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15篇(實用)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會計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會計制度1
摘要:作為事業單位管理中的基礎性工作,預算會計在促進事業單位管理方法更加科學和現代化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是基于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討論,就新時代背景下事業單位中預算會計制度現階段存在的現行預算會計制度與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在固定資產購置的后續處理上存在一定矛盾、未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率、報表系統不夠完善等問題進行了分析,并且就此提出預算會計制度相應的解決方案策略,提高決策有效性,希望能拋磚引玉,為關注這一領域的人士提供參考。
關鍵詞: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論文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水平的不斷進步,事業單位中預算會計制度也需要順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做出相應調整。事業單位預算會計直接反映事業發展的財務狀況、承擔著對企業財務監督管理核算資金的責任。在新時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引領下,事業單位需要不斷完善預算會計管理模式,推動事業單位與不斷深化的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
一、現行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存在的若干問題
(一)現行預算會計制度與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在固定資產購置的后續處理上存在一定矛盾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以收付實現制基礎,但業務流程的賬務處理上貫徹了權責發生制。例如:省屬某單位購買一臺染色體分析設備,合同金額為155萬元,合同規定設備移交驗收合格且收到發票后付設備款的95%,預留保證金5%在兩年質保期滿后付。驗收合格收到發票時,在會計上處理為借:固定資產155萬元,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155萬,同時借:事業支出-項目支出-資本性支出155萬元,貸:財政補助收入(或零余額賬戶)147.25萬元,貸:應付賬款/供應商7.75萬元。從會計處理上講,該設備的采購活動已經基本完成,這項155萬元的支出很可能全額支付,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該尾款應算做支出。但是由于財政撥付專項款是全額一次性撥補到位,而到年底7.75萬元尾款無法支出,超過兩年由財政視同財政補助結余予以收歸國庫。這就導致兩種核算基礎作用在同一個經濟業務中出現了矛盾。這樣,有的`單位為完成預算任務,避免無法支付尾款,就采用突擊用錢,直接在合同中規定全額付款的方法,直接損害了國有資產的安全。
(二)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前提下,不考慮預計凈殘值不符合事業單位發展需要
事業單位承擔著科教文衛等工作,相應配置了各類專用設備,例如筆者所在的工作單位為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相應公共衛生、衛生應急的專用設備占用資金占單位總設備金額的80%以上,其中價值在50萬元以上的設備為20臺(套),占固定資產總金額的55%。專用設備價值高、升級換代時間快,設備淘汰率高。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固定資產虛提折舊,其目的是為了更準確的反映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財務報告的使用者提供更全面、真實的信息,在“虛提折舊”的前提下,將凈殘值率設置為零削弱了計提折舊的意義。
(三)報表系統只反映當年數,孤立于以前年度,不夠完善
現有報表系統很全面的反映了本年的財務狀況及單位運行成果,并且將本年的各項經濟指標與財政“二下”預算數進行比較,以完成“二下”預算的百分比作為單位和部門的考核指標。但是現行的報表系統割裂了本年度事業運行情況與上下年的關系。使得報表使用者在掌握單位全面信息上受限,從而也阻礙了年度決算報表發揮更大的作用。例如:我單位收到20xx年度財政撥款500萬元用于衛生應急專項,當年發生300萬,結轉200萬至20xx年,若20xx年度用了180萬,則財政決算報表上只能看到“衛生應急專項”資金年初余額200萬,本年發生180萬,結余20萬。無法反應該專項款的真實運作狀況。
二、針對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案
(一)完善財政考核指標
針對現行預算會計制度與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在固定資產購和置的后續處理上存在的矛盾,筆者認為財政部門應完善考核指標,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對實際已經發生的業務,有很大可能會導致資金流出的經濟業務,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核,不應該“一刀切”的將下達兩年以上的結轉資金一并視同財政結余資金予以收繳。同時,為避免有的單位故意將剩余指標全列為待付款,應加強不定期的專項審計。或者財政收回視同結余的資金,再根據基層單位報送的具體情況該收繳的收繳,該重新下達的重新下達。
(二)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率
在現有的事業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折舊已經進行“虛提”,其目的就是為了更加真實準確的反映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和單位的資產結構。筆者認為固定資產的管理與企業全面接軌也成為必要,不考慮固定資產折舊仍舊無法完全反映固定資產的真實狀態,使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這一行為的效果打了折扣。購入固定資產時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是有必要的。
(三)完善體系提高報告實用性
財務報告的編制目的是為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因此,事業單位需要建立起具有針對性且系統合理的預算會計制度,以提高預算報告的可靠性和實用性,提高決策的有效性。筆者認為有必要在報告系統中增加上年數,為基層報表和決算報表增加縱向對比的數據,使得報表體系更加充實實用。
三、總結
綜上所述,伴隨我國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和發展,事業單位針對實際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需要不斷對預算會計制度進行改革與創新。新時期事業單位需要把握經濟發展的脈搏,對預算會計制度做出相應的調整,國家也需要制定和修正法律法規,以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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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吳毅青.淺談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改革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xx,(22):11+78.
會計制度2
一、新醫院會計制度對醫院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舊的和新的醫院會計制度在制定背景以及制定目的上存在很大的差異
首先是新的醫院財務管理制度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醫療改革也日益加深下產生的。其次隨著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以及國家更加注重改善民生,讓老百姓老有所醫,所以就需要在各個方面更加規范醫院的管理,包括在財務制度方面。再次舊醫院會計制度的應用范圍是全國性的,主要目的是對醫院的會計進行規范和統一,加強對醫院會計賬務的核算和監管,所以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對規范和統一醫院的會計,使之符合醫院的管理的要求,而且要完成會計最基本的職能,核算和監督。而且要使得在會計期間醫院搜集會計信息更加的真實和可靠。但對于新的會計管理制度,它存在的主要的目的就是得醫院的投資和管理資金更加的合理和規范,符合現代醫院管理的基本要求,因為在當前的醫院管理中,存在諸多的問題,比如所記錄的賬目不規范,記錄的方式也不規范等等。因此新的《醫院管理會計》針對這些問題進行解決,使醫院財務投資和使用資金更加合理和明確,防止資金的濫用和浪費,這對于改善我國當前醫療狀況人多粥少的形勢是十分必要的。
(二)在舊醫院和新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辦法賬務中存在的不同和解決方法
舊醫院會計管理手段針對性不強,具有一定的單一性,在管理制度方面,舊醫院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嚴格性,但是就某些方面來講,其制度表現的沒有那么的精細。新會計制度在舊醫院會計制度的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和改進,在醫院財務管理規定上更加規范全面和具體,對于財務人員的實際操作更有指導作用。尤其是在醫療補貼、科研項目和管理費用等方面相對以前得到了進一步補充,科學和規范使之更加的.完善,操作性也更強,對財務管理實施了信息化的監管,從而對財務運行進行全方位時時的監管。
二、加強財務管理對新醫院會計制度的重要意義
在醫院管理系統中,財務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工作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在實現信息技術有效管理以及現代化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途徑,提高醫院整體效率的基礎和前提的是保證財務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和高水平,與此同時,為了保證適應當前的經濟發展環境,可以提高醫院的財務管理水平,對于醫院衛生資源達到充分利用,只有這樣,才能夠盡量減少醫院的運營成本,提高醫院的融資水平以及醫院資金使用的合理性的有效途徑也是加強財務管理,而且隊友醫院的基礎設施和其他學科的有限事項進行合理的投資,對于醫院健康長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總而言之,財務管理工作的特性主要表現在業務性、政策性以及法規性,其具有系統性,而且在醫院管理活動中,運營系統以及監管系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醫院會計制度與舊的醫院會計制度相比較,新的醫院會計制度就財務管理措施方面更加的細致也更加全面。新的會計制度下的醫院管理,在對相關方面進行了細致科學全面的考慮,從而制定了較為實際以及操作性更強的醫院會計管理制度,從而使財務管理手段表現的也將會更加的靈活,而且使得醫院的成本控制能力,使得資金使用效率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而且具有更強的針對性,伴隨而來的的是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有很大的提升。但就目前的形勢而言,新的醫院會計制度仍然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其中包括財務風險管理,財務運行相關的行為以及現金流量表報表管理方式,這都對使得醫院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的有序高效。
再現行階段,很多醫院在投資時存在很多的問題,例如投資活動具有隨意性,所以針對這一點,醫院在財務管理工作時做好內部工作。第一,醫院在進行投資活動時,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還要根據內部控制的要求,明確各方參與者的責任,梳理還各方的投資關系,遵守區劃申請和管理方式的要求,降低醫院投資風險。第二,在對項目進行調查評估后,制定項目可行性報告,對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說明。與此同時,在進行醫院財務管理內部工作是,還要對項目進行預算編制,以及審核,這樣能夠保證資金數據真實性。第三,在進行在進行投資活動時,要派專人進行項目評估,針對項目進行專門的實踐考察。相較于舊的醫院會計制度,新的醫院會計制度的優勢更加明顯,其中不但可以滿足資源配置的要求而且能夠滿足醫院財務管理的現代化發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就目前的情況來說,新的醫院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它的發展仍然不是那么的健全和成熟,所以財務人員在應用過程中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探索和創新,吸取經驗和教訓。隨著信息時代的發展和進步,計算機已經深入各個行業各個領域,現代網絡信息技術在人們日常的生產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當然新的會計制度也充分利用了信息化發展的成果,將財務管理與信息化有機地結合在一起。
三、結束語
新醫院會計制度既可以提高醫院的財務管理水平,而且醫院的市場競爭力能夠得到有效的加強,為醫院今后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對醫院的可持續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會計制度3
一、財會人員每月向領導、每學期向教代會匯報經費使用情況,發動教職工共同理財。
二、一切開支必須在預算之內,并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開支。
三、會計、出納分工明確,會計負責管帳,出納負責管錢,互相督促,團結協作,共同搞好財務工作。
四、幼兒伙食專款專用,定期向家長報帳。
五、凡收幼兒所交保育費、管理費、雜費等費用交財政專戶。
六、財會人員去銀行取、送大筆現金,必須由兩人共同辦理。
七、工作人員領取現金須主管領導批示,購物發票必須有經手人驗收及主管領導簽字方可報銷。
八、財會人員以身作則,執行財會制度,凡是不符合財務制度和政策的,要勸阻和堅決抵制。
會計制度4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旅游、飲食服務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旅游、飲食服務企業,包括旅行社、飯店(賓館、酒店)、渡假村、游樂場、歌舞廳、餐館、酒樓、旅店、理發、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詢等各類服務企業。原旅游部門所屬的旅游車船公司、旅游商貿公司,執行相應的行業會計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還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6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35天內報出。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會計制度5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中直機關,各人民團體,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規范行政單位的會計核算行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現發給你們。本制度從1998年1月1日起執行。我部1988年制發的《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同時廢止。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需要,規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行政機關和實行行政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
第三條行政單位會計是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其會計核算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制度的規定。
第四條根據機構建制和經費領報關系,行政單位的會計組織系統,分為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
向財政部門領報經費,并發生預算管理關系的,為主管會計單位。
向主管會計單位或上一級會計單位領報經費,并發生預算管理關系,有下一級會計單位的,為二級會計單位。
向上一級會計單位領報經費,并發生預算管理關系,沒有下級會計單位的,為基層會計單位。
向同級財政部門領報經費,沒有下級會計單位的,視同基層會計單位。
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實行獨立會計核算,負責組織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的全部會計工作。
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行政單位,實行單據報賬制度,作為“報銷單位”管理。
第五條行政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業務規模、人員編制以及負擔的會計工作任務,設置相應的會計工作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并應建立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行政單位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
行政單位的各項資金和財產,均應納入行政單位會計核算。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季度和月份采用公歷日期。
第八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收支的,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匯率折算為人民幣核算。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會計報表時,應該按照編報日期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第九條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地區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一條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客觀真實地記錄、反映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
第十二條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適應預算管理和有關方面了解行政單位財務狀況及收支結果的需要,有利于單位加強內部財務管理。
第十三條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同類單位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四條會計處理方法應當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情況、原因和對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及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表中說明。
第十五條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
第十六條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運用。
第十七條會計核算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
第十八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并單獨核算反映。
第十九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計價。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第二十條會計報表應當全面反映行政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其結果。對于重要的業務事項,應當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行政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暫付款、庫存材料等。
現金和銀行存款按照實際收入和支出數額記帳。
行政單位必須嚴格銀行存款的開戶管理,禁止多頭開戶。預算經費應由財務部門統一在同級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國家銀行開戶,不得自行轉移資金。
暫付款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所屬單位或本單位職工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款項。
暫付款按實際發生數額記賬。
行政單位對暫付款業務要嚴格控制,健全手續,及時清理。屬于臨時性往來借欠款要及時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庫存材料是指行政單位大宗購入進入庫存,并陸續耗用的行政用物資材料。庫存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列支。辦公用品數量不大,隨買隨用的,按購入數直接列為支出。
