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15篇【精選】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管理制度1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領導和管理,日常生產工作指揮、協調、管理行使生產經理權力。當班工作中應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為出發點,抓好安全、穩產,促進系統長周期安全運行。
2、認真執行“生產管理標準”,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加強生產調度指揮,搞好安全生產,促進當班中的生產作業和經濟指標完成。
3、負責當班中各崗位設備、工藝正常運行,抓好煤、水、電、汽、氣的平衡調度,指揮協調。生產過程中,有權減量,無權超標。
4、加強巡回檢查,全面檢查、了解各工序指標變化,發現設備、工藝有不正常時,要組織解決,并反饋有關領導。
5、認真組織大班班前會,將生產調度例會主要精神傳達給員工,并作好當班生產的安全注意事項安排。
6、負責當班中系統開停車及設備的停機檢修,倒機開車。
7、確保安全第一,加強各車間、工序的聯系,對生產運行中有疑難問題,有權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協同處理。對當班中出現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車間召開分析會,并拿出事故處理意見。
第一條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筑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條例》、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筑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筑活動的建筑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并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后,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后,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后,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機構)領取《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筑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筑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并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筑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并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后,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注冊地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進冀施工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冀建建[20xxx]163號)同時廢止。
公司貫標文件與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提高企業綜合素質,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省屬駐昌和外地進昌各類建筑業企業。所稱的進昌建筑業企業,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本市范圍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具體負責建筑業企業的誠信管理工作。
第四條進昌建筑業企業進入本市參加建設市場活動,應提供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到市建委辦理進昌登記手續。
第五條進昌辦理登記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核對后歸還):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在昌負責人的委托書,企業在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具有專業資格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含社會保險憑證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外省企業應提供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外出介紹信,省內企業應提供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介紹信;
(四)由企業所在地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二年未發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舉行為的證明,以及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證明;
(五)企業參加項目管理的項目經理、技術、質量、安全、經濟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要技術工種操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術、管理人員等總人數不少于15人,項目經理或建造師限二級以上,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技術負責人應為高級職稱),以及社會保險證明;
第六條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設立分公司的,在昌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總承包企業不小于200平方米,各專業企業不小于100平方米,并辦理在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開立銀行帳戶及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七條進昌建筑業企業具備了第五條、第六條所列條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省屬駐昌和本市各類施工企業憑資質證書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進昌建筑業企業不設分公司的不發《誠信管理手冊》。
第八條《誠信管理手冊》是本市和駐昌、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檔案,記錄企業及項目經理在昌的業績和獎懲情況。持《誠信管理手冊》可參加本市所轄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持《誠信管理手冊》參加招投標時,加入3分誠信分值;有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被處以不良行為記錄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為記錄當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條領取了《誠信管理手冊》的建筑業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和法人代表、資質等級、指定在昌負責人等,應從變更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市建委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國(境)外施工企業進昌施工按照國家、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一條建筑業企業在昌承接工程后,應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配備與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管理員、材料管理員必須是本企業職工。
第十二條建筑業企業應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統計局報送建筑業企業各類報表。
第十三條建筑業企業應遵守國家、江西省及本市有關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勞動保障、計劃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收回《誠信管理手冊》的處理:
(一)在昌無固定的辦公場所,駐昌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實際到位情況與進昌登記的資料不相符的;
(二)企業管理不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體系不健全,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設置與施工工程規模程度不相適應,以及項目管理人員長期不在施工現場(經3次以上檢查均不在施工現場的視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技術工種和勞務作業人員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上崗的;
(三)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或未與勞務分包企業簽訂書面勞務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偽造或采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誠信管理手冊》的,以及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使用《誠信管理手冊》的;
(五)不及時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的;
(六)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克扣或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
(七)不按規定上報各類報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間發生建筑市場違規行為或質量安全等級事故的;
(九)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
第十五條市建委對所持《誠信管理手冊》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實行年度檢查制度。
年度檢查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昌建筑業企業應根據當年的年度檢查通知進行年度檢查申報,填寫年度檢查報表,提交《誠信管理手冊》,交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在昌分公司《企業非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昌設有辦事處的,該地企業將申報資料提交到駐昌辦事處,由駐昌辦事處統一將年檢資料交市建委;無駐昌辦事處的企業將申報資料直接報市建委。
(三)對年度檢查資料齊全的企業,市建委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年度檢查結論,記錄在《誠信管理手冊》年度檢查記錄欄內。
第十六條年度檢查的內容是: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施工條件是否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是否與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是否存在著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市場行為、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年度檢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
第十七條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的施工條件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且與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在過去一年中沒有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經批評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誠信管理手冊》,在兩年內市建委不再發給該企業《誠信管理手冊》,并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在此后的兩年內參加本市建筑市場招投標活動時,每次扣4分。
1、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
2、連續兩年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條年檢時間為自下發年檢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特殊情況企業可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在規定時間沒有參加年度檢查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其《誠信管理手冊》自行失效。
第二十條進昌建筑業企業遺失《誠信管理手冊》,應在本市登報聲明作廢后,重新補發。
第二十一條企業終止在昌承接工程,應到市建委辦理離昌手續,同時上繳《誠信管理手冊》。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于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制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文件,編制工藝流程,并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采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設備及備品配件、輔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信息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復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針對其反饋的信息,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信息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于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匯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后,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于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于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并根據
公司管理制度2
一、你必須是一個非常努力,很有進取心,有進取心的人,你的工作時間一定要比他們早,走得晚,要讓他們知道你是一個非常努力、優秀的企業家。
你們公司的項目很有發展前景,對他們來說也很有好處。
二、創建一套多勞多得的福利體系,使他們感覺到在你這里可以享受到其他地方沒有的'福利。
是多與他們交流、溝通,讓他們參與管理與運作,共同學習,研究,只是你最后做了決定,讓他們體會到這里沒有束縛,只有自由和感情的休會,這樣才會產生人性的一面。
三、幫助他們,只要你能做到的話──不違反道義──都要幫幫──特別是在工作上,多體貼就行。
小商販只能借用大公司的人性文化來使用,切忌借用大公司的制度,因為目前你們還沒有很完善的制度和機構──國際化制度是不能接受的,除非你讓他們在你這里能享受超過500強企業的福利和條件,小企業靠人性,慢慢改變,慢慢提升才是硬道理。
四、員工上下班要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下班,并打卡,必須親自刷卡。
員工遲到、早退、缺勤、請假等問題,依下列規定處分: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上班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內到達班者為遲到。
2.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3次扣100分,扣100分。
5.如超過15分鐘,請假應辦理,除非是在出差或請假,否則須報告并有主管證明。
總結;企業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目標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它作為員工行為規范的模式,能使員工個人的活動得以合理進行,同時又成為維護員工共同利益的一種強制手段。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子公司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總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經營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所屬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的子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是指由總公司或子公司投資注冊但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四條 總公司作為子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子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決策權、高級管理人員含董事、監事和經理層的選擇權和財務審計監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直接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 總公司對分公司、子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子公司有序、規范、健康發展。
第六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子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
第七條 分公司、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分公司要自計盈虧,在總公司的統一掌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 經營管理
