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廳內因特別狀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支配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需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四周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急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需準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支配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急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線路,必需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全部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需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特地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覺問題,準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需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常常檢查修理,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覺短路和絕緣不良,應準時進行修理。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四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2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省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留意節省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便損壞水表、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詳細班級、處室及詳細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覺,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班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嘉獎舉報人叁拾元;對發覺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準時報告者,嘉獎拾元。
2、留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表、電表,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并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同學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同學使用并護理,修理費用由同學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修理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設備,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常常巡察水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發覺問題準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留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省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訂正鋪張現象。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險區域中,由于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管理。
3.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域等級。
3.1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3.3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4.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全規定
4.1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須經有資質的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志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志。
4.4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及符號亦相同。
4.5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范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4.6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制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保護、聯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部必須切斷電源,并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部送電前,必須檢測內部及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后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專業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清除有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測設備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定的油量,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松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在爆炸危險場所除產品規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并停機,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可以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通知電氣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生的問題或事故,均應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
5.3專業維護檢查
更換照明燈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都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規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清理控制設備的內外灰塵,進行除銹反腐。
檢查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完好狀況。
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及本安電路參數。
檢查控制、檢測儀表和電訊等設備和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他缺陷。
檢查設備運行記錄或缺陷記錄上提出的問題,能及時處理的應及時處理,消除隱患。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6.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
6.1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應由指定專業修理單位負責檢修。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檢驗人員,應進行防爆電氣設備修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擔檢修和檢驗工作。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后,由檢修人員填寫檢修記錄并須經防爆專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簽發合格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本安線路除外),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行技術規定進行。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質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必須修改更換時,應在保證設備原有安全性能的情況下,取得對該產品原鑒定檢驗單位同意后方可改動。
在爆炸危險場所需動火檢修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6.2小修
小修除進行上述日常運行維護和電氣維護檢查的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清除設備殼內外灰塵、污垢;
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
修理或調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
清理隔爆面、除銹,涂敷薄層防銹油脂,并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
測量隔爆面間隙,檢查外殼完好情況;
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
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個別零部件;
充油設備取油樣,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
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松動和其它缺陷,并進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進行小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設備解體檢查,徹底清掃;
處理外殼由于受外力損傷而發生的局部變形;
全面檢驗電氣、機械結構,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進行除銹并測量隔爆間隙;
加強和處理電動機、變壓器的繞組絕緣;
根據需要改變電機、變壓器內部接線方式;
校檢、整定繼電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儀表的準確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
外殼空腔器壁涂耐弧漆,殼外表面涂防銹漆。
6.4大修
大修除進行中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
進行電機端蓋止口鑲套、更換端蓋以及轉子軸鑲套、焊補等修理;
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線;
重繞電機、變壓器的繞組;
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控制、保護裝置的調整試驗;
更換局部范圍內的電纜線路、鋼管配線;
進行電纜線路、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除銹刷油。
7.建立設備檔案
公司應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檔案。從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缺陷處理、事故修復、革新改造,直到設備的防爆降級、報廢,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數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4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1.2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車間,也適用外單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3.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生產技術部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3.2生產技術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現不符合手續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4.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4.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程》的要求敷設。