行政單位的庫存材料每年至少應當清點一次。如發生盤虧、盤盈,應當查明原因,作為增加或減少當期支出處理。
第二十三條有價證券是指行政單位用結余資金購買的國債。行政單位購買的有價證券作為流動資產管理。
有價證券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賬。購入的有價證券應作為貨幣資金妥善保管,做到賬券相符。
當期有價證券的利息以及轉讓有價證券取得的收入與其賬面成本的差額,記入當期收入。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單價雖然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固定資產
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記賬。盤盈和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據確定固定資產價值。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第二十五條行政單位對其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每年應當盤點一次。
固定資產報廢、調撥和變賣,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報經審批。
轉讓、毀損、報廢及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相應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有償轉讓、變賣固定資產取得的變價收入和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取得的變價收入,作為其他收入處理。清理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費用,作為當期支出。出租固定資產取得的價款,應當記入其他收入。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行政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暫存款等。
第二十七條應繳預算款是指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按規定取得的應繳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款(指按國家規定由行政機關直接收繳的部分,下同)、沒收財物變價款、無主財物變價款、贓款和贓物變價款、其他應繳預算的資金等。
行政單位取得的應繳預算款項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對于未達到繳款起點或需要定期清繳的,應及時存入銀行存款賬戶。
行政單位的應繳預算款項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的繳款方式、繳款期限及其他繳款要求及時辦理繳庫。每月月末不論是否達到繳款額度,均應清理結繳。任何單位不得緩繳、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應繳預算款項。年終必須將當年的應繳預算款項全部清繳入庫。
第二十八條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行政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范圍及管理,按國務院和財政部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暫存款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待結算款項。
各種應繳款及暫存款項應及時清理并按規定辦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按實際發生數額記賬。
第五章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凈資產是指行政單位資產減負債和收入減支出的差額,包括固定基金、結余等。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單位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按實際發生數額記帳。
第三十三條結余是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行政單位的正常經費結余與專項資金結余應分別核算。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四條收入是指行政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十五條撥入經費是指行政單位按照經費領報關系,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
行政單位應根據經上級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核定的季度(分月)用款計劃,按經費領報關系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款。
撥入經費應按預算規定的用途使用,未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三十六條預算外資金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按規定從財政專戶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準不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而直接由行政單位按計劃使用的預算外資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按規定收取的各種收入,以及其他來源形成的收入。
第三十七條由財政部門撥入的經費和預算外資金收入中屬于指定用途,用于完成專項工程或專項工作、并需要單獨報賬結算的資金,應當與正常的撥款區分開來,分別核算。
第三十八條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應按實際發生數額記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
第四十條行政單位的支出根據資金管理要求分為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
經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維持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專項支出是行政單位為完成專項或特定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的.具體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
行政單位收回本年度已列為經費支出的款項,沖減當年的經費支出;收回以前年度已經列為經費支出的款項,增加上年結余,不得沖減當年經費支出。
第四十一條行政單位的各項支出按實際支出數額記賬。
第八章會計科目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會計科目使用要求:
一、本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是匯總和檢查行政單位資金活動情況和結果的總賬科目。非經財政部同意,不得減并或自行增設,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稱。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編號。各行政單位在使用會計科目編號時,應與會計科目名稱同時使用。可以只使用會計科目名稱,不用科目編號,但不得只填科目編號,不寫科目名稱。
第四十三條各行政單位適用的會計科目如下:
第四十四條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資產類
第101號科目現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的庫存現金。
2.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庫存現金數額。
3.行政單位應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并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有外幣現金的行政單位,應分別按人民幣、各種外幣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具體參見“銀行存款”科目。
第102號科目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存入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2.行政單位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銀行存款數額。
3.行政單位應按開戶銀行、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行政單位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逐筆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屬于未達賬項,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有外幣存款的行政單位,應在本科目下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行政單位發生的外幣銀行存款業務,應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外國貨幣折合為人民幣記賬時,應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算。年度終了(外幣存款業務量大的機關可按季或月結算),行政單位應將外幣賬戶余額按照期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賬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溢列入有關支出。
第103號科目有價證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購入的有價證券。
2.購入有價證券時,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兌付本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兌付的有價證券本金數。
第104號科目暫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發生的待核銷的結算款項。
2.發生暫付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結算收回或核銷轉列支出時,借記“經費支出”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待結算的暫付款累計數。
3.本科目應按債務單位或個人名稱設置明細賬。
第105號科目庫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大宗購入、需要庫存的物資材料等。行政單位辦公材料隨買隨用或沒有大宗購入,不需要庫存的,可以不設本科目。
2.購入、有償調入的材料,分別以購價、調撥價作為入賬價格。材料采購、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運雜費等不計入庫存材料價格,直接列入有關支出科目核算。
3.購入材料并已驗收入庫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領用出庫時,貸記本科目,借記有關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庫存材料的實際庫存數。
4.本科目應按庫存材料的類別、品種等有關項目設置明細賬,并根據庫存材料入庫、出庫單逐筆登記。
5.行政單位的庫存材料,每年至少應盤點一次。對于發生的盤盈、盤虧等情況,應當查明原因,屬于正常的溢出或損耗,作為減少或增加當期支出處理。盤盈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支出科目;盤虧時,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非正常性的毀損,應按規定的程序報經批準后處理。
庫存材料變價處理,恢復存款。變價發生損溢,相應增減當期支出。
第106號科目固定資產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的原價。
2.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應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價值,登記入賬:
(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記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當記入固定資產價值。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按估計價值記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3.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
(1)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2)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的;
(4)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5)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的。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購建、有償調入固定資產時,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有償調出、變賣的固定資產,按其賬面價值銷賬。借記“固定基金”,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按減少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銷賬。毀損、報廢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收入記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過程中的支出,記入有關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所有固定資產價值的總額。
6.行政單位應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或“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二、負債類
第201號科目應繳預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
規定應繳入國家預算的款項。
行政單位的應繳預算款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款、沒收財物變價款、無主財物變價款、贓款和贓物變價款、其他按照預算管理規定應上繳預算的款項。
2.收到應繳預算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年終,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應按應繳預算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202號科目應繳財政專戶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
2.收到應上繳財政專戶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財政專戶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定期結算預算外資金結余時,應按結余數借記“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實行按比例上繳財政專戶的行政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應分別記入“應繳財政專戶款”和“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年終,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應按預算外資金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203號科目暫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發生的臨時性暫存、應付等待結算款項。
2.收到暫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轉或結算退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算的暫存款數額。
3.本科目應按債權單位或個人名稱設置明細賬。
三、凈資產類
第301號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因購入、調入、建造、接受捐贈以及盤盈固定資產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或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少固定資產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固定基金總額。
第303號科目結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年度各項收支相抵后的累計余額。
2.年終,將“撥入經費”(不含預撥下年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經費支出”(不含預撥下年經費)、“撥出經費”和“結轉自籌基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經費支出”、“撥出經費”科目。有專項資金收支的單位,應將非專項的收支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經常性結余”明細科目中;將專項收入和支出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專項結余”明細科目中。
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為行政單位滾存結余。
3.有專項資金的單位應將結余分為經常性結余和專項結余進行明細核算。
四、收入類
第401號科目撥入經費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照經費領報關系,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
2.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繳回撥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撥入經費累計數。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不含收到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預撥下年度的經費)轉入“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結余”科目。
4.本科目應按撥入經費的資金管理要求分別設置撥入經常性經費和撥入專項經費兩個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國家預算收支科目”的“款”級科目設明細賬。行政單位收到非主管會計單位撥入的財政性資金(如公費醫療經費、住房基金等),應在“撥入專項經費”二級科目下按撥入的單位分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404號科目預算外資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情況。
2.行政單位收到從財政專戶核撥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主管部門收到財政專戶核撥的屬于應返還所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時,通過“暫存款”科目核算。
實行按確定的比例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辦法的行政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行結余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定期結算應繳預算外資金結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結余”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預算外資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別設置經常性收入和專項收入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預算外資金項目設置明細賬。
第407號科目其他收入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其他資金收入的情況。包括: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財政的零星雜項收入、有償服務收入、有價證券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發生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銷轉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其他收入累計數。
