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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08 09:36:52 偲穎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1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外包服務范圍

  1、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2、咨詢服務:

 。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2)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3)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3、運行維護服務:

 。1)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3)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6)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4、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1、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3、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5、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6、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7、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8、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9、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2

  1、總則

  1.1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實保障大修現場人身和設備安全以及生產機組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原電力部有關規程,參照華能電力開發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辦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總經理(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外包工程的全過程安全管理負領導責任。

  1.4本辦法適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辦法解釋權屬公司安監部門。

  2、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無論采取何種承包方式,都要簽訂承包合同,明確承包方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公司現場安全負責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2.2健全對承包單位的資質審查制度。承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前要填寫申請登記表,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業績,到大修現場工作人員的基本情況、安全工器具清單、施工現場組織結構等。

  2.3公司應對承包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審查內容包括:①承包單位管理部門頒發的“三證”:施工(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人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委托書。其資格和簽約權限應與所承包的工程相適應。②承包單位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施工安全的機具,以及經勞動部門和有關技術檢驗部門檢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③承包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符合外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種需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證書。④承包單位必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不得把接受的合同轉讓給第三方。如必須進行轉包和分包,應經我公司有關部門審查同意。⑤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我公司安全規程制度、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有負責施工安全的機構。⑥有施工簡歷,且有與所承包的工程類似的施工業績,在業績中要注明三年內發生本企業因工死亡及3人以上重傷的人身事故的有關情況。

  2.4公司要建立外包工程隊伍的資質檔案,登錄相關的資料、資審結論及在本單位工作期間的安全業績,作為動態考核依據。

  2.5公司應預留或預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證金,并向承包方明示安全考核辦法。

  2.6公司安監機構應該監督外包工程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的貫徹執行。

  2.7發生不安全事件,應立即報告安監部門和有關領導,并認真組織調查分析,做到“三不放過”。

  3、安全責任

  3.1各單位應遵照《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的要求,承擔發包方應負的安全責任,包括:作好資質審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統隔離、安全措施、協調實施、安全監護、安全監督及合同規定的應由本公司負責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責任。

  3.2發包方一般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賹Τ邪鼏挝坏馁Y質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谔峁┖徒忉層嘘P電力安全管理規程和本單位文明施工規定,監督承包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必要時經抽查考核,合格者才準許進入現場。

 、坶_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交底的書面記錄應經承包方簽字確認。

  ④實施必要的系統隔離,保證其正確無誤。

 、蓦娏ιa特殊區域或特殊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及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并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設監護人。

  ⑥遇有不同單位空間交叉作業或工序間有交叉配合的情況,發包方應協調有關施工單位共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分工落實。

 、唠姀S提供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符合安全規定,并經使用單位驗收。

 、喟匆幎▽Τ邪鼏挝坏默F場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⑨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3.3根據“誰施工,誰負責安全,并相互協助”的原則,承包方應按安全協議規定、安全交底內容,作業要求及工作環境狀況提出安全技術措施,經電廠審查同意后貫徹;安全技術措施按安全協議的規定,分由公司或承包方落實,各負其責。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安全施工負責人。

  3.4承包方一般應承擔以下責任:

 、匍_工前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向公司安監部門備案。

 、陂_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蹚碗s的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特殊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墁F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公司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的有關部分。開工前應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上述規程、規定中的有關部分,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蓍_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應向發包方提供有效的檢驗證明。承包單位的施工人員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正確使用負責。

 、迖澜褂梦闯赡旯ず筒贿m應現場施工安全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⑦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有效證件需提交公司安監部門審查登記備案。

 、喑邪鼏挝槐仨毥邮馨l包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發生人身、設備、火災等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和組織處理,并會同公司安全監察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⑨承包單位的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負責者)對公司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3.5檢修電力生產設備,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負責人的同意,不得擴大工作范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6外包工程按規定需要辦理〔熱力機械工作票〕、〔動火工作票〕、〔電氣一、二種工作票〕的工作,應按規程要求辦理開工、終結、延期等手續,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監護人與工作班成員(含動火執行人)各負相應的責任。

  3.7涉及外包工程的工作票,其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監護人的設置及責任見〔外協單位工作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4、處罰規定及其他

  4.1發包方安全責任不清、以包代管而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或設備損壞時要追究本公司有關部門的責任。并按《電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力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試行)》及本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按責論處。

  4.2安全管理不力或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承包單位,公司有關部門應責令其糾正、停工整頓或辭退。造成損失者,公司將追究其責任。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加強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井下采掘工程外包的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結合自治區轄區內井下工程外包作業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基建礦山、生產礦山企業的井下采掘工程外包安全管理。

  第三條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的原則,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第四條礦山企業在工程招投標時,要求投標單位提交以下材料,并進行嚴格審查:

  1.投標單位的基本情況,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書、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件。

  2.投標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負責人的安全培訓資格證書。

  4.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培訓資格證書。

  5.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培訓證書。

  6.特種工操作人員資格證書。

  7.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8.施工安全措施。

  9.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的其它要件。

  第五條外委施工單位嚴禁以任何形式將所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經礦山企業同意,方可將所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嚴禁外委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再次設立委托人;不得隨意更換工程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和安全生產負責人。

