辦公軟件,協助新員工注冊“釘釘”賬號,同時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將其納入考勤組。
三、員工離職的,由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在員工離職當日關閉其“釘釘”賬號,以免離職員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員工必須使用手機“釘釘”軟件親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為的,每次對委托人和代辦人各給予500-1000元罰款。
五、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間時段不用打卡。實行多個班次的,每個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紙質簽到方式記錄考勤的,每個工作日手工簽到兩次,上班和下班各簽到一次。
六、無論采用一個班次還是多個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時間段內,打卡次數必須為雙數,以保證“若有上班卡,則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況下,員工考勤地點為員工常駐辦公地坐標區域內,具體區域范圍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設定。
八、集團公司高層領導或特殊崗位員工,經總裁批準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為一個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為第一天、星期日為最后一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為開始時間、以23:59分為結束時間。員工在使用“釘釘”進行打卡及申請、記錄等相關工作時,時間一律以釘釘后臺運行的時間為準,不以員工自行設置的手機時間為準。
第六條遲到
一、正常情況下,員工在當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視為遲到。
二、員工在上班途中應關注時間,若預知遲到,應在08:30分前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以便領導做出相應安排,以免影響工作。
三、遲到的員工應在到達工作地點或外勤地點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進入工作地點范圍或未到達外勤地點不得打卡。
四、遲到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1:《遲到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遲到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遲到1小時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時以下的,應當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遲到時長與表1合并計算,正常樂捐。未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的,按曠工半日處理,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單獨從工資中扣除,遲到時長不再與表1合并計算。
六、員工當月遲到累計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業部范圍內進行書面通報批評;超過八次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七條早退
一、員工當日上午正常上班,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請早退。
二、早退員工應提前10分鐘以上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經批準不得提前下班;強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條進行處罰。
三、員工早退時,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時打下班卡,不得延遲打卡,不得離開工作地點打卡。
四、早退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2:《早退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早退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早退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應按休假程序申請調休、補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計算。未請假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樂捐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經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則不予批準。
七、員工直接上級領導應關注員工早退原因,并給予人性化關懷。若員工一個月內早退超過15個工作日并影響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級領導應逐級匯報至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視情況調整該員工崗位,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一)未請假或請假、延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請早退或申請早退未被批準而強行下班的;
(三)一天內無上、下班打卡記錄、無補卡記錄、無休假說明也無其他形式情況說明的;
(四)未經批準的調休、外出、出差等情況;
(五)本細則其他條款中所稱的視為曠工的情形。
二、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視為曠工:
(一)員工本人因突發疾病或事故致無法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已知曉或員工本人情況好轉后有情況說明的;
(二)員工外出或出差過程中,因環境所限致無法及時打卡、聯絡,事后補卡、聯絡的。
三、員工當日曠工3小時以下的,按曠工半日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曠工3小時以上7.5小時以下的,按曠工1日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員工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個工作日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員工當月曠工連續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九條加班、加點
一、加班是指員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仍照常上班處理工作的情況。
二、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當日工作時間的`情況。
三、需要加班或加點的,應有直接上級領導以書面形式或“釘釘”信息下達的指令或員工通過“釘釘”“加班”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或加點。若上級領導有加班指令的,員工亦應通過“釘釘”“加班”模塊提出申請,完成正常審批手續,以便核實。
四、加班人員應在加班開始和結束時各打卡一次,打卡地點根據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設定位置限制。
五、加點人員加點時,應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結束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點開始。加點結束后,打下班卡,結束當日加點時間。
若加點至次日凌晨,應在當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產生當日缺卡情況而造成誤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點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工合并加點時長。
六、員工加班當日超過8小時的,仍按加班1天計算,不視為“加班當日又加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加班或加點:
(一)無領導指令或員工未通過“釘釘”履行加班、加點申請的;
(二)員工申請加班、加點未被批準的;
(三)項目部員工因工期緊張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間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工作會、培訓會或其他公共活動的;
(五)員工加班、加點期間無打卡記錄的;
(六)員工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長時間的;
(七)因工作性質特殊(如施工崗位、司機),需要晚間臨時工作的;
第十條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短時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短、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近、在同一個城市內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需要外出辦事的員工,應提前向直接上級領導口頭請示或釘釘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需要連續多日外出辦事的,應一日一申請,不可一次申請多日。
三、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時間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時間。
四、下班時間已到,員工仍然在外辦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時,“釘釘”系統中顯示為“外勤”,員工應當在備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備注原因的,每次樂捐10元,在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時間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長、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遠、跨城跨省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通過“釘釘”“出差”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出差。
三、員工出差期間,應按時打卡,打卡方式與工作日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應提前對超出部分另行申請。
五、出差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撤銷,上班時按時打卡即可,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六、員工出差時,在出發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計算。
第十二條休假
一、補休
(一)員工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一律補休,不發放加班費。
(二)員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間加班的,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補休完畢,剩余未休的將自動清零,不跨年補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補休。
(三)補休方式為“先加后補,加一補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補休、加班一天補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補休多天。
(四)員工加班次數較多的,可以合并連休,也可以分散補休。合并連休的,一次連休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五)員工加點至當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動延后一個小時,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備注情況說明,不再安排調休。晚于此時間打卡或無情況說明的,按遲到計算。若遇次日為休息日,隔日上班則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時”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僅限工程事業部項目部員工享有,事業部機關辦公室員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應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連續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連休10天。
