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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機構制度(精選14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機構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1
一、一般規定
1、檢修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本知識,經過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
2、檢修工作必須按設計要求及部頒檢修質量標準進行,保持正常的檢修時間。
3、牽引部的液壓系統不得在井下進行檢修,如特殊情況需在井下檢修時,必須提出書面報告并經礦機電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行。
4、檢修地點必須安全寬敞,進風側應避免污染性作業。
5、液壓件需帶入井下時應有防污染措施。
6、檢修工作(含周檢、月檢)必須有檢修計劃,并有檢修紀錄。
7、當檢修現場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切斷電源。
二、檢修前的準備
1、檢修人員應配齊需用的工具、儀器、儀表、綢布、海棉、棕刷、清洗油等用品,日檢修所需的材料、備件數量要充足。
2、檢修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3、檢修前要將采煤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人員進行聯系。
4、清理采煤機殼上的煤塵,工作地點周圍應灑水滅塵。
5、檢修部位上方及進風側的工作帳篷、檢修人員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潔。
6、檢修前除原有裝置外,還要設臨時可靠的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三、操作
1、在煤壁側、機身上或機身兩端檢修時,應設專人進行監護,不準單人檢修。
2、需進行起吊工作時,非綜采面應另設起重架,不準利用支護梁、柱進行起吊。起重工具及連接環、銷必須合格,安全性能可靠,連接必須牢固。
3、拆裝時,重要部位、加工表面應使用銅棒。
4、拆卸生銹或使用了防松膠的部位時,事先應用松動劑或震動處理后再進行。
5、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6、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地亂放,以防污染、丟失或落入機體內部。
7、更換的零部件必須是合格產品,不準代用。
8、安裝骨架密封時應使用導向裝置,防止翻唇。
9、主要緊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結合面及禁固螺栓應按要求使用防松膠。
10、檢修后必須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須經過過濾。
11、試車前需要盤車時,檢修人員不得將手伸入機體內部觸摸可轉動部位。
12、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進行。
13、恢復送電前,檢修人員必須撤離運轉部位,并向相關人員發出送電開機的通知及開車信號后,方可送電,并由采煤司機按規定開機。
四、收尾工作
1、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面檢查后方可撤去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2、進行全面試車,觀察是否有異常。
3、清點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備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并升井,做好詳細記錄。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2
(1)負責監督和協調單位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工作。
(3)負責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4)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7)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8)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9)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3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標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的要求。
2、本制度規適用于本公司按照實際設立具有公司特設的安全管理機制。
三、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要求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任組長、管生產的副總任副組長、管安全的部門領導為常設辦公室主任、各部門及車間領導為成員組成。
2、安全管理部門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一名,各車間按要求可設置一至二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由作業區負責人擔任)。
四、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編制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培訓和演練;
(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5)組織編制公司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
(7)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8)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9)建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環保工作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實施,經常向主管領導匯報本部門工作;
(12)參加部門新、改、擴建項目的安全環保措施項目審查,并參與項目驗收,嚴把安全環保職業衛生“三同時”關。
2、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主任及專兼職安全員)
(1)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負責監督危險性較大施工、檢修安全專項技術方案的實施;
(3)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處罰;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4
一、目的
為確保我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按照省、市政府的相關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進行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安徽貴航特鋼有限公司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的任命。
三、職責
3.1公司安全環保部主要職責
(1)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政府、部門有關安全工作文件與精神。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計劃。
(3)制定各類安全管理、消防制度,組織安全宣傳教育。
(4)實施日常安全工作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安全檢查。
(5)報告各類安全生產情況。
(6)協調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關系。
3.2部室、車間安全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落實企業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責任狀,制定具體實施措施。
(2)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協助、配合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4)組織部室(車間)進行安全培訓,傳達上級指示精神。
(5)完成上級部門臨時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
3.3、工段(班組)安全管理職責
(1)執行安全工作日常檢查。
(2)落實安全措施。
(3)組織安全培訓與學習。
(4)及時報告安全情況。
四、內容與要求
4.1設置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董事長擔任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總經理擔任常務副主任;副經理擔任副主任。
(2)委員會成員為公司安全員、各部室、班組行政負責人。
(3)委員會成員接受安全管理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能力。
(4)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安全工作和布置具體的工作計劃,形成會議紀要并由主任簽發。
4.2設置公司三級安全管理機構----公司級、部室(車間)級和工段(班組)級。
(1)公司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環保部,并配備一定比例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部室、車間按規定配置安全專(兼)職人員。
