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1
一、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實行“村有、鎮管、縣審計”(村財鄉代管)的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要求是:在不改變其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監督權的前提下,實行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監督權的分離,由鄉鎮農經站代理會計業務,村級財務實行報賬制管理。各村委會要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定期報賬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二、規范財務工作流程。
嚴格實行村賬鎮管,取消村集體自有資金賬戶,由鎮農經站統一開立銀行賬戶,分村記賬,分戶管理。各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有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有經手人簽字,交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后,加蓋民主理財小組財務章,并經村委會主任、村支部書記同時簽批后,報鎮農經站審批后方可入賬。嚴格執行村級招待費限額額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20000元,超出限額部分不予核銷。對有大宗項目建設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多列支招待費的村,須由村書記、村主任共同說明理由,其招待費標準由鎮政府另行核定。對各村民小組發生的賬目,要由村民組長簽字,村主任簽批,村報賬員整理入賬,每年結賬一次。
三、實行民主理財。
為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集體經濟組織的重大財務事項,如集體土地的承包和租賃、集體企業承包、集體舉債等,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民主決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7人組成,在村民代表中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主持正義、認真負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切實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
四、強化村集體資金管理。
為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村集體收入必須在三日內交鎮農經站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嚴禁村私設小金庫,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每發現一起對村書記、主任、報賬員各罰小金庫的33%并沒收小金庫全部款項,對當事人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部門處理。另外,各村要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充分發揮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效益,嚴禁舉債經營,有效化解舊債的同時,不允許產生新債。誰借債誰負責。
五、全面實行財務公開。
財務公開是村級財務管理的重點和核心,對村級財務要做到每半年公開一次,接受群眾監督。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開欄,同時還可以通過廣播、明白紙等進行輔助公開。要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當前公開的重點是:村組財務收支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農民種糧直補情況等。對于村民小組財務要做到每年公開一次,讓群眾真正明白。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基金財務管理,根據財政部、衛生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區縣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設立的新農合基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社會捐贈籌集的,用于對參合農民醫療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 區縣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基金實行監督管理,并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基金的日常業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五條 經辦機構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第六條 各區縣財政部門應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賬(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專門管理和核算基金;鸺{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借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不得用于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
第七條 經辦機構應配備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財務會計人員。財務會計人員應按照基金財務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做好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準確反映基金運行情況,監督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財務會計人員發生變更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章 基金預算
第八條 基金預算是指經辦機構根據新農合制度和管理政策編制的,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九條 基金預算的編制。經辦機構應按照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編制要求,根據本年度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影響基金收支的相關因素,編制下年度基金預算草案。
第十條 基金預算的審批。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草案,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經同級政府批準后,財政部門應在15日內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批復預算。衛生行政部門應在財政部門批復預算之日起15日內將預算批復經辦機構。
第十一條 基金預算的執行。經辦機構要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執行,并認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況,定期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區縣財政和衛生行政部門應逐級匯總上報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并加強對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監控,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第十二條 基金預算的調整。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基金預算時,經辦機構要及時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并按基金預算編制審批程序報批。
第三章 基金籌集
