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為規范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項目的“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科學化”的綠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強企業的社會信譽、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一、管理組織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項目應建立工程、質量、安全、機械、技術、機電、材料、保衛各業務系統的現場創優保證體系,做到組織落實,責任到人。
二、申報程序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確工程的創優目標(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文明安全工地),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黨辦根據工程的特點(國家、省市重點工程、有影響的工程)確定工程的創優目標。
三、檢查考核
1、依據建設部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消防等方面進行檢查考核。
2、項目要堅持“日巡視、周檢查”制度,每周五進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檢查,填好檢查記錄和評分表,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有整改措施及復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對項目檢查要達到90分以上,未達到者,必須加強管理,整改到位。
四、獎罰辦法
1、對獲全國、省(直轄市)、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按工程規模大小給予獎勵。
獲全國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獎勵,獲省、直轄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5元獎勵;獲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3元獎勵;
獲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在上述獎勵標準的基礎上,省、直轄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3元。對公司、分公司超額完成指標的有功人員按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
3、如因項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項目目標責任合同》中確定的創優目標的將實行對等處罰。
4、公司月度安全考評中有一個月在80分以下的項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獎勵。
五、管理標準
(一)安全文明管理資料
1、工程概況表
工程概況表是對工程基本情況的簡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關單位情況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工程概況表由項目填寫,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檔一份。
2、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對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每張表格只能記錄一種危險源。
3、項目重大危險源識別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依據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內容,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匯總,由項目總工批準發布。
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家論證表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匯總表
項目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其它必須經過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表中進行記錄。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總包項目必須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按照表的內容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
6、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各級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及各職能部門明確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項目經理與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崗位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召開“安全管理責任交底、培訓專題會”,并形成會議記錄資料備檔。
7、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建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繪制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根據施工規模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1-5萬平米不少于2人,5萬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設立項目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建委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上崗。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向總包安全部上報項目經理(B本)、安全員(C本)的安全生產考核證,項目安全部對三類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查檢、登記、備案。
8、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部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項管理要求,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驗收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2)機械安全管理
(13)危險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9、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包單位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和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分包單位進場前,須向安全部上報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法人委托書(任命書)等資質、資格證明資料(均加蓋紅章)。合約部須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復印件存檔項目安全部監督執行。分包單位的.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應作為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附件存檔。
10、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應在正式施工前編制審批完成,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措施,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
1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項目技術部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安全部、工程部對應急預案中的應急措施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對全體施工人員須進行應急知識培訓,相關工作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12、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應將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按照作業時間順序每月匯總,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須報監理一份。
13、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
對新入場、轉場及變換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同時應對施工人員每月組織不少于4學時的夜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對被教育人員、教育內容、教育時間等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項目級入場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本項目工作環境、工程特點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知識手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15小時。
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責任、主要工作內容、本工種發生過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考核試卷》;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
14、安全資金投入記錄
項目合約部應在工程開工前制定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并每月對項目安全資金使用情況形成項目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報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記表
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工程,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要求進行記載。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應從技術和管理兩方面加以分析,明確事故責任。
16、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作業(司機、信號指揮)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后,項目安全部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可網上查詢),核對資格證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加蓋項目公章,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基本信息匯總填入表AQ-C1-20(加蓋項目公章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附后),實行動態管理,對調出人員應及時標明,并及時撤出操作證,確保與現場實際操作人員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驗收記錄表
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應在槽、坑、溝土方開挖前編制,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項目總工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18、安全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
項目經理部對采購和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涉及施工現場安全的重要物資(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臨時用電電纜、配電箱等)應認真審核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臨時用電電器開關還須審核3C認證,以上資料存檔項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網進場后須做阻燃測試。安全平網進場后須作防沖擊試驗并形成文字記錄。腳手架鋼管及扣件進場后,租賃單位須向項目安全部提供鋼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備案的證明文件。項目工程部、質檢部及物資部須對鋼管、扣件做進場外觀檢驗,填寫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質量合格資料不全和未按標準要求鑄有商標的產品不得驗收進場。必要時,將扣件樣本送具備檢驗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距指標復驗,檢測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檢測結果存檔項目安全部。
19、安全標志
安全部配合技術部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標識使用情況須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識布置平面圖,對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應進行登記,填寫安全標志設置登記表,有效控制安全標識的使用。
20、違章處理記錄
對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處理情況須建立違章處理記錄臺帳,對違章處理情況進行登記,填寫安全生產獎罰登記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檢查記錄
項目經理部每周五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檢查內容應按照施工現場檢查表的要求進行,對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和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消防保衛的十項內容進行評價,對所發現的問題在表中應有記錄,填寫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檢查記錄,并履行整改復查手續。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現場安全日志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日常檢查情況每天記記錄,內容應包括每日檢查內容和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
23、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分包單位各作業班組長每班工作開始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活動交底,其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本班組作業中的危險點和采取的措施。班組班前講話應形成文字記錄。
24、協同管理平臺的信息錄入
項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協同管理平臺信息錄入要求,及時將相關管理信息上傳,公司安全部按照相關考核標準進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區管理
1、施工現場有衛生管理制度,施工區域和生活區有明確的劃分,分片包干,設置標志牌,標牌上責任者和管理范圍,責任到人。
2、生活區要每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無積水、有排水設施。
