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管理辦法1
1、 原則
1.1 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是每位員工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1.2 引導員工關心產品的質量,達成質量目標,滿足客戶的需求;
1.3 鼓勵員工在工作中主動發現問題,并實施質量壓力傳遞,增強員工質量意識;
1.4 公平、公正、合理。
2、目的
2.1 實行質量目標責任管理,明確員工產品質量、工作質量的考核辦法;
2.2 加強對各環節質量控制,確保員工的產品質量、工作質量的提高和相關流程的完善;
2.3 通過對工作質量、產品質量的考核,以激發基層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自身技能,促進公司產品質量得以穩步提高,同時為員工工資的計算提供部分依據。
3、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和產品有關環節的人員的品質考核。
4、 定義
批量不良:在生產或客戶使用中發現同一批產品的不良率超過5%或不良數超過8pcs;同一產品上某一物料的不良率超過8%或不良數超過15pcs)。
制程不合格率=批中不合格品數量÷工序批量;
批量質量事故:制程不合格率≥3%;
材料損失:因批量物料不符合技術規范,不能或經返工返修仍不能達到產品讓步接受要求的,通過計算原材料成本費用的價值(暫不包含計算加工費和間接損失費用)。
工時損失:因批量質量事故造成不合格品返工返修所耗費的工時總支出(按小時計) =工時×8元/小時(返工處理:返工平均工時費用);
外部質量事故損失=客戶處罰和索賠金額
5、 品質獎勵
5.1 獎勵原則
5.1.1員工發現質量問題后,每一起有效的質量反饋,先由員工所在部門提名,填報質量責任統計表,品質部確認 。
5.1.2下一工序發現上一工序的質量問題,扣上一工序獎勵下一工序。
5.1.3經IQC檢驗已經存在缺陷,但因生產急用判為代用的物料,在后續工序生產時再出現同樣的質量問題,不算有效質量問題。
5.1.4問題已經反饋過,相關部門正在處理中,再次反饋,不予獎勵。
5.2 獎勵細則
5.2.1 來料檢驗過程中發現批量且屬隱患性來料問題(技術文件未做明確標識的),經QE確認屬實,獎勵金額20元;發現其他檢驗員的批次漏檢問題,經QE確認屬實獎勵金額20元/次。
5.2.2 生產過程中發現批量性且屬隱患性來料問題,經QE確認屬實,獎勵金額30元/次。
5.2.3 互檢發現上游工序遺留下來的不良品, 經QE確認屬實,獎勵金額10元/次,且同時追蹤造成問題的責任人。發現批量不良品獎勵20元/次,并追求上工序責任人。
5.2.4 發現所生產產品的圖紙、工藝指導書等指導性文件存在影響生產的隱患性缺陷或可能導致批量錯誤,并書面反饋經發文部門負責人確認屬實的, 獎勵金額50元/次。
5.2.5 來料、生產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因技術優化、工藝改進或非標產品等方面設計缺陷的,獎勵金額50元/次。
5.2.6 為鼓勵員工發現問題,提出有利于優化產品、提高生產效率、保證產品質量、節約成本的合理化建議,經過相關部門認同采納的,獎勵金額50.00元/次
5.2.7 生產和品質部可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將員工的6S、工藝紀律、自檢互檢等表現優秀的員工,經上級部門主管批準,可獎勵金額5-20元。
6、 品質處罰
6.1 處罰原則
6.1.1 受到內部或外部客戶投訴后,經確認有效,將按照標準扣罰。
6.1.2 客戶退貨無輕微和嚴重之分,經品質部確認后,應無條件定位到相關責任人,按責任區分全流程扣罰。
6.1.3 針對操作類質量投訴,落實責任部門的原則:產品(物料)直接輸出部門負主要責任,其他相關部門負連帶責任。
6.1.4 員工完全按照現有文件進行操作而首次出現的內外部投訴,責任由文件的擬制者與審核者承擔;發現問題未做書面反饋,造成問題重復發生,責任由操作者承擔,基層管理人員負連帶責任。
6.1.5 連續2月內,同一員工(A)出現同一問題(同一產品、同一工序、同類操作),則在原標準基礎上翻倍扣罰。其他員工(B)如重復該問題,則該重復問題員工(B)仍按標準扣罰,但連帶扣罰直接管理者。
6.1.6 發生超出本考核范圍的“非常規質量事件”時,除品質考核外,同時按照公司相應文件精神處理。
6.2 處罰細則
6.2.1 檢驗人員的處罰
6.2.1.1IQC檢驗人員的扣罰細則經IQC檢驗合格的物料,在生產過程中被發現有批量不良問題,經QE確認屬實扣罰30元;若是直接發貨物料,在OQC檢驗時發現以上問題,扣罰30元;每一起物料不良導致的有效市場投訴,扣罰60元。 6.2.1.2IPQC檢驗人員的扣罰細則經IPQC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游工序或FQC檢驗過程中發現的`批量不良扣罰30元/次。
6.2.1.3每一起有效的批量不良市場退貨或外檢批量不良,經品質部調查核實,QE確認扣檢驗部門直接管理人員30元,OQC(FQC)檢驗員60元,問題所在部門直接管理人員30元,直接操作人員30元。
6.2.2市場部半成品、成品倉庫賬務不符、進出倉庫產品記錄錯誤,罰款20元/次,發錯貨或數量清點錯誤,扣罰60元/次。
6.2.3計劃部原材料倉庫賬務不符,進出倉庫產品記錄錯誤,扣罰20元/次,發錯物料,扣罰50元/次。來料漏送檢,扣罰30元/次。不按先進先出發放物料,投訴或事實對問題物料責任人員扣罰20元/次;
6.2.4采購部不按技術規范采購的物料造成物料呆滯報廢,呆滯物料按“廢品損失”計,賠償參照第7條辦理;隨意更換供應商或采購物料批次合格率低于98%的,扣罰50元/次
6.2.5工程部因圖紙錯誤或文件更新未及時歸檔并下發相關部門給導致產品生產、檢驗錯誤的,扣罰50元/次;涉及報廢的參照第7條辦理。
6.2.6生產部未按檢驗控制流程規定,沒有送首檢、終檢扣罰責任人50元/次,直接上司扣罰30元/次。
6.2.7員工私自銷毀不良證據、標簽等扣罰50元/次。不合格品轉下工序的對轉序人扣罰50元/次、轉序人直接上司扣罰30元/次、車間經理扣罰20元/次;
6.2.8違反工藝紀律(如裸手操作電鍍件、覆鋁鋅件、噴涂件帶銹上線等)發現一次操作工扣罰30元;班長扣罰20元;車間主管扣罰10元。
6.2.9對批不合格品,品質部應在半天內開具《不合格處理》報告并提交生產相關責任部門,生產部相關部門應在接到品質部《不合格處理》報告二天內將不合格品處理完畢(返工、返修或報廢),三天制訂更正與預防措施(報告)。如有超期不處理批不合格品現象,將對責任部門主管及責任人扣罰30元/單,仍不及時處理則加倍處罰;
6.2.10特別強調: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的不良質量行為發現一次具情節扣罰50~300元∕次。對反映、暴露質量問題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人員按公司規章制度從嚴處理。
6.2.11糾正與預防措施是質量改善和提高的有效手段,品質部發出的《糾正與預防措施報告》責任人及上級主管必須認直對待和回復。重大質量事故回復時間要求為24小時,一般質量事故回復為36小時,超期不回復處罰10元﹨每單﹡每天。品質部審定不合格回復《糾正與預防措施報告》退回提交報告部門重新提交,重新提交時限為24小,超期不回復20元﹨每單﹡每天。重新提交的回復報告仍被審定為不合格,報告由品質部制定,對提交不合格報告的責任人及其主管各處罰30元。
6.2.12發現質量問題時,必須及時記錄和反饋;前處理、檢驗等須做質量記錄的工序,如不按規定做質量記錄者,經QE確認,扣罰5元/次。
7、 涉及物料報廢的責任承擔:
報廢賠償(報廢品只追究材料損失)=基本工資×賠償系數;
基本工資:員工750元、班長、職員850元、主管1000元、經理1500元、副總3000
說明:
1、操作者不報首檢、質量事故責任由操作者負全責
2、首檢合格,批量30件以下零部件中不合格品責任由操作者全部承擔。批量零部件30件以上,檢驗員負巡檢責任,檢驗員承擔30%責任,操作者承擔70%責任。
說明:
1、為了使產品返工率降低,從而把產值提高,促進生產部各人員提高自檢能力與品質意識;
2、一次報檢合格率數據來自品質部IPQC檢驗日報表;
3、首檢合格率,批量5件以下零部件可不算批合格率。
9、補充說明
9.1操作人員、檢驗人員在技術規范或工具、設備、材料、輔助設施等工序質量保證條件不具備情況下可不執行操作、檢驗任務并說明原因。如上級強制安排任務,質量損失由上級全部承擔;
9.2任何員工對質量裁決有異議可越級投訴;
9.3對因職責過失造成客戶重大投訴據情由品質部出具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示處理;
9.4末位淘汰制:對車間月度質量表現排名最后二位,次月質量表現仍沒有好轉的人員進行行政淘汰,由車間申請交人力資源部辭退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10、責任的查處:
10.1品質責任信息來源
10.1.1客戶投訴:電話、傳真等;
10.1.2本工序或后工序反饋:不合格品處理通知單;
10.1.3其它部門反饋:電話;
以上質量信息最終歸集到品質經理處,由品質經理對質量問題點進行記錄,查處回復處理結果(通告)。
本著以事實為依據的原則,對查無憑據的,只要二人以上證明人簽字證明事實,可做為查處依據。 派工單是現場及過程的最重要跟綜記錄依據,需全部收繳保存好,品質查處過程中如派工單提供人或保管人不能提供,品質部有權力對責任人進行處罰30元/單。
對缺失證據,但經確定某過程或人造成的質量事故,品質部有權要求涉及責任過程或人員的上一級負責人提供責任認定人員,如不能提供責任人,相關責任過程或人員的上一級負責人承擔。
10.2品質責任查處時限重大、嚴重質量事故處理時間:24小時;報廢品處理時間:76小時。
10.3品質責任查處方式
品質部要據查處的事實,按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查處,用以下表格進行查處記錄和反饋: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一式五份:
第一聯:品質部(存根);第二聯:財務;第三聯:總經理;第四聯:責任部門;第五聯:品質看板張貼;
責任部門負責通知責任人,接到通知24小時內需回復反饋意見,如超過反饋時間品質部沒收到反饋意見,可視為責任部門或責任人接受處理意見。
10.4執行人:品質部為質量事故問責、調查、協調、處理中心,品質責任的查處由品質部全權負責。
11、 品質責任處理流程
12、特別說明:
