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商場成立消防安全責任小組,負責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進行消防檢查、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出具消防應急預案,實施消防現場工作,各部門需積極配合。
二、商場內全場禁止吸煙,嚴禁燃放煙火。
三、每日營業結束閉場,應關閉電源及電器設備,拔下電源插頭后方能離場,保證所有電器不帶電過夜(24小時不斷電源除外)。
四、各單位應定期檢查電源、電路、電器設備的性能完好,發現線路故障,應及時通知商場進行維修。
五、嚴謹在商場內使用電暖氣、電爐子、電水壺、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其他未經批準使用的電器設備。
六、嚴謹私拉、私接電源或更改線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電設備應經商場批準并由相關工作人員操作。
七、電源、電線及用電設備周圍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場內任何部位使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必須經商場管理部門批準,確定負責人、施工范圍及防火措施,領取動火證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業需由專業人員嚴格按照正規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前應事先清理周圍環境并配備滅火器材。
十、焊割作業結束或中途停止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十一、責任部門要定期對消防報警設施及滅火器材進行檢查、試驗和修理,保證消防設施運行良好。
十二、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
十三、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防栓等消防設備,動用消防栓等消防設施必須向保安部報告。
十四、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商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應及時整改。
十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經營,檢查中發現一次處以100元的罰款,如經商場管理人員3次以上勸說不及時整改的',甲方單方解除經營合同,收回經營場地。
十六、罰則
1、在商場內任何場所吸煙,發現一次罰款50元;
2、每日營業結束未切斷電源,導致電器帶電過夜,發現一次罰款10元。
3、在商場內使用電暖氣、電爐子、電水壺、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其他未經批準使用的電器設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私拉、私接電源或更改線路,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未經商場批準動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規范作業,發現一次罰款50元;
6、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以及未經許可動用消防設施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不配合商場管理人員的檢查工作,或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的,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8、發現電源、線路、開關等基礎設施故障未及時報告商場進行維修,發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十六、本規定未盡條款,執行國家消防法規的相關規定。
十七、本規定解釋權歸定西飛佳公司所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通過對動用明火、電熱器具、臨時用電管理進行規定,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各類動用明火、電熱器具、臨時用電的管理。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4.內容
4.1在商場重點防火區域,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需向商場物業商場物業申請,在得到商場物業批準并取到動火證后,才能在該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
4.2動火部門負責動火作業時安全措施,包括作業前清除可燃物,作業后檢查有無燃燒隱患。
4.3動火作業者必須持有《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并需嚴格執行'十不準'的有關規定。
4.4動火部門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方位進行動火作業。
4.5動火申請當日有效。應當日作業、當日申請,隔天動火必須重新申請。
4.6動火部門必須委派動火現場監護人,由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全面消防安全檢查,以及配備專用的滅火器材。
4.7安保部應及時派員到場驗看動火證及特種作業證,檢查動火現場的安措施。動火作業者必須接受安保部的檢查。
4.8正在使用得電加熱器必須安設災不燃燒不導熱的基座上,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4.9電加熱設備在使用時必須安設災不燃燒不導熱的基座上,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4.10電加熱設備的導線絕緣損壞或無插頭,電路中未安裝熔斷器時,均不得使用。
4.11導線的安全載流量必須滿足電加熱設備的容量要求。
4.12易燃易爆的物料,嚴禁用電熱方式烘干。
4.13嚴格控制臨時線路負載量,熔斷裝置應按額定容量安裝,不得隨意加大。
4.14導線連接處應接合牢固,防止接觸電阻過大,臨時線路架空必須保持2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4.15維修技術員應嚴格執行消防責任制度,按制度要求進行安全操作。
5.記錄
5.1突發事件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二、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三、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2、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增加檔案種類,但不應少于第四、五項的共18種檔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建立統一的檔案盒。并存放在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
5、消防檔案裝訂應符合下列要求:
a)、第四、五項中的每份檔案應有一個檔案盒,檔案盒大小、型號、顏色應統一,在檔案盒正面和側面設置標簽,注明該檔案名稱。
b)、檔案內的裝檔材料應統一采用a4紙,相片等非a4紙材料應粘貼在a4紙上。
c)、第4.3條消防基本情況類檔案在統一裝訂后有修改補充材料的,應及時重新裝訂;其余檔案應以時間順序按年度裝訂成冊。
d)、消防法律文書檔案應按同一工程項目或隱患整改項目的所有法律文書放在一起的原則裝訂,當年未完工的項目納入下年度裝訂。
e)、每份檔案應有卷內文件目錄,目錄上注明該檔案種類、卷內編號、卷內文件名稱、頁碼、卷內文件的文號以及其他需要備注的內容,按年度裝訂的應在目錄上標出年份,卷內資料應在每頁右上角標出頁碼。
f)、不同檔案內容重復應復印分別裝檔。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設立消防檔案專用柜。
四、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8個檔案:
1、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應包括:單位情況簡介;建筑基本情況介紹(建筑的分類、總面積和各層面積及功能分布、建筑高度、消防設施情況,多棟建筑應分別介紹);重點部位情況(重點部位的名稱及分布);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防火檔案正本。
