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制度(通用21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招投標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招投標制度 篇1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司利益,保證項目工程質量,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及設備采購等招標或比選事宜。
三、招標組成人員及職責
1、由分管副總經理牽頭,計劃合同部具體實施,公司內部參加人員為合同部造價代表及負責人、工程部負責人及現場代表、財務部業務人員。
2、職責:負責管理公司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及設備采購的招投標活動。主要職責是擬定招標方案,確定招標方式、招標日期,資審方式等。
3、簡單工程比選由公司自主完成,其它均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完成。
四、招標管理
1、由公司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開展招投標或比選工作,對于確因特殊情況需緊急實施工程,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實施具體辦法,并根據實際情況報請政府職能部門審批。
2、對于公司采用BT代建的項目,由公司招標管理主要人員對BT業主招投標過程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程序規范、有序。
五、招標范圍
1、招標:工程項目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根據具體的招標內容和規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川府發[20xx]9號 )、《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成府發〔20xx〕134號)等有關規定進行。
2、比選:在符合《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號)規定要求的,均從其規定,對于個別緊急工程,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比選方式。
六、招標代理機構的選定
根據公司項目實際,參考龍泉驛區基建項目代理機構庫方式,建立單獨的代理機構信息庫,代理機構在信息庫中產生。在信息庫建立前,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
七、招標文件的編制
1、公司招標一律實行國家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執行。
2、工程公開(按197號文件)比選參照四川省政府發布的標準比選文件執行;工程公開(參照197號文件)比選參照四川省政府發布的標準比選文件及公司內部修編的通用范本執行。邀請比選得可以參照上述文件執行。
八、招投標管理分工
1、計劃合同部具體實施招投標的全過程管理,提出招標方案、條件、預算控制價、初擬合同。擬訂或審查招標文件商務標的條款和內容。具體編寫或審查計價依據和計價辦法、投標文件商務標評標標準、方法和中標條件、確定投標報價的范圍、確定合同價格的方式、合同價款的調整的條件和方法、工程變更的確認和工程竣工結算等內容。擬訂投標人有關財務狀況的招標規定,確定和審查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提交方式及擔保書格式、資信情況等財務方面的內容。明確甲供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等內容
2、工程部負責測算工期,確定招標范圍,以及各專業工程工作界面的劃定、現場環境及地質條件、投標人資質及合格條件、技術規范等。并為預算控制價的編制提供技術支持。
3、財務部負責審核付款條件等其它相關財務工作條款。
4、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配合工作。
九、開標、評標和中標
1、開標。本公司的各類項目招標的開標,由公司授權的招標人代表參加,代理機構代表主持。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2、開標(開選)
(1)采用公開招標的工程,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的確定,應當遵照招投標管理部門及有關法規的規定;
(2)采用邀請形式招標的工程,評標委員會由公司組建或從評標專家庫中抽選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的單數。根據招標文件對合同總價、工期承諾、工程業績、社會信譽等相關情況進行評審后確定施工單位。
3、投標文件評審
(1) 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應當對投標文件提出的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投標價格、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投標人及項目經理資質、服務承諾、社會信譽及以往業績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要求和評價標準進行評審和比較。
(2)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應當在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中,評審出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但投標價格低于其企業成本的除外。投標價格低于企業成本價(預算部核定)的投標,不予選擇。提交投標文件的有效投標人少于三家的,應當重新招標。
4、定標
(1)評標委員會(評標小組)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推薦1—3個排序合格的中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1—3個排序合格的中標人,若公示合格后直接確定第一名為候選人,發送中標通知書。第一名放棄中標的,依據有關規定依次順排。
(2)以公開方式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計劃合同部負責協調代理機構向政府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十、授予合同
中標人確定后,由計劃合同部經辦,相關部門配合按照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日期以中標價與中標人簽訂相關建設工程合同,合同評審見《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 招投標工作紀律
1、招標人及公司相關部門、各職能工作人員不得向投標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關招標的任何情況。
2、合同計劃合同部編制或審核的工程標底及預算控制價應當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門及任何無關方透露。
3、招標領導小組及其小組成員、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接受投標人任何形式饋贈。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和相關人員公司將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歸成都現代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解釋。
招投標制度 篇2
1.0總則
1.1為確定招投標項目范圍,加強招投標工作管理,規范招投標工作程序,明確崗位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條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實施細則》及《南海市能興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范圍為本規程南海市能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1.3任何人不得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投標或降低招投標活動.
1.4招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信用原則.
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條件的單位參加招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標活動.
2.0招投標管理機構及職責
2.1招投標小組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組長,固定成員一般由主管總助、財務部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經理等擔任.根據招投標項目的性質,招投標小組組長可決定邀請2名以下熟悉該項目的專業人員作為招投標小組的臨時成員.招投標小組成員總人數不少于5人的單數.
2.2招投標小組根據《南海市能興發展集團公司投標管理制度》中所設置的權限內均具有如下工作職責:
a)決定招標方式、方案;
b)決定被邀請投標的單位;
c)審批招標文件;
d)評定中標單位.
e)通知集團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員列席有關招投標會議.
f)編寫招投標工作情況報告,報集團公司稽查考核部備案.
2.3招投標工作,以經營部為招投標工作主辦部門.
2.4招投標主辦單位開展工作,每項工作至少應有2人同時參加.招投標主辦單位其主要職責如下:
a)進行招投標前期調查.
b)提議招標方式和方案.
c)提議被邀請投標的單位.
d)編制招標方案、招標文件、擬定合同樣板.
e)進行發標、收標、開標等工作.
f)提出有關改進招標工作的建議.
g)在定標后7天內向上一級監督部門和集團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關招標工作情況的詳細報告.
3.0招標工作一般程序
3.1招標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
3.1.1公開招標,由主辦單位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3.1.2邀請招標,由主辦單位以招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3.1.3議標,由招標單位對少數幾家投標單位分別就有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
3.1.4應邀參加投標的單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業和業務經集團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為宜;參加議標的單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采取議標方式的必須向房地產事業部和稽查考核部書面說明理由.
3.2招標前期工作
3.2.1經營部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
3.2.1.1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簽定合同的主要條款.
3.2.1.2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經營部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3.2.1.3招標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3.2.1.4經營部編寫工程項目招標文件時,應一并編制招標項目標底,作為評標的直接依據.標底的編寫應當根據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參照國家規定的枝術、經濟標準及定額進行編制.一個投標項目只能編制一個標底.標底經審定后,在開標前不得泄露.
3.2.2經營部提前1個星期向招標小組提交招標文件、合同、并提議招標方式和說明理由.
3.2.3招標小組在收到有關資料2天后,通過會議或直接書面確認等方式確定招標方式,并審議招標文件,審定招標標底.
3.2.4經營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3.2.5經營部對擬邀請投標或議標的單位進行深入調查,并向招投標小組推薦邀請設標或議標的單位.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投標單位必須進行資格預審,并對其工程業績、施工能力等方面進等方面進行實地考察.經營部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查勘項目現場.
3.3開展招標工作
3.3.1經營部按招投標小組的決定發出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3.3.2接受投標申請書,并選定符合條件的投標人.
3.3.3召開招標會議,向投標人發布招標文件,并介紹招標項目的有關情況和要求,對投標人提出的問題進行說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得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任何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3.3.4預留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合理時間.
3.3.5招標文件發出后,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并按實際需要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3.4收標、開標工作
3.4.1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經營部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經營部.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經營部應當拒收.
3.4.2投標截止時間一到,經營部應會同上級監督人員,并邀請所有投標人一起進行開標.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3.4.3開標時,由投標人和上級監督人員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經營部當眾拆封,宣讀和記錄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3.4.5投標文件逾期送達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處沒有按照規定蓋章和簽名的、未按招標文件的主要條款編制的,以及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該投標文件均無效.
3.4.6投標人少于三個的,經營部應提議重新組織招標.
3.4.7開標結束后,經營部應編寫《招投標情況匯報》,作為評標、定標的參考資料.匯報內容包括:
a)招標工作進展情況.
b)投標單位情況和投標文件內容的簡介.
c)投標文件比較及綜合評價.
3.5評標、定標工作
3.5.1《招投標情況匯報》應在評標、定標會議之前至少1個星期提交招投標小組.會議時間由招投標小組組長確定.各招投標小組成員應在收到有關招標資料2天內對招標資料進行審閱.
3.5.2評標、定標會議由招投標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到會的招投標小組成員必須超過半數以上方為有效會議.評標、定標會議必須有由上級單位派出的監督人員參加.
3.5.3參加評標、定標會議的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各成員應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3.5.4經營部人員匯報完招標工作情況后,必須離場.
3.5.5參會的招投標小組成員每人1票,可投贊成票或反對票或棄權票,贊成票過半數方可定標;反對票和棄權票總數達到半數或以上,不能定標,須由經營部重新開展招標工作.
3.5.6中標人一經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
3.5.7經營部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3.5.8會議結束后,會議記錄人員負責根據會議記錄編寫會議紀要,記錄會議決議等內容,并由與會人員簽名.會議記錄應全面反映各成員的評審意見.
