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管理規定
差旅費管理規定1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范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注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后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報批手續: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1、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后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后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余歸己、超支不補。
3、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為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準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準予單獨憑票報銷;對于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4、其它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簽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后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后將加倍扣還。
附件:
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
一般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特殊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總經理
280380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
240320部門經理
220280部門副經理/主管
180230一般人員
160200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差旅費管理規定2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出差工作,節約費用開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等其他費用。
第二條
差旅費報銷當地出差費用按照員工職務和出差地區不同(扣除在途時間以及每天為標準計算),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通訊費實行費用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支不補”的原則。
第三條
出差是指離開公司所在地,到異地完成公司指定工作的行為,不得借出差之機游山玩水,不得出入與出差工作無關的地方,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趕赴其他地點,改道繞道返程的,須請示主管并獲批準后方可報銷。
第四條
因公出差辦理流程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見附件1;維護人員出差填寫《維護出差申請單》見附件2;展會人員出差填寫《展會出差申請單》見附件3(以下統稱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費用預算明細,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出差。出差時預計有交際應酬費用(含宴請費)的,必須辦理申請審批單,借款時,還應同時附上“交際應酬費用審批單”附件4。特殊情況應按審批權限事先口頭請示,回公司后補辦手續。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到企管部辦理出差時間登記手續后,到財務部填寫“結款單”,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上填寫出差完成情況,向部門經理匯報,由部門經理考核結果,并在《出差申請單》中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維護人員回公司執行本條款3的同時,先到倉庫清退領用物品手續,將維修(護)報告交維修部門經理簽字,并交給文控室存檔簽字。并附客戶簽回的“產品售后安裝維護、維修服務單”
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在規定的報銷時間內,填報《差旅費用報銷單》,將有效出差單據粘貼后,總計金額由財務部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應由企管部簽字核銷出差時間。
6、財務審核人員根據完整的《出差申請單》《差旅報銷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用。若《維護出差申請單》上記載差旅費由客戶承擔,將出差費用總額反饋給商務部,向客戶收取費用,并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7、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維護人員安裝調試機器,扣除途中時間后原則上限為三天,因個人失誤發生額外費用公司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在《出差申請單》上填寫超期說明,需經部門經理或派出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8、出差交通工具的費用由行政部代辦(或客戶辦理)的,出差人將票據交行政部代理代辦人(或客戶辦理)時,應將票據復印,待本人報銷費用時,粘貼在粘貼單上,以備核實出差時間,此復印件不能報銷費用。
9、報銷費用票據要求:費用憑有效票據,而且是此次發生的票據,無票據不能報銷。粘貼票據需按時間順序,并且票據后面注明使用情況。
10、交際費用(含宴請費)報銷時票據單獨粘貼,并附《交際費用審批單》,必須同出差費用一起報銷,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單獨報銷出差期間交際費用(經申請在外請客戶宴請原則上只報銷一次)
第五條
出差費用標準見附表四(國內)
附表五(國外)
1、國內出差城市劃分為一線城市與其它城市,一線發達城市指北京,上海,廣州,海口,大連,拉薩五城市
2、國外出差按國家財政部,外交部頒發的因公臨時出國人員的各項費用開支標準。
3、公司指定的大型國外展會費用實報實銷,由總經理批示,其它展會出差費用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
到達出差地交通工具費用標準
1、員工出差期間,根據員工職務不同乘坐火車,輪船,汽車交通工具(見附表四,五)特殊情況國內出差乘坐飛機,需辦理機票審批單,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員夜間(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車超過6小時,或白天連續乘車超過10小時的,可購買同席別臥鋪票;未乘臥鋪者,可按所構票價的60%給予補貼。(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票價的50%補貼;購買軟座票者不給補貼)途中伙食補助每人每天50元
第七條
國內、外出差地住宿費標準(見附表五,表六)
總經理出差,各項費用實報實銷。其他人員出差,按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內據實報銷,超過標準的部分由出差人員自理,同性別兩人以上出差,須合并住宿,原則上按隨行人員中較高一級人員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出差補助包括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通訊費
1、按出差天數扣除途中天數,按相應的職級標準享受出差補助。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補助。
(1)中午10時前離開深圳按全天出差補助
(2)中午10時后離開深圳按半天出差補助
(3)中午4時前返抵深圳按半天出差補助
(4)中午4時后返抵深圳按全天出差補助
2、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報銷,按職級享受出差標準予以補助。
3、員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點駐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規定標準的80%給予出差補助。自第三十一日起比照規定標準的60%給予出差補助。
4、出差所在地提供伙食時,享受相應級別出差補助的30%
5、省內深圳市外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每人每天30元出差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當地辦事公交車費實報實銷。