3、宿舍內必須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寬度不小于0.9米,每間宿舍人員不得超過15人。
4、宿舍內必須設置單人鋪,床鋪面積不小于1.9x0.9米,床鋪間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過2層,床頭應設有姓名卡。
5、宿舍室內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凈,做到整潔有序,無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運。
6、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有隨地大小便現象要對責任區負責人進行處罰。
7.食堂必須具備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
8、食堂內嚴禁制售動物內臟、四季豆等易發生群體性致病、中毒食品,食鹽、食油等食堂原料須從正規渠道購買,并索要發票、合格證建立采購登記臺賬以備查證。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須符號環保、消防要求。必須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氣瓶至灶具間的燃氣管必須外套金屬套管,必須設置隔油池,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消毒設施。
10、食堂制作間灶臺及周邊應貼瓷磚,地面硬化,保持清潔。制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廁所必須設置水沖式。做到有頂、門窗齊全有紗,每天打掃,定期打藥、消毒、滅蠅。
12、淋浴間必須設置冷熱水管和淋浴噴頭,保證施工人員定期洗熱水澡。
13、生活區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并有登記記錄。
(三)現場、料具管理
1、現場工地大門及圍墻
(1)施工現場進出車輛和人員的主要通道大門采用金屬板材制作,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上口平、外立面直,圍墻設置高度1.8米。
(2)在現場的大門外明顯處設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志牌應當標明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姓名、聯系電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許可證批準號等;顏色為白底黑字,邊框為5cm不銹鋼包邊,仿宋體,尺寸為100cm×70cm。
(3)大門入口右側設置“一圖九板”,采用單體組合,版面為180cm×120cm(高×寬),面板為白色有機板,企業標識板繪制B式組合(四?A),標志和字體為藍色,輔助圖形為灰色;其他圖牌的標題為紅色,內容為藍色。周邊用材4厘米寬的光金包邊,電腦刻字戶外貼。板的內容包括:企業標識板、公司簡介、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標志牌、安全生產制度、消防保衛制度、環境保護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質量保證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證體系。
(4)現場大門口必須設置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標志牌:
“本工程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紅字,字體要求,清晰醒目(具體依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
2、實行文明施工責任制,劃分區域,明確管理責任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3、施工現場場地硬化,道路堅實暢通,采取暗溝排水,現場無積水現象,基礎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時回填平整,清除積土。
4、施工現場臨時水電有專人管理,杜絕長流水,常明燈現象發生。
5、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請,工完場地清,丟灑在樓梯、樓板上的砂漿、混凝土及時清除,落地灰及時清理干凈。
6、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使用地點盛放砂漿,混凝土必須有容器或墊板,如有灑、漏及時清理。
7、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不得損壞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現場設有專門封閉式的分類垃圾臨時堆場,采取磚砌式臨建,垃圾每天進行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等,采取遮蓋防漏措施,運送途中不得遺灑,并與有相應資質的垃圾消納單位簽訂垃圾消納協議。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一、認真執行教學計劃、大綱、“生產實習教學工作制度",完成生產實習教學任務和組織學生完成當班生產任務,保證生產實習教學質量和產品質量。
二、認真編制學期教學進度計劃并送教研組審定實施。
三、按時寫好教案并送審,認真做好課前準備工作。
四、按時上下課,組織好課題教學,做好生產實習作業的指導,填好教學日志.
五、負責考核學生成績,做好登記。期末應作出學生實習課評語。做好學期教學工作總結。
六、參加集體備課和教學活動,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教學水平。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不斷提高業務能力,拓寬任課范圍,適應學校專業的調整變化,提高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能力。
七、熱愛技工教育事業,關心和熱愛學生。注意言傳身教、為人師表。在教學工作量不飽和時,接受學校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務。
八、有實習課中,有權對違犯安全操作規程以及違犯勞動紀律的學生給以停課,必要時報告廠長給以必要處理.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目的: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體規定如下:
一、職責: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訓教育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3)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做到依法消防。
(4)、各部門應根據崗位特點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重點教育和培訓。
(5)、新員工(包括實習生和見習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消防檢查制度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按規定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確認。
(四)、檢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占用安全出口通道。
(二)、應當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三)、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四)、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五)、消防水龍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火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排水一次,看其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xx元。
4、爭創市、縣優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為搞好公司內安全運輸,順利完成在產品加工件周轉任務,防止由于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鏟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定。
2、在公司區域主干馬路、各車間外環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3、公司區域主干馬路指公司北門直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余為廠區支干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主干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里以下;支干馬路時速應在5公里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通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一切車輛,除在主干馬路外一律不準超車。在主干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后,方可超車。
7、各類車輛在主干道、支干道、車間通道一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打開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并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里)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主干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干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應當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應當查驗上市憑證是否與電腦信息相符。
二、以電視購物、郵購、電子商務、直銷等方式銷售食
品的,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查驗食品及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保存相關交易憑證和交易記錄。
三、食品經營者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裝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預包裝食品;
(四)未在顯著位置上清晰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
(五)沒有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
(六)偽造或者變造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許可標志、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食品。
四、食品經營者對進入商場、超市、便利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五、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應當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道路貨物運輸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XXXX物流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公司概況
XXXX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注冊資金為XXXX萬元,經營范圍是:普通貨物運輸,專用運輸(集裝箱)。
法定代表人是:XXX
核準成立公司名稱:XXXX物流有限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副總經理XX,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 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二、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安全行車,杜絕和減少事故發生。
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2、嚴格執行安全行車“三檢測”,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在運輸過程中發現車輛故障或道路、現場影響安全行駛時,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解決。
4、加強對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做到車輛定期保養,及時維護,降低消耗,確保車輛安全技術性能良好。
5、按時進行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檢測工作。
6、停放車輛應選取安全的地點和位置停放,嚴禁在危險路段停放車輛。嚴格執行“安全第一”的指導方針,做到不開疲勞車、帶病車,不超速行車、酒后行車,不將車輛交無關人員駕駛。
7、發生交通事故,不得逃離現場,應立即向當地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情況迅速報告車隊長、安全員,積極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報保險公司。嚴格執行上級交通管理部門和運輸管理部門以及公司其他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
第一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第二章方案安全生產管理
為認真落實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市交通局貨運分局與我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等相關規定和具體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市交通局貨運分局與我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為依據,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安全管理,重點整治事故隱患,努力降壓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是要狠抓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和事故的管理;二是要繼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要努力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確保年內不發生重、特大行車死亡責任事故,設備責任事故,嚴格控制事故指標在規定的范圍內,并低于本行業平均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由總經理蔣新建同志任組長,覃璞同志任副組長,其成員由韋會芬、劉義、費明等同志組成。具體職責是組織、領導、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以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形成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管理機制。
2、建立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實行分級分層次進行,具體劃分為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部門單位的安全檢查,停車場、車隊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安技部,安全員的日常安全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3、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4、制訂《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增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感,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落實責任,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獎優罰劣。