4.0投標保證金
4.1招標文件中必須注明此次投標的投標保證金規定.投標保證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標準或數量,由招投標小組根據具體的招標項目確定.原則上投標保證金的定額標準為不低于該項目總投資概算金額的1‰.
4.2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時,招標單位應當同時向投標人收取投標保證金.落標人交納的保證金應當于定標工作結束之日起7天內退回;中標人交納的保證金應當于簽訂合同時退回.
4.3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拒絕簽訂合同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招標人拒絕簽訂合同的,應當向中標人支付雙倍保證金.
5.0罰則
5.1違反本制度規定,不按規定的程序認真開展招投標工作,導致招標流于形式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以及行政處分.
5.2違反本制度規定,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以及行政處分.
5.3違反本制度規定,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的投標人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以及行政處分.
5.4違反本制度規定,在中標單位確定前,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以及行政處分.
5.5參加招標工作的成員有意私下接觸投標人,或接受投標人的財物和其他好處的,沒收其收受的財物,并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以及行政處分.
5.6對有上列違規行為的招投標小組固定成員,取消其招投標小組成員資格;對有上列違規行為的招投標小組臨時成員,以后不得進入招投標小組.
5.7經營部不提前做好招標準備工作,拖延或浪費時間,造成招標工作時間緊迫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
5.8對招標活動負有監督職責的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者,給予行政處分.
5.9對招標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招投標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園林綠化養護市場管理,規范園林綠化養護招投標行為,維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本市園林綠化養護質量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市植樹造林綠化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進行的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主管部門和職責)
市綠化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綠化局)是本市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管理的行政監督和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的實施辦法;
(二)對招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
(三)組建評標專家庫;
(四)接受投訴、查處園林綠化招標投標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四條(實施部門和職責)
市園林綠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簡稱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規定具體負責本市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審核招標人的資格、受理招標文件備案;
(二)組織信息、負責養護招投標項目登記;
(三)監督開標、評標、定標,核準中標結果;
(四)調解招標投標過程中的分歧;
(五)承擔評標專家庫成員的日常考核和評估;
(六)指導和監督區(縣)綠化管理部門具體實施的招投標活動。
第五條(原則)
市綠化局對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工作的規范和要求、招標范圍和規模提出指導意見。
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對招標人的一般要求)
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活動依法由招標人負責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須招標的養護項目以任何形式規避招標。
第七條(交易場所)
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園林綠化分中心(以下簡稱園林分中心)是為本市園林綠化養護項目交易活動提供場所、信息和咨詢,不以贏利為目的的專業服務機構。
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活動原則上應當在園林綠化分中心進行。對在交易中心進行的招投標活動,交易服務費的收費標準,按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標準收取。
園林綠化分中心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有關交易規則,對養護交易所涉及事項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八條(反對地方保護和部門封鎖)
依法進行的招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外符合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第九條(投訴和處理)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市綠化局監察室、市綠化投訴舉報受理中心投訴。接到投訴的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二章招標
第十條(招標范圍)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養護項目;
(二)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的養護項目;
(三)緊急整治的養護項目除外。
第十一條(招標方式)
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第十二條(自行招標)
招標人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具有專門負責養護招標的工作部門;
(三)有2名以上招標業務人員。
招標人自行招標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持以上證明材料,向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第十三條(委托招標)
招標人不具備第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招標。招標人委托招標的,應當與招標機構簽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標機構資格證明材料,向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第十四條(招標條件)
(一)養護招標項目已列入年度計劃,并且資金已落實;
(二)具備養護招標所需要的技術資料。
第十五條(信息)
招標人應當在“綠化”門戶網站()和園林分中心信息網上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連續時間應不少于3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招標人名稱和住所;
(二)邀請的投標人名稱;
(三)招標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及發包范圍和基本要求;
(四)對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十七條(入圍方式)
(一)全部入選法
所有符合養護項目招標人資格要求的潛在的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均可成為投標人。
(二)資格預審法
對規模較大的或者園藝養護技術要求較高的養護項目可采用資格預審法。資格預審文件應根據項目的特點制定評審要求,但不能以預先確定投標人的數量作為評審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
招標人應當將資格預審的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投標人。
(三)隨機確定法
當投標申請人或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過多時,招標人可要求采取隨機確定法,從所有投標申請人或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中隨機確定投標人,但投標人最低限額不少于7家,且在招標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條(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須知: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地點、發包范圍及內容、養護期限、養護等級要求、資格要求、資金來源、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現場踏勘日期、投標答疑會日期、投標文件的編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標截止時間、承包方式等內容;
(二)擬簽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術規范及要求;
(四)投標文件的格式以及應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樣本。
(五)評標的標準與辦法。
(六)對細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認定。
(七)評標辦法。
(八)工程量清單及綠化養護現場圖。
第十九條(招標文件澄清)
招標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變更,確需進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條(招標文件的備案)
招標人在發出招標文件前二天,應當持招標文件樣稿到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招標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應到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第二十一條(踏勘和答疑)
招標人可以組織投標人踏勘工程現場。投標人獲得踏勘現場的機會應當平等。
招標人對任何投標人做出的答疑,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所有投標人公開。
第二十二條(信息保密)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投標的情況。
第二十三條(規避招標)
招標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屬于規避招標
(一)擅自改變養護項目資金來源或者用途;
(二)虛假招標或者使招標活動流于形式;
(三)將部分項目排除在具體招標范圍之外;
(四)其他不招標或者不公開招標的行為。
第三章投標
第二十四條(投標資格)
投標人應當具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參加投標的養護企業應當按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向招標人報送投標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養護企業營業執照;
(二)具備招標人對投標人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第二十五條(投標文件的要求)
(一)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二)投標人的報價應當保證其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標項目。
(三)投標文件應當由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簽章。
第二十六條(投標文件的提交、送達和撤消)
(一)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應當將投標文件密封,封口處由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簽章,送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地點。
(二)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并妥善保管投標文件,開標前不得開啟、遺失。
(三)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標人可以撤回投標文件。
(四)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五)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不含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七條(投標文件的變更和補充)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送達、簽收和保管。
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達補充、修改的內容無效。
第二十八條(投標保證)
投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以采用投標保證金、投標保函等方式。保證金應視標底的大小,按養護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過二萬元。
第二十九條(投標保證金的退回)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定合同后的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可以不退投標保證金:
(一)中標后,中標人在三十日內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定合同的;
(二)在領取招標文件并支付投標保證金的情況下,投標人未按時提交投標文件、提交的投標文件無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評標委員會作廢標處理的.;
(四)投標人拒絕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其投標的。
第三十條(投標截止期限)
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標人和投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串通投標)
投標人之間或者招標人與投標人共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串通投標:
(一)投標人一致投高或者壓低投標報價;
(二)投標人之間事先商定,突出一個投標人,其他投標人作為陪襯參加投標;
(三)招標人將投標情況透露給投標人;
(四)招標人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
(五)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
(六)招標人和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人或者招標人額外補償;
(七)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
(八)其他串通投標的行為。
第四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二條(開標)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在招標文件確定的地點公開進行。
開標由招標人或者招標機構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案。
第三十三條(無效投標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投標:
(一)投標文件逾期送達的;
(二)投標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處未按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簽章的;
(三)投標文件未經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事項。
第三十四條(評標委員會組成)
評標工作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招標人、招標機構以外的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評標專家由招標人從市綠化管理局建立的養護項目評標專家庫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