2、所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裝修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及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3、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主要指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專兼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文件和相關資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主要指本單位建立的各種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相關資料。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主要指本單位設置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的廠家、型號、數量、設置部位、配置時間等資料。
6、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主要指本單位消防組織名單、年齡、學歷等以及所配備的裝備情況。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主要指本單位這些人員的姓名、年齡、學歷、技術職稱、消防培訓持證情況等相關資料。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主要指新增消防產品名單、數量、購置時間、地點及檢測報告、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料。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10個檔案: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或派出所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主要指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消防設施每日巡視檢查、每月測試檢查、年度檢驗檢查等記錄表以及消防維保單位進行檢查的記錄等有關資料。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應包括:
a)公安消防機構或派出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和單位自行組織的防火檢查及巡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情況;
b)《火災隱患整改登記本》;
c)單位對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的部門、人員、資金情況,以及整改完畢后復查情況;
d)給公安消防機構或派出所寫出的火災隱患整改復函等。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主要指本單位開展防火巡查、防火檢查的情況,應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防火檢查記錄表等相關資料。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主要指本單位有關燃氣、電氣、防雷、防靜電等設施設備的檢測記錄、時間、人員以及檢測單位情況等相關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主要指本單位組織或參加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消防培訓情況,應包括培訓的通知、時間、培訓記錄等資料,以及消防培訓合格證的復印件等。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主要指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演練的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主要指本單位發生火災的時間、部位、主要燃燒物質、火災照片、火災原因及火災損失、內部通報、總結等以及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有關火災直接財產損失核定書、火災原因認定書、責任認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資料。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主要指各級政府、行業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以及本單位內部關于消防安全的獎懲情況的有關文件資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變更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平安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需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項目負責人支配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4)依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需作好具體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5)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具體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剛好修理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6)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覺,賜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懲罰。
7)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8)主動協作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9)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剛好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變更原用途的,責令業主復原原批準用途。
10)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為確保廣大師生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建立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用電防火制度。
一、學生用電、防火方面
1.學生不準把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到學校。
2.學生不準在學校點燃樹葉、廢紙;不準燃燒垃圾。
3.學生不準觸摸教室墻壁上的插座等。
二、教師用電、防火方面
1.所有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等明火電器。
2.使用電飯煲、取暖器等電器做到不離人、不長時間使用,遠離可燃物,同時做到人走斷電,經常保持潔凈,以免短路。
3.不準存放可燃物。
4.使用液化氣做到點火后不離人,不用時斷氣源。
5.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拉接電器線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車庫屬廠重點防火部位,駕駛員和維修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二)車庫應懸掛禁火標志,庫內禁止煙火,嚴禁使用噴燈、電焊、氣焊、氣割等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動火作業,必須經廠消防管理部門審批,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
(三)車庫內不得存放油類物品及其它化學危險物品。保養維護和檢修使用留下的.油棉紗、油布等易燃物應及時清除干凈,保持庫內整潔。
(四)車庫內不準清洗發動機、不準加、放汽油或柴油。廢機油和清洗油應倒在規定的回收桶內,嚴禁亂倒。車庫地面不得有積油。
(五)冬季油箱或水箱上凍時,可用溫水加熱使其溶化,禁止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燈泡直接加溫烘烤。
(六)車輛行駛前,要確認機件良好,特別是電路、油路良好。不準“帶病”運行。車輛發生油路故障,嚴禁人工直接供油。
(七)車輛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所配消防器材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進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基層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全面推進街道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著力提升基層火災預防水平,真正實現社會消防管理“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無盲區”,現制定如下制度:
一、條塊融合,全網覆蓋