除對公司財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問題由品質部直接進行查處。其余質量問題由各車間、檢驗口參照本條例基本原則,針對組織特點可制定出相應的質量管理規定。將質量問題處罰金做為獎勵基金進行再分配給質量表現優秀的個人。各車間、檢驗口每月需將處罰名單及金額、獎勵名單和金額平衡和匯總,分別報至各部經理審批,結果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工資核算員計入工資表。
考核管理辦法2
(一)考核的原則
1、考核工作是一項常規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行政總廚應協同人事部門做好對員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對被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應認真做好準備,搜集其上次考評以來的工作表現記錄,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使被考員工口服心服。
3、工作認真細致,實是求事,確保考評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觀性。
4、考核中,考核人員與被考核人員應當面交換意見,應選擇一個不受外界干擾的安靜環境,使考核雙方能坦誠交談,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在客觀公正的考評基礎上,根據每一員工的業績與表現,將其考核的結果與對員工的合理使用和報酬待遇結合起來,以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的內容
1、素質。包括員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職工作及其可信賴程度;還包括員工組織性、紀律性、職業道德、個人衛生與儀容儀表等環節。
2、能力。根據員工的不同工種、崗位、對其管理能力、業務能力作為分類考核。
3、態度。主要指員工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包括紀律、出勤情況,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等。
4、績效。主要考核員工對酒樓所做出的.貢獻與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及質量諸方面的情況。
(三)考核方法
1、個人總結法:由被考人對本人的綜合表現以書面總結的形式作自我簽定。
2、班組評議法:由所在班組同事有組織有準備、背對背地討論評議進行考核的辦法。
3、業務操作考核:由總廚或廚師長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它包括綜合業務操作考核和崗位業務操作考核。
考核管理辦法3
一、引言
為了提升公司項目管理效率和質量,確保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本辦法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公司實際情況及發展需求制定,是公司管理的重要一環。為了充分體現績效考核在公司整體發展中的作用,結合項目管理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二、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所有項目人員都應受到同等對待,考核結果應公開透明,確保公平公正。
2、量化指標為主,定性指標為輔:考核應以實際工作數據和成果為主,同時考慮員工的態度、表現和行為等因素。
3、客觀性原則:考核標準應明確具體,客觀實際,不能存在模糊不清的條款。
4、獎勵與懲罰并重原則:在評估項目人員的工作表現時,要結合獎懲制度,對優秀者予以獎勵,對落后者進行督促。
三、考核周期與方式
1、考核周期:項目人員的績效考核周期可根據項目周期進行調整,一般可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2、考核方式:績效考核采取自我評價、團隊評價、上級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確保全面、客觀地反映員工工作表現。
四、考核內容與標準
1、工作成果:考核項目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質量及對項目目標的貢獻。
2、工作態度:評估項目人員對工作的態度、責任心、協作精神等。
3、水平:根據項目人員掌握的技能和知識,以及實際應用能力進行評價。
4、特殊貢獻:對在項目中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人員給予額外獎勵。
五、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1、績效獎金掛鉤:績效考核結果與項目人員的績效獎金直接掛鉤,確保激勵先進,鞭策落后。
2、晉升與獎懲: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獎懲的重要依據,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晉升機會,對于有待提高的員工進行談話、輔導、甚至必要的懲罰。
3、培訓與發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為項目人員制定個性化的,提高員工素質和能力。
4、反饋與改進:績效考核結果應及時向被考核者反饋,以便其了解自身不足并加以改進。同時,也為團隊成員間的`溝通提供了平臺。
六、附則
1、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并指導實施。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沖突的,以本辦法為準。
3、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異議,提交公司領導層決策。
七、實施與監督
本辦法的執行需全體項目人員共同遵守,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監督考核過程的順利進行,保障考核結果的公正、公平。如發現有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可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后進行處理。
八、結語
通過實施本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公司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項目人員的工作表現,為員工的晉升、獎懲、培訓等提供依據,促進員工個人發展,提高項目整體效率和質量。同時,也有利于公司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考核管理辦法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配合我行績效工資分配制度考核,
把服務質量同績效工資考核掛鉤,建立一個全方位、多層面的科學考核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旨在進一步樹立“大服務”理念,切實提高服務質量,推進服務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營造一個以客戶為中心,“領導為群眾服務、上級為下級服務、二線為一線服務、一線為客戶服務”的“大服務”格局,在社會上提升工行形象,在全支行提升機關形象,構建一個上下聯動、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服務管理運行機制。
第三條本辦法實行百分制考核方式。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我行的所有員工(包括柜員合同工)。
第五條支行成立年度“優質文明服務”領導小組,各部門領導為單位責任人,受支行領導小組的領導。
第六條因單位領導或職能部門未認真貫徹組織落實上級行和支行制訂的制度、規定,不論是否造成后果,由該部門領導或職能部門承擔責任,并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單位領導或職能部門已作布置,而具體操作人員沒有履職的,著重處罰當事人。
第七條實行“雙處”制。凡被投訴,且經過支行“優質文明服務”領導小組確認事實無誤的,除按上級行的處罰給予處罰外,同時在績效考核中還要進行處罰。
第八條凡發生本辦法未列出的違章行為,由“優質文明服務”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第九條采取由支行“優質文明服務”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對各科室、處所進行明察和暗訪的考核方式。另外,省分行、營業部的檢查通報情況也作為考核依據。
第十條本辦法由支行“優質文明服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章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支行“優質文明服務”領導小組以一線、二線各部門為單位進行考核,月分值=部門職工人數(含柜員合同工)×100,一線部門績效分值=當月得分×10/100,二線部門績效分值=當月得分×20/100。
第十二條凡發生違章按人/次數計扣分值(有多少扣多少)。直到本項分值扣完為止。
第三章一線服務質量考核
第十三條網點是否按時開門,提前做好班前各項準備工作,并做到滿時點服務。違者一次扣10分。
第十四條員工著裝是否得體,持工號牌上崗,違者一項5分。
第十五條女員工不濃妝,男員工不留胡須和長發,違者一項扣5分。
第十六條服務態度是否主動、熱情,先外后內,違者一項扣5分。
第十七條是否使用文明用語,做到“三聲”(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違者一項扣5分。
