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合集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條例》等規定,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特制訂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
二、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到職責分工明確。
四、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把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納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五、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藏、銷售管理,確保符合防火防爆技術要求。
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七、組織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能力。
八、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明火。
九、禁止在設有車間或倉庫的.建筑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十、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理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企業必須規范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作業規程。
十二、任何企業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企業員工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義務。
十四、針對企業的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學習防火和撲救初起火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方法提高員工火災防控能力。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2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經理部現場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理部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經理部各部門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3、項目經理作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消防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協助項目經理統一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安質部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傳、培訓、檢查、監督、考核。
4、各部門確定一名消防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
5、各級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
。4)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包括本部門外來人員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5)設立兼職消防員,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經理部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6)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助查明事故原因。
。7)負責做好本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火災預防
6、凡屬經理部內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所屬人員達到“兩懂三會”(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級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預防、會使用滅火器)的消防素質。
7、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向公安分處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8、經理部的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9、經理部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非電工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經理部(含集體宿舍)私用電爐。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間需要焊、割作業時,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業隊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及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業隊要嚴格遵守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等級,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1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3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部門的配送管理工作統籌安排。
3、確實逐級防火責任制,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按照消防安全法規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對本部門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職工撲救,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指責
1、擬定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部門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組織實施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安全有效,確保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疏散口暢通。
5、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法規、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不發生火災隱患。
2、每日班前、班后對本崗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隨時排除火線隱患。
3、熟知本崗位的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知識。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本部為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4、自身做到不違章作業,并有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發生火災時,積極參加撲救。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4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單位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三、熟知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四、擬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五、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六、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并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七、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其中人員密集場所應組建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場所從業人員數量的30%。
八、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擬定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責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四、按要求設置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志(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內外消火栓、滅火器、消防電梯、防排煙風機、水泵結合器等處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或用文字、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設置“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識)。
五、負責確定本單位各部門的消防責任人。
六、熟知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確定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明確第一、第二滅火力量,并實施演練。
七、制定檢查制度和巡查制度。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實施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并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八、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定期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十、如臨時動火,辦理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十一、發現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十二、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
十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熟記現場組織滅火應急演練的基本程序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發現火情后,立即報警,并組織第一、第二滅火力量撲救初期火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幼兒園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2、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幼兒園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幼兒園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納入幼兒園安全工作,對存在的重點問題做好記錄。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要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負責人,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擺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和交接工作,工作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4、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后勤理員負責,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后勤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7
一、校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志愿消防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嚴禁酒后上崗。四、教職員工消防安全責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煙、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范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8
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單位法人總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侔嘀魅呜撠煴景嗟南腊踩拖腊踩逃。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诟髂昙夀k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級組長負責。
③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劉本學負責。
、芪C室由秦公維喜負責。
、輰嶒灡9苁矣衫砘處熦撠。
、弈、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國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追究責任:
、、一般輕微的事故(只造成校產輕微損失,無人員傷亡)責任。賠償經濟損失,不能評先進,評優。
、、校產損失較大,有人員出現傷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人應賠償校產損失和大部分醫療費用。當年不評優、不能晉級。
、、校產損失較大,出現人員傷亡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責任人賠償損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經營或采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消防救援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向消防救援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0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單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組織。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市和區、縣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對本轄區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本系統、行業各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 本市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責任制度。
