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收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收費管理制度1
1、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嚴格規范收費行為。
2、收費由總務室收取,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亂收費。
3、凡所有收費必須用專用收據,不得另開它據。
4、不得代其他部門代收費或搭車收費。
5、不得任意提高收費標準或叫學生訂購其他輔助資料。
6、如有違反者,學校評先評優一票否決,并扣除當月獎勵。
收費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規范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力度,保證停車費及時、全額收取,不漏收、不錯收,確保公司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停車場。
三、職責:
本部門員工按本工作崗位職責執行。
四、停車場入場登記管理
1、車輛入場時,由當班登記員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車牌號臺賬登記,車輛類型分為小型車輛、大型車輛、特殊免費車輛(此類車輛包括當地政府車輛、本公司車輛等,也包括特殊情況下的免收車輛,以當時實際情況為準),按分類要求登記員必須建立三本臺賬進行分類登記,免收車輛必須在臺賬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記員在登記入場車輛車牌號時,必須做到及時、準確無誤,字跡要工整,賬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時核對收費情況。
五、停車場收費管理
1、停車場收費標準:小型車輛臨停10元/輛,過夜20元/輛;大型車輛臨停15元/輛,過夜25元/輛。
2、車輛入場時,由當班收費員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現金收費,收費時點清收費金額,注意辨別假鈔,按客戶要求撕去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稅。
3、按現金管理要求,收費員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張10元、10張5元)找補零錢,找補零錢在上班時統一領取。收費員手上收費金額達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補零錢),將收費款交由停車場主管統一保管,并簽字確認交款人、交款金額,最后交班時由停車場主管、當班收費員共同清點當日收費款總額,再與登記員的當天臺賬進行核對,如發現款與賬核對不一致的情況,分責任進行處罰,停車場主管負責已簽收的收費款,當班收費員負責未交的收費款及本來手上的`預留金200元,分析是哪邊出現問題,就由哪邊負責賠差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4、停車場主管有責任督促當班收費員及時交款,當班收費員有義務做到及時交款,簽字確認,起到相互監管的作用。
5、各環節在收取現金時,做到認真清點金額、辨別假鈔,收款人確認無誤后,簽字認可為準,如從中發現金額不符、有假鈔的情況,由交款人負全部責任,照金額進行賠償,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需向公司財務領取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稅原因,及時將用完的票根交回財務。
2、在領用發票和交回票根時,必須完善簽字核對手續,做到有據可查。
七、停車場節假日管理
1、按經營性質決定本停車場遇節假日屬于工作更為繁忙時
間,必須做好節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門主管按實際人員情況提前半個月上報管委會,再由管委會提出決定意見提前一周上報公司批示,最終以公司批示意見為準。
2、節假日停車場具體管理辦法以當時最終公司批示意見執行。
八、違規處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貪污和挪用收費款,一經發現確認,屬于經濟違法,一律嚴肅處理,按貪污、挪用金額的雙倍賠償,并立即開除處理;金額大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司并保留追訴權。
收費管理制度3
1.收費員工作必須細心負責,態度要熱情和藹,準確掌握藥價和各種收費標準,簡化手續,減少排隊。
2.交付現金要唱收、唱付,當面點清,開出收據,留有存根復核和備查。對公費醫療、記帳合同,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如記帳單有涂改、偽造、冒名頂替等不符合規定者均不予記帳。
3.病員出院,住院處根據病房的出院通知單結算、收費或記帳。
4.病員住院期間,住院處應定期下病房結算。自費者,要隨時與家屬聯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帳。對欠帳者,應抓緊催收。
5.收費處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時現金必須當面點清,最后匯總,清點錢、帳相符合交會計、出納處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收費管理制度4
深入貫徹落實市、區關于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問題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收費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強化學校收費行為的管理。
1、明確、規范收費,加強收費管理,嚴格收費紀律。
嚴格收費管理,不違規定擅設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收費范圍;不違規定辦班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絕不暗箱操務管理,不準設置小金庫、帳外帳,不得以各種名義要求學生訂購市教確定書目之外的`各類文字資料、音像資料。
2、嚴格執行“一證、一單、兩公開、四統一”的收費管理制度。
一證,學校憑物價部門的《中小學收費許可證》收費;一卡,學生憑《中小學收費公開卡》繳費;一單,學校憑《收費結算清單》與學生結算;兩公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的使用情況;四統一,統一收費時間,統一收費項目,統一收費標準,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
3、學校認真實行收費公開制度。
學校收費前,能通過校務公開欄、宣傳欄、廣播等形式,將收費政策、項目、標準在校外公示,接受師生和家長、社會的監督
4、進校書刊按區教育局審定的用書目錄征訂。
學校所定的'課本目錄都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再由新華書店征訂。
5、嚴格學校代辦項目的收繳工作。
凡屬于由學生自愿參加的代辦項目,如課外教育活動、校服、報刊、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等,學校應在開學前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員會意見、簽字同意后報上級職能部門審批后才能代為辦理,學期末向學生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并按“多退少不補”的原則結算。
6、嚴格杜絕學校違規辦班收費,嚴禁對本校學生收費補課。
加強學校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健全學校財務制度,規范收費收繳入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加強監督機制,將收費項目及使用情況予以公開,接受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收費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加強市區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規范停車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停車人、經營者和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新沂市市區住宅小區的停車服務收費按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停車服務收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對車輛提供有序停放和管理服務、保障區內交通設施正常使用和車輛防護及道路暢通所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停車服務費不包含車位(庫)租金,收取停車服務費后不得在收取照明、保潔等費用。
