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經典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
1、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防火工作由全體室員負責。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2、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員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3、防火守則
(1)在駐地監理工程師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6)發現有火災險情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7)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
4、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級駐地全面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2)審查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審查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7)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8)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技術負責人批準,施
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4、審查施工單位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駐地辦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施工單位應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
(4)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5、審查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做到以下要求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應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適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2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幼兒園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2、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幼兒園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幼兒園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納入幼兒園安全工作,對存在的重點問題做好記錄。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要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負責人,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擺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和交接工作,工作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4、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后勤理員負責,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后勤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3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動力保安部按消防規范統一配備,由動力保安員定期檢測、保養和維修。
2、各部門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并保持清潔衛生。
3、動力保安人員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處于有效狀態。在對器材檢查和保養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門店經理,需要維修的要按設備規程進行檢修,嚴禁違規操作。
4、各類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滅火,嚴禁挪做他用。嚴禁在消防器材上懸掛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將消防器材遮擋,對破壞消防器材的人員將給予嚴懲。
5、因滅火使用滅火器材后,動力保安人員要對滅火器材及時補充,并登記存檔。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如需在門店內部動火,動火部門須填報動火登記表,報門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2、進行動火時,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有專門人員監管。
3、進行電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應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操作儀器設備作業時,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作業。操作完畢后,要及時關閉電源。
5、各類機械設備和電源線路的安裝維護,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6、動力保安員負責門店用火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建筑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安全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基建部門應在訂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門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氣瓶、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燃氣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場所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是門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實行禁煙、禁火、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要按規定配置防爆燈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內通風和恒溫。
5、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要嚴格控制領發數量,建立消耗臺帳,并實行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專項使用。 6、高壓容器工作人員要按規程定期檢查和保養設備,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7、使用氧氣等助燃氣體前,要檢測壓力表。
8、管道燃氣出現堵塞或漏氣等問題,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四)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險隱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由動力或保安人員具體組織實施。
2、在組織防火檢查時,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填寫《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被檢查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3、被檢查部門對所存在的火險隱患,由本部門及時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門的整改,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監督與落實。
4、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整改部門或人員應對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酒店總經理,并存檔備查。
5、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向酒店報告。
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4
消防安全職責
①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酒吧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情況。
②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③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④為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①電工必須對本酒吧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種類及性能,對電氣設備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險作業。
②電工每日應定期檢查電線、電控制臺等設備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③除臨時施工用電或臨時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許架臨時電線,不允許亂掛燈、儀表工具等,應用安全的開關和插座,原電氣線路不得擅自更改。
④按規定對電氣設備定期檢修保養,不用的電氣設備線路要徹底拆除。
⑤使用電動工具時,有防觸電保護。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①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②針對本酒吧的線路特點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③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⑤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學校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擔任;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學校火警、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使之與學校發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險情,按《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生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德育處負責組織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了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掌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學校保衛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節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督促其整改。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結合《茅山九年一貫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校、處室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學校校長是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長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部署和協調,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校內各處室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對學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作出決策的機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辦)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全面履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對校內各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全方位的監督。校內各處室應接受安全辦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因未盡職責,造成火災事故和損失的,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予以追究責任。
