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對裝修的管理規定集錦【9篇】
物業對裝修的管理規定1
隨著小區住宅的不斷增加,對物業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裝修是小區管理的重要環節之一,為保證小區環境整潔、安全,不影響其他居民的生活、工作,必須制定相應的規定管理裝修工作。本文將從裝修規定、裝修注意事項、裝修流程等方面,探討物業小區裝修管理規定范文。
一、裝修規定
1、裝修范圍:小區內住宅裝修需符合當地的裝修規程。不得隨意拆除原有結構,不得改變公共設施、消防設備、電氣設施和供水、排水、排氣等管道配套設施。
2、裝修材料:裝修過程中需要的建筑材料、輔助材料和裝飾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的環保標準。
3、工程質量:裝修工程的現場管理應當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委派具有資質的監理公司進行監督管理。在裝修后應進行驗收,確保質量。
4、工期要求:業主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裝修工作,否則將會面臨相關的處罰。同時也必須確保裝修過程不影響周圍業主的生活、工作。
二、裝修注意事項
1、施工時段:施工必須在規定的`時段內進行,不得影響周圍業主的生活、工作。
2、噪聲控制:大聲喧嘩和使用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會對周圍居民造成很大的干擾。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噪聲控制。
3、清理管理:業主在裝修過程中必須注意清理施工垃圾、廢料等雜物,保持小區環境整潔。
4、保護措施:裝修之前必須保護好公共設施、電器、墻壁等基礎設施,防止破壞。
三、裝修流程
1、提出申請:居民在進行裝修工作之前,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字跡清楚、明確。
2、審核通過:物業公司將審核業主的申請表,并提出合理化建議。業主須遵守審核要求后進行施工。
3、施工方案:業主應制定施工方案書,明確工程進度和質量指標,并保證安全規范。
4、裝修施工:業主必須在小區管制的空間內進行裝修施工,施工過程中必須在小區監督下進行,并確保質量。
5、驗收管理:業主應當在裝修工作完結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并提交驗收表。
綜上所述,建立完善的小區裝修管理規定范文,是保障小區環境整潔、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保障居民收益的重要措施。小區物業公司應當完善管理制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物業管理規定落地實施,為小區居民打造一個優美的居住環境。
物業對裝修的管理規定2
1、裝修范圍
室內裝修,只限于房屋本體單元內的自用部位(門窗框以內)。
2、裝修時間
2.1裝修時間:自開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2.2作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2.3拆打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得拆打);
2.4重大節假日不得施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
如需超時加班工作,必須到管理處填寫《裝修加班申請表》,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加班。如未經管理處批準擅自加班,管理處有權對其進行停工、停電、停水處理。管理處有權停止一切產生噪音、震蕩、強烈氣味或對其他業主戶造成滋擾的工程。如有此類工程需在管理處指定時間進行。
3、裝修申請與施工
3.1開工申報:須辦裝修申請手續,自覺接受管理處及其它有關部門對工程的監管。
3.2施工必須辦理如下手續:
3.2.1辦理裝修許可證;
3.2.2辦理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
3.2.3辦理材料出入放行證;
3.2.4施工人員工必須掛出入卡施工,接受施工現場管理;
3.2.5垃圾及時清運,否則代理清運,費用由用戶或施工隊承擔;
3.2.6裝修期控制在三個月內完成;
3.2.7辦理動火作業申請與臨時用電申請
4、裝修押金
4.1業戶和施工單位辦理開工申報登記時,應分別向物業管理單位交納1000元裝修保證金。
4.2裝修工程完工后,經物業管理處驗收,如有違章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按責任照價賠償。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多退少補;如無違章裝修行為,即在裝修驗收后十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