第十三條 基金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籌集。區縣政府應組織參合農民按當地繳費標準繳納參合費用。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補助標準和轄區內參合農民人數安排補助資金,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并按規定程序及時辦理撥付手續。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擅自減免。
第十四條 基金收入包括:農民個人繳費收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農民個人繳費收入是指參合農民以家庭為單位,按照規定的繳費標準繳納的資金收入。
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是指農村醫療救助資金代資助對象繳納的參合農民個人繳費資金收入。
集體扶持收入是指鄉(鎮)、村等集體經濟組織扶持新農合的資金收入。
政府資助收入是指各級政府按照規定標準和參合農民人數資助新農合的資金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基金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新農合的捐贈收入及經財政部門核準的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一般不設立基金收入戶(以下簡稱收入戶),基金收入直接繳入財政專戶。
不具備直接繳入財政專戶條件的區縣,經辦機構可在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收入戶,并與銀行簽訂協議,明確收入戶資金月末全部劃入財政專戶。一個區縣至多開設一個收入戶。
收入戶的主要用途是:暫存尚未繳入財政專戶的各項基金收入。
收入戶除向財政專戶劃轉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支付業務。收入戶月末無余額。
第十六條 經辦機構收取的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資金,應于每年1月底前全部繳入區縣財政專戶。各區縣、鄉鎮財政資助資金,應于每年4月20日前撥入財政專戶。
第十七條 各區縣應于每年年初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風險基金,規模保持在當年新農合基金籌集總額的10%,主要用于彌補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臨時周轉困難等。
風險基金納入區縣財政專戶管理,實行分賬核算。
第四章 基金支出
第十八條 基金支出應按照新農合制度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項目和隨意提高補償標準。
第十九條 基金支出包括住院支出和門診支出。
基金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醫藥費用的補償支出。其中,住院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住院費用的補償支出,門診支出是指用新農合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農民門診和健康體檢費用的補償支出。
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銀行手續費等工作經費不得在新農合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條 經辦機構可在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基金支出戶(以下簡稱支出戶),但一個區縣至多開設一個支出戶。
支出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項;暫存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收入到財政專戶。
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和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支出戶除向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墊付醫藥費用、向參合農民支付補償費用和向財政專戶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外,不得發生其他支出業務。
全部補償支出實行財政專戶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的地區,可不設支出戶。
第二十一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財政部門核批的基金年度預算,按月填寫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用款申請書、用款申請說明文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于每月20日前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對用款申請審核無誤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基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或由財政專戶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各區縣每月用款申請要與預算執行相掛鉤,當月申報支出異常增加或減少時,主管部門要在用款申請說明文件中進行單獨說明。要研究控制支出戶存款余額額度,避免支出戶結余過大,造成實際支出與財政專戶支出偏差過大。
第二十二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的監管,及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的醫藥費用。探索通過采取單病種付費、費用總額預付、預付制與后付制相結合等措施,控制醫藥費用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 基金結余
第二十三條 基金結余是指新農合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額。
第二十四條 基金管理應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新農合基金累計結余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25%,其中當年基金結余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15%(含風險基金)。
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基金結余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 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解決:
。ㄒ唬﹦佑眯罗r合基金歷年結余;
。ǘ┌闯绦蛏暾垊佑蔑L險基金;
。ㄈ┙泤^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資金渠道。
第六章 財政專戶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所指的財政專戶是指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設立的新農合基金專賬,存款利息實行按季度根據新農合基金占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資金總額比重分配的辦法。
各區縣只能在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一個財政專戶。
第二十七條 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收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設立收入戶的區縣,接收從收入戶轉來的收入;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支出戶劃撥基金或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基金結算。
第二十八條 政府資助收入由財政部門從國庫直接劃入財政專戶,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通過農村醫療救助資金財政專戶直接劃轉到基金財政專戶。
第二十九條 財政專戶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財政專戶,經辦機構支出戶的利息收入從支出戶定期轉入財政專戶,財政部門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
第三十條 未經過經辦機構收入戶直接劃入財政專戶的收入,財政部門要出具財政專戶繳款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經辦機構記賬和備查。
