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作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作業管理制度1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企業及人民生活對用電的可靠性要求越來越高,提高供電可靠性已成為企業一項重要任務。如何做好這一階段的安全防范工作,是擺在電力企業面前的重要任務。因此,提高供電可靠性,同時也能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帶電作業方式
帶電作業是指在高壓電工設備上不停電進行檢修、測試的一種作業方法。帶電作業是避免檢修停電,保證正常供電的有效措施。其內容可分為帶電測試、帶電檢查和帶電維修等幾個方面,可按以下幾種性質來劃分:
1.1按人與帶電體的相對位置劃分,可分為:
①間接作業。間接作業是作業人員不直接接觸帶電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利用絕緣工具操作高壓帶電部件的作業。從操作方式來看,地電位作業、中間電位作業、帶電水沖洗和帶電氣吹清掃絕緣子等都屬于間接作業。間接作業也稱距離作業。
②直接作業。在送電線路帶電作業中,作業人員穿戴全套屏蔽防護用具,借助絕緣工具進入帶電體,人體與帶電設備處于同一電位的作業,對防護用具的要求是越導電越好。而在配電線路的帶電作業中,作業人員穿戴全套絕緣防護用具直接對帶電體進行作業,雖然與帶電體之間無間隙距離,但人體與帶電體是通過絕緣用具隔離開來,人體與帶電體不是同一電位,對防護用具的要求是越絕緣越好。
1.2按作業人員自身電位劃分,可分為:
①地電位作業。地電位作業是作業人員保持人體與大地(或桿塔)同一電位,通過絕緣工具接觸帶電體的作業。人體與帶電體的關系是:大地(桿塔)人→絕緣工具→帶電體。
②中間電位作業。中間電位作業是地電位法和等電位法兩者之間的作業方法。人體與帶電體的關系是:大地(桿塔)→絕緣體→人體→絕緣工具→帶電體。
③等電位作業。等電位作業是作業人員保持與帶電體(導線)同一電位的作業。人體與帶電體的關系是:帶電體(人體)→絕緣體→大地(桿塔)。
1.3按采用的絕緣工具來劃分,可分為:
①絕緣桿作業法。絕緣桿作業法是作業人員與帶電體保持《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通過絕緣工具進行作業的方式。絕緣桿作業方法既可在登桿作業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車的工作斗或其它絕緣平臺上采用。需說明的是,此時人體電位與大地(桿塔)并不是同一電位,因此不應混稱為地電位作業法。
②絕緣手套作業法。絕緣手套作業法是指作業人員借助絕緣斗臂車或其它絕緣設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臺等)與大地絕緣并直接接近帶電體,作業人員穿戴全套絕緣防護用具,與周圍物體保持絕緣隔離,通過絕緣手套對帶電體進行檢修和維護的作業方法。在配電線路的帶電作業中,不允許作業人員穿戴屏蔽服和導電手套,采用等電位方式進行作業,絕緣手套法也不應混淆為等電位作業法。
現今配電線路帶電作業多采用絕緣斗臂車進行,它具有升空便利、機動性強、作業范圍大、機械強度高,電氣絕緣性能好等優點。外層斗一般采用環氧玻璃鋼制作,內層斗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制作。絕緣斗具有高強度電氣絕緣,與絕緣臂一起組成相對地之間的縱向絕緣,使整車的泄漏電流小于500微安。
在工作時,若絕緣斗同時觸及兩相導線,不發生沿面閃絡。絕緣斗臂車的作業斗定位,有的是通過絕緣臂上部斗中的作業人員直接操作,有的是通過下部駕駛臺上的人員控制,有的作業車上下部都可以進行液壓控制。采用高空絕緣斗臂車進行配電網的帶電作業是一種便利、靈活、應用范圍廣泛、勞動強度較低的作業方法。
二、視技術進步,提高配電設備裝備技術水平
2.1備水平,積極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如真空斷路
器、SF6斷路器、柱上真空開關、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硅橡膠絕緣子、
交聯電纜等,減少因設備質量問題、試驗周期短造成的不必要停電。
2.2 網保護配置情況及運行經驗,建議在新建變電所中應采用保護配置全面的微機保護。微機保護在具備電流速斷、過電流及重合閘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低壓(或復壓)閉鎖、時限速斷等功能,以適應線路及負荷變化對保護方式的不同要求。
2.3科技進步逐步實現輸、變、配電設備的狀態監測和狀態檢修,通過在線檢測、鹽密指導清掃、帶電測溫、油務監督等先進的測試手段和科學的分析評估方法,掌握設備的性能,指導設備的檢修;變電設備涂刷RTV,延長清掃周期。
2.4技進步,積極開展帶電作業。設立帶電作業班,配備相應的帶電作業車和帶電作業工具。在符合安全條件的前提下,能夠實行帶電作業的,盡量實行帶電作業,如帶電斷接火、處理缺陷等,以有效地減少線路停電時間。
三、如何真正要做好10kV配電線路帶電作業的安全防范工作
3.1抓好帶電作業人員的技術培訓
帶電作業是一個技術性較強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較高的特殊工種。因此,凡開展帶電作業的單位,對作業人員必須堅持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允許參加批準項目的作業。
帶電作業人員選拔:帶電作業要求作業人員有較高的素質和良好的身體條件,因此,在選拔帶電作業人員時,應從作業處外線電工中挑選身體好,技術素質好的年輕技工。
3.2抓好帶電作業人員的日常培訓
由于電力施工企業帶電作業不可能天天有作業任務,可能作業一次后,很長時間后才有再次作業任務,多數時間內帶電作業電工可能還是從事其它施工作業,因此,帶電作業電工的日常培訓必不可少,開展帶電作業施工的單位每月應保證帶電作業電工有不少于4h培訓時間。
3.3抓好帶電作業人員的.輪訓
有計劃地將帶電作業人員送全國帶電作業培訓中心進行輪訓,學習帶電作業的新技術、新方法,以逐步提高作業處帶電作業電工的技術素質。
四、建立符合帶電作業工器具保管要求的庫房
帶電作業工器具的保管和存放有其嚴格的要求,如果不按要求保管和存放,將會影響帶電作業工器具的使用壽命,甚至威脅帶電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因此,必須按要求建立帶電作業工器具的保管庫房,派專人進行帶電作業工器具的管理。
五、建立健全帶電作業各項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是電力企業的生命線,電力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程、規定及規章制度是確保電力生產過程中人身設備安全的重要保證。開展10kV配電線路帶電作業必須盡快建立、健全以下各項規章制度、帶電作業現場操作規程:①帶電作業技術管理制度;②帶電作業的工器具、人身防護用具專人管理制度;③帶電作業的工器具、人身防護用具預防性試驗管理制度;④帶電作業獎罰制度;⑤帶電作業項目現場操作規程;⑥帶電作業資料管理制度。
六、加強帶電作業的技術管理
帶電作業的技術管理有別于其它施工項目技術管理,它的側重點在具體帶電作業項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編制上。施工方案中必須詳細寫明帶電作業的基本步驟以及為保證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所采的技術措施,從技術的角度要保證帶電作業是安全的。
七、給帶電作業班組配備先進的輔助作業工機具
采用先進的作業工機具,不但可以減輕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節省作業時間,而且對提高帶電作業安全性起著很大的作用。為了使帶電作業這項業務能更好地開展下去,取得好的經濟效益,保障帶電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建議給帶電作業班組配備先進的施工作業工機具:UC-6免換模壓接鉗、CC-325J棘輪切刀、REC-S424充電式切斷工具、REC-MM26充電式螺帽破碎機、REC-UC6充電式免換模壓接鉗、SH-70角鋼沖孔機、NP-400架空絕緣線剝除器、11-006間接帶電絕緣棘輪切刀。
八、結束語
總之,從事10kV配電線路帶電作業工作人員,要對10kV配電線路帶電作業以及安全防范涉及方方面面,要切實做好這項工作,真正做到杜絕安全事故。開展10kV配電線路帶電作業的各電力企業需要在實際工作中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只有將10kV配電線路帶電作業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實處,才能保證帶電作業的安全。
作業管理制度2
一、作業布置的要求
1.內容精選。作業教學放在學校正常的集體教研活動中進行集體備課。內容的選擇、安排上,備課組長做到統一要求,要體現學科特點,符合課標、教材要求,適應學生實際,重點關注學科素養和學科思維,啟發學生積極思考,培養學生溫故知新、遷移拓展的能力。作業設計要體現典型性和針對性,要以質取勝,要精選習題,反對布置死記硬背、機械重復的作業,提倡布置有利于學生創造性學習和實踐的作業。
2.形式多樣。從學科特點出發,設計操作性強的具有學科特色的作業形式,也可以嘗試引導學生參與作業設計。要從課外學習和課內學習的不同特點出發,改革學生作業的內容和完成作業的方式,拓展學生的學習空間,為學生提供更多體驗、操作、實踐的機會,加強課堂與社會生活的聯系,豐富學生的個性。從作業采用的形式出發,書面作業、口頭作業、實踐作業、課外閱讀等要相得益彰;課內作業與課外作業、書面作業與實踐作業、個人獨立作業與小組合作作業、必做作業與選做作業、統一要求作業和學生自主作業等要相互補充,充分體現作業形式的多樣化。
3.難易適度。要根據學生實際能力選取作業題,合理搭配,由易到難,難易適度,對作業中的難點和疑點要進行必要的`提示。要面向全體學生,盡可能分層布置作業,包括基礎性作業和彈性作業,對不同學生在作業數量、難易側重、完成方法上應提出不同要求。作業設計本身要有梯度性,建立多層次的彈性作業結構,力求讓全體學生在作業過程中體驗成功的喜悅,增強學好課程的信心。作業難易程度以多數學生水平為基礎進行分類,因人而異,有必做題,有選做題(很重要)。
4.總量適當。控制作業總量,突出重點,精選精練,減輕過重作業負擔。課堂作業盡量當堂完成;課下作業,給學生建議多少時間完成。學生課下書面作業實行總量控制,做到學生有時間完成,教師有時間批閱,師生有時間反饋。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的規定,書面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1.5小時。各學科作業總量要求如下:語文書面作業每學期12課次,大作文6次,小作文6次,;數學每周3次;英語3次(含作文1次);物理、化學每周2次;以上5科助學或配套每課精選完成,周周清一周一次(統一時間)。思品、歷史、地理、生物等學科以配合教材下發的助學叢書為主,不留課下書面作業。所有學科試卷化作業每單元(章節、課)一次。
5.書寫要規范。學生書面作業的書寫應有明確要求,字體端正、美觀,字跡清楚、整潔,不寫怪體字,不寫不規范的簡化字,杜絕錯處使用涂改液和透明膠帶。書面作業布局要合理,書寫格式、步驟符合規范要求,努力培養學生良好的作業習慣。
6.審核要把關。作業實行提前審核制度。利用教研活動,通過個人設計、同科互閱、備課組長審核等環節將下周的作業內容進行確定,嚴把作業布置質量關。
二、作業收交的要求
1.嚴格統計。建立作業收交統計制度,學校統一設計學科作業情況統計表,每班由各科課代表負責,做好本學科作業情況的統計、記錄工作并及時上交。(給課代表足夠的支持,必要時親自出馬。)
2.按時收交。課堂內的練習作業和少量的課后作業,應當堂或當天完成上交。平時或雙休日的課下作業,要、給學生明確收交時間,要求及時上交(不管是否做完),由組長收齊本組同學作業(不交的記好名單)交給課代表,課代表收齊各組作業后,交到學科教師辦公室。收繳時間要嚴格執行