5、納稅(根據各地政府規定執行)
按委托代征裝修稅,稅率按各地稅務局統一標準代征。
6、驗收
6.1完工后及時通知管理處進行施工現場驗收;
6.2交回施工卡;
6.3按照跟蹤情況十日內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
6.4根據規定施工單位負責裝修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為一年,自裝修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
7、裝修垃圾
裝修垃圾及泥頭等物料都應放在業戶單元內。在本物業公共地方絕對不充許擺放任何物料。管理處會指定地方做裝修臨時垃圾站。業戶安排將垃圾等物件袋裝并按管理處指定的路線、時間清運到裝修臨時垃圾站。
8、裝修用電
8.1如需動用戶外電源,請業戶、施工單位自行解決。
8.2如需動用戶外電源時,請到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
8.3施工前,裝修施工單位或業戶根據施工項目和用電量大小,向管理處申報《臨時用電申請表》。
8.4《臨時用電申請表》中,應列明所使用電動設備的'名稱、功率和數量。
8.5管理處派專業人員對其機械電氣設備進行檢查核實。
8.6申請人或施工單位必須提供操作人員的上崗證復印件,操作人員每人一證,填報無證操作人員,管理處一律不予批準申請。
8.7凡施工單位使用的電動設備、工具及電源線等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規定和安全要求。
8.8臨時用電申請獲得批準后,須在管理處專業人員指定的地點接線,并安裝漏電保護并關、電度表、施工配電盤(箱)。
8.9電動工具、臨時照明線路應使用合格插頭插座。
9、裝修守則
9.1裝修期間,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應常駐裝修單元內負責工程進度及聯絡事宜。
9.2所有裝修人員進入本物業區域工作時,必須佩戴“出入證”(無證將禁止進入本小區),并服從管理處人員的檢查、指揮。
9.3裝修人員進出、搬運貨物必須按管理處指定之線路、電梯及時間進行。
9.4保持公共地方、公共設施清潔及完好,如有弄臟及損壞者,裝修隊須負責修復/賠償。
9.5嚴格執行消防規定,小心防火,如需動火需到管理處辦理《動火申請》。獲批準后方可實施動火作業。
9.6每日工作完畢,請關好裝修單元的門窗、水電、煤氣等開關方可離開。
9.7違約責任。
9.7.1禁止將雜物等廢料倒入廁渠或水渠內,如造成任何堵塞或損壞,裝修隊負責修復/賠償。
9.7.2不得在本物業區域內賭博、游蕩、滋擾他人或徹夜逗留。
9.7.3管理人員有權進裝修單元進行檢查。
9.7.4所有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或阻燃性。
9.7.5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照明燈具須遠離放置易燃品的地方。
9.7.6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0、裝修實施細則
10.1在裝修過程當中,嚴禁下列行為:
10.1.1嚴禁改變房屋承重結構。
10.1.2嚴禁在承重墻上空洞,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面、門窗。
10.1.3嚴禁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等。
10.1.4嚴禁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10.1.5嚴禁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10.1.6嚴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10.1.7外門窗不得隨意改動。
10.1.8空調安裝應到管理處申報,并按入伙時發放的《空調安裝管理規定》安裝。
10.1.9禁止改變小區外貌及在室外加建任何物體。
10.1.10不得隨意改移安保對講及公共天線插座位置或干擾其系統,若需改動位置時,須先得到管理處同意。
10.1.11商業招牌或標識安裝應首先得到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報管理處審批,在不影響業戶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管理處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安裝。
10.1.12私自改動或損壞上下水(氣)主管道、消防設施(含進戶防火門)、電視通訊系統、智能監控系統管線、對講設備、開關箱(含開關箱)以外的供電線路、屋面防水隔熱層;
10.1.13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一個周向供氣單位提出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10.1.14將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10.1.15裝修施工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嚴格按有關規范進行,禁止野蠻施工;
