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資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學校保衛人員應要求其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值班人員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學生家長要進入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值班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值班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值班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值班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進行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看守好學校公共財務,學校公物一律不準帶出校外,特殊情況由學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放行。因失職造成損失,視情況酌情賠償。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2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使學校安全管理逐步實現精細化、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嚴格執行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續。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學校門衛人員確保通訊工具24小時處于正常待機狀態。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身穿制服,儀表端莊,禮貌待人。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后上班、疲勞上班或上班時打瞌睡。
四、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班主任教師出具的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五、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履行來訪人員準入、登記手續,認真盤查校門口閑雜人員,了解來校意圖,細心觀察其行為去向。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由門衛人員電話聯系教師,經確認后方可入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學校證明,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教職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機動車輛應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區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學生上、下學期間,維持好校門口交通秩序,做好學生疏導工作。
八、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
九、學校門衛及門衛人員要做好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十、學校門衛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學校校長批準后待帶班人員到達崗位后方可離崗。
十一、學校門衛人員要確保校門左右5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
十二、要了解校園周邊治安情況,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維持好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護好學校財產安全。定期組織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上報安全隱患,建議整改措施,在雷電、暴雨等自然災害來臨之前做好各項防范工作。明確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序,沉著應對、果敢處置突發事件,靈活處理應急情況。
十三、要保管好長短棍、強光手電等防御設備,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十四、加強學習,提高職業技能。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門衛管理,提高公司形象,積極推進“6S”管理,確保人員、車輛、物資出入安全有序,嚴防公司財務流失,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警衛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門衛制度,熱情接待外來人員,不粗暴、故意刁難員工、外來人員、客戶及合作伙伴。認真履行外來人員入廠登記手續,告誡來訪人員進入廠區嚴禁吸煙,遵章守紀,注意形象,嚴禁衣衫不整人員入內;
2、堅守工作崗位,著保安服上崗,不得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必須有人代班;嚴禁酒后工作及班上飲酒。嚴禁閑雜人員在警衛室內逗留、嬉笑打鬧;夜間關門期間,兩名警衛人員可輪流休息,不可空崗;
3、大門要做到隨開隨關,注意安全;
4、做好警衛室和責任衛生區的整治和清理;
5、負責信件、報紙的收發及櫥窗報紙、國旗的更新工作。
二、人員出入管理
(一)、公司員工(選一)
1、本公司員工出入廠區,必須穿著公司配發的安全反光服,否則警衛人員有權阻止其出入大門。(參照蒙牛配發的安全反光服配發給員工)
2、本公司員工騎交通工具出入廠區,必須經指紋打卡錄入核查后方可進廠,打卡機記錄的出勤登記為員工記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外來人員
1、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入公司,填寫《來客登記表》,由警衛人員聯系受訪人經核實后發放《臨時通行證》放行,《臨時通行證》出廠時收回。如沒有聯系到被訪人,可在警衛室內等候。嚴禁閑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2.有客戶參觀時,警衛人員需在門口等候,請帶隊人員填寫《來客登記表》,佩戴《貴賓通行證》后進廠;
3、應聘人員需問明情況,填寫《來客登記表》,通知行政人事部人員負責接待。應聘人員有參觀意向可在貴賓通道及大廳顯示屏觀看工作流程;
4、外來施工人員入廠需問清工程情況,登記完畢,指明行走路線和施工區域,發放臨時通行證入廠,臨時通行證出廠時收回;
3.早8時前及晚5時后外來人員來訪,無預約或未經同意的一律不準入內,不予接待;
4.未經行政部經理、總經理助理以上領導同意,警衛人員有權阻止任何人進入廠區及車間參觀、拍照、錄像。
(三)、職工親友來訪