4.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4.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4.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4.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4.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電氣作業安全管理,防止引起人身觸電傷害事故,防止危險場所由于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超溫而引起燃燒、爆炸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2、各種電氣設備,電氣線路和照明燈具等,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修或拆除。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裝拆。
3、公司員工、各勞務工程隊以及外單位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
二、電氣作業的安全管理
(一)、對電氣作業人員的規定
1、電氣作業人員的含義
電氣作業人員是指從事安裝、維修、保養和操作運行的電工,以及從事實際操作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的電氣管理人員
2、電氣作業人員的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癲癇病、精神病、心臟病、色盲等妨礙電氣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并按規定期限參加復審,取得操作證者。
3、電氣作業的體檢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體檢,以后每年定期檢查一次。
(二)、電氣作業的安全管理。
1、工作前必須確認工具、測量儀表和絕緣用具是否靈敏可靠。禁止使用失靈的或未經校驗的測量儀表和絕緣不良的工具。
2、電氣設備檢修和線路施工,必須嚴格按送電規定的程序進行,嚴禁強行送電、盲目送電和約時送電。
3、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及。
4、工作臨時中斷后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安全措施,驗明無電方可繼續工作。
5、不準帶負荷進行拉閘操作。凡校驗及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取下熔斷器或斷開閘刀,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停電警告牌應嚴格執行“誰掛誰取”的規定。
6、不準帶電作業。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停電時,應經領導同意,在有經驗的電工監護下,劃出危險區域,采取嚴格的安全隔離措施方可操作。
7、開關跳閘后,必須仔細檢查有關線路和設備,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開關。不允許強行送電。
8、調換熔斷器,一般應切斷電源,若需要帶電操作時,要戴好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器的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容量相適應,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斷器。
9、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線的接設要符合標準。
10、工作結束時,應整理材料,清點工具,清理場地,搞好文明生產。
11、電氣設備發生火警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并使用干粉、二氧化碳、
12、1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三、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應由熟悉情況的值班電工簽發。工作票簽發人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負責,在工作票上認真填寫檢修項目、計劃工作時間等有關內容,并在工作票中注明應切斷電源范圍、應裝設接地線及其他所有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2、工作許可人(電器值班員)應按工作票停電,并做好有關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應向工作負責人交待并一起檢查停電范圍和安全措施,指明帶電部分,說明有關安全問題,移交工作現場,在雙方簽名后才允許作業。作業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留在現場,隨時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
3、在檢修中,工作人員應明確任務、范圍、認真落實帶電部位安全措施,服從工作負責人的領導。
4、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數,帶領撤出現場,將工作票交給工作許可人,并交待檢修過程和檢修結果,雙方簽名后才算檢修結束。
四、接地系統安全操作
(一)保護接地
1、保護接地范圍包括電機、變壓器、電器、攜帶式及移動式用電器具等的底座和金屬外殼、起重設備的軌道、房屋的構架等。
2、低壓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歐姆。
3、嚴禁采用一相一地制供電方式,即嚴禁采用接地系統作載流導體。
4、同一電網中嚴禁一部分設備接零,另一部分設備接地。
(二)防雷接地
1、各種避雷裝置在每年雨季前應檢測一次。
2、各種避雷裝置除定期檢查外,還應經常檢查,以保證其瓷套或絕緣子完好、無裂紋或破損、無燒損、無銹蝕、無臟污等。
(三)接地裝置裝有斷接卡子,對每一個接地體每年應定期檢測并做好記錄。
五、安裝臨線安全操作
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線路。如生產需要必須安裝臨時線路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1、由使用部門填寫臨時線申請單,經動力部門和安全部門同意后由專業電工安裝。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檢查管理,防止線路損壞。
2、臨時線路安裝必須確定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天,超過期限應由專業電工拆除;如因生產需要延長使用期,必須另行辦理續用手續。
3、有專業電工的部門裝設臨時線路,也應先辦申請手續不得私裝或先裝后審批。
4、未經批準安裝的臨時線,設備動力和安全部門有權停止供電或拆除。安全環保部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處罰。
5、臨時線接裝的開關、電動機、設備等金屬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及接零保護。要求使用期間線路完整無損,絕緣良好,懸空架設或沿墻敷設,嚴禁使用金屬綁扎。
六、低壓配電室安全操作
1、配電室內專用工具(絕緣棒、絕緣鞋、絕緣手套、高壓試電筆)應放在易使用的地方,放置整齊,絕不準作為它用。
2、配電室不準堆放雜物,室內不準吸煙,任何食物不準帶入配電室,做到防火、防汛、防漏、防雷電、防小動物侵入,以免發生短路事故。
3、每天應加強變壓器、配電設備的巡視,注意變壓器的油位,溫度巡視時站在低壓側,配電設備的巡視必須注意:
①瓷瓶絕緣設備有無破損、閃絡放電現象;
②壓接螺絲有無松動,個部位有無發熱;
③電氣設備有無異聲音和放電聲;
④儀表、信號、指示燈、電壓是否正常;
⑤補償電容有無異常。
4、配電室停送電操作:停電時,先停低壓,后停高壓。低壓要按支線逐漸停,然后停低壓總開關,送電時,先送高壓,后送低壓開關,然后送分路。停送高壓時,必穿戴高壓防護用品。
5、配電室停送電必須嚴格遵守停送電聯系制度,做好停送電記錄,停電線路做好標示牌,以防誤合閘,發生事故。
6、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嚴格執行高壓設備安全操作規定。執行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停送電倒閘制度、工作檢查制度。
七、儀表工安全管理與操作
1.、儀表工應熟知所管轄儀表的有關電氣和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知識。
2.、在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帶電作業。
3、在塵、毒作業場所,須了解塵、毒的性質和對人體的危害,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4、進入塔、槽等罐內作業應按罐內作業安全規定執行。
5、非專責管理的設備,不準隨意開停。
6、儀表工工作前需仔細檢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種儀器以及設備性能是否良好,否則不能開始工作。
7、檢修儀表時事前要檢查各類安全設施是否良好,否則不能開始檢修。
8、現場作業需要停表或停送電時必須與操作人員聯系,得到允許,方可進行。電氣操作由電氣專業人員按制度執行。
9、儀表檢修時,應將設備余壓、余料泄盡,切斷水、電、氣及物料來源,降至常溫,并懸掛“禁止合閘”及“現在檢修”標志,必要時要有專人監護,取下保險。
10、使用電烙鐵,不準帶電接線,應接好再送電,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易產生火花的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時要辦理動火證。
11、儀表及其電氣設備均須有良好的接地。
12、任何儀表和設備,在未證實有無電之前均應按有電對待。凡尚未弄清接線端的接線情況時,都應以高壓電源對待。
13、儀表、電氣及照明設備等的導線不得有破損、漏電情況。
14、儀表電源開關與照明或動力電源開關不得共享,在防爆場所必須選用防爆開關。
15、儀表及其附屬設備,送電前應檢查電源、電壓的等級是否與儀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檢查絕緣情況,確認接線正確、接觸良好后,方可送電。
16、在儀表和電氣設備上嚴禁放置導體和磁性物品。
17、供電后的變壓器的任何端子嚴禁觸動。
18、嚴禁帶電拆裝儀表、須帶電作業時,由現場工作人員與有關部門或人員聯系后,確認安全可靠方可開始送電。
19、對現場的儀表,中間接線盒、分線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凍、防腐工作,以保證儀表安全運行。
20、所使用的電動工具,電氣設備等外殼接地必須良好。嚴禁用導線不加插頭直接插入插座。
21、電氣設備的電壓應符合要求。如設備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應先切斷電源,再通知檢修。非專業人員不得任意觸動。
22、一切儀表不經工段負責人同意,不得任意改變其工作條件(差壓、壓力或溫度范圍等)。工作范圍改變后,須告知工段負責人備案,并在技術檔案中明確記載。
23、嚴禁氨氣或液氨與水銀接觸,以避免腐蝕。
24、高處作業應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5、在高溫條件下工作,現場周圍必須加設必要的防護隔熱設施,以防灼傷或燙傷。
26、不準在儀表室(盤)周圍堆放產生腐蝕性氣體的化學物品。
八、電機檢修安全操作
1、遵守電工作業一般安全規定。檢修電機、電氣設備時,必須首先斷開電源。如不能斷電工作,應經過申請。
2、電機與電氣拆除送修后,可能來電的線頭應及時用絕緣包布包扎好。高壓電機拆除后,遺留線頭必須短路接地。
3、檢修電機時,拆卸各部分螺釘應用適當的工具,禁止亂敲亂打。
4、電機通電試驗時,外殼必須接地。并遵守電機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機短路試驗時,禁止用手把住軸。
5、在檢修時,必須把工件固定好,防止翻倒打傷人。
6、焊接電器設備和接線頭,要防止觸電和灼傷人。
7、調試用的插頭、開關、電線應保持絕緣良好。如有破損和裸露部分,應及時更換。不準帶負荷用閘刀開關送電或停電。
8、線圈入爐干燥時,一定要把線圈放在鐵架上,不得直接放在電爐上面。
9、電機、電器檢修完工后,要檢查是否有錯誤或不當的地方,在試車時必須注意附近是否有人。
10、在檢修工作中,如中途離去,回來再繼續工作時,必須先檢查工件和設備是否有變動。
九、PLC安全管理規章
1、接到操作工的異常報告,立即趕到;工作服和鞋子要擦干凈,在室內交談不能大聲。
2、進入主控室工作,首先要向操作工了解當時情況,未經同意,不得操作任何開關、按鈕、鍵盤。
3、每次檢修內容、情況都要認真記錄,每個月一次設備運行情況分析。
4、修改程序參數要經領導同意,并詳細記錄,功能性修改需向生產部申請。
5、電器元件不能隨便用參數不同的元件代替,緊張情況下的臨時措施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6、檢修中遵守優先更換元件,離線分析維修元件的原則。
7、作業后要清理現場一切東西,關好柜門。
8、不準隨便觸摸PLC模板,不準帶電拉、插模件,遵守先檢查外圍,再檢查PLC的原則。確認外圍完好后,方可對PLC進行檢查。PLC的維修應由專門人員執行。
9、PLC出現死機,需查明原因,未明確原因時,切勿盲目重新啟動,嚴禁隨意修改各種地址、跳線、屏蔽信號、取消聯瑣等。
10、更換模件要特別注意防靜電工作。
11、更換按鈕等元件,要認真了解自動化等相關問題,以免造成設備事故。
12、檢修結束后,要有一定的時間監護,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離開。
13、編程器不能當個人機使用,不準在機器上操作其他磁盤或裝入其他操作系統。
十、DCS控制系統安全操作
1總則
1.1主要內容
本篇規定了過程控制系統的日常維護及大修的內容。
2概述