  第六條礦山企業外委施工,應建立《安全確認制度》,對采礦作業、掘進作業、井巷(天井、豎井、溜井)安裝作業、主要提升系統,每次交接班前,甲乙雙方共同進行現場安全條件確認,安全確認要履行簽字手續。

  第七條礦山企業使用外委施工單位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生產礦山企業外委施工單位的數量在3個(含3個)以下。

  (二)同一個中段只限委托一個外委施工單位。

  如果2個以上外委施工單位在同一坑口施工作業,礦山企業要主持各外委施工單位之間簽訂《安全生產聯保協議》,并負責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安全施工關系。

  第八條對外承包方式、范圍的要求:

  (一)新建礦山投產后,坑口的提升系統、通風系統、排(供)水系統、通風系統、供配電系統及炸藥庫等主要系統或設備設施,嚴禁對外承包或委托外委施工單位管理。生產礦山企業的`以上系統或設備設施,已對外承包或委托外委施工單位管理的,應當予以糾正。

  (二)生產礦山企業對外承包工程的范圍原則上限定在巷道掘進和采礦作業。

  第九條外委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內部安全管理,應當做到:

  (一)必須按準入條件的約定,配備、配足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施工隊長(帶班長)、專職安全員、技術工種工人。

  (二)新錄用員工,3個月內不得從事采礦、天井掘進、豎井掘進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6個月內不得獨立作業。

  (三)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體系,按照不同崗位特點逐級簽訂《生產目標責任書》,并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四)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確認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條礦山企業要加強對外委施工隊的管理,應當做到:

  (一)必須將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并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統一管理體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二)對外委施工人員進行強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不可入井作業。

  (三)建立入井準許登記制度,憑入井準許證入井作業,嚴禁無入井準許證人員入井。對入井、出井人員予以登記,準確掌握入井人數及作業地點。

  (四)每個坑口設安全組,安全組由企業和外委施工隊伍派出的專職安全人員組成;安全組負責全坑口的安全監督檢查。

  (五)應當要求外委施工單位強制推行安全標準化工作。

  (六)礦山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確認制度》,與外委施工單位對作業場所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確認。

  第十一條礦山企業和外委施工單位雙方應當約定安全管理專項費用及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提取與使用事項。

  安全管理專項費用及安全風險抵押金由礦山企業財務部門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考核。

  第十二條外委施工單位應負有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必須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

  (二)保證安全費用及時、有效投入。

  (三)設立坑口安全監督崗,并嚴格登記。

  (四)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技能和必要的救護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六)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七)建立健全安全會議、交接班、派班、安全檢查、事故登記等記錄。

  (八)負責對工作區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在危險區域及在復雜環境下組織施工作業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設專人負責監管,預防突發事故的發生。

  (九)對安監部門、礦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及坑口安全組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照“三定”原則(定時間、定措施、定負責人)及時整改。

  (十)全力對安全生產傷亡事故進行搶救,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并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三條礦山企業對外包工程應負有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二)負責和外委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外委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安全隱患時,應責令其及時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嚴重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時,應責令其停工整頓,并限期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的,應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負責對工作區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有:防冒頂、防炮煙中毒、防墜井、防透水、防坍塌、防滑坡、防火災、防意外傷害等。

  (五)建立健全爆破物品的領用登記和領退庫制度,防止爆破物品流失。

  (六)加強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管理。

  第十四條外委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要列席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參加日常的安全生產例會及安全專題會議,負責組織執行會議的有關決定、決議。

  第十五條外包工程合同或安全生產合同中必須明確:外委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工程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六條外委施工單位在作業區域及相關場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要及時上報,并及時啟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事故搶救,努力控制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七條外委施工單位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時,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當地政府、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搶險和事故調查,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八條礦山企業要將外委施工單位的有關情況報盟市安監部門備案。備案文件應包括:

  (一)外委施工單位備案表

  (二)外委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外委施工單位建設施工資質等級復印件。

  (四)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復印件。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內蒙古自治區安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4

  一、范圍

  為加強營口郵政公司外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及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外包單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單位進行自主管理,本規定僅對各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補充的作用。

  二、術語和定義

  外包單位:生產外包、檢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綠化衛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單位的統稱。

  三、協議簽訂部門管理職責

  1、簽署《外包項目安全協議書》

  2、對外包部門是否履行安全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3、對外包單位宣傳本公司安全、環境方針,并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提出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要求。

  4、對外包的安全資質進行復查。

  5、對外包單位勞動紀律及培訓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進行檢查。

  6、對外包單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考評等綜合管理。

  7、對外包的車輛及人員入場進行管理。

  8、對外包單位具體進行安全交底,并進行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則

  1、進入公司的外包單位和外包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規定及所在區域的專業安全技術規程,按照合同約定范圍實施作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網絡。

  2、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的單位應自主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單位應配合和接受公司對本單位和人員的資質審核,并提供相關的資質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4、外包單位應獲知公司所確定的適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執行與此相關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單位應使用適宜的設備、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的物資設備(危險化學品、個人防護裝備、防爆電氣設備、消防設備、運輸設備等)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和公司要求;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公司的設備和工器具(緊急情況除外)。