第五條、 住宅小區內實施停車服務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應在確保道路安全、暢通條件下,統一劃定停車泊位、設置停車標志,并應事先取得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委托。
第六條、 停車服務收費的制定:
(一)、價格主管部門是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的主管部門,房產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協同做好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管理工作。
(二)、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按照分類管理、綜合考慮社會平均成本、服務條件、供求關系等因素的原則制定。
(三)、停車服務收費的構成因素主要包括停車場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配套設施、設備的運行能耗費用、公共環境清潔衛生費用、停車場的場地使用費用〔業主專用車位除外〕、管理服務人員費用、服務企業的管理費用、法定稅費等。
(四)、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的停車服務收費,由價格主管部門核準后,物業服務企業在政府指導價的范圍內與業主(使用人)在服務合同中約定具體收費標準,并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執行。
業主大會成立后的住宅小區,由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同意后,與物業服務企業在服務合同中約定停車服務具體收費標準,并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執行。
(五)、在滿足常住業主包月停車的前提下,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可設立臨時停車車位,供臨時停車業主和訪客使用,臨時停車實行計時收費,過夜的外來車輛實行計次收費。
(六)、有專人管理的封閉式共用車庫(棚)停放自行車等其他車輛的,業主應交納停車服務費。
(七)、租用的共用道路或其他場所地的車位(庫)處于長期無車停放空置狀態的,業主應向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書面備案,按約定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50%交納空置車位管理費。
(八)、業主所有的單間獨用車庫不得收取停車服務費,對層高2.2米(含2.2米)的單間獨用車庫可收取物業管理費。
第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前,占用業主共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場所地停放汽車的,所得收益在扣除物業服務企業代辦經營成本后,按30%用于補貼物業服務費,70%納入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業主大會成立后,可以參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益由業主大會決定并按合同約定使用。
第八條、物業服務企業應以約定形式明確區分車位停車服務收費合同和車輛安全保管合同,對需提供車輛安全保管的業主,應在簽訂車位停車服務收費合同之外另簽訂車輛保管合同,具體標準根據車輛價值和保管風險大小協商確定,車輛的刮傷、損壞、甚至盜竊,按車輛保管合同約定或其他渠道解決。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免收停車服務費
(一)、進入住宅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車(含武警車輛)等特殊車輛。
(二)、為業主服務的搬家車、送貨車等車輛。
(三)、臨時停放露天停車場(點)時間不超過1小時的`車輛。
第十條、物業管理企業應提供下列材料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停車收費備案手續
(一)、住宅小區停車收費書面申請。
(二)、物業管理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三)、停車服務資格證明(需提供下列4種證明之一)
1、業主委員會委托證明。
2、大多數業主同意收費證明。
3、含停車服務收費內容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簽訂情況說明。
4、屬經營者具有完全產權、或受產權單位委托經營的,需提供停車場的權屬證明,委托經營管理的應同時提供委托經營證明。
(四)、收費員一寸免冠照片每人一張。
(五)、停車場停車泊位平面圖。
(六)、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保衛、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管理企業應按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在收費地點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免費停放時間和監督電話等。
第十二條、停車服務收費必須使用統一規范的收費票據,實施收費時應出示專用票據。
第十三條、車輛停放管理服務企業有違反本辦法的價格違法行為,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新沂市物價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間如國家、省、市有新政策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收費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于重點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規定,依法組織收費,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所有收費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確定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費;
(二)公寓制寄宿費;
(三)代收費用;
(四)其他費用。
上述學費、寄宿費其他費用必須按照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沒有收費標準的,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報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審批,按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亂收費。代收費要堅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收支平衡原則,要維護學生的利益,不得變相多收費。
四、對服務價格嚴格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工作制度和堅持服務性收費自愿的原則。
五、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
(一)超越管理權限制定收費的;
(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
(四)不按規定申領或年審《收費許可證》而收費的;