過程控制系統種類很多,系統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及大修對裝置的安全生產具有重要的意義。不同的過程控制系統具有許多共性,針對系統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及大修制定標準的`規程,可以很好地指導系統維護,也可作為系統檢修的依據。
3日常維護及故障處理3.1日常維護
按點檢規定和點檢標準進行點檢,并及時填寫點檢表。
3.1.1硬件日常維護
3.1.1.1檢查環境條件(溫度、濕度)使其滿足系統正常運行的要求。
3.1.1.2檢查供電及接地系統使其符合標準。
3.1.1.3有防小動物危害的措施。
3.1.1.4保證電纜接頭、端子、轉接的插件不被碰撞,接觸良好。
3.1.1.5觀察系統狀態畫面及指示燈的狀態,確認系統是否正常。
3.1.1.6檢查系統的運轉狀況。
3.1.1.7各種過濾網必須定期更換或清洗。
3.1.1.8周期地做好各設備的清潔工作。
3.1.1.9系統中的電池要按期更換。
3.1.1.10定期對運動機件加潤滑油。
3.1.1.11保證備件的正確存放及條件,備件應存放在防靜電的塑料袋中。
3.1.1.12建立硬設備維護檔案。
3.1.2軟件的日常維護管理
3.1.2.1鍵鎖開關的鑰匙要有專人保管,密碼要注意保密。
3.1.2.2嚴格按照操作權限執行操作。
3.1.2.3系統盤、數據庫盤和用戶盤必須有備份,要有清晰的標記,應放在金屬柜中妥善保管。備份至少保證兩套,異地存放。應用軟件如果用大的變更必須及時備份。同時要建立系統應用軟件備份清。
3.1.2.4系統軟件及重要用戶軟件的修改要經過主管部門的批準后方可進行。
3.1.2.5用戶軟件在線修改,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有監護人員,且要作好記錄。軟件變更要入檔,并通知操作和維護人員。
3.2故障處理
系統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做好故障處理方案,詳細告知工藝人員處理故障時可能出現的情況,讓工藝人員密切監視、做好防范措施。處理故障時必須有人監護。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應做好記錄。
3.2.1故障處理的一般程序
3.2.1.1觀察及診斷故障現象
a)聽取工藝人員的反映。
b)觀察故障的現象,觀察畫面、檢查LED狀態,聽、看設備的運行狀態。
c)調出設備自診斷結果,必要時可對操作站和外部設備進行離線診斷。
3.2.1.2分析故障原因
根據故障現象、自診斷結果,及LED指示,分析判斷故障原因,找出故障點。
3.2.1.3故障處理
根據判斷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檢查系統設備接線、電纜、轉接插頭,必要時更換設備、卡件或軟件重裝。 處理故障時要注意人身和設備安全,并注意采取防靜電措施。
3.2.1.4處理結果觀察
故障排除后,密切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況,包括指示燈、顯示狀態,確認系統工作正常后,通知工藝人員恢復正常操作,同時觀察一段時間,填寫故障處理記錄。
4大修
4.1大修準備
4.1.1要根據系統運行的情況,存在的問題,提前制定檢修方案,制定切實可行檢修工作的時間表。
4.1.2準備好使用的工器具、測試儀器、材料和備件。
4.1.3進行系統軟件備份。
4.2大修的內容
4.2.1徹底的衛生清掃工作
4.2.1.1對機房做徹底的清潔工作。
4.2.1.2檢查卡件、接線板、接線端子、電纜有無損傷,標記是否完整清晰、缺少,應及時補齊標記。
4.2.1.3拆下將要清掃的檢修部件的接線,小心地按次序拔出卡件。
4.2.1.4用真空吸塵器吸出操作站內、機柜內各設備上(機架、卡件箱、CRT、接線端子)的灰塵,更換空氣過濾網。
4.2.1.5清除卡件上的灰塵,吸不掉的污物用中性清洗濟清洗,清洗后的卡件要依次整齊地放置在干燥通風處。
4.2.2回裝
所有卡件、部件清洗檢修后,檢查微動開關設定,跨接線連接情況是否有錯,核定無誤后再按次序將拆下的卡件部件回裝到原來的位置。連好接線,接好電纜,擰緊固定螺釘。
4.2.3卡件板上的電池,下次大修以前超過有效期的,本次大修要調換。
4.2.4通電調試及診斷
4.2.4.1檢查卡件插入位置、方向及數量是否正確,電纜接頭、接地線連接是否牢固。
4.2.4.2檢查供電系統是否符合要求。
4.2.4.3按序對全部設備進行通電,測試電壓是否正常。
4.2.4.4進行所有的設備的自診斷。
4.2.4.5系統軟件的恢復。
4.2.4.6檢查系統各顯示畫面是否正常。
4.2.4.7按需要對各設備進行離線診斷檢查。
4.2.4.8對冗余部分的動作檢查,包括自動備用、手動備用、切換、備用允許/禁止的動作檢查。
4.2.4.9對輸入/輸出模件的A/D、D/A轉換精度進行檢查和必要的調整。對參與控制和聯鎖的卡件,要逐點進行精度測試。對指示用的卡件,每卡件按測量點數15%—20%的比例進行抽檢。對發現有問題的卡件,應適當擴大抽檢的比例。
4.2.5根據生產需要要做必要的軟件修改,組態變更。
4.2.6在所有硬件功能檢查測試結束后,進行系統聯校,作好聯校記錄。
4.2.7對聯鎖系統逐回路進行試驗,確保動作無誤,并得到相關人員的確認。
4.2.8系統軟件、用戶軟件備份。
4.2.9做好檢修資料的整理、歸檔。
十一、變頻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員必須通曉和遵守《電工安全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則。
(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資格:
1、具備相應的自動化控制知識、變頻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經驗。
2、通曉交流電動機工作原理,變頻調速方法及其機械特性基礎知識。
3、通曉電子技術知識,經培訓的合格人員。
(三)、操作人員對裝置操作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遵守變頻器有關規定方可操作,否則回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或重大的財產損失。
2、輸入電源只允許永久性緊固連接,設備必須接地。
3、即使變頻器處于不工作狀態,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帶有危險電壓。
4、電源開關斷開以后,必須等待5分鐘,使變頻器放電完畢,才允許開始檢查、檢修操作。
5、本設備不可作為“緊急停車機構”使用。
6、接地導體的最小截面積必須等于或大于供電電源電纜的截面積。
7、連接到變頻器的供電電源電纜,電動機電纜和控制電纜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連接,避免由于變頻器工作所造成的感性或容性干擾。
(四)變頻器運行的環境條件
1、溫度、濕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許變頻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擊,不允許安裝在有可能經常受到振動的地方。
3、變頻器不得臥式安裝(水平位置),安裝時要符合間隙要求。
4、禁止用高壓絕緣測試設備測試與變頻器連接的電纜的絕緣。變頻器電磁干擾的保護
5、柜內所有設備都要可靠接地,與變頻器連接的任何控制設備均可靠接地。
5、控制回路的連接線應采用屏蔽電纜,截斷電纜的端頭時應盡可能整齊,保證未經屏蔽的線段盡可能短。
6、控制電纜應遠離供電電源線,使用單獨的走線槽。在必須與電源線交叉時,相互應采取90°直角
(五)、變頻器設置或修改參數
1、只有經過培訓并認證合格的人員方可在操作面板上輸入設定值或修改參數。任何時候都應注意遵守說明手冊中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給予的警告。
2、修改參數必須得到授權,要有車間負責人、電氣技術人員的監護。
3、操作人員不得私自啟動、停止變頻器。
4、任何沒有得到授權的操作人員、不具備資格的人員、非電氣工作人員一律禁止操作。
(六)、變頻器的日常維護保養及其檢修工作
1、定期(三個月)對變頻器進行除塵。重點是整流柜、逆變器柜和控制柜,必要時可將整流模塊、逆變模塊和控制柜內的線路板拆出后進行除塵。變頻器下進風口、上出風口是否積塵或因積塵過多而堵塞。變頻器因本身散熱要求通風量大,故運行一定時間以后,表面積塵十分嚴重,須定期清潔除塵。
2、將變頻器面板打開,仔細檢查交、直流母排有無變形、腐蝕、氧化、母排連接處螺絲有無松脫、各安裝固定點處緊固螺絲有無松脫、固定用絕緣片或絕緣柱有無老化開裂或變形。如有應及時更換、重新緊固,對已發生變形的母排須校正后重新安裝。
3、對線路板、母排等除塵后,進行必要的防腐處理,涂刷絕緣漆。對已出現局部放電、拉弧的母排須去除毛刺后再進行處理。對已絕緣損壞的絕緣板進行絕緣處理后,緊固并測試絕緣并認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風扇運行是否正常,必要時需維修或更換。
5、檢查輸入側熔斷器。有燒毀及時更換。
6、檢查電容器是否正常,有條件的可對電容容量、漏電流耐壓等進行測試,對不符合要求的進行更換。
7、對整流、逆變部分的二極管等用萬用表進行電氣檢測。測定其正向、反向電阻值,并制定表格作好記錄。看各極間阻值是否正常、同一型號的器件一致性是否良好,必要時更換。
8、進線側主接觸器和其他輔助接觸器進行檢查,必要時更換。
9、仔細檢查端子排有無老化、松脫,是否存在短路隱形故障,接線是否牢固,各電路板接插頭接插是否牢固,進出主電源線連接是否可靠、連接處有無發熱氧化現象,接地是否良好。
10、電抗器有無異常,電氣性能是否正常。
十二、軟啟動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員必須通曉和遵守《電工安全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則。
(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資格:
1、具備相應的自動化控制知識、軟啟動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經驗。
2、通曉交流電動機工作原理,軟啟動器使用方法及其機械特性基礎知識。
3、通曉電子技術知識,經培訓的合格人員。
(三)、操作人員對裝置操作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遵守軟啟動器有關規定方可操作,否則回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或重大的財產損失。
(1)、輸入電源只允許永久性緊固連接,設備必須接地。
(2)、即使軟啟動器處于不工作狀態,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帶有危險電壓。
(3)、在電源開關斷開以后,必須等待5分鐘,使軟啟動器放電完畢,才允許開始檢查、檢修操作。
(4)、接地導體的最小截面積必須等于或大于供電電源電纜的截面積。
2、軟啟動器運行的環境條件
(1)、溫度、濕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許軟啟動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擊,不允許安裝在有可能經常受到振動的地方。
(3)、軟啟動器不得臥式安裝(水平位置),安裝時要符合間隙要求。
(四)、電機軟啟動器安裝和接線須有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操作,并遵循相應的安裝標準和安全規程。在安裝和接線之前請詳細閱讀本使用手。
(五)、電機軟啟動器通電時,嚴禁接線,須在確認斷開電源后,才能進行,否則有觸電危險。
(六)、設備在不使用及維修時,必須斷開進線空氣開關。
(七)、軟啟動回路為可控硅元件,嚴禁用高壓歐姆表測量其絕緣電阻。
(八)、軟啟動器正常工作時自動輸出旁路。
(九)、軟啟動器調試時必須接負載(可以小于實際負載)。
(十)、遠程端子禁止有源輸入。
(十一)、主回路必須加快速熔斷器。
(十二)、接線時,三相輸入電源務必接在R、S、T端子上,連接電機的輸出線接在U、V、W端子上,否則會造成電機軟啟動器嚴重損壞。
(十三)、電機軟啟動器維修時,請務必先短開電源,確保安全。本手中所述的產品特性以及服務會由于技術發展等原因隨時改變,我們保留以后更改的權利。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6
一、電氣運行
1、電氣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2、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做好預防工作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現場要備好安全應急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4、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及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執行。
5、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檢測。
6、電氣作業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有電工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進行。
7、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并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8、變、配電所必須制定運行規程、巡回檢查制度,明確巡回檢查路線,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規程制度中明確規定。
9、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10、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檢修安全距離要求。
11、雷雨天氣巡視室外設備時,巡視人員必須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12、在高壓設備或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進行,且由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監護。
13、供電單位與用戶(調度)聯系,進行有關電氣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后方可操作,并將聯系內容、時間及聯系人姓名記錄在案。
14、在低壓配電系統中,必須正確選擇、安裝、使用電流動作型漏電保護器,其運行管理從其規定。
