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外包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包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外包管理制度1
一、進場要求
1、營業執照。
2、經過年審的資質證書。
3、安全資格許可證必須是市一級及各區縣勞動局頒發的。
4、法人委托書。
5、人員花名冊及內容(姓名、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
6、施工周期超過30天,必須辦理工地出入證(照片一張、身份證復印件、費用5元/人)
7、進場的工機具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
8、施工前必須與總包單位簽訂安全包保責任書,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動火必須到安全組辦理動火手續。
9、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現場內禁止吸煙,高空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系掛好安全帶。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腳下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11、發生違章經教育、糾正不整改的單位,總包單位將進行罰款并責令其停工,嚴重者將終止合同。
12、所有進場人員必須服從門衛管理,自覺出示證件。
二、組織管理
1、進場參與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的配備,其素質、數量必須與合同或協議規定相符。
2、經本項目部確定認可的所報組織系統圖上的人員及數量不可隨意變動,必須常駐現場,不得兼其他職務。因故需要離開現場必須請假。
3、現場體檢不合格及經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者必須清退出現場。
4、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不經我項目部批準不得更換,其有事離開現場必須經我項目部施工員批準。
5、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文件收發員、測量人員、試驗員,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及項目部要求,否則每缺l人對分包隊伍罰款500元/人。
6、從事現場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員、工長、質量員、安全員等必須在現場組織監督施工不得隨意離開現場,對經常不在現場的人員罰款300元/人,累計受到3次罰款者清退出現場。分包隊伍必須補足管理人員,素質必須達到工程要求。
7、分包隊伍的任何人員必須尊重總包單位、業主(甲方)和監理單位人員,不得無理頂撞。違者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罰款100元/人 次,并對分包隊伍處罰500元/次。
8、分包隊伍管理混亂,經常出現違反管理程序或規定時間,不服從總包項目管理者,對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處300-1000元/次罰款,累計出現3次將分包隊伍驅逐出現場,分包隊伍必須另換其他人,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分包隊伍施工連續2個月達不到項目部要求或管理處于失控狀態,同樣驅逐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
9、 分包隊伍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我項目部組織的有關會議或活動,對無故遲到者罰款50元/人,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200元/人。
10、分包隊伍必須依據項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報項目工程施工部檢查備案,否則罰款500元,并勒令在規定的時間內制定齊全。
11、分包隊伍不得拒收、拒簽我項目所發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則罰款200元/次。如有異議可用回函解決。
12、項目部的任何罰款無須分包隊伍簽字確認,我項目所發函件即為扣款依據。
13、分包隊伍人員的增減、進出場、材料、機械設備進出場必須報項目工程施工部批準,然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14、必須嚴格執行項目部各項管理制度,及時填報各種表格及報表。
15、任何施工現場布置必須有方案、有計劃并經項目部批準后方可實施。
16、任何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現場管理
1、所有分包隊伍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統一戴安全帽、并隨身攜帶出入證件。
2、現場內的布置必須經過我項目部審批,所有標牌、標志的張貼懸掛,由項目部根據公司規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隊伍施工管理人員須著裝整潔,頭發理順,注意舉止行為。
4、分包隊伍對公司的函件必須統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統一編號,并且有負責人簽字或單位公章,否則我項目部拒收。
5、施工現場內嚴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開小爐灶。違者罰款300元/人。
6、進入施工區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規定,違者罰款10元/人 次。
7、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愛護現場內的安全、消防、測量、照明設施及有關標牌等,違者罰款50元/人,并負責賠償損失。
9、現場內嚴禁亂拋垃圾、煙頭、水果皮、廢紙等,否則每起罰款50元/人。
10、必須保證所張貼懸掛標牌的完好,標識的顏色清晰無褪色。所堆放物品無論堆放時間長短,必須堆放整齊。
11、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帶有金錢性質的賭博,酗酒行為,否則對分包隊伍責任人罰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成立現場質量保證體系明確;
2、所有分包單位施工前報詳細的分項工程總進度計劃,并在施工過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項目經理(隊長)報下一個月的月進度計劃,并根據實際進度情況隨時調整總進度計劃;
3、所有分包單位在施工前,報相應的各種資質證明一份,(包括:廠家資歷一套、安全許可證、特殊工種上崗證等)所有資歷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場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進場后,分包單位現場技術負責人向分管技術負責人書面報驗,并附相應的材質證明資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種材質證明、合格證、準用證、材料檢驗報告、廠家試驗報告、廠家評定資料等)資料驗收合格后,進行進貨檢驗,合格并作好書面簽認后,方可安裝或使用;
5、進入施工現場后需做復試或見證試驗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單位取樣,但必須在技術人員和監理人員監督下進行;