第三十一條 從財政專戶直接劃撥到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支出,應將支付憑證的其中一聯或將支付憑證復印件加蓋印章后交經辦機構記賬和備查。
第七章 資產與負債
第三十二條 資產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含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支出戶存款)、暫付款項等。
經辦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按照國務院公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進行現金的收付和管理。
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基金存儲手續,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同時,經辦機構、財政部門要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暫付款項應定期清理,及時結清。
第三十三條 負債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暫收款項等。暫收款項應定期清理,及時償付。因債權人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付的,經財政部門批準后作為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四條 新農合提高統籌級次及其他特殊情況發生時,應當對本級基金進行清算。
基金清算前應對基金的財務情況進行清理;鹎逅銜r按照補償參合農民醫藥費、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墊付的參合農民醫藥費、支付其他應付款項和暫存款項的順序進行清償;鹎逅愫蟮挠囝~和基金運行中形成的其他資產、未清償的債務及有關資料一并轉入指定的部門或單位。
第八章 基金決算
第三十五條 年度終了后,經辦機構應根據新農合基金會計制度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和分析基金的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手續完備、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六條 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應在每年3月底前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并匯總,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由同級政府批準。批準后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作為基金決算。
第三十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應逐級匯總上報本級決算和下一級決算。經辦機構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不符合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第九章 專用收據管理
第三十八條 市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各區縣需求,向市財政部門提供印制數量,由市財政部門負責統一印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票樣附后),套印市財政票據監制章。
第三十九條 自20xx年起,各區縣新農合經辦部門在收取農民個人繳費、收到集體經濟組織和接受社會扶持、捐贈的新農合資金后,應向對方開具由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并加蓋本單位收費專用章。
第四十條 專用收據采用統一編號,每50份為一本,每份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開票方留存備查;第二聯為收據聯,由付款方收執;第三聯為記賬聯,由收款部門作為記賬憑證。
專用收據實行限量領用制度,各使用單位根據上報的使用數量到同級財政部門領購。
第四十一條 各區縣應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的管理,由專人、專柜保管并建立相應賬目。
收款單位已開具的專用收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為5年,保管期滿需銷毀的票據,由有關部門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銷毀。
區縣財政、衛生部門應建立專用收據稽查制度,對專用收據的領購、使用、保管等情況實施監管,并定期不定期檢查。財政部門對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使用單位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接受監督和檢查,不得拒絕核查、隱瞞情況或弄虛作假。
各區縣衛生主管部門要將專用收據管理工作納入新農合基金規范化管理,并列入市級新農合年度考核內容。
第四十二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繳款專用收據工本費用統一納入區縣年度財政預算。
第十章 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三條 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財政專戶、收入戶和支出戶的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向同級政府和基金監督組織報告。
第四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監督管理部門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處分:
。ㄒ唬┙亓簟D占、挪用、借用、貪污基金;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農民個人繳費標準,擅自變更支出項目、調整支出標準;
(三)未按時將基金收入存入財政專戶;
。ㄋ模┪窗磿r足額將基金從財政專戶撥付到支出戶或辦理結算;
。ㄎ澹┪窗匆幎皶r足額補償醫藥費用;
。┻`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
。ㄆ撸┢渌`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使賬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據可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自治能力,促進事業發展,結合本會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社團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集體和個人兩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任務:依法多渠道籌措資金;合理審核項目活動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監督和管理;科學配置會內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會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本會財務狀況。
第四條 會長擔任財務主管,下設會計和出納,一般情況下均由常委擔任。
財務主管全面負責財務工作,主要核審發票是否屬實,是否符合規定,如屬實則簽字報銷;
會計負責掌管賬簿,按序記賬,簡明扼要地注明資金用途,發票分類管理、粘貼,同時保管部分報銷備用金。會計每月向常委會匯報財務開支情況一次。
出納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日記賬。
財務主管、會計、出納相互不能同班級、同寢室。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五條 收入是指本會開展調研,主辦、承辦論壇、講座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本會收入包括:
1、會員會費(包括會員在社團中繳納的其他費用) 在收取會員費用時,須向會員開出收據,第一聯存根聯收款人保管,第二聯副聯交會計記賬,第三聯發票聯加蓋公章交會員保管。
2、上級主管部門撥款 上級主管部門所撥款項目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由校團委管理使用。