15、變壓器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必須大于水冷系統的水壓0.05—0.1兆帕。
16、除霧、除塵器電源應有自動穩壓、穩流裝置,使最高壓略低于閃絡極限電壓。在短路故障和超載時,應能迅速自動切短高壓并報警。
17、配電控制柜及高壓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電阻小于4歐姆。
18、變壓整流油箱及附屬變壓設備,應安裝在專用單獨配電間或金屬網格內,每控制柜分開設置,配電間應設門開關,打開配電間門,高壓自動跳閘,以利安全。
19、高壓整流油箱。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要吊芯檢查。但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
二、電氣檢修
1、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并明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工作許可人、工作班成員責任。工作票必須經簽發人簽發,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后方可作業。
2、原則上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拆下熔斷器,并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除專責掛牌人外,未經許可,任何人不準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工作完畢并經復查無誤后,由工作負責人將檢修情況與運行值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電。
3、帶電檢修安全要求。
(1)必須帶電作業時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如遇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帶電作業。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條件下作業,應組織有關人員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企業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帶電工作要求進行。500伏以上必須是受過高壓帶電作業專門訓練經考試合格的人員進行操作。操作時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和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具,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嚴禁利用事故停電間隙進行檢修工作。在同一線路設備上進行不同項目工作時,應分別掛停電牌。
4、在停電線路或設備上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并在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工作地段線路的分支線掛接地線。
5、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6、對外線桿、塔、電纜檢修時,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定后方可作業。
(1)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臨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做好標志,設專人監護,防止誤登桿塔。
(2)對于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于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采取措施,防止傷及臨近電纜。
(4)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及在桿、塔上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滑桿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結束辦理匯報手續。
(6)在同桿共架的多回路線路中,部分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不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的安全距離,因此,線路不但要有線路名稱,還要有上、下、左、右的稱號。登桿、塔檢修作業時,每根桿、塔都應設專人監護。
7、檢修變壓器及油開關時禁止使用火爐、噴燈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在化工區域動火作業時,應同時遵守《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
8、不準隨意拉設臨時線路。確因需要拉臨時線路的,必須辦理“臨時用電申請手續”。其導線應用橡套絕緣電纜,線路應架空敷設,并采取防機械損傷的保護措施。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在易燃、易爆場所拉設的臨時線路、開關及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規定。其它臨時用電具體規定遵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9、檢修場所用電,必須設置電源配電箱,不得任意拆用原來電器設備的電源。如須拆用應經生產車間和電氣車間負責人批準,由電工拆接方可使用。檢修用的臨時配電箱、機電設備及電源開關,應堅固、嚴密,有防雨、水和照明設施,設專人負責,掛警示牌并加鎖。
10、臨時線路、開關及電氣設備,使用完畢后應立即拆除。
11、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12、電氣試驗應由兩人進行,并按照帶電作業有關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13、在有腐蝕、易燃、易爆等場所應采用適當的線纜及采取相應的敷設方式,禁止明敷設。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7
一、井下檢漏繼電器治理細則: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電網絡必需設置漏電繼電器。
2、檢漏繼電器下井前,試驗組應按規定內容進展檢查、檢修及模擬整定調試。
3、安裝時,應在正常負荷下進展整定調試。
4、值班人員每天進展一次接地試驗,并填寫記錄。用電話向電管組匯報。
5、每月上旬按規定方法對檢漏繼電器進展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在試驗前,必需按規定檢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時,方可進展試驗),并填寫記錄,報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
6、運行中的檢漏繼電器不準任意撤除或停用。
7、若必需停用時、通知調度室,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二、過流愛護治理細則:
l、全部帶有過流愛護的電氣設備,下井前必需對過流愛護裝置進展試驗。
2、設備安裝時,必需有供電設計,由使用單位按設計整定,電管組負責監視,檢查。
3、負荷(設備容量)變化時,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批準申請時,按需要確定過流愛護整定值,由設備治理單位調整愛護整定值。
4、非專職人員,不準任憑調整整定值。
5。40kw以上電機必需使用電機綜保。嚴禁用銅、鐵、鋁線代替保險絲。
三、愛護接地治理細則:
1、全部必需接地的電氣設備,其接地極都要和接地網聯接。
2、井下變壓器制止中性點接地,制止由地面中心點接地的變壓器向井下供電。
3、有值班人員的機電峒室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愛護接地,每班必需進展一次外表檢查,其它電氣設備和愛護接地,由修理人員每周一次的”外表檢查,發覺問題,應準時將檢查的問題記入記錄表,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4、電管組每季對井下總接網的接地電阻進展一次測定,要采納安全火花型測量儀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搖表),并將測定的數據記入記錄表內。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設備使用單位準時處理,直到合理。
四、煤電鉆綜保、照明信號綜保治理細則:
1、凡井下使用煤電鉆、照明信號裝置必需使用相應的`綜合愛護裝置。
2、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愛護裝置下井前,機修廠應按規定內容進展檢查、檢修及模擬整定調試。
3、安裝時,應按規定安裝接地裝置,并進展整定、調試、試驗。
4、值班人員每班進展一次愛護試驗,并填寫記錄。用電話向電管組匯報。
5、使用單位要仔細落實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愛護裝置使用、維護責任制,機電負責人要常常對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愛護裝置進展檢查,發覺問題準時按排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機電科定期對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愛護裝置進展檢查,發覺問題準時催促使用單位處理、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運行中的煤電鉆綜保、照明信號綜保不準任意撤除或停用綜保單元,否則按違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皮帶機綜保治理細則:
1、凡我礦在用皮帶機必需按規定安裝皮帶機綜合愛護裝置。
2、皮帶機綜合愛護裝置下井前,試驗組應按規定內容進展檢查、檢修及調試。
3、安裝時,應按規定安裝、試驗,確保愛護裝置牢靠使用。
4、使用單位要仔細落實皮帶機綜合愛護裝置使用、維護責任制。機電負責人要常常對皮帶機綜合愛護裝置進展檢查,發覺問題準時按排處理。
6、機電科定期對皮帶機綜合愛護裝置進展檢查,發覺問題準時催促使用單位處理、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運行中的皮帶機信號綜保不準任意撤除或停用,否則按違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電氣設備接火的規定:
(1)凡井下660v、380v電氣設備接電,必需仔細填寫電氣設備接電申請單,嚴格根據電管組批準方案執。
(2)新工作面及固定電氣設備安裝,必需按供電網絡設計圖領用電氣設備。
(3)接電申請單由使用單位提出,交電管組審批備案,辦理接電手續。礦調度室按接電手續安排接電時間。待使用單位電氣設備安裝完畢后,電管組專職人員到現場對電氣設備進展全面檢查,確認供電線路符合設計要求,接線工藝符合標誰,電氣設備無失爆后,再辦理送電手續。并由礦調度室據此安排檢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時,方能通知供電單位送電。
(4)各供用電單位必需嚴格根據機電科下發的供電系統圖接線。對違犯單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對操作人員處以30元罰款,且必需停產整改。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8
一、防爆設備入井制度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時外部必須張貼有本礦防爆設備檢查組發給的合格證,方可入井,否則不準入井,井口管理人員嚴格檢查把關,否則按違章從嚴處理。
二、防爆設備安裝要求
1、防爆設備安裝地點要通風良好、環境干燥,避開頂板淋水。
2、防爆設備安裝安全距離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
3、開關應豎直安放,傾角不得超過16度。
4、所安防爆設備必須完好,不得有失爆現象。
5、防爆設備要臺臺上架。
三、防爆設備驗收制度
1、對本礦機修廠檢修的防爆電氣設備,應由防爆檢查員對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登記入帳,對達到防爆性能標準的防爆電氣設備發給防爆合格證,方可使用。
2、對外委檢修后的防爆設備由防爆檢查員按標準檢查,登記入帳,達到要求的發給防爆合格證,否則退回原檢修單位重新修理。
3、對新領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要進行檢查,登記入賬,合格者簽發入井合格證,否則退庫處理。
4、對使用的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防爆檢查員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巡回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填寫通知單,限期整改。
5、對防爆電氣設備的報廢處理,應有防爆檢查人員鑒定,確認經修復達不到隔爆要求的單獨存放,由設備管理人員做好報廢審批工作。
四、防爆設備使用管理
1、機電科依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成立防爆專業檢查組。防爆專業檢查組的職責是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的性能進行檢查和監督。檢查依據標準是《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2、任何防爆電氣設備(含修理后)入井前必須經機電科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防爆性能,確認合格后,簽發'防爆合格證'后方可下井使用。
3、嚴禁任何單位私自購置、使用防爆電器設備。
