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工程建設監理例會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建設監理例會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會議基本規定
1、監理例會每周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為每周三下午1點30分;
2、召開的地點除特殊情況外均在現場會議室召開;
3、會議召開前一天施工單位必須向監理上報下周周進度計劃及本周周報,監理公司在例會召開前審核完成并上報業主一份;
4、會議召開前施工單位必須布置好會場,并架設好投影儀;
5、會議由總監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
二、會議參加人員
1、監理項目部全體人員;
2、施工總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總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總包單位勞務分包負責人;
3、與本項目部建設有關且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系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4、必要時各施工班組組長也得參加;
5、會議實行簽到記錄,不得代簽;
三、會議內容
1、會議開始后,首先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匯報一周來的工程施工計劃目標完成情況,對未完成目標項目做出客觀分析,制定合理的彌補措施,并確定未完成項目的完成時間;
2、施工單位匯報下周目標計劃情況匯報,并提出現場哪些地方需要業主協調的內容;
3、技術總負責人匯報本周發生的具體技術問題的處理情況,并對下周較為復雜的節點做法提前進行現場討論,確定施工做法;
4、施工單位安全員對現場存在的安全情況及下周安全的具體管理動作及措施作出匯報;
5、監理項目部匯報上一周監理工作情況,對施工單位總體匯報做出客觀評述并提出具體要求;
6、監理單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出現的問題進行匯報,并對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等);
7、業主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匯報做出客觀評述并提出要求;
8、業主對現場的施工情況作出客觀評價,并向監理、施工單位下達業主施工指令、質量要求標準、節點完成時間等內容;
9、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具體制約工程計劃目標完成存在的問題和需要業主協調解決的問題;
10、其他參加會議單位提出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需要協調的問題,現場進行討論,并最終將討論結果記入會議紀要;
11、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進行會議討論,業主拿出最后意見并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執行(此紀要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監理例會由監理項目部整理會議紀要,并于第二天下發各入會單位。
四、會議紀律
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全部參加,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向業主請假獲準后方可不參加,未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人按每人每次200處罰;
2、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人員按每人每次元處罰;
3、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必須將手機調成振動或者關機,并不得大聲吵鬧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4、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服從主持人的指揮和安排;
5、對客觀真實的紀要,各單位負責人不得在會議欄上拒簽和拒收會議紀要。
【工程建設監理例會制度】相關文章:
公路工程例會制度03-28
監理建設管理制度02-16
周例會制度02-24
周例會制度02-14
部門例會制度08-05
公司例會制度08-06
工作例會制度02-03
例會制度范文09-02
安全例會制度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