第五條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校內處室,學校對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全面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積極參加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認真傳達、布置落實到全體師生員工;
3.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與本部門的教學、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不安全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改火險隱患;
6.組織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7.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安全辦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9.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二)校內各處室(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定,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的;
3.埋壓、撞擊造成消火栓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員聚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三)學校消防職能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個人整改的;
2.利用職務之便,為使用單位購買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條違反國家消防法規或學校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或停止有關活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裝飾工程項目未經校安全辦備案,未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四)組織集體活動,活動場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五)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線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
第七條因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災事故的,該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先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實后,學校給予相關責任人以黨政紀律處分,有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相應的損失。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冒險作業的;未及時發現重大火險隱患的;對責令整改的隱患不予組織及時整改的;
(二)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內外私拉亂接電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違反禁令,在校園內流動吸煙、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僥幸或疏忽大意行為而造成的。
第八條若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停職檢查,取消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并取消年度考核獎。由公安消防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查清事故引發原因,依法追究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學校給予其黨政紀律處分。
第九條本制度由學校安全辦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規定,制定本責任制。
一、董事長、總經理
(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督促組織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組織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批準建立防火機構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二、總經理、分管消防工作副總經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三、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責任制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集團(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所分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對董事長、總經理負責。
2、針對所管轄范圍內生產、經營、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質,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應按照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審核驗收,做到“三同時”。
5、運用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形式把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實處,嚴格考核。
6、主持召開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工作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匯報。
7、抓好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消防器材設施落實。
四、分廠廠長、經理、部、處長(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及上級對消防工作的要求,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支持、督促副職、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協調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的關系。
3、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研究決定獎懲。
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5、加強義務消防隊伍建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技能培訓。定期開展事故預案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不斷完善預案。
6、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
7、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損壞或丟失。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分管副總經理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9、發生火災事故,組織現場指揮撲救,并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
10、實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管理,逐級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分廠、分公司、部、處室副職消防安全責任制
在單位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逐項落實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加強對生產裝置、工藝設備、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分管工作范圍內存在的火災隱患。
3、在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施工的同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4、及時協調處理生產、工藝、設備、檢修、施工與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5、定期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做好分管工作事故調查。
六、工段長、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單位的工段長、班組長是本工段、班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工段、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工段、班組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修訂,實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
2、認真執行公司和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項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活動。
4、開展班前班后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5、嚴格管理配備在本工段、班組的各類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到人,實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于消防無關的地方。
6、發現火災事故立即報警,并按公司《義務消防隊撲救初起火災的滅火程序及預案》迅速組織事故處置和撲救,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救援。保護火災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7、加強對火源、電源管理,嚴格動火審批手續。8及時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七、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設備、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設備、工藝設計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其主要職責是:
1、設備、工藝消防安全管理,要確保各項技術指標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管轄范圍內的設備、工藝消防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對員工進行設備、工藝操作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