4、凡上級部門和機電科檢查出失爆,責任單位必須當場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時間,復驗時發現仍未整改,加倍處罰。
5、機電科所聘請的各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負責本單位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檢查。
6、各生產單位現場修理的防爆設備必須經本單位兼職防爆員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7、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兼職防爆檢查員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撓其工作。
8、各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如有更換,應立即匯報機電科防爆組,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9、安培中心每年至少對專兼職防爆檢查員培訓一次。
10、本規定執行情況,每季度機電科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每年評比一次,對防爆設備管理、維護好的單位,由機電科出具證明,請礦領導審批后,給予適當獎勵。
11、機電科防爆專業檢查組應認真檢查,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否則,經調查事實確鑿,將嚴肅處理,并給予檢舉人適當獎勵。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運行維護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體檢合格,考試合格后,持有電工證、入網證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工作時兩人工作,互為監護人,不得一人單獨工作。學會緊急就護法,特別觸電急救,人工呼吸,擠壓心臟心肺復蘇法。
第十五條高壓倒閘操作要填寫倒閘操作票,低壓停送電需中控通知后填寫書面記錄,通知人,時間,停送電部位。
第十六條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各類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0
為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進一步深化煤礦電氣安全管理,全面提高電氣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夯實電氣質量標準化基礎,真正實現管理標準和現場實施的有機結合,從而使各礦機電質量標準化上新臺階,針對礦井實際情況,特制訂《礦井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管理規定
一:供電管理規定
(一).供電管理工作在礦機電副礦長的監督和領導下,由礦機電職能單位具體負責。
(二).礦機電職能單位負責將全礦的電管、設備、防爆、電纜、小型電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到個人。
(三).涉及供電系統的調整、負荷增容、供電線路延長以及新安裝大型設備供電等工作,必須先由電氣技術員編制供電設計,機電副總(或機電礦長)審批通過,方可進行。實施過程必須嚴格按照供電設計進行,以確保礦井供電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機電設備管理部將不定期檢查各礦井上、下供電系統的運行情況,各礦機電單位應主動協助檢查。杜絕供電超長、開關甩保護、整定不合理現象。
(五).礦機電職能單位負責繪制礦井供電系統圖,并根據井下實際情況,及時更改或重新繪制。
(六)、供用電單位對分管范圍的供電設備必須實行包機制,做到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對于無責任承包的供電設備出現問題,公司機電設備管理部將針對機電礦長作為責任主體進行考核處罰。
(七)、井上、下各級變電所的停送電工作,必須嚴格遵照《電業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執行。停送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停電工作票,并由變電所值班人員對照工作票要求嚴格執行。
(八)、礦機電主管人員負責編寫每年的春季預防性電氣試驗計劃,電氣試驗必須遵照有關規定按期完成。
二:電氣保護管理規定
(一)、礦井35kv變電站一次繼電保護定值整定由電力部門專門的成員完成,礦機電職能單位負責與電力部門相關單位做好溝通,及時變更整定數據。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檢查工作。
(一)、礦井井上、下10kv電網及變電所繼電保護由機電職能單位統一管理,井下變電所以外低壓電網繼電保護由區隊負責現場管理,礦機電職能單位監督管理。
(二)、各種繼電保護應按規定配置齊全,動作可靠,嚴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引出的饋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制裝置。
(四)、煤電鉆、信號照明綜合保護必須正常使用。 杜絕甩保護現象發生。
(五)、低壓饋出線總開關、移動變電站二次饋電裝置必須具備過流、漏電保護。 杜絕甩保護現象發生。
(六).井下各級變電所、供配電點、單臺供電開關局部接地裝置必須安裝合格。
(七):每天由變電所值班人員對檢漏保護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跳閘實驗。
(八):電壓在36v 以上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含接線盒)的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鉛皮或屏蔽護套等必須有保護接地。
(九):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ω。每一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1ω。
(十):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應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鋼。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鋼。
(十一):井下接地電阻的測量,由電氣管理人員(專人)負責,每季度對總接地網接地電阻值至少測定一次,并記錄,以備查閱。新安裝的接地裝置,使用前要進行測量。在進行接地電阻測量時,一般使用本質安全型便攜式接地電阻測量儀表。
(十二):電網單相接地電容電流測試每年應進行一次。
(十三):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綜合繼電保護校驗每半年進行一次。
三:電氣防爆管理規定
(一):防爆電氣設備(含小型電器)入井前,必須具備防爆合格證和煤安標志,否則一律不得入井使用。
(二):防爆電氣設備下井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其內容包括:
1、零部件是否齊全完整、編號、銘牌是否清晰。
2、外殼、接線箱、底座等是否變形,防腐油漆是否有脫落。
3、各進出線裝置是否封堵、密封圈、擋板、擋環是否齊全合格放置順序是否正確,嗽叭嘴是否上緊。
4、隔爆接合面經磷化處理,并涂凡士林,無銹蝕,機械損傷不超過規定。
5、對每個隔爆間隙逐一進行測量,其間隙應符合要求。
6、聯鎖裝置齊全完整。
7、控制線壓線無松動,線號清晰。
8、注油設備不應有滲油現象。
(三):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應清潔,完好無損,嚴禁出現裂紋,開焊或嚴重變形,否則為失爆(變形長度不超過50mm,凹凸深度不超過5mm)。
(四):電氣設備不應有嚴重銹蝕現象,進行涂漆防腐時下列地點不應涂漆、銘牌、防炸標志、警示牌、滲入隔爆接合面的油漆及時清除,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內外有銹皮脫落為失爆。
(五):閉鎖裝置應齊全,可靠,設備原設計無閉鎖裝置的,不得去掉“斷電源后開蓋”的警示牌,閉鎖裝置起不到閉鎖作用為失爆。
(六):隔爆室的觀察窗,嚴禁缺密封膠圈并且膠封,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一段玻璃為失爆。
(七):隔爆接合面應保持完整,定期進行磷化和更換防銹油脂,油脂內部不得滲入鐵硝、砂粒等,防止劃傷接合面。
(八):隔爆接合面的間隙不應超過規定值,其機械損傷不超過允許值。
(九):用螺栓緊固的隔爆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規格應一致,螺母必須上滿扣,彈簧墊圈以壓平為合格,對于斷裂或失去彈性的彈簧墊圈必須及時更換,否則為失爆。
(十):電氣設備的零件應齊全,開關及啟動器的絕緣護罩不應有缺損,不允許缺防護罩和電源隔板,接線腔內應清潔干燥,絕緣座套管不允許有裂紋,燒傷等痕跡,觸頭的開距,同期度應符合要求。
(十一):電纜引入裝置應完整、齊全、緊固、喇叭口不應有破損,擋板、擋圈不應有銹蝕。 否則為失爆。
(十二):密封圈厚度和寬度應符合規定,密封圈不得出現老化,變質和變形。否則為失爆。
(十三):電纜接線時,其護層要伸入盒(腔)壁5-15mm,按規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彈簧墊。否則為失爆。
(十四):接地芯線應留有余量,防止電纜拔脫時接地線先斷失去保護作用。
(十五):接線應整齊無毛刺,上緊螺母時不應壓住電纜絕緣外皮,裸露芯線距墊圈的距離不能小于10mm,接線完畢后應仔細清潔接線腔,不得留有碎導線頭等雜物。
(十六):壓線板裝置應壓緊電纜,但電纜的壓扁量不得超過其直徑的10%。
(十七):電纜引入裝置有下列情況一者為失爆:
1: 密封圈內徑大于電纜外徑1mm以上的。
2:進線嘴內徑與密封圈外徑之差超過下列規定值的。(密封圈外徑在20mm以下,不超過1mm、60mm以上不超過2mm)。
3:密封圈單孔內穿多根電纜或將密封圈割開套在電纜上的。
4:密封圈因破損、老化、變質、變形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5:密封圈沒有完全套在電纜上的。
6:密封圈和電纜之間有其他包扎物的。
7:一個進線嘴內用多個密封圈的。
8:不用的進線嘴缺密封圈或擋板及擋板絕對厚度小于2mm或擋板直徑比進線嘴內徑小2mm以上的。
9:擋板放在密封圈里邊或擋圈子放在密封圈和擋板之間的。
10:進線嘴壓緊后沒有余量或線嘴內緣不緊,密封圈端面與器壁接觸不嚴及密封圈能活動的。
11:壓盤式進線嘴缺壓緊螺栓或壓緊螺栓上不緊的。
12:螺母式進線嘴因亂扣,銹蝕等緊不到位或有三個手指能使壓緊,螺母旋過半扣的。
13:使用的螺母式進線嘴缺少擋圈和擋板的。
14:電纜在進線嘴處能抽動的。
15:高壓鎧裝電纜的接線盒沒灌絕緣膠或絕緣膠沒灌到三叉口上的。
16:磁力起動器的小喇叭口引入出動力線的。
四:停送電管理規定
(一):通用規定:
1:停送電操作人員和電氣維修工,必須經過相應部門的崗位資格培訓,持合格證上崗。
2:停送電操作人員必須熟悉作業范圍內的電氣系統,設備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電的操作方法。
3:電氣維修人員必須掌握驗電器具的使用等級,以及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的具體要求和操作方法。
4:電氣設備的維護要達到《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規定的要求,各種電氣保護齊全,經定期試驗合格。
5:各單位進行停送電操作,要備齊各種絕緣用具,驗電器具、儀表、并經檢驗合格。
6:任何停送電作業,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按本規定進行驗電,放電和掛短路接地線。
7: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
8:按規定填寫“工作票”和“停電申請表”,經礦領導批準后執行,外架空線路停電檢修由機電職能單位向供電局申請,應急處理事故時,由礦調度室及機電職能單位安排。
(二):停送電作業
⑴ 地面、井下中央變電所
1: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必須持相關部門簽發的上崗資格證或在上一級電力部門備案,方可從事此項工作。
2:停送電操作必須由變電所值班員執行。
3:按照工作票內容,根據供電系統圖和現場實際,核對無誤后,方可填寫“倒閘操作票”,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停送電的操作。
4:嚴禁電話或約時停送電。
5:停送電操作要嚴格執行唱票復誦制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制。
6:停電后,先用與電源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電后,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線充分放電,再接好短路接地措施,方可開始檢修作業。
7:同一線路上多組施工時,工作票發給一個總的負責人,工作結束后,總負責人核實各組人員,確認已全部撤離工作現場后,方可聯系送電。
⑵ 其它地點停送電
1:其他地點停送電是指非高壓停送電,但必須經礦機電職能部門同意后執行。
2:停送電操作由負責此項工作的電氣維修工執行。
3:停電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負荷名稱,根據供電系統圖和現場實際,核實停電開關編號,無誤后,方可按操作規程操作,并閉鎖掛牌。
4:停電后用與電源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電后,用合格的放電導線放電,再掛短路接地線,之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5:檢修完畢后,撤除所有安全措施,復核無誤后,聯系恢復送電。
⑶ 有關驗電、放電和掛短路接地線的具體規定。
1: 35kv等級
驗電:投入使用的驗電器必須是經電氣試驗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的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時必須穿戴高壓絕緣手套,絕緣鞋,并有專人監護。人體與可能帶電體之間保持 2.5m 以上的安全距離。