6、經批準開車出差,出差人員每天出差補助10元
7、當地市內交通費(包含市鄰)已在出差補助中,往返機場應乘坐機場大巴,不允許報銷的士費
第九條
其它規定
1、因公出差人員,順道(或繞道)探親者,應事先提出申請批準,探親期間不再給予出差補助,且發生的'車船費,且發生的車船費、住宿費等自理。
2、深圳市內(羅湖,福田,寶安,龍崗,鹽田,東莞周邊,惠州周邊)辦事,乘坐公交大巴/小巴的交通費實報實銷。中午不能返回公司就餐的,每天補助20元
3、香港,澳門因公辦事必須當天往返。辦事交通費及其他因會發生的費用,以票據為準,實報實銷。停留期間飲食自理,公司給予每人每天RMB50元的補助。
4、駐外機構
在辦事處所在城市出差,住宿由辦事處提供,市內公交車費實報實銷,生活補助每天8元。辦事處所在城市發生的費用票據,需經辦事處負責人簽字確認。
5、陪同公司有關部門或客戶出差(屬交際應酬費用)
5.1出差所在地費用實報實銷,可按公司陪同人員相應的出差所在地費用標準上浮200%來控制費用。公司陪同人員取消出差補助。若在當地參觀只允許一人陪同。
5.2所在地辦事交通的士費,必須與有關部門人員或客戶同時乘坐,陪同人員嚴禁單獨乘坐的士,。深圳市內陪同公司有關部門人員或客戶參照執行。
5.3交際應酬費用報銷時,各項費用按每次發生的費用,填寫時間,人數,工作事項等內容說明表
6、出差回公司維護人員應在第二個工作日,其他人員應在一星期內報帳,超過時間報銷出差費,每延遲一天按30天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負責人責任。
7、工程師出差市外國內的出差補助按第一天70元,第二天50元,第三天30元,第四天及以后按20元/天計算,當天往返按80元/天,長途路費實報。
8、工程師出差住宿費用按120元/天實報實銷。
9、出差時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借款而造成財務混亂的,追究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0、員工借款時,其借款額為不低于100元且不高于500元,且累計借款額不能高于借款人工資的一半。
第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總經辦
差旅費管理規定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本著勤儉節約、從緊必需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省直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包括省直駐鄭州市市區以外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差旅費是指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開鄭州市區(不含上街區)在國內開展公務活動所必需的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四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
第五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憑有效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等級標準見下表:
級別
等級標準
交通工具
火車 動高鐵車
一軟席(軟商務頭等艙或一等艙 憑據報銷 600元 副省長及相當職務的等座、軟臥)座 公務艙 人員 座 普通列車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其他交通住宿及開工具(不支標準上飛機 包括出租限(元/人小汽車) 一天)
省直機關正、副廳(局)長及相當職務
人員;高等學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醫療衛生單位主任醫師,文化藝術單位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一軟席(軟資在五級(含五級)等座、軟臥)以上的高級工程師、座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以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
二硬席(硬其余人員 等席、硬臥)座 普通艙一等二等艙 (經濟座 艙) 憑據報銷 300元 二等普通艙三等艙 憑據報銷 150元 座 (經濟艙
第六條城市間交通費開支辦法
(一)副省長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動車一等艙、高鐵商務座)、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或公務艙;正、副廳(局)長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動車一等座、高鐵一等座)或輪船二等艙。
(二)工作人員出差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本人實際乘坐火車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三)工作人員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軟席列車。乘坐全列軟席列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以乘坐軟臥。符合乘坐軟臥規定而改乘軟座的,按本人乘坐軟座票價的40%給予補助。
(四)工作人員出差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含機場輕軌)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可憑據報銷。
第七條住宿費開支辦法。
(一)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出差人員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應當到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出差定點飯店住宿。出差前應在
(二)副省長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可住套間正副廳長及相當職務入員可住單間或標準間,其余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出差人數為單數,或異性人員有單數的。單人可住一個單間或標準間,其住宿費按不超過上述住宿費標準上限兩倍以內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三)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夭數計算,超出天數或規定等級部分有個人承擔。
第八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和機票費要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第三章 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九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城市間交通道路或住宿票據為依據,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
第十條伙食補助費開支辦法。
(一)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二)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伙食補助費不實行定額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主動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票索取收據,每人每天在規定包干標準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沒有接待單位收據的,不發放伙食補助費。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抵頂招待費開支。
(三)出差人員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可憑車票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費。
第十一條公雜費開支辦法