實行街道網格塊狀管理和各領域線狀管理相互融合,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全覆蓋。街道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是以街道辦事處為基本單位,將其劃分為以街道行政轄區為“大網格”、以居委會為“中網格”、以屬地區域為“小網格”的三級網格,明確各級網格消防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監管到位、服務及時的消防安全動態管理網絡。
(一)大網格,以街道辦事處為主體。街道辦事處主任為大網格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建立以街道辦事處主任牽頭,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玉川消防大隊責任人、玉泉警務隊負責人、安委辦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等為成員的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負責對轄區消防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督導中、小網格消防工作。
(二)中網格,以各居委會為主體。居委會主任為中網格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中網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巡查、集中專項整治、日常消防宣傳,督導“小網格”消防工作落實。
(三)小網格,以居委會安全員為主體。安全員為小網格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建立以安全員、協管員、監督員、聯絡員為成員的居民小組消防機構,負責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日常消防宣傳和初起火災撲救處置工作。
(四)街道安委辦具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是對各網格消防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導,一般消防隱患的整改以及消防管理信息的匯總、建檔;對安全隱患嚴重,不及時整改單位報請有關職能部門給予打擊查處等。
二、消防安全網格責任人的主要職責和工作要求
(一)街道辦事處消防網格責任人職責任務
1.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分析轄區消防安全形勢,研究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2.每月聯合玉川消防大隊、玉泉警務隊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經常性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根據上級部署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和各類專項治理行動;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政府掛牌督辦并協調整改;對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違法行為移交公安消防部門依法查處。 3.將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等納入政府民生工程、居容整治內容,合理建設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抗御火災能力;落實城鄉公共消防設施管理維護責任,推廣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器、簡易噴淋裝置等。
4.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集中廣泛開展消防宣傳“五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活動,廣泛普及消防知識和逃生自救常識,組織應急演練,著力提升公眾消防安全意識。
(二)居委會消防安全網格責任人職責任務
1.組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
2.每月組織“三委”成員,對居民小區、轄區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違法行為報送街道安委辦。
3.依托居委會辦公場所、社區警務室等設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滿足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
4.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場所設置櫥窗、專欄等固定宣傳設施,定期宣傳消防知識,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消防常識。
5.建立居民志愿消防隊,配置消防器材裝備,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6.保障消防車通道暢通、加強消防水源和消防裝備器材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三)居民小組、責任片區消防網格責任人職責任務
1.組織志愿消防隊、小組長等力量,開展每日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2.結合例行防火巡查工作,深入居民家庭、樓院,“九小”場所面對面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發放宣傳資料,普及消防常識。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三、工作目標
(一)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各部門按照分管行業領域職責,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本系統的消防監管,切實履行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法定職責,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盲區。
(二)各有側重、差別監管。二級、三級網格承擔基礎性消防安全監管任務,負責日常巡查和現場處置,確定重點監管對象,采取差別化監管措施,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確保監管全覆蓋。
(三)強化基礎、提升能力。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監管機制,突出加強社區、居委會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隊伍建設,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監管信息平臺,著力提高整體監管效能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人員保障。各級網格要加強對基層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組織機構、有管理人員、有專門力量,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各級網絡責任人備案制度,強化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二)落實經費保障。街道辦事處將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大對基層消防工作的經費投入,把消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全額保障,加快推進街道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建設。
(三)加強督導獎懲。各部門、各居委會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年度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獎懲內容,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網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取消網格責任人晉職晉級及參與評選評優的資格,按規定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學校總務處應定期組織對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并落實專項經費配備配齊各種消防設施。
二、各班主任老師應定期對本班教室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教育,嚴格禁止學生在教室內點明火、點蠟燭、使用電爐等用電器,嚴格禁止學生破壞消防設施。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及處理,并向學校消防安全負責人匯報。
