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
1、根據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登記和統一管理,公司安排統一采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常檢查,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型號、規格、數量、金額、位臵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臵,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各生產班組、工作區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生產部經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臵上的,班長要協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現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常現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臵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臵清楚、數量、性能心中有數,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生產管理區域的劃分,負責區域內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車間內的消防設施、報警裝臵,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的消防通道未經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定的人員,有權規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者有權提出經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設施的購置更換,檢測維修
4.1各部門、車間根據消防要求欲購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置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臵、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24小時內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購置和更換。
4.3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系實施。
4.4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對配設、發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滅火器的選擇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5.4撲救帶電火災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
5.5撲救A、B、C類火災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從滅火的原理上講,磷酸銨鹽干粉和鹵代烷滅火器都適用于A、B、C類火災,所以對這幾類并存的混合火災,應優選用這兩類多功能的滅火器,也可解決同一配置場所不宜放臵多種類型的滅火器的問題。
5.6撲救D類(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鋁合金等)火災的滅火器應由設計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協商解決,對D類火災的金屬燃燒的火災,就我國目前情況來說,還沒有定型的滅火器產品,目前,國外滅D類火災的滅火器主要有分狀石墨滅火器和作金屬火災專用的干粉滅火,在國內尚未定型生產這類滅火器和滅火劑的情況下,可采用干砂或鑄鐵粉末來代替。 5.7在選用滅火器時,應考慮不同滅火器之間可能產生的相互反應,污染及其對滅火的影響。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間聯用都存在一個相溶性的問題,相溶的滅火劑之間可能發生相互作用,產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滅火效力明顯降低。磷酸銨鹽干粉同碳酸氫鈉干粉,硼酸氫鉀干粉不能聯用,碳酸氫鈉干粉、碳酸氫鉀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學泡沫也不能聯用。
6、滅火器的分類:
6.1按充裝的滅火劑不同,可分為清水型、泡沫型、干粉型、鹵代烷型、二氧化碳型、酸鹽類型等。
6.2按移動方式不同,可分為手提式、推車式。
6.3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不同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
6.4種常用的滅火器見附頁。
7、火器配置
7.1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所計算單元內的滅火器配置數量不應小于2具,不宜多于5具。
8、設置要求:
8.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
8.2便于人們取用(包括與滅火器設置相關的托架和滅火器箱等附件)。
8.3滅火器在某些場所設置時應有指示標志。
8.4手提式滅火器應設放在掛鉤、托架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米,底部離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8.5滅火器應設置穩固,銘牌必須朝外;(便于分清性能指標、確定使用撲救火災的種類和用法)。
8.6滅火器不應設置在潮濕或腐蝕性的地點,如實在無法避免則規定要從技術上管理上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8.7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9、滅火器的外觀檢查:
9.1檢查滅火器的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一經開啟,即使噴射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再充裝,充裝后作密封實驗,并重新鉛封。
9.2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
9.3檢查滅火器可見零附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銹蝕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9.4檢查貯壓式滅火器的壓力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9.5檢查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暢通,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檢查干粉滅火器噴嘴的防潮嘴是否完好,噴嘴零件是否完備。
9.6附表:《滅火器定期檢查記錄表》(由安全部門存檔)
10、檢修、滅火劑再充裝
滅火器的檢修以及再充裝應由經過培訓的專人進行,滅火器作檢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并在滅火器上的`明顯部位貼上(或附上)不易脫落的標記。表明維修或再充裝的日期、維修單位名稱和地點。
10.1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期限
各類滅火器每次充裝前或使用一定期限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壓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確保滅火器材的實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0.1.1泡沫滅火器使用滿二年;
10.1.2二氧化碳滅火器滿五年;
10.1.3干粉、1211滅火器滿三年;
10.2部門所配滅火器及水帶的型號包括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臵、檢修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見附表《滅火器檔案》)
10.3消火栓的維護與保養
10.3.1室內消火栓的維護保養要求:
A室內消火栓是建筑物內的一種固定的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箱體、箱內水帶、水槍等。
B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象,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并進行放水試驗,試驗后及時擦干,在消火栓閥桿上加潤滑油。 C定期檢查消火栓箱門、卷盤、水帶、水槍是否損壞,門鎖開啟是否靈活,拉環鉛封、水帶、轉盤框架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和修理。
10.3.2室外消火栓的維護保養要求
A室外消火栓主要由地上式和地下式兩種,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彎座(直接安裝于供水管網上),閥座、排水閥、法蘭接管、啟用桿、本體和大小出水口等組成。
B每月或重大節日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C檢查時要放盡管道的銹水,吸干本體內余水或疏通發水閥排除積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積的灰塵和污漬,在消火栓軸心上加上潤滑油,大小出口上加黃油,并根據外表保護需要進行油漆。
D消火栓周圍3米內嚴禁堆物,15米內嚴禁停車,嚴禁設欄、設廣告圍堵消火栓,不能影響消火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E消火栓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要求,其間距不得大于120米,60米寬的馬路必須雙向設置;消火栓大出口必須朝馬路,其本體離馬路邊沿石一般為0.5米-1米,因特殊情況需要搬遷、拆遷的應報請有關消防機構審批。 F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須保持良好、平時做到無漏水、無銹蝕、開啟方便,操作靈活。
附:《消防水栓(箱)檢查記錄表》,并上報消防管理部門存檔。
10.2對違反本規定的處罰
10.2.1消防器材、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各部門每日要旅行檢查登記制度,如發現滅火器失效,影響滅火,首先追究班組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人的責任,部門、車間負責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10.2.2因火警動用消防器材和設施的要及時報安委辦,對隱瞞、慌報、遲到的,公司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10.2.3因管理不善,造成小販器材設施損壞丟失和非火警發生、私自動用水槍、水帶、消防水、滅火器者,嚴格落實消防獎懲制度。
10.2.4安委會將不定期表揚執行本規定的好人好事,處罰違反本規定的有關人員,維護規定的嚴肅性,以規治廠。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1、為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和性能良好,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2、建筑消防設施必須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每月出具書面“維修保養報告書”;
4、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修,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更換、維修消防設施或設備;
5、消防控制室人員,應當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保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6、維保單位必須定期對感溫、感煙探測器進行清洗;
7、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按照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根據消防安全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點存放、定人負責、定期保養維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點存放:
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擺設的位置、品名、設備繪成平面圖,不準隨便移動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
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的后,方準上崗作業,專職消防隊員,除按規定輪休者外,要一律駐庫,外出必須請假,不得擅離職守。要有計劃地進行業務學習和技術訓練,搞好消防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并在各器材顯眼處張貼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養:
滅火劑每半年抽檢一次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器材的進出口,每年做一次壓差測定;空氣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檢查校驗;化學泡沫室和空氣泡沫器的空氣濾網,要經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爛,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種泡沫槍,鋼管、升降架等,每季時行一次全面檢查。各種滅火機要避免暴曬、火烤、冬季要有防凍措施,要定期換藥,每隔一至二年進行一次簡體耐壓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一)消防器材設備應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對于擅自將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三)消防泵每月應試機二到三次,檢查各種零件是否靈敏有效、完好、保證隨時處于戰備狀態;
(四)泡沫滅火機應每年檢測換藥一次,干粉等其他滅火機每年檢查一次,每三年檢測一次,若有損壞應及時更換加藥;
(五)崗位職工在作業中動用了消防器材或發生火災動用了消防器材應及時補充添藥,使之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等,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工隊(部門)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各工隊要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兼職防火員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
5、各工隊必須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消防器材完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1、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2、保安部制定年度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計劃,并按計劃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3、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4、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理良好備用狀態。
5、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定期放水檢查一次。
6、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7、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8、消防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狀態。
9、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10、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12、因裝修、擴建、改建消防設施故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必須先到物業部辦理相應手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四)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五)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辦公室定期對辦公場所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單位應保持樓梯暢通,嚴禁占用樓梯、走廊,嚴禁在樓梯、走廊放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出口上鎖。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銷售方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領導并及時補充。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向相關單位報告。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凡進入辦公場所、生活區域、人員密集場所內使用易燃易爆氣體(乙炔氣)、動用電氣焊明火操作的,應明確責任人、進行備案后方可施工,因管理不嚴,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按規定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物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其他設施的應如實報告。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三)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員應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二)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宣傳培訓。
(五)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四)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五)演練結束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科室應積極配合安全維修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單位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人員在中心人秘科直接領導下,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八字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職責如下:
(一)為保護人民生命和公共財產安全,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物業管理人員應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二)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設施,確保各類器材處于良好狀態,樓梯、走廊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和封堵。
(三)辦公區域內嚴禁貯存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四)安全使用天然氣,正確安裝天然氣灶具,使用中間不得離人,不得在天然氣管道周圍堆放雜物。
(五)一旦發生火警,要保持鎮靜,及時拔打119電話,將火災引發地的樓位、門牌號碼簡明扼要的通知消防隊。
(六)管好火源,嚴禁亂扔煙頭。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彰。
(二)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1)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5)謊報火警的;
(6)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單位管理人員;
(8)阻塞樓梯、走廊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作它用的;
(3)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4)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5)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6)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按照有關辦法予以追究處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1、 目的:
1、1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 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 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4、13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1、每輛貨車配備兩種類型的滅火器材,即用于汽車油類著火的`泡沫滅火機一只、和用于運輸危險物品著火的干粉滅火機或二氧化碳滅火機一只。
2、由駕駛員保管維護,每周對來滅火機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
3、滅火機固定在貨車上便于取下的位置。
4、每輛危險物品的貨車,均裝有危險晶頂燈、危險品標志牌、危險品標志牌必須固定在車前或車后車牌旁。
5、每輛危險晶貨車均配備一只專用消火罩,車輛進入危險品禁區必須戴好消火罩。
6、車輛上配備有滅火機、危險晶標志牌、危險晶頂燈、防火罩等附件均由駕駛員負責保管使用,如因遺失、懸掛位置不正確等情況造成的罰款等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一、目的
規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職責
1、安全消防部部長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點
1、登記入庫
(1)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據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
(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人庫登記。
2、領用與歸還
(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主任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主任領出。訓練完后統一送還倉庫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監控員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場所、電房、保安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時檢查。
(5)工程部、環維部或其他部門需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部長、經理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晾干,由消防主任簽收后人庫保管,消防員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3、使用與維護
(1)戰斗服、頭盔、戰斗靴:
①戰斗服、戰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②戰斗服應刷洗干凈,晾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③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破損時申購調換;
④戰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應將戰斗服、戰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2)水帶、水槍:
①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轄區樓層的消防栓(箱)內;
②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③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貨架上或消防箱內;
④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⑤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場破折;
②消防斧應注意保養,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消防電話、對講機:
①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②對講機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相關要點執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統一保管和發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系統,應每月逐個出水試驗;