(五)不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六)其他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物價、財政部門舉報,受上級部門的查處,其非法所得,應退還交費者;不能退還的,上繳財政,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六、堅持收費程序規范操作及收費票據規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類收費統一由學校財務科歸口管理,凡不按學校規定將收入納入學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庫”論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制度財務科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入貫徹落實市、區關于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問題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收費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強化學校收費行為的.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不違規定擅設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收費范圍;不違規定辦班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絕不暗箱操務管理,不準設置小金庫、帳外帳,不得以各種名義要求學生訂購市教確定書目之外的各類文字資料、音像資料。
一證,學校憑物價部門的《中小學收費許可證》收費;
一卡,學生憑《中小學收費公開卡》繳費;
一單,學校憑《收費結算清單》與學生結算;
兩公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的使用情況;
四統一,統一收費時間,統一收費項目,統一收費標準,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
學校收費前,能通過校務公開欄、宣傳欄、廣播等形式,將收費政策、項目、標準在校外公示,接受師生和家長、社會的監督。
學校所定的課本目錄都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再由新華書店征訂。
凡屬于由學生自愿參加的代辦項目,如課外教育活動、校服、報刊、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等,學校應在開學前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員會意見、簽字同意后報上級職能部門審批后才能代為辦理,學期末向學生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并按“多退少不補”的原則結算。
加強學校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健全學校財務制度,規范收費收繳入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加強監督機制,將收費項目及使用情況予以公開,接受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收費管理制度7
物業公司收費管理規范
1、目的
加強公司內部控制,規范公司的收費行為,保證公司資金安全,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好公司員工。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一線管理處、經營業務口。
3、職責
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督促、檢查各管理處、經營業務口遵守資金方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4、內容
4.1崗位分工
除出納人員以及授權的收款員、值班收費人員以外,任何人不得經手現金。
出納員:
負責現金的日常管理,并對收款員和值班收費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建立收據、發票的領用、發放、繳銷記錄,繳銷前詳細標明每本票據的開出份數,作廢份數,起訖時間,收款總金額(分現金、支票),與上繳公司的金額是否相符,確保錢、單相符。 (適用無會計或會計助理的項目)
公司出納負責與項目出納款項的交接。
收款員(值班收費人員)主要包含前臺收費人員、車輛崗安全員、xx會所收銀員、吉普吧收銀員、家政班長。
收款員負責業務口資金的直接收取、繳交以及票據領用,繳交。
出納員、收款(費)員應具有高技能鑒別假鈔真偽能力,一旦收取假鈔后果自負;公司應為收款員配備必要的驗鈔設備。
票據管理員:票據管理員由公司財務管理部會計兼任。票據管理員負責:
公司票據的購進;
票據保管;
票據注銷;
票據稽核檢查;
xx會計助理兼任漢口區域票據的領用、保管及注銷。
辦理收款業務的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收款人員不得挪用或侵占公司錢款,一經查實,公司將予以嚴肅處理,并視情節嚴重,保留向司法機關起訴的權利。
收款崗位人員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財務管理部定期(每季度)對資金業務經辦人員進行相關制度和崗位職責的培訓,保證所有人員確認已接受培訓并清楚國家、集團、公司的財務制度和個人的職責。
4.2票據管理
公司對各項收費的管理和控制是以票據的管理和控制為基礎的,主要責任部門為公司財務管理部,公司目前的票據主要包含服務業統一發票、停車場專用定額發票、餐飲定額發票企業統一收據,公司內部各種代用券(如游泳卡、餐卡)等。
票據環節控制
a票據的購進:必須由財務管理部的票據管理員憑《發票領用證》統一到稅務部門購進稅務票據、內部代用券則到指定廠家印刷,購進回來的票據由公司票據管理員統一保管,并登記造冊,票據管理員必須對票據嚴格管理,對其安全性負責。
b.票據的領用:漢口區域的票據領用由xx管理處出納統一到公司票據管理員辦理登記領取手續,武昌區域的票據領用由使用部門統一到公司票據管理員辦理登記領用手續。票據管理員應根據收費崗位情況掌握發放的數量及品種,一次一般不超出一個月的用量,并采用以舊換新制度。漢口區域的票據使用部門統一到xx管理處出納領取,一次一般不超過兩個星期的用量。
c.票據的保管:包括未使用票據及票據的存根;各收費崗位的零散票據及出納庫存票據的保管;對使用完的票據存根,必須與公司票據管理員結算,統一由公司票據管理員保管,各收費崗位不應自存自留,對正在使用或尚未使用的票據,按誰領用誰負責處理,應視同現金、存放于最安全的地方。
d.票據的填寫:公司任何一項收費都必須出示正式票據與客戶,任何人或部門利用非公司財務監控的票據對外進行收費,都是公司財務制度不允許的,其責任由當事人或部門責任人承擔。票據的填寫必須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字跡工整,手續要齊備,一次性頂格填寫,任何票據都不得外借或填寫與公司收費無關的內容。對于通過銀行托收收款需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備注欄中注明銀行托收。
e票據稽核檢查:財務管理部及各收費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應對各收費開票崗位認真進行督促、檢查、內容包括票據的填寫情況、保管情況、安全情況等。
4.3收費環節的控制規定
主要是指收費的環節、收費的標準、收費減免的控制。公司重申任何部門,任何人收到現金或支票(支票需到帳),或者轉帳的收入必須開具公司的正式收據或發票給客戶;對外或對內發放的任何代用券(如用餐卡、游泳券等)必須到財務登記,并蓋發票專用章。這是公司控制收入的核心環節,公司所有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公司將予以嚴肅處理,各部門責任人要監督本部門人員和業務人員執行。
a.收費環節上控制:有標準(明碼)的按標準,有計算依據的按依據收費。各收款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批準后的明碼標價的價格進行收取。嚴禁向客戶多收取或少收取。
b.收費標準的控制:各部門的收費項目必須進行測算、報批、公布,做到明碼收費,對暫無明碼的收費應由當事人與部門經理根據情況確定并及時知會財務管理部,對經常發生或數額較大的報公司領導審定。
c.收費減免的控制:
城市花園吉普吧、xx會所以及管理處中介項目考慮到靈活經營的需要,部門負責人有20%以內折扣的權利。部門負責人進行折扣后必須形成備案交予財務管理部,超出上述限額必須提前報公司財務管理部和總經理審批。對于其他項目,有明碼標價或公司經常性收費為公司主要經營收入,公司各部門、管理處任何人都無權減免,如遇十分意外,必須報公司財務管理部和總經理審批。客戶違約金的減免可見相關規定。
d.收費項目的報批
公司各部門(管理處)必須對本部門新發生收費項目必須填寫專門表格報公司會簽。