第八條 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情況核定并下發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預算在執行中如遇外部市場和企業內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各分公司、子公司每半年可以提出年度預算的調整申請,經總公司審核確認后適當修改其相關預算指標。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總公司應依據公司的經營策略和風險管理政策,督導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九條 分公司、子公司不具有獨立的重大股權處置權、重大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對外擔保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各子公司、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處理。 分公司、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需要對外籌資、對外投資、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必須由總公司按有關審批權限和程序履行批準手續后,方可組織實施。
日常經營活動對外籌資如需增加時,應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按有關審批權限和程序履行批準手續后,由總公司財務部協調解決。屬于資金拆借方式的,必須遵循有償使用原則,計收資金使用費。
第十條 分公司、子公司必須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規范日常經營行為,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的規定。
總公司應定期取得并分析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報告,包括營運報告、產銷量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提供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等;
第三章 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一條 子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監事會,但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和一至二名監事。董事或執行董事、監事人選必須符合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任職條件的規定。被委派擔任子公司董事或執行董事、監事人員必須對總公司負責,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總公司授權行使權力。
第十二條 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總公司提名并提請子公司董事會或執行董事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總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必須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必須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能力,確保分公司、子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第十三條 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
第十四條 分公司、子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招聘程序需符合總公司人事招聘相關制度的規定。
第十五條 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需定期向總公司總經理或主管領導匯報生產經營情況,每年年底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并提交書面報告。
第十六條 分公司、子公司執行總公司統一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績效考評辦法。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其他人員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根據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建議方案,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確認并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章 財務管理
第十七條 分公司、子公司適用總公司制定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提供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接受總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十八條 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接受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3.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采購、銷售計劃;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5.在權限范圍內所在公司日常財務收支及重大財務收支的審批;
第十九條 未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條 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必須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 分公司、子公司必須按月編報會計報表并在次月10日前上報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必須經分公司、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后上報。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 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分公司、子公司應及時向總公司相關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等重要文件。分公司、子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后及時報告總公司董事會: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4.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處罰;
6.關聯交易;
7.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同時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當指定專人作為指定聯絡人,負責向總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董事會辦公室報告信息。
第二十四條 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應當督促所在公司嚴格執行總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確保所在公司發生的應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董事會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 內幕知情人員對總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 審計監督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子公司應接受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積極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七條 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子公司進行審計。以便于總公司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并及時了解分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八條 各分公司、子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經濟合同必須報備總公司審計部門,審計部門要不定期向分公司、子公司了解重大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重大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資合同;
5.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6.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股權轉讓、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七章 特別審批事項
第二十九條 分公司、子公司發生下列事項,應事先獲得總公司批準: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
3.提供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權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并接受總公司的監督檢查。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分公司應當遵照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總公司董事會制訂并修改;由總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4
(一)、煤礦法人代表是瓦斯防治的第一責任人,對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的政策、方針,并認真貫徹執行;
(三)、負責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組織機構、配齊專業瓦斯防治人員,并確保人員素質;
(四)、負責聽取煤礦礦長的瓦斯防治工作匯報,負責把瓦斯防治工作分別落實到分管領導,并定期檢查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優先解決瓦斯防治所需的儀器、儀表、設備等;
(五)、組織管理人員參加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專題會議,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工作形勢、提出問題,總結經驗,制定措施,促進瓦斯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六)、負責組織召開煤礦關于瓦斯防治的各項會議,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督促落實整改;
(七)、瓦斯防治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安全檢查等重大事項;
(八)、把瓦斯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檢查瓦斯防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和落實情況;
(九)、發生重大瓦斯事故時,必須立即親臨現場,組織立即響應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步奏進行搶險礦長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和法律、法規,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煤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標準、細則和規定,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制定和落實瓦斯治理中長期規劃,組織審查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四)、負責制止制定煤礦的“一通三防”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五)、負責組織審查瓦斯治理安全費用計劃,協助法人組織實施;
(六)、指導礦井在開拓、生產布局等方面落實瓦斯治理的有關規定;
(七)、協調瓦斯治理專業人員的配備和培訓工作;
(八)、定期組織礦井通風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通風、瓦斯、煤塵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九)、定期組織召開“一通三防”例會及瓦斯防治專業會議,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存在的技術問題,找出原因,制定措施,促進瓦斯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安全副礦長瓦斯防治
(一)、嚴格落實黨的瓦斯治理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對本礦的瓦斯防治負專職安全責任;
(二)、協助礦長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的規定;
(三)、督促、檢查礦所屬各系統落實三大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及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討論制定;
(四)、負責組織人員展開通風瓦斯檢查,定期召開通風瓦斯會議,排查整改重大隱患,組織評估通風瓦斯現狀,研究解決重大通風瓦斯問題;
(五)、礦井發生瓦斯事故時,協助礦長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工作,展開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生產現場質量標準化工作,監督檢查瓦斯監控設施設備的安裝標準;
(七)、監督檢查瓦斯防治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即使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八)、組織本礦瓦斯防治大檢查,按照“四定”原則,分解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并做好督查工作;
(九)、定期召開瓦斯防治專題會議,研究當前瓦斯防治工作的動態,及時解決生產中存在的瓦斯事故;
總工程師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審查瓦斯治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制定各工種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二)、技術負責人對瓦斯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協助礦長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全面平衡瓦斯的治理工作;
(三)、加強防治瓦斯工作技術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年度防治瓦斯措施計劃,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防治瓦斯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
(四)、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瓦斯治理辦公會議,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科技攻關,推廣使用瓦斯治理新技術;
(六)、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智力情況,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七)、加大科技投入,進行礦井瓦斯治理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礦井瓦斯治理水平;
(八)、組織編制礦井瓦斯治理災害處理計劃和預防措施,礦井發生瓦斯事故時,負責制定搶險技術措施,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九)、負責組織實施瓦斯防治方面的技術、科研公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
(十)、審閱瓦斯監測監控報表,對出現的通風、瓦斯、防突、煤塵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生產副礦長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對生產系統的瓦斯治理工作負責;
(二)、生產副礦長負責生產系統業務范圍內綜合瓦斯治理措施、計劃、工程的具體實施;
(三)、參與回采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抓好有關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的實施;
(四)、參與瓦斯治理措施的會審工作,督促、落實職工對瓦斯治理措施的學習、貫徹、考核;
(五)、參與礦組織的防治瓦斯措施實施情況檢查,負責屬于本系統問題的整改工作;
(六)、加強對本系統班組的領導工作,督促本系統班、組長、職工的`瓦斯治理知識培訓工作;
(七)、負責在本系統內推廣應用瓦斯治理新技術、新藝;
(八)、經常深入井下,及時解決和處理瓦斯治理的技術難題和事故隱患;
(九)、發生重大瓦斯事故時,必須立即親臨現場,參與制定搶救方案,組織搶救,并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機電副礦長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分管全礦機電安全管理工作,并對礦長負責;
(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按瓦斯礦井要求選好、管好全礦井機電設備,消滅電氣失爆,消滅不合要求的設備,抓好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轉;
(三)、組織并落實機電職工瓦斯治理知識學習培訓和考核,加強安全思想教育;
(四)、按瓦斯治理要求修訂有關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五)、負責礦井安全供電,預防并控制無計劃停電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
(六)、組織電鉗工和機電技術員對新購進的機電設備進行防爆性能檢測,杜絕井下機電設備的失爆;
(七)、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工作;
(八)、發生重大瓦斯事故時,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點、事故性質,正確對機電設備斷電,防止機電設備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煤塵二次爆炸;
班組長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瓦斯治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二)、班組長是瓦斯防治現場管理工作的重要負責人,對當班瓦斯的管理負重要責任;