年終結賬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轉入“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結余”科目。年終轉賬后,本科目無余額。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類別設置明細賬。
五、支出類
第501號科目經費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2.發生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沖銷轉出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經費實際支出累計數。
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轉入“結余”科目,借記“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轉賬后,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分設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目”、“節”級支出科目設置明細賬。
第502號科目撥出經費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核定預算撥付所屬單位的預算資金。
2.轉撥經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沖銷轉出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平時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撥出經費累計數。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借方余額(不含預撥下年經費)轉入“結余”科目。
4.本科目應按撥出經常性經費和撥出專項經費分設二級科目,并按所屬撥款單位設置明細賬。
第505號科目結轉自籌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單位經批準用撥入經費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其所籌集并轉存建設銀行的資金。
2.將自籌的基本建設資金轉存建設銀行時,根據轉存數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后剩余資金收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結賬時,應將本科目借方余額全數轉入“結余”科目,借記“結余”,貸記本科目。結轉后,本科目年終無余額。
第九章年終清理結算和結賬
第四十五條行政單位在年度終了前,應根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的決算編審工作要求,對各項收支賬目、往來款項、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清理結算。并在此基礎上辦理年度結賬,編報決算。
第四十六條清理、核對年度預算收支數字和各項繳撥款,保證上下級之間的年度預算數和領撥經費數一致。
第四十七條為了準確反映各項收支數額,凡屬本年度的應撥款項,應當在12月31日前匯達對方。主管會計單位對所屬各單位的預算撥款和預算外資金撥款,截止12月25日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撥。
第四十八條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都要及時入賬。本年的各項應繳預算款和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在年終前全部上繳。屬于本年的各項支出,要按規定的支出渠道如實列報。
年度單位支出決算,一律以基層用款單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實際支出數為準,不得將年終前預撥下級單位的下年預算撥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級會計單位的撥款數代替基層會計單位的實際支出數。
第四十九條行政單位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主管單位收到財政專戶核算的預算外資金屬于應返還所屬單位的部分應及時轉撥所屬單位,不得在“暫存款”掛賬。
第五十條行政單位年終要及時同開戶銀行對賬,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核對相符。現金賬面余額,要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有價證券賬面數字,要同實存的有價證券實際成本核對相符。
第五十一條年終前,應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清理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的,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作出處理,調整賬務,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第五十二條行政單位在年終清理結算的基礎上進行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包括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
年終轉賬。賬目核對無誤后,首先計算出各賬戶借方或貸方的12月份合計數和全年累計數,結出12月末的余額。然后,編制結賬前的“資產負債表”,試算平后,再將應對沖結轉的各個收支賬戶的余額按年終轉賬辦法,填制12月31日的記賬憑單辦理結賬沖轉。
結清舊賬。將轉賬后無余額的賬戶結出全年總累計數,然后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對年終有余額的賬戶,在“全年累計數”下行的“摘要”欄內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再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年終余額轉入新賬,舊賬結束。
記入新賬。根據本年度各賬戶余額,編制年終決算的“資產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將表列各賬戶的年終余額數(不編制記賬憑單),直接記入新年度相應的各有關賬戶,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別新年度發生數。
第五十三條行政單位的決算經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核批復后,需調整決算數字時,應作相應調整。
第十章會計報表的編審
第五十四條會計報表是反映行政單位財務會計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附表和報表說明書。具體報表格式見本制度所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
有專款收支業務的,還應按專款的種類編報專項資金支出明細表。
第五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的項目,應當按會計要素的類別分別列示。
收入支出總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年度收支總規模的報表。收入支出總表按單位實有各項收支項目匯總列示。
支出明細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預算執行情況的報表。支出明細表的項目,應當按“國家預算支出科目”列示。對于用財政撥款和預算外資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應按支出的用途分別列示。
附表是指根據財政部門或主管會計單位的要求編報的補充性報表,如基本數字表。附表按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規定的項目列示。
第五十六條行政單位應當按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的規定報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
月報,是反映行政單位截止報告月度資金活動和經費收支情況的報表。月報要求編報資產負債表、支出明細表。
季報,是分析、檢查行政單位季度資金活動情況和經費收支情況的報表,應在月報的基礎上較詳細地反映單位經費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單位的季報,要求在月報的基礎上加報基本數字表。
年報(年度決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資金活動和經費收支執行結果的報表。年度決算報表種類和要求等,按照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下達的有關決算編審規定組織執行。
第五十七條行政單位的會計報表,要保證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機關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公章后上報。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對于屢催不報報表的單位
會計制度6
一、公司的財產應當按實際成本核算,除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二、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三、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造變。如有改變應經董事會同意并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查,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變更,同時變更會計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四、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當分別核算, 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分別核算; 預付款項,應當按預付貨款(預付定金)和待攤費用等分別核算;存貨應按原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別核算。
五、現金和銀行存款應分別設置日記賬,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逐日與實際庫存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六、有價證券包括準備在一年以內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登記入賬。實際支付的款項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額作為暫付款項,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
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并及時催收、清償,定期與對方核對清楚,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定無法收回的,經嚴格審查,報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后,沖抵壞賬準備。
八、存貨,是指庫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種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等。
公司的存貨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外購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等。公司的各項存貨的收發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有數量、金額的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對于各種在途材料、物品應進行明細核算,并隨時檢查到貨情況。
會計制度7
為了更好地做好財政預算工作,高校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必須對相關的財務制度進行必要地改革。 在完善制度的影響下,高校的會計核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做好財務管理監督工作,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為了有效應對高校多渠道籌資、改建、擴建新校區以及巨額銀行貸款問題,新舊會計制度發生較大轉變。
一、新舊高校會計制度對比
(一)會計基礎
舊有的高校財務管理實行收付實現制。 新制度對實質的重視過于形式,以實質上取的現金或是支付現金的責任權責為發生的標志來確認本期的收入與費用、債權與債務。
(二)新制度會計科目內容變化
其一,在資產方面,《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三十九條規定:“資產是指高等學校占用的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去其他權利。 ”科目新增了涉及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的推銷、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處置的行為規范、在建工程的概念與結算、對外投資收益和資產出租、出借、處置收入的管理、資產管理的要求等六條內容。為進一步規范高校資產管理,增設了“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攤銷”等七個一級科目。
其二,在負債方面,《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五十二條規定:“負債是指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 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對借入款項、應付及預收款項、應繳款項以及代管款項等項目進行調整,增加了對財務風險控制與防范的管理規定,充實了負債的分類與具體內容。
其三, 在收入方面,《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二十條規定:“高等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對原有的收入分類未作變動,就“事業收入”以及“財政補助收入”作了相關修訂,強調“同級”財政部門,明確財政收入來源。 強化舊有制度對收支統管的要求,收支兩條線管理,財務管理與預算實現統一。
其四,支出方面,《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第五章,分為八條對支出管理進行規定,包括支出的概念、內容、分類、支出納入預算、專項支出、國庫集中支付以及政府采購、票據管理等方面內容。 與原有會計制度相比,重點修訂了事業支出的分類,支出分類中的“自籌基本建設支出”被刪除,新增了“上繳上機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三)其他方面
在財務管理體制上, 修訂總會計師的有關內容以及財務機構設置。 強調學校一級財務機構對校內財會人員以及二級財務機構負責人的管理權責。 建立財務風險分析管理機制與高等學校成本核算實施細則, 將績效評價納入高等學校財務管理任務,規范了報表附注披露內容的規范,明確了高校財務管理對預算編制,資產管理、收入支出、結轉結余以及負債的監督職能。
二、新高校會計制度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影響
當前形勢下,《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明確指出了高校在財務管理中的相關內容。 具體指:利用科學的預算方法,能夠促進相關預算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完善的編制的影響下,能夠準確地反映出高校整體的財務狀況;為了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高校需要通過相關的措施減少成本支出; 科學合理的財政核算,必須建立在健全的評價機制上;為了獲得高校業真實的資產信息, 必須建立科學的評估機制; 做好高校的資產配置工作,有利于增加高校整體的經濟效益;建立和完善相關的財務監督制度,有效地避免了財務風險現象的出現。在新舊高校會計制度轉換的關鍵時期, 無疑會對高校的財務管理帶來重大影響,各大高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面臨著巨大的機遇和挑戰。需要各個高校財務部門及時整理學校相關財務信息數據、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配合財政廳和教育部的安排實施新會計制度工作,安排好新制度下的學校內部會計工作。新的高校會計制度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影響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拓展高校籌資渠道
自 20 世紀末我國高等學校開始擴招,精英式教育逐步轉變成如今的大眾式教育。 教育體系轉變, 教育覆蓋面更加廣闊,隨之而來的是受教育人數激增。 學校規模持續擴大,承載能力逐步增加,以使公民受教育需求得到滿足。高校的資金需求越來越大,在學校建設資金來源不足的情況下,部分學校只得籌借外債,導致高校需要承擔較高的資金風險。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 , 國內高等學校教育條件不斷改善。 與教育體系發展同步 , 許多不同的管理方法被應用到高校的財務管理中 , 也產生了更加多樣化的融資方式 , 但不同融資方式在成本和風險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 高校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迫切需要我國改變高校會計制度,以跟上高校發展的步伐,進而促進高校發展。
新的會計制度做出的一些規定改進了相關的漏洞缺口,將高校的收入分為七大類:財政補助收入,主要是指相關管理部門給予高校的'財政補助收入。 包括一些項目資金及成本開支資金補助;教育過程中的經濟效益,主要是指教學過程中相關活動的開展獲得相關利益的收入, 也包括一些科研項目的專項資金支持;直屬領導機構的補助收入,主要是指掌管高校相關工作部署的補助收入, 但這些收入來源是非財政類的; 其它外來的收入, 主要是指高校附屬單位繳納的收入;經營收入,指高校在科研、教學之外開展的輔助活動,如實驗活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應稅收入;其他收入,指高校在上述各項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主要包括對外投資收益、捐贈收入、房屋出租租金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原有的會計制度下,高校主要通過向銀行貸款的方式籌集資金,以獲得辦學經費,建設基礎教育教學設施,高等學校債務逐年增加,若對投資項目、還貸計劃以及償債能力不經過充分的論證,則金融風險急劇上升,一旦創收能力與償債能力不足,往往造成到期不能償還債務,給學校留下沉重的債務負擔。新的會計制度增加了“收入”和“結余”等科目內容,使資本結構更加直觀、清晰,易于管理。 同時權責發生制加強高校財務人員以及管理人員“收”、“支”、存”的觀念,獨立的財政資金結余、 預算外資金結余以及其他資金結余的明細賬目分開設立,“收”、“支”、“存”管理更加全面規范。
(二)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產生積極影響
其一,支出成本分類更加利于成本核算項目的確定。新會計制度按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對收支進行配比, 以更好反映高校的真實收支情況。 收入類科目如上文所述,共有七類。 不同于舊會計制度沒有細化支出類科目, 新制度設置:“科研事業支出”、“教育事業支出”、“后勤保障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離退休支出”、“上繳上級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相關科目的調整更加契合高等學校資金籌集與支出項目多元化的發展要求, 利于成本項目的確定與費用的分配歸集,體現高校對支出核算與管理的重視。新增“累計折舊”、“待處理資產損益”與“累計攤銷”等科目,能更為清晰地反映高校收支結構。
其二,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規定能更加真實地反映資產價值。 固定資產是高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所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因而需將折舊計入教育成本來補償磨損價值。舊有的會計制度不計提折舊,高校固定資產信息與現實不符,高校財產虛增,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結果難以準確完整。新的高校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符合權責發生制與教育成本核算要求。在科目設置上取消“固定基金”,新增了“累計折舊”。“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 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一般應當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
其三,建立和完善權責制,提高成本核算的工作效率。 新高校的相關財務制度中明確規定: 會計核算需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利用收付實現制達到最終的目的。但是一些業務應該依照相關的制度采取權責制的相關方法。 原有的會計制度在會計核算基礎上,完全采用收付實現制,無法跨期分攤成本,因而教育成本難以正確計算。 權責發生制的引入為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創造了前提條件, 可以確定各個會計期間真實的成本與收益狀況。例如新會計制度規定,高校固定資產雖然在當期未發生實際維修費用, 但每月仍應按照一定比例計提折舊計入當期費用中。