6、堅持“方案先行”,分包單位施工前,首先由技術負責人上報具體的施工方案給分管技術負責人,項目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單位首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由分包質檢員按照項目資料報驗要求,以書面形式報項目部質檢員驗收,質檢員驗收合格后,報監理驗收,合格并書面簽認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隊人員不得直接找監理、甲方、設計報驗,所有檢驗、試驗等均由項目總包單位報驗監理、甲方、設計;
9、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設計問題,由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時向分管技術負責人反映,由分管負責人與設計、甲方、監理聯系,并辦理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10、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更改、洽商等,均由項目資料室按照資料管理程序,統一發給各相關分包單位施工技術負責人;
五、安全生產管理
分包隊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隊伍的班組長進行,并做好班組活動記錄,其班、組長存檔備查,及時反饋到項目工程技術部,工程技術部轉交安全總監。(其他規定在分包合同中列舉)
六、質量管理
分項工程質量不合格點控制在6%以內,依次驗收成優率100%;因此各分包單位必須依據此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控制措施,并且報我項目部確認,方可執行。無此措施不得進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單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技術及質量標準的交底,并報項目部備案,否則將罰款50—100元/次。
2、項目質量管理原則:分級控制,分段監督,統一申報。即:分包隊伍質量控制,項目部質量員進行質量控制。分段監督就是施工操作階段由分包隊伍質量員監督,施工過程中,項目部工程技術部的負責工程師進行質量監督,施工完畢后,項目部質量員把關驗收。統一申報就是由項目部向監理方、甲方申報。
外包管理制度2
1總則
1.1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實保障大修現場人身和設備安全以及生產機組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原電力部有關規程,參照華能電力開發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辦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總經理(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外包工程的全過程安全管理負領導責任。
1.4本辦法適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辦法解釋權屬公司安監部門。
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無論采取何種承包方式,都要簽訂承包合同,明確承包方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公司現場安全負責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2.2健全對承包單位的資質審查制度。承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前要填寫申請登記表,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業績,到大修現場工作人員的基本情況、安全工器具清單、施工現場組織結構等。
2.3公司應對承包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審查內容包括:①承包單位管理部門頒發的“三證”:施工(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人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委托書。其資格和簽約權限應與所承包的工程相適應。②承包單位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施工安全的機具,以及經勞動部門和有關技術檢驗部門檢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③承包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符合外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種需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證書。④承包單位必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不得把接受的合同轉讓給第三方。如必須進行轉包和分包,應經我公司有關部門審查同意。⑤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我公司安全規程制度、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有負責施工安全的機構。⑥有施工簡歷,且有與所承包的工程類似的施工業績,在業績中要注明三年內發生本企業因工死亡及3人以上重傷的人身事故的有關情況。
2.4公司要建立外包工程隊伍的資質檔案,登錄相關的資料、資審結論及在本單位工作期間的安全業績,作為動態考核依據。
2.5公司應預留或預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證金,并向承包方明示安全考核辦法。
2.6公司安監機構應該監督外包工程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的貫徹執行。
2.7發生不安全事件,應立即報告安監部門和有關領導,并認真組織調查分析,做到“三不放過”。
安全責任
3.1各單位應遵照《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的要求,承擔發包方應負的安全責任,包括:作好資質審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統隔離、安全措施、協調實施、安全監護、安全監督及合同規定的應由本公司負責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責任。
3.2發包方一般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①對承包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②提供和解釋有關電力安全管理規程和本單位文明施工規定,監督承包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必要時經抽查考核,合格者才準許進入現場。
③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交底的.書面記錄應經承包方簽字確認。
④實施必要的系統隔離,保證其正確無誤。
⑤電力生產特殊區域或特殊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及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并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設監護人。
⑥遇有不同單位空間交叉作業或工序間有交叉配合的情況,發包方應協調有關施工單位共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分工落實。