(三)、每班檢查與瓦斯防治工作有關特員的工作是否做到位,監督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是否認真,是否“一班三檢、一炮三檢”瓦斯排版填寫是否及時認真;監督檢查通風組相關跟班人員的工作情況,通風設施是否正常,風門是否關閉嚴實,風門是否連鎖、督促檢查機電技組相關人員的工作,電纜是否懸掛整齊,是否存在電器失爆,電纜是否存在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等,是否帶電檢修、搬遷機電設備;
(四)、每班認真配合瓦斯檢查員、放炮員做好“三人連鎖放炮”工作;
(五)、當班發現瓦斯超限或瓦斯聚集要立即下達撤退命令,并關閉超限區域、瓦斯聚集區域內機電設備的電源;
安全員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瓦斯治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二)、負責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三)、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三同時”審查和監督,使其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四)、負責本礦“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堅持“以風定產”的方針,認真搞好礦井通風網絡、通風系統的設計與施工,建立完整的獨立系統和測風制度,保證井下風量足夠
(五)、負責本礦“一通三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生產過程中對“一通三防”指令、命令決定的執行情況;
(六)、組織參與礦井、采區、工作面的通風設計,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規定措施的制定和審查工作;設置通風管理牌版、瓦斯牌版,搞好瓦斯報表的簽審和上報工作;
(七)、負責組織瓦斯防治大檢查,督促解決有關瓦斯防治方面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遇有危及瓦斯防治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八)、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九)、負責抓好勞動保護用品采購=、管理、發放和使用的檢查工作;(十)、負責各類安全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瓦斯檢查員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負責本礦井的瓦斯濃度、溫度、煤塵及“一通三防”設施、安全監測系統使用情況檢查;
(二)、瓦斯檢查員必須熟悉礦井通風、防塵系統和所檢查范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安全監測、防滅火設施;
(三)、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其他有關通風、瓦斯等方面的管理規定,杜絕違章操作行為,并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四)、按照規定如實對各檢查地點進行檢查,嚴禁空班漏檢偽造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并執行好瓦斯檢查“三對口”、“三簽字”以及“一炮三檢”制度;
(五)、當井下局部地點瓦斯濃度高于正常值但不超限時,應及時匯報處理;
(六)、及時發現“一通三防”中的隱患,并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同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七)、下井必須帶齊檢查所需的儀器、儀表、工具等,并對儀器、儀表進行檢查,嚴禁攜帶不合格的儀器、儀表下井;
(八)、按照正規操作程序要求檢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濃度,杜絕吳操作;
(九)、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對需要測定有害氣體的地點進行測定,杜絕假檢、漏檢現象;
(十)、同一地點的瓦斯檢查次數和間隔時間符合有關規定;
(十一)、嚴格按照規定檢查局部積聚或臨時停風的盲巷內的瓦斯、瓦斯濃度或停風時間超過規定時,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制定專門措施,按規定進行排放,在未處理前,負責監督執行好停電、撤人、設置警戒等安全工作,處理完以前,不準離開現場;并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行為;
(十二)、瓦斯檢查牌版的懸掛位置符合規定,對于現場檢查到的有毒氣體的濃度情況及注意事項應及時向現場負責人交代清楚;
(十三)、工作面放炮等特殊情況下的瓦斯檢查工作,必須按照已批準的措施執行,發現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停止現場的工作按規定及時匯報,制定專門措施處理。
通風技術員、通風工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要求,做好本崗位的瓦斯防治工作;
(二)、負責通風系統的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的匯報工作,通風設施的維修,通風設備的檢修、調換、安裝、負責通風儀表、瓦檢儀器調校;
(三)、負責局部通風狀況的檢查,工作面有效風量的檢查,并進行風量調節;
(四)、負責巷道貫通時的調風工作,采空區及時密閉;
(五)、負責風門、風窗、風橋的及時設置,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和設置;
(六)、積極參加安全副礦長組織的瓦斯專題會議,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培訓學習,提高自身的瓦斯防治知識;
(七)、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進一步規范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公司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空港服務公司及所屬公司。
三、會議要求
1、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著眼于有效溝通、協調公司內部各方面關系、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2、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常規會議不得超過60分鐘,年度全體大會不得超過90分鐘,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3、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4、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部門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綜合辦公室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四、各類會議及其安排
1、講評會:原則上每周二上午9:00召開一次,要求公司總經理、書記、副總、各所屬公司經理參加;
2、經營分析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要求公司總經理、書記、副總、各所屬公司三級以上管理人員、綜合辦公室記錄人員參加;
3、總經理辦公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要求公司總經理、書記、副總參加;
4、年度全體大會:原則上每年度召開一次,要求公司總經理、書記、副總、各所屬公司全體人員參加;
5、專題會議:指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的針對專項問題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6、公司及部門其它臨時性會議,另行安排確定。
7、各所屬公司應在每月5日前將總經理辦公會議程上報綜合辦公室進行統計,統一報總經理審批后,議程2-5項即可召開,無議程則不召開。
五、會議安排的原則
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
六、會議準備
1、各類常規會議,若無調整則不再另行通知,參會人員需自行參加。
2、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短信或電話。
3、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并布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4、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綜合辦公室負責。
5、會議需用會議室的應向綜合辦公室提前提出,由綜合辦公室統籌安排。
七、參會要求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八、會議記錄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設專人負責記錄,并于次日下發會議紀要。
九、會議跟進
1、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后跟進落實的,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主辦部門跟進落實,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從主持人指定。
2、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原始記錄為準。
3、綜合辦公室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催辦,定期檢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記錄及落實情況,并將督辦和催辦 情況報告 會議主持人,并將作為考核當事人工作的依據。
十、處罰辦法(10元/分,處罰總額度以不違反法律相關規定為限)
1、遲到:參會人員應于會議召開前10分鐘到場,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內未到的計為遲到,扣2分/次,經提醒才參會扣5分/次。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結束前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為早退扣5分/次。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扣10分/次。
4、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靜音或振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否則扣2分/次。
5、參加各類會議時,準備不充分或匯報含糊不清的,導致工作延誤扣5分/次。
6、綜合辦公室未及時督辦和催辦會議議定事項的,扣5分/次。
7、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后跟進落實的,所屬公司未按期限向綜合辦公室上報的扣5分/次。拒不配合完成的扣10分/次。
8、因違反制度,年度扣罰超過3次或扣分超過15分的責任人和單位,取消獎先評優資格。
9、遇有重大、有爭議問題,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公司管理制度6
1、凡公司工作文件(非私人文件)均由行政助理登記簽收、拆封。
2、收文類型包括文檔文件、傳真文件、電子文件、郵件、信件等。
3、前臺接待在簽收和拆封時,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4、部門文員在收到文件后,按收文進行編號1小時內發副總經理閱簽,由副總經理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確定傳閱人和文件密級。
5、副總經理閱批后的收文,交還部門文員按文件標注傳閱人和文件密級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分送相關部門傳閱和承辦,文件傳閱完畢后,按收文進行歸檔。
6、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離公司,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7、閱文時未經允許不可復印文件或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因工作需要,須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8、行政部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1小時內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并征得副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復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保存。
公司管理制度7
財產管理員崗位職責
學校財產管理員負責全校各類設備,物資財產的管理。做到家底清楚,物盡其用,充分發揮設備財產的使用效能,確保教育教學需要,樹立全心全意為教育第一線服務的思想,領物堅持勤儉辦學精神,發揚大公無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勤勤懇懇工作。
一、認真做好全校財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財產供應、管理、使用、維修情況。
二、做好財產的請購、驗收,登帳領發、使用、出借、收回報損工作,做到管理規范化帳目清楚,帳帳相符物盡其用。年終時對財產進行全面清點。
三、建立班級用具保管使用,損壞賠償制度,學期結束對財產進行全面清點檢查。
四、領發物資做到精打細算,修舊制度,做好勤儉辦學宣傳解釋工作。
一、保管好庫存內的`物資,做到堆放整潔,防霉、防潮、防火、防盜工作。
財產管理及損壞賠償制度
學校的財產是保證學校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物質保證,每位師生都應該倍加愛護。為進一步管理好學校的財產,特制定如下條例。
1、全體師生應該樹立愛護校產思想,管理使用好學校內一切公共財物。
2、財物使用中若發現人為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損壞,應及時到總務處填寫保修單,修理后責任人應該按照修理零配價格賠償,如無法修復將按物品全額價賠償(按目前市場價)。如無法查清責任人,由班級集體負責賠償。
3、財物使用中屬于自然損壞或質量原因損壞,亦應該及時向總務處報修。
4、教室內應該保持清潔、整齊、不隨地亂吐亂扔廢物。嚴禁在墻上,桌椅上隨意刻畫、涂寫、踩踏、粘貼,如發現及時清除。嚴重者并要追究責任。
5、每學年換教室時,各班級若發現問題要及時反饋總務處,否則由現班級負責。
水電工工作職責
l、每天巡視各處室、教室,保證電路暢通,盞盞燈亮,保證安全用電,嚴防漏電、走火,閘刀無蓋。發現問題及時修理。電路維護、安排電器要符合安全接電要求,要有保險裝置。
2、管理學校各處用水裝置,保證水路暢通,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
3、管理好配電房,掌握全校教室用電,下班后,特別加強檢查、防止燈亮過夜現象。協助廣播員做好外線與廣播喇叭的維護工作。
4、按時查好校內住房的電表使用度數,及時報會計收費。
5、工作精益求精,努力鉆研電工業務。
6、樹立全局觀念,服從工作需要,承擔好校長和處主任安排的其他任務。
門衛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要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高度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如有失職行為,要追究責任。
2、出入校門,一律憑校徽或學生證、工作證、臨時通行證。
3、外單位來校聯系工作,一律憑介紹信,會客要填寫會客單并與聯系人聯系是否在校后方能入校;會客完畢,接見人簽字后交回會客單方能放行。
4、家長與學校或班主任聯系工作,值班人員需詢問聯系人是否在校后并填寫會客單方能入校,會客完畢,接見人簽字后交回會客單方能放行。
5、學生除放學時間外,不允許外出校門。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批準的假條。
6、除放學、上學時間外,必須關好大門;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問明情況,再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7、自行車進出校門,一律停放在指定地點。
8、凡攜帶建材、物資、器材、行李等出校門時,必須憑部門主管批準的出門證方能放行。
9、租借場所給外單位使用,必須得到校長批準。
10、門衛人員還要負責清理外單位、個人在大門外擺攤、設點、報名等,嚴禁一切攤販、收報紙廢物者入校。
11、全校師生員工和進出我校的外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服從門衛和值勤人員的檢查督促。“保衛學校,人人有責”,遵守門衛制度,協助門衛人員工作是我們的責任。違反門衛制度者,門衛和值勤人員有權處理解決,情節嚴重者要追究其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管理,提高工程造價咨詢工作質量,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實施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是指接受托,對建設項目投資、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咨詢服務的企業。
第四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第五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應當遵循立、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依法進行的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第六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有關專業部門負責對本專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鼓勵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入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組織。
第二章資質等級與標準
第八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
第九條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一)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二)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三)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四)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五)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七)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八)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九)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十一)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二)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第十條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一)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總額的60%;