4、檢查設備安全運行和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消除設備、工藝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設備、工藝改造和操作條件、工藝條件變動時,應充分考慮消防安全、消防設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參與調查處理設備、工藝火災事故。
八、員工消防安全責任制
集團(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本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崗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不擅離崗位,不違章作業。
2、加強對本崗位火源、電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
3、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4、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會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會逃生自救。
5、自覺維護和保養配備在本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對撲救初起火災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時上報。
6、保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暢通。
7、接受、協助、配合消防部門管理。
九、安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安全員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標和考核。
2、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執行情況。
3、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性質,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滅火救援預案,并組織教育演練,做好演練記錄。
4、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培訓,積極組織員工參加消防安全活動。
5、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制止違章行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實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措施,及時上報消防器材損失,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7、負責火災統計、上報,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7
一、前言
隨著人類工業文明的不斷進步,機械制造業已發展成為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它包括動力機械、農業機械、礦山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發電輸配電設備、化工設備、冶金設備和汽車、船舶、航天設備等制造業。其生產經營活動無不與消防安全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聯系。因此,各級政府和企業必須要高度重視。
二、機械制造業的火災危險性
機械制造過程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生產過程,在生產過程中極易發生火災。機械加工中使用較多的油、液壓油和煤油等可燃液體,使用、保管不當時,容易形成著火源;加工時由于刀具和工件相互作用產生的高溫和熾熱的鐵皮,容易引燃周圍易燃、可燃物質;在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中要使用大量的棉紗,棉紗浸油后如處置不當,也容易引發火災;機械加工設備多以電力為動力,車間里有較多電線和開關,如其絕緣損壞、發生短路等也會導致火災的發生。此外,機械制造業還普遍存在如下火災隱患:建筑物耐火性等級低;消防設施無法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嚴重不足;電氣設備、供電線路陳舊老化,增大火災荷載;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較多。
三、機械制造業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消防安全負責人重視不夠,未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人普遍存在著“重效益,輕安全”的麻痹思想,對消防安全只在“口頭上、文件上、會議上”重視,沒有真正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盡管大多數機械制造業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但仍有部分企業仍未建立或已建立的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比如值班制度不落實,經常出現離崗、代崗、上崗不在位,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延誤滅火最佳時機,致使小火釀成大災。
3.員工消防意識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
機械制造業的企業員工大多數年齡結構復雜,員工本身缺少安全方面的`知識和相關的技能,甚至部分新入廠的員工沒有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就進入企業工作。企業對此重視不夠,缺少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絕大部分員工不了解生產崗位的火災危險性,不懂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發生火災時,不會報警,不會使用滅火器材,不能逃生自救。
4.未開展有效的防火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
機械制造業大多數沿用已有的消防管理制度,疏于管理。此外,由于企業資金困難,缺少必要的經費投入,也使火災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以致養患成災。
四、機械制造業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必須要增強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消防法制觀念,不斷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強機械制造業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本著“安全自管、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原則,要做好以下八個方面的工作:
1.狠抓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首先,機械制造業企業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依法執行消防安全職責,狠抓“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制度落實。其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抗御火災的能力。
2.建立消防安全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1)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切實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針對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尤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會、組織管理、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消防值班、安全疏散、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消防設施器材維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等管理制度。此外。還要建立健全:熱處理工藝操作、電(氣)焊操作、噴漆工藝操作、清洗工藝操作、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等規程。
(3)建立防火檔案,防火檔案除了必要項目外要重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設施檢查、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宣傳、培訓、滅火應急疏散及演練記錄等。
3.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滅火技能
機械制造業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員工應加強消防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的學習,熟悉了解消防設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等:“三懂、三會、四能”的要求。尤其要抓好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的崗前消防培訓。
4.開展有效的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存在的火災隱患
機械制造業企業應當按照消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要求,開展定期防火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以及滅火器材配置情況;用火、用電、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等,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落實專人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五、結束語
開展機械制造業企業的防火研究,是東北老工業基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充分重視的一項重要課題。機械制造業企業的火災危險性從實際情況看,隱患和問題十分突出,火災呈逐年上升趨勢。加強機械制造業企業不斷增強自身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和緊迫感,認認真真地做好上述各個環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災減少火情。另一方面也需要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針對機械制造業的特點,有的放矢、常抓不懈地做好監督執法工作,不斷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為機械制造業的發展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8
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企事業單位安全可持續發展,遵循“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一、規定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員工及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辦公所在建筑物,生產設備,庫房、辦公用品等的安全防護。
二、責任及分工
1.一級負責人:
①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企事業單位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
②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大對防火、滅火設備的投入和管理;
③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別制定防火計劃和火災應急預案;
④組織全體員工定期的消防演習,并對演習結果進行分析和總結;
⑤嚴格把控生產過程中的火源和易燃物料庫存量,負責全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2.安全主管:
①全面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參與防火、滅火設備的選型、安裝和維修工作;
③參與防火、滅火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如有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④定期對本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和督促落實;