10.1.16其它違章裝修活動。
物業對裝修的管理規定3
一、 前言
為了維護小區的整體形象,保障業主的綠色環保居住環境,規范小區裝修管理行為,加強對裝修施工的管理和監督,建立起物業小區裝修管理規定。
二、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小區內所有業主和租戶在裝修房屋時的行為,包括房屋內部的裝飾、墻體乳膠漆刷涂、網格布、地板、衛生間和廚房地磚、門、窗等裝飾施工行為。
三、 裝修管理的原則
1.以人為本:在裝修過程中要關注施工人員的`工作環境和施工安全。
2. 文明施工:在裝修過程中要保持工地的整潔和清潔,妥善處理垃圾和工程材料。
3. 綠色環保:要嚴格遵守環保法規,秉持綠色環保的理念,選用環保材料和產品,減少化學物質對室內空氣污染的影響。
4. 安全施工:在裝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的法規和規范,確保施工過程中安全有序。
四、 裝修必須知道的事項
1. 開工前需要辦理的手續:
所有業主和租戶在開始裝修前,必須提交裝修方案,包括施工時間、空氣質量檢測、安全措施、垃圾處理等內容。并交由物業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裝修施工。
2. 施工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1)施工時間必須在早上8時至晚上10時之間,不得在其它時間段施工;
(2)施工工人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和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
(3)嚴格遵守施工工序,不得越位施工,不得損壞公共設施;
(4)遵守施工進度,不得拖延房屋的施工時間,不得干擾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
(5)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垃圾分類處理,不得往小區內拋灑建筑垃圾等廢棄物。
3. 竣工驗收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1)竣工驗收需要提交安全技術檢測報告等有關材料;
(2)所有施工現場垃圾處理完畢后,須由業主和物業經過確認之后方可驗收。
五、 違規行為處理方法
1. 涂刷顏色過于鮮艷或太過夸張,裝修材料選用未經審批,擅自改變建筑用途等行為,將會被物業要求立即恢復原狀并對違規者進行批評教育。
2. 擅自加建,私拉亂接水、電、氣線等,影響小區安全和電線隱患等行為,將會被物業通報社區,由社區督促整改。
3. 施工噪音、灰塵,污染小區環境,或者由于施工工藝不當觸碰到其他房屋造成業主損失等情況,將會被物業要求返工或賠償,甚至終止裝修行為。
六、 總結
本規定以“優質、高效、規范、安全、節能”為核心價值,增強小區裝修的安全性和環保性,讓業主在享受裝修風情的同時,也能更好地體驗小區的溫馨和自在。我們期望本物業小區裝修管理規定能夠得到良好的貫徹執行,為小區業主的幸福生活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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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建設部頒布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本著加強小區裝飾裝修工程的管理和監督,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延長物業的使用壽命,維護廣大業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對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如下:
一、裝飾裝修報批程序
1、申報前應備齊以下資料
房屋的產權證明,非業主需出具業主授權書;
聘請的裝飾裝修施工隊資質證明、項目負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復印件;如屬簡單裝飾裝修,必須由業主出具裝飾裝修擔保書后,可不提供資質證明等資料;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圖、各立面圖、水電施工圖等資料。
2、提供的資料送達管理處審查后,由業主或業主授權人填寫《裝飾裝修工程申報表》。
3、《裝飾裝修工程申請表》及施工資料交由管理處工程枝術人員審核通過后,由管理處主任審批同意裝飾裝修。
4、經審批同意后,裝飾裝修施工負責人與管理處簽定《裝飾裝修責任書》。