三、行政值周、值周教師在教學時間段內,應對教學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
四、行政值周、值周教師、各班主任如沒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責任事故者,應負直接責任并接受處理。
五、教室內開展易引起火災的教學實驗、使用電器設備的各課任老師應在課前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情況檢查,并有責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教學過程中各課任教師為第一責任人,一旦引起消防安全事故,應按緊急事故預案程序進行妥善處理。
六、總務部門應定期做好各教室內的電器設備、開關線路等易引發火災事故點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技術原因不能及時處理的應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或停用該教室,啟用備用教室。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每個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二.消防裝置、設備設施和體育館門窗要定期檢查,已損壞或有故障的要及時更換或修理。
三.為防治火災發生,要防患未然,堅決杜絕下列行為的發生:
1.在教學、訓練、競賽或舉行大型活動時,將安全出入口上鎖;
2.遮擋消防安全專用器材;
3.違章用火、用電,如電器焊、電加熱器、電爐等;
4.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館內吸煙、燃放煙花、爆竹;
5.在未經館方允許下,私自使用、加裝大容量電器設備。
四.認真執行保安值班執勤制度,節假日要堅守崗位,遇到火災、被盜等特殊情況時要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餐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門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各盡其責,認真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火工作方針。
2、根據餐廳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本部門員工必須參加餐廳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氣的防火措施及火災情況下的處置方法。
5、員工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6、每位員工要牢記餐廳消防中心電話,要隨時聽從消防中心人員的指揮,確保安全。
7、發現火情要保持冷靜并按程序執行
8、向消防中心報告
1)報火警人的姓名和身份。
2)報火情的確切位置。
3)燃燒物質。
4)火勢情況
9、發現火情切勿大喊大叫也不要做任何可能造成客人恐慌的舉動。
10、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的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11、保護現場以待查明起火原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節、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在施工中必須做到下列職責: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3)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與儲存的防火、滅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實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7)建立消防檔案。
第二節、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組織
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各級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任務,是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領導工作。
消防安全組織指揮長:華文榮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組長:戴興華
施工現場消防組織成員:魏福亮、謝建剛、吳艷陽、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衛組(部),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義務消防隊,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器材維護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
(4)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同時確定一名主要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準備階段是建設工程施工的初起階段,主要進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電、平整土地,并開始設置料場,搭建臨時辦公、住宿、倉庫等配套設施。此階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主要是做好基礎工作、完善基礎設施,為實施有效管理打實基礎。
(1)制定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并將消防設施配置、消防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之中。
(2)制定詳細的切實可行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措施)”,方案中應包括:工程概況,平面布置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消防保衛組,義務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及職責;生活辦公區、料場區、施工區、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設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電氣焊、用火用電、木工、油漆及防水作業等專項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措施)”及相關技術資料,報送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審查,待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確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單位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單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普及教育率達到100%,對電氣焊工等重點工種人員的消防專項教育培訓率達到100%。
第四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工程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工程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建設方或監理方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儲存、使用、運輸過程中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2)各種易然、易爆化學物品倉庫不準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庫內要通風良好,不準安裝電源設施。
(3)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專業人員負責,建立健全領退登記制度,使用時不得超過當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熱源。
(4)凡因工作需要較多易燃、易爆物品時,應制定防火措施,由項目部管理人員逐級向使用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辦公室等場所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應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7)使用各種可燃、易燃液體、氣體的罐要由專人負責,管道和截門需安全可靠;一旦發生跑、冒、滴、漏現象,應及時搶修。