1.廠內員工非經行政部經理以上領導批準,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廠區,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2.員工親朋及家屬來廠訪客,班上時間需聯系受訪職工并經帶班主任批準后在警衛室接待,班下時間聯系職工本人在警衛室接待,員工不得攜外人進入公司區域閑逛,嚴禁進入車間參觀、拍照、錄像。
三、車輛管理及物資出入管理
1、院內車場只供本公司內部車輛停放,警衛人員要對普通職工的車輛出廠時檢查是否載有公司財物,必要時報請行政部進行確認;
2、來訪人員車輛一律停放在院外停車場;
3、送貨車輛需仔細核實運送物品的數量及重量,能隨身攜帶的貨物按照外來人員入廠規定辦理,車輛停放在院外車場,禁止入內;
4、運送大宗貨物的'車輛首先進行審核確認,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指示車輛到指定位置,并叮囑司機注意廠內安全和嚴禁碾壓路沿磚;
5、運輸煤渣、粉末灰、廢品手套等由集團公司統一招標物資的車輛需持有相關部門簽發的通行證明或銷售單進廠裝貨,出廠時需核實無誤后放行;
6、運送原料、手套的貨車或集裝箱車輛出廠,需核對出門證或提貨單,卸完貨的空車需上車檢查貨箱或打開集裝箱檢查;
7、班下確因生產需求裝有貨物的車輛出廠時,需相關部門開具出門證明并由值班領導簽字,核實無誤后放行;
8、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警衛人員應報行政部,責其照價賠償。
五、日常安全巡視管理
1、上下班期間至少有一名警衛人員在員工出入口進行巡視,發現攜帶可疑物品的進行仔細檢查并報請行政部予以處理,安全科或值班人員不定期配合檢查;
2、夜間定期(2小時)對公司廠區巡視巡邏一次;
3、巡視時做到多看、多聽,發現有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值班領導;
4、、如發現火警、電器漏電、設備故障、建筑物險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主管。
六、工作考核
1、未按規定實施進出人員、物資、車輛出入登記、檢查及日常巡視管理,一經發現每次扣減當月收入5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資流失的,按有關規定承擔賠償;
2、如警衛人員其言語或行為有抵毀或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情況,一經發現,立即作開除處理;
3、行政人事部定期檢查監控記錄,并作為對門衛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4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在校用中餐學生午休時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在門衛“離崗登記表”上做好登記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登記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一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做好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學校門衛登記的管理制度13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封閉管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工作職責:
一、外來人員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當外來人員需進出校門時,門衛要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錄其有關證件,辦理入校手續,經同意后方可讓其出入;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辦公室迅速通報。
2、上課期間,門衛不得允許家長到教室找學生。
3、要嚴禁社會閑雜人員(如業務推銷員、醉酒人員、等)進入校內。
4、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二、外來車輛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不得允許外來機動車輛進出校門。
2、外來陌生機動車輛需要進入校門時,門衛要進行詢問登記,并向相關領導報告,經同意后方可讓其進入。
3、禁止各類車輛在校門口內外隨意停放,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三、履行學生進出校門的管理職責。
1、校外住宿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進出校門時必須憑借出入證,要認真審查出入學生證,對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衛不允許其進出校門。
2、對于住校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并要與其班主任聯系,確認無誤后方可讓該學生出入校門,并做好有關記載備查。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并與其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聯系,認真審查請假條并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做好入校登記并。
4、對于外來人員進校接學生離校,除認真審查學生請假條并做好登記外,還必須向學生詢問接送人員身份,確認無疑并做好記載,方可讓其離校。對可疑人員門衛要嚴禁其帶學生離校,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攜帶有被套等住宿用品離校時,必須持有該班主任批準手續,門衛方可讓其離校,否則門衛不得讓其離校。其他攜帶物品出校門者,應向門衛遞交有關證明或說明情況證實后才能離校。
四、其他工作職責。
1、學校大門小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2、當值門衛因小事離開值班室(半小時)可以私自協調請人代班,代辦者不給與報酬,代辦者必須履行相關職責,否則計曠工(曠工2小時按曠課一節計,曠課一節扣績效工資=月工資÷21×3÷4)。
3、門衛在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校門內外打牌、聊天,不得關上門衛室門在內值班。在無車輛和人員進出校門期間,門衛要保持大門上鎖,掩上小門,在門衛室外活動。
4、當值門衛有事有病請假要自行找好頂班人員,頂班人員的報酬為每天60元,半天30元,這部分報酬由請假人交學校財會處再由財會處轉發頂班人員。
5、其它考勤按《團結中學關于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6、負責保持校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墻面干凈無亂張貼,無車輛亂停亂放。