3、贊助 本會不得與贊助商進行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優先用于被贊助的活動,除從中提取5%給聯系贊助商的工作人員作為獎勵外,如有剩余則轉入本會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如捐贈等) 其它收入可由本會自行管理使用,有特殊要求的情況除外,并做好賬目記錄。
第六條 全會各部門各會員必須嚴格按照學校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除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和部分其他收入外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會內統一管理和核算,不得設置小金庫。
第七條 各部門各會員以農研會的名義取得的收入必須及時、全額上繳財務入賬核算。禁止截留、私存或挪作他用。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條 支出是指本會開展調研,主辦、承辦論壇、講座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本會支出包括:
1、日常管理支出 主要有辦公室電費、辦公用品,會員大會、換屆費用,會內刊物出版等費用。
2、論壇講座等學術性支出
3、實踐性支出 主要是各項社會實踐前期籌備工作的費用。
4、其他支出(如捐贈等) 其他支出如一次總金額超過100元須經常委會審核。
除用于辦公室的費用外,其他費用須由負責人向會計提交預算,實踐性支出向常委會提交預算。
第九條 實行預算審批制 。本會預算是指對某項活動的開支至少提前三天做出計劃安排。項目活動的一切費用由相關負責人做出詳細預算,經常委會或會計初步審核,再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際開支與預算開支相差不大可按程序給予全部報銷,無特殊情況超出預算由相關負責人自負責任。
第十條 預算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煙酒支出一律不可報銷。
第十一條 大型活動或經費預算超過200元的`活動可以向常委會或財務管理人員申請預支部分經費,預支額度為已審批的預算的60%。預支須開具借條,寫明借款原因、借款時間、借款金額、借款人和經手人。
第十二條 預算內所有活動經費憑票據可找會計報銷,報銷憑證必須為正規發票,日常一次總金額小于50元的零星開支可用收據代替發票,但必須簽有付款人完整姓名。
第十三條 所有報銷憑證背面必須詳細寫明用途、時間和付款人,必須有財務主管和項目活動負責人同時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并將報銷憑證依次重疊90% 粘貼在同一張比報銷憑證稍大的白紙上。
第十四條 對于購入的會內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記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
第十五條 每周一值班時間為固定報銷時間,沒有特殊情況其他時間不受理,經批準的預支經費可單獨找出納或會計處理。
第十六條 每年1月10日至春季開學期間和6月20日至秋季開學期間財務封庫,停止一切開支。
第十七條 財務交接后,上屆未報銷的費用需上屆財務管理人員和活動負責人以及本屆財務管理人員同時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第四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十八條 專用基金是指本會按照規定提取或接受其他來源的資金,設置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八條 現有專用基金由農研會發展基金。本會可以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九條 各項基金實行自主的管理辦法。農研會發展基金由老會員聯誼會秘書處專人管理。
第五章 財務監督
第二十一條 本會財務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全體會員的監督,實行公開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三種形式?筛鶕緯䦟嶋H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方式。
第二十三條 會計如實規范記賬,然后總結、結出賬面余額,每屆的賬簿要求至少保留三年,并且備案。換屆時,財務要按照有關規定交接。
第二十四條 財務分析報告是反映本會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主要內容包括本會一定時期收支情況分析、資金效益分析、財務管理情況等。
第二十五條 出納與會計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如有意隱瞞或纂改發票套取現金者,金額50元內追回現金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100元以上追回現金并上報校團委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 所有會員有權查閱本會會計賬簿財和財務分析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第xx屆常委會通過并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公布的相關規章制度中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第xx屆常委會負責解釋。
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4
一、財務及其財務管理
在實際工作中財務與會計常常密切聯系,難以絕然分開,但是兩者在緒多方面存在著區別:會計側重于對資金及其資金運動的核算、監督,是對企業財務活動的紀實性的描述,財務則主要關心如何取得資金、如何運用資金、如何處理由財務活動而引起的各方面經濟關系,它側重于財務的前瞻性的籌劃、運作中的調節、控制和關系的協調。(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是籌資、投資、營運資金、收益分配四個方面的管理;財務管理的工作五個環節有預測、決策、預算、控制和分析;財務管理的外部環境有: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和金融環境。)
信用社財務活動主要有:
1、資金籌集;
2、資金運用;
3、成本支付;
4、收入取得;
5、利潤形成及分配。
由財務活動而引起的各方面的經濟關系表現在:
1、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接受投入資本,為投資者保值增值,對投資者支付投資報酬的關系。
2、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按合同規定借入資金并按期清償本息的關系。
3、與債務人之間的關系:按合同投放資金并按期收回本息,互助互利的信貸關系。
4、與同業之間的關系:資金拆入和拆出,業務委托和受托中的本息,手續費清償,資金互助,相互競爭的關系。
5、與中央銀行之間的關系:接受監督、嚴格執行信貸政策、借入資金、繳存存款準備金、備付金的關系。
6、與縣級聯社之間的關系:投放股金、接受服務、分享紅利的關系。(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錯位)
7、與稅務機關之間的關系:及時足額繳納稅款,接受強制、無償參與分配的關系。
8、與職工之間的關系:職工履行崗位責任,信用社合理分配工資福利的關系。
財務關系的實質是物質利益關系。處理好關系的原則是嚴格遵守國家金融財政法律法規、人民銀行金融規章制度和責、權、利相結合。
總而言之:財務管理是主要利用價值形式對信用社所從事的財務活動進行管理,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綜合性管理工作。既體現了信用社業務的開始,又體現了信用社業務的終結,貫穿于信用社業務的全過程。
二、財務管理體制
信用社的體制特征是整體大、單個小、多級法人制度。由此表現在財務管理體制上總的說是: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1、統一領導
由中央銀行總行農村合作金融監督管理局(農金局)和國務院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總辦),依法行使對全系統財務管理的領導權。財務制度由國家稅務總局會同中央銀行統一制定。
2、分級管理
各省的信用社管理部門可根據轄內情況,對農金局和總辦的財務管理辦法進行補充,并報農金局和總辦備案。
實際操作中可分為:內部管理體制和外部管理體制。
1、內部管理體制
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前提下,實行主任負責制,同時接受廣大社員的民 主監督和管理,有關重大財務事項須經民 主管理組織研究決定,并定期向社員代表大會報告其財務狀況。
2、外部管理體制
從1993年財務制度改革時起,規定了信用社財務工作由各級稅務部門主管。
三、信用社經營的基本原則
1、獨立核算
信用社在財務核算上,一般以具有法人資格的基層信用社為單位單獨核算盈虧,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業務狀況表(現金流量表)。
2、自主經營