(三)利用相關的方法準確地反映出高校真實的財務狀況
新高校會計制度豐富了一些固定資產的含義, 并制定了相關的參考標準,進一步細化固定資產種類,固定資產種類主要包括:通用設備;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文物與陳列品家具、裝具、用具;動植物以及圖書、檔案,將檔案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由于舊有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造成高等學校的賬面資產與實際的資產狀況之間有較大的誤差, 高校的實際經濟狀況不能得到真實反映。 在最新的高校財務管理制度中特別強調高校應該依據一定的分類方法對自身的固定資產進行一定的管理。利用這些制度加以規范、約束、監督,可以使高校實際的資產狀況更加明確的反映出來。另外,財務報表的內容也應該更加細化。
(四)便于會計制度的執行
近年來 , 公共財政體制改革內容中收支兩條線、政府集中采購與國庫集中收付等與高校財務工作關系密切。 一些高等學校也逐步開展了財政體制改革 , 其中包括了會計程序的改進和調整 , 但是舊會計制度不能適應財政體系改革的需要 , 在實踐中新的問題不斷凸顯, 舊有的會計制度下預算單位會計核算方法與新的改革內容不相適應, 高校的財務工作正常開展存在諸多限制。 新的高校會計制度和財政體制的變革相呼應,新增加了零余額賬戶的用款額度與財政返還額度等科目,分別核算 , 新增了“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 , 國庫集中支付的規范化與制度化對部門預算的編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對于國庫集中支付的高等學校 , 年度終了 , 高等學校根據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與當年財政直接支付實際支出數的差額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貸記“財政撥款”等科目。下年度恢復財政直接支付額度后, 高校以財政直接支付方式發生實際支出時,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部門批復后還沒有動用的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和用款計劃收到的用款額度。通過“財政應返還額度”、“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 , 能直觀清晰的反映資金的使用以及結余 , 大大提高了資金的透明度 , 使高校會計制度能夠順利執行。 各個部門預算的財政性資金借助零余額賬戶核算, 單位整體的資產狀況在財政返還的資金科目中一目了然,加大資金運行透明公開化的執行力度。這些措施能夠客觀地反映出高校資金的使用情況。 同時, 監督機制的完善,有利于加快相關制度的落實步伐。
三、結語
高校新會計制度的改革, 從收付實現制到權責發生制的轉變,高校的財務運行狀況逐步得以直觀、清晰地反映,進一步提高了高校財務核算中會計信息的質量, 為高校財務管理與會計工作規范提供了依據,擴展了高校的籌資渠道,為高校整體競爭力的增強帶來了可靠地保障。同時,也為高校相關財政管理制度的規范提供了科學的參考思路。
會計制度8
我是一名開放教育專業本科學生,在學習完《會計設計》這門后。說一下自己的學習心得。我認為,開設這門課程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因為,會計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制度設計也是企業內部管理制度設計的重要內容。會計的管理職能是通過執行會計原則,會計程序和會計處理方法,把內部控制制度和會計核算有機結合來實現的。在我國,會計法、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屬于行政法規,對會計核算只是宏觀的和指導性的規范,而每個企業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和內部管理控制的需要,在《企業會計制度》中選擇并設計一套符合自身特點的會計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覺得《會計制度設計》這門課程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我通過幾個方面具體說一下學習這門課程的體會:
一、教材的特點
1、整體設計合理
我認為這本教材整體設計合理,前后順序得當,第一章到第四章是基礎會計制度設計;第五章到第十三章為具體會計制度設計;第十四章為電算化會計制度設計,從理論到實際,從總體到具體,從淺顯到深入,與實際工作的流程也相近,所以,學起來說的非常順暢和連貫。
2、理論知識豐富
這本教材理論知識豐富,講解透徹,每一章都從本章節所涉及業務的內容及特點開始,然后是設計目標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最后是具體核算的設計,這樣就讓我學會了一套方法,在以后設計到具體情況時可以靈活運用。
3、聯系實際緊密
這門課程在理論知識豐富的基礎上,也與實際聯系非常緊密。每一章節都介紹了具體內容和方法,并有許多實際工作中能用到的單據、表格非常實用,使我在學習后,能夠在實際工作中,具體應用。
二、對我實際工作的幫助
我是一名注冊會計師,主要從事審計工作。在對企業審計中,首先就要對其會計制度進行了解,對其內容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和判斷。在沒學習這門課程前,我在這方面的能力是比較欠缺的,總是對企業具體會計制度的應用,對內部控制合理性的判斷不夠準確,但在系統地學習完這門課程后,我覺得對我幫助很大,使我在實際工作中,針對不同企業不同的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總能有清晰的判斷,指出其不足和缺陷,使我的工作水平提高了,執業水平也上了一個檔次。
三、不足之處
我覺得這門課程整體非常好:全面系統,突出重點,理論扎實,切合實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是沒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變化,對具體實物的核算方法進行更新,比如說:
1、教材第218頁倒數第2行“以非現金資產投資,其投資成本應當以所放棄,非現金資產的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的規定:“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根據上述規定,教材219頁第3行“(3)”所述內容也不成立;
2、教材第219頁倒數第9行“如果投資成本與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產生差額時,應將其差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一股權投資差額”單獨反映,并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計入投資收益。”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的規定,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
3、教材第231頁倒數第4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原價作為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按評估確認的?值作為實收資本,差額作為累計折舊。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且不用累計折舊科目;
4、教材第276頁倒數第8行“企業應當在”資本公積“總賬賬戶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1)···(2)···(3)接受現金捐贈”,而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已不設置“接受現金捐贈”這一明細科目,接受的先進資產捐贈,在“資本公積”科目下單獨設置“其他資本公積”明細科目核算。
以上是我在學習完《會計制度設計》這門課程后的一些心得和體會,不足之處,望老師和同學們指導。
會計制度9
[摘要]隨著醫療事業的飛速發展,醫院基本建設項目蓬勃發生,如何結合各醫院的實際,設計基建會計以及財務管理處理流程和制度,為醫院的建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是文章研究和探索的主要內容。
[關鍵詞]建設發展;基建會計;財務管理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自身健康問題日趨重視。政府對全民醫療條件的投入呈大規模增長的趨勢。新醫院制度下,基建核算要求并入財務大賬,如何科學、規范地進行基建會計核算,有效地提高基建財務管理效能和成本控制目標,將會是今后醫院財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1基建核算并入醫院財務大賬的原則
新醫院會計制度要求,醫院在進行基本建設項目時,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核算基本建設項目投資的同時,基建賬的相關數據并入醫院財“大賬”。醫院財務至少每月記錄基建賬套中的相關科目發生額。
2基建核算并入醫院財務大賬的作用
改變了以往基建核算自成體系的狀況,財務人員改被動支付為主動參與監督管理,基建會計核算和財務監督共同著力,有效控制和減少項目的成本,提高基本建設投資的效益,及時調整決策,防止投資損失。基建會計核算內容正逐漸成為醫院財務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醫院應該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設計基建會計并入財務大賬的'具體操作辦法和工作流程,結合基建會計的專業優勢和醫院財務的資金調節和統籌管理功能,為醫院各項基本建設保駕護航。
3基建核算并入醫院財務大賬的實務操作
按新會計制度規定,在20xx年6月30日或20xx年12月31日將基建賬套中的科目余額分析調整并入新賬。基建賬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預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額,在醫院會計賬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的“基建工程”科目中填列。基建賬套中“交付使用資產”科目余額轉入醫院會計賬“固定資產”科目。如有“基建投資借款”,將科目余額記錄在醫院財務賬中的“長期借款”科目中。如有財政撥款,財務大賬除按新制度規定追溯調整“固定資產”余額中財政補助和會計項目資金形成的金額為“待沖基金”外,確認“在建工程”支出時,同時貸記“待沖基金”,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時抵減“醫療業務成本”或“管理費用”等科目。完成基建會計賬套與財務大賬的銜接后,日常核算中,基建仍然按照獨立賬套處理基本建設支出:按具體建設項目設立明細在建工程科目,下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預付工程款”等科目,同時建立往來單位明細賬。由于醫院的事業差額補助事業單位性質,基建雖然有獨立基建賬戶便于單獨核算和管理,但資金來源主要為醫院業務收入和財政撥款。
在實務操作中,財務大賬可考慮并入各在建工程項目余額,同時核實基建賬戶資金余額。財務賬中可考慮設立“預撥基建工程款”,體現撥付基建資金。基建可考慮按月度編制資金平衡表,資金來源體現月度醫院財務和財政撥款,資金占用體現在各在建工程資金月度使用情況,銀行利息收入、預留質保金、履約保證金等費用單獨列明,“預撥基建工程款”科目余額體現基建賬戶余額,“在建工程”科目余額反映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這樣,醫院財務大賬既能總體把握基建資金使用情況,按預算的工期和資金投入監督工程進度,又解決了醫院自身業務紛雜,無法兼顧基建日常支出核算的弊端,同時基建獨立賬套的在建工程核算明細也可以滿足日常管理需要。專門的基建會計人員切實參與工程運作當中,及時了解工程現場情況和預算調整,按進度、保質量、厲行節約、杜絕浪費。資金支付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經辦人員、工程監理人員、項目負責人、醫院負責人逐一簽字,嚴把資金使用關,在全體財務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將有限的醫院基本建設資金統籌使用,發揮更大的作用。
4基建核算并入醫院財務大賬須注意的要點
基建核算并入醫院財務大賬初期,應注意清理預付、應收、應付款項,并將其在醫院財務大賬中一一反映。日常賬務處理時,根據基建月度匯總報表,同步“在建工程”當期發生額,核對項目余額。第一,資金來源中,屬于醫院撥付的,增加“應付基建工程款”,減少醫院銀行賬戶余額,支付工程款時,借記“在建工程”,貸記“應付基建工程款”。屬于財政撥付的,如屬于財政直接支付的,支付工程款時,借記“財政項目補助支出”貸記“財政補助收入”的同時,借記“在建工程”,貸記“待沖基金”。待該工程完工后,轉入固定資產,按照財政資金所占投資比例,在應計提的折舊額中予以沖減;如屬于財政授權支付的,收到撥付資金時,借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貸記“財政補助收入”;撥付基建使用時,減少“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基建支付工程款時,增加“在建工程”科目發生額,減少“應付基建工程款”。同時借記“財政項目補助支出”,貸記“待沖基金”。
以20xx年11月為例,基建以財政直接支付方式分別支付××大樓、全科培訓基地、急診樓工程款774000元、2339000元、4885000元,以單位撥款方式支付醫院東宿舍樓、東院零活、××大樓、西院、西院污水處理手續費等。基建單獨記賬核算后,報送匯總報表用于財務并賬,財務處理如下:借:在建工程—醫院東宿舍樓200000在建工程—東院零活800000在建工程—××大樓382063.39在建工程—××大樓774000在建工程—全科醫生培訓基地2339000在建工程—急診樓4885000財政項目補助支出—醫療衛生(××大樓、全科培訓基地、急診樓)7998000在建工程—西院2433415.29在建工程—西院污水處理317000付手續費150貸: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醫療衛生7998000待沖基金—待沖財政基金—××大樓774000—全科培訓基地2339000—急診樓4885000其他應付款—質保金—煙臺冰科公司171004.71—濟南同方嘉禾公司103616預付賬款—預付基建工程款3858007.97第二,為基本建設項目按規定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時,資金打入醫院銀行賬戶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長期借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資金直接打入基建賬戶時,借記“應付基建工程款”,貸記“長期借款”,待基建月度匯總在建工程發生額時,借記“在建工程”,貸記“應付基建工程款”。應注意的是,長期借款在工程建設期間發生的利息應計入“在建工程”,工程交付使用后,計入“管理費用”。
5結論
綜上所述,根據實行新本文作者醫院會計制度下基建并賬的制度要求,結合本單位財務的實際操作情況,闡述了自己的心得體會,結合實際不斷探索財務工作和醫院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希望能為醫院財務實務處理提供參考,同時得到業界專家和同行的指導和幫助。
會計制度10
一、總說明
(一)為了規范地質勘查單位的會計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地質勘查單位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以地質勘查生產活動為主業的國有地質勘查單位(以下簡稱地勘單位)。
各級地質勘查行政管理機構,如總局、地區局(廳)、專業(局)院等(以下簡稱上級主管機構),及其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執行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會計制度。
地勘單位興辦的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并具有法人資格的各類多種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多種經營企業),執行相應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
(三)地勘單位應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信息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設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了會計科目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地勘單位不得隨意改變或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地勘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不得只填會計科目編號,不填會計科目名稱。
(四)地勘單位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統一規定,地勘單位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地勘單位自行規定。
地勘單位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應按規定的編制期間和報送時間,及時編制和報送上級主管機構、財稅機關、開戶銀行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出。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封面上應注明:單位名稱、地址、建立時間、報表所屬年度與月份、報出日期等,并由單位行政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地勘單位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含所屬多種經營企業)資本50%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6年1月1日起執行。
(一)會計科目見圖1、續表1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第101號科目現金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的庫存現金。
地勘單位所屬內部核算單位周轉使用的備用金,通過“備用金”科目核算。
2、地勘單位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地勘單位應設置“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并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帳款相符。
地勘單位收付的現金,如果有外幣現金的,應另行設置“外幣現金日記帳”,進行明細核算。
第102號科目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
地勘單位的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地勘單位收入的一切款項,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都必須當日解交銀行;一切支出,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以外,應按現行有關結算規定,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
地勘單位持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地勘單位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帳”,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并結出帳面余額。“銀行存款日記帳”應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清楚,至少每月核對一次,發現差額,應及時查明更正。月份終了,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將銀行存款的帳面結余與“銀行對帳單”余額調節相符。如有不符,屬于“銀行對帳單”差錯的,應即通知銀行查明更正;屬于地勘單位記帳差錯的,應由地勘單位作更正的會計分錄或補記入帳。
4、地勘單位應指定專人簽發銀行支票,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簽發支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也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地勘單位不準出租、出借銀行帳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5、有外幣存款業務的地勘單位,應在本科目下按照人民幣和外幣種類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帳”,進行明細核算。
地勘單位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市場匯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價(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可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市場匯價作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終了,應將外幣存款帳戶的余額按照期未市場匯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存款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存款帳戶期末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入財務費用。
外幣現金以及外幣結算的各項債權、債務,均應比照銀行存款的方法記帳。
