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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存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存貨管理,規范存貨的采購、耗用、銷售與核算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經營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公司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
第三條存貨的范圍的確認,以公司對存貨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權為依據。凡在盤存日,法定所有權屬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論其存放何處或處于何種狀態,都應作為公司的存貨。
第四條存貨的`分類: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包裝物等。
第五條存貨的核算與攤銷方法: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發出的存貨成本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確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攤銷。對于價值超過xx元,但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機具和工具,采用領用和報廢時各攤銷50%的方法進行攤銷。
第六條存貨的入庫:
(一)購進原材料等存貨,入庫前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1.核對實物規格、型號,生產單位與采購合同一致;
2.觀察包裝完好程度,并清點實物數量;
3.完成實物品質檢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庫單一式三份。
(二)驗收中發現溢余時填制溢余貨物單。
(三)驗收中發現毀損短缺時填制毀損短缺貨物處理單。
(四)按實收數量入庫,并記錄實物賬卡。
第七條存貨的出庫:
(一)根據調撥單、領料單等發貨指令發出存貨之前,必須填制出庫單,出庫單是報告倉庫已按發貨指令將存貨發出,并辦妥交接簽字手續的程序性憑據。凡未辦理出庫單手續者,一律不得發貨。
(二)出庫單以倉庫為主體,分年度編寫和順序編號,并按下列程序運作:
1.本單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庫單全部內容,空白行應蓋以下空白章;
3.發貨并經清點完畢,應蓋存貨已全部發出章。
4.倉庫內所有存貨,沒有調撥指令,均不準出庫,禁止以白條抵庫。
第八條倉儲要求
(一)庫房設施必須符合防火、防盜、防潮、防塵標準,貨架應達到安全要求。
(二)倉庫物資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存放,每種存貨應掛卡片,標明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單位等,并標明現存數量。
(三)倉庫保管員應履行以下基本職責:
1.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有關人員,保管人員必須親自陪同;
2.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更新、補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庫房清潔衛生,庫容整齊、美觀;
4.注意門鎖安全,貴重物品應設內庫存放;
5.經常核對賬、卡、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處理。
第九條實物賬務
(一)存貨明細賬是記錄實物的收入、發出、結存情況的重要賬冊,必須按品種、規格登記,妥善保管,年終裝訂成冊,至少保存五年。
(二)記賬應有合法依據,憑證必須完整無缺,并遵守以下記賬規則:
1.根據入庫單記收入,出庫單記發出,有關指令資料作為其附件,分別順序編號,作為記賬索引號,按月裝訂成冊,以便日后查詢;
2.賬頁不準撕毀,遇有改錯,可以劃紅線加蓋私章訂正。賬面記錄,嚴禁挖、補、刮、擦和用涂改液;
3.賬面記錄采用永續盤存制,每次發生增減變動,及時計算結存余額;
4.啟用賬簿,應在賬簿封面載明公司名稱、年度,在啟用頁內載明賬簿名稱,啟用日期,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調換記賬人員時,應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簽名或蓋章。
5.廢損處理
(1)存貨在庫保管期間,由于各種原因發生存貨毀損、變質、霉爛造成損失時,必須嚴肅、認真、及時填制廢損報告單,上報審批。
(2)根據審批意見,倉庫方可作減少賬務記錄;財務部方可作有關賬務處理。
第十條存貨盤點按照《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物盤點制度》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財務部。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酒店業(包括餐飲、客房和休閑娛樂三大部分)的存貨管理,規范存貨的購進、領用、耗用、節余庫存保管及存貨各環節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為,現根據酒店管理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的存貨是指集團酒店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行將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經營性輔助設備(不包括固定資產部分)。
具體包括:
1、原材料:餐飲業各種制作的.基礎性原材料,如魚、肉、蔬菜等,以及干貨調料等;