3.加強檢查。按時收發作業,對上交及時、正確率高、書寫規范的學生要給予大力表揚,對個別學生拖欠、缺交、馬虎、抄襲等現象要及時指出并給予批評教育,及時追交。對故意遺漏、潦草凌亂等不符合要求的作業應退回、補做或重做;要查清原因,做好教育工作,但切忌以作業懲罰學生。明確反饋的時間和形式,讓學生心中有數,提前做好準備。
4.統一要求。引導學生先復習再做作業,養成認真審題,獨立思考,按時完成作業的習慣,嚴禁互相抄襲。
三、作業(書面作業、助學、周周清、試卷化作業)批改的要求
1.準確及時。及時、認真批改作業,做到不漏批、不拖延。隨堂作業,盡可能當堂、當天批改,做到堂堂清、日日清。課下作業在24小時內與學生見面,作文不得超過一周。必須做到學生作業有布置有批改,做到全批全改。
2.科學規范。一要正確規范。要科學、正確判斷作業的正誤,不可馬虎、隨意。不得在作業本上只批個日期或“閱”。用規范的批改符號或文字標注出作業中的錯誤或不足,讓學生明白錯在什么地方,便于學生自行改正。批改得法并具有示范性,注意格式規范,日期準確。二要恰當評價。評價應統一采用雙等級(整潔等級和質量等級)方法進行。三要做好記錄。對一些共性問題、突出問題、一題多解、學生創新解法等情況要做好記錄,以便講評時更有針對性。作業批改采用“等級制”,用“甲、乙、丙、丁” 對“書寫”和“內容”進行評價,試卷化作業和周周清需打出分數。批改后注明日期。鼓勵教師采用激勵性評價語言,避免出現“重寫、重改”等評語。(只有“閱”和日期,屬未批閱。)作文修改符號要統一,評語得體,富于激勵和指導作用。書寫要工整,標點要規范,眉批指示要具體,對部分學生糾正的作業教師要復批。
3.多元高效。多元高效的批改形式,可使學生在作業批閱中學習成長,既養成及時檢查的良好學習習慣,又鍛煉學生的綜合能力。語文(含4篇大作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的書面作業、周周清和思品歷史地理生物的助學教師全批全改,其他作業可采用下列形式:一是教師批改(可采用全批全改、個別輪流面批、分組輪流批改等方式);二是學生批改(可采用同伴互批互改互評互學、學生自批自評、小組集體批評等方式);三是教師指導批改。
四、作業反饋矯正的要求
1.及時有效。明確反饋的時間和形式,讓學生心中有數,提前做好準備。反饋要及時,講評要科學、高效,講評時要突出講解重點內容和學生普遍存在的問題,引導學生總結得失。要正確對待學生作業中的獨特見解和典型錯誤,拓展學生思維寬度與理解、分析問題的深度,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好的作業要予以表揚,對少數自行訂正作業有困難的學生應適時進行個別輔導,也可采取小組結對互助的形式,幫助學生訂正。要求學生一律用紅色筆糾錯改正。作業批改后,要有記錄。對習題的獨特見解,特殊解法,出錯的典型題目,出錯原因的分析和糾正錯誤的方法。設計針對性、補償性練習。督促學生建立錯題集,并定期檢查。
2.方法多樣。反饋的方法有多種,對于共性的問題,可以課堂講解,集體訂正;對于少數同學的問題,可以小組糾正;而個別同學的問題,可以單獨面批。
作業管理制度3
1、定位應正確。建筑結構應能承受懸掛機構負載后施加于支承處的作用力;
2、懸掛機構的梁連接應可靠,其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3、配重塊數量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碼放應整齊并防盜。
2、懸吊平臺檢查規定:
1、懸吊平臺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不應出現焊縫、裂紋、嚴重銹蝕,螺釘、鉚釘不應松動,結構不應破損;使用長度應符合說明書規定;
2、安全護欄應齊全完好并設有腹桿;其高度在建筑物一側不應小于0.8m,其余三個面不應小于1.1m,護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荷載;
3、底板應完好并有防滑措施;應有排水孔,且不應堵塞;懸吊平臺四周應裝有高度不低于150mm的擋板,且擋板與底板的間隙不應大于5mm;
4、在靠建筑物的一面應設有靠墻輪、導向輪和緩沖裝置;
5、在工作中平臺的縱向傾斜角度不應大于8°,但不同機型還應符合本機說明書規定。
作業管理制度4
第一章 高空作業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廠區建筑施工有關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建筑施工任務的完成,特制本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各施工部門,以及承接廠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施工單位)。
第二章 高空作業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條 施工部門有關技術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在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并且負責對有關作業人員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業人員,都不允許參加施工工作。
第四條 新、改、擴建工程項目以及工作棚等臨時性建筑,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施工單位負責審核,有關部門會簽,經廠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新建項目等必須經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工程竣工后,應由廠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使用單位以及技安環保、工業衛生、機動、保衛、工會等部門參加的驗收小組,經驗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條 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和其他不適合于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第六條 對于高空作業人員,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工具,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并按廠《五一三廠危險作業高空作業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后,才能進行高空作業。
第七條 在建筑按裝過程中,如果上下兩層同時進行工作,上下兩層間必須設有專用防護棚或其他安全隔離設施,否則不允許工人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工作。
第八條 施工現場中的腳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通道,都應該隨時清掃,如果有雨水積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條 遇有六級以上強風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和高空作業,夜間施工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第三章 高空作業施工現場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該合符安全衛生要求,在現場上的附屬設施、機械裝置、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和其他臨時工程位置,都應該在施工組織設計中作詳細規定。
第十一條 在施工現場周圍應該用籬笆、木板或者鐵絲網等圍設柵欄。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標志,危險地區應該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明顯標志。夜間應該設紅燈示警。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的地點應該設臨時交通指揮。
第十三條 工地內交通運輸道路,應該保持通暢,并且應該盡量采用“單行線”和減少不必要的交叉點。載重汽車的彎道半徑一般應該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況應該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條 工地內行駛的斗車、小平車等道路應該平坦。機動車輛應該完好,并具有廠區運輸車輛駕駛操作證的人員負責操作。
第十五條 工地內應該有適當的排水溝。排水溝應該不妨礙工程地區內的交通。通過運輸道路的溝渠,因該搭設能確保安全的橋板。
第十六條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固。存放腳手架要設支架。現場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廢料等應該及時清理。木板上的釘子應該拔掉或打彎。
第十七條 危害工人健康的顏料和其他有害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舍內,并嚴加保管。瀝青應該存放在不受陽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場所。
第四章 高空作業腳手架
第十八條 木桿應該以剝皮杉木和其他各種堅韌的硬木為標準,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木桿,一律禁止使用。竹竿應該以四年以上的毛竹為標準,青嫩、枯黃,或者有裂紋、蟲蛀的都不許使用。
第十九條 使用木桿做腳手架的,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橫桿、小橫桿(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桿做腳手架的,立桿大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點五公分,小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九公分(對于小頭直徑在六個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雙桿合并使用的辦法)。
第二十條 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大橫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二公尺,木腳手的立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五公分,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三公尺,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零點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條 架子必須設斜拉桿和支桿,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無法頂支桿的時候,架子要同建筑物連接牢固,立桿和支桿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應該視土壤性質決定,在埋入桿子的時候,要先將土坑夯實,如果是竹竿,必須在基坑內墊以磚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無法挖坑的時候,必須綁掃地桿子 。