6、地勘單位發生的向銀行結匯業務,應按實際收到的人民幣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市場匯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貸記“應收帳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應收帳款”借貸方差額,期末予以調整。
地勘單位發生的向銀行購匯業務,按市場匯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有關科目,按實際支付的人民幣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第103號科目限額存款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的地勘工作撥款。地勘工作撥款采取劃拔資金方式的,不使用本科目。
2、地勘單位應設置“限額存款日記帳”,根據拔款限額通知單和收款憑證、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限額存款日記帳”的記錄應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清楚,一般應每月核對一次,發現差額,應及時查明原因更正。年度終了時,應按規定與開戶銀行辦理年終決算簽證手續,并將地勘工作撥款決算簽證單呈報上級主管機構。有關銀行支票或轉帳結算憑證的管理,按“銀行存款”科目的有關說明辦理。
3、地勘單位收到上級主管機構拔入地勘工作拔款限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地勘工作撥款――中央預算拔款”科目。退回或年終注銷撥款限額時,用紅字借記本科目,貸記“地勘工作撥款――中央預算撥款”科目。
按照規定支用拔款限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地勘工作撥款限額結存數。本科目年終無余額。
第109號科目其他貨幣資金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的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
2、外埠存款是地勘單位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匯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專戶的款項。地勘單位將款項委托當地銀行匯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購員交來供應單位發票帳單等報銷憑證時,借記“器材采購”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多余的外埠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根據銀行的收帳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銀行本票存款是地勘單位為取得銀行本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地勘單位向銀行提交“銀行本票申請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后,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付出銀行本票后,應根據發票帳單等有關憑證,借記“器材采購”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因本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時,應填制進帳單一式兩聯,連同本票一并送交銀行,再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帳單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4、銀行匯票存款是地勘單位為了取得銀行匯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地勘單位在填送“銀行匯票委托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并取得銀行匯票后,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委托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地勘單位應根據發票帳單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等有關憑證,經核對無誤后,借記“器材采購”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5、信用卡存款是地勘單位為了取得單位信用卡而按規定存入發行信用卡銀行開立信用卡備用金專戶的款項。地勘單位存入或續存信用卡備用金時,根據發卡銀行蓋章退回的存款回單,借記本科目(信用卡存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指定持卡人用以購貨時,應根據結算憑證及發票帳單,經核對無誤后,借記“器材采購”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信用卡存款)。指定持卡人支取現金用于差旅費或零星采購,應及時報帳和還清余款,借記“器材采購”、“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信用卡存款)。支付信用卡年費和異地支款手續費,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信用卡存款)或“現金”科目。收到的信用卡存款利息,借記本科目(信用卡存款),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因透支而按貸款利率支付的利息,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信用卡存款)。銷戶退回信用卡將結余款轉入銀行結算帳戶,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信用卡存款)。
6、地勘單位同所屬單位之間和上下級之間的匯解款項,在月終時如有未達的匯入款項,應作為在途貨幣資金處理。根據匯出單位的通知,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7、本科目應設置“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在途貨幣資金”等明細科目。
第111號科目短期投資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購入的能夠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各種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包括各種股票、債券等。
2、地勘單位購入的各種有價證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已經宣告發放但尚未支取的股利和利息,應將其作為應收款項處理,按照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的股利和利息),借記本科目,按照應收取的股利和利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發放的股利和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投資收益”、“其他應收款”科目。
地勘單位轉讓、出售有價證券,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債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和“投資收益”科目。
3、本科目應按短期投資種類設置明細帳。
第112號科目應收票據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因結算社會地質勘查工作價款、對外銷售多種經營產品、材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2、地勘單位收到應收票據,應按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經營收入”等科目。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帶息票據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地勘單位將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扣除貼息后的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貼息部分,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如應收票據是帶息票據,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部分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行存款帳戶不足支付,申請貼現的`地勘單位收到銀行退回的應收票據和支款通知時,按應收票據票面金額,借記“應收帳款”科目,按所付利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請貼現地勘單位的銀行存款帳戶余額不足,銀行作逾期貸款處理時,其不足部分,貸記“短期借款”科目。
地勘單位對出票人進行追索清償,獲得票款及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額,貸記“應收帳款”科目,按追索的利息沖減墊付的利息,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如果追索的利息大于墊付的利息,其差額部分沖減財務費用,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3、地勘單位應設置“應收票據登記簿”,逐筆記錄每一應收票據的種類、號數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期和利率,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凈額,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等資料。應收票據到期收清票款后,應在“應收票據登記簿”內逐筆注銷。
4、本科目應按票據種類分別設置明細帳。
第113號科目應收賬款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承包社會地質勘查工作應向發包單位收取的結算價款和列入經營收入的其他款項,應收轉讓地質成果價款,以及銷售多種經營產品、材料、提供勞務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地勘單位為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代墊的包裝費、運雜費,也在本科目核算。
地勘單位預收的款項,包括項目(或工程)款、備料款、購貨款等,應在“預收帳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地勘單位應向發包單位、受讓單位、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結算或銷售款項,貸方核算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按照規定從應收帳款中扣還的預收款項,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尚未收到的應收帳款。
3、地勘單位應收帳款如采用商業匯票結算的,收到商業匯票時,應將應收帳款自本科目轉入“應收票據”科目。
4、經確認為壞帳的應收帳款,提取壞帳準備的地勘單位,借記“壞帳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不提取壞帳準備的地勘單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并轉銷的壞帳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時,提取壞帳準備的地勘單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帳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不提取壞帳準備的地勘單位,借記本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5、本科目應分別按發包單位、受讓單位和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設置明細帳。
第114號科目壞帳準備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提取的壞帳準備。
不提取壞帳準備的地勘單位,不使用本科目。
2、地勘單位根據應收帳款的年末余額按規定比例計算應提取的壞帳準備。地勘單位當期應提取的壞帳準備大于已提取帳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提取,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提取的壞帳準備小于已提取帳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沖減管理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3、發生壞帳損失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科目。
已確認并轉銷的壞帳損失,以后年度又收回的,應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帳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科目。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已經提取的壞帳準備。
第115號科目預付款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按照社會地質勘查工作分包合同規定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包括預付項目(或工程)款和備料款,以及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購貨款。
2、地勘單位預付分包單位項目(或工程)款和備料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撥付分包單位抵作備料款的材料,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等科目。地勘單位與分包單位結算已完項目(或工程)價款時,應將已預付的款項扣抵應付價款,借記“應付帳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地勘單位按規定預付貨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所購商品、材料驗收入庫后,根據發票帳單的應付金額,借記“器材采購”等科目,貸記“應付帳款”科目;同時,應將已預付的貨款扣抵應付貨款,借記“應付帳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分包單位和供應單位分別設置明細帳。
第117號科目內部往來
1、本科目核算地勘單位與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包括實行內部獨立核算的多種經營單位,下同)之間,或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由于項目(或工程)價款結算、產品和材料銷售、提供勞務等業務所發生的各種應收、應付、暫收、暫付往來款項。
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的往來款項,可以通過地勘單位集中核算,以便掌握所屬內部單位之間的結算情況;也可以由各內部單位直接結算,月終通過集中對帳核查,以簡化核算手續。
2、下列各項結算業務不在本科目核算:
(1)地勘單位與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有關生產資金的下撥、上交,應在“拔付所屬資金”和“上級撥入資金”科目核算。
(2)地勘單位撥給內部非獨立核算單位的周轉金,應在“備用金”科目核算。
3、本科目應按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地勘單位與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各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對本科目的記錄應相互一致。
為了確保地勘單位與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往來款項的記錄相一致,應使用“內部往來列帳通知單”(格式、內容由地勘單位自行規定),由經濟業務發生單位填制,送交對方及時記帳,并由對方核對后,及時將副聯退回。每月終了,由規定的一方根據明細帳記錄抄列內部往來清單,送交對方核對帳目,對方應及時核對并將一份清單簽回發出單位。如有未達帳項或由于差錯等原因核對不符的,應在簽回的清單上詳細注明。發出單位對于對方指出的差錯項目,應及時查明并作調整分錄。
三、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見圖2
資產負債表見圖3、續表
節余與收益及分配表見圖4
地質項目撥款與支出明細表見圖5
其他經費支出明細表見圖6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
1、本表反映地勘單位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的情況。
2、本表“年初數”欄各項目,應根據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各項目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項目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按照本年度規定對上年度有關項目名稱和內容進行調整,并按調整后項目名稱和數字填列。
上年度會計決算報經批準后,應在批準月份的資產負債表中調整“未完地質項目支出”、“已完地質項目支出”、“其他經費支出”、“地勘工作撥款”項目的“年初數”,按照批準核銷的“已完地質項目支出”、“其他經費支出”與“地勘工作撥款”的年初數進行對沖,沖減后,如有余額,為上年度地勘工作拔款結余。如果因批準核銷的上年度地勘工作支出數與上報數不一致而對其他有關項目“年初數”也發生調整時,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3、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持有的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隨時變現的股票和債券等各種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的實際成本。有市價的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說明期末時的市價。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已經收到的而尚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各種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本表補充資料中另行反映。
(4)“應收帳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應收的與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各種款項,包括應收社會地勘工作價款、應收地質成果轉讓價款以及銷售多種經營產品材料、提供勞務等應收取的款項。預收的帳款,應在本表“預收帳款”項目反映。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填列;如果該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有貸方余額,應并入“預收帳款”項目反映。
(5)“壞帳準備”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提取尚未轉銷的壞帳準備金。本項目作為“應收帳款”項目的抵減項目列示。本項目應根據
“壞帳準備”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不實行提取壞帳準備金的地勘單位,本項目可空置不填。
(6)“應收帳款凈額”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應收帳款扣除備抵壞帳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帳款”項目數減去“壞帳準備”項目數的差額填列。不實行提取壞帳準備金的地勘單位,本項目數與“應收帳款”項目數相一致。
(7)“預付帳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地勘工作價款和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購貨款。本項目應根據“預付帳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填列;如果該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有貸方余額,應并入“應付帳款”項目反映。
(8)“應收內部單位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應收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內部往來”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9)“備用金”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拔付給內部非獨立核算單位或個人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或零星開支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備用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10)“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內部往來和備用金以外的對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收或暫付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11)“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已經支出但應在一年內由以后各期分期攤銷的費用。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額,也應并入本項目反映。