與投標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參加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對評標專家施加可能影響評審結果的行為。
在中標結果確定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應當保密。
第三十五條(評標專家的管理)
評標專家應當是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管理的法律法規,具有與養護招標項目相關的實踐經驗,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的工程、經濟類人員,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履行職責。
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應當定期對評標專家庫成員進行綜合評估,根據需要對專家庫進行調整和更新的,對在評標過程中不稱職或者違法違規的評標專家取消其資格,應當報市綠化局同意。
被取消評標專家資格的人員,今后不得參加任何評標活動。
第三十六條(評標)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招標人應當給予評標委員會足夠的閱標時間。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提供書面評審意見。評標委員會將評標過程與結果形成書面評標報告,提交給招標人。
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進行。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應當對評標過程進行監督,及時糾正和協查各類違法行為。
第三十七條(評標辦法)
根據養護項目的不同特點,招標人可以分別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招標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方法和標準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投標文件的澄清)
經招標人同意,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它投標或者投標報價明顯低于標底合理幅度的,應當要求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拒絕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第三十九條(廢標)
評標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作為廢標處理:
(一)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二)投標人不能對報價較低作出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或者投標人作出說明并提供相關材料,經認定投標報價低于成本的;
(三)投標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
第四十條(中標候選人)
公開招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按排序向招標人推薦不超過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邀請招標的,評標委員會可以按排序向招標人推薦1至2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第四十一條(中標)
招標人應當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全部使用財政資金撥款或者財政資金撥款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招標人應當按照中標候選人的排序確定中標人,當確定中標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約的,可以依序確定其他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招標人應在開標之日后10天內完成定標工作,特殊情況可延長至15天。定標后,招標人應及時發出中標通知書等工作。
第四十二條(重新招標)
有效投標不足3個(不含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招標人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重新招標。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四十三條(評標備案)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提交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標過程和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
(三)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未中標人的投標報價表。
第四十四條(結果公示)
市綠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應及時將中標有關情況告知市綠化局信息中心。市綠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應及時將中標情況信息在“綠化”門戶網站(和園林分中心信息網上進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招標人可以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人。
第四十五條(合同的簽定)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確定的內容訂立書面合同。
自訂立書面合同之日起7日內,招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四十六條(履約擔保)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的,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中標人須提供不低于合同總價款百分之十的履約擔保。
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第四十七條(合同履約)
中標人應當就承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并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備案的處理)
市綠化工程管理站發現備案材料有違反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的內容,以及招標機構不具備相應資格的,應當在招標人報送備案材料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責令招標人改正。
第四十九條(行政管理措施)
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索賄受賄、干預正常招標投標活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公正度評價)
市綠化局監察部門負責招標投標公正度評價工作,對反映招投標不公正的項目,組織或督促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十一條(例外規定)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招標項目的評標活動,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評標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但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招投標制度 篇4
一、目的
第一條為規范交通工程領域建設招投標活動,加強對公路橋梁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政府利益,保證項目工程質量,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建設工程,是指由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作為建設單位的項目,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安防工程等工程。涉及到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及擴建工程等。
二、適用范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建設項目的監理單位、總承包施工單位。
三、招標組織機構及評標小組組成
第四條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組織機構,領導小組由交通局長、分管工程副局長、局工程科負責人、局財務科負責人、局辦公室負責人、局法制科負責人,公路所負責人、運管所負責人、農養所、物流局負責人組成,局長組長,具體實施由分管工程副局長負責,會同局工程科、局財務科、局辦公室、局法制科,公路所、運管所、農養所、物流局負責人的相關工程技術人員組成臨時機構,完成的招投標工作。
第五條招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確定招標方式、招標日期,資審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簽署授權委托書(公開招標)等。招投標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完成。
四、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第六條組成招投標臨時小組的各部門成員承擔以下主要職責:
1、負責監理單位、總承包單位的招投標工作。具體職責包括:考察投標單位、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負責辦理招標備案、發布招標公告、編制和審查招標文件(包括制定和審查評標辦法)。對外發布的各種招標文件,按照《工程招投標資格審查審批表》的審批程序,經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審查批準后對外發布。
2、發售招標文件、收取圖紙押金、編寫招標文件清單、做好收發記錄。招標經辦工程師負責組織勘察現場、進行資格預審、召開投標預備會。
3、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由招標臨時小組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等管理工作。
4、提供經過審查的完整施工圖紙,并在招投標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持、技術交底和圖紙說明。
5、提供工程量清單,并對投標文件的商務標進行審查評價。
五、招投標規模及招投標方式
第七條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的工程項目的監理及施工可通過招標和政府采購兩種方式確定施工單位。招標主要為公開招標,政府采購主要包括詢價和競爭性談判。
施工合同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工程采用招標形式確定施工單位;對于選擇工程總承包施工單位,施工合同額在100萬元以上時,原則上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5-100萬元的工程可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5萬元以下或專業性較強、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詢價方式確定施工單位。詢價方式由交通分局部委托,局班子開會評審。
第八條公開招標按工程所在地招標站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邀請招標可按照招標站的規定進行,也可參照招標站的規定,采用公司內部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在招標資格預審后,將資格預審結果按《工程招投標資格審查審批表》審批程序報審(見附件一);工程競標采用邀請競標方式。凡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所在地入區施工許可證、入區投標許可證及項目經理證的公路工程施工企業均可報名參加競標。招標主辦部門根據以上文件對報名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將擬選結果按《工程招投標資格審查審批表》報審(見附表一),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競標工作。參加招(競)標的單位原則上不少于三家。
1、投標單位的選擇,按照《承包商選擇及評價管理制度》的要求,一般在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建立的具備長期合作關系、通過評價與泰豐工程建設有良好合作關系的施工單位中選擇。
2、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分包的單項工程的施工單位及分包施工隊伍。對于在投標文件中未給與注明的,在施工開始后不能進行再分包。
3、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承擔連帶責任。
六、資格審查
第九條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建設工程項目全部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采取資格后審的,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載明對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條件、標準和方法。采用資格預審時投標資格的確定詳見第十二條。
第十條資格審查的內容,資格審查應主要審查投標人或者潛在投標人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企業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選擇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時,對于曾經與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合作并有上佳表現,在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承包商評價中有較好聲譽的監理、施工單位,可以簡化資格預審程序。選擇監理、施工單位,要結合項目的具體情況,擇優選擇。
第十一條實際考察 資格審查過程中如需要,招標領導小組也可對潛在投標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機械設備等組織現場考察。
第十二條投標資格的確定采用資格預審的,資格審查由工程科或代理機構組織牽頭,按第四條規定組成評審小組,從參加預審的單位中選出不少于3家資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由評審小組在《資格審查審批表》簽署意見并呈報局班子批準后,由招標代理向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七、招標文件的編制
第十三條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擬定,工程科,財務科、法規科等共同審查,局長批準。
第十四條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投標邀請書。
●投標須知:包括工程概況,招標范圍,資格審查條件,投標單位資質等級,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包括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標準,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文件編制、投標保證金、投標文件正、副本數量、投標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的方法和標準等。
●合同的主要條款(附合同協議書、專用條款與補充協議、通用條款)。
●投標文件格式及附錄(附投標文件投標函格式、商務標格式、技術標格式、資信標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
●設計圖紙。
●投標輔助資料。
第十五條職責及分工
建設工期按照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批準的工期計劃編制;標段的劃分以最有利于工程施工質量和工期安排為原則;投標保證金一般按照規程估算價款的2%計取,且不超過80萬元;合同的主要條款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要求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協議書、專用條款達到合同簽訂的詳細程度及約束條件,合同專用條款及補充協議,應滿足施工現場的管理要求。
A.工程科擬定或審查招標工程的具體技術標要求,對于有特殊工藝要求加工、制作、安裝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寫具體的技術要求、安裝加工要求。
B.工程科提供施工方面技術需求,同時擬訂或審查招標文件技術標的條款和內容。
第十六條招標文件的審查和批準
A.招標文件的審查由工程科經辦,交由局辦公室流轉簽批。審查人填寫《工程招標文件評審表》,評審表和經修改后的招標文件呈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批準并在招標文件上簽字蓋章。
B.招標文件批準后(采用公開招標的,招標文件應報招標管理部門審查備案),招標經辦部門方可組織招標文件的發售。