信用社為了實現經營目標,避免資產風險,必須具有貨幣商品經營者所擁有的全部權利及實現它們的高度自主權,不受地方政 府或部門的干預,不奉命貸款,可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政策自主選擇投資項目,決定貸款與否,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風險責任。
3、自擔風險
信用社必須獨立承擔經營風險。一般來說,信用社的`風險主要有: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國家風險。信用風險是主要的。
4、自負盈虧
信用社作為經營者享有自主經營帶來的利潤,也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財務管理目標
農村信用社是由農民入股、社員民 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其經營受國家產業政策、區域政策和農村金融分工協作政策的導向及制約,必須先講社會效益(支持“三農”和保證貸款的50%以上貸給社員等),再講企業效益。
信用社財務管理的最優目標是實現其價值最大化。這里的價值可理解為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它是信用社整個工作的核心與靈魂。圍繞這一總體目標而展開經營活動的效益性、流動性、安全性目標可看成是信用社財務管理的子目標。
五、規范信用社財務管理的法規、制度
規范信用社財務管理的法規、制度很多。貫穿于信用社經營的全過程,主要有國家金融財政法律法規、人民銀行金融法規制度以及各省、各地體改辦的制度等。
1、國家金融財政法律法規
、偕虡I銀行法(1995年5月10日)。本法目的: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商業銀行行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商業銀行的穩健運行,維護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跁嫹ǎ1999年10月31日修訂)。本法目的: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利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燮髽I財務通則(1993年)。本通則目的: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芙鹑谄髽I會計制度2001年11月27日財部發布2002年1月1日暫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
、萁鹑诒kU企業財務制度(1993年)。本制度目的:規范金融保險企業財務行為,促進各類金融保險企業公平競爭;
、迵7ǎ1995年6月30日)。本法目的: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
、咂睋ǎ1995年5月10日)。本法目的:規范票據行為,保障票據活動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嗥髽I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2000年5月16日)。
2、人民銀行金融法規、制度
①貸款通則(1995年7月27日)。本通則目的:規范貸款行為,保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提高貸款質量,加速信貸資金周轉;
、谥Ц督Y算辦法(1997年9月19日)。本辦法目的:規范支付結算行為,保障支付結算活動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速資金周轉和商品流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③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2001年1月1日施行)。本辦法目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規范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管理;
④農村信用社管理規定(1997年)。本規定目的: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規范農村信用社行為,保障其依法、穩健經營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蒉r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管理規定(1997年)。本規定目的:加強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的監督管理,規范縣聯社行為,充分發揮縣聯社的職能作用,促進農村信用合作事業健康發展;
⑥農村信用社會計基本制度(1998年)。本制度目的:規范和加強農村信用社的會計工作;
、咿r村信用社出納制度(1998年)。本制度目的:加強農村信用社出納工作管理,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切實保障現金安全;
、噢r村信用社工作人員違及規章制度處理的暫行規定(1998年)。本規定目的:嚴格執行各項金融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監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障農信社資產安全;
、釋鹑跈C構違反會計制度規定等問題定性的說明(1998年8月)。對亂用會計科目、假造帳表、帳外經營、資本金不真實或被抽走、轉移財政存款、假委托業務、截留利潤、虛報盈虧等問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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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小學校食堂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小學校會計制度》、教育部《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中小學校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食堂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本著為廣大師生服務的宗旨,學校食堂保本經營,不得以贏利為目的對外承包經營。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堂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加強成本核算,規范伙食的'收支管理,保證師生伙食質量。
第二章食堂財務管理
第三條中小學校食堂財務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食堂的財務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必須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學校成立由教師工會干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膳食管理會,直接負責食堂財務監督工作。
第四條: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專職或兼職食堂財務負責人、食堂管理、會計、出納、采購、倉管等工作崗位,并建立相應崗位工作的職責、權限及考核制度。
第五條建立學校食堂內部監控制度。食堂財務機構要按規定分工,做到“錢賬分管”、“物賬分管”、“錢物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六條加強食堂財務票據的管理。建立健全伙食收費票據的管理制度。凡向師生收取伙食費都必須開具食堂財務規定的統一收據,并且要求票款一致。食堂報支票據,要求內容完整(有單位名稱、日期、物品內容、購物單價、數量金額)。票據報支財務手續齊全(有經手人、驗收入、審批人簽字),票據金額大且名目多則必須附有清單。
第三章財務核算
第七條中小學校食堂財務必須設立健全的賬簿和實行規范的財務核算。手工記賬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食堂出納設置訂本“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并序時連續登記,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會計設置總賬和明細賬,要求賬證、賬賬、賬款、賬實相符。
第八條規范學校食堂財務核算行為。學校所有食堂相關收入都必須納入食堂財務賬,嚴禁設立小金庫。食堂支出要規范,凡與食堂無關的經費開支一律不得在學校食堂中列支。會計核算以學期為準,逐月進行核算,按月編制會計報表,不得跨學年記賬,每學期期末會計對食堂財務作出分析。