⑦電廠提供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符合安全規定,并經使用單位驗收。
⑧按規定對承包單位的現場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⑨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3.3根據“誰施工,誰負責安全,并相互協助”的原則,承包方應按安全協議規定、安全交底內容,作業要求及工作環境狀況提出安全技術措施,經電廠審查同意后貫徹;安全技術措施按安全協議的規定,分由公司或承包方落實,各負其責。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安全施工負責人。
3.4承包方一般應承擔以下責任:
①開工前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向公司安監部門備案。
②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③復雜的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特殊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④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公司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的有關部分。開工前應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上述規程、規定中的有關部分,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⑤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應向發包方提供有效的檢驗證明。承包單位的施工人員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正確使用負責。
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施工安全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⑦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有效證件需提交公司安監部門審查登記備案。
⑧承包單位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發生人身、設備、火災等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和組織處理,并會同公司安全監察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⑨承包單位的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負責者)對公司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3.5檢修電力生產設備,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負責人的同意,不得擴大工作范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6外包工程按規定需要辦理〔熱力機械工作票〕、〔動火工作票〕、〔電氣一、二種工作票〕的工作,應按規程要求辦理開工、終結、延期等手續,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監護人與工作班成員(含動火執行人)各負相應的責任。
3.7涉及外包工程的工作票,其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監護人的設置及責任見〔外協單位工作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4、處罰規定及其他
4.1發包方安全責任不清、以包代管而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或設備損壞時要追究本公司有關部門的責任。并按《電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力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試行)》及本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按責論處。
4.2安全管理不力或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承包單位,公司有關部門應責令其糾正、停工整頓或辭退。造成損失者,公司將追究其責任。
外包管理制度3
為規范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范、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部門(項目)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審核批準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
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項目需求時,需臨時外雇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項目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范圍
1、軟件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集成項目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項目。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并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并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項目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項目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做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雇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件外包:軟件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部人員無法滿足項目開發需求時,提前一個月提交由總經理簽批的《項目外包申請單》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件部門。軟件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并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集成項目外包:系統集成項目在項目立項時應根據項目類型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項目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項目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集成項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集成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信息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后方可執行。
