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全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安全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安全制度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下《消防法》和《美城花園消防管理規定》下稱《規定》的規定,為確保美城花園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美城花園住戶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確定業主/住戶為美城花園幢單元號住宅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以本單元住宅的防火責任人為領導,住宅使用人員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條款。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住宅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后,開關(閥門)要關閉。
三、營業用房需配備必需的消防設備器材,定期檢查維修,并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后及時更換材料。
四、經常對住宅使用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及火警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住宅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定期對本住宅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并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管理處對本單位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住宅使用人員參與消防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學習及宣傳活動。
七、配合管理處組織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管理處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應的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管理處有權追究責任人或按《規定》給予處理或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業主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住宅負責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人(單位):_________幢單元號管理單位:_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物業安全制度2
一、前期準備
1.協調相關部門:在物業防汛保障中,除了物業公司自身的防汛措施外,還需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聯動,確保防汛措施全面、有力。
2.確保基礎設施完善:物業公司應檢查小區的排水設施、防水堤壩、電力設備等基礎設施是否完善,做好維護和修繕工作。
3.救援人員培訓:物業公司應組織員工進行防汛應急知識和救援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應對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救援效果和救援速度。
4.開展防汛宣傳:物業公司應針對居民群眾普及防汛知識,使居民掌握防災避險方式,增強居民自我保護能力。
5.準備防汛器材和物資:防護用品、應急燈具、充氣艇、緊急草席、手電筒等防汛器材和物資需提前準備好,確保防汛物資齊備。
二、排水防范
1.清理雨水管道:物業公司應定期清理小區道路、雨水管道、下水井等雨水設施,保證暢通,防止道路積水引發水災。
2.全面掃清:物業公司應組織清理小區內河渠、低洼地段等,盡量減少積水現象,減輕洪澇災害對居民的影響。
3.清理污泥沉淀設施:對于河渠、池塘等水域,物業公司應定期清理沉積的沙泥等雜物,確保水流暢通。
4.協調政府部門:在消除小區內積水的同時,物業公司也應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共同加強對外匯水的防范和管理。
三、安全移民
1.高危區域預警:物業公司應設置高危區域,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提醒居民加強防范措施,并開展有針對性的防汛行動。
2.轉移受災居民:在災害發生時,物業公司應及時協調救援力量,安排受災居民進行轉移,確保人民群眾安全。
3.安置臨時安置點:物業公司應確定合適的臨時安置點,確保受災群眾舒適和安全。安置點應注意安全和衛生,配備充足的食品和飲用水等必要物資,及時提供咨詢和幫助。
四、防范電力故障
1.檢測電力設備:物業公司應加強電力設備的檢測與維護,確保電力設備正常運行,防止電力設備故障影響災害救援工作。
2.籌備應急電源:為應對突發情況,物業公司應準備應急發電設備,確保在電力中斷的.情況下保證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
3.協調電力公司:在遇到電力設備故障時,物業公司應及時協調電力公司提供技術支持和電力維修服務。
五、文明救援
1.協調合作:在防汛救援工作中,物業公司應協調救援隊伍、公共安全部門和居民自救組織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全面開展防汛救援的工作。
2.規范救援:物業公司應根據職責,制定規范和科學的救援流程,規范救援行動,確保救援行動高效、順暢。
3.文明救援:物業公司應始終堅持“人命至上”的原則,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推行文明救援理念。
六、災后恢復
1.災后恢復計劃:災后恢復工作是物業防汛保障的重要一環,物業公司應擬定災后恢復計劃加快恢復受災地區的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
2.緊急處理工作:在災后恢復工作中,物業公司應優先確定災情,及時做出應對措施,保證恢復行動的準確、迅速。
3.建立防災基金:為了應對突發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物業公司應建立一定規模的防災基金,用于需要時的緊急救援和提高防災能力。
綜上所述,對于物業防汛保障措施,既需要前期充分準備,又需要在發生災害時快速應對。物業公司應不斷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和水準,通過規范化管理、加強培訓和完善制度等措施保證防汛救援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續性。
物業安全制度3
根據物業管理思想,為打造物業管理精品,對員工上崗進行工作培訓。
培訓對象
新員工、部門經理以下在職員工。
新員工上崗培訓
1.新員工上崗培訓期為30天。
2.培訓內容包括:物業管理知識,物業管理流程,物業管理服務理念,專業服務技能與技巧,應急工作處理程序,軍事化訓練等。
在職員工培訓
1.通過在實際工作中所發現的問題,不定期地安排當事人(指在職職工)參加專題培訓。
2.每位在職員工每月定期參加公司組織的工作培訓:組織員工座談會,交流事件處理技巧及與業主溝通的經驗。
在職循環培訓的考核辦法
在實際工作當中,以業主的投訴率和員工違章的.行為作為評價員工工作的基礎,并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淘汰不合格的員工,吸收優秀的新員工,從而達到優化管理的目的。
物業安全制度4
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物業服務管理中心所轄樓棟的安全值班管理。
二、職責負責各樓棟的安全及樓內日常事務。
三、管理要求
1、值班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2、值班員必須熟悉樓棟結構及各樓層、房間使用狀況,記識各辦公室聯系電話。
3、詳細記錄火警、匪警、學校保衛部門、部門經理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或報告。
4、值班員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門、關門。關門前對樓棟進行檢查巡視,注意關燈、關水、關窗、鎖門。
5、對帶物品出樓的人員要進行查驗,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
6、發現可疑人員應進行盤查,必要時通知保衛部門處理。
7、加強樓棟夜間安全巡視,特別注意樓梯、走廊及其它隱蔽地方、通道等。作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中心領導報告并記錄。
8、不允許無關人員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帶他人進入樓棟鍛煉、活動;不允許私借樓棟物品。
9、發生火災迅速報警(119),報告中心及保衛部門,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組織撲救。
10、發現罪案迅速撥打“110”報警,通知保衛部門及中心,并保護好現場。
11、每天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物業安全制度5
1.0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饋,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處、公司在緊急狀態下的應急反應能力,確保管理小區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報告范圍
1.1.1凡在責任區內發生的,并與安全管理工作相關聯,造成的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較大的事項,均屬報告的范圍。
1.1.2責任區內發生的打架、斗毆、流氓滋事等嚴重影響顧客、管理處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責任區內發生(現)的火災、重大事故隱患、顧客非正常死亡情況等。
1.1.4責任區內發生(現)的兇殺、顧客被綁架、敲詐,家庭財產(車輛)和公共財物被盜(搶)等惡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線索。
1.2報告內容
1.2.1案(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以及過程、結果等等。
1.2.2案(事)件處理的方法與進度,下一步的計劃,需要提請公司協助解決的具體問題等等。
1.3報告程序
1.3.1正常情況下的報告程序應該是逐級上報,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以越級直接向公司主要領導報告。
1.3.2管理處內部的一般報告程序是護衛員向班長報告,班長向護衛主管報告,再由護衛主管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1.3.3管理處向公司報告重大事項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處主任、護衛主管向物業管理部報告后,再由物業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報告時限
1.4.1凡接到發生重大事項的報告,無論哪一級都必須全力以赴,爭分奪秒,按規定予以正確處置,同時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展,務必將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發生后,在兩小時內必須向公司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發生后,在一小時內必須向公司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4火災或重大刑事案件發生后,須及時向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5事件發生后填寫《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處理記錄表》存檔,并于事件發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填寫《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表》交物業管理部。