八、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十七條開標,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各類項目招標的開標,由交通分局授權的招投標代表負責主持。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A.采用公開招標的工程,對投標單位提交的投標文件按照當地招標站的規定,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案,并辦理招標備案。
B.采用詢價的工程,評標委員會由交通分局局班子成員,招標領導小組等方面的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的.單數。由公司招標領導小組對邀請招標的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合同總價、工期承諾、工程業績、社會信譽等相關情況進行評審后確定施工單位。
第十八條評標
A、評標委員會組成。采用公開方式招標的,由當地招標中心在評審專家庫中隨機選擇評標委員會的成員。
A、評標應嚴格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和標準執行。在評標過程中,不得改變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方法、中標條件和評標結果。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報價法評標,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一般情況下,對于設備等材料選擇及監理招標采用綜合評價法,對于施工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
第十九條投標文件評審
A.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應當對投標文件提出的設備質量、特殊工藝、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投標價格、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投標人及項目經理資質、服務承諾、社會信譽及以往業績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要求和評價標準進行評審和比較。
B.采用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的,應當在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中,評審出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但投標價格低于其企業成本的除外。投標價格低于企業成本價的投標,不予選擇。提交投標文件的有效投標人少于三家的,應當重新招標。
第二十條定標
A.評標委員會(評標小組)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推薦1―3個排序合格的中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1―3個排序合格的中標人,由招標經辦部門負責按《中標單位審批表》(附表三)報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相關部門審查、局長審批。
B.根據荊門市交通運輸局分局相關部門審查、局長或授權人審批簽字的《中標單位審批表》確定的中標單位,招標經辦部門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C.以公開方式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招標經辦部門負責向政府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同時將招標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部門。
九、授予合同
第二十一條中標人確定后,由招標經辦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配合按照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日期以中標價與中標人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十、招投標工作紀律
A.招標人及公司相關部門、各職能工作人員不得向投標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關招標的任何情況。
B.編制的工程標底,編制人員應負責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門及任何相關方透露。
C.招標領導小組及其小組成員、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接受投標人任何形式饋贈。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和相關人員將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招投標制度 篇5
凡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的工程建設項目,其施工、設備及主材采購必須通過招投標方式擇優選擇承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由集團公司基建部負責組織實施、礦領導參與。
一、招標的基本條件
1、工程項目總承包。
(1)完成項目的立項和可研審批,初步設計及概算已經審查。
(2)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投資計劃已經下達。
(3)現場“四通一平”基本到位,土地手續已辦完。
2、單位工程招標
(1)施工圖紙等設計文件已經審查。
(2)投資在50萬元以上(不足50萬元按煤業公司綜合折舊費管理辦法及內部招標辦法執行)。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報建手續已辦完。
(4)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二、招標的方式與程序
1、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與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招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必須經政府部門批準。
2、招標程序
(1)招標單位即代理機構的選擇。嚴格按照《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選擇。
(2)屬于公開招標的,采用在網上或政府指定地點發布招標公告的`辦法。屬于邀請招標的,經代理機構與業主共同協商后由代理機構發出邀請書。
(3)由業主負責對投標單位進行篩選,并進行實地勘察。主要了解投標報名企業狀況、實力、業績等。
(4)由代理機構負責編制招標文件,經業主審核后,發送報名竟標單位。
(5)需要編制標底的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經業主審核后密封。
(6)確定招投標領導組和評標專家。
招投標領導組設正付組長,成員由代理方與業主共同組成。
評標專家一般為5人以上單數。由兩部分構成,一是代理機構專家庫隨機抽選人員,二是業主指定或按業主專家庫隨機抽取人員。其比例為3:2,應在開標前確定。
(7)開標、評標、定標,確定中標單位。
在投標單位述標完成和答疑后,按照評分原則,雙方專家進行打分。工作人員記錄各投標單位的分值,確定中標侯選單位(前三名)。經招投標領導組根據候選單位的綜合因素,確定中標單位。由招標單位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
3、簽訂合同。由業主負責,按招標文件和中標價進行商務(技術)合同的簽訂。
三、其它
1、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2、業主及中介代理機構要堅守秘密的原則,嚴禁泄露標底。否則對責任者將嚴肅處理。
3、嚴禁投標單位相互串通,擾亂正常的招投標秩序,一經發現取消投標資格。
4、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
招投標制度 篇6
招投標管理細則
1、目的:
增強采購環節透明度,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努力降低采購成本。
2、組織機構及職能:
2.1招投標工作小組組長由總裁擔任,財務總監為召集人,成員由總裁助理、采購比價員、招標單位負責人、招標單位采購負責人、招標單位其他相關人員和其他人員(如外聘專家)等組成。
2.2招投標工作小組主要職能是直接參與股份公司及下屬各產業的大額招標采購工作,對各產業組織的招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2.3小額的招標采購工作由各產業總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但應報備股份公司采購比價員,股份公司采購比價員可直接參與招標也可進行事后監督。
3、招標范圍:
3.1股份公司及各產業進行的基礎項目建設,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
3.2股份公司及各產業的設備或技術改造采購。
3.3股份公司及各產業的大宗物資采購,凡適合進行招標的,都應當招標采購。
3.4大宗物資采購以外的其它符合招標條件的物資采購,也應當進行招標采購。
3.5符合招標條件全年采購在5萬元以上的,能分次招標的應分次招標,以做到經常調整采購價格,降低采購費用。對于一些比較簡單的大宗物資或小額物資采購,可采用簡易程序招標。
4、招標方式:
4.1公開招標:是公司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參與投標。
4.2邀請招標:是公司以招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參與投標。
5、工作程序:
5.1招標要求及流程
5.1.1采購單位申請或股份公司認為應進行招標采購的項目,在招標實施前十天向招標工作小組提交招標計劃。招標計劃中應注明擬采購的物資名稱、數量、預計單價、預計總金額、供應時間、技術要求、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并提供六家以上合格供應商的名稱、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必要的材料。
5.1.2招標工作小組接到招標計劃后,在兩個工作日內召開招標工作會議,討論招標單位提供的材料,凡招標的單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限期補齊,同時研究工作程序、招標方式、招標要求等。
5.1.3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信息。招標工作小組根據招標項目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對潛在
金潮股份
企業標準招投標管理細則標準號:Q/JC—CW—05—20xx
制/修訂日期:20xx.6.15
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5.1.4采取邀請方式的,應當向六個以上具備投標能力、資信良好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發出招標邀請書。任何人都有邀請符合投標條件的特定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參與投標的權利。
5.1.5設有招標標底的,招標小組成員對標底必須保密。
5.2投標要求及流程
5.2.1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規定對投標資格條件或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
5.2.2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按招標要求時間投標,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反應。
5.2.3投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5.2.4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及質量保證金的規定:招標規則要求投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所有的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時或投標前交納投標保證金后方可參與投標,投標保證金按照投標金額的5%收取;待確定中標人后,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如數退還(不加利息),中標的投標人待簽定正式合同后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中標人不與我公司訂立合同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合同履約期滿中標人提供質量保證金后退還履約保證金(不加利息);質量保證的期限原則上不低于一年,金額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額的8%收取,待質量保證期滿后如數退還(不加利息)。
5.2.5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招標領導小組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禁止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5.2.6招標小組成員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5.3、評標和中標
5.3.1招標工作小組收到第一論投標后,組織評標小組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確定初選投標廠家,并對初選
金潮股份
企業標準招投標管理細則標準號:Q/JC—CW—05—20xx
制/修訂日期:20xx.6.15
版本號:A
投標廠家在投標文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建議,投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能夠最大限度的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
5.3.2經評標小組評審,如認為所有的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并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
5.3.3重大投標項目應對初選投標廠家進行實地考查,深入了解投標廠家的經濟實力、技術實力、合同執行能力和售后服務能力等。
5.3.3投標小組結合實地考察結果或第一輪投標后投標人修改的投標文件,對投標人的二次投標書進行評審和比較,最終確定參與競標或投標的幾家合格供應商。
5.3.4確定參與最終競標或投標廠家時,應盡量選擇同一檔次的投標廠家,避免投標廠家在技術實力、合同執行能力和售后服務能力方面的差異,以做到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5.3.5招標小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招標小組對投標文件的評審、比較和中標侯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5.3.6最后一輪由最終確定的合格供應商對招標價格進行議價或競價(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最終確定合格的中標廠家。
5.3.7投標人中標后,應當與招標單位簽訂書面合同。
6、罰則
6.1招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標活動,對干涉招投標工作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6.2招標工作小組成員或其他參與人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其他好處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以警告處分,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或追究法律責任。
6.3參與招標人員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或資料,對責任人給以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6.4招標人員和投標人串通,損害公司利益的,投標小組有權宣布中標無效,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對責任人予以開除。
7、附則
7.1本制度和工作流程適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屬各產業。
7.2本制度由股份公司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招投標制度 篇7
1、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果園、養殖水面等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
2、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
3、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
4、招標應當確定方案,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明確項目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標底等內容。