(一)公雜費包干標準為: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二)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戎相關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四章 特殊情況的差旅費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時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回所在單位按差旅費規定報銷。會議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參加省統一組織的扶貧、救災、防疫、醫療等各種工作隊到基層支援工作,或到基層見(實)習、工作鍛煉(不包括到基層掛縣級領導職務人員),在途期間的城市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工作期間,由派出單位按每人每天15元的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十四條工作人員到省外單位見(實)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省外單位工作期間,由派出單位按每人15元的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十五條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脫產參加各種培訓班、進修班、業余學習班(不包括學歷學位授育),在鄭州市區學習的,學習期間單位不發放任何補助費,在鄭州市區以外地方學習的,學習期間單位按每人每天15元的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報銷本人學習期間單位至學習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間交通費,根據進修班、學習班主辦單位實際收費情況在規定等級標準內憑據報銷住宿費,不發放市內交通費。
培訓班、進修班、業務學習班主辦單位收取的學費包括伙食補助費的,個人應如實申報,單位不在發放伙食補助費。
第十六條經單位主要領導和同級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批準,需要到外地治病休養的工作人員,可報銷本人到達治病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間交通費,不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因公負傷的除外)。因醫院病床緊張,病人需要在醫院外住宿的,按照出差住宿費規定等級標準,在省內可報銷3天以內、在省外報銷5天以內的住宿費,超過期限和規定等級標準的住宿費由個人自理。
第五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十八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賭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接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十九條職工搬遷家屬的旅費。按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十七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條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原所在部隊按合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法各地車旅費,在其到達調入單位后進行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調入單位的差旅費開支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原單位領導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接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的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規定等級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住宿費。在出差和報銷差旅費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罰處理。
第二十三條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省財政廳備案。 第二十四條出差定點按《持南省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出差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試行))》 (豫對行(20xx)600號)有關規定執行。
差旅費管理規定4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a) 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準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中午13:00以后回單位補貼午餐;下午19:00后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于報銷單后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
差旅費管理規定5
第一條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加強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節約的原則下,同時保障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規定了公司出差、審批、費用報銷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綜合辦是公司員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費用控制部門,財務部是差旅費的監控部門,其它各部門是費用控制實施的直接責任部門。第五條出差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審批說明:
員工因公出差時,一般員工省內出差由本部門經理審批,省外出差須經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均需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支單”,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出差時借款,以“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為原則,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借支單》格式:
第六條差旅費報銷程序
1、差旅費報銷流程圖
(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2)出差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按總費用的10%扣罰。
2、《差旅費報銷單》格式:
第七條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辦理公務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在規定的等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交通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包干使用。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
(1)如遇特殊情況超以上標準規定的,需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由分管部門領導同意證明,報總經理核準同意后方可報銷。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3)與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由公司統一支付的,個人不再報銷。
(4)晚上乘車,在車上過夜的不予計算住宿天數,不能報銷住宿費。
2、伙食補助標準:
(1)出差當天往返的,上午7:00時至下午5:00時為一餐,下午5:00時至晚上10:00為二餐。晚上10:00時以后至次日凌晨7:00時的可增加一餐補貼。
(2)常住外地的營銷人員、駐廠人員(指非當地人員),每人每天伙食補助費15元。
(3)與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由公司統一支付的,個人不再享受伙食補助費。 (4)出差其他地區的`(不包括金華大市),在出差期間不享受公司工作餐的補貼。
3、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在標準內憑據報銷,如遇特殊情況超標準的,需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由分管部門領導同意證明,方可報銷。
4、交通工具標準:
(1)確因工作特殊需要乘飛機,需事先報總經理批準同意方可給予報銷,但一般情況下,不允許乘飛機。
(2)因需要乘坐出租車、微型車需說明特殊情況,需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核準,方可報銷;一般情況不允許報銷。