第九條建立食堂財務檔案管理制度,學校食堂日記賬、會計憑證、明細賬、總賬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歸檔要求整理,裝訂成冊,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檢查監督
第十條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小組直接對本校食堂經營業務開展實時監督,縣教育局財務審計部門負責對全縣中小學校食堂財務核算的監督和審計,并同時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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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敬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三、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更正。
四、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后面。職工出差回來三天內應向財務報帳。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款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憑證。要及時清收欠款。
六、正確計算銷售收入和經營業務收入,認真審查收入憑證,正確計算和分配利潤。
七、按照稅法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應交稅金。
八、按照會計管理檔案的辦法、規定和要求當年會計檔案年終后,由會計檔案管理員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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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并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用私用。
二、固定資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各組室要指定一名兼職管理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后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后,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四、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借用手續。
五、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并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七、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系,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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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范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發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后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后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并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并做好登記,然后發放,并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準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項目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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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ǘ┴攧帐罩Ч芾眢w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F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ㄆ撸⿲W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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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4、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1、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4)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5)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6)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8、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4)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6)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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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經營活動各項耗費根據各項財務制度計入成本費用。主要包括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第二條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
1、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支出;
2、購建無形資產的支出;
3、對外投資的支出;
4、被沒收的財物;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
5、歸還固定資產投資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幣折算差額;
6、在職工福利費中開支的福利費;
7、向股東發放的股利;
8、償還債務本金;
9、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三條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分別按公司制定的《因公出差管理制度》、《經營業務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
第四條員工工資由綜合部造冊,相關負責人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五條福利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4%的比例計提、工會經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養老金等按有關規定計繳。
第六條經營活動當期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不計入成本內,營業費用直接從營業收入中扣除,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1、營業費用包括業務人員的工資補貼和福利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差旅費、經營業務費等。
2、管理費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補貼和福利費、折舊、工會經費、業務招待費、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壞帳損失、辦公用品、水電費、物料消耗、房租費、會議費等其它因管理需要所支付的費用等。
3、財務費用包括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銀行手續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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