4、保密項目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外包,并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項目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雇工,需由項目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雇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項目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項目人員由該項目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項目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后由總經理簽批發布。
外包管理制度4
中心外包管理制度宣貫旨在規范和優化我們中心的外包管理流程,確保外包服務的質量、效率和成本效益。這一制度涵蓋了對外包服務商的選擇、合同簽訂、服務執行、績效評估以及后期的.持續改進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外包服務商的資質審查:明確服務商應具備的專業能力、過往業績和信譽,以保證其能提供優質服務。
2. 合同條款設定:詳細規定服務內容、期限、價格、質量標準及違約責任,確保雙方權益。
3. 服務監控與管理:設立定期檢查機制,對外包服務進行實時監控,確保服務質量。
4. 績效評估與反饋:建立公正的評估體系,對外包服務商的績效進行定期評估,并提供反饋。
5. 關系維護與改進:強調與外包服務商的溝通與合作,共同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推動外包服務的持續改進。
外包管理制度5
外包項目管理制度對企業至關重要,它能:
1. 提高效率:通過專業化分工,使企業專注于核心業務,提高整體運營效率。
2. 控制成本:合理選擇外包伙伴,降低運營成本,提升利潤空間。
3. 降低風險:通過規范管理,減少因外包引發的法律糾紛和技術難題。
4. 保障質量:通過嚴格的質量控制,確保外包產品或服務滿足企業需求。
5. 促進創新:借助外部資源,引入新的'技術和管理理念,推動企業創新與發展。
外包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服務項目外包過程監控提供指引,提高服務專項管理水平,保證外包后的服務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各管理處對服務項目外包質量的監控管理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頻次
品質管理部組織設備設施、環境大檢查,評估服務供方服務質量
抽查供方服務質量清潔、綠化每季度評估一次;設備設施每半年評估一次
每季度至少一次
管理處對設備設施、環境供方服務質量全面檢查與監督每月一次
監控人員日常檢查服務供方的服務質量及成本控制情況
定期評估服務供方服務質量
監督服務供方消耗我方資源的控制情況清潔每日檢查,綠化、設備設施每周檢查。
清潔、綠化每月,設備設施每季
持續
5、過程控制及方法
5.1總則
5.1.1建立對各類業務外包的監控管理辦法,監控包括管理處和公司兩個層次,即管理處依據合同、公司規定督促供方和品質部對供方進行定期總結與評估,實施與供方中高層定期溝通
5.1.2物業公司指定品質管理部對業務外包的服務質量進行監控
5.1.3各管理處根據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指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人負責對某項業務外包的服務質量的監控。
5.1.4管理處責任部門通過每日巡查、每周檢查、每月、季、年評估等方式監控供方提供的服務,檢查內容包括:服務質量、人員禮儀、工具材料、水電消耗(我方承擔相關費用的)。對不符合要求的現象提出整改要求,如供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執行合同條款,按合同附件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5.1.5品質管理部每季度對清潔、綠化供方進行評估,每半年對設備設施類外包方進行評估,內容包括對各項檢查中集中反映的問題、供方曾經出現過的較嚴重的問題及改善情況、顧客的意見、各服務供方的服務質量對比、現場抽查情況、目前存在的問題等。
5.1.6對于公司要求的新的管理服務標準要求,由管理處的有關人員組織對供方人員進行培訓并考核,培訓記錄應予以保存。
5.1.7客戶日常反映的投訴、意見和建議,顧客意見調查,外部質量機構的監督檢查,政府各類評比活動等也是對供方進行監控的一種方式,也應作為對供方進行月度或季度考核的參考。
5.1.8在供方進場作業前,應向管理處提供以下資料:現場操作規程、現場作業人員架構及基本概況(包括照片1張、身份證復印件、年齡、聯系方式等)、作業人員崗位職責及分管區域、作業時間、工作進度計劃等,并指定與我方直接聯系人。供方所提供的資料有變動時,應及時通知我方。
5.1.9管理處負責任人組織業務主管(辦)會同品質管理部,根據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顧客的需求等制定適合于本小區的服務質量評審細則、檢查標準,作為合同附件。評審細則應包含評審及考核方法。
5.1.10除電梯服務供方提供年度計劃外,其它服務供方每月28日前提交下月的定期作業計劃。
5.2監控辦法
5.2.1內部監控
5.2.1.1對供方的監控主要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季檢。各類檢查涉及人員層級及檢查的深度、廣度有所區別;
5.2.1.2日檢:管理處監控人員每日會同供方現場負責人對供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檢查,并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留一份。
5.2.1.3周檢:管理處監控人員每周會同供方現場負責人至少對其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根據巡查結果填寫相關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保留一份。
5.2.1.4月檢:管理處經理組織專業主管、監控人員,會同供方項目負責人、現場工作人員,每月共同對其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考評。管理處根據檢查結果填寫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保留一份。月檢結束后,要對供方進行月度評估,包含當月檢查中的.不合格項整改情況、服務達標情況、顧客回訪情況、改進建議等內容。
5.2.1.5季檢:品質管理部會同管理處經理、專業主管、監控人員、供方項目負責人、現場工作人員,每季度共同對供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評估。檢查可采用查閱質量記錄、調查客戶意見、現場抽查等多種方式。品質管理部根據對供方的服務質量檢查情況及管理處每月上報的供方工作評估報告,對供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綜合評估,內容應包括該季度各項檢查中曾經出現過的較大問題及整改情況、業主的意見、現場抽查情況、目前存在的問題、對供方的進一步要求等。季度評估報告由品質管理部負責存檔并按管理處進行整理,同時,交一份給管理處存檔,一份給供方存檔。管理處根據評估報告中匯總的問題要求供方采取糾正措施,并將供方的整改結果報告公司。品質管理部根據報告內容及對供方的現場服務再驗證,并將結果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對未按公司要求予以整改的供方,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更換新的供方。