第二十二條 凡是搭設高達十公尺以上的竹腳手架,要在立桿旁加設頂撐或者使用雙行立桿,竹腳手的小橫桿,它的兩頭伸出大橫桿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桿和立桿的交叉處都要綁牢。
第二十三條 搭架子應采取堅韌的麻繩、綜繩、草繩、鐵絲或者篾條切實扎綁,并且要經常檢查。
第二十四條 斜道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條的間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彎平臺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條 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編制的竹腳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絲必須擰緊。
第二十六條 腳手板和斜道板要鋪滿于架子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腳手架的工作面外側,應該設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并且要加設一公尺高的防護欄桿。
第二十七條 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過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架子應該適當地加固。
第二十八條 懸吊式腳手架應該以堅固的材料構成,腳手板間不能有間隙,并且應該設防護欄桿,吊架挑梁應該插在墻壁的牢固部分,嚴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應該墊入五公分厚的墊木。
第二十九條 吊架所用的鋼絲繩,它的粗細應該按照負荷量決定。升降用的卷揚機或用滑車,應該合于吊架的計算荷量,并且要設雙重制動閘。
第三十條 安裝管式金屬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聯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和移動。
第三十一條 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放在墊木上,在安裝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墊平。
第三十二條 安裝金屬腳手架的地點,如果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金屬腳手架期間,應該將它斷電和拆除。
第三十三條 里腳手架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墻的三十公分。砌墻高達四公尺的時候,要在墻外安設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墻身每砌高四公尺,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應隨墻身提高。
第三十四條 里腳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堅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墻外部分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所鋪腳手板不能有間隙,并且要設有防護欄桿和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
第三十五條 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單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零點六公尺,雙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應該設防滑木條,凡是超過三公尺的跳板,必須設支撐。第三十六條 梯子必須堅實,不得缺層,梯階的間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條 兩梯連接使用的時候,在連接處要用金屬卡子卡牢,或者用鐵絲綁牢,必要的時候可設支撐加固。
第三十八條 梯子要搭在堅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應該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為適宜。
第三十九條 凡是承載機械的或者超過十五公尺高的腳手架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以搭設。
第四十條 腳手架要經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間應該經常檢查。
第五章 高空作業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條 進行土方工程前,應該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下設備(如瓦斯管道、電纜、自來水管等)的調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條 挖掘基坑的時候,如果發現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應該立即報告上級處理,嚴禁隨意敲擊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條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條 挖掘土方應該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條 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質疏松和較寬、腳深的溝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撐辦法,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撐。挖出泥土的堆放處所和在坑邊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離坑邊零點八公尺,高度不能超過一點五公尺,對基坑、井坑的邊坡或者固壁支架應該隨時檢查(特別是雨后和解凍時期),如果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或者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該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條 拆除固壁支架的時候,因該按照回填順序,從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換支撐時,應該先裝上新的,再拆下舊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撐的時候,必須由工程技術人員在場指導。
第四十七條 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出信號,挖土的時候,在挖土機挺桿旋動范圍內,不許進行其它工作。裝土的時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裝土車上。
第四十八條 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在溝坑邊使用機械工作的時候,應該詳細檢查計算坑內支撐強度,必要的時候另行加強支撐。
第六章 高空作業機電設備和安裝
第四十九條 工地內加設的臨時電線。必須按廠《臨時線路接用管理制度》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于碰不著的場所或者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五十條 電氣設備和裝置的金屬部分,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條 電線和電源相接的時候,應該設開關和插銷,不許隨便搭掛,露天的開關應該裝在特制的箱匣內上鎖,有專人負責。
第五十二條 行燈的電壓不能超過三十六伏特,在金屬容器內或者潮濕處所工作的時候,行燈電壓不能超過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條 電焊工作物和金屬工作臺同大地相隔的時候,都要有保護性接地。
第五十四條 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保留,應該將電源切斷,并且將線頭絕緣。
第五十五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都必須符合規格,并且應該進行定期試驗和檢修。修理的時候,要先切斷電源,如果必須帶電工作,應該有確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條 各種氣瓶在存放和使用時,要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搬動的時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條 氧氣瓶要有瓶蓋,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該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第五十八條 乙炔氣瓶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且要距離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條 焊接場所應該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焊、電割和氣焊、氣割工作前,應該清除工作物和焊接處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處所采用保護措施。
第六十條 風動工具的氣閥,必須不漏氣和易于開閉。風動工具在使用中不能進行調整和更換零件。
第六十一條 一切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放置移動式機器的時候,應該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動和傾倒。
第六十二條 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接、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六十三條 機器的轉動摩檫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長嘴注油器,難于加油的,應該停車注油。
第六十四條 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起重工具,都要標明最大負荷量,起重和牽引機械并且要標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條 各式起重機應該根據需要安設過卷揚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聯鎖開關等安全裝置,懸臂起重機應該有起重量指示器、軌道臂式起重機,必須安有夾軌鉗。