放電:當驗明無電后,用合格絕緣外層的導線或專用器具對地放電。
裝設短路接地線:當驗明無電后,要立即裝設短路接地線,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卸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線上,裝、拆接地線時均應使用絕緣棒和絕緣手套,短路接地線用多股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2:10kv等級
驗電: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的進出線的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時必須戴上絕緣手套,人體與可能帶電體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離。
放電:當驗明無電后,用合格絕緣外層的導線或專用器具對地放電。
裝設短路接地線:當驗明無電后,要立即裝設短路接地線,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卸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線上,裝、拆接地線時均應使用絕緣棒和絕緣手套,短路接地線用多股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3:660v及以下等級
驗電:用電源電壓等級合適的驗電筆,在檢修設備的兩側各相分別驗電。
放電:用有絕緣外層的導線或者專用器具對地放電。
裝設短路接地線: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卸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短路接地線有多股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第二部分 處罰條例
一:處罰條例
(一):出現供電超長,視為重大安全隱患,處罰10000元/處。
(二):出現繼續使用淘汰電氣設備,處罰500元/臺。
(三):出現使用低于電源電壓標準的電纜供電或低于電源電壓標準的接線盒,處罰500元/處。
(四):出現供電系統圖紙與井下實際不對應的情況,處罰200/次。
(五):出現一臺開關未按規定安裝保護,處罰 500元/處。
(六):出現電氣開關甩保護,處罰如下
1:高壓開關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低壓開關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以上保護檢查缺一項,處罰 1000元。
2:信號綜合保護裝置甩保護或脫保,處罰1000元/處。
3:低壓饋出線總開關、移動變電站二次饋電裝置必須具備 過流、漏電保護。出現一項保護缺失或脫保,處罰1000元。
(十一):出現一處接地不合格或缺失,處罰 300元。
(十二):出現井下電氣設備有一臺缺防爆合格證,處罰200元。
(十三):出現一處電氣失爆,視為重大安全隱患,處罰5000元。
(十四):發現井下電氣操作工違章操作,處罰500元;發現電氣負責人違章指揮,處罰500元。
(十五):檢查變電所無停電工作票或不執行停電工作票制度,處罰300元/次。
(十六):高、低壓開關繼電保護整定值不合理或整定值與實際不符,處罰300元/處,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七):不按規定裝設風電閉鎖裝置,處罰200元。
(十八):出現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視為重大安全隱患,處罰20000元,機電礦長撤職,責任人開除。
(十九):電氣設備不得串聯接地,接地線截面不夠或缺少接地線,處罰200元/處。
(二十):開關等電氣設備不上架、直接遭受滴水、淋水侵蝕,處罰200元/處。
(二十一):發現帶電作業,處罰1000元/次。
(二十二):對于無責任承包的電氣設備出現問題,公司機電設備管理部將針對機電礦長為責任主體進行考核處罰。
(二十三):各單位發生機電事故后,必須報告機電副礦長,如隱瞞不報,視情節輕重罰單位負責人100~200元。
(二十四):對檢查不合格的問題,要按規定時間進行整改,否則處罰機電礦長5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進行罰款。
第三部分 附則
本規定與上級有關規定、規程相低觸時,以上級規定、規程為準,與我公司以及各礦過去的有關制度、規定等相抵觸時,均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未涉及到的有關內容,過去有關的制度、規定仍然有效。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認真遵守和執行以下規程:
1、電子工業部1987年1月頒發的《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2、水利電力部1978年6月頒發的《電氣防火規程》。
3、能源部1991年9月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種有關電氣安全規程、電氣設備拆修標準工藝等。
第二條電氣作業人員的基本條件
1、電工屬特種作業,必須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工種作業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本專業所需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4、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取得操作證者,方可操作。
5、凡對電氣設備進行安裝修理、拆除工作,必須由持有操作證的電工嚴格按照電氣安全技術規程規定進行工作。
第三條電氣人員工作必須遵守下列事項:
1、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隨身攜帶,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特種作業操作證不準涂改和轉借他人,丟失應立即聲明,向安全生產監察部申請補發。
2、未經電力主管單位批準,電氣人員不得私自改裝或安裝電氣設備。
3、各單位調入電氣工作人員時,必須查清是否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如有還必須在所從事電氣作業崗位上跟老師傅學習半年以后,方準獨立從事電氣作業,否則不準從事電氣工作。
第四條凡電氣工作人員不準從事下列違章作業:
1、私自設置臨時用電設備或不經批準架設用電線路。
2、讓電器帶病異常運行或使用不合乎安全要求的器材。
3、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不聽勸阻或唆使他人違章作業,用低壓測驗器具測試高壓設備電源或線路。
4、存在各種事故隱患、漏洞,經有關主管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后仍拖延不改。
5、值班時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擅自動用變電間、低壓間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滅火工具。
7、在變電間、低壓間內存放易燃、易爆油類及長、大及無關物品。
8、對保護裝置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起封、起印、私自調動。
9、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單人巡視高壓,進入高壓遮攔以及單人執行配電室開關和線路停、送電操作或倒閘操作。
10、安裝手持式電動工具和安裝臨時配電箱不裝或裝不符合要求的漏電保護器。
11、不嚴格履行停送電手續、不進行檢查確認而隨意送電。
第五條架設的臨時線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臨時線路必須保證絕緣性能良好,使用負荷正確,接頭處包扎完好,全線無裸露。架設高度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2、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戶內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架設時需要設專用電桿或專用瓷瓶固定,禁止在頂棚、樓上、腳手架上或其他不安全的地方掛線,嚴禁在有高壓線、易燃、易爆、刺割、腐蝕、澆鑄、輾壓等場地架設臨時電氣線路。
3、臨時線一般不得任意拖地,如確實需要拖地應加裝可靠的安全套管,以防止移動磨損、輾壓或割斷電線。
4、臨時線與設備水管、門窗等安全距離應保持0.3米以上,跨越交通路口不得低于6米,并用電桿和瓷瓶固定。臨時線地面架設需要跨越交通道路時,必須在外面加鋼管埋置地面以下。
5、安裝好的臨時線路,未經技術管理部、安全生產監察部同意,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搭接其它臨時線。
第六條電氣安裝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工作一般應停電進行。如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并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在電氣技術人員的監督下方可帶電作業。
2、在停電、送電時,應嚴格按用電規程規定執行。
3、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器檢修工作前,應安裝防護裝置(掛警告牌和臨時接地線)。在拆裝接地線時,應按電氣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4、對高壓電氣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必須貫徹執行工作票制度,同時嚴格按照專用規程執行。
5、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好防護鞋等個人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人體與帶電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6、檢修機電設備時,應先由電工填寫《檢修工作票》,履行停電手續,在驗電、放電確認無誤,做好封地后再拆電源,且必須在電閘手柄上掛“有人檢修不準合閘”的警示牌,防止有人誤合電閘送電發生人身事故。
7、檢修生產設備時,必須首先由崗位工履行停電手續,將需要檢修的電源確認,并斷開電源開關,掛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閘”停電牌。經電工檢查確認無誤,由崗位工打好閉鎖,方可作業。
8、巡視或維修電源線路時,無論電源線停電與否,均應視為有電或隨時有來電的可能;對線路故障點必須當有電對待,必須制止任何人靠近線路斷落點,在8米以外留專人看守并迅速報告上級妥善處理。
9、現場接檢修電源時,必須明確責任人,一種電氣開關只能控制一臺電氣設備,嚴禁一閘多用。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2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電氣作業的安全要求、電氣作業的管理和安全檢查內容等。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電氣作業,控股子公司和外來施工單位應參照執行。
2術語及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電氣作業electric operation
指電氣安裝、調試、維修保養、操作和運行管理等作業。
2.2
電氣作業人員electrical workers
指直接從事電氣作業的電工,以及從事實際操作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電氣管理人員。
2.3
有限空間confined spaces
指僅有1~2個人孔,即進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閉、狹窄、通風不良的分隔間,或深度大于1.2m封閉或敞口的只允許單人進出的通風不良空間。
2.4
手提燈handlamp
一種帶有一個手柄和一根軟纜或軟線的可移式燈具。
2.5
ⅱ類工具classⅱtool
指這樣一類工具:它防電擊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依靠提供的附加的安全措施,例如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沒有保護接地也不依賴安裝條件。
2.6
ⅲ類工具class ⅲ tool
指這樣一類工具:它的防電擊保護依靠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工具內不產生高于安全特低電壓的電壓。
3電氣作業的安全要求
3.1對電氣作業人員的規定
3.1.1電氣作業人員應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癲癇病、精神病、心臟病、色盲等妨礙電氣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1.2電氣作業人員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1.3電氣作業人員應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并按規定期限參加復審。連續中斷電氣作業六個月以上者,應重新進行培訓、考核、取證。
3.1.4在變/配電站內從事電氣作業的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體檢,以后按規定定期檢查。發現患有禁忌癥及生理缺陷者應予以調離。
3.2電氣作業的一般安全要求
3.2.1從事電氣作業人員應根據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3.2.2在有監護要求的場所進行作業時,電氣作業人員應不少于兩人,應指定專人進行監護。
3.2.3嚴禁在雨雪天氣進行露天帶電的電氣作業。
3.2.4嚴禁手上潮濕時進行送電和拉閘作業。
3.2.5電氣作業人員嚴禁在作業過程中佩戴金屬飾品。
3.2.6工作前應檢查確認工具、測量儀器和絕緣用具是否靈敏可靠。