5、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每季度組織駕駛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進行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6、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完善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抓好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檢測、綜合性能檢測和二級維護工作以及到期報廢處理車輛的處理工作。
四、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1、為了加強車輛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作業系數,保證公司運輸業務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2、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重大事故為零;杜絕特大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追求無事故、無傷害、無損失。
3、駕駛員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作業時要嚴格遵守用戶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
4、所有駕駛人員,聘用前必須經過公司規章制度、貨運知識、港口、堆場作業規則,工廠內作業規定、運輸線路熟悉及相關教育。通過實際駕駛操作,機械性能常識考試,以及綜合素質考查后,方可上崗作業。
5、嚴格執行安全行車“三檢制”,重點是危機行車安全的部位(如:轉向、制動系統),增強工作責任感。不按規定執行,一次罰款100元。
6、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反應,如發現隱瞞不報,處100—300元罰款。
7、行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發現一次不報罰款300元。
8、行車過程中發生等級事故,按駕駛員聘用協議條款執行。公司規定不允許報銷的費用,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由駕駛員個人支付。
9、在視線不良的作業現場行駛,應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時速應在15km/小時以內。
10、駕駛員每天交接班時,必須對車輛的重點部位,如: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傳動部位、燈光、照明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現漏檢,一次對兩班當班駕駛員各罰款100元。
11、公司每月將對運輸車輛進行一次全機檢查處理,以保持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12、車輛進出作業現場(堆場)時,應減速慢行,按規定進出,嚴禁逆行,發現一次超速行駛罰款50元。
13、叉車作業時,運輸車輛應與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離,裝箱作業須待叉車停穩后,運箱車輛方可進入作業區,根據叉車信號調整車位,嚴禁同時起動車輛。
14、車輛在堆場內行駛,不得緊靠集裝箱堆放區行駛,應保持5m以外安全距離,如發現違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發生,當事人承擔全部損失。
15、工廠內作業,應注意避讓小車和乘座車,不得搶道行駛,如發現因違反規定發生事故,對責任人加重處理。
16、駕駛員在堆場內或廠區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公司主管部門處理,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如發現因此尋畔茲事,挑起事端者,除賠償損失外,將立即予以辭退。
17、事故調查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相關人員應積極配合,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過,不吸取教訓不放過,不采取措施不放過。
第三章安全檢查制度
為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特制訂此制度。
一、安全檢查概述
1、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實行分級、分層次進行,具體劃分為公司總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各經營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停車場、車隊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各單位安全員實行的日常安全檢查。
二、公司安全大檢查
1、公司總部組織的安全檢查,每年實施二次(即安全月活動的安全檢查和中秋、國際期間的.安全檢查),由董事長或總經理帶隊,成員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各分管副總、公司辦公室和業務部部長、安技部全體人員組成。
2、公司安全檢查小組將深入各經營單位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各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機構是否健全、人員配備是否落實、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否良好,各項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安全學習培訓有無按規定進行,各項安全檢查記錄是否齊全,對各經營單位的現場進行檢查,并由安技部人員做好檢查記錄。
3、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或安全隱患,由檢查小組即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書面報告安全檢查小組,安全檢查小組將委托安技部進行驗收、復檢,驗收合格,由安技部口頭向檢查小組組長匯報;如驗收不合格,由安技部重新開具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對經營單位負責人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實行定點跟蹤,直至整改合格。
4、安技部日常安全檢查。安技部對各經營單位的日常檢查,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時間在每月14日前后,檢查內容與公司安全檢查小組的檢查項目相同。
三、運輸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
1、運輸經營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應每月組織一次對本部門的安全檢查,由第一安全責任人帶隊,成員由直接安全責任人、安技部全體成員、安全員等組成。
2、檢查小組檢查內容包括車輛審驗、維修記錄,各項安全檢查記錄,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駕修人員安全培訓、學習記錄,駕駛員違章情況及學習交通法規的記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狀況,指定專人對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3、對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安全隱患,應即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并指定專人跟蹤檢查,整改完畢后,由第一安全責任人或直接安全責任人驗收,至合格為止。 四、綜合經營部門的安全檢查
1、公司及其綜合經營部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應每月組織一次對本單位的安全檢查,由第一安全責任帶隊,成員由直接安全責任人,安全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組成。
2、檢查小組要深入各個運作場點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各項安全檢查記錄,員工安全培訓、學習的記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狀況,車輛回場必檢的記錄以及車輛出場記錄、供電線路等,指定專人對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3、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是安全隱患,應即時開具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并指定專人跟蹤檢查,整改完畢后,由第一安全責任人或直接安全責任人驗收,至合格為止。
4、車輛的安全檢查。運輸經營部門下屬的各運輸車輛,其實際經營人應每月組織一次安全自查,自查的內容包括車輛的審驗及維修情況,運行車輛的狀況,車輛及駕駛的違章情況,違章駕駛員的培訓學習情況,車輛回場必檢及出場檢查的情況,發現隱患要即時整改,對自查情況要指定專人做好記錄,以備查驗。
5、各營運車輛駕駛員應按照職責及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日常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如果一時處理不了,要馬上報告公司管理人員,由公司管理人員組織人力進行整改,同時做好檢查記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把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此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迅速弄清出事地點、時間、傷亡情況等第一手資料,并及時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即董事長、總經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召集有關人員開會,研究有關善后工作的事宜,并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迅速派出安全專業小組和協調聯絡專業小組的有關人員及車隊長趕赴事故現場,一方面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事故處理工作,同時請求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做好傷員的送治、搶救工作。
事故領導小組的負責人和有關成員要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順利、及時的解決。
二、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立即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在弄清事故情況后,馬上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運輸部的負責人、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應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搶救傷員、協助交警部門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即時將情況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三、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死亡),安全員在獲情后,應將情況盡快
報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安技部。
2、運輸部負責人應帶領車隊長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理,并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系,做好索賠理賠工作。
四、小事故的應急措施
發生小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盡快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可委托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后,應將情況報安技部備案。
第五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6、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二、車輛管理
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第六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管理人員的培訓
1、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的培訓。
公司中層以上干部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每次的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法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深圳市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等。
2、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安全員的培訓。安全員應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知識的專業知識培訓學習。公司每年應組織安全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二、其他人員的培訓
1、駕修人員的培訓。每年對駕修人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安全員每月組織駕修人員進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1小時。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調度員的培訓。公司每年應對調度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等。
三、新員工的培訓
1、新員工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等。
2、新聘司機上崗前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6小時。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落實責任,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獎優罰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此辦法:
1、凡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抓得好,未發生任何事故的單位,可參加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評比,對評上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部門,由公司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2、凡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發生任何事故的第一安全責任人,直接安全責任人,可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由公司發給證書,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3、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發生特大交通傷亡事故或特大火災傷亡事故,取消該單位評比一切先進的資格,對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直接安全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0元的經濟處罰。同時視程度給予警告、記過、降職、撤職等行政處分。
4、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發生重大交通傷亡事故或重大火災傷亡事故,取消該單位評比一切先進的資格,對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直接安全責任人給予罰款5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同時視程度給予警告、記過、降職、撤職等行政處分。