(二)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0年以上;
(三)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8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四)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五)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六)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
(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九)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暫定期內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十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第三章資質許可
第十一條申請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應當向申請人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申請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審查決定。其中,申請有關專業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專業部門審查決定。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時在網上申報: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
(二)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三)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業為其交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
(四)企業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并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
(五)企業繳納營業收入的營業稅發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營業稅完稅證明;企業營業收入含其他業務收入的,還需出具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財務審計報告;
(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七)企業營業執照;
(八)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九)有關企業技術檔案管理、質量控制、財務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所列材料。
第十四條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資質等級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九)項所列資質標準核定為乙級,設暫定期一年。
暫定期屆滿需繼續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應當在暫定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換發資質證書。符合乙級資質條件的,由資質許可機關換發資質證書。
第十五條準予資質許可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遺失資質證書的,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補辦。
第十六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為3年。
資質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應當在資質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準予延續的,資質有效期延續3年。
第十七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形式、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注冊資本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確立之日起30日內,到資質許可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合并的,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的資質等級,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質等級條件。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繼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但應當符合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條件。
第四章工程造價咨詢管理
第十九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依法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不受行政區域限制。
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從事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從事工程造價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第二十條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二)建設項目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核,并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
(三)建設項目合同價款的確定(包括招標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合同價款的簽訂與調整(包括工程變更、工程洽商和索賠費用的計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等;
(四)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五)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者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十一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承接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時,應當與托人訂立書面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與托人可以參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二十二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蓋有企業名稱、資質等級及證書編號的執業印章,并由執行咨詢業務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加蓋執業印章。
第二十三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自領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機構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一)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擬在分支機構執業的不少于3名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四)分支機構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2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分支機構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負責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分支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應當自承接業務之日起30日內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在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七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
(二)超越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三)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或兩個以上投標人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四)以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五)轉包承接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八條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托人書面同意,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得對外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獲知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業務資料。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專業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監督檢查機關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文檔,有關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查閱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等相關資料;
(三)糾正違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及執業規程規定的行為。
監督檢查機關應當將監督檢查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監督檢查機關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并出示執法證件,不得妨礙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財物、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一)資質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三)違法定程序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四)對不具備行政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以欺騙、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三十三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后,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資質。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依法注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滿,未申請延續的;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被撤銷、撤回的;
(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依法終止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檔案信息。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檔案應當包括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基本情況、業績、良好行為、不良行為等內容。違法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不良記錄記入其信用檔案。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查閱信用檔案。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質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第三十七條以欺騙、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申請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第三十八條未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出具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設立分支機構不備案的;
(二)違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業務不備案的。
第四十一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有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資質許可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或者超越職權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決定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決定的;
(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設部發布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4號)同時廢止。
本辦法施行前建設部發布的規章與本辦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第九條第(二)項、第(六)項和第十條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暫不適用于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價咨詢資質且尚未進行改制的單位。
2、小公司規章制度小企業管理規范制度
一、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方;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二、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3、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三、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文件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審核、簽發。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審核、簽發的文件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3、外來的文件由接件人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應xx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4、外發的文件經經理審核、簽發后再安排發送,傳真等文件在審核后可立即發送,并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除業務以外的文本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周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周工作內容的總結、下周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總結及下周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
注:業務文件統一一式兩份、正本文件應交經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
xx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守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a、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b、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專有技術;
d、客戶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
e、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f、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
g、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保密”樣,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六、差旅費管理制度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經理審核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
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單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經理審核批準。
b、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c、出差人返回后3日內應填寫差旅
xxxx公司員工崗位職責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經理審核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標準:宿費上限150元/日,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理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則上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可乘坐出租車,但回公司后需向經理講明;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經理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6、市內外出工作無宿費補助,伙食補助為午餐補助,標準為15元,交通費依票據實報(交通工具同第5條);