5、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及保證金:管理服務費由施工單位按每平方米2元向管理處繳納;押金由施工單位按每平方米10元向管理處繳納(裝飾裝修駿工并經驗收合格三個月后,無任何工程遺留問題,保證金可全額退還);
6、管理處開出《裝飾裝修開工單》、《裝飾裝修責任牌》,施工單位辦理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后可進行施工。
二、裝飾裝修禁止下列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3、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4、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6、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7、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三、裝飾裝修施工管理
1、業主或裝飾裝修施工隊必須接受管理處對裝飾裝修工程的監督和管理;
2、施工時間:中小工程30天,較大工程60天,如需延期,要辦理延期手續并按5元/天補交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每天施工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不允許施工(辦公樓除外)。
3、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施工隊負責人應報告管理處和業主,由管理處和業主共同對裝飾裝修工程進行驗收;
4、裝修施工隊如有違反小區管理規定的,管理處有權作出相當的處理,業主應給予支持。
四、審批裝修方案
業主按裝修申請要求提交齊全資料后,管理處將根據小區裝修要求進行審批,并在收到裝修方案后2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對不合規范或資料不全的,業主按要求進行修改,重新提交審批。業主、裝修施工單位簽訂《裝修施工安全及責任承諾書》裝修施工單位繳交有關裝修費用后,管理處發放《施工許可證》同意施工單位入場施工。
五、裝修管理
所有在本小區施工的人員,須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業主領取《施工許可證》后,裝修施工單位須向管理處提交施工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作為進場施工的證件,裝修施工和施工過程必須遵守小區人員出入管理規定及本規定第七條裝修守則全部條款。
六、裝修守則
業主的室內裝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所有施工必須嚴格按照已審批圖紙及說明完成;施工期間,房外必須張貼管理處發出的施工許可證,以便管理處人員檢查;允許在窗戶安裝不銹鋼防盜窗花,但必須安裝在窗戶內側,不得封閉陽臺及改變其使用功能;空調機的室外安裝,必須提前申報客戶服務中心,由該中心監督安裝并按樓宇原設計的`位置進行安裝;排油煙管道出口應按原設計位置安裝,不得隨意伸出室外排放;不得設任何遮篷、鐵籠、骨架天線或其他固定裝置于小區外墻;除小區所提供的招牌燈箱位置外,其他位置未得到管理處的同意不得設置標牌、招牌、燈箱等;所有裝修不能影響建筑物外觀,不得拆改單元大門和窗戶。所有業主皆不得拆遷、更改或干擾小區外墻及公共地方之設施或改裝任何排水及給水管道。地面裝修基本完工后向客戶服務中心提出申請開通地漏,由該中心派人到現場負責解開封蓋,并監督其完善地漏口。所有電器的安裝都應符合國家有關電氣安裝規范,天花板內或入墻的電線,必須使用合規范的套管;若改動房間的間隔,不能影響房屋結構,并要符合小區樓板的荷載要求;未獲客戶服務中心的書面批準,不得挖槽、切割、砍鑿結構樓面及與鄰房共用的間墻;為了避免施工期間堵塞下水管,室內所有地漏交樓時已經全部疏通,你們在施工期間自行保護好自己所裝物業的所有地漏,所有參與施工人員必須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并佩帶于左前胸,憑證出入和接受管理人員的檢查;無證人員拒絕進入。所有參與施工人員必須聽從管理處安排的路線進入小區和運輸材料,不得將大型材料從電梯運送,否則,管理處將處以每次200元的罰款,此罰款在業主裝修押金中扣收。業主需對所聘請的施工人員的行為負責并加以約束,本小區不允許施工工人在工場居住、煮食,如需居住必須向客戶服務中心申請,施工人員除工作場所和所經通道外,不得在小區其它地方到處留連;施工人員不得隨意大小便,運載材料之貨車應取道指定之貨物起卸區工作;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廢物等必須限制在房間內,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砂、石、水泥、地磚,磁片等建筑材料必須按管理處指定的路線運送到各戶室內,所有裝修余泥、垃圾等廢料雜物必須用完好尼龍袋裝運,不得散落公共通道,運到指定收集地點,由管理處統一清運;不得將混凝土、沙石、瓦礫、油漆等雜物倒入公共區域或下水管道,如施工造成管道堵塞,由施工單位負責清理及疏通;裝修過程不得占用公共通道,阻擋消防設施設備;非火災不得動用消防設施設備;業主/住戶在施工期內應對房內的安全負責;施工場地需做好防火措施,每戶必須保證至少配備1個手提滅火筒;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抽煙及動用明火;當天施工結束前,施工人員應關閉電源、鎖好門窗后方可離場。