(3)乘坐火車連續超過12小時者,而不乘臥鋪的可憑所乘車票的差價25%加發補貼。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5、通訊費報銷辦法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按實際通話清單,經審核后屬公司業務的按實報銷。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公司已有通訊費補貼的人員不享受此規定。
第八條補充規定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經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3、另行聘用或有協議的人員,按其規定或協議考核的,不享受以上報銷制度和補貼待遇。
差旅費管理規定6
一、簡介
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不同單位或部門對差旅費的具體開支范圍的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根據一個單位或部門的具體規章制度,規定限額內的差旅費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憑據報銷。
二、報銷范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差旅費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報銷原則
1、差旅費必須在各部門預算總額內控制開支,差旅費超預算不得開支。
2、員工出差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填制出差申請單,經其直屬上級批準。凡未得事先批準的,一律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點,經出差簽批人書面/郵件確認后,其增加的行程作為另一次出差時間,與原出差時間不連續計算
4、出差標準: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補助基本標準見集團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管字007)。
四、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2)伙食補助費:
(3)市內交通費:
(4)交通工具標準:
五、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臥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臥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3、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4、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5、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6、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六、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差旅費管理規定7
為規范中心差旅費管理,貫徹務實、節儉的精神,根據勝利油田分公司有關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指差旅費包括住宿費、交通費(非市內交通)和伙食補助費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員的住宿費、交通費(非市內交通)實行標準內憑據按實報銷
第二條伙食補助費按實際出差日歷天數計發,在出差歸來日起一個月內報銷,原則上不得跨年報銷。
第三條出差工作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
1、處級干部(含副高職稱)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70元;
2、科級干部(含中級職稱)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條油田以外出差、參加會議、探親、學習(含培訓)、調動工作(含新安置人員)、就醫等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員可根據旅途的遠近與工作需要選乘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飛機,對因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的,須經中心領導批準,由計劃財務科統一訂票。對未經批準乘坐飛機的,按同地點乘坐火車硬臥標準報銷。職工出差一般不得乘坐火車軟臥,如乘坐軟臥按硬臥標準報銷。
(二)參加會議
工作人員到外地參加會議(含訂貨、產品驗收、評比、研討等),憑單位主要領導簽字批準的會議通知單報銷。對統一安排食宿并交納會務費的,住宿費在相應標準內按實報銷,不計發會議期間伙食補助費。
(三)探親
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正常探親,憑人力資源科開具的證明,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對往返途中必須轉乘并在中轉地住宿的,每中轉一次,可在相應標準內報銷一次住宿費,對同站中轉停留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超過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標準報銷。
(四)學習培訓
工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學習,通常包含差旅費、培訓費兩項費用。差旅費包括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包括學費、機具儀器使用費等。
1、工作人員到油田以外參加各種非學歷的學習、培訓和進修,應填寫《工作人員外出學習申請單》,經中心主要領導和人力資源科批準同意后方可參加。學習期間伙食補助費按每人每天15元計發,住宿費在相應標準內按實報銷,車(船)費原則上每月不得超過一次往返。油田內部培訓由人力資源科統一安排食宿,計劃財務科統一進行結算。
2、工作人員參加組織部門委派的有學歷教育,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和往返途中住宿費,不計發伙食補助費。非組織部門委派的培訓為取得學歷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3、學習培訓費報銷應參照油田培訓改革的要求執行,職工外出培訓,必須先經中心人力資源科上報組織部、人力資源處批準。同一次外出開會或培訓,不能同時開具會議費和培訓費單據。
4、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用及住宿費用,由人力資源科統一安排,個人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費用不予報銷。
(五)調動工作
調動和新安置到油田工作的人員,報到時一律不得乘坐飛機,如乘坐飛機按同等火車硬臥標準只報銷單程的車(船)費和住宿費,計發單程天數的伙食補助費,其行李、家具等托運費,據實報銷。
(六)油田以外就醫
中心職工經中心醫院或勝利醫院檢查提出轉診意見,報主管衛生部門批準后住院就診的,執行七個部門聯合下發的勝油工發[20xx]32號工傷伙食補助規定“按照油田伙食補助標準70%發給伙食補助費”(注處級、副高級職稱及以上49元,科級、中級職稱42元,其它工作人員35元)。工傷外出就醫需由單位委派陪護人員的,只報銷一個人的陪護費用,陪護人員每人每天伙食補助30元,住宿標準100元。凡未經主管衛生部門批準,自行外出就醫的,一切費用自理。
中心職工出差或駐外期間住院就診,參照出差或駐外補助標準執行。
(七)現場監督補貼
1、牛莊、東辛、現河、勝采、萊州灣、永安、萬全莊、草橋等地區,補助標準每人每天70元。
2、沾化、利津、純梁、濱南、河口、孤島、孤東、樁西、墾東、等地區,補助標準每人每天80元。
3、臨盤、高青、惠民、昌邑、大王北、車鎮、萊陽、陽信等地區,補助標準每人每天90元。
4、海上補助標準每人每天130元。
5、新疆、青海、寧夏等地區,補助標準每人每天120元,上井補助每人每天100元。
6、機關科室管理人員巡井按照相應的補貼標準計發補助。
7、新疆、青海、寧夏等地區未上井時間按照相應差旅費標準計發補助,勝利油區內不再計發差旅費補助。
(八)其它費用
1、過路過橋費等交通費經用車單位統一匯總,由中心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后,交計劃財務科審核報銷(出差過路過橋費應隨差旅費報銷,單純發生過路過橋費的由單位匯總報銷)。
2、在沒有接送站的情況下,出差人員可報銷從出發地至機場機場至目的地的交通費用。
3、乘坐飛機購買的人身保險一律不予報銷;訂票費用不予報銷。
第四條審批權限
1、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需乘坐飛機的還要填寫《飛機乘坐申請表》,經各單位(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報中心主要領導審核批準后作為報銷憑據;科室負責人出差,經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報中心主要領導審核批準后作為報銷憑據。
