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酒店規章制度1
為了加強與規范前廳管理,切實把前廳服務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充分體現獎罰分明的原則,制定制度如下、
一、條例部分
酒店前臺懲罰部分、
1、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求儀容儀表符合酒店規定,女員工化淡汝、工服整潔、皮鞋光亮,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2、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5分鐘之內)罰款5元(扣0.1分),超過5分鐘罰款10元;
3、不得無故空崗、串崗,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4、衛生工作必須一班一清,主管將班前檢查一次衛生、交接班時再檢查一次,如檢查兩次均不合格,當班人員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5、不準帶情緒上班,班中不準無精打采,要為客人提供微笑服務。不可在休息室內吃東西、看報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6、嚴格準確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導致客人不滿的對當班人罰款5元(扣0.1分),如出現客人重大投訴,當事人罰款50元(取消參加“服務之星”評先資格)。
7、不得私自調班,如果確有需要必須事前申請,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三次,如果私自調換班,對雙方當事人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8、前臺工作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為客人辦理預訂、入住手續,熟悉協議價格及掛帳單位有效簽單人,每出現一次現金支取單,罰款10元(扣0.2分)。
9、接營銷辦的會議通知單時,要做到準確無誤,如因個人接單不清導致房間超額預訂,每違反一次罰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關辦公室的電話升降級工作,如班間連續兩次為及時為住客房升級,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1、商務中心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為客人提供服務,杜絕無關人員在商務中心逗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2、前廳各崗如被酒店、值班經理或部門通報,追查責任到人,一經查實,罰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記單要符合公安局要求,并按規定由當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現退單或退盤,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扣0.2分)。
14、嚴格按規定時間完成部門下達的任務指標,每拖延一天,罰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臺獎勵部分
1、主動為客人服務,得到客人口頭表揚者,每次加獎勵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書面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2、如有會議、團隊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補償。
3、受到酒店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二、執行方式
1、違反條例時,現金處罰與扣分同時進行,由部門開取罰款單,并請主管與當事人在罰款、扣分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2、受到表揚獎勵時,現金獎勵與加分同時進行,由主管與當事人在獎勵、加分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3、罰金(獎金)以現金的形式交納。
三、補充內容
1、本規定需不斷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刪,需大家多提建議。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監督,不斷的提高服務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本規定是評先“服務之星”日常行為規范類的考核依據。
酒店規章制度2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工作操作辦法
1、各單位、各部門須安排專人監督員工每日填寫《簽到表》,以此反應員工當天考勤情況;
2、每月底最后一天,由辦公室將將《簽到表》發放到各部負責人;
3、分店各部門每月1日須根據本部上月《考勤記錄表》進行匯總,匯總后將《簽到表》和《考勤匯總表》、《考勤日志》一同上交辦公室,辦公室核實無誤后交人事部核發工資。
4、分店各部門每月1日須根據日常獎懲情況將本部員工上月獎懲匯總,匯總后將《獎懲單》、《獎懲匯總表》一同交質檢部進行核實,質檢部核實無誤后上交人事部核發工資。
5、人事部每月須將員工考勤情況和獎懲情況進行分別記載,以便定級考評備查。
6、各部門考勤負責人必須每天建立考勤日志,辦公室、質檢部、行政經理將不定時抽查核實,一旦發現異常,將按照《管理責任督察制度》直接追究部門第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視為“較重過失”。