4.4收費結算的管理規定
a、結算的起點和時間:每一個收費崗位或人員每天必須與管理處財務出納結算一次,同時如收費人員無保險柜的,應將錢款寄存公司出納處或送存銀行,有保險柜的人員現金超過20xx元的也應交公司出納處或送存銀行。管理處出納每周三與公司本部出納結算一次.
b、結算地點:財務管理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便于結算,設置2名出納員,負責各個收款崗位的工作:城市花園出納(目前公司本部出納兼)負責與城市花園各收費崗位人員結算;xx出納負責與xx及漢口區域各收費崗位人員結算,公司本部出納負責與各管理處出納人員的費用結算。
c、結算事項:各收費崗位對填的票據,當時只能撕下發票聯或收據聯交給客戶,記帳聯及存根聯交出納結算時,由出納核對后(出納所填寫票據則由其它人員核對),再將記帳聯撕下用于會計記帳,存根聯不動,并根據結算情況,同時填寫《現金繳收記錄單》,雙方簽字認可;如果錯開票據,則將所有聯保留并作廢,并另開一份。各管理處的收款人員與出納、出納與公司財務管理部的款項交接必須以票據的領用及核銷為依據,并由收款方開具收據或在收款日報表上簽收。收款日報表必須詳細列明收款金額、收款日期、收款票據號等內容。
d、收費記帳:出納在與各收費人員結算后,及時將錢款保存好或送存銀行,并將《繳款記錄單》及記帳聯等單據,傳遞至會計記帳,如無特殊情況,會計人員必須在當月內填寫記帳憑證并登記入帳(電腦)。各收銀員應及時將現款送到銀行或交公司出納,每天進行日報表的結算。
4.5 xx會所收款結算規定
由于xx會所業務日趨頻繁,消費筆數多,金額小,具有較多的特殊性,為了加強這方面的管理,確保公司現款的安全,特提出如下幾點要求:
a.客戶至xx會所進行消費時,首先到各活動項目的總臺登記并由總臺填制活動登記單。
b.總臺根據客戶活動登記單的消費情況結算收費,如遇客戶需要發票時,開具公司的統一發票。
c.每天營業結束時,將當天營業款存入xx會所的保險柜內,并于第二天下班前定時與xx管理處出納結算,并對未開正式發票部分營業款開具發票。
d.所有活動登記單的印制,領用、結存、退回必須由公司財務登記、監管。
e.xx管理處出納必須加強對各總臺(收銀臺)的監管(如活動登記單的填制情況及是否按單收費及發票的開具情況等)。
4.6食堂收款結算補充規定食堂收款分為公司內部客戶和外部客戶。
4.6.1食堂內部客戶是指物業公司在冊員工(包含試用期人員)。其余就餐人員為外部客戶。(包含地產公司人員)。
4.6.2 xx食堂內部餐券統一由管理處出納統一發售,城市花園食堂內部餐券由城花管理處出納統一發售。周六、周日不予以出售餐券。
4.6.3食堂內部餐券由公司負責統一制作,在物業公司的食堂可以通用。出售完餐券,必須向買餐卡人員開具收據。管理處項目人事行政部門負責人為食堂直接對外出售餐券的負責人,人事行政部門負責人可以授權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出售餐券。劃票員為內部員工劃票后才能提供餐券,食堂工作人員見餐券后才能為對方提供飯菜。詳細規定可以參考食堂內部管理規定。
4.6.4食堂收款員繳交款項以及票據每周不得少于兩次。
4.7車輛崗收款結算補充規定
4.7.1車輛崗安全員兼任車輛收款員。項目負責人為項目車輛崗收款負責人,承擔項目收款的直接責任。項目負責人可以授權安全班長負責車輛崗票據的領用、繳交、注銷以及錢款的繳交。車輛崗收款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不得經辦現場現金收款。
4.7.2車輛崗的收款負責人在票據的派發、收繳、注銷以及錢款的收繳、上繳必須做好內部的交接記錄。
4.7.3車輛崗收款員在每一班交接班時務必在《安全員交接班記錄表》上詳細記錄車輛票據的起迄號碼,本崗的開具票據的起迄號碼、貨幣金額。雙方交接人必須在記錄本上簽字。
4.6.4車輛崗收款負責人繳接款項以及票據每周不得少于兩次。
4.8有償服務收款結算補充規定
4.8.1本規范的有償服務,特指家政保潔、家政維修上門服務類、租賃中介。
4.8.2有償服務的派工單必須接受財務管理部的監督控制,有償服務的派工單必須在財務管理部領用、登記、注銷。
4.8.3在提供有償服務中,安排工作、提供服務、收費三項工作是不相容崗位,不得由一人辦理其中兩項或以上的業務。工作安排即下發家政服務單由管理處前臺進行安排,提供服務由家政服務員完成,收費工作確定由家政服務班長來操作。家政班長收費后當日須及時將款項交給管理處前臺工作人員。
4.8.4在有償服務回訪中,必須包含對收費金額的回訪。
4.8.5在有償服務中,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客戶小費或禮品。在特殊情況下若有發生須及時向上級領導和財務管理部匯報。
4.8.6租售業務經辦人不得經手現款。
4.9收款保管
4.9.1各管理處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嚴禁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挪用現金。
4.9.2各管理處以現金方式獲取的收入,應及時送存銀行,原則上應當天送存。在銀行營業時間結束后收進的現金,應當采取妥善保管措施,于第二天送存銀行。
4.9.3各管理處的業務部門在業務活動中收取的現金必須及時上交出納處,不得自行用于任何開支。
4.9.4收款員每日營業終了,將款項交管理處出納,非工作時間收款于第一個工作日上班前兩小時交出納處。不能及時交給出納或存入銀行的現金,收款員應存入管理處指定的保險柜,嚴禁私自存放。管理處必須采取措施保證保險柜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9.5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代用券,經辦人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因保管責任造成的短缺,當事人要負賠償責任。
4.9.6公司及管理處的財務保險柜由出納保管,嚴禁與其他部門或人員共用財務保險柜。出納必須嚴守保險柜密碼;保險柜鑰匙由出納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或任意轉交他人。
4.9.7財務保險柜內不允許存放私人物品(含現金及其它物品),也不允許存放代業主保管的現金及物品。確需承辦代業主保管現金及物品業務的,應單獨使用專門的保險柜。
4.10收款監督檢查
4.10..1財務管理部為收款業務的監督部門,財務管理部有權對各收費崗位及收款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4.10.2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每季度至少一次對下屬各部門的資金收、付款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以確保各項財務制度全面得到執行,款項及時回收入賬。公司財務人員每月至少一次對部門各收費點進行突擊檢查并保留有記錄。收費現場必須保證票款相符。
4.10.3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核銷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收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收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檢查是否存在未經審批的隨意多收、少收費用、減免的情況。
4.10.4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收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5、生效日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運行。
6、解釋權
此規范的解釋及修訂權歸公司財務管理部。
收費管理制度8
(一)收費票據的管理
1.收費票據由財務科專職票據保管員負責驗收、保管、核銷,出納員不得兼任收費票據的保管或核銷。
2.醫療收費票據僅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或出售。
3.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月編報《票據庫存分類總表》和《票據購領明細表》,《票據庫存分類總表》按規定存檔。
4.使用收費票據的部門,發現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票據保管員報告,由票據保管員負責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或印刷廠反映,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二)收費票據的購置、領用、核銷
1、收費票據的購置