2.0相關文件與記錄
XX—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表》
XX—005AQ《緊急特殊事件處理記錄表》
物業安全制度6
一、為確保食堂廚房安全衛生,凡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便進入廚房。
二、食堂物品進庫必須點數,過秤,檢驗質量,出庫要有憑證,發料準確。
三、庫存主、副食品每月盤點一次,做到賬物一致。
四、工作完畢,關好煤氣、水、電。
五、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移交數量。
六、要嚴格加強飯菜的管理,落實防盜措施。
物業安全制度7
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管理方針,防患于未然
做好各項預防工作是保安工作的關鍵,保安員應時刻警惕,防止可疑人員進入住宅區域或綜合大樓,防止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2.堅持物業內的治安管理與社會的治安管理工作相結合的原則
物業管理屬下的保安部應當與當地公安機關保持密切的`聯系,及時了解社會治安情況,掌握犯罪分子動向,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搞好物業周圍的保安工作。打擊不法分子的違法亂紀行為,確保物業的安全,為社會治安作出貢獻。
3.堅持“服務第一,用戶至上”的服務宗旨
管理就是服務,保安也是一種服務。物業保安管理就必須緊緊圍繞努力為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服務這一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既要有公安人員的警惕性也要有物業管理人員的服務性;既要堅持原則,按制度辦事,又要時刻為用戶著想,主動幫助用戶們解決問題;既要與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又要為用戶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4.堅持保安工作硬件與軟件建設一起抓的原則
一方面要抓好保安隊伍建設,認真完善各項治安防范制度,落實治安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又要搞好物業治安防范的硬件設施建設,建立并完善電視監控系統、消防報警系統等,應購置充足的對講機及其他保安工作所需的設備等。
物業安全制度8
1.工程部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執行大廈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協同保安部做好大廈各種機房、設備的治安保衛工作。
2.嚴格執行《重要機房門禁制度》,未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外來人員不得進入電梯機房,發電機房、配電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凍主機房、燃氣鍋爐房、空調機房等各要害部位。經批準進入者,必須辦理登記手續,自覺接受檢查,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關人員陪同。
3.工程部各級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程進行設備運行、維修,認真檢查所管轄設備安全運行狀態及所屬機房范圍的安全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限期解決。
4.嚴格執行《工程部鑰匙管理規定》,工程部各機房不得隨意配備鑰匙。機房鑰匙由值班人員專人負責。無人時必須鎖好門窗。交接班時鑰匙必須一起交接,并作好記錄。
5.工程部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吸煙,其他一切場所禁止吸煙,并勸阻其他人員在指定場所吸煙。
6.工程維修中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后方可施工,施工前盡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中加強火源管理,不得違章作業,施工完成后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并清理現場后方可離開。
7.設備維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協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警應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物業安全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物業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業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物業管理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員工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涉及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條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部門和個人的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實施。
第四條本單位應當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確保員工具備從事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本單位設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面領導和監督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政策、目標和措施;
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
4、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
5、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6、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
7、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8、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其他相關事宜。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本規章制度的要求,認真履行本部門的職責,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本單位應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5、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6、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制度;
7、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
8、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制度。
第九條本單位應當定期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與宣傳
第十條本單位應當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確保員工具備從事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第十一條本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本行業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
4、本崗位的應急處理措施和救援方法;
5、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知識和技能。
第十二條本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形式向業主和使用人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提高業主和使用人的安全意識。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
第十三條本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的完好性和維護情況;
3、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4、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實施情況;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事項。
第十四條本單位應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價,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問題的部分進行整改,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實施。
第六章安全事故處理與報告
第十五條發生安全事故時,本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減少事故損失。同時,應當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第十六條事故發生后,本單位應當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事故調查組應當將調查結果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盡事宜,由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章制度經單位領導審定后實施。
物業安全制度10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 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 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 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物業安全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物業管理行業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設備、治安、消防、車輛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以本規定為依據,嚴格進行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管學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其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網絡,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處理和培訓工作,督管系統內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第五條物業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物業公司應當逐級落實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單位和崗位安全職責,確定各單位、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則
第七條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原則