所有發生噪音、震動或難聞氣味的工程、材料的運送或廢物的運出,必須按管理處安排的時間進行,不得擾及小區其他業主;施工時須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以減少裝修期間內引致之塵埃及噪音,避免擾及其它業主。裝修期間,各住戶應負責恢復因滲漏造成各自相對應樓下住戶損失,應負責賠償。如發現裝修未依審批圖紙施工或未能符合小區規定及存在消防隱患等,管理處將發出《整改通知》并責成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情況嚴重的,進行停工整改;裝修施工造成小區的公共設施、設備任何損壞,不論意外與否,修理的費用將由業主/住戶負責支付或從裝修按金中扣除;施工人員違反有關規定,對公眾利益造成損害時,管理處有權采取暫扣或收繳施工出入證,沒收施工工具,扣罰裝修按金等手段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施工資格,或采取停電措施。
七、竣工驗收
1.業主裝修完畢后,填寫《竣工驗收表》
2.業主交申請表2個工作日內,管理處派出代表匯合業主、施工單位進行三方參與的竣工驗收,并分別在《竣工驗收表》上簽字;
3.業主認可裝修施工質量;
4.管理處認可裝修符合小區裝修規范,不符合要求的裝修工程,業主/住戶需負責進行整改,整改后進行二次驗收。
5.竣工驗收后,予以辦理撤場手續,退還出入證按金,3月內如無任何工程隱患,退還裝修按金。
物業對裝修的管理規定5
花園小區業主裝修管理規定
在裝修過程中,請業主遵守以下規定:
1、如實填寫裝修內容:遵守本物業裝修管理規定。
2、裝修進場前,應事先對廚房、廁所進行三天關水試驗,經業主確認不漏水后,方可進場施工。
3、每天允許施工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9:00
4、施工人員必須辦理臨時出入證。
5、不準改動承重墻、柱、梁、板等主體結構:不準改動公共墻及外墻;不準改動水、電、氣管線走向,不準封閉陽臺,不準做外置防盜網和搭建花架、戶外曬衣架等。
6、空調室外機安裝在指定的位置,窗式空調只能安裝在窗口下預留孔內。空調排水必須排入預留管道內。7、裝修垃圾應裝好集中送到指定的地點。搬運途中造成遺漏,影響清潔的,由搬運人員自行清掃。
8、施工中要注意防火安全做好用電防范措施。
9、施工中造成管道滲漏水、停電、損壞他人物品和公共設施、設備的,由責任人或業主負責賠償。
10、隱蔽施工前必須檢查內部水、電、氣配件是否完好,否則今后水、電、氣管件維修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或業主負責。
11、由于業主在裝修時改動房屋結構造成房屋開裂等一切后果,由業主負責。
12、天然氣表應明裝,不能暗裝封閉。
13、外墻磚不能損壞,如有損壞必須恢復原狀。
14、熱水器的氣體不能排入門油煙道,應單獨排氣,如需打孔,打孔前應先報物管同意后方可實施。
15、嚴禁封閉給排水主管道,如因封閉造成的維修及損失由業主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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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小區的綜合管理,完善服務,保持小區整潔有序,從而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建設部住宅裝修管理辦法,以及重慶市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開工前準備
1、辦理裝修申報審批手續;
2、裝修單位向物管公司交納裝修保證金,標準為住宅每戶20xx元,非住宅每戶5000元。裝修除渣費4.5元/平方米(按建面計收)、裝修管理費1元/平方米。
3、裝修單位必須為進場施工人員辦理《裝修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并交納押金20元/張、工本費5元/張。
二、施工管理
1、裝修施工必須按照管理處審批的裝修方案進行,不得隨意更改。如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更改,必須事先報管理處審批,由管理處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間裝修施工單位應加強自我現場監管,并接受管理處的監督檢查,嚴格按規定施工,文明施工。
2、裝修期限:最長不超過60天。如確實需要延期,應到管理處辦理延期手續。
3、施工時間:裝修時間為8:00~19:00時,注意:中午12:00~14:30時間內必須進行靜音作業。
4、裝修中不得改變房屋的用途、外觀、及外觀顏色、承重結構等,不得隨意在非承重墻上面開門、窗。