(1)往來款收款收據、醫療收費票據(門診、住院),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制,并指定專人憑《票據準購證》,向區財政局綜合科票據管理中心購買。
(2)其他如住院預交款收據、救護車收據、病歷卡等由醫院通過招標,由總務科統一辦理印刷。
(3)購入收費票據后,須由財務科票據保管員驗收入庫,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號碼、數量,并注明購入和印刷渠道。
2、收費票據的領用
(1)出納、門診、住院收費員領取收費票據時,必須填寫《領用收費票據登記冊》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在收費系統輸入票據起訖號碼之后方可使用。票據保管員按領用人設明細帳、按票據種類分別登記《票據庫存分類總帳》和《票據購領明細帳》。
(2)門診收費員憑病歷收費領用單直接到票據保管員處領取等額病歷卡。
(3)其他人員需領用病歷,必須經財務科長審批。
(4)病歷卡的作廢報損由票據保管員驗證把關。
3、收費票據退費、作廢的規定
(1)退費、作廢票據,要求同時收回一式二聯(收據聯、核算聯),并經醫生和藥房確認。
(2)若出現部分退費的情況,先按上述操作流程,把原收據作全額退費處理,然后補開實收收據。
(3)作廢、退號的掛號收據,要求就診聯、報銷聯齊全。
(4)一月終了,所有的退費、作廢票據分別按收費人員統計,上繳財務科,由票據保管員審核其退費、作廢票據手續是否規范,并與電腦收費系統顯示的`退費、作廢記錄核對,杜絕漏洞,防患于未然。
4、收費票據的核銷
(1)門診、住院收費票據啟用必須輸入號碼,用完后自動銷號,主要靠票據保管員審核其退費、作廢票據來加以監督。
(2)往來款收款收據以領用人交回的存根聯為依據,并與記帳聯逐張核對、銷號。
(3)凡領用收費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領用人必須按收據順序號啟用收費票據,若發現有跳號使用的現象,票據保管員要查明原因。
收費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于重點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規定,依法組織收費,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所有收費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確定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費;
(二)公寓制寄宿費;
(三)代收費用;
(四)其他費用。
上述學費、寄宿費其他費用必須按照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沒有收費標準的,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報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審批,按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亂收費。代收費要堅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收支平衡原則,要維護學生的利益,不得變相多收費。
四、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并實行收費公示制,提高收費行為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收費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構及文號)、收費范圍、計量單位、投訴電話等。嚴禁各部門、各年級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擴大收費標準或者搭車收費。
五、對服務價格嚴格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工作制度和堅持服務性收費自愿的原則。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
(一)超越管理權限制定收費的;
(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
(四)不按規定申領或年審《收費許可證》而收費的;
(五)不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六)其他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物價、財政部門舉報,受上級部門的查處,其非法所得,應退還交費者;不能退還的,上繳財政,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堅持收費程序規范操作及收費票據規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類收費統一由學校財務科歸口管理,凡不按學校規定將收入納入學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庫”論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制度財務科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收費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136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公辦和民辦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兒園及小學附設的學前班、幼兒班(以下簡稱"幼兒園")。
第三條學前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幼兒園收費項目實行省級統一管理,幼兒園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住宿費(僅限寄宿制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幼兒園不得收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
第五條保教費是幼兒園向幼兒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費用。
第六條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是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可供選擇的服務而產生的費用。服務性收費包括以下項目:
(一)伙食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膳食服務收取的費用。
(二)托管費(僅限全日制幼兒園)。幼兒園接受家長委托,非保教時間(保教時間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時)向幼兒提供托管服務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幼兒園代收費是幼兒園為方便幼兒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費用,包括集中代購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費用。
第八條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城鄉經濟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況提出意見,經同級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標準、服務性收費標準,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批準。
第九條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按照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考慮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條幼兒園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離退休人員費用;
(二)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三)幼兒活動及學習費用;
(四)公務費用、業務費用、圖書及設備購置費用、修繕費用;
(五)其他正常辦園費用。