(一)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對設備設施做到“四會”和“五定”。“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對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通過對消防系統的定期試驗、檢修,使維修人員對系統全面掌握,確保及時排除相關故障。
(二)明確責任,持證上崗。
(三)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四)加強培訓與考核工作,加強崗前培訓和崗位考核。
(五)加強對業主的宣傳,提高業主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條治安安全管理原則
(一)建立健全物業安全保衛組織機構。
(二)制定和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崗位責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
(四)完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員素質,加強培訓,持證上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六)加強區域內車輛的安全管理。
(七)聯系區內群眾,搞好群防群治,并在當地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與周邊單位建立聯防聯保制度。
第九條消防安全管理原則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建立高素質的專人負責與群防群治結合的義務消防隊伍;
(三)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定時檢查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條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屬下公司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十一條各屬下公司依法對設備、治安、消防等進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是:
(一)制定物業系統安全管理規章,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問題;
(三)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屬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管理法規;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協同工商、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及消防、衛生防疫等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及驗收工作;
(四)組織和實施對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物業安全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增進公司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華能萊蕪電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關于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我司管理范疇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關于部門和個人,必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營、維護、維修、改造全過程,必要貫徹“安全第一,防止為主”方針,堅持以各部室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
第四條 各部門必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的解決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關系,努力改進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任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第六條 各部門所屬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義務。
第七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督促每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 各部門應采用各種形式,加強對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 公司勉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 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進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獲得明顯成績部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是我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廠關于安全生產法規和基本制度規定,對我司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理。
第十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編制。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
第十三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是結合物業公司特點,以保證安全生產體系具備可操作性。各部門尋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營外還必要嚴格遵守國家、廠部、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構成“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引、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貫徹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關于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貫徹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按照關于規定開展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教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布置,一起貫徹,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將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
6、負責配備符合國標或者行業原則勞動防護用品;
7、制定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六條 副總經理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尋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合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七條 安全員責任制:
1、負責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
2、定期檢查管理處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執行狀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解決管理處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問題貫徹整治;
5、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范疇內重大事故調查解決。
第十八條 綜合部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及廠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結合社區實際狀況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和操作規程。
2、負責對社區各安全生產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并提出防止事故發生辦法,組織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治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履行安全生產目的管理。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誨,對所屬員工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
5、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負責管理尋常安全考核和上崗證管理,以及必要身體素質檢查,禁止帶病、疲勞工作。
6、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核,表揚先進,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辦法。
7、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精確、及時地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記錄報表。
第十九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員安全生產負責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批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純熟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要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對的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禁止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他違背紀律事情,對她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回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急救解決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報告;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解決應及時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關于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因素。
第二十條 消防員責任制
1、在公司安全員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開展管轄區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尋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安全員對內對外消防安全宣教,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社區消防安全知識宣教,協助安全員制定滅火作戰籌劃,參加每半年組織實行應急救援演習。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關于資料。
