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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集中隔離點管理制度(通用5篇)
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里面,從而規范、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鎮集中隔離點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鄉鎮集中隔離點管理制度 篇1
1、 按照北京市朝陽區建委及相關政府單位的相關要求,項目設置封閉式隔離區,隔離區內布置兩間隔離房間,房間外張貼“人員入住信息表” 、“消毒、通風記錄表” ,并按照要求配置廁所、盥洗池等設備。
2、 專職衛生員一旦發現現場人員出現發熱(間隔兩次測溫溫度均≧37.3℃)、乏力、干咳等可疑癥狀時,安排于場內隔離室進行隔離,并按照相關管理規定上報相關部門。
3、 隔離區由項目專職衛生員進行觀察區內人員測溫、室內、公共區域消毒、通風及送飯相關事宜,并填寫相關記錄表。
4、 專職衛生員進入隔離區前由隔離區責任人對其防護服、護目鏡及一次性手套穿戴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隔離區,專職衛生員進入隔離區前后必須進行全身消毒。
5、 專職衛生員每天對公共區域、隔離房間進行消毒,消毒時間分別為早8:00,晚17:00各1次(其中公共區域,每2小時消毒一次);每天對房間內進行通風,1天兩次,每次不小于30分鐘,并填寫相關記錄表。
6、 專職衛生員每天將隔離區內消毒、通風、人員測溫等相關記錄表于每天下午17:00前以微信形式上報項目衛生管理員。
7、 專職衛生員負責對隔離區人員進行防疫知識培訓和心理疏導,及時解釋政策和辟謠,保證隔離人員的身心健康。
8、 隔離期間人員出現明顯發熱、乏力、干咳等可疑癥狀時,項目負責人立即安排將疑似人員送往發熱門診,并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封閉。
鄉鎮集中隔離點管理制度 篇2
1.集中隔離點要符合“三區兩通道”要求,要明確值班值守人員,制定并落實好集中隔離點規范管理各項制度。
2.值班值守工作人員明確后,要予以固定,在隔離點撤離之前不得中間撤換工作人員(包括醫護和派出所干警人員)。
3.集中隔離點值班值守工作人員要增強自我防護意識,佩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殺。
4.集中隔離點值班值守工作人員在進入隔離點后,不得外出(包括:不得以任何原因外出購物、回家和回單位)。
5.集中隔離點值班工作人員要排好班,輪流看好監控,嚴禁被隔離人員走出房間。
6.集中隔離點值班工作人員要著防護服給被隔離人員送餐,嚴禁外賣進入送餐,嚴禁不著防護服僅佩戴口罩就送餐。
7.集中隔離點新進隔離人員時,要及時做好消殺、測溫、核酸檢測樣本采集、信息登記等事項。
8.值班值守工作人員不準與被隔離人員住宿同一樓層。
9.集中隔離點每天要定時全面消殺,定時微信通知被隔離人員測溫,定時進行核酸檢測和登記,定時微信與被隔離人員溝通情況,教育引導他們安心隔離、安全隔離。
10.教育被隔離人員做好房間內馬桶和生活廢水的消殺,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消殺后放入規定的黃色垃圾回收袋,打成死結放到門外,醫護人員統一收集,當地醫療機構統一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鄉鎮集中隔離點管理制度 篇3
一、醫學觀察
(一)管理要求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由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和回瀾鎮負責統一管理,由樂至縣衛生健康局、樂至縣疾控中心、回瀾鎮、回瀾鎮派出所、回瀾鎮衛生院等共同開展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的具體工作。
1.管理制度。建章立制,建立相關臺賬,如人員基本信息臺賬、核酸檢測記錄、體溫監測記錄、消毒記錄等。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防止觀察點交叉感染。
2.人員信息管理。觀察對象進駐觀察點后,醫學觀察醫務人員盡快(不超過24小時)核實觀察對象基本信息和健康相關情況,對隔離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現住址、聯系電話、身份證號、健康狀況(是否有基礎疾病、精神疾病,服藥情況,是否有需要陪護的兒童、老年人、無自理能力的病患,是否為孕產婦等)等信息進行登記。
(二)衛生防疫要求
(1)居住期間,應當盡可能減少直接接觸,近距離接觸時需做好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2)所有觀察對象在觀察期間不允許外出,不得串門。除工作人員外,嚴格限制人員進出。如確需前往集中觀察點內公共區域活動的,應當佩戴醫用防護口罩,彼此間保持1米以上距離,減少駐留時間,盡量不觸碰公共區域物品及設施。
(3)應定時開窗通風,并根據氣候條件適當調節開窗時間。
(4)隔離區域醫務人員每天對走道、樓梯等場所進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時及時清理。隔離期間房間和衛生間由隔離人員自行消毒。對臨時設置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要進一步強化消毒措施,增加消毒頻次。
(5)加強隔離醫學觀察點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做好生活保障。
(6)嚴格按照標準做好隔離場所醫療廢棄物的處置和糞便污水的消毒處理,有效降低疾病的傳播風險。
(7)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隨時消毒。消毒時用有效氯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后清水擦凈。
(8)餐具首選煮沸消毒15分鐘,也可用250mg/L~ 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鐘后再用清水洗凈。
(9)拖布和抹布等衛生用具應當按房間分區專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進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鐘后用清水沖凈,晾干存放。
(10)單人隔離使用的廁所每天消毒1次。便池及周邊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廁所門把手、水龍頭等手經常接觸的部位,可用有效氯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后清水擦凈。
(11)出現病例的房間、設施及物品由縣疾控專業人員進行終末消毒及評估。
(12)解除隔離觀察轉出后的房間、設施及物品,由觀察點工作人員進行清潔和消毒。