②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③用油紗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④打開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在放凈銹水后再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象;
⑤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⑥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6)滅火器(“ABC”干粉來火器):
①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備有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
②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振動。懸掛地點環境適宜溫度為10℃-55℃;
③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發現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④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⑤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⑥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器材保管
(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2)保管要求:
①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于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②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③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④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⑤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⑥存放的環境溫度適宜;
⑦配置在公共區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樓保安負責,并在交接班時移交清楚,出現丟失損壞由各班負責。
5、維修保養
(1)消防主任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現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
(2)安全消防部部長根據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3)一般維修由消防主任負責指導維修。
(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6、安全消防部部長監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主任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人員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產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四)行政部是企業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
1、組織制定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每年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一次。
3、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4、組織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每月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做好巡查、檢查記錄。
5、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6、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五)本企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噴烤漆房、油料間重點防火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六)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開展自防自救活動。
(七)任何企業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和遮擋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九)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堵塞或擺放各種物品。
(十)未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使用臨時線和電爐子等熾熱電器。
(十一)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潢時,應按有關規定上報當地公安消防機關審批。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治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為了預防火災和削減火災危害,愛護企業人員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產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治理規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四)行政部是企業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
1、組織制定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開展常常性宣傳教育,每年對職工進展消防培訓一次。
3、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4、組織防火巡查,準時訂正違章行為,每月進展防火檢查,準時消退隱患,做好巡查、檢查記錄。
5、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精確,存檔備查。
6、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五)本企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噴烤漆房、油料間重點防火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治理。
(六)全體員工必需遵守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仔細學習防火、滅火學問,開展自防自救活動。
(七)任何企業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和遮擋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九)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堵塞或擺放各種物品。
(十)未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使用臨時線和電爐子等酷熱電器。
(十一)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潢時,應按有關規定上報當地公安消防機關審批。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一、學校范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維護、管理由設施、器材所在部門負責,保衛處負責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二、各部門應對管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對于壓力不夠的滅火器,或其他消防設施器材有異常的,立即通知保衛處進行維修或更換調整;
三、學校內消防設備、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測、換藥確保其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占用疏散通道,不得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門鎖、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消防器材、設施除撲救火災使用外,嚴禁挪作他用,如因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器材、設施的,須事先征得保衛處同意。對擅自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處罰;
六、認真做好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記錄。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資料,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景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一樣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景;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景;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經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職責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職責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職責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景。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貼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護全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校政教處統一布局及全面監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政教處。
三、政教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及更換。并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報公安、消防機關按有關法規處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治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標準》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治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治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展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治理責任人協作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狀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枯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枯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喪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付修理單位對全部滅火器進展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需進展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09-12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02-08
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制度04-25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09-06
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制度10-24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通用06-13
消防器材公司管理制度09-25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07-08
【優】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18
后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