第五條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單位應當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組織、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責任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經本單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ㄒ唬┲贫ú⒙鋵嵪腊踩芾泶胧┖拖腊踩僮饕幊。
。ǘ┙⒈締挝幌腊踩熑慰己、獎懲制度。
(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四)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ㄎ澹┌匆幎ㄅ渲孟涝O施、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ㄆ撸┍W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期間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ò耍┫乐蛋嗳藛T、巡邏人員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ň牛┗馂陌l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ㄊ┗馂膿錅绾螅皶r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ㄊ唬┓、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第九條 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廳、影劇院、體育場(館)、醫院、學校以及其他公眾聚集場所和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遵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完善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ǘ⿲挝幌腊踩芾泶胧┖吐鋵嵎桨敢约跋腊踩熑稳、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情況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三)對本單位工作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培訓一次。
。ㄋ模┙⒔∪⒔y一保管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和全面反映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補充、更新。
。ㄎ澹﹪栏衤鋵嵱嘘P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在非營業期間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和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谙腊踩攸c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當事人未訂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城鎮居民居住區(含居住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由產權管理單位負責;產權管理單位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等單位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管理單位負責。
城鎮居民居住區(含居住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贫ㄏ腊踩贫龋鋵嵪腊踩熑。
。ǘ╅_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ㄈ┻M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ㄋ模﹦澏ê驮O置停車泊位及設施時,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及時制止、糾正。
。ㄎ澹┍U瞎蚕涝O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設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定期進行內部消防安全檢查;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檢查。
單位應當填寫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狀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對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等作出記載,并由檢查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簽字。單位應當建立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檔案,妥善保管消防安全記錄,以備查驗。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予以消除。
在火災隱患排除前,單位應當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立即停止對危險部位、設施的使用。
第十四條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⒈O督檢查制度,對單位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重點檢查。
(二)對發現火災隱患以及單位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改正。
。ㄈ⿲馂氖鹿始皶r進行調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火災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ㄋ模⿲ι婕跋腊踩枰獙彶榕鷾驶蛘唑炇盏氖马棧仨殗栏褚婪ㄞk理;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
。ㄎ澹⿲θ罕娕e報的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應當將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并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公眾有權查閱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記錄。
公安消防機構對發現單位中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者設施,有權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關部位、設施。
對嚴重存在火災隱患的公眾聚集場所,公安消防機構有權向社會公告。
第十六條 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ㄈ⿲z查中發現的能夠即時排除的火災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火災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火災隱患排除后,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查同意,方可生產經營和使用。
。ㄋ模⿲τ懈鶕J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15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七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安全生產隱患問題,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對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由公安消防機構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他單位,由公安消防機構處1000元罰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并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存在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逾期不改正,發生火災的,由公安消防機構處警告或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并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職責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
20xx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3號令發布的《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為明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單位各有關責任人員應按照本規定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作為本單位的法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ㄒ唬┐_保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ǘ┌凑铡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
。ㄈ﹩挝粚儆诠娋奂瘓鏊,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楸締挝坏南腊踩峁┍匾慕涃M和組織保障;
(八)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ň牛┙M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四條 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五、負責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六、建立消防安全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九、組織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建立巡查記錄;
十、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 、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規定,制定本責任制。
一、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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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督促組織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組織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批準建立防火機構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二、總經理、分管消防工作副總經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三、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責任制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集團(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所分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對董事長、總經理負責。
2、針對所管轄范圍內生產、經營、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質,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應按照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審核驗收,做到“三同時”。
5、運用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形式把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實處,嚴格考核。
6、主持召開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工作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匯報。
7、抓好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消防器材設施落實。
四、分廠廠長、經理、部、處長(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及上級對消防工作的要求,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支持、督促副職、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協調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的關系。
3、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研究決定獎懲。
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5、加強義務消防隊伍建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技能培訓。定期開展事故預案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不斷完善預案。
6、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
7、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損壞或丟失。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分管副總經理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9、發生火災事故,組織現場指揮撲救,并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
10、實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管理,逐級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分廠、分公司、部、處室副職消防安全責任制
在單位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逐項落實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加強對生產裝置、工藝設備、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分管工作范圍內存在的火災隱患。
3、在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施工的同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4、及時協調處理生產、工藝、設備、檢修、施工與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5、定期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做好分管工作事故調查。
六、工段長、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單位的工段長、班組長是本工段、班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工段、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工段、班組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修訂,實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
2、認真執行公司和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項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活動。