⑤指導組織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習。
3.各部門負責人:
①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參與安全設備的使用、維護,確保防火、滅火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③開展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④建立部門消防安全臺帳,每周一次對設備進行檢查、記錄;
⑤每季度對部門的消防工作開展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員工:
①嚴格遵守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及相關規定;
②遵循消防安全的工作作業程序和流程,嚴禁使用明火;
③參加本單位的消防演習,了解逃生自救和滅火方法;
④發現火災和事故隱患,必須及時向上級或安全主管匯報,不能擅自處理或瞞報;
⑤積極配合本單位相關負責人的安全檢查工作,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三、處罰機制
1.員工違反規定:
①發現員工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一經核實,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記過、記大過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發現員工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停職、調離現任職務,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2.部門負責人、安全主管違規:
①發現部門負責人、安全主管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降級、撤職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停職、調離現任職務,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級負責人違反規定:
①發現一級負責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降職、撤職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追究其法律責任,并向有關部門和群眾公開通報處理結果。
四、獎勵機制
一是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制度,通過節點安全、技能競賽、安全投訴等方式,對消防安全得到突出成效且獲得表彰的部門、個人進行獎勵;
二是確定安全生產優秀班組、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樹立安全文化建設的標兵和榜樣。
五、其他要求
1.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演習,把握演習、演練的成效和質量;
2.定期開展消防設備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3.及時修復消防設施的故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強與消防機關的配合和溝通,互通有無,形成合作。
六、執行和監督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主管負責實施并監督;
2.每年至少兩次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審查;
3.對不遵守本規定的行為,及時開展通報、批評、教育和懲戒。
本《消防安全責任管理制度》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全體員工和管理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將能夠堅決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有效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第一條為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有關責任人員應按照本規定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一安排,批準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四條生產副經理分管消防工作,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定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安全科是我單位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安全科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協助單位領導抓好日常和節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認真檢查、落實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
4、具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具體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5、具體組織日常和節假日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
關部門改正。對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6、負責編制消防器材購置、維修計劃,并按計劃對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災事故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組織工作,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8、完成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組織本部門制定、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制定本部門防火檢查和巡查的要求,確定防火檢(巡)查人員、內容、部位、頻次,并做好檢(巡)查記錄,對于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改正。難于改正的,及時向消防歸口職能部門報告;
4、管理維護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做到專人專管,始終保持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5、制定本部門消防工作計劃,總結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獎懲意見。
第七條班組長應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執行單位消防管理規定,負責本班組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本班組員工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對轄區內的火源、電源、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行嚴格管理,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3、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火巡查,對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第八條每位員工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每日對本崗位進行防火巡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進行整改消除。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與各部門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0
一、校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志愿消防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嚴禁酒后上崗。四、教職員工消防安全責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煙、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范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1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管理觀,按照上級下發的“關于加強元旦、春節市場監管確保消費安全的緊急通知”、“關于做好‘兩節’、‘兩會’期間維護穩定工作的通知”和“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等有關通知精神和會議要求,針對我區當前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和“全面整治、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工作思路和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和部署下,積極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大力開展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市場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良好的節日市場秩序,確保“兩節”、“兩會”期間市場繁榮穩定,確保人民群眾消費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200*“兩節”、“兩會”期間市場各項市場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決定成立xx區工商行政管理局200*“兩節”、“兩會”期間加強市場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區“兩節”、“兩會”期間各項市場整治的組織領導和落實工作,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兩節”、“兩會”期間市場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xx局長擔任,副組長由xx、xx副局長和紀檢組長xx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八個工商分局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場管理科長xx擔任,副主任由公平交易科科長xx、登記科科長xx、商廣科科長xx擔任。
八個工商分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兩節”、“兩會”期間各自轄區市場各項整治的組織領導和落實工作。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務層層落實到人,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和范圍,切實把200*“兩節”、“兩會”期間市場各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重點加強對食品、副食品、飲料、酒類、肉類、保健品和防寒保暖商品和煙花爆竹等與人民群眾節日消費密切相關的商品的監管工作,尤其要把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糧、肉、蔬菜、調味品、飲料、酒類和兒童食品、營養品、液態奶等節日商品,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監管食品質量、“六查六看”、規范經營行為為主要內容,逐戶排查,加大對年貨街節日市場巡查力度,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案件。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各項自律制度。依法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認真推行鮮豬肉銷售“場廠掛鉤”制度,加強對生豬屠宰市場的檢查,防止病害豬肉流入市場。