5、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
6、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要履行“四議兩公開”民主程序。公開協商會議合同、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鎮)“三資”代理中心登記備案。
招投標制度 篇8
1.目的
規范服務及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合同金額在¥2萬元-¥5萬元之間的物業招標工作,本辦法管理范圍包括:新建土建項目、新購置設備項目、技術改造與更新項目、房屋維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綜合維修工程)、裝修項目、維保工程(電梯、有線電視、安防系統、車閘、清潔、綠化、消殺等)、工服制作、新增服務項目等。超出權限規定及由管理處自行完成的工作不在本招投標管理辦法范圍內。
3.職責
部門/崗位地產出資職責物業出資職責
品質管理部受委托項目的招投標工作的協調配合組織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招投標工作
財務管理部
標底的測算、費用審算工作參與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招投標工作
地產工程管理部組織50,000元以上招投標工作必要時參與工程監督及竣工驗收
申報部門受委托負責10,000-50,000元以內招投標工作及具體工程實施參與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招投標工作;與施工單位擬制施工協議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總則
4.1.1公司成立招標工作小組,其組成人員包括:招標申請部門經理及專業負責人、品質管理部代表、財務管理部代表、法務人員、地產相關部門人員(與地產相關項目)、分管領導、總經理。定標時由招標工作小組集體決策。
4.1.2招標權限界定
4.1.2.1招標預算總額在二萬元以下,由提出招標申請的部門負責施工單位選擇,可以不進行招投標,但管理處需進行三家性價比對程序后選擇承包商;
4.1.2.2招標預算總額在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由物業公司招投標小組負責通過招投標選擇施工單位
4.1.2.3招標預算總額在五萬元以上,由提出施工的管理處為主,品質管理部輔助組織相關資料后,交由地產工程管理部組織進行招投標選擇施工單位。
4.1.3招標應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但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必須有三家以上的投標單位參與競標。
4.1.4整個招標過程必須保持透明度,各部門積極配合、全面溝通、信息共享,杜絕暗箱操作。
4.1.5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標底、投標文件、評標、定標等內容,以保證招標的公正性與效果。
4.2招標項目的確定
4.2.1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或是按照公司、地產公司、業委會等部門的要求,確定擬招標項目。
4.3地產出資工程招標權限界定
4.3.1由管理處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向地產工程管理部提交申請報告,報告應詳列原因、工程規模、費用預算等,經地產工程管理部或地產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A.造價在20xx元以下的.工程,由地產相關部門確認審算工程,可以不進行招投標,管理處按公司采購管理程序選擇承包商。
B.造價在20xx-50,000元以內的工程,經地產委托認可,相關管理處申請招投標工作,品質管理部負責組織招投標工作,地產相關部門參與定標,報地產領導審批。
C.造價在50,000元以上的工程,由地產公司組織招投標。物業公司負責提供相關招標資料。
4.4招標工作程序
4.4.1招標文件
4.4.1.1制定招標計劃、編制招標文件,提出招標申請的部門/管理處,提出詳細的招標項目、時間計劃、技術交底、達到的相關標準、配合等要求,符合招標審算權限的將招標申請和以上資料合并提出審批,超出招標審算權限的由招投標小組協助管理處提請地產工程管理部進行招投標。自審批結束5日內由招投標小組主持編制招標文件并核定標底,以及審查修改標書中的經濟條款,招標文件編制完成后進行審批;
4.4.1.2招標文件內容:招標文件應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包括:投標承諾書、招標內容、招標范圍、項目簡介、工期、質量要求、工程造價要求、安全防護責任、投標須知、投標截止日期、開標時間和地點、評標辦法、違約責任、投標押金、相關規范、投標文件格式、特別約定等,附件包括:相關圖紙、擬簽標準合同(明確我方要求的全部內容)等
4.4.1.3各類招標文件、記錄由品質管理部制定示范文本,作為公司該類招標的標準范本。
4.4.2招標信息發布及投標邀請
4.4.2.1公開招標的項目可以在當地主要報紙、網站或建設交易服務中心發布招標信息,并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辦理手續。
4.4.2.2實行邀請招標,由招標申請部門、品質管理部從公司《合格服務供方一覽表》中選擇所需數量的投標單位進行邀請招標。
4.4.2.3如《合格服務供方一覽表》沒有合適的投標單位或數量不夠,應由相關部門推薦,再組織進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選為投標方,并納入《合格服務供方一覽表》。
4.4.3發標
4.4.3.1招標文件的發放、答疑及現場勘察由品質管理部組織,招標申請部門、財務管理部、法務人員參與。
4.4.3.2公開招標的項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標準和項目要求對投標單位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方可發放招標文件。
4.4.3.3招標現場答疑由招標申請部門負責做好記錄工作,該記錄將作為招標文件的附件一并發給投標單位。
4.4.4開標
4.4.4.1招標文件應規定:投標單位應在規定日期之前將投標文件送交品質管理部,投標截止日期之后,原則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標文件。
4.4.4.2標書必須密封加蓋公章,開標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打開標書。
4.4.4.3品質管理部主持開標工作,開標工作應集體在場,現場拆封,該過程和內容由招標申請部門作好記錄并填寫《開標記錄表》,參加開標的全體人員簽字確認。
4.4.5評標和定標
4.4.5.1開標后,招標小組成員對各投標書內容進行分析評比(與投標單位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與評標)
4.4.5.2評標人應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對自己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4.4.5.3評標應以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為依據。定標原則為:
A.能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經評審其投標價格是合理低價。
B.同等條件下,原來與公司有過良好合作關系的投標方優先中標。
4.4.5.4下列情況須重新招標:
A.發現投標單位相互串通投標。
B.投標單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C.投標單位以向招標工作小組成員的手段謀取中標。
D.開標后,發現所有投標皆不滿意(如各標價均高出標底價,不在合理報價范圍之內)。
4.4.5.5整個評標定標過程須作好記錄,全體參加評標人員簽字確認。
4.4.5.6確定中標單位后3天內,品質管理部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函,并將中標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標單位。
4.4.6簽訂合同
4.4.6.1由招標申請部門參照合同范本擬定合同,按權限報公司相關部門審批,必要時由地產成本管理部和法律組審核合同條款,合同擬定完畢,約中標單位對其內容和條款進行確認后簽訂正式合同。
4.4.6.2中標單位投標文件應做為合同附件隨合同存檔,其它投標單位資料品質管理部歸檔保存
4.4.7招標文件管理
4.4.7.1所有招標文件統一編號,編號形式為"V--&&","V"表示"",""表示項目簡稱,""表示年號,"&&"表示序號。
例如
城花:V-CH-0501都花:V-DH-0505
新城:V-XC-0508世貿:V-SM-0512
5.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7.4-Z01-02-F1《開標記錄表》
TJzzWY7.4-Z01-02-F2《開標評審表》
TJzzWY7.4-Z01-02-F3《開標成果審批表》
TJzzWY7.4-Z01-02-F4《中標情況通報》
招投標制度 篇9
一、是否需要招標
二、招標
1、招標人對已發出的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收人。
2、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對投標文件有異議的,應在在投標截止時間10前提出。
三、標底
1、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編制標底。
2、一個招標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標底必須保密。
3、編制標底的中介機構不得參加投標,也不得為該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或者提供咨詢。
4、招標人設最高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
四、開標
1、開標時間: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2、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的其他主要內容。
3、招標人應當拒收的情形: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文件。
4、投標人少于3個,應當重新招標。
5、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未招標項目情況說明未招標項目情況說明,并制作記錄。
五、評標組成
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3、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六、中標
1、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2、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3、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
七、簽訂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八、聯合體投標
1、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招標人與中標后的聯合體只簽訂一個承包合同,而不是與各成員單位簽訂合同。
招投標制度 篇10
1.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管理,規范招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標項目:凡是各基層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3.招標范圍: 涉及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4.規模標準: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20萬元的各類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5.凡是夠招標條件工程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6.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項目的招標準備工作由項目實施基層單位具體負責。
7. 水利局負責管理全系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邀請縣監察、計劃、財政、審計部門等全程行政監督。
8.項目的招標必須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局一名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招標事宜。
9. 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編制招投標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備案的招投標報告。
10. 水利局組織人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11.本制度從20xx年1月5日起執行
招投標制度 篇11
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
1、目的
確保廉潔高效地選擇到質優價廉的隊伍及廠家的產品。
2、范圍
造價超過十萬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設備(四大公司指定項目及可列入特急項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職責
超過十萬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設備材料的.選擇均需在正式合同申報前半個月將操作具體計劃上報給主管副總,經主管副總認可后實施,以避免正式申報時考慮不周又無時間調整的被動局面。對不需要做招投標的應向主管副總提前半個月申請特殊處理,并詳細說明理由。
3.1隊伍及廠家的入圍資格界定辦法:
主辦工程師首先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了解本行業全面情況,并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所作的行業評比結果,經統計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隊伍的入圍資格等,經工程部或配套部討論后報公司。
建材要根據檢測報告內的數據,由廠家承諾其產品所達到的數值。
3.2招投標過程:
主辦工程師根據公司批準的入圍資格要求及設計銷售對材料性能品質的要求,推薦不少于三家入選單位參加招投標。
在招標時必須請各競標單位同時到場,參加有設計、主辦部門及預算各一人以上人員組織的招標會(必要時領導參加)。并嚴格查驗投標單位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資質等級證書及進滬許可證等。主體土建工程還需要查驗核定承接任務單。
投標時要求各競標單位于標書規定日期內密封標底送達預算部,非密封及過期者為棄權。
開標時必須有設計、主辦部門及預算各一人以上參加,對各競標單位標底進行開封評標的工作。
主辦工程師負責對各單位的投標情況做出可比性分析,必要時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詢標。
3.4簽約:
簽約按《上海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協義)審批表》程序執行。
主辦工程師應附上招投標過程備忘,包括入圍資格描述、行業現狀、企業數量及等級劃分、考察參加人員、考察情況、招標開標參加人員名單等。
3.5合同管理:
合同正本我方保留不少于兩份,一份在公司辦公室存檔,一份在預算部存檔。
預算部同時要保存乙方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資質等級證書及進滬許可證復印件,如非法人簽約應保存法人委托書正本。
3.6特急項目管理:
由于正式合同的審批周期為兩周時間,為一些特急項目需要,可按“特急項目管理細則”執行。
4、相關文件:
4.1采購合同
4.2特急項目管理細則
5、相關表單
5.1施工單位初選審批表
5.2監理單位初選審批表
5.3甲供材料(設備)入圍資格
5.4上海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協議)審批表(試行)
修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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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日期:
招投標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集團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招投標工作原則:
1、透明公正原則:招標過程必須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門積極配合、全面溝通,杜絕暗箱操作.
2、充分競爭、擇優中標原則:保證招標具有充分的競爭性,公司應選擇具有充分競爭優勢的單位中標.
3、廉潔奉公原則:所有與招標工作相關的員工都應保持廉潔,不得利用職務、職權之便謀求私利,任何個人不得影響招標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4、維護信譽原則:選擇投標入圍單位、評標、定標時應客觀公正,樹立并維護公司良好的招標信譽和形象.
5、保密原則:各單位的投標文件、評標過程、定標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機密,不得泄露或作不當承諾.
第三條由預算部負責地產公司所有招標活動的組織工作,采購部、規劃設計部、工程部、總工辦、財務部、銷售策劃部等根據實際需要參與招標管理活動.