第六十六條 起重機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該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的時候應該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的時候,駕駛人員不能離場。
第六十七條 傳送帶的起卸處應該裝設專用平臺,禁止用手在帶上直接卸去材料。傳送機運轉時,禁止用手清理卷輪、滑車和傳送帶上的附著物。
第六十八條 機械設備和工具要定期檢修,如果損壞,應該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條 安裝機械的時候,不許將機械的拉線綁在腳手架上,沒有經過技術負責人的批準,不準用腳手架作滑車和起重機的支架。
第七十條 擦洗和修理機械的時候,應該采取措施以防止機械傳動部分因受電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轉動。擦洗機器不能使用含鉛的汽油。
第七十一條 安裝、拆洗、試運和修理機器的時候,應該對各種轉動部分采取臨時性的防護措施,一切和工作無關的人員都不許接近。
第七十二條 各種機電設備都應該由經過訓練和考試合格的電工專職人員操縱、裝拆和檢修。
第七章 高空作業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對建筑物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并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廠主管領導和總工程師批準后,才可以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七十五條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員的統一領導和經常監督下進行。
第七十六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管道、水道、供熱設備等干線通該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第七十七條 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同時,應該在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條 拆除建筑物,應該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發生坍塌。
第七十九條 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條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推倒方法的時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 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二) 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三) 建筑物推倒前,應該發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
第八十一條 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的時候,應該有工作技術人員、編制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施工負責人批準后嚴格按規定執行,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該保證其他結構部分良好狀態。爆破后,如果發現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八十二條 拆除建筑物的時候,樓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發生危險。
第八十三條 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著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者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于一定處所。
第八章 附則
第八十四條 修、建施工現場還必須嚴格執行修建施工安全規程。
第八十五條 各種建筑、木工以及移動電器等設備(工具),還必須遵守本設備(工具)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業管理制度5
1、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員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3、1電工作業(含發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
3、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械司機,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3、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3、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
3、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質化驗工);
3、7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員等;
3、8經國家批準的其它的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4、1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4、3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報市建委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復審。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7、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于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8、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9、《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涂改、轉借。
10、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作業管理制度6
為了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建立中小學課外作業監測、公告和問責制度的意見(試行)》、市教科院《關于加強小學作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要求,規范學校的作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本制度的地位。
本制度是學校作業管理的根本制度,是制定其他作業相關制度的重要依據。
第二,作業管理的部門。
學校的作業管理由教導處負責,負責教學的教導主任是具體的負責人。各學科教研組長協助教導主任做好作業管理工作。
第三,作業管理的內容。
學校的作業管理包括根據上級精神設定各年級各學科作業門類、作業數量,提出各學科各類作業的內容要求、作業批改與講評的要求,鼓勵教師創新作業類型和作業形式。
第四,實行作業備課制度。
教師每次布置作業,要根據所學內容的.重點、難點和學生的接受水平,科學設計作業內容,保證作業的層次性、鞏固性、拓展性、實踐性、趣味性。嚴禁隨意布置作業,堅決杜絕懲罰性、機械抄寫性作業,提高作業的效益。
第五,實行作業審批備案制度。
每次布置作業之前,教師要將設計的作業交由教導處審批,審批的內容包括:作業時間、作業目的、作業內容,預計時間。審批合格后方可布置給學生。
第六,實行作業公示制度。
每天作業審批合格后,教導處要及時將各班級各學科的作業通過校園網進行公示,并告知學生和家長學生網站地址,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實行作業檢查制度。
學校對教師布置作業的情況、批改情況、學生完成情況、講評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定期檢查每學期至少兩次。檢查的情況列入教師責任制考核。
第七,實行分科作業時段制度。
語文數學可以布置書面家庭作業,每個周的家庭作業時間由每個班級的語文數學老師協商分開,周一到周四每個晚上只準一個學科布置作業。
第八,本制度的適用范圍。
本制度的管理范圍包括學生的家庭作業和當堂作業。
作業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消除或減少由于工藝、設備和人員等變更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變更過程中的事故風險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變更程序的管理。
三、職責
3.1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制度。
3.2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訓、監督與考核。
3.3各車間負責工藝、設備和人員變更管理制度的執行,并對本制度提出改進建議。
四、管理規定
4.1變更程序
4.1.1變更申請。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填寫“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
4.1.2變更審批。“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填好后,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批,并填寫“變更申請表”。
4.1.2.1審批內容
(1)變更目的。
(2)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3)變更內容。
(4)變更帶來的健康安全環境影響(危害分析及風險削減措施)。
(5)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程。
(6)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7)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8)強制性批準和授權的要求。
4.1.3變更風險分析。變更批準后對將實施的變更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可能產生的風險,制定控制措施;
4.1.4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責任部門組織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1.5變更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4.1.6變更后及時組織對相關人員的安全及專業知識進行教育培訓。
五、工藝設備變更
5.1工藝設備變更范圍包括:
(1)生產能力的改變。