7、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筏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戶形式領取;
2 、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體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男員工護理假7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5、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7、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按國家標準)。
3、小公司規章制度小企業管理規范制度
1、忠誠
忠心者不被解雇
單位可能開除有能力的員工,但對一個忠心耿耿的人,不會有領導愿意讓他走,他會成為單位這個鐵打營盤中最長久的戰士,而且是最有發展前景的員工。
1、站在老板的立場上思考問題;
2、與上級分享你的想法;
3、時刻維護公司的利益;
4、琢磨為公司賺錢;
2、敬業
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時
隨著社會進步,人們的知識背景越來越趨同。學歷、文憑已不再詩司挑選員工的首要條件。很多公司考察員工的第一條件就是敬業,其次才是專業水平。
1、工作的目的不僅僅在于報酬;
2、提供超出報酬的服務與努力;
3、樂意為工作作出個人犧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談休息;
5、重視工作中的每一個細節。
3、自動自發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個人只要能自動自發地做好一切,哪怕起點比別人低,也會有很的發展,自發的人永遠受老板歡迎。
1、從“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動分擔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說,給上司驚喜;
4、學會毛遂自薦;
5、高標準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動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現、出風頭甚至搶別人的工作。
4、負責
絕對沒有借口,保證完成任務
用于承擔責任的人,對企業有著重要的意義,一個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別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責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觀原因,而不思自己,一定會失去上級的信任。
1、責任的核心在于責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錯就是錯,絕對不要找借口;
5、讓問題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點疏忽而鑄成錯。
5、注重效率
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習慣是每個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備的,也是每個單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窮忙、瞎忙說“再見”;
2、心無旁騖,專心致志;
3、量化、細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職業殺手;
5、牢記優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義成為效率的敵。
6、結果導向
咬定功能,不看苦勞
“無論黑貓、白貓,抓得到老鼠就是好貓!”,無論苦干、巧干,出成績的員工才會受到眾人的肯定。企業重視的是你有多少“功”,而不是有多少“苦”。
1、一開始就要想怎樣把事情做成;
2、辦法永遠要比問題多;
3、聰明地工作而不僅僅是努力工作;
4、沒有條件,就創造條件;
5、把任務完成得超出預期。
7、善于溝通
當面開口,當場解決
不好溝通者,即便自己再有才,也只是一個人的才干,既不能傳承,又無法進步;好溝通者,哪怕很平庸,也可以邊干邊學,最終實現自己的價值。
1、溝通和八卦是兩回事;
2、不說和說得過多都是一種錯;
3、帶著方案去提問題,當面溝通,當場解決;
4、培養接受批評的情商;
5、胸懷局,既報喜也報憂;
6、內部可以有矛盾,對外一定要一致。
8、合作
團隊提前,自我退后
團隊提前,自我退后。不管個人能力多強,只要傷害到團隊,公司決不會讓你久留不要認為缺了你一個,團隊就無法運轉!
1、滴水融入海,個人融入團隊;
2、服從總體安排;
3、遵守紀律才能保證戰斗力;
4、不做團隊的“跺”,如果現在是,就要給自己“增高”;
5、多為別人、為團隊考慮。
9、積極進取
永遠跟上企業的步伐
個人永遠要跟上企業的步伐,企業永遠要跟上市場的步伐;無論是職場還是市場,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參與者都不希望被淘汰。為此就一定要前進,停就意味著放棄,意味著出局!
1、以空杯心態去學習、去汲取;
2、不要總生氣,而要爭氣;
3、不要一年經驗重復用十年;
4、擠時間給自己“增高”、“充電”;
5、發展自己的“比較優勢”;
6、挑戰自我,未雨綢繆。
10、低調
才高不必自傲
才高不必自傲,不要以為自己不說、不宣揚,別人就看不到你的功勞。所以別在同事面前炫耀。
1、不要邀功請賞;
2、克服“材小用”的心理;
3、不要擺架子耍資格;
4、凡是人,皆須敬;
5、努力做到名實相符,要配的上自己的位置;
6、成績只是開始,榮譽當作動力。
11、節約
別把老板的錢不當錢
節約不是摳門,而是美德。不要把公司的錢不當錢,公司“鍋”里有,員工“碗”里才有;同樣,“鍋”里多,“碗”里也自然就多。而掌勺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1、報銷賬目,一定要誠信;
2、不耍小聰明,不小便宜;
3、不浪費公司的資源,哪怕是一張紙;
4、珍惜工作的每一分鐘時間;
5、每付出成本,都要力爭最收益;
6、記住:省下的,就是利潤!
12、感恩
想想是誰成就了今天的你
為什么我們能允許自己的過失,卻對他人、對公司有這么多的抱怨?再有才華的人,也需要別人給你做事的機會,也需要他人對你或或小的助。你現在的幸福不是你一個人就能成就的。
1、老板給了你飯碗;
2、工作給你的不僅是報酬,還有學習、成長的機會;
3、同事給了你工作中的配合;
4、客戶你創造了業績;
5、對手讓你看到距離和發展空間
6、批評者讓你不斷完善自我。
4、小公司規章制度小企業管理規范制度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干凈;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
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于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盡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后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短信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復印證
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準后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5、小公司規章制度小企業管理規范制度
公司將竭誠為每位員工提供適合的工作崗位、科學的競爭機制和良好的發展平臺,助您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真正達到員工自身利益和公司效益“雙贏”的目的。
一、試用期和正式聘用
雇傭條件:公司對員工招聘錄用,均列出必要條件,并根據公司特點,按工作積極態度、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綜合素質等擇優錄用。
測試: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面試、筆試、試用等方式)。
報到手續:經擇優錄用的人員于報到時間,帶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學歷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到公司。(報到時出示原件)
人事檔案:公司為每位員工建立人事檔案(員工登記表、聘用合同、績效考核文檔),公司承諾檔案資料嚴格保密,同時,公司要求員工提供個人資料是真實的,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要求在員工登記表上簽證明其真實性。
二、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作為考核員工、獎優罰劣的重要依據之一。
每個廣告人都知道,廣告行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據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權變動工作日巢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不按點按日加班計算月薪。
公司員工應按時出勤,當你缺勤時,意味著其他員工將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之,其他員工缺勤時,你也要承擔更多的工作任務。你應當嚴格執行并有責任將自己的缺勤次數控制在最低限度。當你知道要遲到時,有責任事前通知你的上級主管,缺勤和遲到將作為你工作記錄的一部分,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未經領導同意的缺勤將受到紀律處分、罰金,甚至辭退。
1、公司作息時間規定
8:3017:30(12:0013:00為用餐休息時間)
2、懲罰:
(1)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超過1小時扣半天)
3、考勤按當月實際工作日統計,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1)國家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須無條件上崗,不批假。
(2)病假需經領導批準后休息。
(3)事假需本人以書面形式講明真實情況,總經理批準后休假。
(4)手頭工作未完成,未交接,應以局為重,考慮客戶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職業道德觀念。
(5)工作時間未經準許,私自外出,視曠工處理。
(6)員工在休假期間應打開手機,保證通訊暢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應配合完成。
(7)員工請假不得以短信或代請方式,應直接向公司領導請假。
(8)周日如需加班,請假原則上不批,如特殊情況需書面寫明情況特批。
4、離職:辭職員工需提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與主管或相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戶資料、設備、財產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財物,方可離職。
5、自動離職:無故三天不上班曠工者,均作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6、解雇:聘用期內,因工作表現、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按日結算當月工資。計算方式為:日工資=基本工資÷30天(不含福利、獎金等)
7、開除:違勞動紀律,予以革職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員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權提出警告或解除勞動關系。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一月內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業務水平不達標,經提醒無明顯改觀)
(2)、玩忽職守、帶情緒工作,業務中多次出差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3)、嚴重違公司勞動紀律,帶走公司資料或財物,泄露公司秘密,謊報事實者,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個人原因給客戶留下不良影響,說不利企業言語,流露對企業不滿、自成小團體,消極怠工、無理取鬧的。
(5)、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職業道德,損害公司名譽者。
(6)、工作無效率,影響合同履行的或給公司客戶造成不良影響的。
(7)、工作無主動性,無所作為,影響公司整體工作完成,月內無顯著業績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勸退。
(8)、以個人利益為先,自由散漫,找各種借口擱置手頭工作。
(9)、私自動用公司微機軟硬件,致使電腦無法正常工作。造成損失責任自負,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10)、員工必須保證其提供一切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實說明在原單位的辭職原因,否則一經查出,予以辭退。
(11)、偷取公司及同事財物。
(12)、利用公司資源(耗材、微機、光盤、打印機、掃描儀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義承攬私活,牟取私利。
(13)、隱瞞傳染病或其他病癥不報。
三、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企業工齡工資。
工資發放:當月20日發放員工上月工資,如發薪日正好趕上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后發放。員工轉正前后月薪一般不會有太變化,因為公司對待員工的試用期主要是考核其德行操守、積極態度、工作能力、職業道德,而非幅度降低月薪,月薪如有疑議,應當時提出。為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半月壓薪制度(基本工資的一半),待員工合理離職后,予以退還,員工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未提前一個月提出。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福利待遇
各項社會保險需在企業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企業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公司為員工上保險后,三個月將退回原抵押的半個月工資。
(1)、人身保險。
1、公司負責員工工作期間的免費午餐。
2、加班在20:00點以上者,有夜餐或餐補。
3、周日加班者,公司負責餐或餐補。
5、員工需外出(工作時間)每餐補助5元/人,超出部分自理。
6、正式錄用員工的工資待遇含各項補貼:副食補貼、書報、交通、洗理、通訊、等計30元,醫補計10元,全勤獎50元,任何形式的遲到、早退、請假除按每日扣除外,無全勤獎。(鼓勵員工全勤)
五、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認真填寫工作日志。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于客戶。
3、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及客戶業務。
6、工作單由主管領導分派,如完成時間有困難,應盡早提出,如客戶急需,應主動加班完成。接單人簽,另一名設計復核。
7、私人電話應簡短。禁止用公司電話聊與工作無關的事。
8、因個人原因給工作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設計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
六、工作日志制度
要求員工每天填寫工作時間分配表,具體到每個員工每天的時間分配。多少時間花在哪一項工作上,花在哪個客戶上,關注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整。
七、呈報制度
1、員工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及進程,如遇難題或突發事件應馬上向主管領導匯報,因個人延誤造成不良后果,應予以處罰。
2、未經本人允許,不得動用他人微機,個人電腦有問題立即上報,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拆卸電腦硬件。
3、無工作需要、工作期間不得上網看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嚴禁網上聊天,嚴禁電腦游戲、觀看影碟或做其他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
4、當日值班員工應隨時查看電卡、電量。辦公耗材的使用情況,呈報負責人提前購買。
八、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辦公用品的申請、耗材(打印紙、墨、光盤、標簽)應提前記錄、隨時查看。
2、節約成本,養成好習慣(打印紙雙面使用),不得用公司耗材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資料管理制度
1、設計作品確認后,隨時歸類收存。需刻盤的,標注清楚。
2、定時刪除電腦中的垃圾文件。
3、定時查看公司電子郵件并及時處理。
十、后勤管理制度
1、鑰匙管理
公司鑰匙為專人管理,管理者做好鑰匙的登記、領用、收回工作。
2、門、窗、水、電、氣管理
(1)每位員工應節約水、電的使用,用完后及時關閉。
(2)下班時應檢查門、窗、燈、電腦等設施是否關閉,是否安全。
3、衛生管理
(1)保持辦公區域、用餐區域、衛生間的整潔。
(2)定期擦拭電腦顯示器及設備,保持其潔凈、整齊。
(3)定期為花澆水,為魚換水。
十一、安全保衛制度
1、員工應有安全防范意識。上班期間鎖好公司門。
2、謝絕推銷或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入內。
3、圖庫、圖書推銷時間不宜太長。
十二、保密制度
1、專業書籍、圖庫、光盤、文件資料,閱后放回原處,不得帶出。
2、公司重要會議紀要,競爭策略,計劃,設計技術資料。合同、報價、提案不得泄露或傳播。
3、不看不說與己無關的秘密,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職守,增強保密觀念,造成損失,本人承擔責任。
為了培養健康向上的工作觀、道德觀、價值觀,提高每位員工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企業形象。本規定是您作為企業員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范。
6、學校心理咨詢室管理制度
第一條咨詢室的宗旨是輔導學生的心理衛生,以各種方式方法助學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時為教師、家長服務。
第二條熱愛當事人,用愛去感化當事人,助當事人,用愛給當事人力量,讓當事人信任,使當事人恢復自信和自知。
第三條本著“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健康心理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引導來者以自助。
第四條對于求助電話和來人員要認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妥善處理。
第五條心理咨詢工作者應對來者的有關資料、檔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學、科研或寫作時,應適當隱去那些可能會據以辨認出服務對象的有關信息。
第六條在心理咨詢過程中,如發現咨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會安全的情況,心理咨詢工作者有責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第七條心理咨詢工作者應注意保持情緒穩定,在自身處在極度的情緒波動狀態時,應回避接待來者。
第八條心理咨詢工作者的工作原則在于指導來者自立自強,從正面促進其成長。
第九條對來者認真負責,咨詢結束后,需及時整理、完善咨詢記錄卡。