第十八條營業時間內有無吸煙、聊天、看報刊、吃零食、打瞌睡、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和擅自離崗、串崗現象,違者一項扣5分。
第十九條營業期間需要暫離崗位或機器設備、通訊線路出現故障時,是否及時向客戶說明情況,并放置相關告示牌,違者扣5分。
第二十條辦理業務時,凡屬已開辦的業務,是否快捷準確辦理;對未開辦的業務,是否向客戶說明情況,并向客戶推薦可辦理的地點,違者一項扣5分。
第二十一條“三牌一徽”設置是否規范、齊全(單位牌、所名牌、營業時間排、行徽),一項扣10分。
第二十二條“利率牌”利率顯示是否準確,不及時調整準確的扣10分。
第二十三條是否提供必備的便民用品(筆、墨、老花鏡、驗鈔機等),違者一項扣5分。
第二十四條是否配備“意見簿”,并及時反饋意見,違者一項扣10分。
第二十五條是否對外公布客戶服務監督電話號碼,違者扣10分。
第二十六條營業場所環境是否整潔,內部各種設施、用品、資料擺放是否整潔、有序,違者扣10分。
第二十七條是否為優質客戶提供差別服務,對持金帳戶卡客戶是否優先接待,違者一項扣5分。
第二十八條是否實行“一米線”服務,違者扣5分。
第二十九條在受理客戶帳戶掛失、查詢、咨詢和投訴等業務時,是否按有關規定、要求向客戶解釋清楚,使客戶滿意,違者扣5分。
第四章二線服務質量考核
第三十條各類機具設置是否正常運行(利率牌、ATM機、登折機、照明),涉及各職能部門的.,違者一項扣10分。
第三十一條堅持“首問負責制”,對來自于一線的工作要求、請示、咨詢等屬于職權范圍內的,是否及時答復,違者扣10分。
第三十二條接聽電話禮貌熱情,用語文明,違者扣5分。
第三十三條加強業務指導,及時準確傳達有關文件和政策規定,做好業務輔導、業務培訓、業務檢查,不誤導、漏傳,違者一項扣10分。
第三十四條業務往來函電及時傳遞,資金調撥及時辦理,業務咨詢及時答復,應急需求及時處理,辦公用品、機具設備等及時維護更新,違者扣10分。
第三十五條部門之間加強協調,避免重復收集數據,不給一線增加負擔,對一線需求不推諉、拖延,違者扣10分。
第三十六條準點服務,金庫準點開門、電腦主機準點開機,不提前接包、關機,保證一線滿時點服務,違者扣10分。
第三十七條方便一線,簡化辦事程序,能夠辦的事情立即辦,對營業網點使用的營業、勞保用品、工作機具和電子化設備等,無特殊情況下做到送物上門,違者扣10分。
第三十八條安全、后勤保障到位。安全防衛器械配備齊全,對監控、報警、消防、營業用具等各種設施定期養護、檢修,發生故障后及時維修,違者一項扣10分。
第三十九條傳票、憑證是否及時送達,并確保安全,違者扣15分。
第四十條上班人員是否按時送達網點,不無故拖延接送時間,影響網點正常開、關門,違者扣15分。
第四十一條是否及時為網點配備各種告示牌、導示牌,違者扣10分。
第五章綜合服務質量考核
第四十二條上級行及支行安排布置服務營銷是否及時開展,違者扣10分。
第四十三條對新業務產品是否主動營銷推廣,違者扣10分。
第四十四條營銷部門(客戶經理)是否建立優質客戶檔案,違者扣10分。
第四十五條信貸部門是否公布信貸條件、程序及利率,違者扣10分。
第四十六條對外部門是否在規定或承諾日期內辦理各項業務,違者扣10分。
第四十七條是否按規定辦理各項結算、現金、貸款等業務,違者扣10分。
第六章獎懲考核
第四十八條若因服務受到上級行和客戶文字形式的表揚,在本考核期內可加10—100分。
第四十九條若客戶投訴,一經核實,視情況,本考核期內扣10—100分。
考核管理辦法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切實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根據《關于深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關于深化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和《深化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考核的負責人是指湛江市人民政府授權由湛江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正常經營的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下列人員:
(一)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國有控股公司國有股權代表出任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三)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國有股權代表出任的黨委(黨組)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
(四)國資委黨委管理的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工會主席。
第三條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股東價值最大化以及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
(二)堅持分類分級管理。按照企業所處的不同行業、資產經營的不同水平和主營業務等不同特點,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實行科學的分類考核。
(三)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結合。按照權責利相統一的要求,堅持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同激勵約束緊密結合,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可追溯的資產經營責任制。
(四)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推動企業提高戰略管理、價值創造、自主創新、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安全發展水平,不斷增強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五)對照同行業先進水平和優秀標桿企業,進行深入對標分析找出差距和原因,確定趕超目標和措施,實現經營管理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
第二章經營業績考核{C}{C}
第四條企業分類
根據企業性質、經營狀況和主業特點,將監管國有企業劃分為公益類和商業類兩大類。
(一)公益類。包括城市供水、污水處理、公交等重要民生領域企業。如:湛江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湛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商業類。
1、商業一類企業。以承擔、完成政府下達的重要投資任務、重點工程建設或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為主要職責,以完成政策性任務或重大專項工程為主要目標,兼顧經濟效益的企業。如:湛江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湛江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湛江市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湛江海濱賓館有限責任公司、湛江市騰盛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2、商業二類企業。主要是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如湛江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湛化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湛江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湛江航運集團有限公司、湛江包裝材料企業有限公司、廣東湛江金海糧油有限公司、湛江市金葉貿易公司
第五條分類考核
企業負責人考核采取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由市國資委主任或者其授權代表與企業負責人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方式進行。
(一)年度經營業績考核
1、公益類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體考核指標分為經濟指標與綜合指標兩大類,兩大指標在考核權重占比為
30%:70%。
(1)經濟指標主要考核成本控制、營運效率,主要指標包括利潤總額、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經濟效益指標,具體指標及分值在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明確。
(2)綜合指標主要結合企業承擔的政策性任務和社會職能,重點考核企業的社會滿意度和社會貢獻力,以及承擔政府重大項目或專項任務完成情況。引入企業行業管理部門或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價打分機制,具體指標在責任書中確定。
2、商業類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分為經濟指標和綜合指標兩大項,兩項指標商業一類在考核權重中占比為
50%:50%,商業二類在考核權重中占比為80%:20%。
(1)經濟指標:包括利潤總額、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成本費用利潤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凈資產收益率、盈余現金保值倍數、資產負債率、凈資產收益率、固定資產投資等經濟效益指標,具體指標及分值在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明確。