5、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發生交通傷亡事故或火災傷亡事故,取消該單位評比一切先進的資格,對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直接安全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同時視程度給予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
6、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發生交通事故,雖未有死亡但經濟損失嚴重,對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
7、術語解釋。本辦法中所指特大傷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傷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2人以下的事故。
8、附則
本管理規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與本管理規范的規定有沖突的其他規章制度或條款,以本管理規范規定為準。
(蓋章)簽字:
重慶外經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一、范圍
為加強營口郵政公司外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及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外包單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單位進行自主管理,本規定僅對各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補充的作用。
二、術語和定義
外包單位:生產外包、檢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綠化衛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單位的統稱。
三、協議簽訂部門管理職責
1、簽署《外包項目安全協議書》
2、對外包部門是否履行安全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3、對外包單位宣傳本公司安全、環境方針,并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提出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要求。
4、對外包的安全資質進行復查。
5、對外包單位勞動紀律及培訓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進行檢查。
6、對外包單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考評等綜合管理。
7、對外包的車輛及人員入場進行管理。
8、對外包單位具體進行安全交底,并進行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則
1、進入公司的外包單位和外包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規定及所在區域的專業安全技術規程,按照合同約定范圍實施作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網絡。
2、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的單位應自主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單位應配合和接受公司對本單位和人員的資質審核,并提供相關的資質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4、外包單位應獲知公司所確定的適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執行與此相關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單位應使用適宜的設備、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的物資設備(危險化學品、個人防護裝備、防爆電氣設備、消防設備、運輸設備等)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和公司要求;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公司的設備和工器具(緊急情況除外)。
6、外包單位應按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均配備必須的勞動及個體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按標準使用。
7、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單位應建立并維護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患有職業禁忌癥或未能提供職業健康體檢合格證明的協力人員,不得在公司內從事相關作業。
8、外包單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質(水、電、煤氣等),必須經公司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應確保在用能過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區域施工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內部作業,必須執行公司的相關制度。
10、外包單位應確保獨立管理區域內安全、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安全、消防設施、要與生產設備同時安排檢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設施。
11、外包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2、外包單位應對各重要的過程(重大危險源)或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或應急預案。
13、外包單位收到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立即落實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情況反饋公司相關部門。
14、外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證書等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應通過本單位的上崗作業能力考核或必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質證書。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單位發生生產性工傷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外包單位進行考核。
2、外包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進行考核,如事故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還應進行賠償。
3、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對我公司協議簽訂部門進行考核。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一切安全保衛管理工作。
3.職責:安全保衛工作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管理。
4.工作內容
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根據實際需要,行政辦公室經理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落實防火措施,應有專人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嚴禁在辦公室堆放與辦公無關的任何物品。
行政辦公室應將防災應急電話告知公司每位員工,并與所在地派出所、集團保安部保持密切聯系。
5.抓好安全用電:
5.1.1.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5.1.1.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5.1.1.3.嚴禁在辦公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落實防盜措施:
5.1.1.4.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5.1.1.5.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室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及所有辦公設備的電源。
5.1.1.6.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5.1.1.7.公司各辦公室鑰匙發放需要填寫鑰匙發放登記表,鑰匙一經發放不得轉借,員工離職時應將鑰匙交給公司行政辦公室,并在員工離職登記表中工作交接一欄填寫詳細。
5.1.1.8.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后,及時撤掉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試行)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系統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系統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條本規定規范了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報廢等環節的管理。第四條各單位有關部門及專業人員均應熟悉本規定,并在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貫徹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系統的生產性企業和單位以及管理生產性企業的區域電網公司、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其它企業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國家電網公司統一負責公司系統安全工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負責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質量檢測工作,負責發布電力安全工器具相關信息。
第八條各單位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細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安全工器具實施全過程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應遵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每年列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用于購置和配足安全工器具。
第十條各級安監部門是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所屬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各單位安監部門應設安全工器具管理專責人(或兼職),負責安全工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實施。
第十二條輸變電、供電、發電、集中檢修和施工企業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企業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二)負責編制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并付諸實施。
(三)單位安監部門負責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選型、選廠(在上級公布的名單內選擇)。
(四)負責監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和報廢工作。
(五)每半年對各車間安全工器具進行抽查,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車間管理職責:
(一)車間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二)車間安全員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責人,負責制定、申報安全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組織、監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保管、使用等工作;
督促指導班組開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訓工作。
(三)車間應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并抄報安監部門。
(四)車間每季對所轄班組安全工器具檢查一次,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班組、站、所管理職責:
(一)各班組、站、所應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檢查記錄齊全。
(二)公用安全工器具設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定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
發現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做出不準使用的標志,停止使用。個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嚴禁它用。
(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操作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四)班組每月對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對班組、車間、廠(局)等檢查做好記錄。
第三章購置及驗收
第十五條安全工器具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第十六條網省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實行入圍制度。
(一)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每年公布一次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廠家檢驗合格的產品名單。
(二)各網省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每年在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公布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廠家檢驗合格的產品名單中,采取招標的方式確定公司系統內可以采購的電力安全工器具入圍產品,并予以公布。
對于沒有使用經驗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圍試用基礎上,組織有關專家評價后,方可參與招標入圍。
(三)基層單位對入圍產品,若發現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反映,查實后,將取消該產品入圍資格,并向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通報。
第十七條基層單位必須在上級(網、省公司或國網直屬公司)公布的入圍產品名單中,選擇業績優秀、質量優良、服務優質且在本公司系統內具有一定使用經驗、使用情況良好的產品,采取招標的方式購置所需的電力安全工器具。
第十八條采購安全工器具必須簽定采購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生產廠家的責任:
(一)必須對制造的安全工器具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二)負責對用戶做好其產品使用、維護的培訓工作。
(三)負責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及時、無償更換或退貨。
(四)根據用戶需要,向用戶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備品、備件。
