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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后服務考勤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課后服務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課后服務考勤制度1
一、學校登記在冊的需要課后服務的學生須在課后服務當天,班主任(第二節課上課教師)當面對課后服務學生考勤。
二、有事暫時不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須向課后服務班主任請假說明情況,并寫出書面請假條(向原班主任請假也可以,但必須做好交接)。
三、課后服務班主任必須保管好學生請假條,掌握好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數量及活動情況。
四、每次課后服務結束后,課后服務班主任須清點人數,逐一交送學生家長。
五、每天負責學生課后服務的.教師,放學時到課后服務辦公室簽字,當天忘記簽字的課后服務老師可寫情況說明由值班領導簽字后補簽,教師課后服務簽字表是計算課后服務工資的依據,任何人不得代簽,誰簽字誰負責,值班領導不履行職責,扣發值班領導及代簽教師當天課后服務費。
六、負責學生課后服務的教師有事不能參加,須提前向教務處請假說明理由,教務處負責協調其他教師替代。
七、課后服務教師不得早退、遲到(2分鐘未到教室或2分鐘提前離開教室)。遲到、早退一次扣發當天課后服務工資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終解釋權由中心小學校委會負責。
課后服務考勤制度2
一、學校登記在冊的需要課后服務的學生須在放學后三分鐘內簽到考勤。
二、有事暫時不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須向服務教師請假說明情況,并寫出書面請假條。
三、服務教師必須保管好學生請假條,掌握好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數量及活動情況。
四、每次課后服務結束后,服務教師須清點人數,逐一交送學生家長。
五、每天負責學生課后服務的教師,放學時到教務處簽到,服務結束后到教務處簽退。
六、負責學生課后服務的教師有事不能參加,須提前向教務處請假說明理由,教務處負責協調其他教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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