前款成本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正常辦園費用。
第十一條提出制定或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意見時,應當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兒園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具體項目;
(三)現行收費標準和申請制定的收費標準或擬調整收費標準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費額和調整后的收費增減額;
(四)辦園成本核算及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依據和理由;
(五)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對幼兒家長負擔及幼兒園收支的影響;
(六)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按類定級收費,依據辦園類型、辦園條件、地區差異制定差別化收費標準。
無財政撥款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20%。
第十三條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標準按照實際成本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第十四條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標準,按照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由民辦幼兒園根據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務成本合理確定,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執行。
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標準備案后兩年內不得調整。
第十五條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視同公辦幼兒園管理。
第十六條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報有關部門備案時,應當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兒園的有關情況及其證明;
(二)制定收費標準的成本測算情況: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等正常辦園費用;
(三)申請備案的具體項目及標準,并填寫《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備案表》(見附表);
(四)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應當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統一收取。
第十八條寒、暑假期間幼兒園為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的,保教費收費標準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0%。
第十九條幼兒園為未滿三周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收費標準在正常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每生每月50元。
第二十條保教費、住宿費按月或者按學期收取,由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學期預收。
第二十一條公辦幼兒園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使用財政票據,民辦幼兒園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使用稅務發票。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退費按月計算。因幼兒自行退(轉)園,幼兒在園天數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天數一半(含一半)的,幼兒園應當扣除實際在園天數后退還費用;超過一半的,當月費用不予退還。
幼兒園停課的,幼兒園應當扣除實際在園天數后按月退還相關費用;因幼兒園違反國家相關規定被有關部門關閉或者暫停辦學,造成幼兒退園的,幼兒園應當全額退還所收費用。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按月據實結算。幼兒在園天數不足一個月的.,以幼兒提出請假申請計算,扣除實際在園天數后退還費用。
幼兒園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
第二十四條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應當主要用于幼兒保育、教育活動和改善辦園條件。
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應當主要用于教職工工資及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幼兒活動及學習用品、圖書設備購置、房屋修繕、固定資產折舊等正常辦園經費支出。
第二十五條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對城鄉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職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子女的保教費,應當按照50%的比例予以減免;對殘疾兒童和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人、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的保教費,予以全免。
民辦幼兒園可以根據自身能力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給予幫扶。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收費按照收費許可證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收費實行公示制度,幼兒園應當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幼兒園招生簡章應當載明幼兒園性質、辦園條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優惠減免規定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各級財政、教育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制定本地區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和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確保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不低于5%。
第三十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幼兒園取得的合法收費收入。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應當配合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監督檢查所需資料。
第三十二條各級價格、教育、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督促幼兒園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自覺執行收費管理政策。對違反教育收費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進行查處。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省物價局會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后30日施行。20xx年12月19日印發的《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此前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收費管理制度11