(2)綜合指標: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專項任務,以及技術創新、節能降耗、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指標,具體指標在責任書中確定。
(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
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包括任期內三個年度考核結果以及任期經濟效益考核指標、綜合考核指標。具體指標在責任書中確定。
1、經濟指標: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利潤總額增長率、成本費用利潤率及其他經濟效益指標。
2、綜合指標:與年度專項工作考核指標相銜接,重點考核企業完成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情況以及企業圍繞戰略發展主題重點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等。
第六條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按下列程序簽訂:
(一)預報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每年2月前,企業負責人按照市國資委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要求和企業發展規劃及經營狀況,提出年度擬完成的'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并將必要的說明材料報市國資委。考核目標建議值原則上不低于上年考核指標實際完成值或者前三年考核指標實際完成值的平均值。
(二)核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值。市國資委根據企業上年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結合宏觀經濟形勢、企業所處行業運行態勢及實際發展狀況等,對企業負責人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進行審核,并就考核目標值及有關內容同企業溝通后加以確定。
(三)由市國資委主任或其授權代表同企業負責人簽訂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
第七條任期經營目標責任書按下列程序簽訂:
(一)預報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任期第一年,在預報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同時,企業負責人按照企業發展規劃及經營狀況,提出任期內擬完成的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并將必要的說明材料報市國資委。考核目標建議值原則上不低于上一任期考核指標實際完成值或者前三年考核指標實際完成值的平均值。
(二)核定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值。市國資委根據企業前三年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結合宏觀經濟形勢、企業所處行業運行態勢及實際發展狀況等,對企業負責人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進行審核,并就考核目標值及有關內容同企業溝通后加以確定。
(三)由市國資委主任或其授權代表同企業負責人簽訂任期經營目標責任書。
第八條市國資委對經營業績目標(年度及任期)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監控。
(一)經營目標責任書簽訂后,企業負責人每半年必須將責任書執行情況報送市國資委,同時抄送派駐本企業的監事會。市國資委對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
(二)建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質量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等重要情況報告制度。企業發生上述情況時,企業負責人應當立即向市國資委報告,同時向派駐本企業的監事會報告。
第九條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按照下列程序進行考核:
(一)每年3月底之前,企業依據經審計的企業財務決算數據,對上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將年度總結分析報告、中介機構審計報告等資料報送市國資委。
(二)市國資委依據經審計的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和經審查的統計數據,結合企業年度總結分析報告,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形成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與獎懲意見。
(三)市國資委將確認的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與獎懲意見反饋給各企業。企業負責人對考核結果及獎懲意見有異議的,可及時向市國資委反映。
第十條任期經營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按照下列程序進行考核:
(一)三年任期期滿后一年的3月,企業依據經審計的企業財務決算數據,對三年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將總結分析報告、任期內三年中介機構審計報告等資料報送市國資委。
(二)市國資委依據經審計的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和經審查的統計數據,結合企業三年任期總結分析報告,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形成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與獎懲意見。
(三)市國資委將確認的企業負責人三年任期經營業績考核與獎懲意見反饋給各企業。企業負責人對考核結果及獎懲意見有異議的,可及時向市國資委反映。
第三章薪酬與獎懲
第十一條根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得分,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最終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中等、較低、不及格五個級別。其中,90分(含)以上為優秀、80分(含)至90分為良好、70分(含)至80分為中等、60分(含)至70分為較低,60分以下為不及格。
第十二條市國資委依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對企業負責人實施獎懲,并把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對企業負責人任免的重要依據。
企業負責人當年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不及格,給予誡免談話;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不及格時,按管理權限給予免職或建議免職。
第十三條實行年薪制的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個部分構成。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市屬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調節系數
基薪調節系數根據企業功能性質、所在行業等因素確定。
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分配系數為1,總經理(黨委書記)分配系數為0.95(若企業法人代表為總經理,則企業總經理分配系數為1),副職(包括由國資委黨委管理的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和工會主席、下同)分配系數為0.85;
發生經營性虧損企業的負責人基本年薪應適當下調。
(二)績效年薪
績效年薪=本企業主要負責人基本年薪×考核評價系數×調節系數根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得分,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最終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中等、較低、不及格五個級別。其中,90分(含)以上為優秀、80分(含)至90分為良好、70分(含)至80分為中等、60分(含)至70分為較低,60分以下為不及格。
1、考核評價系數與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分為以下級別:
①當考核結果為不及格時,績效年薪為0;
②當考核結果為較低時,績效年薪按" 0.5×(考核分數-60)/(70-60)"確定,績效年薪在0到0.5倍基薪之間;
③當考核結果為中等時,績效年薪按"[0.5+0.5×(考核分數-70)/(80-70)]"確定,績效年薪在0.5倍基薪到1倍基薪之間;
④當考核結果為良好時,績效年薪按"[1+0.5×(考核分數-80)/(90-80)]"確定,績效年薪在1倍基薪到1.5倍基薪之間;
⑤當考核結果為優秀時,績效年薪按"[1.5+0.5×(考核分數-90)/(100-90)]"確定,績效年薪在1.5倍基薪到2倍基薪之間。
2、績效調節系數為1—1.5,主要根據企業功能性質、所在行業以及企業總資產、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從業人員等規模因素確定。
3、績效年薪分配系數與企業負責人職務以及企業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年度考核民主測評結果掛鉤,具體如下:
(1)當班子測評得分達到90分(含)以上,則企業負責人分配系數如下表:
考核管理辦法6
一、原則
1、對銷售人員薪酬進行考核,前三個月不考核,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考核。
2、考核參數分為業績、費用、綜合考評三項。
3、銷售業績考核以客房、會議、餐飲為主,康體次之。
4、考核獎勵必須以完成部門整體考核指標為前提。
二、銷售人員基本待遇
享受酒店主管級待遇,基本工資為20xx元/月—2800元/月,對外(名片)頭銜為銷售經理。
三、考核人員
銷售經理、部門副經理
四、考核內容
1、業績考核
每人月銷售指標按240萬元/10人計為24萬元(附銷售指標分解),超出部分按1.5%獎勵。
個人業績組成:
(1)銷售員工號下的協議消費總額,包括各自發出的貴賓卡、售出的PACKAGE、個人下單的零散接待等。
(2)銷售員發出的團隊、會議單消費(100房夜以上較大型會議消費額按個人90%與部門10%劃分)。
(3)部門經理接洽的會議按銷售員劃分范圍歸屬給相應銷售人員,按個人80%與部門20%劃分。
(4)銷售員接恰的宴會、散客餐飲消費。
(5)應收帳未到帳前不計入個人銷售額。
(6)部門業績產生的考核結余后留存為部門基金。
2、費用考核(包括交通補貼、招待費、贈券費用等)
(1)交通補貼:銷售經理按200元/月、駐外銷售人員按500元/月補貼。
(2)通訊補貼:銷售經理按200元/月、駐外銷售人員按350元/月補貼。
(3)贈券控制:銷售人員為600元/月(按消費額5折計)
(4)招待控制:有重要客戶宴請需事先報部門批準,原則上銷售經理及部門經理按每周一次輪流宴請客戶,每次費用控制600元(按消費額5折計)。
(5)鼓勵合理運用招待費用聯系客戶,將實惠帶給客戶,多進行情感交流,每人每月宴請費用不得低于400元/月(按消費額5折計),不足部分按50%從考核獎勵中扣除。
3、綜合考評
部門完成酒店指標前提下,個人銷售指標超出部分按1.5%獎勵,綜合考評:
(1)業績獎勵85%
(2)團隊精神10%
(3)工作紀律5%
業績由銷售內勤負責統計,團隊精神與工作紀律由部門經理考評。
五、其它
1、銷售內勤:享受酒店領班級待遇,基本工資為20xx元/月,獎勵按銷售人員平均獎的30%發放。
2、美工:享受酒店主管級待遇,基本工資為2800元/月,工作范圍包括平面設計與制作、活動策劃與布置、宴會/會議場地布置策劃等。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狀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帶給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并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職責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個性事件能夠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鑒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占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采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比較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狀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個性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資料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狀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占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項目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資料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項目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資料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推薦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后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并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鑒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并填寫考核量表匯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并匯總各部門考核狀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結果,并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善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狀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考核管理辦法7
一.總則
1.1為充分調動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建立有效激勵與約束機制,客觀準確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肯定和體現員工價值,激發員工潛能,提高員工工作熱情,使員工積極、主動、高效地完成工作。保證員工個人目標、部門目標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促使企業、部門和員工共同發展。為員工的晉升、崗位調整以及薪酬調整等提供可靠依據。
1.2公司全員績效考核是指以公司發展目標為導向,通過對目標的分解,使公司所屬部門、管理者、員工在工作目標、任務要求以及努力方向上達成共識,并根據一定的考核標準和方法進行檢查和評價,激勵部門與員工持續改進工作績效,保證公司持續發展的有效管理方法。
1.3公司通過實行全員績效考核制度的目的是為優化人力資源配置、薪酬分配、職務調整、教育培訓、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等提供依據;提升公司整體績效,實現員工、部門、公司的共同發展。
二.適用范圍
2.1公司實行全員績效考核,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
三.關鍵詞解釋:
3.1KPI定義:把對績效的評估簡化為對幾個關鍵指標的考核,將關鍵指標作為評估標準,把員工的績效與關鍵指標作出比較的評估方法,使目標管理法的有效實施,是企業績效管理的基礎。KPI可以使部門主管明確部門的主要責任,并以此為基礎,明確部門人員的業績衡量指標。建立明確的切實可行的KPI體系,是做好績效管理的關鍵。關鍵績效指標(KeyPerformanceIndicator)以下均簡稱KPI。
3.2績效計劃:績效計劃是一個確定組織對員工績效期望并得到員工認可的過程,由部門負責人與員工對工作目標和工作內容進行討論并形成一致意見。如有調整,雙方需進行溝通確認。
四.考核原則
4.1公司績效考核遵循逐級考核原則、雙向溝通原則、指標確定原則、一致性原則、客觀性原則、公平性原則、公開性原則、保密原則。
4.1.1逐級考核原則:逐級管理、逐級負責、逐級考核,下屬的工作好壞由其直接上級評定。
4.1.2雙向溝通原則:每次考核時,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都應該按工作目標等考核內容開誠布公的進行雙向溝通交流,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評者。
4.1.3指標確定原則。指標確定要遵循可量化、可衡量、可考核、可實現績效考核辦法。
4.1.4一致性原則: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一年之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4.1.5客觀性原則:考核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等帶來的誤差;
4.1.6公平性原則:員工的工作目標等考核內容,考核人應在考核初期予以明確;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7公開性原則:保證員工及時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4.1.8保密原則: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查看員工的考核資料外,其他員工不得翻看、查閱。任何接觸到考核資料的人員都有保密的義務,不得散布、傳播。
五.績效管理責權分工
5.1行政人事部責權:
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和修改公司統一的績效管理制度,監督各部門考核工作的進行,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培訓,匯集、建檔和分析績效管理的有關資料,對部門的績效改善和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提出建議,應用考評結果進行有關的人事決策。
5.2部門責權:
確定各級考評關系,負責與被考評員工溝通協調,根據員工崗位分工、職責,合理制訂員工關鍵績效指標考核項目及具體考核標準,并設定各考核項目在所有考核項目中所占權重。運用考核結果進行一定范圍內的人事決策,組織部門內各級評估的進行;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督和控制本部門內員工績效管理工作的良好運行。保證績效考核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5.3考評人責權