  6、外包單位應按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均配備必須的勞動及個體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按標準使用。

  7、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單位應建立并維護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患有職業禁忌癥或未能提供職業健康體檢合格證明的協力人員,不得在公司內從事相關作業。

  8、外包單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質(水、電、煤氣等),必須經公司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應確保在用能過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區域施工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內部作業,必須執行公司的相關制度。

  10、外包單位應確保獨立管理區域內安全、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安全、消防設施、要與生產設備同時安排檢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設施。

  11、外包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2、外包單位應對各重要的過程(重大危險源)或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或應急預案。

  13、外包單位收到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立即落實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情況反饋公司相關部門。

  14、外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證書等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應通過本單位的上崗作業能力考核或必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質證書。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單位發生生產性工傷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外包單位進行考核。

  2、外包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進行考核,如事故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還應進行賠償。

  3、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對我公司協議簽訂部門進行考核。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發包單位負責本單位發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四條管理原則

  (1)外包單位系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域及我公司作業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應具有和施工作業相適應的資質。

  (2)公司內部生產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做好合同評審。

  (3)外包單位應保證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安全用具等必須齊全、有效。

  (4)公司與外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安全管理協議具有與項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無安全管理協議的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5)外包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6)嚴格控制承包單位的承包范圍,外包工程項目承包單位不得擅自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他人;更不得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業現場,同時要追究承包單位的管理責任。

  第五條安全教育

  外包單位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我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工作規定。

  第六條安全施工管理

  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第七條安全責任

  (1)外包單位對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2)外包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擅自拆除和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對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3)施工作業人員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視情節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場或終止合同,并給予經濟處罰。

  (4)對于因一方責任發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項目發包單位安全責任:

  (1)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作業項目的`內容、特點、環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

  (2)提供或租賃給承包方施工的機械、設備、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等,做好交接記錄。

  (3)交叉施工作業時,由項目發包單位進行協調安排。

  (4)公司對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對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對違章作業行為,有權責令停止其工作并進行教育處罰。

  (5)涉及到動火作業,必須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流程辦理審批。

  第九條外包單位安全責任:

  (1)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可請項目發包單位協助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正確執行。

  (2)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3)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應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動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見,定期匯報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疑難點。

  (4)施工周期較長的單位(一個月以上),承包方要組織安全學習活動,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使作業人員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5)工程結束后,外包單位必須通知項目發包單位及使用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6)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或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了規范對外承包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和管理,本制度特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關事項。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外包照明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內容

  3.1管理責任與要求

  3.1.1外包單位系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域及我公司作業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

  3.1.2公司內部生產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管理部負責統一發包,其它單位均無權發包。

  3.1.3外包單位應保證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安全用具等必須齊全、有效。

  3.1.4公司與外包單位簽定“安全責任led節能燈書”。安全責任書具有項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無安全責任書的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3.1.5外包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1.6嚴格控制承包單位的承包范圍,外包工程項目承包單位不得擅自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他人;更不得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業現場,同時要追究承包單位的管理責任。

  3.2安全教育

  外包單位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led平板燈,學習我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規定。

  3.3安全施工管理

  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3.4安全考核

  3.4.1外包單位應對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3.4.2外包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led燈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擅自拆除和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對造成的后果應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3.4.3施工作業人員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視情節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場或終止合同,并給予經濟處罰。

  3.4.4對于因一方責任發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led材料予經濟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4.5項目發包單位安全責任:

  3.4.5.1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作業項目的內容、特點、環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

  3.4.5.2提供或租賃組承包方施工的機械、設備、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等,做好交接記錄。

  3.4.5.3交叉施工作業時,由項目發包單位進行協調安排。

  3.4.5.4公司對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對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led顯示屏提出整改意見,對違章作業行為,有權責令停止其工作并進行教育處罰。

  3.4.6外包單位安全責任:

  3.4.6.1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可請項目發包單位協助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正確執行。

  3.4.6.2開工前就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3.4.6.3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應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動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見,定期匯報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疑難點。

  3.4.6.4施工周期led配件較長的單位(一個月以上),承包方要組織安全學習活動,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使作業人員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3.4.6.5工程結束后,外包單位必須通知經營部或項目發包單位及使用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3.4.6.6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或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安全主任和公司領導。

  4、檢查與考核

  4.1管理部、工程所屬單位、發包單位、外包施工現場所屬單位,對施工負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職責led,并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

  4.2本規定解釋權歸管理部。

  4.3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7

  第1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規范合理,約束參與外包人員的行為,確保公司信譽,并提升業務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員管理

  外包人員指承包單位派來負責具體項目實施的人員,公司外包技術支持人員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項目實施經理負責,項目經理共同參與。

  第2章過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員參與具體項目過程中,實施經理應密切關注和評估外包人員的工作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外包人員開展日?冃гu價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確定績效承諾指標,月底由實施經理與項目經理共同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2)一旦發現外包人員偏離工作目標等情況,應及時溝通,要求外包人員和承包方調整改進;對績效良好的.外包人員,有權要求承包方給予員工獎勵。