(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產品生產廠家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取消其同類產品的推薦資格。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化學工業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化工企業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第四條企業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企業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和各部委的各有關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
第二章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基本原則
第六條企業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第七條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第八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
第二節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九條廠長安全職責
廠長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批準、發布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職工總數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完全專業隊伍。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
廠長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副廠長在廠長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條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在廠長的領導下,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完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協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
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簽發新上崗獨立作業人員的安全作業證。
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及時向廠部書面報告。
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組織,領導并支持車間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二條工段長安全職責
組織工段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并填寫安全作業證。
搞好本工段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組織或參加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工段的正常生產秩序。
第十三條班級長安全職責
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
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記錄。
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監督檢查本轄區非化工工種作業人員的作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第十四條車間安全員職責
車間安全員在業務上受安全技術部門領導,并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協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
制訂車間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
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車間工藝員、設備員、保管員等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五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協助班組長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工人安全職責
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清潔。
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村、消防器材。
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三節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七條科研部門安全職責
研究和開發新產品,必須先作出安全評價,提出安全措施,采用新技術,必須首先審核技術的安全可靠性。
負責安排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的科研工作,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疑難問題。
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小試轉中試,中試轉工業生產的安全技術條件,制訂安全技術規程。
提供原料、產品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
第十八條設計部門安全職責
執行生產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設計,設計的項目不留隱患。
設計項目均要有《職業安全衛生專篇》,生產設備的安全衛生設計按《生產設備衛生設計總則》執行,電氣設備設計按《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執行。
對引進的新工藝、新設備進行安全可靠性審核。
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九條生產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制訂長遠發展規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
對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計劃安排時,應保證資金,一經列項,則不準挪作它用。
協助生產技術部門做好生產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參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二十條生產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參與安全技術規程的修訂。
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挖潛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
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條安全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和標準,協助廠長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并監督檢查。
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同勞資、教育部門,定期組織安全考核。
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的安全監察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督,建立好臺帳。
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等工業衛生工作。
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第二十二條防火部門安全職責
負責企業內的劇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衛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專業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演習。
編制或修訂企業的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負責明火采暖等工作的審批;參加建筑設計防火的審核驗收工作。
負責消防器材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組織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第二十三條設備動力部門上報工作。
負責對設備動力裝置及工業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管理。
負責組織對工業建筑物、構筑物、超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
制度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組織編制大、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在計劃和布置檢修任務時,同時計劃和布置安全措施。
組織按時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措施。
負責設備事故調查、統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質量檢驗部門安全職責
組織制訂并監督執行分析系統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專業操作規程。
負責各種化工原料、生產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數據,把好質量關。
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它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測定。
第二十五條基建部門安全職責
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衛生衛生要求。
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資格認定,并訂立施工安全協議或有關條款。
組織對外來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按季節特點組織開展現場安全檢查,監督施工人員遵守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按“三同時”原則,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和使用。
參加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
第二十六條供銷、運輸部門安全職責
對采購的器材、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制度,并對上述產品的質量負責。
對生產、試驗、研究所需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嚴格執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氣瓶和貯運設施的管理工作。
銷售化學危險物品時,必須檢查運輸單位的化學危險物品經營、運輸許可證,有證方可發貨。
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衛部門做好廠管車輛檢審工作。
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嚴格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對車輛、船舶的維護保養。
參加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按規定或標準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要單獨立項,專款專用。
由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技術措施項目,未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不得撥款。
要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及職業病防治費用的合理使用,沒有安全部門簽注同意的費用,不準報銷。
第二十八條勞資、教育部門安全職責
組織調入職工和有關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
執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種工時制度的規定和女工勞動保護的規定,并根據職業禁忌證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和職工調配工作。
執行勞逸結合的原則,控制加班、加點。
廠辦技校應開設有關勞動保護課程,并作為各專業的必修課。
在就業前的教育和各種在職培訓中都應有安全的內容并列入技術考核之中。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和工傷鑒定工作。
第二十九條行政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負責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供應發放工作,搞好食品飲食衛生。
負責本部門的鍋爐、氣瓶、熱交換器及機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搞好集體宿舍、倉庫的安全衛生和防火工作。
第三十條醫療、工業衛生部門安全職責
搞好職工體檢、職業病防治和健康監護工作。
參加工傷鑒定,提出鑒定依據。
參加事故搶救,負責醫療事故的管理。
第三十一條工會安全職責
貫徹和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法規和制度,監督行政做好企業的各項安全和工業衛生工作。
組織和健全群眾勞動保護管理監督網絡,協助開展班組安全客運,教育職工遵章守法。
定期研究企業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行政部門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參加群眾性的綜合安全檢查和季節性安全檢查,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競賽,評選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善后處理工作。
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一節入廠教育
第三十二條新入廠人員,均須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廠級教育,由勞資部門組織,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與防火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本廠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規廠紀以及入廠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等知識,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車間及單位。
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制度、事故教訓、防塵防毒設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項等,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到工段、班組。
班級級教育,由班級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程、事故安全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每一級的教育時間,均應按化學工業部頒發的《關于加強對新入廠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廠內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職工,必須對其再進行二級或三級安全教育,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方準上崗作業。
第三十四條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參觀學習人數不宜過多。職能人員參加勞動亦應經過接受單位相應的安全教育。