考評人一般為員工的直接上級主管,必須與員工進行必要的、充分的溝通后,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場上,基于客觀事實對下屬員工的績效進行考評;考評結束后應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員工本人,若與員工的意見不一致,需要耐心傾聽并做出具有說服力的解釋;對員工的發展計劃提供必要的支持。可根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提出調崗、獎金評定、調薪等獎懲建議。
六.考核程序
6.1績效考核程序。績效考核程序應包括績效計劃、監控與輔導、考核與評價、反饋與溝通、匯總與呈報等五個必要環節:
6.1.1績效計劃:由部門負責人負責以目標管理為導向,根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將企業和部門績效目標進行分解,結合崗位職責,形成、制定各崗位、各員工日常的關鍵業務活動和工作計劃。
6.1.2績效監控與輔導:直接主管必須全程追蹤績效計劃進展情況,及時糾正員工行為與工作目標之間可能出現的偏離,尋找績效問題與原因,探求提高績效的方法,并對員工進行必要的輔導,促進績效計劃的實現。
6.1.3績效評價與考核:由直接主管負責按照績效計劃確定的工作任務與目標、評價標準,從數量、質量、效率、效果等方面對工作業績進行評價與考核。按照員工對應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考核指標及考核周期,進行工作行為評價與考核。
6.1.4溝通和反饋:從績效計劃的訂立、執行、評價的整個過程,直接主管都要注重與員工的溝通。績效評價完成后,直接主管必須同被考核者進行面談,并將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績效溝通和反饋的目的在于肯定成績、指出問題、交流意見,共同分析期望與結果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6.1.5匯總與呈報:由行政人事部門負責匯總各部門考評結果,作出分析結果呈報公司負責人參考。
七.考核內容
7.1績效考核分為部門考核和員工考核。部門考核以工作業績為考核內容;員工績效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業績考核、工作能力考核和工作態度考核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工作業績與其所在的部門的工作業績一致。
7.2績效考核內容針對不同層次、不同職位的人員有不同要求,主要有以下內容:
7.2.1工作業績是指完成工作目標的程度,包括完成工作目標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對企業、部門目標的貢獻程度等。
7.2.2工作能力是指勝任本職工作必備的知識、技能、經驗、體能等。
7.2.3工作態度是指積極性、責任心、合作意識、敬業精神等。
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是員工績效考核的共性指標。其在績效考核內容的權重,由各部門在組織實施時,根據不同的崗位、層次予以具體確定。
7.3對不同職務區間和不同崗位序列的員工,除了主要考核工作業績外,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考核內容應各有側重:
7.3.1對中層管理人員,應側重組織領導能力、計劃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授權指導、成本意識和員工隊伍穩定的考核;
7.3.2對一般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應側重專業業務能力、執行能力、主動性、團隊精神的考核;
7.3.3對普通辦事人員,即在直接從事具體事務執行或服務的人員,應側重技能水平、責任感、服務意識、紀律性的考核。
7.4各部門要切實將本部門的發展目標和年度任務層層分解、逐級落實,使員工的職業生涯發展與企業發展目標相融合。
八考評方法。
8.1原則上工作業績的評價主要采用目標管理法,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評價主要采用量表法。
8.2普通員工采用自評、上級考評相結合的考核方式。部門負責人采用公司負責人自評、上級考評及民主測評相結合的360考核方式。
8.2.1自評:被考核者按考核要求,實事求是地對工作行為及所完成的工作項目、完成時間、效果等,進行自我評價;
8.2.2上級考評:由了解被考核者工作情況的直接主管負責進行評價考核;
8.2.3民主測評:對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實施360績效考核,由公司負責人、其他部門主管、下屬人員對該部門負責人進行進行民主測評,主要用于主管人員的領導能力、工作能力、協調能力和工作態度的評價。
九.考評周期。
9.1季度考評主要評價工作業績和工作態度,以季度為周期,采用上級對部門下級評價的方式;
9.2年度考評是對年度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進行綜合評價。年度工作業績按考核期累積考評分的平均分計算。
十.考核結果應用
10.1績效考核結果是薪酬分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配置、崗位變動、培訓開發、評優評先、晉級(晉升)、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的重要依據。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行政人事部存檔管理,做到有據可查。
10.2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級者,方可參加更高級別崗位的競聘。績效考核結果為“待改進”者,直接主管應向其提出績效改進建議,尋找差距,使其改善績效。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差”者,所在部門應給予離崗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薪酬隨崗位變動而降低。
10.3直接主管必須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與員工一起對考核中未達績效標準的項目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提出績效改進計劃績效考核辦法,并將改進計劃列入下一期的考核內容。
10.4各單位結合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改進員工績效計劃,有針對性的開展員工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工作,作為落實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的依據。
10.5績效考核結果分為杰出、優秀、良好、待改進、差五個等級。由被評估人的直接上級或績效管理部門進行共同審核。
10.6員工考核等級實行強制分布法予以控制,實行杰出控制在5%以內,優秀控制在15%以內,良好控制在60%以內、待改進控制在15%以內,差控制在5%以內。部門考核等級強制分布在本公司范圍內控制;員工考核等級在其所在部門范圍內控制。
10.7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直接確認為差,所在部門在考核的評定基礎上,降一級別認定:
10.7.1員工違法違紀受上級領導追究、裁決的;
10.7.2員工受行政嚴重警告或公司領導警告及以上處分;
10.7.3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
10.7.4員工或部門發生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事件,受通報批評或各種行政處分的。
十一.績效工資核算、發放
11.1員工的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直接掛鉤;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考核結果匯總上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審核、統計員工績效工資。
11.2考評采用100分制。考評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評得分如下杰出(100分)、優秀(99-80分)、良好(79-60分)、待改進(59-40分)、差(39分及以下)。
11.2.1績效考核評為差的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按60%比例發放。
11.2.2績效考核評為待改進的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按80%比例發放。
11.2.3績效考核評為良好的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按100%比例發放。
11.2.4績效考核評為優秀的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按110%比例發放。
11.2.5績效考核評為杰出的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按150%比例發放。
十二.績效考核表
12.1考核工作使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的KPI績效考核評定表。
十三.績效溝通
13.1每季度開展一次績效面談,部門內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面談次數。
13.2面談方式:以正式的、一對一、面對面的方式進行。