  (3)我方項目管理人員有權按照項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關要求,落實項目外包實施全過程的管控措施;

  2.2項目實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員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員詳細清單,詳盡提供人員姓名、性別、年齡、職務、工作簡歷等情況,信息必須真實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員上級負責人的聯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員工作情況反饋機制,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負責人進行相關處理;

  (3)承包方派出人員必須執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從項目實施經理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未按要求執行的外包人員,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撤換;

  (4)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經理需定期主持召開項目實施工作總結會議,外包人員須匯報項目的工作進度和總結報告;

  (5)公司有權對承包方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進行處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換;

  (6)承包方派出人員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客戶公司財產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員給予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2.3人員管理要求

  (1)外包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資產管理、信息資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規定,如因個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譽受損、資產遺失或損壞,我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2)外包人員工作期間應自覺維護和監管本公司的資產或客戶公司的資產,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遺失或損失行為按相關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3)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若遲到、早退、曠工或違反本公司員工管理規定,我方將予以申誡警告,情節嚴重者將通報外包方上級負責人予以處理;

  (4)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本公司項目人員工作時間遵照客戶公司工作時間),除遇特殊情況并及時通知項目管理人員外,不得上班遲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員如需請假、休假或遇特殊情況未能上班,應在確保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時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6)外包人員需服從因業務需求進行的加班,不得無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況需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7)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要求著正裝或休閑職業裝;

  (8)外包人員需根據項目的實施需求完成規定的文檔編寫和資料整理,并保證信息資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員應每天提交工作日報,發郵件給社管實施郵件組和所在項目項目經理,包括解決的問題、碰到的困難、如何解決以及工作規劃。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8

  1、必須加強對民工、勞務隊、外包工隊的安全管理。對入場的工隊,項目部要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實行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對入場的人員要執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電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程、規定。

  3、對入場人員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從事工程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履行簽字手續。

  4、對現場的各種專業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施工作業。

  5、對入場從事高空作業、危險性大的作業人員要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6、入場的`作業隊、勞務隊必須要求堅持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班前活動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班前交底要做到有針對性和及時性,可從“五看”著手;看“天”(天氣)、看“地”(環境)、看“人”(思想情緒)、看“物”(機械設備)、看“對象”(任務)。

  2)必須要求個人上崗自查,查安全意識,查自身安全風紀,查同接受任務相應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齊全。

  3)必須開展操作崗位安全設施檢查。每日上崗操作要求每位成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設施作例行常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采取必要措施才能工作。

  4)嚴禁帶有不安全因素上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好安全帶等。

  5)反對不做安全檢查就操作。

  7、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隨時監督、檢查、跟蹤到位、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對違章作業要嚴格制止,按公司有關“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暫行規定”執行。

  8、對勞務隊、民工、外包工安全生產的宣傳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宣傳安全知識,營造安全生產輿論氛圍,增強作業隊、民工、外包工的安全意識,作到時時、處處注意安全;

  9、實行對民工、勞務隊和外包工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針對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每月進行考核評比,獎優罰劣;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考核不達標的,要嚴格獎罰制度。

  10、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項目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企業、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找準問題,落實對策;對事故的薄弱環節如:施工坍塌、高處墜落、塔吊倒塌、安全用電等實行專項治理,將事故消滅在葫芽壯態中。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9

  為加強機物料、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庫管理,降低庫存,完善和規范物資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入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入庫物資,保管員必須根據五金機物料、原材料或產成品的相應的特征,索要相應的送貨清單(或采購訂單)、檢驗報告單等相應的票據,針對劇毒品應所要劇毒品運輸證;并妥善保存。

  第二條、五金機物料,要根據送貨單清點物資的數量、規格或型號等項目,該稱重的物資要收集相應的過磅票據,一并保存。該檢測的物資,要按采購的物資標準進行驗收。要做到數量規格或型號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如發現物資數量、單據不齊全。質量殘次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特種設備和設備零部件、專業儀表、電器等元器件,要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隨設備、材料配帶的各種圖紙、說明書、合格證等相關資料,整理登記后,交設備部保管。精密、易碎及貴重物資,要輕拿輕放,妥善保存,嚴禁擠壓、碰撞、倒置。

  第三條、各類原材料,一律根據T6系統的訂單辦理入庫。原材料進入廠區后,按過磅、檢驗、辦理手續、卸貨、入庫、再過磅等相應的流程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讓步接收的原料,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程序進行。需要檢驗的原料,檢驗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不允許卸貨入庫。不需要檢驗的原料,應向供應商索要相應的檢驗報告單據,以供備查。易燃、易爆、易腐蝕、易互相污染的物資要單獨隔離或單獨存放,氧化性物質和還原性強的物質,要依據安全部門的要求單獨存放。外觀相近,容易混淆的物資要單獨存放,以防混淆。同時標識要清楚、直觀。危險化學品設置專庫存放,并由安全部門加以監控。