(13)隔離場所所有垃圾包括觀察對象餐盒、生活垃圾等均應當裝入黃色醫用垃圾處理袋內,按醫療垃圾要求,每日集中回收至隔離點垃圾醫療廢物終轉站。每日由專業機構轉運處理。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做好日期、數量、交接雙方簽名登記工作。
(三)工作人員要求
(1)集中觀察點工作人員工作期間應當做好個人防護,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醫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與被隔離對象保持1米以上距離。如轉運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與被隔離對象近距離接觸時,應當佩戴N95口罩。工作后注意洗手和消毒。
(2)隔離場所醫護人員要加強對現場消毒人員培訓,確保現場消毒人員能夠正確進行個人防護、消毒劑配制、手衛生,規范開展消毒操作。
(3)保潔或消毒人員在配制消毒液時,應當穿戴醫用外科口罩、乳膠手套、護目鏡或防護面屏、工作服等。
(4)所有工作人員應做好健康監測和定期核酸檢測。
(四)健康監測要求
(1)醫護人員要登記所有隔離對象基本情況,全面落 實集中隔離人員健康監測工作,每天早、晚對其各進行一次健康狀況監測,并做好記錄。鼓勵使用新技術手段對隔離人員開展體溫監測,了解其是否有基礎疾患,保障隔離期間的正常用藥。
(2)在監測過程中發現隔離對象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時,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和縣疾控中心報告,并按規定立即轉至樂至縣人民醫院。
(五)核酸檢測
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4、7和14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心理健康服務要求
隔離場所心理輔導人員要及時向隔離人員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服務,緩解隔離人員的負面情緒,預防與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頓,防范心理壓力引發的極端事件。發現隔離人員可能有精神衛生問題時,及時向縣精神衛生中心轉介。
(七)解除隔離流程
(1)解除隔離前的準備工作。解除隔離前,做好解除觀察對象的信息統計,并傳遞給所在社區,做好接收準備。
(2)資料準備。觀察點提供解除集中醫學觀察證明和最新核酸檢測結果。
(3)健康教育。告知觀察對象返家后應配合社區做好健康監測,出現異常癥狀及時報告。
二、消毒
(一)常見的污染消毒方法
1.室內空氣。居住過的場所如家庭、醫療機構隔離病房等室內空氣的終末消毒可參照《醫院空氣凈化管理規范》(WS/T368-2012),在無人條件下可選擇過氧乙酸、二氧化氯、過氧化氫等消毒劑,采用超低容量噴霧法進行消毒。
2.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和嘔吐物)。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紗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達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濕巾/干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物應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蓋,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蓋后用足量的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澆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鐘以上(或能達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凈。清除過程中避免接觸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患者的分泌物、嘔吐物等應有專門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按物、藥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時。清除污染物后,應對污染的環境物體表面進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 的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消毒30分鐘,然后清洗干凈。
3.糞便和污水。具有獨立化糞池時,在進入市政排水管網前需進行消毒處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劑,池內投加含氯消毒劑(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確保消毒1.5小時后,總余氯量達6.5mg/L-10mg/L。消毒后污水應當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4.地面、墻壁。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無肉眼可見污染物時,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劑擦拭或噴灑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內噴灑一次,噴藥量為100mL/m2-300mL/m2,待室內消毒完畢后,再由內向外重復噴灑一次。消毒作用時間應不少于30分鐘。
5.物體表面。診療設施設備表面以及床圍欄、床頭柜、家具、門把手、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無肉眼可見污染物時,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鐘后清水擦拭干凈。
6.衣服、被褥等紡織品。在收集時應避免產生氣溶膠,建議均按醫療廢物集中處理。無肉眼可見污染物時,若需重復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鐘;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然后按常規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裝袋盛裝后直接投入洗衣機中,同時進行洗滌消毒30分鐘,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怕濕的衣物可選用環氧乙烷或干熱方法進行消毒處理。