1、每日早晨、中午應打掃機務室衛生,保持室內干凈,物品擺放有序。不打掃造成室內衛生臟、亂、差,扣值班機務2分/人。
2、機務維修工具應定期清查,將工具保管好,發生丟失、損壞按價賠償。
3、手動欄桿、自動欄桿、自動欄桿機保證干凈,無灰塵,未清理的發現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
4、機務員要定期對所有設備進行檢修、保養;參考星級評比中的設備維護,未進行檢修、保養的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
5、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第一時間到現場檢修;未及時到場的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
6、自己無法處理的應及時上報上級技術部門處理;未上報的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
7、白天值班期間8:00――17:00到崗上值班,看管etc車道和自動發卡機,并及時處理崗上機器故障;未上崗或者不能及時處理的'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
8、服從站內臨時安排的工作,參加倒班換飯,車流量較大時應按站內安排在車道工作。
9、配合電工做好發電設備和樓內供電設備的維護,會發電和使用ups供電,不協助電工工作,不能發電和使用ups供電的扣考核分5分。兩次以上仍然不會發電或采取ups供電的,上報分局政工部門調換崗位。
10、嚴格執行機電任務分工,對不認真執行的扣考核分2分。
收費管理制度12
1、為規范本小區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浙江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所稱的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為業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等服務,向業主收取的費用。
3、本辦法所指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
(二)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糞池的清理;
(三)公共綠地、花草樹木的養護管理;
(四)公共秩序維護和協助做好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業的檔案資料管理;
(六)《日月星城小區物業管理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監督考核辦法》中規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務內容。
4、本小區采用包干制約定物業服務費用。即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具體收費標準經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談判,由合同約定。
5、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每半年一次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取情況,接受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監督。
業主或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的收取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對公布的收支賬目有異議的,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6、電梯及由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增壓水泵等高能耗設施運行所需電費不列入物業服務成本,由享受的業主按實分攤。無電梯、增壓水泵等高能耗設施、設備的多層住宅,業主享受公共性服務除向物業管理企業繳納物業服務費和公共設施維修費外,不再分攤其它費用。
7、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計入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
8、在本小區內,供水、供電、通訊、有線電視等企業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上述企業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雙方應當簽訂合同,物業管理企業可向委托方或業主收取規定的代辦服務費。
9、已購置房屋,但未向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入住手續的業主,其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按市住宅小區綜合服務費收取辦法收取。
10、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據雙方簽定的合同的約定,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兩次收取全年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但依據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監督考核辦法》,出現應當打折收取的情況時,應當按打折的數額收取。具體操作按照《日月星城小區物業管理考核辦法》中的規定進行。
11、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原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結清物業服務費。
12、對本小區實施物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車輛停泊、裝修裝飾垃圾清運、代辦服務和其他特約服務等收費,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13、本辦法由日月星城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
收費管理制度13
一、凡發現對外來車輛未登記發卡和未收取車輛臨時停泊費或車輛過夜費及未按照小區車輛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費的,私自允許停放的現象將進行罰款或開除處理。以上情況中有臨停車輛(含過夜車輛)未按照臨停收費標準收費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費數額的50倍進行罰款。第二次直接開除。
二、凡對小區搬家車輛和業主攜帶貴重(電視機、臺式電腦等)物品外出時,未出示《業主物品搬遷放行通知單》私自放行的`情況,根據搬遷的物品價格等值對門崗當值班人員進行罰款。
三、對小區業主車輛或外來車輛不收取停車費,或收繳費用未上繳或私自同意業主或外來車輛在小區停放收受業主好處的情況,將根據車輛停車費數額進行處罰或開除。
四、對長期辦理年卡和三個月月卡停放的車主繳費時不得有物業公司員工收受現金代為繳費(除臨時停放車輛由門崗收費外),發現一次將進行處罰。
五、如發現小區有外來車輛在小區內阻塞交通或占用他人車位,影響業主車輛和小區交通主干道,停放綠化帶,查閱門崗記錄大門崗未能報出車輛信息也并未對外來車輛登記進入小區的時間者根據事態將對大門崗值班當事人進行罰款。
六、小區各個大門門口兩側(5米)嚴禁停放車輛,以免影響小區業主車輛的進出視線,并造成交通事故,如有大門兩側停放車輛將對值班門崗人員進行處罰。
七、對臨停車輛收費必須給車主發車輛停泊票,嚴禁對臨時停放車輛收卡、收費不給發票。嚴禁不發卡或不登記進行收費,違者將進行罰款或開除。
收費管理制度14
一.業務收費管理制度
1.維修基金
1.1維修基金在物業交付使用時按政府規定向租戶收取;
1.2基金須存入指定的銀行帳戶之內(所得的利息成為基金的一部分),利息歸用戶,每季結轉一次;
1.3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專項用于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1.4在租戶委員會成立前,基金的動用須經總經理批核,最后由公司董事會審批;在租戶委員會成立后,可由各小租戶及租委會按《管理公約》規定審批。