  第四條、成品的驗收,一定要憑借成品檢驗報告單,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根據成品的種類、牌號、規格、數量,指定入于相應的倉庫和位置,堆碼整齊、標志清楚。做好防雨防潮的準備工作,并及時填寫電子報表和手工臺帳。

  第五條、入庫裝卸,有專門的人員進行作業,倉庫管理員對其負有指導責任,并做好相應的作業記錄,月底統一結算。危險化學品和成品濾餅的裝卸,由車間內部統一安排,裝卸費單獨結算。

  第六條、退庫按相應的財務要求,做入庫或對沖處理。

  2、出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種物資的出庫,原則上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儲新”的原則,做到不易保管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

  第二條、物資出庫時,嚴格執行兩級把關的原則:領料員和保管員應認真核對領料單上的時間、名稱、型號或規格、數量是否與實物相一致,審核人是否簽字,審核人必須是公司認定的相應的部門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核對無誤后方可發料。

  第三條、禁止沒有領料單發料的行為。特殊情況下,可由相應的主管領導電話通知倉庫管理員先行發料,但是領料人員必須現場填寫領料單,事后由相應的主管補簽單手續。

  第四條、劇毒物品實行“雙人保管”“雙人雙發”“雙人領用”“雙本賬” “雙把鎖(匙)”。

  第五條、外協施工單位的領用料,要獨立建帳。

  第六條、物資出庫后,保管員工認真做好記錄,并在財務軟件中及時登記入帳,并每月結賬前向財務部門提供出入庫報告

  第七條、本著專物專用、用多少領多少的原則,除少數專用物資外,其余材料禁止一性次領用、一次性出庫。

  第八條、成品出庫發貨必須有銷售內勤開據的發貨單,經公司相應的領導簽字后,由倉庫管理員安排外包工包裝、發貨。倉庫管理員及時做好外包工的包裝工作量的記錄,便于月底統一結算。

  3、盤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類物資應建立兩本賬,手工臺帳和電子臺帳各一本,日報和月報。

  第二條、物資出庫要堅持一盤點、二核對、三領用、四做帳的原則,及時對每天的領用物資進行動態性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帳物相符。

  第三條、五金機物料、庫內原材料和各類成品,品種和數量較多的,要建立分批盤點的計劃,每月由倉庫管理員自行進行盤點,并做好記錄。庫存物資如有缺失、損壞、盤盈、盤虧等現象,保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等行為。報廢的設備或其它物資必須要設備部、生產部和財務部聯合簽發相應的.程序,才能消帳處理。第四條、原料罐區內的原料,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液位、每天盤點的原則,防止原料泄漏、溢料、出庫誤差等種種現象。液體原料的領用,以倉庫液位顯示為準,車間收到的液體原料,如果與倉庫發出的液體原料有誤差,應由生產部牽頭,組織相應車間和設備部,聯合調查、核準,逐步統一相應的計量。

  第五條、財務部,每年年中和年末,必須組織一次全面的倉庫盤點工作。第六條、管理員應于每月21日前(年末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與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資出入庫的核查工作,同時將當月票據整理后,統一送交財務部門處理,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4、物資保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的倉庫庫房要定員管理,落實到人。倉庫要經常開窗通風、并確保室內清潔衛生。下班前檢查倉庫的門窗,確保關閉,防止偷盜。發現有偷盜跡象和嫌疑,應在第一時間,立即報告給安全部門。

  第二條、庫區應保持整潔,防止霉爛、變質、損壞,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曬、防鼠工作,并定期檢查。各類物資要分類存放,碼放合理。第三條、庫內一律不準存放私人物品。

  第四條、保管員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料、成品的用途、類別,分另建立明細臺帳和電子表格。電子表格應備份保存,防止電腦系統出現故障。

  第五條、保管員必須按照相應的作業流程進行日常操作,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及時逐筆錄入并登記入帳,做到日結日清,確保物資進出與結存數據保持一致。

  第六條、負責監督采購物資的質量,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10

  1、項目部在招用外包隊伍時,必須由安全部嚴格審查其安全資質,末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單位,嚴禁錄用。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初及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善自降低標準、簡化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單位,不得繼續使用。

  3、外包單位資質審查內容:

  3.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3.2、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3、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施工簡歷和近年安全施工記錄。

  3.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3.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3.6、取證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3.7、相應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4、外包單位組織進場的職工凡體檢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殘、童工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在開工前,組織外包單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考試,告知企業內部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凡增補、調換和更換工種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安全部的安全培訓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外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和全部手續審查合格后,安全部給外包單位職工辦理胸卡證(視工程時間長短而定)并在上崗時佩戴,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

  7、外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施工、技術、安全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外包合同的附件。

  8、外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項目部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本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安全部匯報工作。

  9、外包單位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責。外包單位的專職安監員應佩戴明顯標志。外包單位應將劃分的班組名單報公司安全部備案,班組長即班組兼職安全員。

  10、公司安全部根據有關制度組織外包單位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例會,并及時向外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并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11、對施工項目,設計到登高、動火、動土、焊接切割等相關危險作業時,外包單位應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經審批合格后嚴格執行。