第十條咨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閱相關資料后再進行約定時間解決。
第十一條咨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咨詢情況歸檔,備以后查閱。
第十二條咨詢室工作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保持心理咨詢室工作經常化、規范化。
第十三條咨詢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物,離開時要關好門窗,及時上鎖,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四條熱愛心理輔導工作,忠實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第十五條咨詢室衛生由當日咨詢人員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7、學校心理咨詢室管理制度
1、咨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做到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學校心理咨詢專業工作;熟悉并認真遵守國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恪守心理咨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規范。
2、咨詢人員應嚴格按科學態度和專業要求工作。必須接受規范的專業培訓、努力鉆研有關理論,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探索工作規律;還必須熟悉學校的各種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學生的特點和心理狀況,將學校心理咨詢專業要求和學校實際相結合,有效地開展工作。
3、咨詢人員要用學生理解的語言,向來學生解釋本校心理咨詢工作的性質和范圍,以及來學生的自身權利,助學生正確認識心理咨詢的意義。
4、咨詢人員必須平等對待學生、信任學生,在與來學生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工作。要特別注意尊重來學生的人格尊嚴,保護來學生的正當權益;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出發,真誠對待來學生,接納對方的各種知識情感困擾,對他們需求達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發展助對方解決問題;尊重學生自愿接受服務的權利。
5、咨詢人員應遵循教育發展的規律向學生提供助,立足于啟發學生自己認識自己,自己接納自己,自己助自己,自強自立,健康成長。
6、咨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護學生的隱私和其他秘密;對學生的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保管,不列入學校其他檔案;只有在專業需要和必須會診時,才能和其他專業人員討論來學生的案例;不得將學生的案例作為談話資料;在研究和寫作中需要引用學生的`資料時,必須隱去可能辨認出來學生的有關信息;通常情況下,不得向學校其他人員及家長透露學生的秘密;出于保護學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及需要爭取其他人員助,必須向有關人員提供學生心理咨詢資料時,要向能負責、能保密和有權力、有能力解決相應問題的人員提供,同時注意保護學生的安全并使他們感到安全,不進一步擴散有關信息。
7、咨詢人員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測驗時,必須遵守中國心理學會心理測量專業員會頒布的《心理測驗工作者道德準則》,按心理測驗的規范進行,不濫用心理測驗,科學、客觀地使用測驗結果。
8、咨詢人員在助學生的過程中,應努力動員與爭取教師和家長的配合與支持,必要時要對他們做耐心細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學生發展的理性社會支持系統;在向教師和家長提供資料、建議及分析學生情況時,要以保護學生、促進學生發展為出發點;咨詢人員要注意積極地和學校教職員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9、咨詢人員必須了解中學生心理咨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職責和能力范圍內開展工作;對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轉介,推薦其他合適的專業人員予以解決,或建議學生到校外相關部門接受咨詢或治療,轉介時要耐心做好學生的工作,不給他們增添心理負擔;對學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職責范圍的要求,不能予以滿足。
10、咨詢人員必須始終注意保持和來學生關系的純潔性,不得與來學生及其家長建立心理咨詢和教育關系以外的任何其他關系,不得收受學生及其家長任何物質報酬和饋贈。
8、造價咨詢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管理,提高工程造價咨詢工作質量,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實施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是指接受托,對建設項目投資、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咨詢服務的企業。
第四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第五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應當遵循立、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依法進行的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第六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有關專業部門負責對本專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鼓勵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入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組織。
第二章資質等級與標準
第八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
第九條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一)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二)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三)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四)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五)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七)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八)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九)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十一)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二)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第十條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一)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總額的60%;
(二)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0年以上;
(三)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8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四)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五)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六)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
(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九)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暫定期內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十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第三章資質許可
第十一條申請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應當向申請人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申請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審查決定。其中,申請有關專業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專業部門審查決定。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時在網上申報: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
(二)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三)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業為其交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
(四)企業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并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
(五)企業繳納營業收入的營業稅發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營業稅完稅證明;企業營業收入含其他業務收入的,還需出具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財務審計報告;
(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七)企業營業執照;
(八)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九)有關企業技術檔案管理、質量控制、財務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所列材料。
第十四條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資質等級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九)項所列資質標準核定為乙級,設暫定期一年。
暫定期屆滿需繼續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應當在暫定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換發資質證書。符合乙級資質條件的,由資質許可機關換發資質證書。
第十五條準予資質許可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遺失資質證書的,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補辦。
第十六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為3年。
資質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應當在資質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準予延續的,資質有效期延續3年。
第十七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形式、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注冊資本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確立之日起30日內,到資質許可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合并的,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的資質等級,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質等級條件。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繼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但應當符合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條件。
第四章工程造價咨詢管理
第十九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依法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不受行政區域限制。
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從事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從事工程造價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第二十條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二)建設項目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核,并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
(三)建設項目合同價款的確定(包括招標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合同價款的簽訂與調整(包括工程變更、工程洽商和索賠費用的計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等;
(四)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五)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者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十一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承接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時,應當與托人訂立書面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與托人可以參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二十二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蓋有企業名稱、資質等級及證書編號的執業印章,并由執行咨詢業務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加蓋執業印章。
第二十三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自領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機構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一)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擬在分支機構執業的不少于3名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四)分支機構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2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分支機構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負責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分支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應當自承接業務之日起30日內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在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七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
(二)超越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三)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或兩個以上投標人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四)以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五)轉包承接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八條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托人書面同意,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得對外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獲知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業務資料。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專業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監督檢查機關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文檔,有關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查閱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等相關資料;
(三)糾正違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及執業規程規定的行為。
監督檢查機關應當將監督檢查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監督檢查機關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并出示執法證件,不得妨礙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財物、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一)資質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三)違法定程序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四)對不具備行政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以欺騙、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三十三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后,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資質。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依法注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滿,未申請延續的;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被撤銷、撤回的;