2、配電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專業現場電工,其余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配電房。
(2)配電房要保持整潔,嚴禁在室內和開關柜內放易燃、易爆與其他物品。
(3)定期對開關柜進行維護清掃,保持清潔,防止因生產造成短路,對電器設備的線路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時監視電壓負荷變化情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停電清掃檢修時嚴禁用易燃液體擦洗。
(6)電工在安裝、維修電氣設備、線路時必須按規程操作。
3、倉庫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倉庫的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設備,有明顯的防火標志。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儲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嚴禁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4)倉庫管理員應熟知《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熟悉所有貨物的性質、特點。在整理、存放、搬運、使用時,應注意防火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規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證小區公共財產和生命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嘉園物業區域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職責
3.1工程維修部負責消防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員負責各種消防應急事故的組織搶險工作。
3.3安管主管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檢查工作。
3.4安管員負責日常消防巡視檢查工作。
3.5管理處主任對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1.1管理處每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組織工作由安管部負責,做好相關記錄存檔。
4.1.2管理處內部的消防培訓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設備類的培訓由工程維修部組織,消防知識培訓由安管部組織,做好相關記錄存檔。
4.1.3新進員工在上崗一個月內應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和小區消防概況培訓。
4.2防火巡查、檢查
4.2.1中控值班員、安管員在執行日常巡查時,必須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檢查內容執行。
4.2.2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4.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4.2.4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2.5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4.2.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2.7施工、裝修現場人員的消防防范意識。
4.2.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4.2.9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4.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4.2.11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4.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4.3.1安管部負責公共區域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燈的檢查。
4.3.2工程維修部負責設備房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燈的檢查。
4.3.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燈的檢查、測試每月進行一次,記錄在《消防試驗記錄表》(見)。
4.3.4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燈的維護保養由工程維修部負責。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4.1工程維修部中控室是小區的消防總值班,負責實行24小時消防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
4.4.2接到報警信號必須立即調配人員到現場核實,并跟蹤核實現場。
4.4.3中控室值班員接到并確認是有效的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應迅速組織力量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4.4.4中控值班員發現任何消防問題及處理經過均必須做好記錄,屬無法處理的故障應立即申報保養單位維修,不得延誤。
4.4.5工程維修部在進行消防設備、設施的保養、維修及檢測工作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操作規程。
4.4.6消防值班員在接班員未到前,不得離崗,并及時上報工程維修部主管。
4.4.7交接班必須對消防報警或消防故障進行逐項交接,接班員要求協助處理消防問題時,值班員必須在問題處理完畢后才能離崗。
4.4.8工程維修部主管每周必須檢查一次消防設施、設備的相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跟蹤、落實。
4.5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管理
4.5.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4.5.2安管部負責滅火器、消火栓箱的維護管理。
4.5.3工程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綜合管理。
4.5.4安管部負責每年兩次對辦公區業主/用戶室內消防安全檢查,工程維修部配合實施。
4.5.5安管部負責檢查消防通道、滅火器、消火栓,工程維修部負責檢查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燈具、報警系統及消防閥門燈、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檢查結果由安管部匯總,以通知形式發給各檢查單位,管理處留存復印件。
4.6消防栓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
4.6.1安管部負責消防栓箱的檢查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標準及記錄見《消火栓檢查記錄表》,在已檢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貼檢查'封條'。
4.6.2工程維修部負責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統管網閥門檢查及消火栓泵的試運行,消火栓泵每次試運行時間不少于3分鐘,將閥門的檢查情況及消火栓泵的試運行情況記錄在《消防試驗記錄表》。
4.6.3消火栓系統的維護保養由工程維修部負責,閥門維護保養每季度進行一次,記錄在《閥門檢查保養記錄表》,消火栓泵、電動機的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分別記錄在《電動機維護保養記錄表》、《水泵維護保養記錄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維護保養每年進行兩次。
4.6.4消火栓系統的放水試驗工作由工程維修部組織,安管部配合,防水試驗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密度為每2層各抽查一個,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試驗由工程維修部記錄在《消防試驗記錄表》。
4.6.5噴淋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
4.6.6.1工程維修部負責噴淋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工作。
4.6.6.2工程維修部負責每月一次的噴淋系統管網閥門檢查及噴淋泵的試運行工作,噴淋泵每次試運行時間不少于3分鐘,將閥門的檢查情況及消火栓泵的試運行情況記錄在《消防試驗記錄表》。