  12、安全部有權對外包單位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情況進行監督。

  13、對負責人不服從安全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外包單位,公司將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14、公司與外包單位鑒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外包單位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外包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安全部應參與調查,并按規定統計上報。

  15、公司預扣外包單位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發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百分之五十。

  16、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外包單位和個人,項目部將按規定給予獎勵。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11

  1.目的

  因為半導體廠設備與種類復雜繁多, 工廠內長期派駐裝機廠商是常有之現象, 但就廠商在公司活動期間, 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廠商安全與健康,同時可降低公司財產損失與維護公司形象之故,特建立“fab1監工與外包商施工人員管理辦法”,借由各部門之訓練與宣導以達“工安 人安”之最終目的。

  2.說明

  此管理規章著重與裝機監工人員職責之范圍, 請各級長官加強宣傳督導,使工安概念得以順利推廣。

  3.適用范圍

  fab1各區裝機廠商,包含fab區與subxfab區所有生產性機具之廠商。

  4.管理執行單位

  工安環保部,工程部,制造部,hook-up team。

  5.內容

  監工人員職責管理流程圖。

  為方便使用此管理辦法, 特別畫處gsmc hook-up team/contractor監工人員職責管理流程圖, 使各位在短時間內得以了解整個規章之精神與架構(附件1)。

  a) 監工人員職責管理流程圖

  附件1

  b) 施工人員教育訓練

  工業安全講習

  宣導執行單位:hook-up team 監工人員

  宣導執行地點:seminar room或訓練教室

  為了加強廠商對工業安全之了解與gsmc fab內安全規范, 降低意外事件發生與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之故, gamc會舉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業安全講習,并宣導“gsmc廠區施工安全衛生規定”。訓練完畢后, 廠商人員應在“廠商個人資料表”之“工業安全講習”欄簽名,以便查詢。

  fab內安全逃生與防護宣導

  宣導執行單位:hook-up team監工人員

  宣導執行地點:fab內與sub-fab

  新進廠人員進入fab需接受gsmc監工人員就裝機區域實施安全逃生與防護訓練, 訓練重點如下:

  ü 訓練區域包含fab與sub-fab

  ü gsmc廠區施工安全衛生規定

  ü 逃生門之位置與疏散路線

  ü 滅火器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ü 沖洗器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ü gas alarm與火警警報之疏散

  宣導完畢后,機臺負責人與裝機廠商在“廠商個人資料表”之“fab內安全逃生與防護宣導”欄簽名,以便查詢。

  c) 施工人員組織管制

  建立合格施工人員組織表及人員名冊

  宣導執行單位:hook-up team

  施工人員組織表需有以下人員編制:

  ü site manager

  ü safety manager

  ü material control manager

  ü q.c team

  申請施工人員“警衛室列冊名單”

  宣導執行單位: hook-up team監工人員,警衛室。

  對于長期駐廠之裝機廠商, 由于業務之需要可申請“警衛室列冊名單”。有了此項證明表示廠商已經經過廠內一系列之工安宣導與訓練,熟悉廠內之工作環境與作業模式可從事裝機施工工作;至于未申請之廠商就必須有監工人員陪同,始可進行裝機施工。

  潔凈室注意事項宣導與人員管制

  宣導執行單位:制造部, 警衛,hook-up team監工人員。

  潔凈室注意事項,其重點如下:

  ü 由機臺負責人宣導潔凈室注意事項,并請裝機廠商簽署“gsmc潔凈室注意事項”與“gsmc fab1 施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

  ü fab內禁止使用手機通訊。

  ü 廠商如果需要使用電腦,需經過“gsmc工程師認可并且簽署”gsmc fab1 notebook 電腦許可申請表“才可進入fab內。

  ü 若有重要物品存放需填寫“廠商手機,電腦,重要物品登記表“。

  人員管制,其重點如下:

  ü 長期工作的廠商, 每日第一次進入fab除填寫“fab1廠商進出登記表“,尚需監工人員簽名確認后才可以換證進入fab。

  ü 所有施工廠商在處fab欲離開gsmc前,皆須聯絡監工人員就工作交接與6s管理作檢查,完畢后廠商填寫“fab1廠商進出fab登記表“并有監工人員簽名確認,廠商才可以換證離去。

  ü 其余詳細之管理辦法,請見制造部所擬定之“gsmc fab1 機臺move-in期間門禁管理辦法“。

  宣導完畢之后,廠商人員與機臺負責人在“廠商個人資料表”之“潔凈室注意事項與人員管制宣導”欄簽名。

  d) 施工各項安全作業許可證申請

  申請動火作業許可證

  申請密封空間作業許可證

  申請火警或氣體檢測器隔離許可證

  申請消防系統中斷許可證

  申請管路作業許可證

  申請施工臨時用電

  所有作業許可證申請請遵照fab1 safety gsmc作業許可規則“辦理

  e) 施工進行中的安全事項

  宣導執行單位:hook-up team監工人員

  施工前的'安全會議

  ü review施工人數及工作器具

  ü 分配工作事項及重點

  宣導施工現場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ü 告知施工人員有關其事業的工作環境,如逃生門,安全門,沖淋器,滅火器,火警檢測器的位置。