13.3其他要求:面談時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員工,使雙方都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面談結束后的當日在《員工績效面談記錄表》上形成記錄,由雙方認可后與考核表一起提交。
13.3員工對考核結果存在異議的,應與直接主管溝通協調。經過績效反饋溝通后,員工對評價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在2個工作日內,向行政人事部申訴,逾期不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員工提出申訴后由人力資源部及投訴者上級針對其投訴內容進行調查、協商解決,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審定。必要時由總經理最終裁決。
十四.附則
14.1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與解釋,由總經理簽核后生效,修整時亦同。
14.2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公布實施;其中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為試運行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運行。
考核管理辦法8
一、考核目的
加強員工隊伍建設,提升員工整體素質水平,提高員工綜合素養。二、指導原則以日常工作的重要日志及考核單位的檢查記錄為主要考核依據,違規違紀當事人、當事人所在單位、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和業務主要負責人并行考核;按有關制度規定已經執行的獎懲行為,在經濟責任制考核過程中不再重復考核。
三、考核單位與考核對象
員工隊伍建設的考核單位為企業管理部,考核對象為違規違紀當事人、當事人所在單位、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和業務主要負責人。
四、考核內容與辦法
(一)治安、廉政與法制考核
本單位員工如有道德敗壞、打架斗毆、吃拿卡要客戶等事件發生,每發生1人次,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違紀當事人200元罰款、留用查看、解除勞動合同等不同級別處罰,并處罰單位1000元、單位主要領導200元,辦公室主任100元。
以上行為性質達到觸犯法律、構成犯罪,導致執法機關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每發生1人次,在給予違法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罰的同時,處罰所在單位元、單位主要領導500元,辦公室主任200元。
(二)團隊建設考核
因二次分配不公正、拉幫結派、排擠賢能等管理原因,造成10人以上員工集體上訪、投訴或3人以上集體離職的,處罰單位1000元、單位主要負責人200元,辦公室主任100元。
(三)交通安全考核
本單位員工因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釀成交通責任事故,不論是否給公司、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每1人次處罰單位1000元、單位主要領導200元。
(四)員工培訓考核
按《取證培訓和外派培訓管理規定》和《員工內部培訓管理規定》兩個文件規定執行。
(五)督查督辦考核
對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不能及時完成,性質比較嚴重的,除對承擔任務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外,還要對有督查督辦職責的相關職能部門進行1000元/次的處罰,同時考核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200元。
(六)考勤管理考核
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掌握員工考勤與收入掛鉤的標準,但必須嚴格管理考勤,使員工考勤記錄真實反映員工出勤情況,嚴禁錯記、漏記、假記、不記考勤等行為。對于存在嚴重不符合考勤管理規范行為如嚴重弄虛作假的單位每項次處罰1000元,對辦公室主任處罰100元。
(七)勞動紀律考核
對非本單位內部自查發現的曠工、睡崗、酒后上崗等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每發現1人次,處罰單位1000元、單位主要領導200元、辦公室主任100元。對違反勞動紀律性質極為惡劣、違紀人員比較集中及連續性較強的.單位,經公司研究可適當追加處罰。
(八)其他考核
除以上明確的事項外,在企業管理和員工隊伍建設日常工作中,如有重大失誤,每1人次處罰單位1000元、單位主要領導200元;或按公司研究決定進行考核。
五、解釋與說明
(一)本文中所說“單位”,是指具備年度工資總額承包資格的生產分廠和職能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是指在單位主持工作的單位主要負責人;“辦公室主任”是指各單位聘任的綜合辦公室主任。
(二)為了給有效合理的考核提供客觀依據,企業管理部務必加大員工培訓、勞動紀律、安全技能等檢查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事務記錄制度。企業管理部安排的勞動紀律檢查和安全、技能培訓檢查每月至少分別開展2次,并有詳細檢查記錄。
(三)依據監察部(保衛科)工作記錄和企業管理部備案的員工處罰記錄進行治安與法制考核。依據交通事故備案資料進行交通安全考核。依據培訓組織人員工作記錄和培訓考試(考察)成績進行員工培訓考核。依據經理辦公會意見進行其他考核。
考核管理辦法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體系,健全績效考核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績效考核對員工進行客觀、公正地評價,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真正把員工的工作業績與收入掛鉤,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科學的考核原則
2、堅持重業績、強激勵、硬約束的實施原則
第三條 適用范圍
1、公司中層干部(公司各部室長及項目部領導班子)
2、公司機關及項目部一般管理、技術、輔助服務崗位人員
第四條 考核機構及職責
1、考核領導小組設置及職責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總經理
成員:公司中層干部
職責:負責審批績效考核,指導、監督、協調績效考核工作,復核、批準考核結果及其運用的意見。
2、考核辦公室設置及職責
考核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牽頭具體負責考核的相關工作。
考核管理辦法10
為進一步做好全市生豬生產固定監測工作,提高生豬生產動態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更好地完成此項工作,現制定考核管理辦法如下:
一、監測戶考核細則
(一)工作職責
1、按照報表說明,每月如實填報“生豬養殖固定監測戶生產和效益情況”表;
2、認真做好生豬生產臺賬,并接受村統計員的隨時檢查;
3、積極配合轄區動監站和村統計員做好生豬統計監測相關工作。
(二)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實行倒扣分制)
1、對“生豬養殖固定監測戶生產和效益情況”表填報不熟悉、數據指標理解不正確的,扣1分;
2、填報的數據有明顯錯誤或數據邏輯關系不平衡,不符合報表說明的,每被改動一個數據扣1分;上報數據與上月邏輯關系不符或有大幅變化需加以說明,不加以說明的扣1分;
3、對生豬存欄結構和數量填報不真實,被核實發現一次扣2分;
4、經檢查發現未記錄臺賬的扣3分,臺賬記錄不清晰或與填報數據不符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5、配合村統計員做好統計監測的其它相關工作,對配合不積極、態度不認真的戶視情況扣1—2分。
(三)考核辦法
1、該評分辦法由各村統計員負責,每月考核一次,并將考核結果于下月1號前報送到轄區動監站。
2、監測戶全年(12個月)信息采集費補貼標準為100元,對全年累計扣10—15分的戶扣發25%的`補貼資金,全年累計扣16—25分的戶扣發50%的補貼資金,對全年累計扣分總數達25分以上或在省及農業部現場查驗(包括電話核實)時出現問題的戶,取消該戶的全年補貼資金,同時取消該村統計員及動監站的全年工作補貼資金。
二、村統計員考核細則
(一)工作職責
1、要對全村生豬生產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和掌握,每月按要求如實填報統計監測工作相關表格,一式兩份簽字后報送到動監站;
2、認真做好村級生豬生產臺賬,并監督指導村內3戶監測戶正確記錄生豬生產臺賬及準確填報“生豬養殖固定監測戶生產和效益情況”表;
3、認真按“監測戶考核細則”要求對監測戶進行嚴格考核;
4、配合市畜牧獸醫局和轄區動監站做好統計監測相關工作。
(二)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實行倒扣分制)
1、對本監測村生豬養殖情況或對監測表格填報不熟悉的,扣2分。
2、上報的數據有明顯錯誤或數據邏輯關系不平衡,不符合報表說明的,每被改動一個數據扣1分;上報數據與上月邏輯關系不符或有大幅變化需加以說明,不加以說明的扣1分;
3、配合動監站和市畜牧獸醫局的每次抽檢工作,如出現故意隱瞞事實情況或不配合現場核查的現象每次扣3分,如抽查的實際數據與上報數據不符,每項扣2分,如每月報表有4項以上數據與實際不符的,取消該村統計員的全年工作補貼。
4、每月上報時間統一為24日17:00前(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遲報扣1分,被催報扣2分;
5、配合動監站及市畜牧獸醫局做好統計監測的其它相關工作,對配合不積極、態度不認真的統計員視情況扣1—2分;
6、村統計員要認真做好村級生豬生產臺賬及監測戶生產臺賬,經檢查發現未建立的各扣3分,臺賬記錄不清晰或與填報數據不符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三)考核辦法