(二)加強農村節日市場監管,切實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集市、城郊結合部市場的檢查,特別要嚴格檢查食品的保質期、保存期和食品、商品的質量,嚴厲打擊銷售過期變質食品、“三無”商品和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在農村集貿市場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坑農害農的行為。嚴厲打擊一些不法分子借展覽、展銷、廟會活動之機和“送貨下鄉”名義兜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違章行為,切實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繼續做好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要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省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市防火安全委員會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商場、超市、室內市場和歌舞廳、游藝廳、夜總會、網吧、洗浴城等場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排查整治,消除火災隱患。要重點檢查防火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對存在問題的,要依法從嚴查處。要抓好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市場的整治工作,動用一切力量,用盡一切辦法,力爭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全力抓好學校安全及周邊市場治理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八條措施”,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學校尤其是寄宿制的學校、幼兒園的監督檢查力度,落實重點部位防范措施,堅決拆除阻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鐵柵欄。
(五)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監督檢查。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單位的檢查力度,發現安全問題,要依法督促其整改;對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予以停產停業。
(六)繼續抓好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要按照國家三部委通知的統一部署,在已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消防產品市場秩序,繼續加大對生產、流通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違法行為,責令生產、銷售單位召回不合格消防產品。
(七)加強對商場促銷活動安全保障工作的監管。對一些商場、超市在“兩節”“兩會”期間舉辦的一系列促銷、慶祝活動,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提前主動介入,審核活動方案,檢查活動場所,督促制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商場保衛、應急處置等措施,保證活動絕對安全。同時,要嚴格把關,對不具備舉辦條件的.場所和場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動,要責令停止舉辦,堅決把事故隱患苗頭控制在萌芽狀態,確保節日安全。
(八)進一步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嚴厲查處經營野生動植物的違法違規行為,保護生態平衡,促進經濟可持續性發展。
(九)進一步抓好市場禽流感防控工作。繼續認真落實市場防控禽流感的“六條措施”和“八項制度”,加強禽類市場巡查和監測工作,督促落實禽類經營索證索票、臺帳登記、檢疫上市、掛牌經營等制度,嚴防禽流感疫情通過市場傳播。特別要加大對活禽批發市場、交易市場的監管力度,嚴防感染疫病、未經檢疫和來自疫區的活禽流入市場。
(十)進一步加強文化市場監管。積極配合文化、公安部門,加強對節日書市、音像市場、電子游藝室和網吧等經營場所的監管,重點取締各種非法經營攤店,收繳各類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色情出版物,嚴厲查處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口袋本”圖書、畫冊、游戲軟件。加強對網吧、游戲廳及歌舞娛樂場所的監管,嚴厲查處取締“黑網吧”。嚴厲打擊網絡(網吧)侵權盜版行為,查處破壞或者規避他人作品、音像制品及軟件的技術保護措施、未經許可運營或掛接運營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互聯網游戲以及網吧內侵權盜版等違法行為。
(十一)進一步加強對旅游市場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旅游業務、銷售假冒偽劣旅游商品、圍追兜售、非法擺攤設點、欺詐和誘騙游客購物消費等違法行為。
(十二)嚴厲打擊商業欺詐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違法廣告、欺詐性有獎銷售等違法行為,對食品、美容美發、餐飲服務等行業開展重點檢查,及時查處經營者對食品或服務質量進行虛假宣傳,以謊稱有獎、巨獎銷售等不正當促銷活動誘騙消費,假借促銷活動推銷不合格商品或者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虛假違法廣告,特別是涉及食品、藥品、保健品的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維護消費安全。
(十三)嚴厲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重點打擊利用旅游或以旅游為名,把他人騙往外地從事傳銷和以打工、找工作為名誘騙在校學生參與傳銷的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兩節”期間我區的市場監管工作,由xx組長統一指揮調度和安排部署,辦公室協調。責任人:xx。
(二)食品安全整治檢查工作,由xx副組長負責,公平交易科具體牽頭組織實施。責任人:趙樹江。
(三)虛假宣傳、違法廣告整治檢查工作,由xx副組長負責,商廣科具體牽頭組織實施。責任人:xx。
(四)市場消防安全、煙花爆竹、旅游市場、禽流感防控、野生動物保護、促銷活動等整治檢查工作,由xx副組長負責,市場管理科具體牽頭組織實施。責任人:xx。
(五)商標侵權和制售“三無”商品整治檢查工作,xx副組長負責,商廣科、公平交易科具體牽頭組織實施。責任人:xx。
(六)安全生產整治檢查工作,由xx副組長負責,登記科具體牽頭組織實施。按照xx工商2005(372)號文件布置落實。責任人:xx。
(七)不正當競爭、圖書音像市場“掃黃打非”、傳銷和變相傳銷整治檢查工作,由xx副組長負責,公平交易科具體牽頭組織實施。責任人:xx。
(八)“黑網吧”、網絡(網吧)侵權盜版行為的整治檢查工作,由xx副組長負責,公平交易科具體牽頭組織實施。責任人:xx。
五、工作步驟
(一)12月21日至30日,為元旦節前市場整治檢查階段。
(二)2006年1月4日至26日,為春節節前市場整治階段。
(三)2006年1月28日至2月5日,為春節假日旅游“黃金周”市場整治階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保“兩節”、“兩會”市場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兩節”、“兩會”市場監管工作,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局屬各分局及相關科室要站在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市場監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齊心協力,密切配合,集中時間、精力,迅速開展“兩節”市場專項整治。
(二)突出重點,嚴格執法,嚴厲打擊擾亂“兩節”市場秩序違法行為。要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商品的監管力度,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市場整治。
(三)要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要做到思想統一,組織落實,人員到位,責任明確。要進一步完善協調機制,把任務和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科室、工商分局和個人。要加強市場巡查力度,對節日市場進行動態、不間斷的監管。要充分發揮“12315”網絡作用,及時、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要嚴格報告制度,堅持節日值班、負責人24小時開機制度,節日期間對涉及食品安全、市場禽流感防控和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省、市工商局及局2006年“兩節”、“兩會”期間加強市場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嚴格節日市場監管責任制及追究制,對不履行職責或監管不力的責任人,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各分局要互相配合,密切協作,形成統一指揮,互聯互動工作格局,同心協力打好“兩節”、“兩會”市場整治攻堅戰。對跨區、跨部門的大案要案,要及時上報局整規辦(市管科)。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和聯動,加強辦案協作,切實提高執法效能,保證整治取得實效。
(五)正確處理好集中檢查與加強日常監管的關系、專項整治任務與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的關系。在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實施專項整治的同時,必須加強日常監管,堵塞各種漏洞,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兩節”、“兩會”期間市場秩序良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2
一、總則
1、項目經理部確定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規定各部門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2、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按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級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對本部門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項目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1項目經理是項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1.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將消防安全作為項目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并與生產管理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1.3負責確定項目部消防責任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4督促檢查統計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聽取同級副職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匯報,對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
1.5將消防工作與項目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1.6為項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1.7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安全副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2.1為項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3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5組織制定符合項目部實際的滅火和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2.6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2.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8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2.9組織實施項目部范圍內的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10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1定期向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項目總工消防安全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3.2督促檢查各分管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3.3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審定,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4、工會消防安全職責