第二節日常教育
第三十五條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職工安全教育中的有關問題。
第三十六條應舉辦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學習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覽、宣傳畫、安全專欄、報章雜志等多種形式,以及先進的電化教育手段,開展對職工的安全和工業衛生教育。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一次。
第三十八條在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作業時,安全技術部門應督促指導各檢修單位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條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所屬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入“安全作業證”內。
日常教育的時間應符合化生字第0154號文的有關規定。
第三節特殊教育
第四十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四十一條對特種作業人員,按各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期限組織復審。
第四十二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第四十三條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第四節安全考核
第四十四條廠級干部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第四十五條其它干部的安全技術考核,由人事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考核內容包括: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
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本企業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本企業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所管部門或業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項。
車間各類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本企業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化學工業部頒發《安全生產禁令》中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六條工人的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領導負責組織,安全員具體執行,考核內容包括: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
本車間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本車間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和管理制度。
本車間各類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方法。
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
化學工業部頒發的《安全生產禁令》中的有關規定。
第四章安全作業證
第一節發放范圍
第四十七條安全作業證是職工獨立作業的資格憑證,其發放范圍限于企業直接從事獨立作業的所有作業人員。
第四十八條安全作業證發給經過教育培訓或學徒期滿后,有一定的生產理論知識,具備安全操作技能,轉崗學習并經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職工。
第四十九條特種作業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的安全作業證。
第二節考核內容和辦法
第五十條發放安全作業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化工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知識、操作技能和事故處理、以及緊急救護能力。
通用工樣和特種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技能和與之有關的安全理論知識。
第五十一條安全作業證由車間組織考核填寫成績,經車間主任簽字,報廠安技科核發。
第三節使用管理
第五十二條安全作業證是職工上崗作業的證件,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十三條安全作業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安全工作獎罰情況。
第五十四條安全技術部門每月至少對安全作業證抽查一次,車間應隨時檢查。
第五十五條持證者必須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證,取消獨立作業資格,除對其進行教育提高外,還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工藝操作
第一節運行
第五十六條必須編制產品的工藝規程,并根據工藝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編制操作法,嚴格按操作法進行操作。
第五十七條改變或修正工藝指標,必須有工藝管理部門以書面下達,操作者必須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第五十八條操作者必須嚴格執行化學工業部頒發的《操作工的六嚴格》規定,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崗位。
第五十九條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能隨意切斷。
第六十條在現場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去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護。
第六十一條嚴格安全紀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運用生產設備、設施和工具。
第六十二條正確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處理后報告)包括停止一切檢修作業,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等)。
第六十三條在工藝過程或機電設備處在異常狀態時,不準隨意進行交接班。
第二節開車
第六十四條必須辦理開車操作票,檢查并確認水、電、汽必須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必須齊備、合格。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
第六十五條檢查閥門開閉狀態及盲板抽加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種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
第六十六條保溫、保壓及洗凈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六十七條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應通知消防、氣防及醫療衛生部門的人員到場。
第六十八條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第六十九條各種條件具備后開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要求。
第七十條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的變化和設備運行的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第三節停車
第七十一條必須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于正常停車、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
第七十二條系統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后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第七十三條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
第七十四條設備卸壓時,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學危險物品的排放和散發,防止造成事故。
第七十五條冬季停車后,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
第四節緊急處理
第七十六條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必須先盡最大努力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向有關方面報告,必要時,先處理后報告。
第七十七條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
第七十八條發生停電、停水、停氣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系統超溫、超壓、跑料及機電設備的損壞。
第七十九條發生爆炸、著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源,同時盡速通知相關崗位并向上級報告。
第六章生產要害崗位管理
第八十條凡是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的崗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倉庫,貴重機械、精密儀器場所,以及生產過程中,具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崗位,都屬于要害崗位。
第八十一條要害崗位應由安全、防火部門共同認定,經廠長審批,并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崗位人員必須具備較好的思想、技術素質,由企業勞資、保衛部門與車間共同審定。
第八十二條應建立、健全嚴格的生產要害崗位管理制度。凡外來人員,必須經廠主管部門審批,并在專人陪同下經登記后方可進入要害崗位。
第八十三條施工、檢修時,要設監護人,進行安全保衛工作,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七章防火與防爆
第一節生產裝置
第八十四條根據生產、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其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以及《煉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定》等規范、規程的有關要求。
第八十五條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第八十六條在有可燃氣體可能匯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聯鎖配合,其聯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八十七條所有自動控制系統,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
第八十八條所有與易燃、易爆裝置連通的惰性氣體、助燃氣體的輸送管道,均應設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的設施,但不宜單獨采用向閥。
第八十九條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槽等設施。
第九十條應在可燃氣體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
第九十一條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等防靜電措施,應按《化工企業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二條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的生產設備或貯存設備,應裝有爆破板,導爆筒出口應朝安全方向,并根據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災的措施。
第九十三條各生產裝置、建筑物、構筑物、罐區等工業下水出口處,除按規定做水封井外,尚應在上述區域與水封井間設置切斷閥,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發性進入下水系統。
第九十四條用于易燃、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二節動火、用火
第九十五條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防火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第九十六條設立固定動火區的條件和要求:
固定動火區應設置在易燃、易爆區域主導風向的上風向。
距易燃、易爆廠房、罐區、設備、陰井、排水溝、水封井等,不應小于30米。
室內固定動火區應以實體防火墻與其它部分隔開,門窗向外開,道路要暢通。
生產正常放空或發生事故時,可燃氣體不會擴散到固定動火區內。
固定動火區內不準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雜物,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固定動火區要設立明顯標志,落實專人管理。
第九十七條在禁火區內,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它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熾熱的長期作業,均須辦“用火證”,用火證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許超過一年。生產區內禁止用電爐、煤氣爐取暖、熱飯等。
第九十八條用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懸掛在用火點附近備查。
第九十九條在禁火區內使用電、氣焊、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電鉆、砂輪等,可生產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第一百條動火作業分三級管理:
特殊動火,指在處于運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
一級動火,易燃、易爆區域的動火作業。
二級動火,指一級動火及特殊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
凡全廠、一個車間或單獨廠房內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并采取隔離措施后的動火作業,可根據其火災危險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為二級動火管理。
遇節、假日或生產不正常情況下的動火,應升級管理。
各類動火作業區域應由各廠明文規定,并在廠區平面圖上標明。
第一百零一條特殊動火和一級動火必須經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其動火證的有效期為一天;二級動火也應該分析,二級動火證的有效期為六天。
第一百零二條動火證上應清楚標明動火等級、動火有效期、申請辦證單位、動火詳細位置、工作內容、安全防火措施、動火分析的取樣時間,取樣點、分析結果、每次開始動火時間以及各項責任人和各級審批人的簽名及意見。
第一百零三條各項責任人的職責。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行動火作業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動火人在接到動火證后,要詳細核對其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和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防火部門報告。動火人要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作業。每次動火前30分鐘均應主動向現場當班化工班組長呈驗動火證。
動火監護人員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防火檢查和監護工作,應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滅火手段的人擔當,監護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認可。