第二十一條 班組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綜合部、用能部、維修部、保安部、保潔部主任其職責是:
1、對本部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解決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并采用積極有效辦法,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因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背操作規程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誨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對的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對策制定,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布置。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我司安全生產形勢,貫徹下個月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4、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引公司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公司必要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保證使每次會議均有一定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實質問題。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必要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國家及廠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辦法、查隱患、查教誨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重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重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部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依照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安全員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制定整治辦法,貫徹整治,并將整治、復查狀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安全知識教誨、培訓制度
1、每年以開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各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誨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要進行再教誨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 防火巡邏、檢查制度
1、貫徹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貫徹巡邏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安全巡邏。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進。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規定關于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告知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告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治。
5、對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期間及時整治,依照獎懲制度予以懲罰。
第二十六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立符合國家及廠規定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在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批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二十七條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精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解決消防報警電話。
3、準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解決等狀況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告知公司綜合部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解決,并撥打119電話告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管。
第二十八條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尋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技術性能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準時檢查理解消防設備運營狀況。查看運營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1)煙、溫感報警系統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行,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與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他消防設備測試,依照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邏消防器材,保證處在完好狀態。(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及時補充并上報領導。(4)本社區消防器材由消防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 火災隱患整治制度
1、消防員對存在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室限期整治,同步要做好隱患整治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室應當貫徹防范辦法,保證隱患整治期間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員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治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三十條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禁止隨意拉設電線,禁止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室下班后,該關閉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員申請“動火允許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疇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恰當安全隔離,并向公司借取恰當種類、數量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公司申請,公司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期派人巡邏。離地面2米以上高架動火作業必要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也許引燃其他物品火花。
(4)未辦理“動火允許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處分,嚴重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合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庫房,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庫管理人員必要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辦法不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儲。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查部門檢查,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合應依照消防規范規定采用防火防爆辦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員帶領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籌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備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辦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先進予以表揚。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狀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習前應精心開會布置,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
5、演習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習狀況,發現局限性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三十四條 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對的安裝、使用電器設備,有關人員必要經必要培訓,獲得有關部門核發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原則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規定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也許引起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禁止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與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與否完好、與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原則劃定黃色區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實驗正式通電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用防范辦法部門外,工作場合內禁止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合內禁止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示其她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合禁煙規定。