第二章招標系統組織職能
第四條職能:
1、董事會:公司招標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對公司內一切招標事項的終決權,指導及監督招標工作系統內各執行單位的工作.
2、集團領導:包括:財務經理、財務總監、集團企業管理部及主管領導.負責招標計劃的審核、招標文件的審查、投標單位考察結果的審核,參與開標、評標、議標、定標會議并擁有審查決策權.
3、集團審計部:公司招標工作的監督機構,確保公司內所有招標活動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開.
4、預算部:作為招標工作組織部門,負責編制招標計劃、發標、接標及資料歸集整理等日常事務工作.具體負責公司各項招標工作的開展和落實,通過發標、截標、開標、評標、議標、定標等系列工作,選定價低質優的中標單位.統籌、協調、督促各技術部門進行招標前的方案確定和招標中的技術考查、技術標經濟標評定等工作.
5、總工、設備總工:技術總協調,負責相關專業技術方案的優化及把關、解決技術爭議問題.
6、專業技術人員:具體負責招標立項報批、設計和審核招標設計方案、投標隊伍技術考查和技術標、經濟標評定等工作.
第五條定標抉擇權:
對各招標項目,在按照招標程序操作后,根據公司招標、評標、定標原則,將初步定標結果報總經理審核,并逐級報集團領導、董事長審批.
第三章招標系統工作范圍及工作職責
第一節工作目標
第六條招標系統的工作目標是,以“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為宗旨,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競爭的原則下,為了提高經濟效益,降低成本,實現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標,而精心選擇優秀的施工合作單位及材料、設備供應商.
第七條招標系統工作人員應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謹保密的工作態度,做到招標工作標準化、規范化,不斷提高招投標工作效率.
第八條加大力度,做好市場調研,掌握市場信息,廣泛利用社會資源,提高投標價格競爭力.
第九條集中整體資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標降低成本.招標立項時,盡量采用集中招標,能集中招標的項目(工程),決不允許分項招標.
第十條堅決杜絕惡意低價競標事件的發生,維護良好的招投標工作秩序.
第二節各技術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工程部工作職責:
1、負責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預算部提供第二年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進度計劃,材料、設備采購使用計劃.
2、負責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預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生產進度計劃及材料、設備采購使用計劃修正表.修正表必須是合理的,要滿足招標方案編制時間、招標工作時間和合理的生產周期時間.
3、根據現場的'實際施工進度,及時提出施工隊伍及材料設備的最遲進場時間.
4、在招標過程中,積極協助對投標單位考查和技術標評定工作.
5、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已中標的單位因質量問題不能滿足項目的要求,工程部應立即申報預算部、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
第十二條總工辦工作職責:
1、負責審定專業項目的招標設計方案或施工圖.
2、負責招標文件中有關技術指標、質量要求、驗收辦法、設備技術參數、配件品牌等技術條款的編制.
3、在招標過程中,參與投標單位資質審查和招標文件會簽.負責委派專業技術負責人進行該專業招標的技術解答工作,積極協助預算部對投標單位進行現場答疑及現場勘察工作,并根據答疑出具招標方案或施工圖的變更通知單.
4、負責在招標文件(合同)會簽過程中審核合同中有關技術指標、質量要求、驗收辦法、合同附件設備技術參數、配件品牌等.
5、負責邀請有關行業專家、高水平人員參與公司高難度招標工作.
第十三條規劃設計部工作職責:
1、必須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據生產進度計劃編制年度設計計劃;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據生產實際進度修正計劃,編制設計修正計劃.計劃中要注明設計方案或施工圖設計完成時間、會審確認時間及責任部門、責任人等.并將計劃及時提供給預算部和設計單位.
2、負責園建、綠化、雕塑、園林設施、兒童游戲設施等項目的招標設計方案或設計施工圖的設計或委托設計工作,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圖會審和優化審定工作.
3、負責計劃外招標項目的招標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的設計或委托設計工作,并將招標設計方案或施工圖報總工辦審批.
4、必須在招標計劃要求的招標工作開始7天前,向預算部提供本部門負責項目的已會審優化蓋章的設計方案或設計施工圖.所提供的招標設計方案或施工圖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必須具備施工條件(有招標范圍、深化設計圖、施工大樣圖、主材樣板等),滿足投標報價的需要,兩個以上方案必須是有可比性的.
5、在招標過程中,負責委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該專業招標的技術解答工作,積極協助預算部組織投標單位進行現場答疑及現場勘察工作,負責根據答疑出具招標方案或設計變更通知單.
6、參與設計招標過程中投標單位考查和技術標開標評標工作.
第十四條預算部工作職責:
1、預算部必須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據工程部提供各項目的生產進度計劃編制年度招標計劃;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據工程部提供各項目
的生產實際進度修正計劃,編制招標修正計劃報總經理及集團領導審批.計劃中要注明招標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編制完成時間、會簽審批時間、招標時間、合理工期及責任部門、責任人等.并將計劃及時提供給集團和公司有關責任部門.每季度的修正招標計劃必須是合理的,要滿足招標方案編制時間、招標工作時間和合理的生產周期時間等.
2、收集整理國家對于招投標工作的有關法規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3、負責起草項目招標文件框架,編制招標文件的商務條款、合同條款并報工程部、材料采購部、財務部、總工和主管副總、總經理、集團領導審核會簽.
4、對于需要編制標底的招標項目負責編制標底,并送交總工、主管副總、總經理、集團領導審核.
5、在招標過程中負責組織進行對投標單位考查并編寫考察報告.
6、負責組織技術標、經濟標的開標、評標、議標、定標工作,并出具詳細的書面報告.
7、負責草擬合同文本,報工程部、材料采購部、財務部、總工、主管副總、總經理、集團領導審核、審批.
8、參與所有集中招標項目合同會簽、商談及修改.
第十五條采購部工作職責:
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據工程部提供的生產實際進度修正計劃編制材料、設備采購計劃,并將計劃及時提供給預算部.
2、廣泛接觸市場,負責收集有關材料、設備市場價格及供求信息,供預算部參考.
3、參與材料、設備招標文件的會簽,并提出修改意見及建議.
4、在招標過程中負責委派專業人員進行該專業招標的投標單位考查和技術標開標評標工作.
5、參加技術標、經濟標的開標、評標、議標、定標工作.
第十六條財務部工作職責:
1、對招標工作全過程提供財務服務.
2、負責收取投標單位繳納的投標保證金、押金,并開出收據.
3、負責在招標合同會簽過程中審核合同中有關工程造價、付款方式等.
4、負責向投標單位退還保證金、押金,并收回開出的收據.
5、全程參與招標、開標、議標、定標過程,并提供專業意見.
第四章招標類別和合理工期
第一節招標類別的劃分
第十七條集中招標:
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購:如土建材料、裝飾材料、園林設施、金屬制品、市政材料、給排水材料、電氣材料、暖通材料、家用電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
2、各類設備采購安裝:如外電設備、空調設備、電梯、游泳池設備、消防設備、冷卻塔設備、康體設施、兒童游戲設施、智能化設備、水處理設備等;
3、其他工程:如地質勘察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外電施工工程、交通劃線工程等;
4、單項招標:園林建筑、雕塑、會所裝修、會所家具制安、會所燈飾制安、油煙污水處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處理工程、基坑支護工程、中水處理工程、污水處理工程等;
5、設計招標
第二節招標各項目合理工作日要求
第十八條建筑材料采購
1、通用標準材料:15—30天.
2、特定材料:30天—60天.
第十九條大型設備采購、安裝
1、電梯:中速梯生產周期3.5個月,安裝周期45天;高速梯生產周期6.5個月,安裝周期60天.
2、冷水機組、冷卻塔:30—60天.
第二十條園林配套設施制安
1、雕塑工程:根據雕塑大小30天—120天.
2、小區兒童游樂設施制安:70天.
3、園林燈具:20—30天.
4、小區指示牌制作:15—20天.
5、園林建筑工程:工程總價1000萬元以上4個月,1000萬元以內2—3個月.
6、道路車庫交通劃線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驗收45天.
7、康體設施:羽毛球場40天、網球場50天、運動場跑道50天、籃球場15天、乒乓球場10天.
第二十一條其他工程項目:視工程量及各專業要求而定.
第二十二條特急項目
1、特急招標項目程序:由預算部在項目審批表上寫明原因,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應在審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簽名確認.特急項目,必須由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領導及董事長審批.