(2)各部室、車間應相應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3)各班組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由工段(班組)長負責或指定一名兼職的安全管理員,負責工段(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4.3下列職位人員必須書面任命
(1)公司安委會主任、副主任。
(2)公司安委會成員。
(3)公司安全環保部部長。
(4)公司安全專業管理人員。
(5)各部室(車間)專職安全專業管理人員。
4.4上述被任命的人員應接受相關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并具備必要的知識和能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由不低于中等專業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并由能適應現場工作環境的人員擔任,并經安全培訓,持安全資格證上崗。
4.5各級安全機構的第一責任者,即各單位行政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職責。
4.6公司在成立各個安全組織機構時,就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
4.7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員時,同樣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5
一、目的
為了加強我隊行車的管理,保證行車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下皮帶隊全體行車使用人員以及行車管理人員。
三、行車安全管理機構及成員
組長:
成員:
四、行車管理職責
1.行車安全管理組長負責行車工作的監督,同時負責對所轄部門的行車進行管理,保證其完好狀態,發生故障應及時上報維修部門。副組長配合組長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成員即行車司機必須對行車操作規程進行學習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對行車進行獨立操作,嚴格按照行車安全操作規程對行車進行正確操作。
五、行車管理使用程序
1.資格要求
(1)行車使用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行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使用行車;
(2)沒有上級領導要求,行車專門使用人員不準擅自教別人或允許別人使用行車。
2.開機前的.檢查
(1)檢查設備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現象,并及時處理;
(2)檢查行車各部位是否有故障,應特別注意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
(3)檢查行車各操縱手柄,開關是否處于規定位置,操作是否靈敏可靠;
(4)檢查傳動系統、潤滑系統、電氣裝置是否良好,各導軌面是否清潔,行車上面有無閑人或異物,如果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5)檢查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牢固可靠;
(6)檢查鋼繩有無損壞,鋼繩有否脫出滑輪以及吊鉤螺母是否松脫,吊鉤軸銷有否變形;
(7)空車檢查運轉、潤滑情況;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響鈴或發出警告信號后方開始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行車所有部位的工作情況和潤滑情況,如有異狀或異響應停車檢查,直至消除異狀或異響;
(2)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
即:
①無人指揮不吊;
②鋼繩打結或有斷裂現象不吊;
③手勢不清不吊;
④斜吊不吊;
⑤超負荷不吊;
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未緊固物件不吊;
⑧吊物埋入地下情況不明不吊;
⑨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從頭上越過不吊;
⑩液態溶液太滿不吊;
(3)盡量避免重物突然提離地面,提升時,應首先將重物提離地面約100一150毫米,直至確信所有提升裝置都正常無卡阻現象,制動可靠有效后,才可繼續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況下嚴禁利用限位開關切斷電流;
(5)嚴禁對各機構進行反接制動;
(6)發生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應迅速將所有控制器扳(轉)到零位,并切斷總開關。
(7)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8)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一人)指揮。正常吊運時不準多人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9)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起動時應先鳴鈴。
(10)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零”位轉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時,不準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被吊物體移動范圍內有人時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12)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13)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
4.工作后
(1)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2)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違規處理
行車使用人員違反上述操作規程,視違規情節輕重由行車管理部門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行車管理部門有管理不嚴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由下皮帶隊安全管理人員對行車管理部門負責人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其它相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是違規情節輕重由生產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罰款。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6
1.目的
為了保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得到合理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得到合理配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3.職責
3.1總部社長
3.1.1授權任命主要負責人(安委會主任)。
3.2主要負責人
3.2.1負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授權任命安全管理人員(安委會副主任)。
3.2.2負責主持召開每季度安全專題會。
3.3安全主任
3.3.1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并向會議報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負責記錄和保存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蹤驗證。
4.運作程序
4.1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置
4.1.1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1.2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3安委會設主任1名,安委會主任同時也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由總部社長發布授權書,任命公司總經理擔任。
4.1.4安委會設副主任1名,由安委會主任發布授權書,任命生產部課長擔任。
4.1.5安委會成員由各部門經理和主管組成。
4.1.6公司安委員會下設經營支援組,也是安委會的辦事機構,地點設在生產辦公室,按照國家、省、市、區的.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名,由威海惠達安全技術服務公司提供。兼職安全員由各生產車間設置一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由本車間班組長兼職擔任。
4.2.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4.2.1.安委會的主要職責:
4.2.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4.2.1.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4.2.1.3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2.1.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4.2.1.5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4.2.1.6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4.2.1.7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4.2.1.8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2.1.9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4.2.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2.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2.2.2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2.2.3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2.2.4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4.2.2.5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4.2.2.6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2.3.車間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3.1負責所屬車間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記錄;
4.2.3.2對本車間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2.3.3對本車間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2.3.4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向車間領導報告,并協調整改;
4.2.3.5對于本車間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安環部報告;
4.2.3.6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2.3.7組織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2.3.8車間兼職安全員每月定期向經營支援組書面報告所在車間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的簡要總結。
4.3安全專題會
4.3.1安委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協調解決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并計劃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工作。
4.3.2安全專題會由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由安全主任組織協調。
4.3.3安全主任負責記錄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加以保存。
4.3.4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會議決定需要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則由安全主任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制定《安全生產會議要求整改計劃》執行糾正/預防措施,并將落實結果,向下一次安全專題會報告。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7
為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保障生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設置配備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二、管理職責
1、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
2、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相關法規要求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各部門根據安全管理部門要求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三、管理要求
1、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員須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工會負責人參加。
2、機構負責人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專職安全干部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
3、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須經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4、具體人員以文件任命為準,如遇人員變動,及時進行增補。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8
(1)、在礦長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全礦《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行使監督、檢查權,對全礦安全管理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制定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3)、負責日常安全檢查活動,消除事故隱患,糾正“三違”行為。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新工人上崗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資質培訓,監督、檢查和掌握本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按規定審查作業規程中的安全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按規定負責或參與采區設計和投產的審查與驗收以及對新工藝、新設備安全設施的審查。
(6)、定期分析本礦的安全形勢,掌握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意見。
(7)、負責安全檔案管理、安全工作記錄、安全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按規定的.職權范圍,對事故進行追查,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8)、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收集有關安全方面的信息,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的管理方法,指導基層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9)、遇有危險情況,有權決定中止作業、停止使用或者緊急撤離。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9
為促進小學食堂治理的標準化,更好地落實食堂衛生安全責任,依據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爭論,特制定本食堂餐具消毒治理制度,詳細如下:
1、全部餐具(包括碗、筷、盆、瓢、刀具等)每天使用后應準時清洗處理,以免招引蚊蠅污染。
2、餐具清洗消毒專人負責,按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挨次操作。
3、餐具清洗時必需先用優質洗滌劑混合開水(或溫水)浸泡10分鐘以上,然后再清洗,并用流水反復沖洗,至少三次。
4、沖洗后的`餐具必需倒置于蒸汽箱內,使其枯燥,并嚴防再與其他物品接觸,以免污染。
5、全部餐具(包括碗、筷、盆、瓢、刀具等)每天必需蒸汽消毒(20分鐘),消毒好后放置在保潔柜內,防止再次污染。
6、對餐具衛生狀況小學將不定期抽查,抽查結果跟工友的工資、聘任掛鉤。
7、上級部門檢查中,餐具消毒達不到要求(由從業人員造成)的,一次責令改正,兩次辭退。
8、每次抽查必需做好檢查記錄,準時存檔。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10
一、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生產銷售符合國家法定要求的產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產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結合本公司實況,完善自檢設施設備及檢測人員,對成品銷售前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
三、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原輔料的索證索票和查驗登記工作,生產過程中需按規定抽查檢查每批次生產產品,確保生產過程安全、高效、透明,成品包裝后,出廠檢驗要重點檢查產品內外質量、生產日期、保質日期,外包裝等。
四、經質量安全自檢或感觀檢查不合格產品、真空包裝漏氣、包裝損壞等應不得出廠并進行溯源追查同時進行登記及處理。
五、需使用進口的預包裝及原輔料時,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公司內生產關系人體健康和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或投訴較多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
七、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及時進行公示。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11