3.2.7電氣設備檢修和線路施工,應嚴格按送電規定的程序進行。
3.2.8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應用手觸及。
3.2.9工作臨時中斷后或每班工作前,應重新檢查安全措施,驗明無電后方可繼續工作。
3.2.10不應帶負荷進行拉閘操作。凡校驗及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取下熔斷器并斷開閘刀,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停電警告牌應嚴格執行“誰掛誰取”的原則。
3.2.11不應帶電作業。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停電時,在有經驗的電工監護下,劃出危險區域,采取嚴格的安全隔離措施后方可操作。
3.2.12用電產品因停電而停止動作或故障等情況導致開關跳閘后,應仔細檢查有關線路和設備,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開關,不應強行送電。
3.2.13調換熔斷器,一般應切斷電源,若需要帶電操作時,須切斷負載,戴好絕緣手套。進行熔斷器調換作業的,應先切斷用電負載,作業人員戴好絕緣手套后方可進行調換作業,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器的容量應與設備和線路容量相適應,不應使用超容量的熔斷器和其他導體代替熔斷絲(熔斷器)。
3.2.14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線的接設應符合相關標準。在同一低壓電網中不允許將部分的設備金屬外殼采用保護接地,而另一部分電氣設備采用保護接零。
3.2.15電氣作業工作結束時,應整理材料,清點工具,清理場地,文明生產。
3.2.16凡地面破土、挖掘、打樁等涉及地下電纜管線時應向動力主管部門申請,并經技術論證,批準后方可施工。
3.2.17切斷電源應先斷開負荷開關,然后斷開隔離開關;合上電源時,先合隔離開關,再合負荷開關。
3.2.18任何電線接頭以及電氣線路拆除后均不應將線頭外露,應及時用包布絕緣。
3.2.19電氣設備附近禁止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周圍保證暢通,檢修方便;電氣箱內應保持清潔,不應存放雜物。
3.3各電壓值安全使用要求
3.3.1 220v/380v配電和使用要求
3.3.1.1 220v/380v供電箱、柜應固定安裝,不應臥放或到處拖拉。
3.3.1.2供電箱、柜、用電設備、照明燈具不帶電的金屬部分應與供電系統的零線有可靠的連接;供電線路應采用橡套軟線,電纜芯線數應根據負荷及其控制電氣的相數和線數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3.3.1.3電纜中應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應采用五芯電纜。五芯電纜應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應用作零線,綠/黃雙色芯線應用作接地線,嚴禁混用。電纜(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接地線。
3.3.1.4嚴禁使用220v移動燈具和手提燈。
3.3.1.5嚴禁使用裸燈頭及不封閉的碘鎢燈作照明。
3.3.1.6 220v手持電動工具應具有塑料絕緣外殼,使用220v隔離電源供電或采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采用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保護。手持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手持電動工具的分類見gb3883.1-20xx)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接接地線。使用金屬外殼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其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零),其開關箱和控制箱應設置在作業場所外面。
3.3.1.7 220v/380v分配電箱及電纜應有明顯的標志。
3.3.1.8非安全電壓的電源線使用時,應進行架空并應有警示標志。
3.3.1.9對于客戶提供的超過380v電壓的設備,應遵照設備使用說明書進行使用。
3.3.2 110v配電和使用要求
3.3.2.1 110v電源應由220v/380v供電系統經隔離變壓器獲得或由獨立的發電機供電。110v供電系統應裝設接地故障的監察報警設備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便及時發現和排除單相接地的故障。
3.3.2.2 110v隔離變壓器的電源應由專用開關供電。110v隔離變壓器的次級應裝設總開關,110v的配線應裝有分路開關和分支開關。各級短路保護應相互配合,防止越級保護動作。
3.3.2.3 110v照明布線可采用塑料絕緣線或橡套軟線懸空架設,并加強管理。
3.3.2.4禁止使用110v移動燈具和手提燈。
3.3.2.5 110v照明燈具可采用防雨膠木安全燈頭,每一分路裝接燈頭數一般應不大于25只,每一分路的最大負荷應不大于30a。
3.3.2.6 110v手持電動工具等用電應嚴禁從照明線路上接出,應用橡套軟線從分支開關后面引出。
3.3.2.7雙層底、軸隧及潮濕危險場所禁止使用110v照明線路。
3.3.3 36v配電和使用要求
3.3.3.1 36v供電設備應配備專用接線箱并采取防止人體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3.3.3.2 36v電壓除采用單獨電源供電外,如用220v/380v變壓供電則應經隔離變壓器供給。電源總開關、各分路及分支開關箱應有短路保護裝置,并能防止保護裝置越級跳閘。
3.3.3.3 36v手持電動工具等用電禁止從照明線路上接出,應用橡套軟線從分支開關箱后面引出。
3.3.3.4嚴禁利用電焊機焊接回路線接裝照明燈。
3.4生產區域配電使用要求
3.4.1向船臺、船塢、港池、碼頭、平臺供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線路的終端應重復接地。重復接地可利用構造物基礎鋼筋或焊接地網。對于目前采用三相三線制或三相四線制的企業,應逐步向三相五線制過渡。
3.4.2供電箱、柜應完好整潔,門蓋齊全無變形,戶外供電箱、柜應有防雨、防汛、防腐蝕措施,箱柜內電氣元件應固定牢靠,線路連接應無松動、無發熱、無燒損,進出電線、電纜應排列整齊,電纜端頭固定良好。
3.4.3配電開關數量應能滿足生產需要,一路配電開關只能連接一路配電出線,開關操作位置前應標明所控制設備名稱、供電電壓、供電容量等電氣參數。漏電保護開關每月和接電前應試跳一下,確保動作可靠。
3.4.4配電開關應具有“雙重隔離,一個明顯斷開點”的要求。“雙重隔離,一個明顯斷開點”的組合形式有:
a)熔斷器式刀開關;
b)刀開關加熔斷器;
c)自動開關加熔斷器;
d)刀開關加自動開關。
注:自動開關和熔斷器應能起短路保護作用,其動作值應和供電容量相匹配。
3.4.5在易燃易爆場所安裝所有電氣線路以及相應設備設施應符合gb 3836.1中的有關規定,如存在不防爆的線路應在作業前拆除。
3.4.6戶內、戶外線路,特別是潮濕、高溫、有易燃易爆和有腐蝕性物品的車間、倉庫等場所的電氣裝置應符合gb/t 9089.2-20xx、aq 3009-20xx、cb 3438-1992中的有關要求。
3.5變電站安全要求
3.5.1變電站應嚴格遵照當地供電部門的要求。
3.5.2變電站應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動物的四防工作,門、窗、排風扇洞口等處應裝設金屬網。
3.5.3變電站應有醒目的安全標志,其安全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嚴格出入制度。
3.5.4變電站應備有合格的絕緣棒、絕緣毯、絕緣靴、絕緣手套等用具并應按規定定期檢測,在實物上貼有檢驗合格的標志。變電站還應備有消防器材、急救箱、手提應急照明燈等用具,應按規定定期檢查。
3.6動力照明箱柜安全使用要求
3.6.1配電裝置不帶電的金屬部分應與接地裝置具有可靠的連接。
3.6.2熔斷器的熔體額定電流或自動開關過電流脫扣器的整定電流,應盡量接近但小于被保護線路的負荷計算電流,同時應保證在出現正常的短時間過負荷時,保護裝置不致動作而誤使被保護線路斷開。
3.6.3箱柜應有防雨的措施。箱柜內的電氣元器件應固定牢靠,線路連接可靠,無松動、發熱和燒損痕跡。有可能觸及的外露帶電體應采取屏護隔離措施。
3.6.4開關元器件應標明所控制的設備名稱、電氣參數以及熔體電流值,并與所控制的設備相對應。
3.6.5要害部位的動力、照明箱柜等設施,應具備應急照明的功能。
3.6.6作業結束后應先停止設備(如電焊機等)運轉,再切斷電源。
3.7移動電氣設備和工具
3.7.1電焊機
3.7.1.1應嚴格按照電焊機使用說明書使用。
3.7.1.2電焊機應有良好的絕緣和可靠的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裝置。對于固定工位的電焊機,其裸露的帶電部分應有安全防護罩。電焊機的冷態絕緣電阻不低于以下規定值:輸入回路(包括與之相連的`控制回路)對焊接回路(包括與保護性導體相連的所有控制回路或輔助回路)對所有回路之間為2.5mω。
3.7.1.3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應采用雙層絕緣的多芯橡皮線或橡皮電纜,應裝設單獨的開關和短路保護。電源線長度不宜超過5m,中間不應有接頭。
3.7.1.4焊接電纜線的外接應完整,絕緣良好。焊接電纜線需要接長時,應使用接頭連接器牢固連接,接頭不應超過兩個,連接處的絕緣應良好。嚴禁用焊鉗作為連接部件使用。電焊機的接地線應用焊接電纜進行接地連接。
3.7.1.5電焊鉗應符合安全要求,鉗口、手柄應完整無損,絕緣應良好。焊鉗經濕熱處理后的絕緣電阻應不低于1mω。
3.7.1.6電焊機應進行可靠的工作接地。
3.7.2手持式電動工具
3.7.2.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gb 3787的規定執行。
3.7.2.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電性能良好的場所,以及在造、修的船舶上,應使用ⅱ類或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等狹窄場所內,應使用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3.7.3手提燈
3.7.3.1在特別潮濕的土、磚、混凝土地面以及金屬地面等場所使用的移動式照明燈具電壓應符合gb/t 3805中有關規定,其安裝高度距地面不大于2.4m時,額定電壓不應超過36v。
3.7.3.2船舶艙室內使用的手提燈,其額定電壓不應超過36v。
3.7.3.3手提燈為防止意外損壞。燈泡要用防護格柵、半透明罩或類似裝置保護。該裝置應與手提燈燈體牢固固定,燈泡的金屬部分不應外露。
3.7.3.4行燈的變壓器不應放在金屬容器內、易燃易爆場所或特別潮濕的地方。其引線、插頭、開關、熔斷器、外殼等應完好無損,并應定期檢查。
3.7.4其他
對于其他移動電氣設備,應滿足gb 3883的規定。
3.8接地(零)系統
3.8.1保護接地(零)
3.8.1.1電力裝置的下列金屬部分,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接地或接零:
a)電機、變壓器、電器、攜帶式及移動式用電器具等的底座和外殼;
b)電力設備傳動裝置;
c)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d)配電屏與控制屏的框架;
e)房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架構和鋼筋混凝土架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門;
f)交、直流電力電纜接線盒、終端盒的外殼和電纜的外皮,穿線的鋼管等;
g)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
h)安裝在配電線路桿塔上的開關設備、電容器等電力設備;
i)控制電纜的鎧皮。
3.8.1.2低壓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不超過4ω。使用同一接地裝置的并列運行的發電機、變壓器等電力設備,當其總容量不超過100千伏安時,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
3.8.1.3為防止觸電危險,在低壓電力網中,嚴禁利用大地作零線。
3.8.1.4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中,采用接零保護時,零線宜在電源處接地,但移動式電源設備除外。架空線路的干線和分支線的終端以及沿線每1km處,零線應重復接地。
3.8.1.5電纜和架空線在引入車間或大型建筑物處,零線應重復接地(但距接地點不超過50m者除外),若屋內配電屏、控制屏有接地裝置時,也可將零線直接連到接地裝置上。
3.8.1.6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ω的電力網中,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30ω,但重復接地不應少于三處。零線的重復接地,應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
3.8.1.7直流電力網中零線重復接地應采用人工接地體,并不得與地下金屬管道等有金屬連接,如無絕緣隔離裝置,相互間的距離不宜小于1m。
3.8.2防雷裝置
3.8.2.1各種避雷裝置在每年雨季前應檢測一次,對不符合要求或損壞的避雷裝置及時修復。
3.8.2.2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由有資質的單位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3.8.2.3防雷裝置所屬責任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防雷裝置存在隱患時,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電氣作業安全制度
4.1工作票制度