5.2.1.6半年檢:由品質管理部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各管理處的設備設施、環境大檢查,并全面評估。
5.2.1.7根據各類外包業務的特點及合同約定,選擇監控頻次。如清潔外包日檢、周檢、月檢、季檢都需做,電梯外包則可不選擇日檢。
5.2.2外部監控
5.2.2.1客戶評價:客戶日常投訴;本公司組織的顧客意見調查等。
5.2.2.2社會評查:外部質量審核機構的監督檢查;優秀小區的驗收檢查;勞動局安檢部門的檢查;集團內組織的評比、檢查等。
5.2.3特殊供方監控辦法
5.2.3.1對儀器儀表檢測、電氣安全檢測及小區垃圾外運等由政府部門直接控制的特殊供方,不須定期評估,要保存好其提供的合格證等有效證明及資料。
5.2.3.2對處于保修期內的設備維保供方,其對設備進行的定期保養及故障處理,須予以記錄和報告,具體見《保修階段工程質量和設備管理監控辦法》。
5.2.3.3對提供短期服務的供方,管理處經理安排相關專業主管對供方的服務過程及結果監督檢查。
5.3評審方法
5.3.1管理處每月評審主要以日(周)檢和月檢記錄的不合格項作為評審依據。不合格包括輕微和嚴重不合格。在服務合同中應確定每日、每月和每季度最高輕微及嚴重不合格數。
5.3.2管理處每月5日前對清潔、綠化服務供方的服務效
果進行總結評估,每季首月5日前對設備設施服務供方的服務效果進行總結評估,填寫《工作評估報告》,交服務供方確認,并抄送公司品質管理部。評估報告作為是否扣減服務供方服務費用的重要依據。
5.3.3輕微不合格的判定以各類服務質量檢查標準為依據。
5.3.4嚴重不合格的判定
5.3.4.1清潔服務
a.在同一天的檢查中,發現同一區域(指同一單元或方圓10平方米,下同)出現嚴重臟污或同一區域有三個或以上的保潔項目不到位。
b.在同一天的檢查中,發現三處或以上區域出現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c.連續三日檢查中,同一區域出現兩次及以上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d.在規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
e.員工離崗時間超過半小時或當值時間內干私事。
5.3.4.2消殺服務
a.連續兩個月實際消殺次數低于月工作計劃。
b.白天在公共區域內發現老鼠活動。
c.一個月內出現兩次及以上同類顧客投訴。
d.員工離崗時間超過半小時或當值時間內干私事。
5.3.4.3綠化服務
a.在同一周的檢查中,發現三處以上區域出現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b.連續一個月的檢查中,同一區域出現兩次及以上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c.在約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
d.作業過程中出現因服務供方原因引起的有效顧客投訴
e.連續三個月不剪草、草皮雜草面積超過10%或覆蓋率低于90%
f.因養護原因造成的喬灌木枯死
5.3.4.4設備設施維護
a.因維護不當造成質量事故。
b.一個月內出現兩次及以上因維護不當造成顧客投訴或未及時處理。
c.在規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的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和工程遺留問題)。
5.3.5合同期滿前的評估
5.3.5.1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應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由管理處進行一次全面的效果評估,填寫《工作評估報告》,發送品質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備案。
5.3.5.2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由管理處對該項服務進行統計和分析,按程序報批后續簽合同。
5.3.5.3如部門需重新選擇服務供方,須按《招投標管理辦法》進行。
5.4考核方法
5.4.1環境類考核方法詳見《環境外包監控作業指導書》
5.4.2設備設施、綠化類考核方法參照清潔類相關考核細則
5.4.3對項目施工的監控與考核
5.4.3.1管理處監控人員每天至少一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所用設備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工藝、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安全措施、現場標識、現場環境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違反合同規定等。
5.4.3.2安全員按照安全類體系文件的規定對施工人員、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5.4.3.3對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遵守管理規定、施工進度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違規施工導致顧客投訴等,應及時制止、糾正,并依據雙方合同、管理責任書等進行考核和處罰。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4-z01-01-04 《電梯維保監控辦法》
tjzzwy7.4-z01-01-05 《環境外包監控辦法》
tjzzwy7.4-z01-01-06 《保修階段工程質量和設備管理監控辦法》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7.4-z01-03-f1《電梯服務供方服務效果評估表》
tjzzwy7.5.1-g01-f1《設備設施巡視記錄表》
tjzzwy7.5.1-h03-f1 《消殺(毒)工作記錄表》
tjzzwy7.5.1-h02-01-f1《綠化效果每日檢查記錄表》
外包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某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包業務的內部控制,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業務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稱發包方)為實現戰略經營目標,通過合同或協議等形式將業務職能的部分或全部交由外部服務提供商(以下簡稱承包方)提供的一種管理行為。
第三條 公司在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過程中,至少應關注下列涉及業務外包的風險:
(一)業務外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業務外包未經適當審核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業務外包策略不科學、承包方選擇不合理,可能導致公司核心資產遭受損失。
(四)業務外包流程未恰當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外包戰略失敗或經營效率低下。
(五)業務外包信息保護措施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泄露。
(六)業務外包會計處理不當,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信息失真。
第四條 公司在建立與實施業務外包內部控制中,至少應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控制:
(一)職責分工應合理明確,授權審核制度和外包業務歸口管理制度應規范。
(二)外包策略應科學合理,承包方的選擇依據應充分,外包合同協議應規范。
(三)外包業務流程應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應有授權,外部存貨管理應規范,外包業務會計處理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或職責)至少包括:
(一)業務外包的申請與審批。
(二)業務外包的審批與執行。
(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與審核。
(四)業務外包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
(五)付款的申請、審批與執行。
第六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授權制度和審核批準制度,明確公司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內容、授權期間和被授權人條件等。
公司重大或核心業務外包,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非核心業務或涉及金額較小的業務外包,應由相關部門在授權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公司應實行業務外包歸口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職能的不同,指定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業務的管理工作進行規范。
第三章 外包策略及承包方選擇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業務外包策略,根據外部環境要求和中長期發展戰略需要,合理確定業務外包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常見的外包業務包括:采購、設計、加工、銷售、營銷、物流、資產管理、人力資源、客戶服務等。
第九條 公司應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編制外包項目計劃書,具體闡述業務外包背景、外包內容、實施程序、主要風險和預期收益等信息,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必要時,還應提交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討論審議。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承包方資質審核和遴選制度,確保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承包方的遴選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
(一)承包方的服務能力、資格認證和信譽。
(二)承包方與本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競爭或潛在競爭關系。
(三)承包方就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第十一條 公司應引入承包方競爭機制。發包方可以選擇多家公司作為業務承包方,以促進承包方不斷改進服務能力,并降低一方服務失敗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外包合同協議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性質的不同,及時與承包方簽訂不同形式的合同協議文本,包括:技術協議書、外包加工協議、規劃試驗大綱、
咨詢合同協議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應在外包合同協議中具體約定下列事項:
(一)對于涉及本公司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二)公司有權獲得和評估業務外包項目的實施情況和效果,獲得具體的數據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
(三)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度,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公司,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第十四條 除合同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外,公司應根據業務外包項目實施情況和外界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修正保密條款,必要時可與承包方補簽保密協議。
第四章 外包業務流程控制
第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明確外包業務流程、外包業務參與人員主要職責、資產管理政策、流程中斷應急措施等內容,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十六條 公司應對所有涉及外包業務流程的員工進行培訓,確保員工正確理解和掌握外包業務管理制度。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跟蹤監督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應將本單位與承包方在外包業務執行過程中有關利益沖突、商務往來等方面的政策及時以明確方式告知承包方。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評價與承包方的關系,確保外包業務流程順利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或有優先購買權的固定資產,如因業務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照發包方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公司應定期審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的情況。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權在本公司的資產,只能用于外包業務活動。未經發包方書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將固定資產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動資產管理制度。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原材料、產成品等流動資產,公司應建立明確的防火、防盜、防未經授權接觸和未經批準轉移等政策,并有權要求承包方遵循。對承包方責任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如有關咨詢材料)等,承包方有責任保密,并防止公司競爭對手獲取同樣信息。