4、開展班前班后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5、嚴格管理配備在本工段、班組的各類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到人,實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于消防無關的地方。
6、發現火災事故立即報警,并按公司《義務消防隊撲救初起火災的滅火程序及預案》迅速組織事故處置和撲救,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救援。保護火災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7、加強對火源、電源管理,嚴格動火審批手續。8及時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七、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設備、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設備、工藝設計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其主要職責是:
1、設備、工藝消防安全管理,要確保各項技術指標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管轄范圍內的設備、工藝消防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對員工進行設備、工藝操作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
4、檢查設備安全運行和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消除設備、工藝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設備、工藝改造和操作條件、工藝條件變動時,應充分考慮消防安全、消防設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參與調查處理設備、工藝火災事故。
八、員工消防安全責任制
集團(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本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崗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不擅離崗位,不違章作業。
2、加強對本崗位火源、電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
3、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4、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會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會逃生自救。
5、自覺維護和保養配備在本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對撲救初起火災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時上報。
6、保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暢通。
7、接受、協助、配合消防部門管理。
九、安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安全員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標和考核。
2、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執行情況。
3、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性質,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滅火救援預案,并組織教育演練,做好演練記錄。
4、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培訓,積極組織員工參加消防安全活動。
5、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制止違章行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實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措施,及時上報消防器材損失,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7、負責火災統計、上報,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2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一、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志、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占、挪用、遮擋、覆蓋。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并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后,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后關掉營業用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3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學;鹁、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擔任;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學;鹁⒒馂念A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使之與學校發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險情,按《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生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德育處負責組織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了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掌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學校保衛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節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督促其整改。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結合《茅山九年一貫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校、處室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學校校長是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長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部署和協調,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校內各處室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對學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作出決策的機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辦)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全面履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對校內各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全方位的監督。校內各處室應接受安全辦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因未盡職責,造成火災事故和損失的,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予以追究責任。
第五條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校內處室,學校對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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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全面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積極參加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認真傳達、布置落實到全體師生員工;
3.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與本部門的教學、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不安全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改火險隱患;
6.組織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7.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安全辦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9.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ǘ┬雀魈幨遥ú块T)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定,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的;
3.埋壓、撞擊造成消火栓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員聚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ㄈ⿲W校消防職能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個人整改的;
2.利用職務之便,為使用單位購買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條違反國家消防法規或學校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或停止有關活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ㄒ唬┭b飾工程項目未經校安全辦備案,未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ǘ┮婪☉斶M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ㄋ模┙M織集體活動,活動場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ㄎ澹╇娖鳟a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線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
第七條因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災事故的,該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先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實后,學校給予相關責任人以黨政紀律處分,有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相應的損失。
。ㄒ唬┻`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冒險作業的;未及時發現重大火險隱患的;對責令整改的隱患不予組織及時整改的;
(二)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內外私拉亂接電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ㄋ模┻`反禁令,在校園內流動吸煙、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僥幸或疏忽大意行為而造成的。
第八條若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停職檢查,取消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并取消年度考核獎。由公安消防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查清事故引發原因,依法追究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學校給予其黨政紀律處分。
第九條本制度由學校安全辦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4
一、總體目標
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要以“四個四”為著力點,即:落實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責任有效落實,社區火災防控基礎更加牢固,社會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服務水平明顯增強,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落實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一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任期工作目標,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適應。二是區政府將每半年召開一次由區發改、財政、民政、安監、執法、文體、教育、衛生、公安、工商、質監及各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分析全區消防安全形勢,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討論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擬定消防安全對策、措施。三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在每年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活動。四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迅速提請區政府組織、指揮滅火救援及火災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召開火災事故現場會。
2.落實監管責任。一是各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教育培訓;在行業、系統內部,逐級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逐級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二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與本轄區、本行業單位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定期進行檢查考評,獎優罰劣。三是要確定行業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活動,每年都要組織開展火災隱患專項治理活動,重大火災隱患按期整改率要達到100%。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對涉及消防行政許可、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宣傳教育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公安、安監、教育、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聯合執法,共同解決。五是要嚴格依法審核重點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項目,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具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3.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責任。一是相關部門在本年度內,要完成全區消防規劃編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消防通信),并逐步實施。同時抓緊制訂突發公共事件消防專項應急預案,建立政府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快速反應系統。二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集中力量努力解決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區政府將依據年初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對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的情況進行檢查考評,并進行表彰。