(2)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3)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4)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5)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6)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7)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8)儀表控制系統及邏輯的改變。
(9)軟件系統的改變。
(10)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
(11)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12)操作規程的改變。
(13)試驗及測試操作。
(14)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15)運輸路線的改變。
(16)裝置布局的改變。
(17)產品質量的改變。
(18)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19)其他。
六、人員變更
6.1企業根據企業人力資源定員相關標準,明確生產單元或員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崗位設置、員工的數量等。
6.2人員的變更必須在不影響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施,應嚴格執行人員變更管理流程,確保上(替)崗人員具備上崗能力及資格。
6.3應按“持證上崗、同崗替代、備員補充”的原則安排上(替)崗,以滿足安全生產最低標準。
6.4企業根據風險控制的要求組織對關鍵崗位進行辨識。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前,基層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應評估人員變更對現崗位安全生產的影響,選擇合適人選。
關鍵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工藝危害分析結果認定的高風險作業的崗位。
(2)國家法規制度的特種作業崗位。
(3)實施風險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崗位。
(4)從事關鍵設備檢測、檢維修的崗位。
(5)審批作業許可的崗位。
(6)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考評與提供培訓的崗位。
(7)管理和監督承包商作業的崗位。
(8)環境、職業衛生監測崗位。
6.5企業應明確關鍵崗位人員任職的知識、技能、資質與特定經驗的最低要求。依據崗位培訓需求矩陣,確定人員上(替)崗前的培訓內容和考評方式。并有計劃培養關鍵崗位的后備人員,確保關鍵崗位人員變更的順利實施。
6.6對上(替)崗人員要進行技能考評,考評方式可以是提問、考試、現場模擬操作等;高風險作業項目的考評應包括現場模擬操作演示。考評人員應具備相應知識、技能和經驗,可以是企業管理人員、員工的主管領導、安全管理專職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資深員工和專(兼)職教師等。
6.7替崗應經屬地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核準后執行;調離、調入、轉崗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人事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6.8關鍵崗位變更人選不能滿足知識、技能、經驗最低要求,須停止變更。
6.9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應填寫“變更申請審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主要包括:
(1)人員變更的審批信息。
(2)發生崗位變更員工的個人信息。
(3)變更過程中的培訓及考評信息。
(4)確保滿足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作業管理制度8
一、應將吊鉤升至接近上極限位置的.高度,不準吊掛吊具、吊物;
二、所有工作控制鍵應回原位,將緊急開關斷開,拉下保護柜刀閘,關閉操作門后下車;
三、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采取措施固緊牢靠,開到有避雨裝置的方位,防風防雨;
四、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操作本上,便于維護及檢查。
作業管理制度9
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13號】。全面落實市、區教育局關于改進與加強中小學作業管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范對學生的作業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實施的意義
作業是學校教學活動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學生獲取知識、發展能力、提升素養的重要方式,具有檢測學生學習成效,訓練學生思維,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優化學習策略,提升學生核心素養的功能。每位教師要準確把握作業的性質和功能,探索過程性評價和發展性評價的有機結合,提高設計作業和運用作業改進教學的能力,通過精心組織并有效實施作業,增強教學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教學質量的提升,從而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二、家庭作業布置的具體要求
(一)內容和形式
1、要緊扣課程標準和教學進度,以課本所附作業題、課后練習為主要依據,布置家庭作業,不布置“繁、難、偏、舊”和機械重復性作業,不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2、當堂布置作業,不得在微信、QQ等網絡平臺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家長自行下載打印作業。
3、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增強作業的層次性、適應性,滿足學生的不同要求,將書面作業同探究式作業、實踐類作業、閱讀類作業、聽說類作業相結合,重視作業的實踐性與綜合性。
(二)學生家庭作業量
以“為健康、不熬夜、晚十點、不作業”作為布置家庭作業的原則,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
(三)學生家庭作業評價
合理使用各種評價形式,及時向學生反饋作業評價結果,共性問題做到集體講評;對學生作業中的錯誤,必須督促學生訂正并做好二次評價,要認真分析學生作業錯誤的原因,及時調整教學進度與教學難點,可以根據作業的類型和特點,采用多樣化的評價方式,除教師批閱外,可采取作業展評、展示交流、討論分享等多樣化的方式進行作業評價。
(四)加強作業的完成指導
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
三、學校作業管理的制度建設
(一)不斷完善作業管理制度。
學校將圍繞學生作業的研制、審核、管理等,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各學科作業管理。建立作業布置、作業評價、作業展示、作業調查等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和統計各年級作業情況。
(二)提高教師作業設計水平。
學校要把教師作業設計水平作為教師業務能力提升的重要內容,教師是設計和評價作業的主要責任人,要加強對課程標準和作業設計的研究,嚴格遵循課程標準,關注學生綜合素質的養成,提高作業設計編制能力。
(三)認真批改反饋作業。
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的育人功能。作業批改要正確規范、評語恰當。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采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
四、加強作業管理的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將加強作業管理作為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抓手,大力推進作業管理改革,成立以校級領導主要負責,教導處、教研組長、班主任、骨干教師參與的各級作業管理機制,構建有效作業管理網絡。要制定作業布置批閱管理的要求或制度,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二)加強研究培訓。
教研室要圍繞作業設計的科學性、有效性、發展性、多樣性等開展專題研究,從布置方式、日常批改、作業反饋等方面對作業管理提出具體指導意見,針對作業管理研究建立專門的評價機制。
(三)落實日常監管。
學校對各年級、各學科作業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和指導,學校定期檢查和統計各年級作業的總量和批改情況,分析作業質量,及時發現和整改作業管理存在的問題,確保將作業管理具體落實具體要求落實到位。?
作業管理制度10
1、車輛管理按照“統一”的原則,特車隊要建立全站車輛臺帳。
2、車輛外借時,必須經站長同意,方準出車,車輛超出轄區,必須經局領導、站長同意,方準出車。
3、車輛駕駛員,任何時間不準出私車,有事必須提前請示領導,如發現未經領導同意私自出車的駕駛員,按照獎罰規定處理。
4、車輛駕駛員,定車定人,未經領導同意不準外借他人駕駛、串開車輛。
5、車輛駕駛員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行車路線、行駛里程,收車后特車隊設專人進行核實。
6、車輛駕駛員不允許私自脫線或改變工作任務。
車隊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修、保養的.方針,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汽車隊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駕駛員必須經常對所操作的設備進行檢查、完成初級保養和操作供應知的設備維修、保養知識。
3、設備維修、保養需要更換配件或總成時,必須報告上級領導,以舊換新,經專業維修人員鑒定后方可領取或購買,因操作不當或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壞要根據情節,按獎罰規定處理。
4、設備維修、保養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開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臨時安排。
5、設備由專人操作,未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操作,設備發生故障時,要及時排除,不得帶病運行。
6、設備外觀要經常保持干凈。
現有環衛車輛油耗標準
經多次駕駛不同型號的環衛車輛往返龍工作固定路線進行公里和用油量測算,確定目前線路運行的垃圾運輸車百公里油耗標準,各車輛油耗均按實際核定為準。參考上面油耗標準做為發放節油獎勵標準.