(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依法終止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檔案信息。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檔案應當包括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基本情況、業績、良好行為、不良行為等內容。違法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不良記錄記入其信用檔案。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查閱信用檔案。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質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第三十七條以欺騙、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申請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第三十八條未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出具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設立分支機構不備案的;
(二)違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業務不備案的。
第四十一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有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專業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資質許可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或者超越職權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決定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決定的;
(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設部發布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4號)同時廢止。
本辦法施行前建設部發布的規章與本辦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第九條第(二)項、第(六)項和第十條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暫不適用于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價咨詢資質且尚未進行改制的單位。
公司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了預防鑄造公司鐵水運輸過程中的鐵水噴濺、火災或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責分工
鑄造公司鐵水運輸的協調工作,由生產科具體負責,并對鐵水運輸過程進行跟蹤,有權力和義務制止違章行為。
綜合科負責監督和檢查各類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建立不可承受風險臺賬,將鐵水運輸列為三級不可承受風險,并執行四級監控。
車間負責制定鐵水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起重設備和鐵水包的'日常安全檢查制度和要求,定期檢查崗位人員執行情況。
崗位人員,按照規定認真檢查起重設備、吊具和鐵水包,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l、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2、汽運公司應明確專人操作運輸鐵水的車輛,嚴禁無證駕駛。
3、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和鐵水包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否則不得使用。車輛儲物箱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鑄造公司明確專人對鐵水包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做到每包鐵水均測量包壁溫度,在包壁四周不同部位測量,并認真填寫《鐵水包安全檢查表》。
5、鐵水裝入量應嚴格控制,液面距離包沿不得低于30cm,鐵水過滿,未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不得啟動車輛。
6、駕駛員必須在關好車門后,才能開始行駛,起步前系好安全帶,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
7、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并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道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在鑄造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9、車輛運行,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打電話。
10、鐵水運輸中遇路邊有行人時,與行人之間距離不得低于1.5米,必要時停車避讓行人。
11、行車時,必須選擇平坦、寬闊的路面,嚴禁從積水、坑洼或者不明路況的道路上行駛。
12、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并服從生產調度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3、鐵水的裝卸作業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斜置或歪拉斜吊。無關人員嚴禁接近鐵水包。
14、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當班調度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鐵水,隨時保持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廠部匯報,情況嚴重時應報請公司安環部。
15、鑄造公司應明確專人操作起重設備吊運鐵水,設專人指揮,明確信號。行車工必須嚴格按照《起重設備安全檢查表》定期檢查行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行車和吊具安全可靠。
16、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規定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轉運車輛管理制度。
四、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當鐵水運輸過程中因故發生事故時,當事人必須立即上報綜合科及廠領導。各級相關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
(2)生產科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3)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筑物著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必要時迅速聯系保衛部,請求援助。
(4)鐵水在轉運過程中,鐵水包出現有破損、滲漏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駕駛員應立即采取自救,并向總調報告,報請總調派遣叉車卸下鐵水包。情況危急時向保衛部報告,請求援助,以防事故擴大。
(5)當鐵水表面結殼,可用中頻爐內高溫鐵水沖開,嚴禁隨意翻轉鐵水包或人工搗戳,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6)當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送往信鋼醫院進行救護。
五、現場指揮要求
1、從事鐵水吊運的起重設備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并經過專門培訓方可。
2、指揮人員必須是經車間主任指定的爐長、班長或調度,其他人員不得指揮吊運鐵水(緊急情況除外),嚴禁多人指揮。
3、統一使用對講機指揮,操作者和指揮者分別佩戴1部對講機,頻道一致。指揮時,必須先喊出操作者名字或行車代號,再發出操作指令,否則操作者不得啟動行車任何機構。
4、操作者未聽清指揮口令,嚴禁啟動行車。
5、啟動行車必須鳴鈴警示,并嚴格遵守《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六、考核與獎懲
1、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違反本規定,經有關部門查證,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的考核/次,造成事故者,經鑄造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重罰。
2、由于安全檢查不到位導致鐵水運輸中發生漏包或穿包事故者,對相關責任人的考核,由鑄造公司安委會視情況研究決定。
3、崗位人員,未按照規定檢查鐵水包或未及時記錄、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者考核責任人50-100元/次。
4、各類臺賬和記錄,未按規定保存或使用完后不及時上交更換,分別考核責任班組長及以上人員200元/次。
5、發生事故后,對因組織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擴大者,將視情況考核責任人。
6、對安全檢查仔細認真,及時發現隱患并上報者,視情況給予50-300元的獎勵/次。
7、發生事故后,由于指揮得力控制了事態,并避免人員傷亡或挽回財產損失的有功人員,經鑄造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重獎。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八、本規定解釋權歸東信鑄造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10
1 .為提高建造安裝企業材料管理水平,實現選購供給工作程序化、規范化,達到準時配套供給,降低選購成本,加速資金周轉,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的目的,特制訂本制度。
2 .凡施工、臨設、周轉材料自采買開頭至供到工地驗收時止,均屬于選購供給管理范圍。
3 .材料選購供給必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規矩、政策和物資工作紀律,廉潔奉公,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 .材料選購供給應由公司級以上單位確定的特地機構和崗位的專業人員辦理,必需持證上崗,嚴格崗位責任制,無上崗證不準從事選購工作。
5 .材料選購訂貨方案編制
( 1 )單位工程一次性用料方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預算材料分析舉行編制,在工程開工前提出;
( 2 )構配件加工訂貨方案:按照技術翻樣資料編報;
( 3 )材料需用方案:按照施工計劃,按需用的品種、規格、數量及用料進度舉行編制;
( 4 )選購供給方案:按照編制的材料需用方案,考慮期末儲備量、期初庫存量、本期到貨量,舉行綜合平衡,確定本期選購量,編制選購方案、用款方案、運送方案;
( 5 )方案執行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和技術洽商,應準時提出變更方案,據此調節原需用方案、選購訂貨方案,以避開造成損失。
6 .選購訂貨
( l )選購訂貨必需依據選購訂貨方案、選購原則和市場行情,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所需材料的選購和訂貨,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 2 )選購訂貨要堅持'三比一算'、'先看后買'的原則,不得盲目選購;對有安全規定的材料必需到指定廠家購買;
( 3 )選購時必需向供銷單位索取產品合格證及材質證實,具備有關的檢測實驗等資料;對無材質證實的材料和產品一律不得選購;
( 4 )大宗及特別重要的材料訂購,必需考慮供方信譽、供給能力及生產技術資料,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舉行;
( 5 )凡有特別技術要求的.加工訂貨,必需事先攜帶圖紙會同技術人員舉行技術交底,事后舉行技術驗收;須要時在加工期間舉行質量檢查;
( 6 )凡不能準時結清的選購訂貨,必需按合同法的規定,仔細簽訂合同并嚴格履行;
( 7 )企業必需制訂內部合同管理方法,明確簽約權限、責任、義務、程序,設立合同臺賬,檢查合同履行狀況以及合同履行的制約條款;
( 8 )選購人員必需設有選購記下臺賬,借款報銷臺賬;企業應對選購訂貨工作的質量效益舉行定期考核分析。
7 .選購訂貨驗收
( l )對選購訂貨的材料,應按照選購方案,合同產品技術標準和有關抽樣檢查規定,嚴格檢查驗收;
( 2 )對驗收不合格的材料及產品要按合同條款,由責任方擔當所有經濟責任,由選購人員負責找供方商議處理;
( 3 )材料進場驗收合格后,應在當日簽署有關交接手續或憑證,并按票證流轉程序傳遞。隨時清結財務手續。
8 .在選購供給過程中對正常途耗或非正常量差的處理規定
( l )屬于規定范圍內的途耗發生的量差,由經辦人按審批程序報批處理;
( 2 )屬于非正常發生的量差,由經辦人負責同供方核實,損失由責任方擔當;
( 3 )建設單位普通不指定材料(或產品)生產單位。若指定,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建設單位負責賠償;
( 4 )對材料賬務處理必需遵守如下規定。
l )為便于業務管理、會計核算、財務稽查等工作的開展,必需統一憑證、臺賬、報表的格式及填寫辦法和流轉程序,達到材料賬務管理與財務會計核算業務互相交接;
2 )各種憑證、賬、表必需仔細填制,計量精確,數字清晰,不得涂改,印鑒、附件齊全,按要求準時傳遞;
3 )各種原始憑證、賬、表及合同文本等資料,按月(季)分離裝訂、匯總、編號、核實,由負責人、經辦人蓋章,統一歸檔,并妥當保存。
9 .選購供給統計核算工作
( l )選購供給核算必需遵循'誰選購供給誰核算'的原則;
依據選購和供給的數量分離計算選購成本和預算成本,做到日清月結,按季出成本報表,并舉行選購成本分析。
( 2 )選購成本是指在選購過程中所投人的所有費用,它包括:購人價、運送裝卸費、管理費(采保費)、稅金及利息;
( 3 )材料統計核算必需以各種憑證為依據,真切反映材料選購供給經營成績;
( 4 )選購供給統計核算必需具備如下報表:
l )材料收、支、存統計報表;
2 )單位工程供(耗)料統計報表;
3 )選購成本盈虧統計報表;
4 )資金運用狀況統計報表。
10 .違背此制度的,按以下規定處罰。
( 1 )有如下行為之一,直接責任者應予以賠償,標準為損失額的10 % ;
l )決策失誤或方案不周造成材料鋪張或積壓;
2 )越權選購或未按規定程序,違背正常渠道舉行選購和加工訂貨,造成經濟損失;
3 )在訂貨和選購工作中對材料質量把關不嚴造成經濟損失。
( 2 )有如下行為的直接責任者應按損失額賠償,并按照情節輕重分離交紀律監察部門處理;
l )在供給中有意克扣、缺斤短兩,超過合理誤差轉嫁虧損,給使用者造成損失;
2 )違背物資政策,物資紀律和廉潔規定,以物謀私,撈取益處,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 3 )有如下行為之一的,賦予責任者處以50~100元罰款;
l )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賬目和手續混亂,財產不清,債權債務無法清理或形成死賬者;
2 )弄虛作假、不記賬、不銷賬,造成賬物不符,成本不實,虛盈實虧者;3 )違背規定,擅自銷毀單據、憑證和賬冊者;
4 )否決上報各種統計報表之一者;
5 )不履行規定職責,使工作秩序不能正常運轉,經多次提出無改進者。
11.附則
( l )本制度由總公司物資供給部負責解釋;
( 2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一、公司簡介
XXX成立于20xx年07月08日,注冊資本伍佰萬元整。主要經營范圍:企業管理咨詢、企業營銷策劃、裝卸、保潔服務、廣告設計、制作、發布;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品);勞務派遣(有效期以許可證為準)。
二、本制度適用范圍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人員和實期的人員,正式工特殊職位的員工依情況另行規定。
三、入職與招聘
1、我公司招聘原則:用人唯才,重于能力,特崗帶薪賞罰分明,專心工作,執行力強。
2、我公司招聘條件: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研究精神和創業精神。
3、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應聘書》,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4、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第二章行為規范
一、職業準則
1、嚴格遵守上班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相應處罰。
2、辦公時間不從事與崗位無關的活動。
3、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4、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5、公司倡導XXX、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6、業務人員、技術人員應認真完成公司交代下來的任務,按照技術部進度考核表進行工程進度考核,如劃定期限內未能完成工程任務強迫轉交給其他人繼續完成,并執行公司工程提成響應獎懲制度。
二、考勤管理
1、一切專人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簽到,不得代替他人簽到。
2、有事告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核準同意后休假,未管理告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3、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核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三、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準。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員工未經公司同意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名義對消息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舉動。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對新錄入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2、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產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四章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1、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待遇、休息休假、取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該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品德等勞動任務。