(12)“存貨”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期末庫存、在用、在途、在加工和在施工中的各種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各種材料、管材、產成品、在產品、未完勞務、未完社會地勘工作和自籌資金地勘工作等。本項目應根據“器材采購”、“材料”、“管材”、“委托加工器材”、“產成品”、“地勘生產”(未完社會地勘工作和自籌資金地勘工作部分)、“輔助生產”、“多種經營生產”等科目的期未借方余額合計數,減去“管材攤銷”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再加上“器材成本差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或減去“器材成本差異”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后的凈數填列。“未完社會地勘工作”(含自籌資金地勘工作)作為其中數單獨列示。
(13)“地質成果”項目,反映地勘單位自有地質成果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地質成果”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14)“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處理的流動資產盤虧和毀損扣除盤盈、溢余后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為凈溢余,應以“-”號反映。
(15)“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長期投資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債券。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分析計算填列。
(16)“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除上述各項流動資產以外的其他流動資產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地勘單位為適應特殊生產經營業業務而增設的其他流動資產性質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如果未增設其他流動資產科目,本項目可空置不填。
(17)“長期投資”項目,反映地勘單位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其他投資。其中股票和債券有市價的,應在年度財務情況說明書中說明期末時的市價。長期投資中如有將于一年內到期的債券,應在流動資產類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扣除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凈數填列。
(18)“拔付所屬資金”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拔付給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用于生產經營的資金。本項目應根據“撥付所屬資金”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19)“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各種固定資產的原價和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產權尚未移交本單位前,其原價和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同時,其原價還應在本表補充資料中另行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和“累計折舊”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20)“固定資產凈值”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各項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凈額填列。
(21)“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由于毀損、報廢等原因而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相抵后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為貸方余額應以“-”號反映。
(22)“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處理的固定資產盤虧扣除盤盈后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如為貸方余額,應以“-”號反映。
(23)“在建工程”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期末各項未完固定資產專項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專項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改建擴建、固定資產修理工程、購入或無償調入需要安裝設備的安裝工程等各種專項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庫存、在途、委托加工中的專項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24)“無形資產”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各項無形資產的攤余凈值。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25)“遞延資產”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發生的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而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種費用,包括多種單位開辦費、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工程支出和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及其他待攤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遞延資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26)“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長期資產的價值。本項目應根據地勘單位增設的其他長期資產性質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如果未增設其他長期資產科目,本項目應空置不填。
(27)“未完地質項目支出”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為完成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任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從前期收集資料、調查論證、編寫設計、組織勘查施工、整理分析資料、編審地質報告到提交地質成果資料全過程所發生的成本費用及按規定預提的未完項目的節余額。本項目應根據“未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28)“已完地質項目支出”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已經完成地質項目設計任務,經上級主管機構驗收并提交了正式地質報告的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的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已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借方余額填列。
(29)“其他經費支出”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構成地勘工作支出但不計入地質項目成本,按規定應予核銷的各項支出。如子弟學校經費補貼、離退休人員經費、富余人員經費和其他經費等。本項目應根據“其他經費支出”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30)“短期借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尚未歸還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期未貸方余額填列。
(31)“應付票據”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為抵付貨款或地勘工程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32)“應付帳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因購買材料、管材和接受勞務、對外分包地勘工作等應付給供應單位和分包單位的款項。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分包單位工程款及備料款,應在本表“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如果該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額,應并入“預付帳款”項目反映。
(33)“預收帳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預收發包單位的地勘工作款和備料款以及預收購貨單位的貨款。本項目應根據“預收帳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如果該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有借方余額,應并入“應收帳款”項目反映。
(34)“應付內部單位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應付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內部往來”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35)“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除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帳款、應付內部單位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未交稅金、其他未交款等項目以外的其他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36)“應付工資”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期末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37)“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按規定提取尚未支用的福利費。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該科目如為借方余額,應以“-”號反映。
(38)“未交稅金”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期末應交未交的稅金,或多交和尚未抵扣的稅金。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9)“其他未交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除未交稅金以外的應上交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其他各種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應交未交上級主管部門的款項,作為本項目的其中數單獨反映。
(40)“預提費用”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果該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應并入“待攤費用”項目反映。
(41)“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各項長期負債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負債類各有關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分析計算填列。
(42)“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除上述流動負債項目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地勘單位增設的其他流動負債性質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并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43)“長期借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尚未歸還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種借款的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44)“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除長期借款以外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45)“專項應付款”項目,反映國家和上級主管機構撥地勘單位的各種專項拔款,如科技三項費用拔款等。本項目應根據“專項應付款”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46)“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地勘單位除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專項應付款以外的其他長期負債,包括住房周轉金以及其他長期負債等。本項目應根據其他長期負債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住房周轉金”項目應作為其中數反映。增設其他長期負債科目的,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47)“國家基金”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期末實有的國家基金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國家基金”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48)“上級撥入資金”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實際收到地勘單位撥入的生產經營資金總額。本項目為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編報本表時填列的項目,地勘單位編報本表時應空置不填。該項目數字應同“撥付所屬資金”項目數字相一致。
(49)“地勘發展基金”項目和“公益金”項目,分別反映地勘單位的地勘發展基金、公益金期末結存數額。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地勘發展基金”、“公益金”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50)“未分配節余與收益”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在年度內尚未分配的國家地勘工作節余和經營收益。本項目應根據“節余與收益分配”等科目的期末余額計算填列。如為未彌補的超支與虧損,應以“-”號反映。
(51)“地勘工作撥款”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承擔國家預算內地質工作任務所取得的拔款累計數。本項目應根據“地勘工作撥款”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52)“限額存款”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用的地質工作撥款限額數。本項目作為“地勘工作拔款”項目的減項反映,即地勘工作拔款減去限額存款后的差額,為已支用的地勘工作撥款。本項目應根據“限額存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采用劃撥資金方式的,本項目空置不填。
(53)“中央預算撥款”項目,反映由中央財政預算撥入的地勘工作拔款累計數。本項目作為地勘工作拔款的其中數反映,應根據“地勘工作撥款”科目所屬“中央預算拔款”明細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4、地勘單位在編制本表時,應按照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的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的構成,并入本表相應項目反映,并表后,“拔付所屬資金”項目和“上級撥入資金”項目應對沖;“應收內部單位款”項目和“應付內部單位款”項目也應無數字。
5、本表各類項目合計數的關系:
(1)資產總計=流動資產合計+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合計+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合計+其他長期資產+地勘工作支出合計
(2)負債及凈資產總計=流動負債合計+長期負債合計+凈資產合計+地勘工作拔款合計
(3)資產總計等于負債及凈資產總計
節余與收益及分配表
1、本表反映地勘單位在月份、年度內承擔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實現的節余(或發生的超支)和從事社會地勘工作等各種經營業務實現的收益(或發生的虧損),以及節余與收益的分配情況。
2、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會計報表時,“本月數”欄改為“上年累計數”欄,填列上年度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如果上年度本表項目名稱和內容與本年度不一致時,應按照本年度的規定對上年度有關項目和內容進行調整,再按調整后的項目和數字填列。
“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到本月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應根據上月本表“本年累計數”與本月本表“本月數”的合計數填列。
3、本表“本月數”欄各項目的內容及其填列方法:
(1)“國家地勘工作節余”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已完國家地勘工作實現的節余額和按規定預提的未完地質項目的節余額。本項目應根據“節余”科目本月貸方發生額填列。如為超支,應以“-”號反映。
(2)“經營收入”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從事社會地勘工作、地質成果轉讓以及其他多種經營業務已實現的結算收入。本項目應根據
“經營收入”科目的本月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經營成本”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已結算的社會地勘工作、地質成果轉讓以及其他多種經營業務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經營成本”科目的本月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4)“經營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發生的應由經營收入負擔的營業稅金及教育費附加等。本項目應根據“經營稅金及附加”科目本月借方發生額填列。
(5)“經營凈收入”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實現的經營凈收入。本項目應根據本表“經營收入”減“經營成本”再減“經營稅金及附加”后的凈數填列。如為虧損,以“-”號反映。
(6)“經營費用”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在對外經營環節中所發生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各種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經營費用”科目的本月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7)“管理費用”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發生的應由社會地勘工作收入、地質成果轉讓收入和其他多種經營收入負擔的管理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的本月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8)“財務費用”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發生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財務費用。本項目應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本月借發生額分析填列。