2、庫存商品:存放于倉庫及水吧的香煙、酒水、紙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經營性輔助設備(不包括固定資產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設備正常運營維護所需的各種燃料等。
第三條存貨的購進管理
一、存貨的購進采取“采購計劃審批制”:
1、單價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種經營性輔助設備(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購進審批辦法,參照集團的相關規定執行;單價在500元以下的各種經營性輔助設備、日常經營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購進審批辦法,按照本規定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2、對不同存貨,采取不同時期申報計劃:
(1)日計劃:指需購進的各種基礎性原材料食品,由廚部、餐飲部于頭
一天預測第二天的需要量,據此擬定需求,填制《廚房訂貨申請表》,報使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采購部辦理正式采購業務。申報計劃時間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計劃:指需購進的凍品、煙等,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購單》
由部門或倉庫申報,交采購部辦理采購業務。申報計劃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計劃:指需購進的干貨調料,由倉庫報計劃,填制《天怡酒店
管理公司申購單》,倉庫領班簽字后,送交采購部辦理正式采購業務。申報計劃時間為每月1—5號和15—20號。
(4)月計劃:指需購進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倉庫以及各部預測
該月需要量,并據此擬定需求,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購單》,送交采購部,并辦理正式采購業務。申報計劃時間為每月25—30號。
3、上述第(3)、(4)項填制《天怡酒店管理公司申購單》,經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需交倉庫核簽:倉庫主要核查需購進的物料在計劃申報時倉庫中實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庫存數量,并將相應的數量據實填入對應欄次,并提出計劃意見。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3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存貨資產管理,保障公司存貨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真實地反映公司存貨資產的結存及利用狀況,使公司存貨資產的盤點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為公司銷售、生產計劃及財務成本核算提供依據,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與有關定義
2.1 適用范圍
2.1.1 本制度規范了存貨盤點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責任。
2.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倉庫存貨、車間存貨、外協存貨的清查盤點。
2.2 有關定義
2.2.1 倉庫存貨盤點:對所有存放公司物資的倉庫(包括在外庫房)中存貨的盤點,如原材料、燃料、輔料、外購件、自制件、產成品等的盤點。
2.2.2 在制品盤點:各部門已從庫房辦理領料手續或尚未辦理完工入庫手續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滯留在車間、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
2.2.3 外協件存貨盤點:對已經發到外協單位尚未回司的產品的盤點。
2.2.4 自盤:存貨管理部門倉管人員對存貨進行的盤點。
2.2.5 復盤:倉庫主管或材料主管對存貨進行的盤點。
2.2.6 抽盤:財務部對自盤的.結果進行的復核和抽查盤點。
3 職責分工
3.1 財務部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存貨盤點工作。包括發布盤點通知、監督盤點過程、抽查復核盤點結果、發布盤點工作考核通報,根據公司領導的批復意見對盤點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3.2 存貨管理部門負責盤點的具體實施、確認、統計、上報工作。
4 盤點時間
4.1 自盤:每月23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各倉庫管理部門擬定《盤點計劃表》并組織實施。
4.2 復盤:每季度末月25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各倉庫管理部門
擬定《盤點計劃表》并組織實施。
4.3 抽盤: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財務部擬定《盤點計劃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于盤點日一周前發各有關部門。
4.4 財務部每季度應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盤點,具體工作由財務部負責擬定計劃并組織實施,重點檢查卡、物相符率或賬、卡相符率或賬、卡、物相符率。
4.5 若要變更時間,必須征得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方可。
5 盤點方法
5.1 實地盤點法是在財產的存放地點逐一對其進行清點或用計量儀器確定實存數量的一種方法。
5.2 抽樣盤點法是對某些價值小、數量大,不便逐一清點的財產,采用從總體或總量中抽取少量樣品,確定其樣品數量,然后再推算總體數量的方法。