4.1.1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情況的生產負責人或電氣技術人員擔任。工作票簽發人應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工作票上認真填寫檢修項目、計劃工作時間等有關內容,并在工作票中注明應切斷電源范圍、應裝設接地線及其他所有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4.1.2工作許可人(值班員)應按工作票停電,并落實有關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應向工作負責人交代并一起檢查停電范圍和安全措施,指明帶電部分,說明有關安全問題、移交工作現場,在雙方簽名后方可作業。作業時,工作負責人應始終留在現場,隨時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
4.1.3在檢修中,工作人員應明確任務范圍、帶電部位,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服從工作負責人的指揮。
4.1.4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數,帶領撤出現場,將工作票交給工作許可人,并交待檢修過程和檢修結果,經雙方簽名確認檢修結束。
4.1.5在下列情況作業,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a)在高壓設備上作業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
b)在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作業,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取安全措施的;
c)帶電作業;
d)在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作業;
e)在高壓設備無需停電的二次回路上作業等。
4.2臨時線路架設申請制度
4.2.1臨時線路的裝設,應先辦申請手續,經同意后由專業電工安裝,不應私自安裝或先裝后審批。
4.2.2臨時線路安裝應確定使用期限,一般不應超過15d,如確因生產需要延長使用期,應辦理續用手續。使用期限結束,臨時線路必須及時拆除。臨時線要架空,過軌道等應使用護套。
4.2.3臨時線接裝的開關、電動機、設備等金屬外殼應妥善接地及接零保護。保證使用期間線路完整無損,絕緣良好;懸空架設或沿墻敷設,嚴禁使用金屬線綁扎。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發生觸電事故,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車間所有電氣設備安全管理
三、內容:
1.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電氣作業。
2. 用電單位應制定相應的電氣運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
3. 變配電及動力用電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本質安全要求。用電單位及電氣作業人員要對電氣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缺陷、隱患應及時整改處理。
4. 電氣安全管理通則:
4.1上崗作業必須穿戴好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所用絕緣用具、儀表、安全裝置和工具須經檢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絕緣破損失效的用具。
4.2在供配電設備線路上作業及低壓帶電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從 事操作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
4.3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并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需接觸操作時應可靠切斷該處的電源,并在該開關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后,方能接觸工作。
4.4電氣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嚴禁約時停送電;動力配電設備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合閘。
4.5變配電設備值班電工嚴禁脫崗,高壓設備的倒閘操作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倒閘操作做到一人監護唱票,一人復誦操作。
4.6電氣設備圖紙資料應有專人保管,未經單位電氣負責人許可或批準,電工作業人員不得擅自改變電氣設施原有接線方式和結構。
4.7電氣設施安裝維修要做到絕緣良好,帶電體在人體易觸及的場所不裸露,安全距離符合要求,設備金屬外殼接零保護可靠。
4.8登高、帶電及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等作業要履行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作業。
4.9運行中的電氣設備要定期巡查,作好記錄,發現缺陷及時處理。
影響人身安全的缺陷未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5.配電線路
5.1配電線路包括公司、車間內部動力照明等供電線路及臨時性架設的輸電線路,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
5.2所有配電線路均要安裝牢固、整齊美觀。并滿足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的安全要求,若達不到要求應及時更換或修復。
6.供配電裝置
6.1高壓配電裝置的負荷開關與刀閘、開關與柜門及開關與接地刀閘之間必須裝設動作可靠的安全聯鎖裝置,并確保其正常投入使用。
6.2配電裝置繼電保護應整定正確,動作可靠,并有能準確顯示保護裝置動作情況的燈光、音響信號。
6.3開關設備必須垂直安裝,要用螺栓固定在支持物上,而不得采用焊接的辦法,開關安裝的位置應便于操作,開關的手柄與建筑物之間應不小于150毫米。
6.4自動空氣開關應安裝在沒有強烈震動的地方,開關距地1.3一1.5米,閘刀、鐵殼等開關的電源線應接在固定觸頭上,禁止在閘刀上掛接電源線,金屬外殼或支架應采取接零保護措施,接頭的裸露部分應加防護罩。
6.5廠房(包括休息室)中的照明燈具安裝高度一般距地面不小于2.4米,若達不到要求,則應采取相應的防觸電措施。
6.6動力配電箱(屏)布置應整齊合理,各種開關不準橫裝或倒裝,每個開關應標明供電區域的名稱。明裝配電板底邊安裝高度不小于1.8米,配電箱底邊離地一般為1.5米。
6.7熔斷器一般應垂直安裝,熔斷器各部分應接觸良好,作短路保護的熔體不得使用未注明額定電流的熔體,更不準使用銅絲或鐵絲代替熔絲。
6.8閘刀開關所配用的熔絲的額定電流不得大于開關的額定電流,安裝時,開關在合閘狀態下手柄要向上,不能倒裝和平裝。
6.9低壓配電裝置正面通道寬度,一般不應小于1.5米,背面不應小于1米,有困難時可減為0.8米;配電柜(屏)前應標有警戒線,警戒線距離盤(屏)面的距離不小于0.6米。
7.0配電柜應采用耐火材料制成,并固定在干燥清潔的地方,周圍環境應清潔,無雜物,不準堆放油桶及可燃物品。
7.1配電柜上的電器元件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外觀應完整,附件齊全,排列整齊,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7.2 配電柜的正面及背面各電器、端子排等應標明編號、名稱、用途及操作位置。信號指示燈色標符合規范并保持完好。
7.3 配電柜中的配線應采用絕緣線,敷設應連接可靠、排列整齊,盡量做到橫平豎直,綁扎成束,且用線卡固定在板面上,盡量避免導線相互交叉。
7.4 廠房中(除變配電室電磁站)的一切電器設備的帶電部分均不得外露,否則應采用屏護或遮欄等形式加以防護。
8.移動電器
8.1移動電器包括手電鉆、手提砂輪、行燈、電焊機、電風扇、排風扇、移動水泵、震動器、攪拌器、水磨石機、流動吊機、電動平移車、移動式空壓機、電鋸、電刨、電熨斗、電烙鐵、電剪刀、理發工具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8.2移動電器應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檢查內容應包括外殼、線路、保護接零、開關、保護裝置及絕緣等是否完好。
8.3移動電器一般在使用時應配置安全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
8.4一般場所使用的行燈應采用36V的安全電壓,在特別潮濕的地方或金屬容器內部工作,行燈電壓應為l2伏。嚴禁直接用220伏電源。若因特殊需要使用220伏電壓的行燈則必須經二級廠單位安全部門批準,并在電源側配置1:1安全隔離變壓器后方可使用。
8.5移動電器的.開關、插頭、插座應完整無損。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8.6移動電器的修理必須由專職電工或專職人員進行。
8.7移動電器到電源的導線,應采用絕緣護套軟線,并中間不得有接頭。
8.8對所有移動電器,要求絕緣良好、接線正確,使用時金屬外殼有良好的接零保護。對于不能做到可靠接零保護的設備必須安裝合格的觸電保護器或安全隔離變壓器。不合格的觸電保護裝置禁止用于人身安全保護。
8.9各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來選擇安裝安全隔離變壓器或觸電保護器。
一般場所(即普通環境和危險環境)使用的移動電器應安裝觸電保護器或安全隔離變壓器作為人身安全保護, 但對觸電危險性大的場所(即高度危險環境)必須安裝安全隔離變壓器作人身安全保護。
9.安全用具
9.1應按規定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用具,平時應加強管理,定位存放,保持完好,并定期施行各項電氣試驗,不合格的安全用具要及時從存放處清除,不得用于電氣操作使用。
9.2電氣標示牌具有警示和提示作用,必須妥善保管,平時要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嚴禁在電氣設備上亂掛亂放。
9.3標示牌的懸掛中應符合《安規》的要求,所掛內容應和電氣設備的實際狀態相符。
9.4接地線應有編號,并要設置固定的存放地點。在交接班中,應把接地線的去向列入正常的交接內容。
四、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貫徹落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考核。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4
1、存放電氣安全用具的場所,應有明顯的`標志并“對號入座”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場所要干凈,通風良好,無任何雜物堆放。
2、絕緣手套、絕緣靴等橡膠制品的用具,不可與油類的油脂相接觸,存放環境不可過冷或過熱。也不可與銳器和鐵絲等放在一起。
3、絕緣手套、絕緣靴要與其他安全用具放開,整齊擺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損傷。
4、絕緣棒應放在架子上,驗電筆使用后應放在皮匣內,并放于干燥處。
5、對絕緣手套、絕緣靴等不許有外傷、裂紋、氣泡或毛刺等。發現有問題應及時更換。如果絕緣手套遭受表面損傷或已經受潮,應及時進行處理或干燥,并在試驗合格后放可繼續使用。
6、任何情況下,安全用具均不可以作他用,對安全用具應定期進行試驗,各試驗項目項目應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應進行分類和統一編號,并做好臺帳,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
8、安全用具的定期試驗由公司安環辦統一負責安排進行外檢、試驗,專業認真做好驗收,安環辦對試驗結果報告進行存檔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應做好外觀檢查,使用完后應擦拭干凈,放回原來的編號位置。
10、檢測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5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用電方案,并向電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2、項目經理部應有專人管理暫設電氣工程,線路、設備安裝后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
3、安裝、維護暫設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市政施工暫設電氣用電管理規定》。
4、對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各種檢查應記錄健全。
5、現場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6、施工現場和車間的電閘,必須有箱、有門、有鎖,一閘一機,通過道路的'電源線,必須穿管套,埋入土內,鐵電閘箱要接零。
7、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
8、任何人不得強行指令電工違章作業。
9、施工用電實行五線制,保證首端有漏電保護器。
10、分包使用電氣設施必須編寫用電計劃和制定用電管理責任,同時簽訂總分包責任合同,劃分用電責任,遵守總包用電規定。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08-28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08-22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優秀]05-29
現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0-25
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0-26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7篇)11-27
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05-11
現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10-11
(熱門)電氣安全管理制度15篇01-11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