4.6.6.3噴淋系統閥門維護保養每季度進行一次,記錄在《閥門檢查保養記錄表》,噴淋泵、電動機的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分別記錄在《電動機維護保養記錄表》、《水泵維護保養記錄表》,噴淋泵控制柜的維護保養每年進行兩次。
4.6.6.4噴淋系統的放水試驗由工程維修部負責,防水試驗每月進行一次,單月抽查單數樓層,雙月抽查雙數樓層,放水試驗時應檢查噴淋末端壓力表是否正常,試驗結果記錄在《消防試驗記錄表》。
4.6.6消防報警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
4.6.7.1工程維修部負責消防報警系統的檢查、測試工作,維護保養由外委公司進行。
4.6.7.2工程維修部負責監督外委公司對消防報警系統每季度進行一次維護保養,記錄在《消防報警系統維護保養記錄表》。
4.6.7.3消防報警系統的測試工作每月進行一次,測試要求4個回路,每個回路至少抽查兩個終端,分布:地下室一個,設備房一個、手動報警器一個,防火卷簾一個,辦公區1個,公共區域一個,隨意抽查2個,每月抽查位置輪換進行,記錄在《消防試驗記錄表》。
4.6.7氣體滅火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
4.6.8.1工程維修部負責氣體滅火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工作。
4.6.8.2氣體滅火系統所有控制柜每季度進行一次維護保養,記錄在《消防報警系統維護保養記錄表》。
4.6.8.3氣體滅火系統的測試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測試要求每個安裝氣體滅火終端的房間至少抽查一個終端(特別注意,測試前必須確認氣瓶的動作裝置已斷開,以免氣體誤噴,造成事故)。
4.6.8滅火器的檢查
4.6.9.1安管部負責公共區域滅火器的檢查,設備房滅火器由工程維修部協助進行。
4.6.9.2滅火器的更換工作由安管部負責,滅火器的檢查結果由安管部存檔,記錄在《滅火器檢查記錄表》。
4.6.9.3在滅火器箱上粘貼檢查'封條'。
4.6.9消防廣播系統(含消防電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
4.6.10.1工程維修部負責消防廣播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工作。
4.6.10.2消防廣播系統每月測試一次,測試時播放背景音樂,值班員小區范圍內巡視一周,確認消防廣播系統完好,如發現問題及時修復或更換。
4.6.10.3測試結果記錄在《消防試驗記錄表》。
4.6.10防火卷簾門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
4.6.11.1工程維修部負責防火卷簾門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工作。
4.6.11.2防火卷簾門的檢查、測試每月進行一次,測試以抽查方式進行,每次抽查個數不少于三個,抽查發現問題應立即安排檢修。
4.6.11正壓送風系統、防排煙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
4.6.12.1工程維修部負責正壓送風系統、防排煙系統的檢查、維護保養、測試工作。
4.6.12.2工程維修部負責正壓送風系統、防排煙系統控制柜的保養,要求每半年進行一次。
4.6.12.3正壓送風系統、防排煙系統電動機的保養,每年進行一次,記錄在《電動機維護保養記錄表》。
4.6.12.4正壓送風系統、防排煙系統的測試每月進行一次,記錄在《消防試驗記錄表》。
4.7火災隱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員、安管員必須把防火安全檢查納入正常的巡視檢查工作范圍,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各自的值班記錄,發現消防違章及時報安管部,由安管部發放書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發放的書面整改通知必須注明整改事項和期限,到期應組織復查,復查結果記錄在通知上,確認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將通知送管理處存檔備案。
4.8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和組織管理
4.10.1管理處主任為小區防火責任人,與工程維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隊長組成小區消防事故應急指揮小組,在市消防機構及管理處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各種消防事故的應急處理。
4.10.2中控室值班員為小區的專職消防值班員,負責具體處理各種消防應急事故,在消防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未到前,負責充當小區消防事故處理的現場臨時總指揮。
4.10.3安管部負責聯系小區各住戶,確定各單位的消防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名單。
4.10.4管理處所有成員都是小區的義務消防員,發生任何消防緊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指令,必須無條件的執行,共同保證小區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4.10.5管理處義務消防員在消防應急事故情況下的分工,工程維修部主要負責設備的操作、報警及撲滅火災的組織工作,安管隊主要負責現場的.搶險和火災撲滅,客服中心主要負責后勤保障,協助工程維修部做好聯系工作和協助安管隊維持小區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緊急情況下,各單位的義務消防員應服從小區管理處的統一調度,協助進行火災現場的搶險和撲滅工作。
4.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4.11.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見《滅火應急預案》。
4.11.2消防演習一年進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處全體人員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4.12.2管理處主任負責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監督安管部開展防火宣傳工作,普及小區辦公人員的消防知識。
4.12.3中控室值班員、安管員必須把防火安全檢查納入正常的巡視檢查工作范圍,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各自的值班記錄,發現消防違章報安管部,由安管部發放書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發放的書面整改通知必須注明整改事項和期限,到期應組織復查,復查結果直接記錄在通知上,確認整改完畢后送管理處存檔備案。
4.12.5工程維修部負責組織實施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系統測試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4.12.6安管部負責消火栓箱、滅火器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的組織工作。
4.12.7安管隊負責安全防火通道的檢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時刻暢通。
4.12.8管理處負責消防設施、器材、設備的檢查、維護、測試記錄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4.13.1小區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發電機房、發電機柴油機房、配電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中控值班室、高壓配電房、通訊機房、停車場、配餐室、住戶單位的機房、資料室(檔案室)。
4.13.2重點部位的巡查:除業主/用戶單位的機房、資料室(檔案室)外,其它重點部位的巡查由管理處進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負責停車場、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點部位由工程維修部負責。
4.13.3巡查人員發現重點部位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上報,由工程維修部、安管部擬定解決方案,報管理處主任批準后立即實施,申報及處理過程的相關記錄由管理處存檔。
4.13.4重點部位的巡查要點
4.13.4.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3.4.7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
4.13.4.8發現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4.12消防檔案的建立
4.14.1小區基本情況和消防重點部位情況。