第二十條 公司應建立外購存貨授權管理制度。對于因業務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購進的存貨,承包方只能接受經發包方授權批準的存貨訂單,并代表發包方檢驗存貨的數量和質量。外購存貨信息應準確、及時地在公司存貨系統中加以記錄和反映。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建立自銷存貨管理制度。因業務外包需要由發包方銷售給承包方的存貨,承包方只能將其用于外包活動,不得另作他用。存貨銷售收入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加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加強對公司所有、交由承包方使用的存貨的管理。公司應定期對承包方處的存貨進行盤點,盤點頻率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于盤盈盤虧的存貨,應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方可進行會計處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外部存貨庫存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的、在承包方(或分包方)儲存的存貨,承包方(或分包方)應按照發包方存貨庫存管理制度要求對庫存存貨進行管理。公司應指定專人定期對庫存存貨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次品、損壞品或過期存貨,應及時予以確認、分離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存貨補償制度。公司應指定專人追蹤、調查外部存貨的一切變動,查明原因,報存貨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處理。對于承包方無正當原因過度使用存貨,造成公司生產成本的上升,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補償。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產品驗收制度。承包方最終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與外包合同協議約定一致。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產品差異予以確認,并及時告知承包方進行調整。無法達成一致,應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承包方提供附加產品等原因需要額外交費的,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提交審議。公司財會人員應準確計算業務外包中的退款和折扣金額,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予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對外包業務的索賠管理。對于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的外包合同協議未完整履行,公司有權向承包方索賠。對于承包方認可的賠款事項,公司應指定專人進行跟蹤、報告,及時收回賠款,并追究責任人責任。對于長期未決賠款,公司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解決。終止對承包方的索賠,應由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詳細說明終止索賠理由,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并備案。
第二十七條 業務外包過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資產存量和增量的變動,應保有其書面憑證,財會部門據此作適當的會計處理。相關會計處理應及時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設置承包方使用本公司數據的訪問權限。數據的授權和訪問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制定合理的業務可持續計劃,避免外包業務失敗造成公司商業活動的中斷。公司應定期對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評估,據此確定業務可持續能力等級,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業務可持續計劃評估報告應及時提交公司總經理審閱。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公司,包括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及所屬公司可以參照本制度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或具體執行辦法,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不得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上報公司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外包管理制度8
外包人員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和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規范外包團隊的行為,確保項目順利進行,同時也保護企業的利益。這一制度涵蓋了對外包人員的`選拔、合同簽訂、工作管理、績效評估、溝通協調、權益保障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外包人員選拔:明確外包人員的資質要求,如專業技能、工作經驗等,設定嚴格的篩選標準。
2. 合同簽訂:規定合同內容,包括工作范圍、期限、費用、知識產權歸屬、保密條款等。
3. 工作管理:制定工作流程和標準,規定工作匯報機制,確保外包人員的工作質量和進度。
4. 績效評估:設定客觀公正的評價體系,定期評估外包人員的工作表現。
5. 溝通協調: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確保內外部團隊的信息同步。
6. 權益保障:明確外包人員的權益,包括薪酬支付、工作環境、權益糾紛處理等。
外包管理制度9
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項目選擇、合同簽訂、項目執行、質量控制、風險管理、溝通協調以及后期評價等多個環節。這一制度旨在確保外包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障企業的利益,提高項目的.成功率。
內容概述:
1. 項目評估與選擇:明確外包需求,制定項目評估標準,對潛在承包商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評估。
2. 合同管理:制定詳細的合同條款,包括工作范圍、時間表、質量標準、付款條件等,確保雙方權益。
3. 項目執行監督:設立項目管理團隊,監控外包工程進度,確保符合合同規定。
4. 質量管理:設定質量檢驗標準,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及時處理質量問題。
5. 風險控制:識別可能的風險,制定應對策略,如備用承包商、應急計劃等。
6. 溝通協調: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促進合作順利。
7. 績效評價:項目完成后,對外包商的績效進行評價,作為未來合作的參考。
外包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三、負責部門
綜合部、生產部、保衛科。
四、管理規定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6、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按合同規定,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7、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8、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9、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0、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12、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3、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4、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5、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分管生產的副總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16、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分管生產的副總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7、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19、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發生意外。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1、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2、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