5、不得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改為衛生間、廚房間,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按照防水標準制訂施工方案,并做閉水試驗。
6、易燃易爆物品(如香蕉水、油漆等)必須單獨隔離存放、避免高溫及火源。
7、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配備滅火器,并到管理處辦理《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經防火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
8、裝修用電使用戶內電表的,不得超過電表容量用電。自接電表計量的要經管理處認可;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源線,嚴禁在施工現場地內吸煙、使用電爐和明火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的發生。
10、未經管理處同意,裝修施工場地內不得住宿,也不得隨意留宿臨時人員,保證業主安全。
11、各種裝修材料不準堆放在物業公共部位,并不得在公共通道施工,影響通行。裝修垃圾應采用袋裝運往管理處指定位置堆放。搬出工具材料,必須向管理處申報,并附業主/用戶或裝修單位證明,按管理處規定位置進出。
12、裝修期間,物品運輸按管理處指定電梯和時間運送,不得搭乘其他電梯,以免影響其他業主/用戶正常工作和生活。
13、嚴禁裝修中利用戶內排污和排水管道傾倒裝修垃圾,造成下水道堵塞。如違反,除必須把管道疏通外,還應賠償造成的相應損失及罰款處理。
14、施工人員進出,自覺出示《臨時裝修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遵守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規定。
三、裝修完畢后,由管理處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裝修驗收合格后,業主入住三個月無明顯質量問題,保證金按規定全部退還。在裝修完工后的保質期內,如因裝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滲漏水而引起停電、停水、停氣、損壞他人物品或公共設施的.,由裝修戶負責修理和賠償。
特別說明:物業管理公司的驗審均為預防性措施。如發生違例事件,或由于裝修而引致任何后遺癥的,業主負有完全責任,與物業管理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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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裝修押金管理規定:報批手續
1.申請裝修前,業主及裝修施工單位須認真了解房屋結構及物業公司的相關規定。
2.業主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施工隊向管理中心申報,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供裝修圖紙,逐項列出所需裝修內容,對于不合格項目進行協商。物業公司與裝修業主雙方簽定《裝修管理協議》,并繳納裝修押金3000元。
3.裝修施工隊裝修前統一到物業公司辦理入場作業手續。(具體見《裝修施工隊管理辦法》。
物業裝修押金管理規定:裝修管理要求
1.裝修施工時間為: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節假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延長時間,否則物業公司有權采取措施責令停工。節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許進行不產生噪音的施工作業。
2.裝修活動必須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并嚴格按照業主申請的項目進行,嚴禁下列行為:
(1)拆除破壞房屋的墻、柱、梁、樓道等主體結構部件,剔鑿地面和屋頂的水泥層。
(2)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體、門窗。
(3)不適當增加樓面凈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吊頂、安裝大型燈具等。
(4)隨意改動上、下水管線、通風道、防盜系統、對講系統線路、排煙道、電話線及衛星電視接收線等,或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
(5)破壞或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6)其他違章裝修活動。