監護人在作業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作業完成后,要會同動火項目負責人、動火人檢查,消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化工班、組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工作,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動火分析人對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證的要求及現場情況,親自取樣分析,在動火證上如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并簽字認可。
各級審查批準人必須對動火作業的審批負全責,必須親自到現場詳細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審查并確定動火等級,審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審查動火證審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第一百零四條動火分級終審權規定如下:
一級動火,是動火單位所屬車間主任復查后,報廠安全部門終審批準。
二級動火由動火部位所屬基層單位主管主任終審批準。
特殊動火由廠安全部門復查后,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
第一百零五條動火分析應符合下列規定:
取樣要有代表性,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要保留到動火作業結束。
取樣與動火的間隔不得超過30分鐘,如超過此間隔期或動火作業中間停止作業時間超過30分鐘,均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使用測爆儀進行分析時,該儀器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樣標定合格。
第一百零六條動火分析應執行以下標準:
若使用測爆儀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汽的濃度應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濃度大于等于10%時,其濃度應小于1%;當爆炸下限濃度大于等于4%時,其濃度應小于0、5%,當爆炸下限濃度小于4%,其濃度應小于0、2%。
第一百零七條動火尚應執行下列有關規定:
凡可能與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聯接管道。
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經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如進入設備內動火,同時要辦“設備內作業許可證。”
在用樹脂、塑料等可燃物質制造的容器、設備內動火,要做好防火隔絕措施,防止熾熱焊渣引起的火災。
動火部位應備有適用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措施。
五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
第三節消防組織與設施
第一百零八條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企業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第一百一十條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第一百一十一條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第一百一十二條企業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范、規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條企業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第一百一十四條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不準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條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第上節其它消防安全規定
第一百一十六條執行化學工業部《關于在化工企業中禁止吸煙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條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條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條廠區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第一百二十一條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第一百二十二條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線搭桿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條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必須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條采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的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辦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
第一百二十五條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條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第一百二十七條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條對生產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企業,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程》、《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城市煤氣設計規范》、、《乙炔站設計規范》、《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定》、《氧氣站設計規范》、《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百二十九條汽車庫應遵守《汽車庫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規定。
第一百三十條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定外,還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三十一條其它有關防火、防爆規定按本制度有關章節及其它有關制度的要求執行。
第八章危險物品
第一節通則
第一百三十二條凡生產、使用、經營、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和標準,并建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對不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條危險物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使用和運輸放射性物品,尚須執行《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三十五條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并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等數據,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第一百三十六條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物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第二節生產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條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條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藥,必須單獨存放,嚴禁個人自帶、私存炸藥和雷 管,不得將炸 藥和雷 管用于非生產活動。
第一百三十九條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
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個人防護措施。
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劇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對中毒人員的搶救,應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條二節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百四十條壓縮氣體的液化氣體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第一百四十一條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使用危險物品的企業,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條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條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第一百四十六條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第一百四十七條凡用于生產水煤氣等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管道應聯通。
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節裝卸運輸
第一百四十九條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第一百五十條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第一百五十一條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第一百五十二條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禁止電用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溫度較高地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定負荷降低25%。
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第一百五十三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條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第一百五十六條蒸汽機車在調車作業中,對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掛不少于二節的隔離車,并嚴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條運輸散裝固體危險品,應根據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第四節報廢處理
第一百五十八條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包裝容器必須在安全、保衛部門指派的專人監護下銷毀。
第一百五十九條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第一百六十條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第一百六十一條生產過程中生產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第九章物資儲存
第一節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條庫房、儲罐區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煉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定》的規定。
第一百六十三條物資儲存場所應根據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設備。
第一百六十四條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防竊等工作。
第一百六十五條在倉庫:堆垛和儲罐區,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第二節倉庫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條企業應制訂物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第一百六十七條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條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化學危險物品的發放,應嚴格控制,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核準。
第一百六十九條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放射性物品、劇毒物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炸藥不能與起爆器材同存一庫。
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及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條劇毒、炸藥、放射性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帳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保衛部門批準的“危險物品領單”由兩人領取。
第一百七十一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企業有關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第一百七十二條保管人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條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設通風降溫裝置。
第一百七十四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第一百七十五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然后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第三節儲罐區管理
第一百七十六條各種承壓儲罐應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其液面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第一百七十七條易燃、可燃液體和液化石油氣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第一百七十八條液化石油氣及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令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堤處,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堤內。
第一百七十九條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堤方式鋪設。
第一百八十條罐區防火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第一百八十一條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范》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電氣安全
第一節電氣運行安全
第一百八十二條電氣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第一百八十三條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做好預防工作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