  ü 告知施工人員有關其事業的為害因素,與附近的chemical, gas 管路其為害程度及個人安全防護器具的使用。

  ü 宣導施工現場安全衛生事項后, 要求施工人員簽名確認。

  檢點施工是否有遵守各項作業許可規定辦理

  執行fab tour每日巡檢

  依工程部機臺負責人需求,遵照各流程執行送水,送氣,送電作業

  每日理想施工時間為0830-1800, 如需加班,監工人員及施工廠商需全程陪同,直至工程告一段落人員撤離始可離開。

  監工人員應確實作到監工職責前往現場說明,稽查和監工方式包括全程跟隨及半程跟隨;

  ü 全程跟隨:如有送水,送電,送化學品, 開vmb, 管路拆/切除密閉空間等作業及夜間假日加班施工時,監工人員應全程跟隨。

  ü 半程跟隨:其他不需要全程跟隨之施工作業監工人員應告知相關作業規定并實時于施工前中后到現場監督。

  f) 每日完工后事項

  廠商6s規范

  宣導執行單位: hook-up team監工人員

  宣導執行地點: fab與sub-fab

  為全廠區貫徹整理,整頓,清掃,清潔, 紀律, 安全, 6s之精神,裝機廠商需配合gsmc公司的政策,在gsmc公司內活動需接受6s精神之規范,

  規范重點如下:

  ü 裝機之材料,機具需堆放整齊,并以安全護欄隔離,廢棄不用之材料,請配合機臺負責人搬運到指定區域丟棄。

  ü 零件,廢棄物(無塵布,棉花棒等)不得任意放置于機臺附近,工作臺車,蛇管需要放回原位。

  ü 廠商工作完成后需對機臺負責人或值班工程師確實作好交接事項,不可自行離去。

  召開每日施工檢討會議

  ü 檢討每日施工進度及安全缺失。

  ü 依照標準工時表及schedule control chart安排明日工作進度。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12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養老院院外包業務管理,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風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借鑒業內同行經驗,制定本制度。

  2.業務外包,是指單位利用專業化分工優勢,將日常經營中的部分業務委托給本單位以外的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承包方)完成的經營行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項目外包。

  3.外包業務通常包括保潔、保安、按摩、食堂、物業管理等。

  二、部門職責

  院辦公室負責外包業務總體管理工作,明確1人具體負責。院內管理人員履行外包業務遴選、管理等過程中的監督職能。相關業務的原主管部門為外包業務開展情況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單位日常監管、工作考核等任務。具體如下:院長、副院長負責保潔、食堂監管;保衛科負責安全保衛監管;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物業管理服務的監管。

  三、不相容崗位

  1.外包方案的立項與審批;

  2.外包方的選擇與審批;

  3.外包的執行與驗收。

  四、業務外包管理風險

  1.外包范圍不合理,核心業務外包,可能導致單位失去競爭優勢。

  2.外包價格確定不合理,承包方選擇不當,可能導致單位遭受損失。

  3.業務外包監控不嚴、服務質量低劣,可能導致單位難以發揮業務外包的優勢。

  4.業務外包存在商業賄賂等舞弊行為,可能導致單位相關人員涉案。

  五、外包業務項目評估和審核制度

  1.制定及審核實施方案

  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對外包業務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場成熟度等標準,合理確定業務外包范圍,制定外包實施方案;并根據是否對單位運營有重大影響對外包業務實施分類管理,以突出管控重點。

  單位根據預算以及工作計劃,對實施方案的重要方面進行深入評估以及復核,包括承包方的選擇方案、外包業務的成本效益及風險、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員工培訓計劃等,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僅限于業務外包范圍、方式、條件、程序和實施等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同時確保方案的'完整性。

  單位制定外包方案時,應聽取外部專業人員對業務外包的意見,并根據其合理化建議完善實施方案。

  單位應建立完善業務外包審核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各層級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審批。

  在對業務外包實施方案進行審查和評價時,應當著重對比分析該業務項目在自營與外包情況下的風險和收益,確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招標及選擇承包方

  養老院根據不同業務范圍,組成有相應專業人員構成的承包方評估小組,并對外發布投標公告,與候選承包商建立聯系,發放外包項目競標邀請書及相關材料。

  參與競標的候選承包商應在指定期限之內提交投標書及相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解決方案、實施計劃、資源配置、報價等。單位引入競爭機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方式等適當方式,擇優選擇承包方。

  評估小組應通過實地調研等多種方法,調查候選承包方的合法性、專業資質、技術實力、質量環保意識等情況,并考察候選承包方從事類似項目的成功案例、業界評價和口碑;同時綜合考慮單位內外部因素,對業務外包的成本進行測算分析,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調研結束后,評估小組應編制考核報告,提交單位領導審批。

  單位根據評估小組反饋的各種信息,從候選承包方中做出選擇,并建立嚴格的回避制度和監督處罰制度,避免相關人員在選擇承包方過程中出現受賄和舞弊行為。

  3.簽訂業務外包合同

  在訂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方案中識別出的重要風險因素,并通過合同條款予以有效規避或降低。