2、工作人員報銷時,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各單位(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報中心主要領導審核批準后,交計劃財務科審核報銷。同時參加會議的附會議通知單(文件),外出就醫的附外出就醫證明,回家探親的附探親證明,外出學習、培訓和進修的附外出學習證明。
第五條報銷規定
1、工作人員出差、學習所需費用由自己墊付,計劃財務科不辦理借款手續;工作人員出差回來10日內,最遲不超過30日,到計劃財務科辦理報銷手續。
2、工作人員自帶交通工具的,必須經中心主要領導批準;非司機工作人員不能報銷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費用。
3、出差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據,票據上各項目應填寫清楚、完整;住宿發票必須清楚地反映出差人的單位、姓名、人數和天數,否則不予報銷;對取得的票據不能與出差時間、地點、內容相符的票據不予報銷;出差人員嚴格執行住宿標準,超標部分由出差人員個人負擔;每次出差單據應分別粘貼,做到單據與實際相符,不相關單據不予報銷。
4、不同級別人員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入住同一賓館,隨行人員(不分職級)可入住超過本人級別標準房間,但不能超過隨同領導的入住級別。隨行人員報銷時,超標住宿發生的住宿票據須經當事領導簽字,否則,超過規定限額部分不予報銷。
5、對本規定中限乘飛機、只報銷往返車(船)費的,如乘坐飛機則按照乘坐火車硬臥的相應標準報銷,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第六條各級工作人員應以身作則,模范執行本規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計劃財務科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本規定由計劃財務科負責解釋,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管理規定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用報銷管理,規范差旅費支出審批程序,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等財會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外出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其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會議費、培訓費、公雜費等。
第三條 差旅費報銷要嚴格執行財務聯簽辦法,據實報銷。各單位(部門)應嚴格執行出差報銷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不得隨意延長出差時間,不得繞道游覽名勝古跡。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四條 員工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標準如下:
(一)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要乘坐飛機的,事前經副總指揮批準方可乘坐,并在機票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二)兩人及兩人以上人員出差,可按職務高的人員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經營部按年度統一辦理。
(四)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憑據報銷。乘坐硬座時,按硬座票價的60%發放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五)非特殊情況不得租賃公司以外車輛出差。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五條 住宿費
(一)凡在省內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車村煤礦在延安和西安辦事處,若辦事處員滿,辦事處主管應出據相關證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辦事處住宿標準50元/人,出據西安辦事處住宿收款收據,回本單位予以報銷。
(二)住宿費要按規定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注:住宿發票需填寫住宿人單位名稱、住宿人數、住宿天數),高于標準部分自理。確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標準,需經公司副總指揮批準后方可據實報銷。
參加會議出差的員工,如果會議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超標準,經公司副總指揮批準并憑會議組織單位出具的有效憑證據實報銷。
(二)辦事處員滿時住宿標準:
單位:元/間/天
(三)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住宿,原則上兩人一個標準間。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員為單數,其單個人員可選擇單間住宿或標準間包住,其住宿費按照不超過上述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四)兩人及兩人以上出差,職務低的員工可隨同職務高的住同一檔次的酒店或賓館。
第四章 伙食補助
第六條 伙食補助
伙食補助主要用于員工出差期間就餐開支。
(一)員工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
票據為憑據,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職務級別,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遠離縣城城區以外進入項目地的.野外補助35元;一般地區50元;省會城市60元;直轄市、特殊地區(指深圳、廈門、珠海、汕頭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連續乘坐車船超過8小時(含8小時)的,途中伙食補助費50元。
(四)發放伙食補助后出差期間就餐費不予報銷,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招待費報公司副總指揮批準方可招待。
(五)經工會組織安排到外地療養、休假的人員(途中實行包干),持療養證明,按療養天數每天全額發放20元補貼。
第五章 公雜費
第七條 公雜費主要用于員工的訂票費、退票費、寄存費、市內交通費等。
(一)公雜費除市內交通費外,其他費用憑票據實報銷。
(二)市內交通費實行每人每天費用包干辦法。
標準為:公司領導60元;公司中層人員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員30元。
(三)出差地車站(或機場)至賓館往返一次的交通費據實報銷,不在包干費用以內。
(四)員工自帶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不再補助市內交通費。
第六章 會議、培訓差旅費
第八條 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
(一)員工外出參加會議,比照出差標準報銷。凡交納會議費的,會議期間不發放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規定報銷。
會議費需憑領導批準的會議通知和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會議通知中所列標準。
(二)員工外出學習、培訓,培訓費中包括食宿費的,學習培訓期間(不包括途中)不發伙食補助費,乘車途中按正常出差發放。培訓費中明確不包括食宿費的,可發放伙食補助。學習、培訓期間公雜費不予報銷。培訓資料費和培訓費憑培訓通知及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培訓通知中所列標準。
(三)員工出差、培訓期間,因游覽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進行的請客、送禮、游覽等。
(四)所有的學習班、研討班、培訓班等,必須經副總指揮批準后方可參加。
第七章 調動、錄用等人員發生的差旅費
第九條 調動、搬遷發生的差旅費
(一)員工調動工作,由單位(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可報單程交通費、托運費、住宿費,費用不得超過出差人員標準。
(二)新錄用來公司的高校畢業生、安置的退伍轉業軍人等只報銷來單位的單程路費。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原單位(部門)按照上述差旅費規定報銷;工作期間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費等由接受單位承擔。
(四)被借用人員,公司只負擔借出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及伙食補助。
第八章 探親旅費
第十條 探親旅費