第一百八十四條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第一百八十五條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執行。
第一百八十六條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第一百八十七條電氣作業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第一百八十八條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第一百八十九條變、配電所必須制訂符合現場情況的現場運行規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現場運行規程中明確規定。
第一百九十條運行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一百九十一條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第一百九十二條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第一百九十三條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護。
第一百九十四條供電單位與用戶聯系,進行有關電氣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并將聯系內容、時間和聯系人姓名記錄在案。
第一百九十五條電解整流運行人員尚應遵守下列規定:
采取調壓穩流方法,保持恒流生產。
電槽初次啟動電壓要求低于極化電壓值。
氯氫處理站與整流所,應同時有氯氣泵和氫氣泵等設備的運行狀態信號顯示,及緊急全停電、緊急降電流的事故聲光報警信號,并定期聯系試驗。
氫氣系統著火時,要防止系統內造成負壓,不得采用電解停直流電的辦法處理,單槽因槽內鹽水中斷起火時,應采用降低直流電流或全停電處理。
第一百九十六條電爐運行人員尚應遵守下列規定:
應制訂電爐變壓器、短網及有導電系統的現場運行規程。
電爐變壓器及其它設備的檢查工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檢查路線、次數和內容應在巡回檢查制度中明確規定。
要定時抄錄電流、電壓、功率、變壓器上層油溫、冷卻系統各點溫度、油壓、水壓等內容,加強綜合分析。
變壓器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必須大于水冷系統的水壓0、05~0、1兆帕。
第一百九十七條靜電除霧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用于靜電除霧或靜電除塵的高壓直流電源,要根據除霧氣量、濃度或塵埃粒子最大荷電量,供給與這一狀態相適應的最高電壓、以維持其最大場強和最大的電暈電流。
除霧、除塵器電源應有自動穩壓、穩流裝置,使最高壓略低于閃絡極限電壓,在短路故障和超載時,應能迅速自動切斷高壓并報警。
配電控制柜及高壓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電阻小于4歐姆。
高壓整流油箱及附屬高壓設備,應安裝在專用單獨配電間或金屬網格內,每個控制柜分開設置,配電間應設門開關,打開配電間門,高壓自動跳閘,以利安全。
高壓整流油箱,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要吊芯檢查,但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
高壓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載狀態進行開關試驗,要做時,一定要將高壓接入除霧器電場。單獨試驗控制柜,輸出端需接一些負載,再通電試驗。
油箱高壓測量輸出端子,應與測量表計和附加電阻接地,不允許在通電狀態下斷開此電路。
油箱高壓輸出應經無感阻尼電阻接入電場。
高壓配電間應設專用接地閘刀,在除霧器停用或檢修時將高壓輸出接地。
第二節電氣檢修安全
第一百九十八條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后方可作業。
第一百九十九條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第二百條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員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第二百零一條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要求及內容。其目的是為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掌握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事故隱患的技能,確保企業生產活動有序進行。
本制度適用于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教育的領導工作。
2.2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實施及宣傳工作,并對各部門安全、環保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2.3設備安全課負責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4管理部負責新進廠員工的安全、環保教育組織工作。
3術語和定義
3.1三級安全、環保教育
指對新進廠公司員工及工傷傷愈后重新上崗員工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4管理內容
4.1中層干部教育
4.1.1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術,有關行業的專業管理知識;
c)本職安全生產負責制,主要是在“三同時”、“五同時”中實現安全、環保的技術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
d)安全、環保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e)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經濟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組長教育
4.2.1班組長教育由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進行,采取授課或答卷的形式。
設備安全課、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
4.2.2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和規范;
b)安全、環保的技術常識;
c)崗位危險源、危害因素、環境因素控制要點等;
d)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
e)本崗位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線路;
f)相關事故案例等。
4.2.3班組長教育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2.4目標值為100%。
4.3新進廠員工安全、環保三級教育
4.3.1對新進廠的員工(含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都要進行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員工入廠后到生產科領取《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員、各部門、班組分別負責進行相應內容的安全、環保教育,經考核合格,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簽字認可后,并將《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員存檔,方可辦理上崗手續,辦理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手續。未經安全、環保三級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4.3.2安全、環保三級教育的內容:
a)公司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基本知識;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公司安全、環保工作的一般狀況;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發生事故后應如何自救、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有關事故案例等。
b)部門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環保工作狀況;本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生產規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緊急情況下的處置和疏散;有關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班組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危害因素的種類、工作地點的環境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路線;事故案例等。
4.3.3新員工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3.4目標值為100%。
4.4變換工種和“四新”教育
4.4.1員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包括調整工作崗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JHAJ008),我公司負責組織變換工種教育,并報安技員備案。一般工種變為特殊工種,則由生產科組織,并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可上崗,享受相應的勞保待遇。轉為從事有害工種作業人員,具體按Q/PG G19G.014-20xx《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4.2變換工種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b)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c)新崗位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該崗位發生的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4.4.3采用“四新”作業時,由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教育,以答卷或實際操作的形式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實際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a)“四新”的基礎知識;
b)“四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業人員避免事故的發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e)采用“四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f)安全、環保的有關要求。
4.4.5目標值為100%。
4.5復工教育
4.5.1員工因病假、事假、產假等離開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組織對其進行分廠(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工傷傷愈重新上崗,需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同“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并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標值為100%。
4.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訓教育
4.6.1安技員負責配合集團設備安全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考核發證。
4.6.2目標值為100%。
4.7全員教育
4.7.1集團公司采用電化教育或統一答卷等方式進行,教育周期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答卷,并統計建檔,將教育效果評價結果報安技員。
4.7.3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新政策、新知識、新技術;
b)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
c)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標值為80%。
4.8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教育
4.8.1除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業培訓外,由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公司內部培訓。
4.8.2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以及技術、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識,有關行業管理的經驗;
c)傷亡事故、職業病、污染事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d)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e)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
f)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g)本企業職業危害作業點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據其理化特性應采取的防護技術、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
4.8.4目標值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員工三級教育由管理部會同安技員進行,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憑此卡領取個人勞保用品,該卡片由安技員存檔。
4.9.2安技員、管理部、公司工會應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環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簡報、黑板報、播放錄像等,不斷提高員工的認識。
4.9.3安技員、綜合科應配合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定期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做到特種工作人員持證100%,未經考核培訓人員,不準從事特種工作。
4.9.4在采用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時,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負責及時對有關員工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崗位教育。
4.9.5安技員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環保培訓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9.6安技員負責建立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檔案,新員工三級教育檔案要長期保存,其他教育檔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關文件
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
6記錄(表格)
JHAJ006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通知單
JHAJ007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
JHAJ009復工安全教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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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05-24
公司安全保衛管理制度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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