4.1認真貫徹落實關與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和規定,督促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4.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程,并將其列為工會評比先進性的重要條件進行考核;
4.3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提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意見,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5參加重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各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4.6定期聽取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匯報。
5、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消防安全職責
5.1貫徹落實消防方針,落實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5.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3參加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4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5.5負責配備、維護并定期檢查本部門的消防器材、設施、通道、標志等;
5.6指定本部門的義務消防隊隊員,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事實和演練;
5.7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本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5.8組織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法規及消防基礎知識宣傳活動,使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救火、火災中逃生的技能;
5.9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10在職責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項工作。
6、安全環保監察部消防安全職責
6.1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擬訂項目部各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3組織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4確定項目部重點防火部位及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定期組織演練;
6.5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
6.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8組織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6.9發生火警、火災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撲救初期火災;
6.10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有關事故責任者履行處理手續;
6.11完成上級機關及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工作;
6.12負責對外來人員在項目部內工作期間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6.13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技術部消防安全職責
7.1在組織實施施工策劃、制定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等,考慮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2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3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7.4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5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綜合辦公室消防安全責任
8.1參加并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2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計劃和總結時應有消防工作內容;
8.3與安全保衛主管部門配合及時批轉有關消防工作的各類文件;
8.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8.5參與研究對重大火險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8.6負責對駕駛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對車庫及燃油的管理。
9、工程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9.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9.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9.3在編制項目部生產計劃的同時,應編制防火安全措施計劃,保證安全生產;
9.4在布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布置檢查防火安全措施,并經常檢查消防措施的管理情況,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質量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10.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0.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0.3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0.4在控制工程質量的同時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
11、機電物資部消防安全責任
11.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1.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1.3組織安裝機械和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機械安裝規程》、《電氣安裝規程》、《爆炸和危險場所電氣裝置設計規范》要求,對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負責;
11.4在消防重點部位安裝、增設、拆除機械和電器設備時,必須會同安全保衛主管部門研究切丁消防措施,并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1.5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2、財務部消防安全責任
12.1對經批準的消防器材、裝備、設施等費用納入項目部財務計劃、予以保證;
12.2根據已批準的消防安全措施計劃項目,監督專款專用,對已完成的項目技術辦理結算手續。
13、作業隊消防安全責任
13.1負責本廠隊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13.2管理好本廠隊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3.3堅持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
13.4發現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13.5經常對本廠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3.6保證本廠隊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并落實到責任人。
14、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
14.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14.2堅持班組日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后立即解決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14.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
14.4如臨時動火,需辦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4.5做好員工“三懂”、“三能”、“三會”的消防安全教育。
15、員工消防安全責任
15.1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并掌握本崗位的火災隱患、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序、措施、方法、通訊聯絡等要求;
15.2管理好本崗位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5.3每天對本崗位的安全防火、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主管領導;
15.4發現火情后,應及時報警,條件允許時積極參加撲救、搶救物資、隔離火源、危險時按應急預案疏散。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3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項目部職能部門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責任牌已經張掛于各部門、各單位門口,具體消防安全責任劃分如下:
經理部駐地領導辦公區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技術室、安全環保部、計劃合同部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中心試驗室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員工食堂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李援朝xxx
鋼筋加工制作場消防安全責任人:xxxxxx
梁板預制場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臨時油庫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監管,安全監察部門協助管理,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 、項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項目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4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四有”:有責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組織,有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放置在安全、醒目地點,必須懸掛明顯標志。