對于以上行為和其他不經批準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者,除恢復原樣外,業主及裝修施工隊還應該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3.為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樓頂、平臺、外門、窗、陽臺均不得改變其原有外形與顏色。空調應安裝在指定的特別設計之處。如有違反,須恢復原樣。
4.嚴禁擅自改動、包封燃氣管理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5.不得改變室內的采暖設施。如有改動,由此造成采暖不熱、室內溫度不夠等問題,物業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6.裝修施工單位在裝修衛生間前必須重新做防水,并經24小時封水試驗無滲漏情況發生,由施工單位或裝修業主賠償其他受損住戶的全部損失。
7.裝修材料與裝修垃圾的管理
(1)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須在小區外先用袋裝好,否則門崗不予放行。
(2)裝修垃圾須及時入袋搬運,并按照物業公司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
(3)裝修垃圾嚴禁在窗外、陽臺外、樓梯、過道、天臺等公共場所堆放、拋散裝修垃圾,對違章堆放、拋散裝修垃圾者,物業公司有權責令限期清理。
(4)裝修垃圾在搬運過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損壞磨花,不得損壞電梯等公用設施,否則將按責任給予處罰。
8.如建筑材料的運輸確須使用電梯,可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允許后使用指定的電梯,并由物業公司指定人員開動,不得私自使用,并在使用中遵守《電梯管理使用規定》。
9.施工隊應加強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規定,物業公司建議作業現場應配備滅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物業公司可提供租用滅火器服務)。
10.裝修時必須關閉戶門,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
11.裝修過程中若出現不可逆轉的改動,業主須寫出改動備忘錄,并保證今后若因此引起自家及毗鄰產生相關的損失由業主本人負責修復,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12.物業公司的裝修管理人員負責整個裝修工程的管理工作,監督裝修施工單位及業主是否按《裝修管理合同》及《裝修管理條例》進行裝修。
13.裝修完畢,業主驗收合格后,由業主向物業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物業公司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
14.在裝修期間,若需搬運任何物資出小區,請提前與管理中心聯系,填寫《放行條》經管理中心確認后,方可出行。
15.如業主與裝修施工隊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雙方自行協調解決,管理中心無權處理雙方的糾紛,也無權代其中一方對他方履行約束或追繳行為,且也不承擔由雙方的糾紛產生的任何后果。
物業裝修押金管理規定:費用計取
1.裝修垃圾清運費
本園區裝修垃圾清運費為_________元/戶,用于支付清運業主裝修垃圾時所發生的費用。
2.裝修管理費
本園區裝修管理費為_______元/天/戶,用于支付在業主裝修過程中,物業公司對園區公共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的保潔、綠化、安全進行管理時所發生的費用。該項費用還包括裝修人員的出入證工本費和專用服裝磨損費。
3.滅火器租金
裝修施工時,應注意防火。如沒有滅火器,可向物業公司租賃,租金每日每個2元。
4.裝修保證金
本園區裝修保證金為________元/戶,用于保證業主裝修能夠依據《裝修管理條例》及《裝修管理協議》的要求正確實施。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并使用一個月后,如無違約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業主憑收據在扣除裝修管理費、滅火器租金后可取回剩余裝修管理保證金。如有違約行為,按責任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費用從裝修管理保證金中扣除,多退少補。
物業裝修押金管理規定:違約處理
1.對違反《裝修管理協議》的任何違約裝修行為,物業公司均有權制止,責令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停水停電的處罰。
2.業主如因拆改戶內公共設施設備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業主自行承擔賠償.
3.因業主未盡管理義務需使施工隊對戶內公共設施進行拆改造成的損失,由業主承擔.