7、要保證上班時間。(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有人值班)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5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規范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禮貌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務必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狀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務必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后聯系被人,經允許后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務必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后才準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并指引來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個性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務必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后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職責。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用心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務必請假,經同意后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后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職責的,直接開除出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6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職責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本事,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學校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并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衛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教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系,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衛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七、對進入學校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并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系,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職責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7
為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避免發生各種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保護幼兒園教職員工以及全園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幼兒園門衛查驗核實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幼兒園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并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時,需做好中途探登記后準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門衛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幼兒園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幼兒園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幼兒園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2、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務必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職責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后勤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學校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禮貌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務必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者就應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能夠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者出校時,應憑被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狀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狀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務必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教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個性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狀況迅速查明原因,用心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務必互相詢問狀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建立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8
1、門衛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衛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文明。嚴禁在值班室內撲克、下棋。嚴禁門衛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閑談。
3、嚴格執行來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系,經同意后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志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可免于登記,提供進入單位的便利條件。
4、值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5、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6、值勤、值班人員對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特別是運貨車輛應嚴格檢查手續,核對貨單,對手續不全或單貨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時向單位保衛人員報告;對夜間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單位保衛干部,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機關電話報警。
7、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8、值班、值勤人員要熟悉了解單位帶辦領導姓名和聯系電話。
9、值班、值勤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單位保衛人員。
10、值班、值勤人員違單位門衛管理制度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9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0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專職保安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
2、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3、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以確認。如被訪者正在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4、學校門衛應嚴格控制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5、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6、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7、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8、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門衛值班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樹立學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并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系。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外來務工人員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6、住宿學生夜間離校須經值班老師批準,門衛憑條放行。
7、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中午休息和放學時間,值班人員應加強門衛檢查。
8、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9、進校車輛必須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紀律后,方能離校。
11、門衛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后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值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簽名后,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衛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每班巡邏次數不得少于6次,確保安全。
14、每次巡邏檢查后,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采取什么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閑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5、門衛室的`報警設備處于正常狀態,規范使用,記好記錄。
16、認真履行門衛人員職責,不做與門衛工作無關的事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學校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景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景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教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3
一、嚴格執行學校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履行職責,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執法水平。經常向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人身自衛教育,使學生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二、實行晝夜巡視24小時值班制,杜絕空崗缺崗現象,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
三、值班時必須著裝整齊、保持形象,做到禮貌待人,樹立學校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到校門口值勤。學生下課時或午間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協調。
四、對外來車輛必須如實登記,并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門前嚴禁停放車輛和擺攤設點,確保校門前暢通無阻。
五、嚴禁小商小販、推銷員和廢品收購者等閑雜人員進入校園,一經發現,立即請出校園;嚴禁學生將盒飯、甘蔗、瓜子、零食等有外包裝食品帶進校園,嚴禁學生爬墻外出或通過學校圍墻柵欄購買食品,對違規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晚上11:30后須認真巡視一遍校園,及時關鎖門窗關閉水電,清理滯留人員,消除安全隱患,如有困難及時告知相關人員。