2、公司以現金形式發下班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員工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3、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助。
4、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給予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基本工傷、基本失業、基本生育五項保險。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一、獎勵前提
1、保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跡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采用后具有成效者。
4、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5、為社會做出貢獻,并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二、懲罰前提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2、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公司管理制度12
現代社會有了很大的發展,城市化速度逐步加快,市政工程作為重要的基礎項目,其建設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很多市政工程被建設和應用。為了能夠促進市政工程建設質量的提升,就要優化建設方案和措施,提升市政監理水平,能夠更好地保證市政工程的質量符合標準。從目前市政監理具體狀況作出分析,其規范化管理中存在很多現實問題無法解決,這就導致了整體水平比較低,嚴重限制了市政工程領域的發展,對于人類社會進步也存在不利影響。
1市政工程監理現場規范化管理中的主要不足之處
市政工程高速發展的現代社會中,極大地促進了市政工程建設水平的提升和發展,可以更好地保證市政工程建設水平得以提升,為了能夠達到這一標準,應該全面建設工程監理體系。當前我國的市政工程監理現場規范化管理有著一系列的問題無法解決,嚴重阻礙了市政工程質量的提升,給社會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1.1市政工程建設管理體系不規范
市政工程要想實現全面發展和進步,就必須要監理完善的管理體系。當前的高速發展時期,市政工程項目在建設階段,還存在很多不規范的問題。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設階段,沒有制定出科學合理的管理體系,工作流程缺乏規范性,管理也比較落后,很多先進管理措施沒有應用到實踐中,極大地限制了工程的質量提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設階段,建設部門很多都是政府直接下派,建設單位沒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施工資質也不能達到要求,導致了工程建設管理存在很多的問題。比如建設單位為了自身利益而過度追趕工期,設計圖紙不合格或者存在沒有出具的條件下,導致了施工環節存在很多問題。還有些市政工程單位人才匱乏,沒有技術進行人員招聘,導致人才缺口較大,極大地影響市政工程的質量和水平。
1.2市政工程技術標準不規范
市政工程在實踐實施階段,要科學合理地應用先進施工技術,以達到工程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這是當前的現場監理管理規范化控制的關鍵所在。當前我國的市政工程建設中,技術標準不規范的問題比較普遍。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設施工環節,沒有根據實際需要來形成完善的技術管理體系,有些人員甚至沒有掌握足夠的技術就開展施工,導致施工現場隨意性非常大,而很多人員沒有了解設計方案的基礎,按照自己的經驗開展施工,導致了工程建設存在很大的問題,嚴重地影響整個工程的質量,也會導致技術不規范。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設施工中,技術交底沒有有效地進行,導致技術體系建設不完善,也沒有充分了解技術難點和重點,盲目施工。有些人員在遇到問題后不能技術采取措施,導致現場施工混亂,嚴重阻礙了項目的順利實施。
1.3監理現場的內容不全面
市政工程項目的實施環節,選擇科學合理的方式以提升工程的質量水平,要全面實施現場監督管理制度,要優化監理管理系統,可以更好地促進工程質量的全面提升。當前的市政工程項目實施環節,雖然實施了工程監理,但是監理內容確是不完善的,導致其不能發揮出應有的效果。一方面,工程監理主要是進行質量管理和控制,沒有有效地實現材料、進度、成本等方面的控制,導致監理效果比較差,嚴重影響工程的總體水平。另一方面,建設單位在市政工程實施階段,以高高在上的姿勢進行管理,過多地干預監理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存在嚴重的問題。有些監理單位為了能夠獲取更多的業務、提升自身經濟效益,按照業主、建設單位隨意更改監理結果,造成了監理無法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嚴重影響了市政工程的質量。
2市政工程監理現場規范化管理的對策
市政工程的建設施工環節,應該逐步的優化監督管理體系,可以提升監理水平,要加強現場規范管理,促進監理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市政工程的建設總體質量滿足要求。
2.1監理完善的管理體系,設置合理的監理機構
市政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環節,為了能夠更好地促進工程質量的提升,應該加強監理管理,優化監理措施,必須要結合管理的需要來構建完善的監理管理體系,做好現場的管理和控制,能夠根據現場管理設置監理機構。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設施工環節,要積極落實項目管理責任制,要明確合理的管理體系和標準,積極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對于復雜性非常高的市政工程來說,其包含的部門比較多,各個部門都有著不同的職能,同時也有大量的施工人員、管理人員參與其中,這就需要優化與協調各個部門的人員,使得人們都能夠按照標準開展工作,以更好地提升建設工程的總體水平。另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設施工階段,應該嚴格按照標準,考慮到項目的具體特點,以更好的設定監理組織機構,合理的設置相關工作人員。
2.2嚴格按照施工技術組織開展工程監理,落實技術交底
全面的落實各項市政工程的質量水平,就要明確具體的監理規范管理制度,應該組織開展技術標準監理工作,落實各項技術交底工作。一方面,市政工程實施環節,應該嚴格執行技術標準的要求,根據項目的特性出發來進行,明確具體的實施方案,保證所有項目都能夠按照要求來組織進行,以提升技術實施的效果。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環節,要對現場進行全面的規范化管理,按照標準組織進行技術交底。通過加強人員的培訓、教育等工作,來形成完善的管理體系,以更好地促進工程技術管理水平的提升。
2.3合理的確定監理工作內容,制定監理實施方案
市政工程項目的實施環節,要從工程的整體角度出發來實現質量的優化,可以提升建設標準和要求,形成科學合理的監理管理體系,能夠使得各項監理工作順利的進行,從多個方面和角度來組織落實監理工作,然后明確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監理工作方案,以促進市政工程的規范化管理。一方面,在市政工程實施環節,應該制定出監理工作的標準和內容,所有的工期、成本、材料等方面都在監理工程的管理范圍內,以保證監理工作效果達標。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項目的監理現場規范化管理階段,能夠更好地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監理管理方案,也能夠提高人們的綜合素質水平。
2.4落實人員崗位職責,做好監理工作質量考核與管理
任何制度、程序與標準的實施,都要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所有監理人員都必須要掌握這些標準和規定,以促進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或者項目部應該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評價管理,要及時發現監理工作中的缺陷和問題。監理單位應該配合建設單位來進行人員的培訓,以促進人員素質的提升,必須要按照要求進行目標與績效的考核,考核的結果與人員的福利待遇、獎金等直接聯系起來,以促進管理規范化水平的提升,所有人員也具備較高的積極性,能夠開展規范化的管理。
2.5加強施工監理過程中的精細化管理
市政工程的實施現場復雜程度非常高,且施工工期非常長,監理單位應該實施必要的精細化管理措施,一是要監理人員進入到現場進行嚴格管理,審查設計圖紙,如果存在問題,要及時的溝通和處理。二是在現場設置樣板工程,同時應該評比質量管理先進單位,組織現場嚴密的檢查和控制,切實提升工程的質量水平。三是要按照工程設計方案和技術標準,合理地設置實驗室,以組織開展各項質量檢查工作。四是對于現場監理發現的不合格部分,要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告知相關單位進行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再次開展施工。
2.6確保現場監督工作合規,監督過程規范化管理
項目監理部門成立后,監管者應當根據法律要求,合規合理化的依照各種條例和一些相關的設計文件來進行,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有關規定領導全體成員,從一開始就做好現場監理。施工前的準備,在施工的過程以及竣工后的驗收,需要符合管理和監督的要求。規劃監督作為指導現場監督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尤其應納入安全監督,建筑節能,房屋建筑質量常見故障的預防和控制,并作為房屋檢查監督規則作為現場監督一份專業或一級操作文件,根據監督計劃和現場的復雜性,對監督方案進行針對性的制定。做好對整個過程的預控工作,現場監督這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這同樣也是為有效管理和控制項目中的質量和安全問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方案和通過針對性專門設計的策劃,根據圖紙,設計公開,監理公開等的聯合審查,達到預控效果。我們要求現場監督人員要“四”勤奮,也就是腿眼嘴手比較勤快。這意味著他們應該更頻繁地去現場,發現更多的問題,并經常提醒建筑公司,通知承包商如果出現質量上和安全上有隱患的情況,加以改正。以消除萌芽中的質量和安全隱患。
2.7規范現場監督管理,樹立現場監督部門的形象
我公司對現場監督部門提出了統一的形象建設要求,公司在《關于監督部門現場辦公室規范化管理》中,在各部門要求的公告中做;監督辦公室門應有明顯的監督,由公司的“監督人員職責”,“監督程序流程圖”掛在墻上。將員工組成表,項目圖像進度圖,考勤表,公司的質量要求和目的要求展示在墻上,整齊地放置文件夾、數據框、圖紙和文具,并定期打掃。在服裝要求上面,總監要佩戴監管的徽章和統一的安全帽,服裝也要穿工作服,這以上均是江蘇省統一的要求。評估的內容之一都有對總監的服裝上面的要求。因為監理工作是貫穿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過程的每個項目的跟進,以及對施工過程中的一些問題的處理。
2.8加強現場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和評估
為確保現場監督工作能達到規范化管理的要求,應加強對現場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和評估,由公司質量保證部門組成的檢查組實施每個項目的月度檢查制度。它主要檢查項目實體的質量,安全情況,監督文件和其他項目監督指標的控制情況,并評估現場監督工作。公司檢查組對現場監督部門的評估內容包括以下幾項內容。監督單位、建設部門、施工方、投資控制、進度、質量、實現行監督責任、其他方面。公司質量保證部門每月都會報告公司內部的評估情況,并要求每個項目監理部門從各自的項目中吸取教訓,并防止類似情況的發生。公司將月度考核與監事處處長和各級監事的績效掛鉤,以此作為人才選拔、晉升、提薪和公司考核的主要依據。
公司管理制度13
一、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日常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行政部根據固定資產年度預算,于各月末匯總各部門的購置申請,列出各月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行政部統一辦理。固定資產購入后由使用部門、行政部會同驗收,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由經手人、保管員簽字確認。行政部憑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審批單、購置發票、固定資產驗收單及時向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固定資產的`領用: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時須填制領用單,列明領用部門名稱、用途、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金額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固定資產保管員簽字后領出。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
公司固定資產由行政部,財務部會同管理。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憑合法、齊全的原始單據逐筆登記固定資產增加、減少情況,詳細列示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折舊率、原值、累計折舊、凈值。行政部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詳細列示固定資產的數量、使用部門、存放地點、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負責監督各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好,會同財務部定期進行實物清點,編制盤點報告,發現差異,及時查明原因,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報廢:
固定資產因自然磨損等原因失去原來的使用價值或滅失時,由各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經使用人、保管人簽字確認后,報總經理審批。公司固定資產報廢由行政部、財務部共同處理,處理情況報總經理審批后(重大金額固定資產報廢須報董事會審批),據此核銷固定資產明細帳。
公司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了規范廢舊物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對已經過審批同意報廢帳務處理的固定資產、工位器具、管理用具、產品、材料、工具等資產實物,加工造成的廢料,加工產品不能利用的邊角余料,鋼屑、鐵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廢舊物資實物統一歸口于生產部集中管理,所有廢舊物資一律要求登記實物臺帳。
3.2廢舊物資實物的入帳登記。
3.2.1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
各物資歸口管理部門,根據物資實際狀況,對需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已經過審批同意報廢帳務處理的廢舊物資實物,應與其他物資隔離管理。
3.2.
1.1提出書面申請,并根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填寫“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一式三份。
3.2.
1.2經鑒定部門簽字后報分管經理審核,總經理
(或董事長)批準。
3.2.
1.3把簽批“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隨同實物轉交生產部簽收。
3.2.
1.4把已簽收的“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交財務部、物資歸口管理部門、生產部各一份。
3.2.
1.5財務部、物資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做帳務處理,生產部根據“報廢
帳務處理物資清單”登記廢舊物資實物臺帳。
3.2.2加工發生的廢品材料
3.2.
2.1由車間把質檢部開的“廢品通知單”替代“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隨同實物轉交生產部簽
收。
3.2.2.2單據傳遞及帳務處理同
3.2.
1.4、
3.2.
1.5的程序。
3.2.3加工產品不能利用的'邊角余料
3.2.3.1由車間根據實物情況填退料清單隨同實物轉交生產部簽收。
3.2.3.2單據傳遞及帳務處理同
3.2.
1.4、
3.2.
1.5的程序。
3.2.4鋼屑、鐵屑等廢料直接歸生產部管理。
3.3廢舊物資的處理
3.3.1生產部應及時對廢舊物資進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盡快變現。
3.3.2廢舊物資清理
3.3.
2.1廢舊物資的清理,統一由生產部根據清理方式(銷售.回收利用等)填寫“清理物資清單”一式二份。
3.3.
2.2清單內容包括:資產名稱、規格數量、清理單價、金額、部門負責人簽字。
3.3.
2.3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3.3.
2.4把審批后的清單反財務部一份,做實物清理,同時減實物臺帳。
3.3.
2.5廢舊物資銷售,必須經財務部收款后開出門證,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廢舊物資管理不善,按直接經濟損失考核責任人。
4.2未經財務部開出門證,廢舊物資出公司的,。
公司管理制度15
1、全面主持裝飾公司內部的管理工作,落實董事會決議;
2、制訂、落實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實現年度經營目標;
3、根據外部環境、內部狀況,向董事長提出戰略方針、經營計劃、投資方案的調整推薦;
4、根據董事會決定的財務預算方案,組織制定裝飾公司的經營預算方案;
5、向分管副總經理推薦裝飾公司的經營投資方向;
6、建立健全公司工作流程,制定裝飾公司的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定編、定崗方案,報請董事長審批;
7、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帶給合格的產品和服務;
8、提議裝飾公司副總經理級人員的聘任及解聘狀況,決定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的聘任及解聘;
9、統籌安排公司各個部門的工作并下達工作指令單,負責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
10、負責組織和落實裝飾工程項目的工作開展并監控裝飾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質量;
11、負責裝飾工程材料采購及相關資金表格的審核,及對材料采購價格的審批;
12、負責審核《預結算書》、《裝飾工程施工合同》、《裝飾設計委托合同》等;
13、負責審核圖紙,包括方案圖、施工圖、竣工圖及設計變更;
14、負責落實各部門經理的工作安排;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6、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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