(9)“經營收益”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實現的經營收益。本項目應根據本表“經營凈收入”減“經營費用”、“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后的凈數填列。如為虧損,應以“-”號反映。
(10)“投資收益”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對多種經營企業和其他單位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本月貸方余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虧損,應以“-”號反映。
(11)“補貼收入”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發生的補貼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補貼收入”科目本月貸方發生額填列。
(12)“經營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發生的與對外經營業務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這兩個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科目的借方、貸方發生額分別分析填列。
(13)“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經營損益。本項目應根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本月發生額填列。如為調整減少本年度收益,應以“-”號反映。
(14)“收益總額”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實現的收益總額。本項目應根據本表“經營收益”加“投資收益”、“補貼收入”、 “營業外收入”,再減“營業外支出”,再加“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后的凈數填列。如為虧損,應以“-”號反映。
(15)“所得稅”項目,反映地勘單位從事經營業務按規定應交納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所得稅”科目的本月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6)“凈收益”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實現的所得稅后凈收益額。本項目應根據本表“收益總額”減“所得稅”后的凈數填列。如為虧損,應以“-”號反映。
(17)“節余與收益合計”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月實現的節余與收益總額。本項目應根據本表“國家地勘工作節余”加“凈收益”的合計數填列。如為超支與虧損,應以“-”號反映。
(18)“未彌補以前年度超支與虧損”項目,反映地勘單位以前年度結轉的待彌補的超支和虧損額。本項目應根據“節余與收益分配”科目所屬“未分配節余與收益”明細科目的年初借方余額填列。
(19)“可供分配的節余與收益”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期末可供分配的節余與收益數額。本項目應根據本表“節余與收益合計”減“未彌補以前年度超支與虧損”后的余數填列。
(20)本表各分配項目,在月份會計報表中應空置不填,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只填列“本年累計數”。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地勘發展基金補虧”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按照規定用地勘發展基金彌補的超支與虧損數。本項目應根據“節余與收益分配”科目所屬“地勘發展基金補虧損”明細科目貸方發生額填列。
2)“應交上級”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按照規定上交上級主管機構的節余與收益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上交數填列。
3)“提取地勘發展基金”“提取公益金”“提取獎金”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按照規定提取的地勘發展基金、公益金、獎金。本項目應根據實際結轉填列。
4)如果本年度發生超支與虧損,各分配項目應空置不填。
(21)“未彌補超支與虧損”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期末尚未彌補的超支與虧損數。本項目應根據“節余與收益合計”及其分配各項目數字計算填列。
4、“補充資料”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本年累計國家地質成果投資總額”項目,反映期末地勘單位用國家地質成果對外投資的總額。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分析計算填列。
(2)“本年累計投資收益”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用國家地質成果對外投資,本年從接受投資單位分得的收益額。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如為投資虧損,應以“-”號反映。
(3)“接受投資單位”、“其中:多種經營企業”項目,反映地勘單位用國家地質成果對外投資的接受投資單位個數。
(4)“本年累計地質成果轉讓凈收入”項目,反映地勘單位本年用地質成果對外轉讓所實現的凈收入總額。其中,國家地質成果轉讓凈收入還應單獨反映。
5、地勘單位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對本表的項目設置進行適當增減。地勘單位在匯編本表時,應按照本表規定的項目和內容,對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的報表進行調整,并按照調整后的項目和數字并入本表。
地質項目撥款與支出明細表
1、本表反映地勘單位承擔各類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取得的預算撥款和發生的支出及預算拔款結余情況。
2、本表“項目”欄上按中央項目、地方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分類,并在每一類下按地質項目分別填列。使用幾種資金來源的地質項目,應在本表中按拔款比例計算填列。對于零星小項目,可合并填列。
3、本表“預算拔款”欄,應根據上級主管機構批準的各地質項目預算數逐行填列。
4、本表“支出”欄,反映各類國家預算內地質項目的實際支出數。
應根據“已完地質項目支出”和“未完地質項目支出”科目所屬“中央項目支出”、“地方項目支出”、“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支出”明細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和年末累計發生額,分別地質項目逐行填列;各地質項目實現和預提的節余額,應作為其中數單獨反映。
5、本表“結余”欄,反映地質項目預算拔款的結余額。應根據本表“預算撥款”欄減“支出”欄后的余額,分別地質項目逐行填列。
其他經費支出明細表
1、本表反映地勘單位本年度發生的應由地勘工作拔款核銷的各種其他經費支出總額及其明細情況。
2、本表“預算撥款數”欄,應根據上級主管機構批準的本年度預算拔款數填列。
3、本表“實際數”欄,反映地勘單位本年度其他經費支出各項目的實際支出數。應根據“其他經費支出”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填列。
會計制度11
人力資源成本會計的內涵
人力資源成本會計是指企業基于發展的目標對所需人力資源進行投入之后,按照會計方式對人力資源的取得、開發和替代成本進行計量與確認。人力作為資源,其取得成本、開發成本、使用成本和替代成本均屬于人力資源成本會計捕捉的對象。從本質上說,該類會計計量與確認的過程無不浸透了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同時,對于人力資源成本中屬于資本性支出應按照資產化方式進行處置,并充分考慮其收益均攤問題。企業在具體生產經營中所需的人力資源,其投入過程就是人力資源會計跟蹤與反映的對象,具體有如下5個方面的成本支出項目。
1.取得人力資源對象的成本
從經濟學的角度,人是生產經營過程中重要資源之一,企業需要招收有一定潛質的人力資源進入企業,以較為合理的成本取得與企業需求接近的對象。在此所發生成本包含招募、選拔、錄用和安置4個方面的開支。所以,企業在做出取得相關人力資源決定時,就必須依照有利于企業發展與可承受的條件來決定該項成本的支出底限。
2.提高人力資源水平的成本
為保證招聘人員更勝任企業日常乃至發展所需,必須對招聘人員進行一定的崗前、崗位和脫產培訓,企業也必須為此有所付出。崗前培訓成本解決的是員工素質與水平如何同步于企業基本生產經營要求的花費;崗位培訓成本著力解決的是員工結合生產經營發展的實際而進行的一種技能與水平上提高的培訓而產生的費用;脫產培訓是針對那些有潛質和發展可能的重點人才,企業給予的離崗學習與提高過程中必須承擔的支出。
3.注重人力資源使用成本的實效
對經營中的企業來說,使用人就是要做到人盡其用,用而必支,支而有效,充分彰顯人力資源使用成本的科學性,從而發揮人力資源的作用性。因此,需要辨證看待人力資源在具體被使用過程中如何做到人盡其用、用有其值、值有所現。從企業會計角度,人力資源使用成本具體涵蓋維持成本、獎勵成本和調劑成本三個方面,三者都是在貫通中得到落實與體現支出。
4.用好人力資源的保障成本
作為人力資源要著眼于長遠,即保證它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解決因各種特定原因影響保證問題,保障企業員工因事故或退休之后的生活需要。企業在決定讓那些準備與企業共生存謀發展的員工時,就必須拿出一部分成本為員工的未來生活兜底,解決好因事故喪失人力資源保障成本,即保障人力資源在暫時或長期喪失使用價值時的生存權而必須支付的費用。具體包括以下四項:健康事故保障成本、勞動事故保障成本、退休養老保障成本、失業保障成本。
5.關注人力資源的離職成本
在企業人力資源是一個動態指標,時常在發生變化,時常在以新換舊,不斷保持企業發展中人力資源的旺盛活力與年輕態。因此,無論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還是從會計管理的視角均要引以為必要。但是從會計角度要對人力資源離開企業的原因做出分析,并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較為正確的制度上的指引。人力資源的離職成本是由于職工離開企業而產生的成本。包括以離職補償成本、離職前的業績差別成本等。
人力資源成本會計計量過程中的難題
從會計角度,善于發揮人力資源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作用,就必須正確計量人力資源的價值,就必須從會計角度給企業人力資源正確的指引,換言之,就是企業會計部門要在權衡生產經營效益,在審視職工勞動生產率基礎上,向企業董事會提出企業員工基本年薪和繢效薪酬的合理與發展底限,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可同步協調,做好相關的引入人才的各種方案。但就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尚存在一定的難題,主要如下:
1.主觀理念落伍>在企業管理中,一般較為重視非人力資源部份的會計計量,比如說企業的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而疏于對人力資源成本的會計計量。長期以來,主觀認為人不可能作為資源看待,即使作為資源看待,也難于給出較為合適的價值范圍,更談不上按照市場規律隨行論價。從會計原則看,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所需要的非人力資源的固定資產或流動資產均是在以人為主體的直接操作下,并根據對市場情況判別它的差異性,取得應有的收益,所以對它的價值計量可行可做,也較為容易被計量出應有的價值量。但是要給人力資源一個合適價值定論有來自人們認識難于求同的問題。所以如何考慮它的再生產尤如“趕鴨子上架難上難”。人作為資源須論價也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但是,這樣的認識將隨著社會的進步逐漸被溶化,人們的觀念必將隨之改變,確認人力資源為資產,并不是對人本身的論價,而是對其擁有的知識、對企業的貢獻大小的評價。企業也可把在取得人力資源,提高人力資源水平進程中所必須支出的成本作為自身一項資產,既可讓其資源化,也可讓其回歸資本化,二者兼得;同時在相關的會計帳務體系中加以計量乃至確認。當然要扭轉目前對人力資源價值計量主觀上的偏識還須時曰。
2.計量方法有待改進
人力作為資源是第一步,唯有將其資本化,才是落實人力資源成本會計重要一步。目前對人力資源會計的計量方法存有一定的片面性,其計量面涵蓋不全,對人力資源價值的計量經常是關注不重要部分,漏掉重要部分。企業在生產經營當中所產生利潤含有人力資源努力所得部分,在現實的制度規定下往往被忽略。從政治經濟學原則看,人力資源也在創造剩余價值過程中盡其力,但其值被否定掉了。在眼下,企業如果處于發展的上升期,它的經濟效益很好,身處該企業的人力資源的價值被確認的范圍可能較廣;反之,就可能被規定在較為狹窄的范圍內,說明目前的有關會計制度在規定上尚有值得商榷之處。
3.載體的不確定性
通常情況下,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載體是企業員工,如果放在宏觀層面上看就是勞動者。但是如果按照人力是資源的角度看,對應的載體就有差別,不一樣的知識結構、不一樣工作處理技能,不一樣的勞動成效,不一樣技術創新能力均要視為不同人力資源可能給企業帶來的效益是不一樣的.。人力資源的價值會因管理水平、個人努力、科技進步和教育培養等出現增值或減值變動。人力資源作為一種有價值的資產,是要給企業帶來現金流入的。但無法確定其對企業可提供的未來利益,這就是人力資源具有不確定性。如何最大限度地減少不確定性的影響,關鍵是要不斷提高對人力資源的增減的計量與確認。
完善人力資源成本核算制度的舉措
要發展經濟,要使企業生產經營處于良性互動過程,就必須重視人力資源的建設,就必須重視人力資源成本核算制度建設。當前就是要把對企業人力資源成本會計作為長遠需要不斷探索中解決的問題。將其放在企業發展戰略的髙度上統一認識,做到有規劃、有步驟推進建設。
1.設置人力資源成本核算帳戶
從發展的角度,從規范人力資源成本會計問題的需要,無論是與此有關的制法與執法的政府部門,還是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的各企業均要在認識不斷趨同的前提下,從會計角度出發,設置人力資源成本核算帳戶,從會計一方開始逐步強化對人力資源的經濟考核,力求較為客觀公正全面地給出人力資源的會計價值。人力資源會計是在傳統會計基礎上將當期費用處理中有關人力資源支出部分單獨進行核算,屬于資本性支出部分按照資產化處理,以原始記錄作為相關的人力資源成本的基礎。人力資源成本會計應在傳統會計帳戶設置的基礎上,增設“人力資源成本”、“人力資源成本攤銷”、“人力資源損益”、“待攤人力資源費用”等帳戶進行人力資源成本核算。
(1)“人力資源成本”帳戶
該帳戶為主就是捕捉企業所發生的人力資源成本支出的增減及其余額。借方登記取得,開發和使用人力資源時所發生成本的增加額,貸方登記作為費用計人當期損益而轉出的使用成本或退出企業時所要沖減的取得成本或開發成本。期末帳戶借方余額為企業目前所擁有或控制的人力資源的取得成本和開發成本的總額。其一般是按部門類別或具體人員設置明細帳核算的,以借方數據為主,當期末結轉使用成本和人力資源退出企業時登記的貸方金額可用紅字在借方欄內登記。
(2)“人力資源成本攤銷”帳戶
作為發展進入順境的企業,每年所發生的人力資源取得成本或開發成本都有一定的量,如何合理進入企業的收益帳務體系中,就需要很好處理它的攤銷問題。屬于資本性支出的人力資源取得與開發成本及其攤銷可以按人員或部門類別設置明細進行。因此人力資源成本攤銷相應的也有個別攤銷或集體攤銷兩種方式:
按人員進行人力資源成本明細核算的,成本攤銷應個別進行。
按集體進行核算的人力資源成本,在攤銷時應進行集體攤銷。
(3)“人力資源損益”帳戶
人力資源在具體應用過程中也會出現與當初不一樣的結果,即以盈利為目標的使用也可能出現以虧本為結局的情況。當然出現這樣情形應該說是有兩種可能,一則是所制訂的會計政策不足以給人力資源留在企業帶來任何積極的推動,二則就是人力資源管理中某些不合時宜的做法削弱了人力資源留在企業的主動性。但不管如何,作為企業會計而言,從會計角度肯定要對此帶來的損益進行核算,以便提供相關數據加以說明問題b該帳戶借方登記人力資源退出企業時在該人力資源身上所發生的取得成本和開發成本尚未攤銷的數額,以及企業辭退員工時發放的遣散費,貸方登記人力資源退出企業時向企業交納的賠償金(例如,該人力資源在合同期內違約離開企業,按合同約定影響企業交納的賠償金)。期末時,如果借方發生額大于貸方發生額,則將其差額從_該帳戶的貸方轉入“本年利潤”帳戶借方,沖減本年利潤;如果借方發生額小于貸方發生額,則將其差額從該帳戶的借方轉入“本年利潤”帳戶的貸方,增加本年利潤;期末結轉后“人-力資源損益”帳戶無余額。
(4)“待攤人力資源費用”帳戶
核算企業屬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資源,取得成本和開發成本的增加,減少及其余額,借方登記屬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資源取得成本和開發成本,離職成本的增加額和人力資源投資本期攤銷額,貸方登記結轉至本年利潤的人力資源費用及有關人員離開企業時所沖減的與其有關的這部分成本尚未攤銷完的數額。期末帳戶借方余額為目前屬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資源取得成本和開發成本尚未攤銷的數額。該帳戶按人員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2.披露人力資源成本信息
企業在發展中,應該認真重視對人力資源的管理,從各個方面為其發揮作用作鋪墊,但從會計角度看,實施好成本會計核算后,并得出的相關數據或情況,就是企業實施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必須向外披露相關信息的基礎。首先,從企業內部看,所形成的人力資源成本結果必須向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披露相關情況,為其決策下一輪人力資源管理提供詳實成本信息。對內報告的內容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非貨幣信息,主要是企業現在的人力資源組成,分配及利用情況,對于一些高成本引入的重要人才,應重點揭示。另一部分是貨幣信息,主要是企業責任中心人力資源的現值。人力資源投人產出比,對于一些高成本引入的重要人才,應單獨分析成本與其創造的效益,以確定其投資收益率。其次,是人力資源成本對外披露。在編制財務報表時,目前有兩種觀點:其一,認為可以將“人力資源成本”,“人力資源成本攤銷”列入在資產負債表的無形資產之后。其二,認為應將人力資產列示長期投資和固定資產之間。筆者比較傾向于第二種觀點,因為人力資產的列示應使管理者注意到人力資源的價值問題,為提高人力資源而設計并執行最佳的管理決策。
會計制度12
一、實驗目的:
掌握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并結合會計實務掌握其在會計實踐中的應用。
二、實訓要求:
掌握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理論與方法,能結合實訓資料,進行設計分析等實踐運用和操作。
三、實訓內容:
1. 會計機構和會計崗位設置
2. ×××研究院的控制制度案例分析
3. 會計制度設計與會計職務違法
4. 華發公司的聽證會(案例)
5. xy賓館的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6. 上海市tg公司的會計組織機構與成本核算制度
四、實訓體會:
這兩周的會計制度設計實訓,使我獲益匪淺,也讓我思考和體會了很多。
首先,介紹一下何謂會計制度,所謂會計制度是進行會計工作所應遵循的規則、方法、程序的總稱。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即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于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我國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所屬財政部制定;各盛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在與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會計制度或者補充規定。
會計制度的內容,有詳有簡。詳細的會計制度應包括:會計憑證的種類和格式以及編制、傳遞、審核、整理、匯總的方法和程序;會計科目的編號、名稱及其核算內容;帳簿的組織和記賬方法;記賬程序和記賬規則;成本計算方法;財產清查辦法;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和編制方法、報送程序;會計資料的分析利用;會計檢查的程序和方法;電子計算在會計中的應用,會計檔案的保管和銷毀辦法;會計機構的組織;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等。
其次,什么是會計制度設計呢?對于基層單位來說,會計制度設計則是以《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為依據,用系統控制的理論和技術,把單位的會計組織結構、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和會計業務處理程序等加以具體化、規范化、文件化,以便據此指導和處理會計工作的過程。
此次實訓,使我比較系統的了解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理論聯系實際,使我們對會計制度設計的相關知識有了更深的了解和體會,強化對該方面知識的掌握。以前聽課的時候和自己看書的時候,很多東西都是似懂非懂的,都只能靠硬性記憶下來,而且也只是純理論式記憶,至于具體如何運用,都不甚了解。但是,通過實訓,以前學過的一些不是很理解的知識都慢慢的了解了,有了那么一點融會貫通的感覺。
會計制度設計實訓活動主要有利于強化學生思考、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其實訓的重點是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此次實訓,采用了案例導出的系統的理論用來指導實踐工作,真正做到學有所用,學以致用,而不是像以往的學習那樣,停留在純記憶,純理論的階段,不知道該如何去運用那些理論知識,造成對該方面知識了解的片面性。
而且此次實訓活動的內容,主要是由我們自己獨立完成的,即也是我們對會計制度設計知識的自檢自測。通過實訓,使自己對自己掌握知識的程度了解和評價的過程。而通過自檢自測,使我們對學習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知道該如何去解決和克服,大大培養我們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