5.3 估算法是對某些數量大、堆放不規則、價值低廉、不適合實地盤點法對財產進行逐一計量,而估計其數量的一種方法。
5.4 實際盤點過程中,對于價值較大的外購件、自制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必須采用實地盤點法,對于價值小、數量大、不便逐一清點的存貨可采用抽樣盤點法和估算法。
6 盤點要求
6.1 每月20日所在周的周五下班時間為盤點關賬時點,關賬前發生的單據必須入賬,關賬后發生的單據待盤點結束后入賬至下個月。
6.2 各物料使用部門將盤點日需領物料在倉庫盤點日前2天到倉庫領取,于盤點前3天將剩余物料辦理好退倉手續入庫,以便倉庫盤點工作順利進行。
6.3 存貨盤點前各部門應進行清理整頓,分類、分區域按規定堆放好存貨,并粘貼好《物料標識卡》。抽盤要求盤點之日倉庫物料盡量停止流動。
6.4 收貨待處理尚未進帳的物品應置于收貨待檢區,備好待發物料應置于備料區,并做好標識,不列入盤點范圍,但須保留相關進出單據,以便盤點時作為補充證據。
6.5 參與盤點的有關人員在進行盤點前要明確自己的職責、任務,事先做好準備。盤點使用的單據、表格需要修改時,須經財務部部長簽字后生效,否則追究盤點記錄人員的責任。
6.6 盤點工作要連續進行,不準中間中斷,負責盤點各有關人員原則上不準請假,遇緊急事情時,應事先向盤點總指揮請假,獲準后方可離開,各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6.7 盤點人員必須認真、準確對盤點物品進行清點、稱量,如實填報盤點結果,真實反映資產結存狀況,嚴禁弄虛作假,盤點報表填報要求數據準確、字跡清楚。
6.8 盤點時應先清點或稱量實物,后對《物料標識卡》,再填《盤點表》核對賬面數,盤點時發現物、卡、賬不符,實物保管人員負責核實、查明原因。
6.9 盤點時倉管人員需認真回答復盤、抽盤人員提出的問題,并說明實物出現盈虧、殘損的原因,并由復盤、抽盤人員記錄在案,當場未查實的問題由倉庫管理部門于盤點后三天內查清原因,并出具實物盤點異常報告交財務部。
6.10 各類存貨的賬、物、卡種類相符率要求為100%。
7 盤點程序
7.1 自盤
7.1.1 倉管部門負責人指定材料主管在盤點日打印《盤點表》分發給盤點人員,同時報財務部電子表格一份。
7.1.2 自盤人員按照盤點進度計劃及《盤點表》進行盤點。
7.1.3 自盤人員核對盤點結果是否與《盤點表》結存數量一致,如不符,則在確認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無誤為止。
7.1.4 自盤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名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7.1.5 材料主管對盤點確認的差異物料填寫《盤點盈虧報告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7.1.6 倉庫管理部門將《盤點表》(打印裝訂并簽名)、《盤點盈虧報告單》在盤點日后兩天內交財務部。
7.2 復盤
7.2.1 復盤人員在初盤人員的陪同下進入盤點區域進行實物盤點。
7.2.2 復盤可采用100%復盤,也可采用抽盤,由倉庫管理部門在《盤點計劃表》中確定,但復盤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種類的50%。
7.2.3 復盤人員按復盤安排分工進行盤點,點數員應邊點數、邊報數,記錄員應將盤點結果記錄在《盤點表》上,如須稱量,由點數員進行稱量作業。
7.2.4 復盤與自盤如有差異,須與自盤人員進行盤點確認,確認有誤的,由自盤人員在《盤點表》中“復盤數量”旁簽字,以示負責。
7.2.5 若復盤物料種類差錯率超過15%(含15%)以上時,則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必要時,部門負責人要求實物保管員對所管全部物料進行重新盤點。
7.2.6 復盤完成后,如與自盤無差異,復盤人將《盤點表》上交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如與自盤有差異,則按7.1.6辦理。
7.3 抽盤
7.3.1 抽盤人員在自盤、復盤人員的陪同下隨機抽樣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盤物料的20%、盤點金額達到80%以上,對單位價值較大的材料、產成品必須做到逐一盤點。
7.3.2 抽盤人員將抽盤結果記錄在《盤點表》上。
7.3.3 對于抽盤與復盤有差異的物品,須與復盤人員進行再次盤點,確認有誤的,復盤人員應在《盤點表》中“抽盤數量”旁簽字,以示負責,并記錄最終盤點的結果。
7.3.4 在整個抽盤作業中,抽盤組織人員對抽盤情況進行巡查,對抽盤中遇到的問題,抽盤人員應向抽盤組織人員或部門負責人反饋、報告。
7.3.5 若抽盤發現物料種類差錯率超過10%(含10%)以上時,則報告財務部負責人處理,必要時,應要求實物保管員對所保管全部物料進行重新盤點(復盤人員也參加盤點)。
7.3.6 盤點結束后,財務部盤點人員要在盤點表上做簡要總結,注明抽盤項數、不合格項數、其他事項,抽盤雙方當事人進行簽字確認。
8 不定期盤點
8.1 財務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指派人員抽查資產結存狀況,抽查時各實物保管部門要派人在盤點現場協助,抽查物品數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實物保管部門物料的5%。
8.2 抽查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管部門為原則,組織工作可適當簡化。
8.3 抽查可采取由賬至物或由物至賬的方式,抽查人員應將抽盤結果填寫在《抽盤表》上,若有差異則須計算出差異數量,并要求存貨保管人員在《抽盤表》上簽字確認。
9 財務處理
9.1 盤點若產生盈虧,于盤點后2個工作日內,由倉庫管理部門材料主管編制《盤點盈虧報告》,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交財務部。
9.2 財務部對《盤點盈虧報告》復核無誤后,編制《盤點匯總表》,將《盤點盈虧報告》、《盤點匯總表》交總公司審批,要求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
9.3 財務部、倉庫管理部門在接到審批后的《盤點盈虧報告》1個工作日內完成賬、卡調整工作。
10 盤點報告編制