招投標制度 篇13
為確保工程的建設質量,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員要熟悉和審查施工圖和設計文件,協助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通過設計交底,使承包單位了解設計意圖、質量標準和設計人員對施工的要求,通過圖紙會審,消除圖紙中存在的.錯誤和遺漏。
2、材料設備的選擇,要集體研究,集體決定。堅持原則,不以權謀私,做到貨比三家,增加透明度,為工程提供質優價廉的材料,確保每項工程質量。
3、會同監理工程師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按相關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產品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需要進行復試的材料,監理工程師與施工單位人員一起進行現場抽樣,共同送以檢測部門進行復試,復試報告檢測后方可使用。未經檢驗、無出廠證明或材質證明的原材料及構配件,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加強工程質量檢查,建設單位要求現場監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等項工程進行旁站監理,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職責,幫助業主把好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承包單位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圖紙和合同要求進行施工。根據工程項目情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主要項目如土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地面工程、門窗工程、屋面工程、防水等項工程)、給排水暖通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電氣工程、智能工程、電梯工程、消防工程、裝飾工程、外部環境工程等。基建人員會同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及時檢查隱蔽工程,做好施工紀錄,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簽證事宜。及時檢查分項分部工程,工序檢查是監理工程師控制施工質量的重要手段,應把重點放在工序過程中的檢查和驗收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應要求施工單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到符合約定標準。
5、嚴格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要認真審核施工企業是否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施工單位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6、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工程質量管理,施工單位須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組織機構,完善質量責任制。
招投標制度 篇14
為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的投資效益,控制項目施工進度,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施工進度計劃的提交、審批和修訂
(一)、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施工單位應在簽訂合同協議書的28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2份其格式和內容符合監理單位規定的工程總體進度計劃,以及為完成該計劃而擬采用的實施性的施工方案的說明。工程進度計劃應按照時標網絡和主要工作橫圖兩種形式分別編繪,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二)、年度進度計劃
施工單位應每年11月底前,根據經審批的'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或其修計的計劃,向監理單位提交下一年度的施工進度計劃,以供審查。該計劃應包括本年度估計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預計完成的分項工程數量和工作量,以及為實施此計劃將采取的措施。
(三)、工程進度計劃的修訂
1、施工單位根據實際進度的滯后和超前情況,在確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三個月對進度計劃進行一次修訂,并應在前一個進度計劃的最后一個月的20日前提交給監理單位。
2、施工進程中,如果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或者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已經審批的進度計劃,監理單位可要求項目部每1個月提交1次工程進度修訂計劃,以確保工程在預定工期內竣工。施工單位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指令后的14天內將修訂后的進度計劃提交給監理單位。
3、修改后的工程進度計劃,仍應保證本工程在合同規定的工期內完成。
4、修改后的工程進度計劃,應包括:
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影響進度的問題、趕工措施、糾偏措施。
(四)、進度計劃的審批
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以上進度計劃(或修訂后的進度計劃)后的14天內審查完畢并提出修改意見。監理工程師應主要審核以下幾方面:
1、 總進度計劃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
2、 施工順序、平行搭接、技術間歇是否合理,邏輯關系是否正確;
3、 項目是否有遺漏;
4、 資源供應計劃是否滿足、勻衡;
5、 施工單位的工期保證措施是否切實可行;
6、 監理工程師應進行進度計劃本身的風險分析,揭示目標實現和計劃執行的各種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條 工程的開工
(一)、項目開工:施工單位應在簽訂合同協議書后28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開工報告,監理工程師將在投標書附錄規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施工單位收到監理單位開工令之后,應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內開工,然后連續均衡地施工。
(二)、分項工程開工:施工單位應在分項工程開工前14天向監理單位提交分項工程開工報告,施工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計劃和質量控制方法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分項工程才能開工。
第三條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進度管理
(一)、月進度報告制度施工單位應在每月的25日前向業主提交進度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
1、上月計劃進度;
2、實際完成進度情況;
3、對比計劃與實際進度,分析超前還是滯后;
4、如滯后,分析滯后原因;
5、意見和建議。
招投標制度 篇15
第一條為了規范xx市zz小區xx苑物業管理招標活動,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物業管理招標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條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進行招標活動:
(一)業主大會認為有必要時;
(二)現有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期限將滿,且業主大會沒有作出續聘決定的。
第四條業主大會是物業管理招標活動的招標人。
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決定招標方式、編制招標文件、按本辦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記錄招標評標過程、主持招標活動的其他日常工作。
業主大會負責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推薦意見,決定中標人。
第五條評標委員會成員由以下兩種方式產生:
(一)業主委員會直接指派;
(二)在業主自愿報名的基礎上,由業主委員會隨機抽取。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依法保密。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第六條評標委員會通過投票確定推薦的中標人選。
每個評標委員會委員只能投一票,每票只能投一名投標人,多選為廢票。得票最多的投標人,為評標委員會向業主大會推薦的中標人選。
第七條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人選后,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大會對是否同意中標人選為小區將來的物業管理企業進行表決。如果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同意,中標人選正式中標。
第八條中標人確定后,業主委員會應當在3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
第九條業主大會確定中標人后,經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與中標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條在招標活動中業主委員會可以向投標人收取適當的費用,用于支付招標活動的開支。若有結余,可用于補充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十一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屬于業主委員會。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20xx年6月xx日業主大會通過,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招投標制度 篇16
一、設立招標采購小組
組長:校長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 分管后勤校長 總務科專項負責人 采購員 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采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咨詢。要充分發揮招標采購智囊團作用,負責采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咨詢工作。
4.負責招標項目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并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盡量形成批量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并審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據采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并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文件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簽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后,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于成本價格帶來后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后,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采購項目,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確定(組長負責);
2.項目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項目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對象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2.一次采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項目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招投標制度 篇17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內部工程,設備物質招標采購的管理,提高醫院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確保工程、設備、物質招標采購質量,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國有財產安全,特制定醫院內部招標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條
凡院內自己招標項目(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醫院均可采取醫院內部邀請招標和議標或詢價采購管理規定。
第二條
邀請招標,議標或詢價采購,可以以信譽好,履約能力強,有抗風險能力,無不良業績等企業、公司、自然人中選擇,但參與招標原則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條
對參與招投標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業績者(二年內)一律取消招投標資格,招標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四條
醫院內部招標采用最低合理價及綜合評估法,并結合工程、設備、物質特點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選定合理的'評分辦法。
第五條
擇優選定的中標人必須照招標人所提出有關條款為依據簽訂經濟責任合同,并按合同條款認真履行義務。
第六條
中標人如有不良業績,為一票否決制,擇優選定的中標人報醫院備案或有關會議通過方可執行,對投標人的業績好壞可納入評定信譽等級和評標依據。
第七條
根據招標人的招標性質和內容,為保證招標項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約,凡中標人應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或質量保證金%。
1、從做過的工程或成交的項目中結算收入中余額作為保證金提取。
2、從每月工程或項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繳納。
合同履約金(包括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工資、工期及業主所制定的范圍及施方其它款項)違反規定者招標人可在此范圍內處理并轉入中標人。
第八條
凡醫院內部項目,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包括論證報告、資金審查并向院領導或學械物采購委員會報告),經形成決定后對外招標。
第九條
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標開標前,招標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準備工作或臨時施工等費用,由招標雙方協定辦理或簽訂附加條件說明進入合同。
第十條
中標人工程、項目、設備安裝竣工或完工后按有關標準應自已進行一次實施性情況綜合評定,并報送業主。
第十一條
所簽訂的合同必須報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同時報復印件給財務科備案,并按此依據作為結算憑據。
第十二條
合同履約金對工程竣工驗收后,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不良情況或質量問題歸還給中標人。
第十三條
工程竣工后或大型設備的驗收應進行內部審計、審計部門應提供審計報告,審計結束后,方可結算。
第十四條
在工程合同簽訂中應盡量明確,工程量清單和補充原則和方法,工程量調整原則及計算合法,綜合單價調整原則和方法等多種因素應盡量考慮進去形成約定。
招投標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工程建設項目采購與招投標活動,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江蘇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重要設備、材料;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服務;以及與項目配套的線路、管道、綠化及各種設備設施的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購工作在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工程建設類招投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投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后勤管理處負責招投標活動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其中部分實驗室改造項目(實驗室家具、通風、潔凈等)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
第二章招標采購前期工作
第四條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采購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論證與審批。
(一)基本建設項目須經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后,由后勤管理處按規定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二)維修改造項目按預算金額分類論證審批。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審批;
4.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第三章招標采購的范圍及方式
第五條采購方式分為招標采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談判和詢價等。招標活動的組織形式分為有形建設市場委托代理招標和學校組織招標。
第六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以下的,可直接確定供應商。
第七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通過談判或詢價方式進行采購。
第八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以招標等方式進行采購。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組織招標:
1.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實施招標采購:
1.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及以上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3.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