。ǘ┖粚嵣鐓^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1.夯實基層消防工作機構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并督促社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機構,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指導社區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并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3.夯實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督促轄區居民小區、家屬院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組織開展消防工作;社區內的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
4.夯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義務和志愿消防隊。設有治安巡防隊的社區,要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加強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培訓,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邏的同時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并承擔撲救初起火災職能。其他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
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省城市社區消防建設標準》的要求,努力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六有”建設,即:有消防組織機構、有防火公約、有志愿消防隊、有宣傳陣地、有消防水源和滅火設施、有職責制度。力爭在本年度內使全區20%的社區達標。督促全區所有社區基本達到“六有”標準。
。ㄈ╅_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把火災預防的關口前移到單位內部,不斷加強消防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防火檢查、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等規章制度。結合一系列消防安全活動的開展,促使本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顯著提高。
。ㄋ模┨岣吖矙C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及派出所“多警聯動”的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一是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針對我區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主動對我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及時提請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二是年內要啟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優活動,制定下發達標活動標準和考核細則,督促各單位自行對照完善,并統一組織驗收評定。三是要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協調規劃、建設等部門共同把關,杜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投入使用。四是要嚴格履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職責,落實分管消防工作領導和專兼職消防民警,加強對轄區九小場所的監督檢查。在消防監督工作中要達到“五化”、“三會”!拔寤奔矗合镭熑蚊魑稑藴省窇覓旖y一化,設施器材管理標識化,消防培訓演練制度化,檢查巡查經常化;“三會”即:會宣傳消防常識、會檢查消防安全、會組織指揮撲救初起火災。五是要將消防監督工作納入派出所的目標責任之中,定期檢查,年終考核。
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公安分局要大力加強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以強化執法制度為重點,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構建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公開透明的消防執法工作機制,確保執法活動履職到位,程序合法,快捷高效。一是規范消防執法例會制度,確保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執法例會。二是要建立單位和個人執法檔案,及時對執法檔案進行展評,對執法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討論。三是要大力加強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實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裁量網上裁定、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線管理模式。四是要深化警務公開,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程序、進度、結果,增強執法透明度。五是要加強廉政建設,制定廉潔執法自律標準,分管領導與全體消防干警都要簽訂廉潔執法承諾書,公開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集中整改人民群眾最不滿意、反映最強烈的執法問題,提高消防監督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
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不斷創新方式方法,豐富宣傳內容,加大宣傳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一是要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在主要媒體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動。依托消防隊站,建設向社會開放的消防宣傳教育基地。二是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適時舉辦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訓班。三是要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積極培育發展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開展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培養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堅力量,提高社會消防從業人員素質。四是要建設面向社會單位和群眾的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火災預警信息,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在線消防咨詢。
4.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公安分局要針對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時期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一是要深化“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嚴格執行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強化服務意識,拓寬服務領域。二是要成立技術服務隊,為轄區單位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服務。三是要全面推進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提高消防管理人員專業技能。全區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
三、工作要求
。ㄒ唬┨岣哒J識,加強領導。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構筑“防火墻”工程的重大意義,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層層簽訂責任書,自上而下,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
。ǘ┘訌娕嘤,廣泛宣傳。公安分局要加強對消防監督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業務培訓,充分發揮消防執法監督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輔導員、消防知識宣傳員的“三員”作用,指導社會單位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對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單位有一至兩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同時,要運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要意義和內容標準,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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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動力保安部按消防規范統一配備,由動力保安員定期檢測、保養和維修。
2、各部門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并保持清潔衛生。
3、動力保安人員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處于有效狀態。在對器材檢查和保養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門店經理,需要維修的要按設備規程進行檢修,嚴禁違規操作。
4、各類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滅火,嚴禁挪做他用。嚴禁在消防器材上懸掛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將消防器材遮擋,對破壞消防器材的人員將給予嚴懲。
5、因滅火使用滅火器材后,動力保安人員要對滅火器材及時補充,并登記存檔。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如需在門店內部動火,動火部門須填報動火登記表,報門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2、進行動火時,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有專門人員監管。
3、進行電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應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操作儀器設備作業時,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作業。操作完畢后,要及時關閉電源。
5、各類機械設備和電源線路的安裝維護,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6、動力保安員負責門店用火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建筑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安全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基建部門應在訂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ㄈ┮兹家妆锲饭芾砗痛娣艌鏊阑鸱辣贫
1、門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氣瓶、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燃氣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場所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是門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實行禁煙、禁火、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要按規定配置防爆燈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內通風和恒溫。
5、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要嚴格控制領發數量,建立消耗臺帳,并實行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專項使用。 6、高壓容器工作人員要按規程定期檢查和保養設備,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7、使用氧氣等助燃氣體前,要檢測壓力表。
8、管道燃氣出現堵塞或漏氣等問題,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ㄋ模┗痣U隱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險隱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由動力或保安人員具體組織實施。
2、在組織防火檢查時,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填寫《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被檢查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3、被檢查部門對所存在的火險隱患,由本部門及時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門的整改,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監督與落實。
4、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整改部門或人員應對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酒店總經理,并存檔備查。
5、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向酒店報告。
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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