10.1 每月自盤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倉庫管理部門應編寫《盤點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盤點情況說明、盈虧和處理建議、相關責任人的獎罰建議等)報財務部。
10.2 每季抽盤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財務部應編寫《盤點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盤點情況說明、盈虧和處理建議、相關責任人的獎罰建議等),并呈總會計師、總經理審閱。
11 本制度未涉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確認。
12 本制度自xx年四月一日起實施。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農業公司的資產管理,確保農業公司存貨的科學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農業公司的經濟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制度適用于農業公司的所有存貨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農業公司存貨的管理工作應堅持科學決策、規范操作、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原則。
第四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工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確權限和責任,建立健全的管理體系,確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效益性。
第五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工作,應遵守合同制度,保證存貨的質量和數量的準確性,及時進行盤點核實。
第六條農業公司存貨的管理應當注重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積極開展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第七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應當積極推動信息化建設,建立存貨管理系統,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的準確性。
第八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工作應遵循經濟、合理、實用、科學的原則,確保存貨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存貨的分類與管理
第九條農業公司存貨分為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三大類。
第十條農業公司原材料的管理應嚴格按照采購計劃執行,通過合法渠道采購原材料,確保原材料的質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一條農業公司半成品的管理應進行記錄,及時監督加工制作,合理安排生產進度,確保半成品的質量和數量。
第十二條農業公司成品的管理應根據銷售計劃制定生產計劃,嚴格控制生產進度,確保成品的質量和數量。
第十三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存貨管理制度,確保存貨的安全和穩定。
第十四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對存貨的倉庫管理,建立專業化的倉儲團隊,制定詳細的倉庫管理規程,確保存貨的安全、整齊、易取。
第十五條農業公司應定期對存貨進行核查,建立盤點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存貨數量和質量的問題。第十六條農業公司應按照存貨的不同特點和需求,合理安排存貨的堆放位置和存放方式,保證存貨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存貨的`采購與銷售
第十七條農業公司存貨的采購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的采購計劃執行,采用竟價、招標、詢價等方式公開、公平、公正進行采購。
第十八條農業公司存貨的銷售應當制定銷售計劃,根據市場
需求進行銷售,確保存貨的質量、數量和價格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九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健全的供應商評價制度,對供應商進行周期性的評估,維護良好的合作關系,保證供應的穩定性和質量。
第二十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客戶回饋制度,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提供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第二十一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配送體系,確保存貨能夠按時送達客戶,并及時收回滯銷的產品。
第二十二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制度,及時處理客戶的投訴和意見,保證公司形象和品牌聲譽。
第四章存貨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三條農業公司存貨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求和市場需求進行合理的安排,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保證存貨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存貨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存貨處于良好的狀態,延長存貨的壽命和使用年限。