(一)探親人員應按直線乘車路線購買車票,繞道的路費自理,由于交通不便,必須中途轉車、轉船的,可按出差規定標準報銷一天的住宿費,超過規定天數及標準的住宿費自理。
(二)職工因家屬來單位,本人不再回家探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可將其家屬來單位的往返路費視同職工本人探親報銷。
(三)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應以其父母或配偶戶口所在地為準,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一)差旅費單據和差旅費以外單據必須分別粘貼,差旅費報銷憑證不得粘貼其他與差旅費無關票據。同時必須按照財務部門的要求粘貼差旅期間的費用原始單據。
(二)員工出差,可按財務聯簽辦法等規定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借款。借款應限制在辦理出差事項所需開支的額度內。
(三)員工出差歸來,應于十天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出差費用報銷。前款不清,無特殊理由可拒絕其辦理再次借款。出差歸來三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一律不予報銷。
(四)員工的短途差旅費按月度歸集、統一報銷。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公出應遵守公司關于職工外出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經營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打印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管理規定9
1、目的
本制度根據安徽美展國際會展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著厲行節約、方便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則。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屬各部門和員工。
3、職責
3.1公司財務部負責費用審核,制度的修改和制定。
3.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費用的初審。
4.程序
4.1出差申請
1)董事長(總經理)出差無須申請;
公司其余所有員工出差必須提交書面的《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
2)各部門人員出差必須要本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在《出差申請單》上簽字批準,中層管理人員出差可由分管副總、董事長(總經理)在《出差申請單》上簽字批準,副總經理出差由董事長(總經理)在《出差申請單》上簽字批準。
4.2差旅費借支
4.2.1出差的員工需要借款,可將批準的《出差申請單》作為附件,填寫《借款單》,《借款單》審核程序如下:
出差人à部門負責人à分管副總à財務副總à董事長(總經理);
4.2.2如無特殊原因,前借款未結清,新差旅費不預支;
4.2.3公司員工不得替與自己同級的員工借款、報銷;
4.2.4公司員工不得在外向客戶借款,私自借款的,財務部不予承認;
4.2.5財務部有責任最大限度地將費用控制在預算之內。
4.3預支借款單及報銷單填寫要求:
《借款單》和《報銷單》的填寫應工整、干凈、不得涂改。
4.4出差交通工具的規定
4.4.1普通員工出差可乘坐長途客車或火車硬座,路途時間超過九小時的,可以乘坐火車硬臥;
4.4.2主管及各部門負責人出差可乘坐火車軟席、硬臥,如乘坐軟臥、飛機,須經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4.4.3副總經理出差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交通工具;
4.4.4對路途時間超過9小時,但未乘坐硬臥以上交通工具的,按硬臥票價與實際交通工具票價差的70%獎勵給個人。
4.5差旅費標準和相關規定
4.5.1董事長(總經理)差旅費據實報銷。
4.5.2各部門員工差旅費標準:
1)每日差旅費標準格式如下:
每日住宿及通訊費標準+每日就餐費標準+每日交通費標準。
2)具體補貼標準附后:
4.5.3相關規定
1)所有出差補貼實行包干制,所有出差費用如不超出標準則據實銷,節約部分按90%獎勵個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發票),超出標準的部分由個人負擔,如由于特殊原因超標,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特批后方可報銷,否則,應由個人負擔;
2)兩人以上同時出差,住宿標準就級別高的一方,但累計金額不得超過各自標準總和;
3)出差期間的公共汽車票和打的'費必須和其它費用一起一次性報銷,不允許分兩次或兩次以上報銷;
4)自己開車出差,不能報交通費,出差時,車輛發生的所有費用(如汽油、柴油、過路過橋費、停車及零星配件和修理費等)必須在《差旅費報銷單》中與其它費用一起一次性填報,提供的汽油、柴油、過路過橋費、停車及零星配件和修理費發票,時間必須是出差期間,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5)所有費用的報銷必須符合真實性原則,所有票據必須是合法票據,如發現多報、欺報等現象,將扣除報銷人當月全部浮動工資,情節嚴重者將立即開除。
6)報銷前,必須提交分管副總簽字的外出報告。
5.附則
5.1本制度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5.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5.3附本制度4.5.1-2的標準
差旅費管理規定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實際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物價水平,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費借款規定
第二條 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出差,應持有關會議通知或申請,注明出差人數、事由、地點、預計天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第三條 出差人員借款須填寫《現金借款單》(一式兩聯),附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出差的批件,按《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支出管理辦法》中關于“借款程序”的規定辦理借款。
第四條 出差人員返回后,應于返回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清理借款。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標準及辦法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辦法實行:住宿費限額內實報實銷,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補助按出差自然天數總額包干。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到外地參加包食宿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學習班的人員不實行此辦法。
1.2公司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人員可以隨副總經理級別以上職務人員享有相同報銷規定和標準。
第六條 住宿費報銷辦法:
出差期間住宿費實行按住宿費標準憑票限額內報銷,超額部分不予報銷。
第七條 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實報實銷,具體標準為: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頭等艙、火車軟臥席、輪船頭等艙。
1.2中層管理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普通艙、火車硬臥席、輪船二等艙。
1.3其他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臥席、輪船三等艙。如遇特殊情況確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席、輪船二等艙的,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由主管副總經理特批后方可報銷。
2. 出差乘坐火車硬座,連續12小時或夜間(20:00—6:00)連續8小時以上,或需累計換乘12小時以上者,按硬座票價的50%給予補助。
3.出差乘坐長途汽車,報銷時需提供長途汽車票,實報實銷。夜間(20:00—6:00)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夜補助30元。
4.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5.以下情況不享受市內交通費補助:
5.1公司派車出差的。
5.2參加西安市內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的。