通過實訓,我們不僅僅是理論和實踐知識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學習態度和方法的改進等方面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其實相對來說,我更珍惜后者,這不是說知識不重要,而是相對來說,后者更能反映一個人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最后在這里,真誠的感謝學校,感謝老師…給了我們這么一個難得的實訓機會。
會計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二章、資產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十三條、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一節、流動資產
第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有外幣現金和存款的企業,還應當分別按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現金的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
第十六條、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
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準備后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第十七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八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并按照往來戶名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二)帶息的應收款項,應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價值)與確定的利率計算的金額,增加其賬面余額,并確認為利息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不再計提利息。
(四)企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時以低于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的,企業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接受多項非現金資產的,應按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權轉為股權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如果涉及多項股權的,應按各項股權的公允價值占股權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債務的,應將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則或有收益不應當包括在未來應收金額中。待實際收到或有收益時,計入收到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收金額等于或大于重組前應收債權賬面余額的,則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收債權,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收債權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或有收益,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收益,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五)企業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不包括應收票據,下同)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九條、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二十條、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①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②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所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存貨的。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8.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二)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三)須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應在領用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攤銷或者分次攤銷。
(四)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五)企業的存貨應當在期末時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二節、長期投資
第二十一條、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二條、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后的差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4.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通常情況下,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四)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20xx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20xx的期限攤銷。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應當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于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如承包經營企業支付的承包利潤、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按照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作為負債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作為當期投資損益。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企業在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時,應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后各期實現凈利潤,投資企業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后,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確認投資損益時,應當以取得被投資單位股權后發生的凈損益為基礎。
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也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
(五)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當自實際取得對被投資單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時,按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并按本制度的規定攤銷,計入損益。
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投資成本。其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勝利時,屬于已記入投資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新的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六)企業改變投資目的,將短期投資劃轉為長期投資。應按短期投資的成本與市價孰低結轉,并按此確定的價值作為長期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擬處置的長期投資不調整至短期投資,待處置時按處置長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七)處置股權投資時,應將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三條、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權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債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
長期債券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未到期債券利息和計入初始投資成本的相關稅費,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三)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購買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債券投資進行處理。當企業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投資轉換為股份時,應按其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四)處置長期債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債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三節、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企業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制成冊,并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成本入賬。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技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本制度所稱的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企業(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種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企業(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但是,如果企業(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企業(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則購買價格也應包括在內。其中,資產余值是指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采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采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悉,應當采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六)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七)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八)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九)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十)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二十八條、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應按減去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
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二十九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企業,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項核算。
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并單獨核算。
第三十條、企業的自營工程,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業,按照應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計量。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價值、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等所發生的支出等確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條、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試運轉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條、在建工程發生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如為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本制度關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作調整。
第三十四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并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成本、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同時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第三十五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會計制度14
企業會計制度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財務管理工具,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影響。企業會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幫助企業規范經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企業會計制度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1、企業會計制度是企業在實施會計職能的基礎上,通過設立內部控制機制和會計核算程序,規范和保障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從而提供正確的財務信息,用于企業管理和決策。
2、企業會計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會計政策、會計核算、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等方面的規定和制度安排,以及相關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3、企業會計制度的特點是科學性、系統性、綜合性和靈活性,它應該根據企業的特點和實際情況進行設計和實施,既要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又要簡化會計程序,降低會計成本。
二、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
1、企業會計準則是國家對企業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制度的規范,它包括通用會計準則和特殊會計準則兩大部分,主要用于規范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等大中型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
2、小企業會計準則是專門為小型企業設計的一套靈活性較強的會計準則,它與企業會計準則有所不同,主要體現在會計政策的自主選擇、簡化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報告要求等方面,以適應小型企業的特點和經營需要。
三、文章總結與回顧
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決策具有重要的指導和規范作用。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地制定和實施會計制度,并嚴格執行相關的會計準則和要求,從而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四、個人觀點和理解
在我看來,企業會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它不僅可以幫助企業規范經營行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還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不同規模和性質的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會計準則,以實現最佳的管理和經營效果。
以上就是我對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個人觀點和理解。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幫助你更深入地理解這個重要的財務管理工具。企業會計制度與財務管理緊密相關,是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的核心管理工具。企業會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企業具有重要意義,它可以幫助企業規范經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從而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會計制度15
為保財務安全,增強財務保密意識,正確履行崗位職責,維護單位財產和資金安全,本人鄭重承諾:
一、嚴格執行財務保密制度,一切不宜對外或對內,泄漏會對單位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的會計資料和信息等財務機密,均屬單位保密范圍,未經許可不向外泄漏。
二、忠于職守,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安全意識,對未移交前由本人經手的會計帳雹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收款收據、各種資料、軟盤、會計資料在本人的權限范圍內,按照規定的'要求,妥善保管,以確保萬無一失,未經批準,以上資料不私自外借和帶回家中,對重要文件,領導批示應單獨登記造冊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
三、對空白支票、轉帳支票、匯票以及印鑒等加強的管理,未經允許不將空白支票等票據帶出財務處,以免丟失。對領用的票據,登記號碼,如票據發生丟失,立即向有關部門掛失,并向有關領導報告,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四、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會計資料按規定的要求裝訂整理,并及時認真辦理會計資料歸檔手續,以防造成會計資料丟失。
五、切實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每日終了,出納人員必須清點庫存現金,并在下班前,將多余的現金繳存銀行,不得將大量現金存放于保險柜中。到銀行提取現金時,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金額較大時由綜治辦公室派人隨同。
六、嚴格按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執行,對憑證輸入時必須使用口令,密碼。同時,應對資料進行及時備份,確保財務資料的安全。
七、保險柜、計算機等重要設備,在使用時認真保管,避免損壞。保險柜必須使用密碼、鑰匙應隨身攜帶,妥善保管,以防遺失或被盜。
八、每日下班,注意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黨政辦,及時予以修復。
以上承諾,請組織及單位全體人員予以監督。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本人留存一份,街道紀工委備案一份。)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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