七、認真做好個人衛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須清掃三遍,確保衛生達標。做好書、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不遺失,不錯漏。
八、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 ,嚴禁閑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干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
九、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勇于跟壞人壞事和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作斗爭,及時果斷地處理校園內和學校周邊的突出偶發事件。如有困難,學生糾紛交德育處處理,老師糾紛報工會處理,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報保衛科和派出所處理。
十、凡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學校給予表揚;凡因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而導致發生案件造成損失者,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給予扣發當月全工資或辭退,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處理。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4
總則:
維護公司資源安全,確保公司員工、外來人員、車輛、物資出入安全有序,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樹立提高公司良好形象。
1、適用范圍:公司所轄的所有場合之人員、車輛、物資出入管理。
2、人員出入管理規定
2.1公司員工:
2.1.1上班期間嚴禁無故外出,除公司副高級專員(含副高級專員)以上、以及司機等外勤人員外,因公務外出者,憑有效的外出申請單簽核至理級;外出申請單交門衛保安處后,需刷卡出廠。
2.1.2員工進入公司保安執勤的正門區,需主動出示證件刷卡進廠,自覺接受查驗,保安確認后方準進入,包括乘坐車輛人員,進入門區人員通行必須走人行通道,不許走物流車輛通道,以免發生危險。
2.1.3員工不得將證件轉借他人或借用他人證件,一經發現保安人員有權沒收,由管理部人力資源課追查證件所有人及使用人的責任。
2.1.4非工作需要,不準進入一汽富維東陽公司,不準在公司院內打鬧、嬉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1.5非公司專職人員,任何人不得介紹、招領與公司生產經營無關人員進入公司,如廢品收購、服裝清洗、傳銷、中介、兒童、老人和其他社會閑散人員。
2.1.6嚴禁員工酒后進入公司,不得在門衛室、門口及門衛室外綠化區內吸煙,無故不許進入門衛室逗留。
2.1.7員工在進出廠時,如出現忘帶門禁卡的情況,需課長以上主管到門衛室簽字確認。
2.2外來人員
2.2.1基建及維護施工人員、外來施工人員,團體必須由接洽管理部門與該團體負責人到去安全環境課辦理集體及個人出入短期臨時證件,交一定金額證件押金,待工程結束證件交回后,退回押金,如有丟失、損壞需繳納證件制做費用,施工人員進出必須佩帶證件,并自覺接受保安人員查驗。
2.2.2外來長期在本公司服務人員(如保潔公司、油漆廠商售后服務人員、零部件供應商等),由服務所在部門統計申請辦理長期證件,人員變動時,主動上交并及時辦理變更證件,出入必須攜帶證件,要自覺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安保人員的查驗。
2.2.3來本公司辦理業務的人員,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公司門衛辦理登記手續并以有效證件換取臨時入廠證,憑證出入,業務結束后到公司門衛辦理出入證注銷手續,并換回證件。
2.2.4政府機關、工商、稅務、安環消防等部門人員、外單位參觀人員,進入公司時,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通知門衛并統一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領取臨時入廠證,參觀人員離廠時,由辦理人員統一收齊證件,交還門衛注銷手續,門衛簽注離廠時間。
2.2.5應聘人員,應在門衛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而后指示至綜合管理部辦公室面試,在應聘完畢后,由管理部工作人員指示帶離公司,注銷登記手續。
2.2.6外來人員進、出入門區,必須走人行通道,不許走物流車輛通道,自覺出示證件或辦理入廠登記手續。
3、物資出入管理規定
3.1公司物資
3.1.1普通物資、外物流(托外件)器具(回廠維修、保養),出廠必須持物資出門單,出門單會簽見附件簽核流程。
3.1.2重要物資
3.1.2.1模具、廠內周轉器具、技術中心試制產品,公司生產的半成品、成品、原物料、油漆等出廠,必須辦理物資出門單出廠,出門單會簽見附件簽核流程。
3.1.2.2發貨產品,必須持發貨單(FIS單、補件單),經保安人員查驗確認后放行。
3.1.3危廢物資,非本公司使用的危險品、易燃易爆物資禁止進入公司;垃圾(生產、生活)、非回收包裝物出廠,必須辦理物資出門單出廠,出門單會簽見附件簽核流程。
3.1.4夜間如出現緊急情況,公司物資需要出廠,無法打印發貨單(FIS單、補件單),必須由值班長告知安全管理部經理后,發貨人、值班長、保安三方簽字確認,次日補開發貨單(FIS單、補件單)。
3.2。外來物資
3.2.1供貨商送貨出入公司,應辦理外來車輛登記手續,并注明送貨的產品名稱;出公司時,門衛根據物資出門單的數量,核對無誤后放行。
3.2.2外來單位施工、維修、安裝等,攜帶物資出入公司,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并注明攜帶物品名稱,出公司時,門衛根據物資出門單,核對無誤后放行。
3.2.3供貨商物流器具,出廠時應辦理物資出門單,出門單會簽見附件簽核流程。夜間如出現緊急情況,需要出廠,必須發貨人、值班長、保安三方簽字確認,次日補開物資出門單。
3.2.4員工個人郵件、包裹,普通物品門衛不代收保管。
3.2.5供應商入廠檢驗后不良品、缺陷件返廠,需辦理物資出廠出門單,出門單會簽見附件簽核流程。夜間如出現緊急情況,需要出廠,必須發貨人、值班長、保安三方簽字確認,次日補開物資出門單。
3.3人員攜帶物資
3.3.1攜帶物品入廠事先應向安保人員聲明,接受檢查,需攜回物品要經安保人員認可并登記后方準進入,否則出廠時須憑公司物資出門單出廠,對不可攜帶進入公司的.物品由本人自行處理,保安不予保管,禁止攜帶危險品、管制用品(刀具、槍械等)進入公司(公安、司法等國家機關部門專職人員除外)。
3.3.2安保人員有權視情況,對通行管用門區的所有人員提出自己主動展示所攜帶物品要求,例如:超重、超大、有疑問的行李、包裝或掩飾物等,通行人員必須配合安保人員查驗或抽查。
3.3.3禁止將私人家用電器、物品帶入公司,否則門衛拒絕出廠。
3.3.4嚴禁將與公司生產的同類產品帶入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廠,入廠時先登記,出門時再開物資出門單出廠(出門單按簽核流程)。
4、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4.1員工車輛
4.1.1員工車輛必須辦理公司車輛通行證(藍牙門禁卡),持通行證(藍牙門禁卡)進入公司后將車輛停放到停車場,不服從保安人員管理指揮,強行闖桿不聽勸阻,公司將對該員工進行嚴肅處理。