第八條 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伙食補助標準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第九條 關于各種會議、培訓等差旅費報銷辦法:
1.報銷各種會議及培訓等費用時需附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會議通知或邀請。
2.會議通知或邀請中注明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憑會議發票實報實銷,會議期外經主管副總批準出差的,按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3.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的人員,凡會議、培訓班、學習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費標準報銷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xxx差旅費報銷辦法》同時廢止。
差旅費管理規定11
一、目的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規范公司差旅費開支的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全公司
三、職責:
1、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公司各部門實施本制度。
2、各部門主管領導為本部門所有費用支出審核的第一責任人。
四、各級別人員開支標準出差期間的報銷標準,按職員、主任(區域經理級)部長級(含部門主管)總監級四級報銷標準。
B類城市(61個):
1、省會、直轄市(29個)
天津、重慶、哈爾濱、長春、沈陽、呼和浩特、石家莊、烏魯木齊、蘭州、西寧、西安、銀川、鄭州、濟南、太原、合肥、武漢、長沙、南京、成都、貴陽、昆明、南寧、杭州、南昌、拉薩、福州、臺北、海口。
2、其他地區(32個):寧波、溫州、臺州、金華、泉州、佛山、東莞、中山、湛江、北海、汕頭、蘇州、無錫、常州、臨沂、洛陽、曲靖、桂林、延安、遵義、九江、宜賓、青島、威海、煙臺、濰坊、日照、唐山、大連、鞍山、大慶、鄂爾多斯。
C類城市:其他城市
五、伙食補助規定
1、本市所轄市/區及周邊城市出差,當日往返補助20元/天。市內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補助15元/天。
2、市外省內出差,當日往返的,補助40元/天,當日不能往返的參照外省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3、辦事處人員出差到附近地區,當日往返的40元/天,當日不能往返的參照外省出差補助標準。
4、出差伙食補助實行包干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不需出具補助票據。
六、差旅費報銷的一般規定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按實際出差自然天數計算報銷。
2、業務人員出差借款,要事先還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由本部門總監簽批,部門借款匯總表由總經理批準并交財務部備案。其他特殊費用須提前申請特別說明后由總經理批準。
3、出差期間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4、按規定在公司工作實習期滿,正式錄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學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待遇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車船費標準參照出差標準。其余費用不予報銷。
5、因公乘坐飛機的,由機場到市內,如果在晚上10點以后降落的,可以乘坐出租車,否則一律報銷機場巴士費用。
6、票據必須按時間先后順序粘貼,每張粘貼單最高粘18張票。并在票據右上角注明時間、地點、金額。
7、出差回公司七日內將粘貼好的票據交給財務審核報銷。否則按占用公司資金處理每天收取占用費5元。
8、任何人不得隨便接受客戶的吃請及其他禮物。
七、發票報銷規定:
1、車票:50元以上的車票一律憑機打票,如果是手撕發票,只按票價8折給予報銷。
2、購票或退票手續費報銷限額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住宿發票和市內公交發票,必須是到達目的地的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4、出租車票需注明出發地,目的地及乘車日期、時間、金額。
5、不是合格發票和連號車票一律不予報銷,包括住宿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6、因票據丟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報告說明情況報總經理批準后,按票據金額報銷80%,自己承擔20%,經財務審核后另行報銷。
八、住宿費報銷規定
1、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超過規定標準個人自理。情況特殊需電話請示分管總監批準方可住宿。回公司后出具書面報告經分管總監簽批后方可報銷。
2、出差人員有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3、凡同性出差同一地點的,兩人只能報一個人的住宿費用,費用限額按級別實行就高原則。總監級以上根據情況可以單獨住宿,但注意節儉費用。
4、同時出差在同一地點的所有人的'發票在回公司后必須同時報銷,否則,一經發現相關責任人包括分管領導各自罰款50-200元不等。
5、在辦事處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辦事處。不能在辦事處吃住的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回公司后出具書面報告經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報銷。
九、交通費報銷規定
1、火車: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動車、高速鐵路的普通硬座,乘坐普通火車6小時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過6小時但在0點以后下車的,可購相應的硬座臥鋪票。
2、無臥鋪票坐茶座40元以下的憑票實報。
3、輪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以上倉位或豪華游艇。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汽車:在出差目的地出租車限額30元/天。出差當日及回來當日允許報一次營口市內出租車票。銷售總監出租車費實報。
5、短途出差費用只報銷客車票,下午5點以后允許坐穿線車。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請示總經理批準。
6、飛機:乘坐普通火車或汽車需10小時以上的,可以選擇乘坐飛機:(1)公司總監級機票須9折及以下,部長級8折及以下實報。(2)主任(含區域經理)7折及以下,業務人員6折及以下實報,無打折機票須提前請示總經理并出具書面報告批準后方可乘坐,否則一律參照目的地普通火車硬臥同等價位報銷。
7、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后再定。本標準實施以后,對特殊費用不是特批的不給報銷。
十、帶車出差報銷規定
帶車出差除交通費外其余按正常出差標準執行。
十一、本標準自20xx.5.1起執行,由財務部負責解釋。此前所有相關標準一律作廢。
差旅費管理規定12
一、總則
為加強對差旅費的報銷使用的管理,提高其規范性,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特制訂本規定。
二、職責
(一)經理
1、負責批準《出差申請表》。
2、負責批準《出差情況申報表》及批準差旅費發票報銷。
3、負責批準對出差過程中發生的變更出行方式、乘坐出租車和業務招待等情況。
(二)總會計師
負責審核差旅費報銷發票。
(二)綜合辦公室
負責審核差旅費發票及《出差情況申報表》。
(三)財務科
1、負責根據經批準的《出差申請表》辦理出差借款。
2、負責報銷差旅費用,發放出差津貼。
(四)各二級單位
1、負責確定出差的時間、地點、人員。
2、負責審核《出差申請表》。
3、負責審查差旅費發票及《出差情況申報表》。
(五)出差人員
1、負責填寫《出差申請表》。
2、負責出差辦理業務。
3、負責于出差結束3日內將差旅費發票粘貼好并填好《出差情況申報表》。
三、程序
(一)二級單位根據業務需要確定出差的時間、地點、人員,由出差人員填寫《出差申請表》,經二級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核,經理批準后,憑第一聯到財務部辦理出差借款。
(二)出差人員出差辦理業務。
(三)出差結束,出差人員于3日內將差旅費發票粘貼好并如實填好《出差情況申報表》,后經二級單位負責人簽字,綜合辦公室審查,總會計師審核,經理批準后到財務科報銷。
符合標準的差旅費津貼由綜合辦公室在下月發放工資時一并予以發放。
四、規定及標準
(一)所有出差借款均在財務科列入借款人的其他應收款科目,由借款人以差旅費報銷或差旅費津貼還款。