第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導致安全生產事故負責人,將根據所導致后果嚴重性予以不同解決,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懲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事故負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關于部門解決外,依照本單位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懲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損失狀況與結識態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B、在禁煙場合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導致火災隱患;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或擅自增長小負荷電器;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導致不良后果;
G、對安全員提出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治而無法闡明因素部室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批示標志等未導致嚴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和結識態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位置或改為它用; C、違背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
D、逼迫其她員工違規操作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解決程序解決;
F、對安全小組檢查未予以配合、回絕整治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解決、不追究或提供虛假信息,予以辭退。
(4)對違背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但能積極坦白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解決事故、挽回損失肇事者或負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懲罰。
第三十六條 苑社區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隊負責所轄樓宇內公共區域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治安條例,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2、安全保衛以固定崗、流動巡邏相結合形式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對各樓實行每天不定期兩次以上安全巡邏制度,保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維護消防批示標記、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設備正常完好有效狀態。
3、保安員上崗時必要穿統一保安制服,佩戴工號牌、武裝帶、警棍、對講機等,軍容嚴整,熱情禮貌,對的回答業主和來訪人員提問,提供力所能及協助。
4、對進出社區可疑人員要嚴格進行檢查手續,對裝修和施工人員要憑保安部發放暫時出入證方可進出,禁止各類流動閑雜人員混入大廈。
5、大門崗要做好各種登記工作,對業主單位搬出貴重、大件物品離開大樓,必要有物業公司發放出門條,否則不予放行。
6、凡在大樓內施工或安裝維修設備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先報請用能部批準,然后由保安部簽發《動火允許證》,貫徹相應防范辦法后方可實行。
7、消防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觀測。記錄儀器設備運營狀況及解決火警工作記錄,遇有火警,按《火警處置程序》進行解決。
第三十七條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負責人是重要消防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要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用法,熟悉建筑內外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工作狀況,及時解決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保證完整好用;未經安全員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關于狀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依照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貫徹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八條 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合屬負責人對停車場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4、對入庫車輛應擬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擬定地點存儲,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使用。入庫車輛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車庫電氣裝置必要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立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6、車庫內禁止動用明火,在醒目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要辦理動火證,經安全員批準,并采用嚴格安全辦法保證安全;
7、車庫內禁止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她作業,禁止在通道上停車,禁止超量停車。不得存儲其她物品;
8、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擬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9、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五章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1、因安全辦法不到位,導致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導致事故負傷控制在1‰如下。
4、無因管理責任導致設備因素導致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四十條 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目的考核,年終按目的完畢狀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 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明顯成績集體、個人予以表揚、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背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導致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公司效益蒙受損失關于負責人,應依照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懲罰。對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解決。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十三條 安全員負責社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安全員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工作,新任安全員負責其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十四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從9月1日起執行。需做修改時,應將修改內容上報上級部門進行審核備案。
物業安全制度13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堅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接受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和行業管理。
3、審定、頒發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4、貫徹系統管理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第一"貫穿于公司經營服務工作的全過程。
5、負責對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隱患的整改、監督。一時難于徹底解決的,要組織制定相應的`強化管理辦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級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6、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7、認真貫徹執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規定配備并聘任具有較高技術素質、責任心強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導的權力,并支持其對本公司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用戶和員工)監督。
物業安全制度14
一、本規定所指的重要郵件是指掛號郵件、特快專遞、包裹及匯款單等。
二、客服中心/大堂崗負責重要郵件的接收、保管、轉遞工作。
三、接收重要郵件時須填寫《重要郵件收發登記表》,及時聯系收件人,盡快將郵件轉遞給收件人,正常情況下不超過2小時。
三、保證郵件安全,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拆御、損壞、竊取郵件。
四、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重要郵件,應統一放置,妥善保管,便于查找,及時催送。
五、確認無法轉遞的`重發郵件,應及時退回。如收件人暫時不在管理區域,經收件人同意后,可代為保存,但保存時間最長不過30天。
六、重要郵件送達收件人或代收人時,需做好簽收記錄。
物業安全制度15
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協調、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宣傳、搜檢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設立滅火點,裝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檔案,制假寓民防火公約。
五、落實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監護措施,主動上門宣傳消防常識。
六、指導、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樓組長等開展消防宣傳、搜檢工作。
七、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
八、認真做好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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