第二十五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設備維修制度,定期維護
和保養存貨的設備,及時處理設備故障,確保存貨的正常運轉。
第二十六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存貨的安全監控和防范,確保存貨和人員的安全。
第五章存貨的財務管理
第二十七條農業公司應建立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做好存貨
的財務核算和報表編制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第二十八條農業公司應按照會計準則和相關規定,對存貨的價值進行準確計量,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建立妥善的資產負債表。
第二十九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存貨成本核算制度,做好存貨成本的計算和分配工作,提高存貨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第三十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對存貨的預算和費用控制,優化存貨結構,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第六章存貨的風險管理
第三十一條農業公司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對存貨的風險評估和控制,降低存貨的經營風險。
第三十二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健全的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對存貨的質量把關,確保存貨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三十三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健全的應急預案,及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存貨的安全和穩定。
第三十四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對存貨的市場信息和競爭對手動態的監測,積累行業經驗,提高存貨的競爭力。
第三十五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對存貨的知識產權保護,確保存貨的獨特性和市場競爭力。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農業公司對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處理,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農業公司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
第三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替代原有的存貨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補充,經公司領導同意后執行。
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制度是農業公司重要的管理工具,通過規范存貨的采購、銷售、使用和財務管理,有效控制存貨的成本和風險,提高農業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競爭力。農業公司應認真落實該管理制度,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維護,提高存貨的質量和供應能力,為農業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5
1、檢查殘次商品,其處理需經批準;
2、貨物收發需登記并與相關憑證相一致;
3、所有的.存貨賬目需與總賬核對一致,不一致處應查清原因;
4、存貨數量應由負責倉庫以外的人定期根據記錄來檢查,不一致處應查清原因;
5、沒有保存連續記錄的倉庫應進行一次全面的清點;
6、最高和最低記錄應作預先設定并評審;
7、再訂貨點應預先設定并評審;
8、各類商品的存放地點應標識;
9、商品應存放于安全之處,以防止損失;
10、所有商品應標識相應信息并按類存放于各處;
11、進入倉庫應受到限制。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6
一、存貨管理的范圍
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詳見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半成品和產成品的入出庫及庫存的'管理。
二、入庫管理
1、外購時,首先由用料部門提出用料計劃,由分管領導審核,由供應部門負責實施采購,制定合同后,交財務部門納入收支計劃,并通過單位內部支付款項
2、到貨后,由質檢部門、倉儲部門按ISO9001企業規程驗收入庫
3、準確按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填寫入庫單。
4、對于外購物資數量短缺、品種質量不符合,由采購部門負責與供貨方來聯系解決
5、外購原料的入庫單據各個環節經手人簽字后,交由財務成本會計進行核算。
三、出庫管理
1、領用物料由使用部門按生產經營所需履行出庫手續,填具出庫單,倉庫保管員憑“出庫單”據實發貨。
2、每日已領用但尚未耗用的物資(包括殘余料),應及時退回倉庫,便于財務如實核算成本。
3、會計在每周應將當月的存貨出入庫按部門分項目匯總,與倉庫保管、生產部門核對一致后,作為成本費用原始資料做出憑證。
四、庫存管理
1、保管員應設各種存貨明細賬,并根據出入庫單進行賬簿登記,定期與財務核對賬目,實地盤點實物,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物資要堆放整齊,標簽清楚,存放安全,保管員對存貨的安全和完整負責。