(二)差旅費報銷在綜合辦公室審核時,必須憑經理批準的《出差申請表》第二聯。
(三)出差人必須按照經批準的出行方式乘坐規定的交通工具出行,無特殊原因不得乘坐飛機和變更出行方式,除非另行申請并經經理批準。
(四)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時,除非在交通工具上過夜(20:00至7:00間)五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十小時的,不得乘坐臥鋪。
(五)報銷及津貼標準
1、長途交通費用:符合經批準的出行方式乘坐規定的交通工具所產生的符合標準的費用實報實銷,否則不予報銷或只報銷符合規定的費用部分。
2、市內交通津貼:出差人員xx元/天,全額列入差旅費津貼,超支不補,少支不退。乘坐出租車的`費用不予報銷,除非發生前向經理或經經理授權的分管領導提出申請并得到批準。自帶車輛出差的不予發放市內交通津貼。出差人員經批準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在出差人員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之外憑據報銷。
2、住宿費用:執行普通業務人員xx元/晚,中層干部xx元/晚,公司領導元/晚的住宿費用控制標準。標準內部分憑據報銷,超支部分自理,不予報銷;低于標準部分,按90%發給個人。出差人員以其他方式解決住宿,無住宿費發票的每人每晚發放20元住宿補助。
3、伙食費用:普通業務人員xx元/天,中層干部xx元/天,公司領導元/天。按以上標準全額列入差旅費津貼,超支不補,少支不退。
4、其他公務費用:因出差產生的其他費用按公司規定另行審核報銷,其中業務招待費須在發生前向經理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報銷。
(六)本文所指經批準,是指以書面的形式批準,特殊緊急情況可先口頭請示,但必須補辦書面申請。
(七)本文所指出差,是指到市以外地區辦理工作業務。
(八)出差人員在差旅費報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除追繳全部報銷費用外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五、記錄表格
(一)《出差申請表》詳見附件一。
(二)《出差情況申報表》詳見附件二。
六、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差旅費管理規定13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3為了確保公司業務的正常進行,加強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在合理和節約的原則下,同時保障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交通費憑原始單據報銷;伙食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數計算包干使用。
1、(1)員工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按實際住宿的天數憑據(發票)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出差人員到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里或客戶、關系單位等提供住宿時,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凡在車上、船上過夜,不再報銷住宿費)
(3)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銷;如有經理和同性員工一同出差,按經理級別的一個房間標準報銷。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回公司后憑票據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核準簽字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1)交通工具為火車、長途汽車或輪船;乘坐火車,白天為硬座;從晚上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可購硬臥鋪票報銷;
(2)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軟席、軟臥的,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回公司后憑票據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核準簽字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未經批準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軟席軟臥或超越交通工具標準而發生的交通費,均折算為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相應費用報銷。
(3)所有市內(出差城市)交通費(包括公交車費、出租車費、三輪車費等交通費)根據實際實報實銷;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a)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b)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c)時間緊迫的、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d)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通訊費補助辦法
出差人員因業務需要產生的長途漫游通訊費,憑單據實報實銷。
二、差旅費的具體報銷辦法
1、出差前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借款,遵循“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為原則;因公出差借支,在“出差申請單上”寫清借支金額,然后填寫“借支單”,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借款。
2、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在一星期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報銷憑證,經總經理審核方可報銷。
三、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制度相沖突者,以本制度為準。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原規定執行,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3、附件:《出差申請單》
差旅費管理規定14
1、各區隊所需礦車、花車、平板車,一律在前一天14點前將計劃報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用車計劃,運輸隊值班隊長安排落實,少送一個車罰值班隊干5元,由調度室負責執行。
2、各區隊需平板車時到運輸隊辦理用車手續,42小時必須送回,同時辦理消帳手續,每超一天罰款10元,隊干罰款2元。
3、一噸礦車、花車各區隊使用必須在24小時內運料班的時間內如數將車輛送到各盤區甩車場,少送一輛罰款10元。
4、各區隊計劃的噴漿料車積壓最多不得超過10輛,超一輛罰10元,凡出現水泥大底車由各區隊自行處理,處理不好的罰款50-500元,直至負責全礦車費用。
5、花車、噸車、平板車在使用中損壞,視損壞程度處以罰款50-500元,直至負責全礦車費用。
6、各盤區甩車場只允許存放一個礦車,多余車輛必須在運料班時間內運出。每多存一輛車罰運輸隊值班隊長5元。
7、大巷、軌道巷及各盤區甩車場出現壞輪子,掉輪子以及其它壞車,運輸隊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好,否則每天每車罰款10元。
8、各盤區甩車場及軌道巷、大巷的'車輛誰翻倒,誰上道,否則每輛車每日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元。
9、各種車輛自然損壞,無論在什么地方,運輸隊接到通知后、要盡快安排處理。在不影吶生產的情況下24小時升井待修。影響生產的立即處理,否側每輛每日罰款10元。
10、對地面各單位(例如:修房裝水等)使用的噸車,必須到機電科辦理使用手續,用后及時交還,否則發現一車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1、對使用活底礦車的單位,嚴禁私自偷卸運輸車輛的輪對,發現一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300元,對這些單位的備用輪對,可到機電科辦理登記手續后,由機電科免費發用一付,損壞輪對由使用單位及時上井,運輸隊安排修理。
12、壞車、翻倒車輛,用后沒及時倒出的車輛由運輸隊找到責任單位,報機電科,否則運輸隊負責。
13、各種車輛運轉情況由運輸隊在每日下午17點以前以日報表的形式報機電科,機電科每月底按本“辦法”出罰款單。少報一次罰5元。
1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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