2.維修基金的管理
2.1維修基金須按《管理公約》規定,租戶應自接到《物業維修基金繳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將應繳款存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租戶名下的銀行帳戶。
2.2維修基金金額須按政府規定收取,當維修基金發生開支,財務部向各租戶發出繳交基金差額通知并收取差額,使維修基金保持原有的金額水平。
2.3維修基金根據《管理公約》是不可退還的,但當有關租戶轉讓其單元時,在無責無債及簽妥承諾書的情況下,可將維修基金轉移給新租戶。
2.4維修基金以專門帳戶儲存,利息仍歸入該帳戶,累積使用。
3.管理費用的收取
3.1除財務部外,其他員工無權收取管理費。
3.2管理費于每月五日前收取。
3.3管理公司于每月7日向尚未繳款的租戶發出第一份催款通知書,15日發出第二份催款通知書。
3.4一個月內尚未繳款的,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發出第三份催款通知書,以后于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再發出催款通知書。
3.5兩個月內尚未繳款的,依《管理公約》規定對欠交管理費的單位進行停水停電行動或提出訴訟。
4.水費、電費的收取
4.1水費、電費須按各租戶每月實際用量,并根據有關供應單位的收費標準,由管理公司財務部代為統一收取。
4.2水電周轉金在租戶辦理入伙手續時按15元/m2收取。在有關租戶拒交水費、電費達一個月后,管理公司財務部有權動用該筆款項抵扣有關水費、電費欠款。
4.3水、電周轉金不可退還,當有關租戶轉讓其單元時,在無責無債及簽妥承諾書的情況下,可將該筆押金轉移給新租戶。
4.4繳付日期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
4.5逾期未繳付的,按供水供電部門的規定執行。
5各項收費標準的界定
5.1滯納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滯納金:按《租戶手冊》及通告文件執行,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如下:每月累計欠交費用額×1‰×天數。
5.2租戶申請額外垃圾搬運服務或違反有關垃圾處理規定而由管理公司安排人員對其產生的垃圾進行清理,有關費用按實際發生額收取。
5.3裝修按金及有關金額的界定,按《租戶裝修手冊》的內容執行。
二.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包括汽車、機械設備、傳真機、電腦、空調等,由財務部負責設帳登記,行政人事部負責實物管理,各部門同時應建立固定資產登記簿,記錄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原值、購置日期、預計使用年限、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2.固定資產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以保證帳實相符,如發現有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作出適當處理。
3.固定資產原值包括購進價、運雜費、安裝費、稅費等。
4.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如下:
機械設備10年
動力設備11年
傳導設備15年
運輸設備8年
自動化、半自動控制設備8年
電子計算機4年
空調、空氣壓縮機、電氣設備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7年
傳真機、電傳機、復印機、移動無線電話5年
制冷設備10年
消防安全設備4年
其他經營設備及器具15年
三.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規定
1.1共性財務政策部分,按照《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執行。
1.2特性財務政策部分,按照《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執行。
2.科目設置及其使用
2.1資產類:
a.流動資產: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和存貨。
b.固定資產類: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清理等。
c.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等。
d.遞延資產: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工程支出、一次發生數額較大的修理費等。
e.其他資產:特種儲備、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訴訟中涉及的財產等。根據投資需要,可設置'長期投資'科目。
2.2負債類:
a.短期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投資者利潤、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其他應交款和預提費用。
b.長期負債: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
2.3損益表:包括營業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經營稅金及附加、所得稅、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
2.4權益表: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本年利潤、利潤分配。
2.5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3.管理會計報表
收費管理制度1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值班人員每日對站區進行防火巡查。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日常安全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負責人,若發現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1、站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傳遞警告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值班人員管理。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領導。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六、火災隱患整改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后,辦公室、各宿舍無人時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在辦公場所、職工宿舍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庫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庫管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應急消防隊組織管理
1、組織應急消防員,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應急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每半年至少進行兩次應急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6、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7、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8、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職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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