2、對用量或金額較大,領用次數頻繁的物資應每月盤點一次,對于所有存貨至少要一年徹底清查一次。
3、年末盤點,由倉儲部門財務部門對存貨進行實地盤點,查找盈虧、積壓等原因,編制盤存表,提出處理意見,報告主管經理。
存貨管理以公司ISO9001認證程序文件為基礎,如有未盡事宜,公司經理會討論決定。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7
一、存貨管理的范圍
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詳見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半成品和產成品的入出庫及庫存的管理。
二、入庫管理
1、外購時,首先由用料部門提出用料計劃,由分管領導審核,由供應部門負責實施采購,制定合同后,交財務部門納入收支計劃,并通過單位內部支付款項
2、到貨后,由質檢部門、倉儲部門按ISO9001企業規程驗收入庫
3、準確按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填寫入庫單。
4、對于外購物資數量短缺、品種質量不符合,由采購部門負責與供貨方來聯系解決
5、外購原料的入庫單據各個環節經手人簽字后,交由財務成本會計進行核算。
三、出庫管理
1、領用物料由使用部門按生產經營所需履行出庫手續,填具出庫單,倉庫保管員憑“出庫單”據實發貨。
2、每日已領用但尚未耗用的物資(包括殘余料),應及時退回倉庫,便于財務如實核算成本。
3、會計在每周應將當月的存貨出入庫按部門分項目匯總,與倉庫保管、生產部門核對一致后,作為成本費用原始資料做出憑證。
四、庫存管理
1、保管員應設各種存貨明細賬,并根據出入庫單進行賬簿登記,定期與財務核對賬目,實地盤點實物,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物資要堆放整齊,標簽清楚,存放安全,保管員對存貨的.安全和完整負責。
2、對用量或金額較大,領用次數頻繁的物資應每月盤點一次,對于所有存貨至少要一年徹底清查一次。
3、年末盤點,由倉儲部門財務部門對存貨進行實地盤點,查找盈虧、積壓等原因,編制盤存表,提出處理意見,報告主管經理。
存貨管理以公司ISO9001認證程序文件為基礎,如有未盡事宜,公司經理會討論決定。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求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二、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燃料、物料、商品、零件保養材料。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三、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集團公司稽核與財務部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各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部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四、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帳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帳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帳面數調整為正確的帳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部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五、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各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帳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帳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六、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責任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帳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七、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該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帳后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帳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八、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九、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十、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十一、帳載錯誤處理:
(一)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者,記帳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帳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十二、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9
存貨管理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環節之一,涉及到采購、存儲、銷售等多個部門的協作。有效的存貨管理能夠保證生產連續性,降低運營成本,提升客戶滿意度。本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存貨管理流程,確保庫存水平合理,減少浪費,提高資金周轉效率。