4.1.2除公司指定停車場外,員工車輛(含機動車、電瓶車、自行車)無故不得進入公司院內,如違反公司規定,一經查獲無正當理由(特殊情況、部門經理或廠長批準)將從重處理以外,沒收公司車輛通行證(藍牙門禁卡),不再辦理,車輛不許進入公司停放。
4.1.3公司車輛通行正門時,要保持車距,一車一桿,如有員工強行闖桿造成一切的損失由該員工負責,車輛通行證(藍牙門禁卡)不得轉借他人,如違反規定一經保安人員查獲予以沒收,不再辦理;證件丟失必須及時申報,本部門經理或廠長簽署證明,報至安全環境課重新辦理。
4.1.4員工車輛出廠時應主動打開后備箱、駕駛室接受配合保安人員檢查,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反感不配合,無理取鬧,若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4.1.5車輛停放必須按車位標志線停放,文明停車不許亂停亂放,服從保安人員的管理指揮,維護良好的停車秩序。
4.2外來車輛
4.2.1大型物流車輛,必須辦理公司物流車輛通行證,一車一證,換證時提前通知,新證下發后舊證作廢,嚴禁私自轉借、偽造、多車一證,一經查獲給予物流公司物流費中扣除2個臺班,沒收證件,重新辦理須經物流公司主管與本公司對口部門經理上報至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簽核。
4.2.2小型車輛,臨時業務車輛入廠必須辦理入廠登記手續,以有效證件換取車輛臨時入廠證,業務結束后再換回證件。
4.2.3廠商長期送貨車輛,必須辦理車輛通行證。
4.2.4廠家售后、保潔、長期駐廠服務人員車輛,必須在安全管理部登記,統一申報辦理車輛入廠通行證
4.2.5出入管理,入廠時,有本廠車輛通行證的無自帶貨物出廠,可直接進入,有自帶貨物出廠的需先辦理入廠登記,離廠時,車輛必須接受安保人員進行查驗,安保人員查驗票據、放行單是否齊全,核對單、物是否相符,根據車輛入廠登記手續核對無誤后,放行;小型車輛出廠時,主動打開后備箱、駕駛室,接受配合保安人員檢查。
4.2.6所有進入公司的車輛,如有損壞、損毀公司道路、建筑、器具及財物或其他車輛,應主動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安保人員,按公司相應規定,照價賠償或修復。進出車輛必須服從安保人員管理、指揮、查驗,若違反公司規定,無理取鬧不配合,一經查實嚴肅處罰。
4.2.7行駛與停放,所有進入公司車輛必須減速慢行,物流車、送貨車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行駛,堵塞通道亂停亂放,占用物流通道,小型車輛入廠由保安人員指示進入公司指定停車區域。
4.2.8凡違章車輛人員限3日內到安全管理部接受安全教育處理,逾期不接受安全教育,駕駛人員、車輛拒絕進入公司。
4.2.9公司側門只允許出入公司備品發貨車輛,其他車輛一律不準在公司側門通行。
5、門衛保安人員管理規定
5.1日常執勤、查驗工作
5.1.1值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門衛室隨時要保持有人(特別是遇值班門衛用餐、為完成臨時事項需離開一會等情況的),以保證人員、物資、車輛進出得到有效控制與查驗;發現廠區內有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5.1.2查驗工作,對載物車輛的出入,必須認真仔細,查驗票據是否與實物相符,物資的數量、品種等。
5.2巡查工作
巡視時間:每天晚6點以后至凌晨6點巡視3次,巡視范圍:公司廠區。巡視時做到多看、多聽,若遇問題,立即處理或呈報主管領導。節假日員工下班后,對廠區進行巡視,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關注重點要害部位。巡視時注意人身安全,遇突發事件立即匯報,并對事件做詳細記錄。
5.3安全、消防聯動配合工作,如發現火警、電器漏電、設備故障、建筑物險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通知上報有關部門主管領導或本部門領導。
5.4工作考核規定
5.4.1值班期間,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病假必須有醫院開具的診斷書,當班班長無準假權,對于長時間休病假或事假的必須向課長請假,由保安公司配備臨時替補人員。
5.4.2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遵守公司各項規定,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脫崗、曠工等,統一著裝,穿著整潔干凈,禮儀舉止要得體,認真按保安培訓手冊內容學習應用。
5.4.3值班期間,不得看書、下棋、打麻將、打撲克以及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對本職工作認真執行,愛崗敬業。
5.4.4保安人員不得未經檢查,私自放行車輛、攜帶物品人員,不得盜竊或與員工勾結監守自盜公司財務,一經查獲從嚴、從重處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未按規定實施人員、物資、車輛出入登記及檢查,或不進行日常巡視管理工作,一經發現嚴肅處理,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資流失的,需承擔賠償責任。
5.4.5對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能夠及時發現問題或對破案提供重要線索的人員,公司樹立學習模范并給予獎勵。
附則: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安保人員有權執行上述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報安全管理部協調,協調不成上報公司安委會裁決,由安全管理部解釋、補充,公司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15
1.學校門是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衛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閑雜人員進入。
2.校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衛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衛值班室電話聯系、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衛保安同意并辦理來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衛科、校領導批準同意并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衛,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衛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上述規定者門衛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衛科或送派出所處理。
6.門衛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峰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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