(三)項目部員工休息時,休息日從24天中扣減,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記錄并統計。24天休息日扣完后繼續申請休息的,根據實際按其他休假種類計算。
(四)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全年休息日的總數按“入職后本年度剩余月數×2天”計算。其中,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前(含)的,則當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后的,則當月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在試用期內的,每月僅可休息兩天,連休或分休均可。轉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項休息。
(六)項目部員工轉為機關辦公室員工的,自轉崗之日起,適用“單雙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動清零。
(七)機關辦公室員工轉為項目部員工的,取消“單雙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實際休息日總數按本款第(四)項折算。
(八)項目部員工轉崗后仍為項目部員工的,休息方式不變,剩余休息日接續執行,不再重新計算。
三、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請假的,應請事假。
(二)原則上,員工一次請事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含休息日),兩次事假間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員工請事假時間較長或頻繁請假的,直接上級應給予人性化關愛,詳細了解員工實際困難,必要時進行調崗,或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四、病假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請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體自然產生不適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發生意外致病、致傷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二)請病假的員工,應在上班后三日內向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提交真實、合法、有效的病歷或醫院診斷證明。無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或調休。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病假,按事假計算:
1.因個人原因聚眾鬧事、主動與他人打架、斗毆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2.違法亂紀、違規違章引發事故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動中,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某些行為可使自身產生不良后果,未主動避免致后果發生、本人無法正常上班的;
4.員工本人身體健康、但為照顧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請假的;
5.員工休病假天數已超出醫囑,則超出部分按事假計算。
(四)若員工故意制造、提供虛假材料騙休病假,按曠工處理。其中,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不超過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曠工計算,曠工1日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超過三次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曠工計算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工傷假、喪假等,集團公司另有制度規定,詳見相關制度。
六、休假規定
1.需要休假的員工,應提前半日以上,通過“釘釘”申請,按要求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審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設定,系統將自動分配、處理信息,申請人無需選擇或更改。特殊情況,應口頭或書面申請和審批,事后再通過“釘釘”補辦申請和審批手續。
2.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將多種假期合并連休,由審批人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一次連休多種假期的,應分別申請和審批,以免造成誤算。
4.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打卡。
5.員工應按已批準的時長休假,到期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原則上,員工休假時長不得超過已批時長,不得故意采取“少請多休后補”的方式休假。
6.休假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通過釘釘撤銷。提前返崗員工應通過“釘釘”告知人事崗,上班時按時打卡,以便人事崗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員工不宜請假,以免影響考勤核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8.員工休假會引起工資變化,休假與工資的對應關系詳見集團公司相關制度。
七、請假審批原則及權限
一、員工請假時,相關領導應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對待、工作為重、人本關懷”的原則進行審核和審批。
二、員工請假應逐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見表3:《員工請假審批權限表》。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一、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3日前下載事業部員工上月“釘釘”考勤數據電子表格,打印并簽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載的“釘釘”考勤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的依據。
二、考勤表須使用集團規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數據中,若無打卡記錄、也無補卡、請假、調休、出差信息的,當日缺卡一次按曠工半天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缺卡兩次按曠工1天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5日前將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證明材料和24天休假統計表電子版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審核,并根據審核反饋意見進行修正和再次上報。如遇法定節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個工作日上報。
五、經審核通過的考勤表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簽字、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經掃描后再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備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證明材料復印件、掃描件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存檔備查,同時用于制作《工資表》。
七、經簽字的考勤表和項目部24天休假統計表應發布在工作群中進行公示,以便員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況和休假情況。
八、每年1月底前,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應將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證明材料匯總、裝訂成冊,存檔保管。
第十四條異常處理
一、如遇“釘釘”軟件故障、員工手機故障或其他環境影響致員工無法正常打卡的,須及時口頭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說明原因,經核實屬實后,由人事崗補錄出勤情況。
二、員工正常上班若忘記打卡,每月前兩次漏打卡免予樂捐,自第三次開始,每次樂捐10元,從工資中扣除。
三、員工應經常關注、自檢本人打卡情況,如有漏打卡、漏申請情況,須在本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補卡或補辦申請手續。逾期的,每次樂捐10元;未補辦申請手續的,每次樂捐100元,從工資中扣除。
四、員工發出申請后,應及時與審批人溝通、快速處理,以免耽誤時間造成不良后果。
五、審批人應在接到申請后當日內完成審核、審批。若審核、審批不予通過,應立即通過“釘釘”信息的形式說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辦理申請和審批手續。
六、因員工申請不及時或申請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時造成考勤數據缺失,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因審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審批不及時的,由審批人承擔責任和罰款,罰款從審批人工資中扣除,申請人不承擔責任和罰款。
七、在事業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員工對考勤記錄、相關證明資料、申請、審批程序有異議或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寫《員工申訴表》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人事崗登記備案后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組織相關領導進行裁決。人力資源組的裁決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相關人員必須服從。
八、員工在使用釘釘時,如遇其他非正常情況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由人事崗協調處理。
第十五條考勤監督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有權對事業部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事業部總經理有權對經常遲到、早退、請假和曠工的員工調整崗位,有權建議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辭退處理。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有權對事業部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四、事業部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負責人應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如發現曠工,應及時聯系詢問原因,并向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備案。
五、直接上級有權力和義務對直屬下級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員工之間有權互相監督,有權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進行舉報。
第十六條附則
本細則由工程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編制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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