環衛車輛駕駛工作流程
1.按時上班
2.車輛出車前安全檢查
3.接受出車調度安排,明確行車路線和工作任務4.隨車環衛人員明確分工安排到位
5.到達垃圾轉運站,按安全規范流程操作,對行駛路線,6.里程,車輛情況,垃圾清運地點,時間等配合垃圾中轉站如實做好記錄
7.出車任務完成,及時回到車隊交接待命,調度單和行車記錄上交主管人員保管,按照車輛管理制度及時進行檢查,確保車輛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狀態,無異常。
8.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清潔檢查,并保證車輛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確保車輛熄火上鎖方可離開。
作業管理制度11
1.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1.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 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 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了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1.3預防與預警
1.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1.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1.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1.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1.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1.4應急響應
1.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1.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1.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1.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1.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1.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1.5.2醫療衛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1.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1.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a)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1.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1.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1.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1.8信息發布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布,向上級進行匯報。
1.9后期處置
1.9.1善后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1.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1.11培訓與演練
1.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1.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并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12獎勵與責任追究
1.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
a)屬于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作業管理制度12
一、煤氣分類
(一)高爐煤氣:高爐在生產過程中,因生產后產生的大量過剩爐氣,這種混合氣體,稱為高爐煤氣。主要成分:co(一氧化碳),c02(二氧化碳),n2(氮氣)、h2(氫氣)、ch4(甲烷)等,其中可燃成分co(一氧化碳)含量約占25%左右,h2(氫氣)、ch4(甲烷)的含量很少,c02(二氧化碳), n2(氮氣)的含量分別占15%,55%,熱值僅為3500kj/m3左右。
(二)焦爐煤氣:焦爐煤氣是指用幾種煙煤配成煉焦用煤,在煉焦爐中經高溫干餾后,在產出焦碳和焦油產品的同時所得到的可燃氣體,是煉焦產品的副產品。主要成分:h2(氫氣)(55~0%),ch4(甲烷)(23~27%),co(一氧化碳)(5~8%),co2(二氧化碳)(1.5~3.0%),n2(氮氣)(3~7%),o2(氧氣)(
(三)轉爐煤氣:轉爐煉鋼過程中,鐵水中的碳在高溫下和吹入的氧生成一氧化碳和少量二氧化碳的混合氣體。回收的頂吹氧轉爐爐氣含一氧化碳60~80%,二氧化碳15~20%,以及氮、氫和微量氧。 (四)水煤氣:將水蒸氣通過熾熱的煤層(焦碳)可制得較潔凈的水煤氣(主要成分是co(一氧化碳)和h2(氫氣)),燃燒現象為火焰騰起更高,而且變為淡藍色(氫氣和co燃燒的顏色)。半水煤氣則為水蒸汽與空氣共同與焦碳反應所得。
(五)混合煤氣:將不同比例的各類煤氣混合在一起,用于特定目的的混合性煤氣。
二、煤氣作業的分類
(一)煤氣危險區域內作業(僅限不涉及煤氣設備設施本體及附屬設施的常規作業)
1、煤氣危險區域:生產的高爐、焦爐、轉爐、煤氣發生爐等煤氣發生設施及其附近區域;熱風爐、焦爐地下室、煤氣柜區域;煤氣混合加壓站、煤氣洗滌水排放點和煤氣泄漏點;正在放散的煤氣放散點及周圍40米;架空煤氣管道及其周圍10米;與煤氣主體設施相連的附屬設施(如水封、切斷閥、放散管、盲板等)的附近區域。
2、以上規定區域內作業均屬煤氣危險區域作業。
(二)停產(運)煤氣設備、設施上作業
對已停產(運)的煤氣管道、容器(煤氣柜)、閥門、爐窯及附屬設施(如水封槽、溢流管、放散管等)等煤氣設備設施本體從事維檢作業;
(三)帶煤氣作業
1、對正在運行(生產)的煤氣管道、容器(煤氣柜)、閥門、爐窯及及附屬設施(如水封槽、溢流管、放散管等)等煤氣設備設施本體從事維檢作業;
2、抽堵盲板作業
(四)進入煤氣設備、設施內作業
凡進入煤氣管道、容器(煤氣柜)、爐窯等內從事維檢的作業。 三、煤氣作業安全規定
(一)通用規定
1、實行項目許可制度,并實行現場分級管理監控。
2、作業人員至少2人及以上,可保證作業順利實施的最少人員,落實好互保措施,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
3、嚴格遵守動火許可制度。
4、嚴格用電管理制度。
5、嚴格作業區域警示制度。
6、嚴格應急救援制度。
(二)煤氣危險區域內作業的`安全措施 1、攜帶煤氣報警儀全程檢測煤氣濃度
(1)區域內環境最高煤氣允許濃度24ppm(30mg),此時可長時間工作;
(2)24ppm
(3)超過200ppm時,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①強制通風,降低煤氣濃度;
②如煤氣濃度仍持續超標,佩戴空呼或風罩或防毒面具;
③準備好葡萄糖等急救物資。
④觀察風向,盡量站在上風側作業;
2、如需動火,按以下規定辦理。
(1)向產權(生產)單位提出申請,并經雙方現場確認具備動火條件,辦理動火許可證(簡稱動火證);
(2)動火前認真確認動火點附近有無煤氣泄漏,如有泄漏,須報上一級管理部門及各分廠批準并采取堵漏、強制通風等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屬中心范圍的,由中心組織實施堵漏等安全措施;屬分廠范圍的,報請由各分廠和安全管理部門實施堵漏等安全措施,并由雙方確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后方可動火作業。)
(3)清理干凈動火點附近10米范圍內的易燃易爆物;
(4)運行煤氣管道10米范圍內動火,應采取遮蓋、隔熱(使用石棉布、隔板等)等措施。
(4)至少準備2具及以上滅火器(干粉滅火器)。
4、不得牽設高壓電線(500v及以上);作業用電源及電纜絕緣良好,不得短路放炮或打火等;
5、照明器具保持良好和足夠照明度;如區域環境內煤氣深度超過200ppm時,應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照明。
(三)停產(運)煤氣設備、設施上作業的安全措施
1、可靠切斷煤氣來源,用水封切斷煤氣時應設專人監護水封,用閥門切斷煤氣時,必須加盲板,并打開放散管的閥門。
2、如需動火,則應按規定辦理動火證并采取相應措施。
3、吹掃和置換干凈內部的煤氣(使用氮氣或蒸汽),吹掃和置換時,放散點及周圍40米內不得有火源。
(1)吹掃、置換后,應對設備內氣體取樣化驗;當取樣氣體含氧量低于1%或氮氣、蒸汽含量達到99%及以上,或通過爆發試驗合格時,則具備動火條件;
(2)吹掃、置換后,取樣氣體經化驗煤氣濃度應低于200ppm。如超標且有煤氣持續外泄時,應采取強制通風降低作業環境中的煤氣濃度,或者使用空呼、風罩、防毒面具等進行作業;
4、作業過程中,煤氣管道(容器)內應持續通上氮氣或蒸汽,并保持微正壓;
5、動火點處應保持良好接地;如動火部位有積存的焦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則應采取清掃干凈或鋪上黃泥、砂石等的措施防止發生燃爆。
(四)帶煤氣作業
1、對正在運行(生產)的煤氣管道、容器(煤氣柜)、閥門、爐窯等從事維檢作業的安全措施
(1)帶煤氣作業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2)作業時應佩戴空氣呼吸器、風罩或采取強制通風(應能有效降低煤氣濃度),盡量位于上風側作業。
(3)如需動火,則應按規定辦理動火票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設備內煤氣應保持正壓,動火部位應可靠接地,在動火設施附近安裝煤氣壓力表或利用附近現有的量值準確可靠地監測煤氣壓力,并設專人看守。
②煤氣壓力應穩定在1000pa以上,煤氣壓力低于規定數值或煤氣壓力波動較大(500~1000pa)時應立即停止動火,待煤氣壓力達到規定時再動火。
③直接在煤氣管道或設備上焊接時,只準用電焊,不準用氣焊。 (4)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質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層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
(5)距離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安設投光燈。或者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照明燈。