23、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4、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5、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6、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外包管理制度11
外包管理制度變革是企業在面對日益復雜和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時,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服務質量而采取的一種策略調整。它涉及到對外包合作伙伴的選擇、合同管理、績效評估以及風險控制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外包伙伴篩選:重新審視外包伙伴的.資質、技術能力、過往業績,確保其能符合企業新的戰略需求。
2. 合同修訂:更新合同條款,強化服務標準、質量控制、知識產權保護等關鍵點。
3. 績效管理:建立更為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確保外包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4. 風險管控: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對外包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進行有效預防和應對。
5. 溝通協調:強化內外部溝通,確保信息暢通,提升協作效率。
外包管理制度12
休閑會館外包部門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承包部門與會館的.全面合作,特制定以下各個部門的管理條例,條例下發后,各部門人員必須切實執行,各承包方負責人要仔細閱讀并認真領悟。會館若發現部門員工違紀,將不對個人進行處罰,而是直接針對承包負責人進行處罰。
搓澡師管理制度
1.違反以下條例規定者,處以罰款50-200元
a)搓澡工形象嚴重影響公司整體形象
b)不按規定的時間到崗或不走員工通道
c)工作期間不講普通話而引起客人明顯不悅或對客人不禮貌
d)單據書寫錯誤下錯手牌在總臺造成投訴
e)私自動用公司設施或私用公司備品
f)故意浪費公司能源不能按要求節水節電
g)衛生檢查達不到公司要求影響客人消費
h)工作期間看書閱報睡崗竄崗
i)私傳流言造謠釁事挑戰正常管理
j)不了解公司服務狀況誤導賓客消費調查屬實
2.違反下列規定者,處以罰款200-500元
a)因承包人工作安排不當或為提高個人收入私自減少工作人員,造成服務人員短缺影響公司正常營業
b)粗心大意下錯手牌或補單詐單,造成賓客激烈投訴
c)硬性推銷或未經顧客允許私自加單破壞正常管理
d)因搓澡手法及質量造成賓客人身傷害
e)浪費能源屢教不改
f)不服從洗浴部正常下達的工作指令
g)利用工作之便服務不下單或經核實私收賓客現金不交
h)弄虛作假欺詐賓客或為多增加搓澡數量而私自減少服務程序
i)工作期間酗酒、在禁煙處吸煙或因出言不遜與賓客爭斗
j)肆意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或虛報業績詐取公司利益
外包管理制度13
外包服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過專業外包,企業能專注于核心業務,提高運營效率。
2. 控制成本:合理選擇外包服務,可以降低運營成本,優化資源配置。
3. 保障質量:嚴格的管理制度能確保外包服務質量,維護企業形象。
4. 風險規避:有效預防和應對外包過程中的.法律、技術等風險。
外包管理制度14
外包工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蓋了對外包工作的規劃、執行、監控和評估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外包工作的順利進行,提升效率,降低風險,并保障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內容概述:
1. 外包策略制定:明確外包的業務領域,選擇合適的外包合作伙伴。
2. 合同管理:制定詳盡的合同條款,涵蓋工作范圍、質量標準、交付期限、知識產權保護等。
3. 供應商評估:定期評估外包供應商的績效,包括服務質量、成本控制、交付準時率等。
4. 工作流程監控:對外包項目進行實時監控,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符合預期。
5. 信息安全與保密:設定嚴格的保密協議,保護企業敏感信息不泄露。
6. 糾紛處理機制:建立有效的.糾紛解決機制,預防和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
7. 員工培訓與溝通:對外包團隊進行必要的培訓,確保雙方有效溝通,減少誤解。
外包管理制度15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外包服務范圍
1、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2、咨詢服務:
(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2)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3)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3、運行維護服務:
(1)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3)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6)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4、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1、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3、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5、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6、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7、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8、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9、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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