(二)、請假審批
1、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緊急情況須電話請假者必須事后補寫假條。行政經理負責核實請假的真實性。
2、基層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本部負責人審批,二天以上五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行政經理審批方可,五天以上須逐級上報分店執行總經理審批后方可。
3、分店管理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由分店行政經理審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內(含五天)逐級報經執行總經理審批;五天以上十天以內(含十天)應逐級報經公司總辦備案,副總經理審批方可;十天以上應逐級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4、分店總經辦成員,三天以內由行政經理審批(行政經理由執總審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應逐級報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七天以上應逐級報經總經理決定。
5、請假條必須逐級審批簽字后由部門負責人保存備查。
6、經過審批的請假,可充抵本月規定的例行休假。超出例行休假者,扣除當日工資。
(三)、考勤處理
1、所有人員必須按時到指定地方簽到和簽退,并接受考勤管理者的監督。否則其按照10元/次予以處罰,因工作原因未簽到(退)者,經相關領導證明屬實后,處罰予以取消。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每分鐘基層員工(含領班)罰款一元,管理人員罰款二元;罰款超出當天工資者,按曠工處理。
3、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為自動辭職處理。
4、未按規定手續請假或請假事由虛假者,其假期視為曠工。考勤管理者監督不力或徇私舞弊者,承擔當事人同等的處罰。
5、所有員工的臨時請假(如以小時計算的假期),四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四小時以上按一天計算。
6、業務部門基層員工考勤由本部負責人管理,辦公室負責人監督;管理人員考勤由所在單位辦公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按規定考勤。
7、每月底考勤管理者將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統計匯總后,連同假條轉交人事部門核算工資。
8、行政經理有權對本酒店管理人員的考勤及業務部門管理人員對基層員工的考勤工作失職現象做出處理:未按制度規定程序操作按《獎懲制度》對應條款處理;因管理不力帶來管理任何不良后果者,移交質檢部門按《管理責任督察制度》相關規定,報上級領導審批后執行。
9、管理人員每月可享受四天帶薪休假,即平均每在職七天帶薪休假一天;基層員工每月可享受三天帶薪休假,即平均每在職十天帶薪休假一天;
10、各單位辦公室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相關制式表格開展本單位考勤管理工作。
二、證件胸牌
1、員工被錄用后,將發放胸牌,胸牌應隨時佩帶,酒店保安人員有權在店內隨時檢查。
2、員工在工作場所時,必須佩戴胸牌,以便賓客或有關部門檢查監督工作質量。
3、員工應采善保管好證件和胸牌,若有遺失,應及時提出申請;經所在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到人事部補領,費用自行負責。
三、制服
1、酒店根據崗位需要配合員工制服,員工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佩帶胸牌,非因工作需要員工不得在酒店之外穿制服。
2、員工應保持制服整潔。
3、員工應愛護制服,如因疏忽或故意損壞,則需照價賠償。
4、員工下班后,必須把制服放回更衣室。
5、員工離職須交還制服,否則照價賠償。
四、員工更衣柜
1、員工須按使用更衣柜的'細則經常保持衣柜清潔與整齊。
2、更衣柜隨時鎖好,員工不得將貴重物品帶入酒店,如有遺失,酒店不承擔任何責任。
3、不得在更衣柜內存貯飲料、食品,不得放置危險及易燃、易爆、易腐、劇毒物品。人力資源部、保安部有權對員工更衣柜進行檢查。
4、不得私自加配鎖匙或私自更換更衣柜。
5、遺失更衣柜鎖匙,需照價賠償。
6、忘帶或丟失鎖匙需借用者,由員工填表請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批準后向人力資源部借取備用鎖匙。
7、員工必須遵守更衣室管理制度。
五、員工食堂
1、員工須根據部門主管的安排,按時在酒店的食堂或指定地點用餐。
2、當班員工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在食堂或酒店指定地點以外地方用餐。
3、員工須遵守員工食堂的有關規定。
六、員工宿舍
1、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宿舍。
2、員工入住宿舍必須按正常手續,服從統一安排。
3、入住宿舍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七、安全檢查
1、員工上下班必須從指定的員工通道進出,并主動出示證件。
2、員工上下班離店必須主動配合酒店授權的保安人員檢查隨身攜帶的物品。
八、離職手續:
凡離職的員工必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手續,交還酒店財產,包括勞保卡、胸牌、制服、《員工守則》、工具、衣柜鑰匙、員工宿舍鑰匙及物品等。未能全部交還以上物品者,須按酒店規定賠償,否則酒店有權拒絕發薪并不發給任何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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