內容概述:
1. 存貨分類與編碼:建立科學的存貨分類體系,便于查找和管理。
2. 采購管理:明確采購流程,控制采購成本,預防過度庫存。
3. 庫存控制:設定安全庫存水平,定期進行盤點,及時調整庫存策略。
4. 銷售預測:通過數據分析,預測市場需求,指導采購和生產決策。
5. 庫存流動管理:優化入庫、出庫、退庫流程,減少庫存積壓。
6. 庫存損失處理:設立合理的`損耗標準,追蹤丟失或損壞存貨的處理方式。
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存貨的內部控制和管理,防止存貨積壓,保證存貨賬目的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存貨處置,減少存貨資金占用,加速資金流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個部門。
3、術語定義
存貨: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于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以及將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
4、職責
4.1物料部:負責原料倉、五金倉的入庫及發貨管理、倉儲管理。
4.2成品部:負責成品倉的入庫及發貨管理、倉儲管理、退調貨管理。
4.3計劃物控部:負責物控管理,確定合理庫存、防止庫存積壓,提高庫存周轉率,組織全公司的物料盤點作業,規范存貨處置。
4.4:采購部:負責根據物料采購計劃組織物料采購及廢舊物資變賣。
4.5:財務部:負責存貨核算、存貨資金占用分析、監管。
5、內容
5.1存貨的確認:
5.1.1存貨確認原則:
1)該存貨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5.1.2存貨的確認范圍
存貨是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有耗用而儲備的物資,以公司對存貨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權為依據,凡在盤存日,法定所有權屬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論存放于何處或處于何種狀態,都應作為公司存貨。
5.1.3存貨的分類
原材料(美廢、國廢、木槳)、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備品備件、化工輔料、低值易耗品、包裝材料、燃料、委托加工物資、受托代銷商品等。
5.2存貨的核算方法:
5.2.1存貨實際成本的確定方法:
1)購入的存貨:按購入價格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通關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2)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外部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定確定其成本:
A.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B.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存貨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5.2.2原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入庫,同時核算材料成本差異,期末由會計核算科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將其調整為實際成本;
5.2.3制造過程中的在制品、半成品存貨,按標準成本結算,產品完工,期末由會計核算科結轉生產成本差異,調整為實際成本;
5.2.4庫存商品按標準成本結算,期末由會計核算科結轉材料成本差異,調整為實際成本;
5.2.5發出商品按標準成本結算,對應同一張銷售訂單的發出商品加權平均分攤差異,期末由會計核算科將發出商品的成本差異結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5.2.6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方法:領用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攤銷法攤銷;
5.2.7存貨計價方法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由財務副總批準后上報董事長審批,對外披露后,在下一年度實施。
5.3存貨日常管理
5.3.1存貨的采購
存貨采購實行預算管理制,采購部及國貿部根據生產及采購計劃每月2日前向財務部報送當月外購材料的資金用款(支出)計劃。
國內存貨采購(除國廢外)一律通過采購部統一采購,各部門有采購存貨需求時,應填寫《采購申請表》,列明其要求和建議,經各職能部門的不同權限級別審批,具體參照《計劃物控管理辦法》、《備品備件計劃物控管理辦法》執行,采購部根據公司采購流程實施,詳見《國內采購作業管理辦法》;國外采購由國際貿易部負責,按照《國際采購作業管理辦法》實施。國廢采購全部通過昌東公司實施,部分發票直接開給XX公司,由XX公司付款,詳見《國內采購作業管理辦法》。
5.3.2存貨的驗收、入庫
1)外購入庫。存貨入庫包括確認采購訂單、系統收貨、檢驗、來料退貨、卸貨與碼垛、入庫共6個環節,具體按照《物料入庫作業管理辦法》執行。入庫后賬務員需打印《采購收貨單》/《收貨單》交采購部/昌東公司/國貿部,《采購收貨單》/《收貨單》應連續編號和使用。采購部/昌東公司/國貿部將《采購收貨單》/《收貨單》與供應商發票匹配送財務部,材料會計負責復核采購合同、采購發票、退料清單、收貨單等相關單據是否真實、準確,經審核無誤后,在SAP系統里進行發票校驗并打印會計憑證。如物資已入庫但尚未收到供應商發票,收貨時系統自動對存貨進行暫估入賬,收到發票校驗時予以沖銷,材料會計應及時(尤其是在月結和年結時)根據收貨單進行賬務處理,不得延誤。
2)來料退貨。存貨入庫時因質量問題發生退貨處理,有以下幾種情況:
a。未入庫物料如檢驗不合格,倉管員通知供應商將不合格物料搬走,并開具出門證,不用在系統做賬務處理;
b。已驗收入庫物料因發現質量問題需退貨,如發票未校驗及抵扣,倉管員先進行系統退庫,打印退庫單,同時SAP系統自動沖銷原暫估入賬憑證,然后倉管員進行實物退庫,采購部業務人員將發票退回供應商即可;
c。已驗收入庫物料因發現質量問題需退貨,如發票已校驗及抵扣,需由稅務會計去當地稅局取得《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寄給供應商由其開具紅字發票,材料會計取得供應商開具紅字發票,在系統做沖銷發票校驗處理后,倉管員才能進行系統退庫,打印退庫單,同時SAP系統自動沖銷原暫估入賬憑證。
3)自制產成品入庫。生產部門加工完畢移交于倉庫的產品由倉管員負責入庫,入庫操作步驟包括檢驗、實物入庫、系統入庫。具體參照《成品入庫作業管理辦法》執行。
4)銷售退貨入庫。操作步驟包括卸貨、檢驗、系統入庫、實物入庫,如貨物未開票,成品部統計專員根據倉管員開具的手工退貨碼單,在系統中直接沖銷原發貨單號碼。如貨物已開發票,統計員根據市場部退貨訂單及倉管員開具的手工退貨碼單,在系統中做銷售退貨,具體參照《成品入庫作業管理辦法》執行。如當月退貨,需退回相應發票由財務部銷售會計作廢,非當月退貨,需取得客戶主管稅局提供有效的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開紅字發票處理。
5.3.3存貨出庫
1)一般存貨領用。存貨的'領用應由領用部門負責人批準,出庫應由領用人和倉庫保管人員在領料單(轉儲單)上簽字,賬務員應根據領料單(轉儲單)及時(尤其在月結和年結時)在SAP系統處理,領料單(轉儲單)應連續編號和使用,其中一聯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成本會計應仔細核對領料單(轉儲單)與SAP系統里領料記錄是否一致,及時(尤其在月結和年結時)根據領料單(轉儲單)進行賬務處理。具體執行詳見《倉庫發料作業管理辦法》、《YGERP—MM—LC02—WG02物資發料流程》《YGERP—MM—LC02—CP06成品部發料流程》。
2)銷售產品發貨。成品出貨主要內容包括:撿配貨物、裝車、系統出庫。倉管人員接收到提貨單后撿配貨物、裝車、在SAP系統中出庫過賬,打印發貨單一式七聯交相關責任人簽字,發貨單第二聯交財務部開發票。具體執行詳見《成品發貨作業管理辦法》。
5.3.4倉儲管理
1)倉庫保管部門應制定安全防范制度,按存貨分類進行庫存管理。倉庫負責人應定期巡視檢查存貨的安全狀況并出具實地檢查報告。具體執行詳見《成品倉儲管理辦法》、《五金物料倉儲作業管理辦法》及《原料倉儲管理辦法》。
2)計劃物控部應及時監控庫存結余,確定安全庫存量,并參考安全庫存量對庫存結余狀態是否正常和是否安排采購做出評價,避免缺貨或庫存積壓。采購部門根據需求計劃制定相應采購及到貨計劃,并及時發布到ERP系統里。倉庫保管部門應每月編制存貨庫齡分析報告上報計劃物控部及財務部,以及時反映存貨周轉情況及呆滯庫存情況,并定期編制富余存貨報告,報告至計劃物控部、采購部門以便于存貨的調撥及處理。具體規定及操作詳見《計劃物控管理辦法》、《備品備件計劃物控管理辦法》、《物料再訂貨管理辦法》。
5.3.5存貨盤點。要求參照公司《倉庫盤點作業管理辦法》執行。
1)每月25日定期抽樣盤點,由計劃物控部組織,財務部、審計部、計劃物控部、物料部參與。盤點小組對存貨進行抽樣盤點,分別從倉庫存貨明細賬和存貨實物中選取樣本進行盤查,以確保賬實相符。
2)每年的年中(終)進行全面盤點。由計劃物控部組織,企劃部、財務部、審計部、計劃物控部組成盤點小組參與監盤,盤點前所有物料全部封存,倉管員與監盤員根據盤點表進行實物清點、核對。存貨盤點表應連續編號并在盤點完成后由盤點人及監盤人簽字確認。
3)盤點結束后,所有盤點參與人員應對存貨盤點表上的盤點結果進行簽字確認。財務部應出具盤點報告,就存貨毀損、呆滯情況生成存貨異常情況報告;就存貨短缺或盤盈情況生成存貨盤點差異報告。存貨異常情況報告和存貨盤點差異報告應經生產副總、銷售副總、采購副總、財務副總、倉庫管理部門主管副總確認審核后,在期末結賬前由財務部根據處理意見進行系統內差異處理調整,計入
當期損益。
盤盈的存貨,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5.4存貨的報廢制度
5.4.1存貨的報廢申請
存貨需報廢時,由倉庫管理員填寫《存貨報廢申請單》,并根據不同情況,由倉管部門提供不同的存貨損失認定資料:
1)對盤虧的存貨,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部分,需要提供的存貨損失認定資料:
存貨盤點表;
倉庫管理員對于盤虧的情況說明;
盤虧存貨的價值確定依據(包括相關收貨單、相同相近存貨采購發票價格或其他確定依據);
2)對報廢、毀損的存貨,其賬面價值扣除殘值及保險賠償或責任賠償后的余額部分,需要提供的存貨損失認定資料:
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小的存貨由相關質檢部門(電儀車間、設備管理部)對廢舊物資進行鑒
定并出具鑒定意見;
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大的存貨,應取得國家有關技術部門或具有技術鑒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出
具的技術鑒定證明;
涉及保險索賠的,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說明;
關于存貨報廢、毀損情況說明;
殘值情況說明;
有關責任認定、責任賠償說明。
3)對被盜的存貨,其賬面價值扣除保險理賠以及責任賠償后的余額部分,需要提供的存貨損失認定資料:
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有關證明材料;
涉及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說明;
涉及保險索賠的,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說明。
5.4.2存貨報廢審批
存貨報廢應由倉管員會同財務部門相關人員,對申請資料和實物進行實地盤查核實,并由各職能部門主管副總進行審批;
主管職能部門副總審批后,還需要上報集團財務副總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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