(6)作業點周圍10米范圍設置安全警示區。
(7)通知消防車、救護車現場待命救援,并準備適量葡萄糖。 2、抽堵盲板作業的安全措施
(1)準備好盲板、墊圈、架子、平臺、跑跳、斜魚、接地線、滅火器(2具及以上)等。
(2)雷雨天禁止煤氣抽堵盲板作業,在夜間作業要安裝足夠的防爆照明器材。
(3)抽(堵)盲板處周圍40米內禁止火源和行人及機動車輛通行,設置安全警示區并派專人看守。
(4)正常運行的煤氣設施(管道)上抽堵盲板時,煤氣壓力應保持穩定,并不低于1000pa。若壓力超高時應采取措施進行降壓處理;頂殘余煤氣抽、堵盲板時,管道內應通入氮氣或蒸汽保持正壓。 (5)在距離火源較近的焦爐地下室等地點進行盲板作業時,不得頂煤氣作業,要采取通入蒸汽或氮氣保持正壓、化驗合格等安全措施。
(6)不準穿釘子鞋以及化纖衣服或其它會產生靜電的衣服。
(7)抽、堵盲板時不準在附近煤氣管道上進行電焊作業,以免產生火花發生事故。
(8)佩戴空氣呼吸器或風罩或防毒面具,作業前觀察好逃生通道,必要時搭設跑跳。
(9)盲板處沒有支撐或離支撐較遠,須采取臨時支撐措施,以防法蘭分開后管道下沉。
(10)作業時注意滑輪與盲板柄垂直,減少人為的盲板與法蘭的摩擦;焦爐和混合煤氣管道法蘭應涂甘油或機械油口。
(五)進入煤氣設備、設施內作業的安全措施
1、必須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關斷閥門、堵盲板或加水封,有條件時應當同時堵盲板和加水封等),將內部煤氣吹凈,并經取樣化驗合格(co含量低于24ppm,氧氣含量不低于21%或接近空氣中氧含量)。
2、必須打開設施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自然通風
3、打開煤氣加壓及脫硫、凈化和貯存等煤氣系統的設備和管道時,應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如事前通入氮氣或蒸汽并保持正壓,及時清理或覆蓋硫化物)。
4、佩戴煤氣報警儀和氧氣報警儀實施全程檢測,并按以下規定作業:
①co含量≤30mg/m3(24ppm)時,可較長時間工作。
②co含量≤50mg/m3(4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1小時。 ③co含量≤100mg/m3(8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0.5小時。
④co含量≤200mg/m3(160ppm)時,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15-20分鐘。
⑤co含量超過200mg/m3(160ppm)時,禁止作業。
5、進入煤氣設施內部工作時,安全分析取樣時間不得早于動火或進入前半小時。動火作業過程中每2小時一次取樣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0.5小時,也應重新分析,取樣應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6、重點注意
(1)專人在外部監護。
(2)作業人員不少于兩人
(3)要與外部有聯系訊號
(4)工作所用的照明燈,其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如需動火,則應按規定辦理動火票并采取相應措施。
四、煤氣中毒或著火、爆炸應急救援措施
1、煤氣事故搶救必須由2人以上進行并佩戴空氣呼吸器。
2、煤氣事故發生點應嚴加警戒,禁止車輛和非工作人員來往,以防事故擴大。
3、搶救人員因跑步或強力勞動而引起呼吸急促時,立即禁止進入煤氣區域。
4、煤氣中毒事故救護原則:
1、及時向中心調度室(5033498//68106)、生產處(5038395//65312)、煤氣管理部(689199)報告清楚:中毒事故地點、事故概況(中毒人數、中毒輕重程度、時間等)、報警人員單位、姓名、并約好接頭地點。
2、視現場煤氣事故情況設崗哨維護好現場,阻止非搶救人員進入。
3、將中毒者抬到上風側安全的地方。
4、檢查中毒者的精神狀態,呼吸與心臟跳動、損傷,確定中毒者的中毒程度,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1)對于輕微中毒者(頭疼惡心、眩暈嘔吐等),可嗅醋酸、喝葡萄糖口服液或送至中鋼醫療室(503324)。
(2)對于中毒較重者(意志模糊、呼吸微弱、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應立即在現場用蘇生器或低壓純氧補給氧氣,待中毒者恢復知覺、呼吸正常后送附近醫院治療。
(3)對于嚴重中毒者(意志完全喪失、停止呼吸等),應在現場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并和醫務人員磋商搶救措施。
(4)為便于中毒者自主呼吸,領扣、衣扣、腰帶等應解開,濕衣服應脫掉,在寒冷季節應對中毒者采取保暖措施。
(5)發生煤氣中毒事故必須通過現場負責人請醫務人員到現場,醫務人員未來之前應聽從煤氣救護人員指揮。醫務人員在現場時,應聽從醫務人員的指揮。
5、發生煤氣中火事故,應遵循以下急救原則: (1)直徑≤100mm的煤氣管道著火時,可直接關斷煤氣閥門滅火;
(2)直徑>100mm的煤氣設施著火時,應逐漸降低煤氣壓力,通入大量氮氣或蒸汽,但設施內煤氣壓力不得低于100pa(10.2mmh2o(水));不得突然關閉閥門或封水封,防止回火爆炸;
(3)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消防隊(5033112//67111)報警請求支援
(4)煤氣設施周圍著火時,如屬初起火苗時,應使用現場滅火器(干粉)迅速將火撲滅,如無法撲滅,應請求消防部門支援。 (5)迅速設置崗哨和警示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滅火時嚴禁過分靠近著火點。
6、發生煤氣爆炸事故,應遵循以下急救原則: (1)立即切斷氣源,迅速將剩余煤氣處理干凈。 (2)對爆炸地點加強警戒。
(3)爆炸地點40米內不應有火源。
(4)迅速向上級部門、消防隊報告。 希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便于應用!
xx安監部
20xx年3月29日
作業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13號和泰安市教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學生作業管理的實施意見》(X教基函〔20xx〕13號)的文件精神,加強并優化學校作業管理,科學有效地提高教學質量,為學生的綜合素質提升、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現就進一步加強我校作業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作業管理的重要意義
作業是學校教學活動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學生獲取知識、發展能力、提升素養的重要方式,具有檢測學生學習成效,訓練學生思維,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優化學習策略,提升學生核心素養的功能。每位教師要準確把握作業的性質和功能,探索過程性評價和發展性評價的有機結合,提高設計作業和運用作業改進教學的能力,通過精心組織并有效實施作業,增強教學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教學質量的提升,從而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作業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組員:各教研組長、班主任
二、細化要求,確保作業管理的有效落實
1、作業的布置與實施
立足學生學習活動整體考慮,系統、科學、合理設計不同層次的作業,引導學生自覺預習、及時整理和鞏固所學知識,并使知識轉化為能力。切實減少簡單記憶、機械重復的練習,精心選擇與學生基礎相適應的、重在遷移運用的作業。作業布置數量要適當,難易要適度,配置要有梯度,以學生的認知能力、學習狀況、實際發展水平為依據,不得布置超越學生能力的作業。學校鼓勵各教研組自主編寫作業,布置重在促進運用與學生自我體驗的實踐性作業和重在合作體驗的項目性作業;鼓勵音樂、美術、體育及科技等學科布置適量的實踐性作業。加強作業形式的靈活性和生動性,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創造力。
學校、教師要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系,發揮家校合力,倡導家長科學監督學生作業完成情況,及時了解學生學習動態。但不得要求學生家長自行打印作業,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群等方式布置作業,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共同完成的非實踐性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
2、作業的批改和講評
(1)重視作業批改的及時性。教師應合理使用各種批改形式,批改采用A、B、C、D等級制,及時、逐詞、逐句、逐題批改作業,批改要用統一的批改符號,使用激勵性、啟發性、指導性批語,培養學生良好的作業習慣。
(2)對布置的作業做到全批全改,對學生作業中的錯誤,應該督促學生訂正,并做好復批工作。同時認真分析學生錯誤的原因,反饋改進教學過程。
(3)加強作業講評的針對性。提倡面批與集體講評相結合,教師應及時向學生反饋作業批閱結果,共性問題集體講評,個別問題面批矯正或予以個別輔導。作業講評不能就題論題,要舉一反三,加強拓展和延伸,突出作業中難點的處理,疑點的`解惑,關鍵點的拓展。引導學生根據作業批改結果分析學習存在的問題,更好地開展后續學習。
3、作業的控制與審核
加強作業質量監督。學校教研組長對作業質量進行把關,審查難易程度和配置梯度,形成每日備案。教導處定期統計和分析各年級作業布置和完成的質量及批改情況,定期開展有關作業情況的問卷調查,及時提出相應整改意見,問卷調查的分析報告要存檔備查。
加強作業總量監控。班主任對班級作業總量進行把關,審查與統籌協調本班作業總量。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中高年級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分別控制在1小時以內。
三、加強監管,優化作業管理的保障措施
1、建章立制,規范管理。構建校本特色的作業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規范要求,從制度上規范教師和學生作業的行為,建立作業審查制度、常規檢查制度、批改講評制度等,從作業的數量、針對性、批改反饋等方面進行制度化規范。形成以班主任為總協調人的班級各學科作業協商機制,確保學生每天的作業能做到學科平衡、總量控制、合理分配,并注重學生對作業的反饋。