  在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方面,明確承包方提供的服務類型、數量、成本,以及明確界定服務的環節、作業方式、作業時間、服務費用等細節。

  在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方面,明確單位有權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率,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單位,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在合同的服務和質量標準方面,應當規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務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滿足標準實施的補救措施。

  在合同的保密事項方面,應具體約定對于涉及本單位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在費用結算標準方面,綜合考慮內外部因素,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在違約責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則性又體現一定靈活性的合同條款,以適應環境、技術和單位自身業務的變化。

  4.組織實施業務外包

  在承包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應密切關注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承包方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考核。

  建立即時監控機制,一旦發現偏離合同目標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承包方調整改進。

  對各種意外情況做出充分預計,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制

  定臨時替代方案,避免業務外包失敗造成單位服務活動中斷。

  有確鑿證據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違約行為,并導致業務外包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及時終止合同,并指定有關部門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賠。

  切實加強對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的管理。

  5.總結評價

  相關職能部門要對外包業務定期進行總結評價,充分了解各科室對承包方服務的反饋意見,與日常監管發現的問題匯總形成總結報告,作為會計核算和付款的依據。

  6.會計核算及財務控制

  單位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和外包進度辦理結算業務。未到達合同約定的履約狀態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六、外包業務項目評估和審核程序(附后)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正當競爭法》

  3.業界同行有關制度

  外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13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規范客戶服務中心外包隊伍在工作期間安全文明施工監督和管理行為,為實現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編制依據

  總承包管理制度匯編文件《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網總〔2003〕407號)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法令、法規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不發生較大人身傷亡事故;不發生因外包隊伍施工導致的電網停電及設備事故;不發生工程設備損壞事故;不發生火災事故;不發生由于施工產生的投訴事件,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創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場地,爭做安全管理標準隊伍。

  4、外包隊伍相關制度規定

  4.1、工作開始前

  4.1.1、形成班前會制度,布置當天工作內容及對工作中涉及的危險點進行安全交底。班前會內容要形成可查的臺賬,并且由施工人員全員進行簽字,客戶服務中心裝拆班負責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會開展情況和臺賬記錄情況。

  4.1.2、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在合格期內,如安全帽、絕緣地墊、個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員在工作現場前應穿統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監護人戴好工作監護袖套。

  4.1.4、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施工前應確認已經對該區域用戶進行標記輪換高志,應在需輪換的表箱旁貼好告知單,并告知相應的社區或小區物業。調表通知單應最少提前15天進行張貼。

  4.1.5、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電表安裝前應確認電源無電,并且有可靠明顯的斷開點。

  4.2、工作進行中

  4.2.1、在工作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注意用有效手段隔離可能的危險點。

  4.2.2、工作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工藝,電表相線和零線不能反接;相線和零線相應的進出線不能接反;電表接口螺絲必須逐個擰緊;電表與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相連的485接線必須正確,其螺絲必須擰緊;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電源線必須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對于表計輪換工作,一定要注意裝接單上拆除電表表計局號要與實際安裝電表相對應,單上新裝電表表計局號應與即將安裝表計局號相對應,有條件的單上戶名應與實際用戶進行對應。

  4.2.4、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裝表過程中應做到裝接單上與要安裝表計對應、表計實際安裝位置與表箱位置圖或開發商在表箱上標出位置相對應、相應表計出線與相應空氣開關對應、空氣開關與實際送電用戶相對應,實現裝接單、表計、表位、空開、用戶全對應。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應立刻打掃施工現場,對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要及時清掃,避免由于表箱內雜物等產生著火等安全隱患,同時也避免居民用戶由于施工后現場臟亂產生投訴問題。

  4.3.2、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表計輪換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抽查量為全部輪換表計的15%,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為江偉或黃沁負責,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批量裝表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檢查量為全部二級負荷和全部三級負荷的20%-30%,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詳細對表計、表位、用戶空氣開關及用戶家進行對應性排查,排查應認真填寫排查記錄表,并進行施工單位、檢查單位、用戶物業或負責人三方進行簽字確認。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獎懲(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1、采集器的維護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進行量化,無線采集器每日維護每人5到8個(非用戶數),載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維護每人15到20個(用戶數)。根據成功率計算當日維護成果,無線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應績效,如果維護成功率在80%以上,獎勵5%的相應績效;載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維護成果低于70%扣除5%績效,在80%以上獎勵5%績效,在90%以上獎勵10%績效。

  5.2、表計輪換工作

  一是施工時間考核,應對外包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進行考核,輪換超過1天扣除績效10%,超過2天扣除績效20%依次類推。

  二是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

  5.3、房地產小區的批量裝表

  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檢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4、投訴工單

  根據工單內容及是否屬實進行相應的考核。

  6、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施工期間發生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口頭或電話報告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必要時直接報告中心領導、市公司領導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24小時內提交出書面事故報告;并應嚴格依據有關規定,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6.2、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6.3、外包單位應在施工期間的事故月報和年報的報送程序,應按《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向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外,還應向中心安檢部門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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