4.14.2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4.14.3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4.14.6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4.13消防設施停用管理
4.15.1小區消防設施停用必須辦理停用審批手續,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許短時間停用。
4.15.2因裝修、擴建、改建工程原因進行的消防設施停用,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市消防部門批準的《許可證》,現場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后,管理處方受理停用審批手續。
4.15.3噴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寫《消防水停用審批表》,經管理處審批后由工程維修部值班員按制度的時間操作。
4.15.4其余設施的停用,施工、裝修單位出具書面申請,經管理處審批后執行。
4.14消防設施監督檢查制度
4.16.1按照國家《消防法》、地方各級政府和消防監督機關頒布的實施細則對消防設施檢查。
4.16.2實行四級消防監督檢查管理,分別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區包干方式進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規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維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維修保養、測試工作情況。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員的消防巡視記錄。
4.16.6安管隊長每月對小區公共區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4.16.7安管員日常檢查,對消火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應急照明、疏散指示進行檢查。
4.16.8辦公區域業主/用戶存在的消防隱患,安管部應及時發出書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間值班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記錄外,還應保持冷靜,果斷處理,同時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確保小區的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二、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1、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3、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采購,采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驗收簿。
4、生食品經驗收后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干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6、各種膳食烹調后,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后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了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7、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8、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范操作。定期檢查。
1、要求全體師生員工嚴格遵守學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職守,嚴格檢查食堂內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潮、防爆、防腐蝕、防污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挪作他用;注意定點存放,過期及時更換,使其常處于有效狀態。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4、食堂操作間“閑人免進”。
5、嚴格遵守液化氣的使用規定,液化氣使用時不得離人。
6、食堂燃氣灶周圍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7、保育員及后勤人員進出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將負一切責任。
8、食堂工作人員要有足夠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常識,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每次工作人員在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負責區域的水、電、氣開關情況,方可離開。
9、消防器材應放在安全可見處,要求入室人員能熟練操作。
第一條 為貫徹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安全分管園長,負責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條 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批。
第四條 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第五條 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第六條 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第七條 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條 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九條 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第十條 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2.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4.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5.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6.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8.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條檔案館是學校重點防火單位,全館工作人員要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嚴格遵守消防工作條例,切實履行職責,保證本館的消防安全。
第二條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消防工作制度,實施防火責任制,明確職責,抓好落實。
1、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每年年中和年底各安排一次全館全面檢查,每年一次電器設備和電路檢查,在節假日前夕對各崗位進行檢查。注意查找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2、加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及其它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
3、每年組織一至兩次消防知識教育,使全館人員掌握“五知二會”,即:知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知防火制度和防火措施;知本單位防火負責人和消防專干;知火警電話號碼;知滅火的'基本方法;會報火警電話;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第三條辦公場所防火要求
1、檔案館為無煙單位,嚴禁吸煙和使用電爐、電烤爐、電暖器等設備。
2、庫房照明、空調及其他電器設備按使用需要開關。
3、辦公場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辦公產生的廢紙等易燃物質要及時處理。
4、下班時要切斷一切電源。
第四條庫房為檔案館重點防火崗位,實行專人負責制。
1、嚴格執行庫房管理制度。除本館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2、隨時注意觀察庫房內各種電源及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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