7.手消毒。參與現場工作的所有人員均應加強手衛生措施,可選用速干手消毒劑,或直接用75%乙醇進行擦拭消毒;醇類過敏者,可選擇季銨鹽類等有效的非醇類手消毒劑;特殊條件下,也可使用3%過氧化氫消毒劑、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劑等擦拭或浸泡雙手,并適當延長消毒作用時間。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8.皮膚、粘膜。皮膚被污染物污染時,應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或過氧化氫消毒劑擦拭消毒3分鐘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凈;粘膜應用大量生理鹽水沖洗或 0.05% 碘伏沖洗消毒。
9.餐(飲)具。餐(飲)具清除食物殘渣后,煮沸消毒30分鐘,也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后,再用清水洗凈。
10.患者生活垃圾。患者生活垃圾按醫療廢物處理。
11.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的處置應遵循《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要求,規范使用雙層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封裝后按照常規處置流程進行處置。
(二)終末消毒
出現病例的房間、設施及物品由縣疾控中心進行終末消毒及評估。
三、保障要求
(一)組織保障。鎮政府組織衛生院、公安、消防、應急管理、村居等相關部門,社區(村),建立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協作。
(二)人員保障。根據隔離對象的數量,設置足夠數量的醫護人員、公安人員和服務人員等,落實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
(三)物資保障。配備體溫計、聽診器等醫療器材及口罩、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儲備足夠的防護物資(包括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N95醫用防護口罩、醫用手套、醫用防護服、醫用防護眼罩等)、消毒設施和消毒藥品、急救設施和藥品等。保障有常見病、慢性病的觀察對象正常用藥,滿足需要康復和看護的觀察對象相應需求,提供一日三餐、熱水供應、取暖、洗澡以及網絡等基本生活所需。
(四)安全保障。加強對隔離點的安全保護,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巡查。加強涉隔離點不穩定因素摸排,扎實做好治安秩序維護和應急處置準備。深入排查和整改隔離點各類安全隱患,嚴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材料防火安全等指導服務,一體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防范發生次生問題和安全事件。
(五)信息保障。及時交換納入與解除醫學觀察人員信息,做好人員無縫對接。
附件:資陽市樂至縣回瀾鎮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離點領導小組
鄉鎮集中隔離點管理制度 篇4
根據全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堅決防止疫情輸入擴散,堅決切斷疫情傳播鏈,現制定如下疫情防控期間村(社區)出入管理制度。
一、出村(社區)管理
各村(社區)疫情監測點值班值守人員按以下流程查驗登記: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對未戴口罩者禁止外出。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持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證件不全者禁止外出。
3.疫情監測點工作人員對出村(社區)群眾測量體溫,戴防護手套登記外出群眾信息,認真填寫《朝邑鎮各村(社區)進出入登記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機號、村組、外出具體時間、外出事由等),每村每天外出購買生活必需品人數最多控制在5至8人。
二、入村(社區)管理
各村(社區)疫情監測點值班值守人員按以下流程查驗登記: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對未戴口罩者提醒并禁止進入。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須持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
3.疫情監測點工作人員對進村(社區)群眾測量體溫,戴防護手套登記信息,認真填寫《朝邑鎮各村(社區)進出入登記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機號、村組、返回具體時間等)。
三、注意事項
1.除救護車、消防車、垃圾清運車等特種車輛,以及持有大荔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行證的.車輛外,其它車輛一律不得進出。
2.非本村(社區)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入。
3.對垃圾清運車、持有大荔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行證的車輛在出入村(社區)時須進行登記并消殺。
4.每村每天僅限5至8人外出采購生活必需品,外出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外出1小時30分鐘未歸者,由值班值守人員主動電話聯系督促返回)。
5.每個村(社區)只留一個緊急通道,其余路口全部封堵。
6.全體鎮村干部、黨員要帶頭執行村(社區)出入管理制度,為廣大群眾做好表率。
鄉鎮集中隔離點管理制度 篇5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范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范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并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于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并向班主任銷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注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并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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