為預防和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處置方案,一旦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告、及時救助、及時阻止事態擴散。
一、成立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處理原則和處理程序
食品質量安全,堅持以“預防為主”的方針,在事故處理工作中,要遵循“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密切協同,聯系暢通;依法處置,消除危害”的處理原則,要以防止最大限度減少人員中毒、死亡,減少經濟損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態擴散,及時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發生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急救治療。
2、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政府、疾病控制或衛生監督機構、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報告。
3、及時了解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的經過和簡要情況,主要了解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展趨勢以及已經采取的緊急措施等,并詳細詢問發生中毒的地址、單位和時間,中毒人數等。
4、立即封存可疑造成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原輔料、工具、設備和場所等,防止中毒進一步擴散。
5、采集、保留有關產品及其原輔料樣品,送衛生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6、協助工商、衛生、農業等部門的檢驗人員對可疑中毒的剩余物品進行抽檢。
三、責任追究
1、根據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情況,找出事故原因,對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及時向政府、工商、衛生監督等主管部門報告。
2、如發現對本公司的相關責任人有不作為或作為不力的,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1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根據本公司的生產經營規模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兩名,其中至少應當有一名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安全工程師。
二、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確安委會成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發生變化時及時行文。
三、公司應建立健全從安委會到基層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四、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安全主管經理、生產主管經理
成員:其他副總經理及安全保衛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工會、生產管理部的負責人
五、安委會的職責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責任制(包括: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交通安全等),并監督落實。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計劃。
3、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方面資金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對全體員工及各級領導的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5、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
6、每季度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議。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跟蹤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并制訂新的工作要求。
7、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8、監督企業落實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措施。
9、組織、制定并實施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10、負責對各類事故進行調查并嚴格堅持“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對事故相關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對預防各類事故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13
為確保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防止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根據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具體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責分工
組長為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公司所生產經營的產品安全負總責,統一指揮、協調公司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及時有效地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副組長協助組長抓好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原輔料進貨查驗、產品品質量自檢、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經營人員健康管理以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成員為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企業的食品原輔料進貨查驗,食品質量安全自查、自糾、自檢,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成員為食品購銷臺賬管理人員,負責查驗供貨商的有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等,并索取進貨發票;負責本企業食品進貨臺帳、銷貨臺帳的登記,進貨臺帳、銷貨臺帳以及相關資料的保管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制度
經公司研究結合實況,制定以下相關管理制度和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從董事長審批之日起執行。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3、食品質量安全自檢制度;
4、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5、不合格食品管理及食品召回制度;
6、原輔料及成品查驗記錄制度
7、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14
(1)、在礦長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全礦《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行使監督、檢查權,對全礦安全管理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制定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3)、負責日常安全檢查活動,消除事故隱患,糾正“三違”行為。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新工人上崗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資質培訓,監督、檢查和掌握本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按規定審查作業規程中的安全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按規定負責或參與采區設計和投產的審查與驗收以及對新工藝、新設備安全設施的審查。
(6)、定期分析本礦的.安全形勢,掌握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意見。
(7)、負責安全檔案管理、安全工作記錄、安全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按規定的職權范圍,對事故進行追查,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8)、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收集有關安全方面的信息,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的管理方法,指導基層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9)、遇有危險情況,有權決定中止作業、停止使用或者緊急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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