4.因施工隊未按照《裝修管理協議》辦理出入證需不能進入小區施工,造成誤工等一切損失由業主與施工隊自行承擔。
5.裝修施工單位如在規定時間外施工或在共同部位施工按違約處理。
6.裝修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若有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由施工單位自行善后處理。
7.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而產生的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時,采取法律訴訟方式解決。
物業對裝修的管理規定8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的管理,促進建筑裝飾裝修業的發展,保障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對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裝飾裝修的,均適用本規定。
具有文物保護價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裝飾裝修,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本規定所稱的建筑裝飾裝修,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
本規定所稱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并已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
第三條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量安全監督單位、建設監理單位、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等,均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建筑裝飾裝修應當做到安全適用、優化環境、經濟合理,并符合城市規劃、消防、供電、環保等有關規定和標準。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的建筑裝飾裝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飾裝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報建與許可
第六條新建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建筑共同發包的,執行建設部《工程建設報建管理辦法》。獨立發包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工藝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裝飾裝修工程,可參照執行建設部《工程建設報建管理辦法》。
第七條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征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并簽訂協議。協議中應明確裝飾裝修后的`修繕、拆遷和補償等內容。
第八條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時,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辦理:
(一)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準。
(二)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準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并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辦理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第十條對于未辦理報建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與承包
第十一條凡從事建筑裝飾裝修的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質審查,并取得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建設單位不得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給無資質證書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
第十二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建筑工程共同發包時,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承包。獨立發包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或工藝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裝飾裝修工程,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裝飾裝修企業承包。
第十三條下列大中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發包:
(一)政府投資的工程;
(二)行政、事業單位投資的工程;
(三)國有企業投資的工程;
(四)國有企業控股的企業投資的工程;
前款規定范圍內不宜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軍事設施工程、保密設施工程、特殊專業等工程,可以采取議標或直接發包。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方式,由建設單位或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確定。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統一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
第十五條發包方不得損害承包方的利益,強迫承包方購入合同約定之外的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第四章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與安全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驗收規范等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十七條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
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十八條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
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第十九條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二十條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二十二條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二十三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方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的處罰,并可處以裝飾裝修工程造價3%以下的罰款;因責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建的;
(二)該招標的工程未按照規定進行招標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
(四)發包給無資質證書的或承包任務與資質證書等級不符的企業的;
(五)使用未驗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方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施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非法所得的處罰,并可處以裝飾裝修工程造價3%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建筑裝飾裝修資質證書而進行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資質證書許可范圍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的;
(四)拒絕接受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檢查、驗收的;
(五)將不合格的材料、設備用于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
(六)破壞環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賣、轉讓、出借、涂改、復制、偽造資質證書的。
第二十六條對未按規定申請批準、未進行房屋安全性能鑒定、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對原有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責令修復或賠償,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工作人員不如實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結論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因裝飾裝修損壞毗連房屋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二十九條因裝飾裝修原有房屋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有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物業對裝修的管理規定9
隨著城市的發展和居民的需求不斷增長,物業小區裝修已經成為了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在進行小區裝修時,規定和管理也同樣需要得到嚴格的遵守和執行。那么,針對物業小區裝修該如何規范管理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物業小區裝修管理規定的范文。
1、裝修審批
所有住宅小區的業主進行裝修都需要經過物業公司的統一審批后才能進行。業主進行裝修時,應當提交裝修申請,并附上裝修公司的資質證明以及裝修方案,經過物業公司的評估和審批后才能進行裝修。如有在未經物業公司審批的情況下擅自施工的行為,將會遭受處罰。
2、施工控制
所有施工單位均應在物業公司配合下,盡可能減少噪音、污染、安全隱患等不良影響。施工期間應使用環保材料并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同時,施工期間不得影響小區其它住戶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必要時物業公司可以進行調度。
3、施工責任
如發現施工單位未能按照規范進行裝修而導致的質量問題,由施工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規范重新施工。如施工單位致使小區住戶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將面臨著法律責任的追究。同時,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損毀了小區公共物品,則應當立即賠償。
4、保潔管理
施工結束后,裝修的房子不得產生垃圾和污染,應當及時清理并保潔。對于在施工期間產生的污染和損壞等情況,物業公司可以向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并追究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5、裝修樣板間
為了更好地展示業主的裝修成果,物業公司可以設置樣板間或公共展示區。物業公司會對樣板間進行精心的設計,為業主提供更好的裝修靈感和參考。同時,樣板間應當按照規定管理,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亂加裝修或私自拆裝,以保證樣板間的整體風格和裝修效果。
綜上所述,物業小區裝修管理規定是為保護小區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所有的業主和裝修單位均應嚴格遵守,并將這些規定放入合同中,規定了遵守和違約的責任范圍。同時,物業公司也應當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管理和監督機制,使得規定能夠得到有效的執行,從而保證小區的整體安全和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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