5 、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 、項目部根據需要,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有針對性的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7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區域,倉庫、廢品集中站和辦公生活及機械站等區域。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并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鐵鍬等。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5m,使用時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10m 。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和生火作業。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應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制定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預案及緊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組織義務消防隊,每班有消防員;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建立各級消防負責人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單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組織。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市和區、縣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對本轄區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本系統、行業各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 本市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責任制度。
第五條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單位應當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組織、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責任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經本單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四)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七)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期間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八)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九)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十)火災撲滅后,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第九條 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廳、影劇院、體育場(館)、醫院、學校以及其他公眾聚集場所和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遵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完善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落實方案以及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情況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三)對本單位工作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培訓一次。
(四)建立健全并統一保管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和全面反映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補充、更新。
(五)嚴格落實有關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在非營業期間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和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六)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當事人未訂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城鎮居民居住區(含居住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由產權管理單位負責;產權管理單位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等單位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管理單位負責。
城鎮居民居住區(含居住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及設施時,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及時制止、糾正。
(五)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設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定期進行內部消防安全檢查;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檢查。
單位應當填寫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狀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對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等作出記載,并由檢查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簽字。單位應當建立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檔案,妥善保管消防安全記錄,以備查驗。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予以消除。
在火災隱患排除前,單位應當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立即停止對危險部位、設施的使用。
第十四條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單位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重點檢查。
(二)對發現火災隱患以及單位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改正。
(三)對火災事故及時進行調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火災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四)對涉及消防安全需要審查批準或者驗收的事項,必須嚴格依法辦理;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
(五)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應當將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并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公眾有權查閱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記錄。
公安消防機構對發現單位中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者設施,有權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關部位、設施。
對嚴重存在火災隱患的公眾聚集場所,公安消防機構有權向社會公告。
第十六條 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能夠即時排除的火災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火災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火災隱患排除后,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查同意,方可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15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七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安全生產隱患問題,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對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由公安消防機構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他單位,由公安消防機構處1000元罰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并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存在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逾期不改正,發生火災的,由公安消防機構處警告或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并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職責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
20xx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3號令發布的《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為明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單位各有關責任人員應按照本規定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作為本單位的法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保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
(三)單位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六)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八)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四條 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五、負責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六、建立消防安全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九、組織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建立巡查記錄;
十、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 、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
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單位法人總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年級辦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級組長負責。
③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劉本學負責。
④微機室由秦公維喜負責。
⑤實驗保管室由理化教師負責。
⑥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國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追究責任:
①、一般輕微的事故(只造成校產輕微損失,無人員傷亡)責任。賠償經濟損失,不能評先進,評優。
②、校產損失較大,有人員出現傷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人應賠償校產損失和大部分醫療費用。當年不評優、不能晉級。
③、校產損失較大,出現人員傷亡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責任人賠償損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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