2、強化督查,完善評價。學校將作業質量、作業批改、作業負擔等情況作為考核教師師德師風和教學效果的考核內容之一,加強監督檢查,主動接受學生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對作業工作不規范的教師及時督促整改;對在作業設計、作業布置、作業批改等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弄虛作假,甚至繼續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教師,將在校內進行批評教育。
作業管理制度14
電焊作業防火安全管理規定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目的明確電焊作業安全管理標準,確保電焊作業過程中的安全
2、適應范圍適應于公司風焊、電焊作業的管理
3、內容
3.1風、電焊工必須熟悉所有風、電焊設備的構造、原理
1、目的
明確電焊作業安全管理標準,確保電焊作業過程中的安全
2、適應范圍
適應于公司風焊、電焊作業的管理
3、內容
3.1風、電焊工必須熟悉所有風、電焊設備的構造、原理,嚴格遵守焊工防火安全規程,無證不準獨立作業。
3.2凡離開正常固定焊接作業位置進行焊接作業的,必須嚴格按臨時動火管理規定執行。
3.3燒焊前必須徹底清除周圍易燃雜物,對附近固定的易燃結構設施,應用不燃板遮蓋封閉,安放滅火器,確保防火安全。
3.4燒焊作業完成后,要認真檢查四周是否遺留火種、焊接工件是否冷卻,確無火險隱患才許離開;特別是高空燒焊作業時,更要徹底清除場地的易燃雜物,并派專人監督防止火星飛濺引燃其它物件。
3.5不準在有壓力的容器、管道或帶電設備上動火,不準在剛涂過油、漆的結構或設備上動火,凡在汽車(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須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滿水后才準許焊接。
3.3凡有易燃易爆的`氣體、液體、粉塵、花毛的場所,未經批準不準動火或燒焊。
3.7凡沒有經過清洗、排氣處理、清除危險的貯存過易燃、可燃液體及其它易燃物的容器不準燒焊。
3.8燒焊作業著火點與乙炔、氧氣瓶應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離;乙炔瓶與氧氣瓶應保持5米的安全距離,并應安裝回火器,各種氣瓶應有護攔固定。
3.9電焊機的二次接線要良好,嚴禁在機臺架及各種管道上搭接,有毛病及損壞的焊接工具、設備不準使用,必須立即報檢。
3.10電焊機需拉接電源時,應由電工負責,其它人員不準亂拉亂接電線電源,禁止將裸導線直接插入插座。
3.11焊接作業現場,應合理配備滅火器材。
作業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促進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應于本公司各部門的各類安全檢查。
3、職責
3.1設備動力部是安全檢查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安全生產檢查規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單位負責本辦法實施工作。
3.3各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由班組長負責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形式可分為公司級安全檢查、車間級安全自查、班組級安全檢查、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的特種檢查。
4.1.1公司級安全檢查
由總經理帶隊,各部門主管參與進行檢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進行。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匯總,分別提交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1.2部門級安全自查
由設備動力部長負責組織保衛部、行政人事部、保衛部以及各車間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報安全生產委員會。
4.1.3崗位級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組織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圍內,按時按點進行巡回檢查,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4日常性檢查。
4.1.4.1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安全責任心如何;特種作業是否持證上崗;對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4.2安全活動是否認真開展,各種記錄資料是否齊全。
4.1.4.3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是否堅持了領導值班,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是否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4.4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不按操作程序動作標準執行、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無脫崗、串崗、睡崗等違紀情況。
4.1.4.5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4.6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生產現場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產、標志是否齊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安全標志醒目,現場有無安全生產隱患。
4.1.4.7對職工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和處理中是否堅持了“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
4.1.4.8查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生產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氣體等引發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護標準,以及通風、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業環境,勞動條件是否符合相關安全防護的標準。
4.1.4.9安全管理考核內容規定的安全檢查;
4.1.5專業性安全技術檢查。
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保護器具、通風、除塵、噪聲、護罩、欄桿等安全裝置等;檢查文明生產、環境衛生等;
4.1.5.1電氣檢查:車間內的照明不準接一相一地。電氣設施的金屬外殼保護接地、臨時線、配電及停送電裝置、設備、儀表、安全聯鎖、報警儀器、安全狀況;
4.1.5.2機臺安全防護裝置:如軸頭應有套、輪應有罩、臺應有欄、坑應有蓋等。
4.1.5.3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檢查鍋爐、壓力容器、特殊工種及用具等;
4.1.5.4易燃易爆場所安全檢查:主要對危化品倉庫、煤粉倉等。檢查防爆、防觸電、防雷、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1.5.5庫房檢查:消防標識、消防設施、門窗、燈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5.6檢查工藝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5.8專業性安全檢查由總經理組織各部門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
4.1.6季節性安全檢查:
4.1.6.1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為重點檢查內容;
4.1.6.2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傷害為重點檢查內容;
4.1.6.3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溫為重點檢查內容;
4.1.6.4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防滑、防毒為重點檢查內容;
4.1.6.5季節性安全檢查由總經理組織各部門主要領導進行聯合大檢查。
4.1.7節假日安全檢查:
4.1.7.1重要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前,為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應進行安全檢查;
4.1.7.2節假日安全檢查由安全部門組織人員進行自查并做好記錄;
4.1.7.3節日前需認真檢查下列情況:
4.1.7.3.1生產原料、燃料、輔助原料及備品準備情況;
4.1.7.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況;
4.1.7.3.3貯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區的防火和安全保衛情況;
4.1.7.3.4假日生產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實情況;
4.1.7.3.5勞動紀律、操作規程的執行以及節前安全教育情況;
4.1.7.3.6各類設備的安全運行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4.1.7.3.7節假日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
4.1.8不定期安全檢查
4.1.8.1新、改、擴建裝置運行、試運、投產驗收檢查,裝置開停工前、檢修后檢查,臨時性專業檢查及生產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1.9綜合性安全檢查:包括生產現場各方面的安全檢查。
4.1.10事故現場調查與屬實:事故發生后,由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調查屬實,在調查時,各單位負責人配合,并實事求是的介紹發生事故的經過和原因,不得隱瞞事故的真相。
4.1.11其它安全檢查。
4.1.11.1開展安全活動時,對各單位布置、進展情況的檢查;
4.1.11.2對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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