第九條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下的,以協議服務為主要形式。
第十條因特殊原因,無法進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公開招標的,經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后,可由學校組織招標。
第四章招標采購程序
第十一條 有形市場委托代理公開招標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委托手續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招標程序一般如下:
(一)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
(二)接受潛在投標人報名;
(三)資格預審確定投標人并備案;
(四)招標人發放招標文件并備案;
(五)招標人組織投標預備會或澄清答疑;
(六)投標人送達標書、開標;
(七)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
(八)招標人提交書面報告;
(九)中標結果公示;
(十)招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一)合同備案。
上述程序當中的具體要求按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組織招標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投標工作小組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投標邀請函;
2. 投標須知;
3. 提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4. 開標時間、地點和方式;
5. 投標人的有關資格條件要求,應提供的有關資質和資信證明文件;
6.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7. 合同主要條款:如質量標準、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設備采供方式及清單等;
8. 施工組織設計等技術性條款;
9. 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等;
10. 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法(包括編制報價的依據、主要設備及材料品牌和工藝要求、供應方式,未計價材料價格處理方法、標價浮動范圍等);
11. 是否全部響應招標文件所有內容等承諾性說明;
12. 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擔保方式要求;
13. 投標文件編制格式要求,可隨附投標文件格式化范本;
14. 評標的依據、標準、方法和定標原則。
(二)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審核并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
1.招標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內容:報名資格條件;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要求投標人提供有資格證明、資信狀況文件、擬派項目經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情況及其近五年來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業績情況材料。
2.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內容: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報名申請日應當不少于3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不少于半個工作日。
(三)組織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組織進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具有投標資格。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于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超過9個的,可采用隨機抽簽等方式確定投標人。
(四)發售招標文件。
(五)踏勘現場與招標答疑。根據項目情況需要現場勘踏的,可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遞交,招投標工作小組將答疑文件以書面形式給投標人。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六)招投標工作小組接受投標文件。
(七)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委員會成員由項目單位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項目合同估算價較大的,一般應7人及以上,須有校外專家參加)。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八)開標。開標由招投標工作小組主持。開標時,由學校紀監審辦公室工作人員檢查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九)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編制評標報告。
基本建設項目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合理區間隨機確定中標人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應當重新招標。
(十)定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由招投標工作小組審核確定中標人。
(十一)發布中標公示。
(十二)簽訂并履行合同。基本建設項目學校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應當將合同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采用談判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的代表、專家,以及后勤管理處、財務處、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小組根據采購項目情況制定談判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參照《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應商的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談判小組根據談判情況以及價格等,綜合比較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根據項目情況,發布中標公示或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七)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四條采用詢價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代表與后勤管理處或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財務處工作人員等組成,成員人數為3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并發布詢價公告(文件);
(三)確定成交單位;
(四)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協議服務商的確定。
(一)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協議服務商,明確其服務的價格和條件,并以協議書的形式,由學校在協議有效期內自主選擇協議服務商及服務;
(二)協議服務商一般不超過5家;
(三)協議服務商的協議服務期一般為1年。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對招標采購活動進行監督,接受并處理招標采購活動中的相關投訴。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招標采購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十八條凡必須招標而不招標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更正,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對參與招標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者,學校將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完成后須組織驗收并按相關規定審計。
第二十條未盡事宜,由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投標制度 篇19
為了我公司保證招標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服務中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保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建設項目質量,特訂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標活動中供招標投標工作人員遵守。
一、招標代理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標或承包單位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二、招標代理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投標人和承包人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與工程招標服務有關人員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不得在投標人處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招標代理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接受投標人或承包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電采購、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四、招標代理工作人員不得接受投標與承包單位為其個人購置或者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用電器、高檔辦公用品等禮物。
五、招標代理工作人員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為借口,接受投標人或承包人邀請外出旅游和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六、招標代理工作人員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及投標人就工程價格、設備價格、品牌、中標單位等進行私下活動、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八、不利用管理招投標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紹施工單位參加投標。
九、不以任何形式參與投標單位的投標活動。
十、不向投標單位透露招投標工作中不宜公開的內容,不泄露標底。
十一、在招投標活動中,不接受招投標單位的.禮金、禮品和宴請。
十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偏袒任何投標單位。
十三、自覺接受招標辦的監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過場。
十四、工作人員不作為投標單位代理人參與投標活動。
十五、不與投標單位相互串通,阻撓、排擠其他投標單位公平競爭。
如發現有違反上述制度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采取罰款、終止勞動合同或開除公職等措施,并追繳招標代理工作人員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非法所得。
招投標制度 篇20
一、 醫療設備采購招標管理規定
(一)科室(部門)需購置的醫療設備,由科室(部門)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報請主管部門、主管副院長簽署意見后轉交設備科。
(二)設備科負責將科室購置設備申請,報主管設備副院長簽署意見之后,再將全院各科申購的計劃匯總,呈報有關領導審批。
(三)購置大型醫療設備,必須做好可行性論證,要進行市場調查、資料分析、檢索專利標準、廠家對比、質量價格優選。必要時由院領導組織進行實地考察,在此基礎上,參考三個品牌制定招標技術參數。
(四)預算在一萬元以內的醫療設備,由主管設備副院長審批,設備科負責購買。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院長審批,設備科負責購買。
(五)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項目,必須經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討論,院長審批同意后,呈報區衛生局審批,同意后再由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組織招標采購,區衛生局派人監督招標全過程。
(六)十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是列入年度計劃內項目)經院長審批同意后,報區衛生局、區計劃局、區財政局審批通過,由區政府采購中心組織(或委托)公開招標。
(七)設備科按中標通知書辦理合同及相關手續。
(八)設備到貨后,由設備科組織使用科室負責驗收并辦理入出庫和財務手續。
(九)萬元以上醫療設備,由設備科專人負責建立專件檔案。
(十)大型醫療設備實行問責制,認真做好月、年度效益分析報告。
二、藥品招標管理規定
(一)新藥購進
1、新藥是指在我院沒有使用過的藥品。
2、新藥申請購進時必須使用通用名,由提出申請的臨床科室充分討論,科主任簽名后向藥劑科提交書面申請,需有詳細的申請理由,包括與同類藥品的比較信息。
3、藥劑科負責對申請購進的新藥進行書面評價,并將申請書匯總提交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討論。
4、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對決定購進的新藥以書面形式呈報院長審批,同意后向藥劑科下達《新藥購進通知》。
5、藥劑科按《新藥購進通知》進行采購,并通知提出申請的臨床科室。
6、申請購進的新藥若屬緊急用藥(指急救用藥、特殊用藥,包括保健用藥),按特殊情況審批:一萬元以內由分管藥事副院長審批;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內由院長審批。之后,由藥劑科立即進行采購。
(二)藥品招標根據當時國家、省、市出臺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基建招標管理規定
(一)科室(或部門)需裝修改建的項目,由科室(或部門)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報請主管部門、主管副院長簽署意見后轉交總務科基建辦公室。
(二)基建管理人員做出預算后,報主管基建副院長審批或簽署意見,再呈報有關領導審批。
(三)預算在一萬元以內的零星項目,由主管基建的副院長審批落實;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院長審批;五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經院基建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討論,院長審批同意后,再呈報區衛生局審批。
(四)區衛生局審批同意后,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醫院基建委員會組織招標,參加招標的工程隊必須有三個建筑裝飾公司以上。二十萬元以上(含二十萬元)項目,必須報區衛生局委托區采購中心進行招標。
(五)基建和財務部門必須認真做好各個項目的預結算工作,特別要避免超預算施工的現象。
(六)基建項目竣工后,由基建科組織相關科室對工程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按合同協助辦理財務手續。
四、供應商評估準則
(一)目的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以確保采購工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多次為我院提供供應服務的供應商及人員。
(三)職責
1、供應商應認真執行投標中的服務承諾,做到服務態度誠懇,供應及時,數量準確。
2、使用科室應對物資的質量實行監督,及時提出質量意見。
3、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對供應商的服務質量和其供貨的準確性、及時性進行監督和信息分別反饋于科主任和供應商。
4、采購員每季度負責收集匯總供應商的服務情況,并進行原因。
5、藥劑/設備/總務負責人綜合供應商情況,及時向院領導匯報和與供應商溝通。
(四)工作程序
1、藥劑/設備/總務負責人應設立供應商名冊登記及溝通制度。
2、采購人員和倉庫管理人員如發現供應商不能按時提供服務或服務態度不好,要收集原因及時匯報。
3、采購人員應向供應商提出具體要求,規定供貨商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4、藥劑/設備/總務負責人每季度組織一次有關人員對供應商進行服務評估,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情況和與供應商進行溝通。
5、供應商如在年內出現供貨不及時或服務態度不好者,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違反規定一次者給予批評教育。
(2)違反規定二次者給予警告。
(3)違反規定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投標資格。
(五)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1、驗收登記本。
2、供應商服務評估表。
3、供應商名冊。
招投標制度 篇21
第一條為規范工程施工招標工作,維護工程參與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程招標遵循公平、公正、科學、誠實信用和擇優的原則。工程招標要嚴格按照國家或港航局相關管理規定進行。
第三條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關管理規定須招標的工程必須進行招標;按照規定不必進行招標的工程,要履行審批手續,經審批后方可議標或直接進行發包。
第四條工程管理部門,可直接編制招標文件進行招標;工程管理部門不具備編制分別標文件或組織招標能力時,可委托具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
第五條工程招標應選擇資質等級高、信譽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概算總額大于5000萬的工程應通過招標或議標的.方式選擇招標代理機構;概算總額小于5000萬的工程可直接進行委托招標代理結構。
第六條工程相關經辦人在發布招標文件前應對招標文件進行認真審查。填寫招標文件審查表,嚴格履行招標文件審查程序,經過經辦人、項目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授權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文件。
第七條中標單位確定后,主管部門應及時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合同價應與中標價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條款應與招標文件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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