1、該評分辦法由各動監站負責,每月考核一次,并將考核結果詳細保存備用。
2、村統計員全年(12個月)信息采集費補貼資金1300元,對全年累計扣10—15分的村扣發15%的補貼資金,全年累計扣16—25分的村扣發30%的補貼資金,對全年累計扣分總數達25分以上或在省及農業部現場查驗(包括電話核實)時出現問題的村,取消該村統計員及所在動監站的全年補貼資金。
三、動監站考核細則
(一)工作職責
1、各動監站確定一名有責任心、業務能力強的統計員負責對轄區內村統計員統計報表數據真實性以打電話或到村到戶現場核查等方式進行認真審核,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后以Excel形式將電子版報到局牧業管理科;
2、動監站統計員每半年度對報表進行整理后一式兩份上報到牧業管理科,由牧業管理科統計員簽字后并帶回一份長期存檔;
3、指導和監督村統計員認真做好村級生豬生產臺賬及村內3戶監測戶生豬生產臺賬,并定期進行檢查;
4、認真按“村統計員考核細則”對村統計員進行嚴格考核,扣分要有依有據,并保存好詳細記錄考核結果。
5、配合局牧業管理科做好統計監測相關工作。
(二)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實行倒扣分制)
1、動監站統計員所報的電子版報表數據與村統計員上報的原始紙質數據有一項不符的,每項扣1分;
2、動監站統計員上報的數據有明顯錯誤或數據質量關系不平衡,不符合報表說明的,每被改動一個數據扣1分;上報數據與上月邏輯關系不符或有大幅變化需加以說明,不加以說明的扣1分;
3、每月上報時間統一為25日17:00前(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遲報扣1分,被催報扣2分;
4、動監站統計員每半年度對報表進行整理后一式兩份上報到牧業管理科簽字存檔,逾期不報扣1分;
5、配合局牧業管理科做好統計監測的其它相關工作,對配合不積極、態度不認真的統計員視情況扣1—2分;
6、動監站統計員要定期對監測村及監測戶生產監測臺賬進行書面檢查與現場核查,如局牧業管理科發現有未建立村級生豬生產臺賬及監測戶生產臺賬的各扣3分,對臺賬記錄不清晰或與填報數據不符的每次各扣1分;
(三)考核辦法
1、該評分辦法每月考核一次,由局牧業管理科以現場抽查或電話核實方式及報表數據具體改動情況嚴格按考核內容評分;
2、動監站工作補貼按以上評分標準進行發放,并在年終考核中實行加扣分制度,對圓滿完成工作任務,按照以上評分標準累計扣分少于5分的村所在動監站加1分,全額發放工作補貼;對全年累計扣5—10分的村所在動監站扣1分,扣發總工作補貼的30%(每個監測村所在動監站、村統計員及3戶監測戶工作補貼總額的30%,下同。)對全年累計扣11—15分的村所在動監站扣發總工作補貼的50%;對全年累計扣15分以上或在省及農業部現場查驗(包括電話核實)時出現問題的村所在動監站除扣分外,不再給予任何工作補貼并進行通報批評。
考核管理辦法11
(一)分配方案
1、分配原則
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月基本工資與出勤天數掛溝,每月按26天考核。績效工資與月績效分數掛鉤,績效考核主要評價日常做市場、做營銷、做品牌、做管理、做服務的情況;提成與回款業績掛鉤;團隊年獎金與省區全年計劃的落實以及市場管理水平掛鉤。
2、收入分配辦法
(1)收入的組成
月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團隊年獎金
(2)月工資、績效工資、年獎金的分類標準:
大區副總年計劃指標月工資績效工資銷售提成比例年獎金
20xx萬0.5%80000
省區經理年計劃指標月工資績效工資銷售提成比例團隊年獎金
一檔600萬以上%40000
業務經理月工資績效工資銷售提成比例
一檔200萬%
(3)考核發放辦法
①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
月工資與當月出勤天數掛鉤,每月按28天計算。出勤天數達到28天發全額工資,缺勤則按月基本工資÷28天×缺勤天數扣減相應工資。
②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分數掛鉤:月績效評分90分及以上,發全額績效工資,月績效評分90分以下,按月績效考核分的百分比發工資。
③提成考核發放辦法
獎金按月銷售收入比例計提,省區經理按季度發放銷售提成,業務經理按月度發放銷售提成;大區副總和省總對區域月度收入的劃分必須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事后報公司財務部備案。按產品類別,市場領域,地區狀況分別如下:
華北大區:
省區經理為銷售收入的1%
業務經理為銷售收入的2%
注:
A.提成與未達賬掛鉤考核。
B營銷人員年終指標完成率按全年累計指標考核。
④年獎金考核發放辦法
A.營銷大區副總年獎金兌現辦法:提成按完成總金額發放,完成全年收入計劃,發足額獎金;年計劃完成60%及以上的,年獎金按完成比例予以兌現;年計劃指標完成率未達到50%,無年獎金。
B.團隊年獎金的兌現辦法:以省區為單位,完成年收入計劃,發足額資金;年計劃完成60%及以上的,年獎金按完成比例予以兌現;年計劃指標完成未達到50%,無團隊年獎金。團隊年獎金重在鼓勵團隊整體的協作能力,獎金為區域團隊共同分享,由省區經理配合大區副總進行分配。
C.副總年獎金與團隊年獎金的發放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應該符合公司財務對于營銷費用的.控制比例,管理區年銷售毛利率為負數者,年獎金一票否決
(二)績效考核
1、考核標準
收入指標完成情況,綠化工程實施情況,重點客戶培養情況。"五做"落實情況等(詳見月績效考核表),績效考核分數與當月績效工資掛鉤。
(1)大區副總與省區經理考核內容
A、隊伍建設目標完成情況,占30%;
包括:隊伍成長合格率是否達80%。市場人才布局情況人才培養的管理方法與手段等
B、收入指標及其他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占40%
包括:銷售收入,人均收入,費用率和利潤率指標完成情況。
C、市場"五做"完成情況,占30%;
做營銷:市場規劃情況,價格體系和渠道政策,分銷和工程策劃方案情況。
做市場:競爭對手分析,"綠化工程"落實及培養優勢大客戶的情況等。
做服務:售后服務體系建立,營銷人員培訓合格率,經銷商培訓合格率及工程安裝規范率情況等。
做管理:工程報務情況,合同規范情況,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等。
做傳播:企業形象統一,規范情況,廣告費用支出執行情況,傳播方案的制定執行情況等。
2、考核程序
在三級管理體系中各級打分,大區副總對省區經理考核,省區經理對業務經理考核,考核分數統一由駐外會計匯總,并于每月3號之前上交市場服務部。各級管理人員要在次月將績效考評詳情發于被考評人員,考評分數要體現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備注:報銷標準細則、工資與績效的發放細則由財務部門制定相關文字性說明)
考核管理辦法12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公司駐外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所有駐外人員的考勤工作,均在釘釘上打卡考勤。需要請假須在釘釘上申請并經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后執行;
3、由于銷售工作的流動性及分散性,駐外人員在區域公司工作時按所在駐地的上、下班時間在釘釘上各簽到一次。
4、駐外人員出外聯系業務必須經辦事處經理批準并匯報日程,公司隨機抽查。發現私自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業務,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回者,視為曠工。
二、給假管理
1、駐外人員執行公司的節假日制度,下列日期為法定節假日:
(1)元旦(2)春節(3)五一國際勞動節(4)十一國慶節
注:由于銷售工作崗位特殊性,銷售人員駐外周六、周日不算加班。法定節假日原則上采取調休辦法處理,調休節假日上班不算加班。
2、銷售人員請假分下列幾種:
(1)事假:因個人必須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為事假;
(2)病假:銷售人員因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應出具縣級以上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醫療期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婚假、分娩假、喪假等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3、假期的核準權限:
(1)駐外辦事處經理以下人員,假期1天內由辦事處經理審批;
1天以上由辦事處經理審核,公司審批;
(2)辦事處經理假期均由公司審批;
(3)駐外人員假期已滿未履行續假審批手續而不到職者,除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視為曠工。
三、出差管理
1、駐外人員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出差,需申報“出差計劃”,“出差計劃”內容主要包括出差時間、起止地點、途經地點、主要工作任務描述、預計達到效果等,于每月20日前將次月“出差計劃”報給銷售計劃部。
2、駐外人員申報的出差計劃批準后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申請單報銷售副總審核。“出差申請單”報人力資源部、財務管理部各一份。
3、駐外人員辦理請款手續,填寫“用款申請單”,用款申請單報財務管理部審核,公司領導批準。
4、銷售人員出差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出差總結和效果評價,銷售部經審核后在出差總結和效果評價表上簽署評估意見。
5、出差結束后及時在規定時間內將手續完整的報銷單據報送公司財務辦理報銷業務。
四、住宿管理
1、駐外人員駐外住宿時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禁酗酒、傳銷、賭博等一切違法行為,觸犯法律后果自負。
2、公司人員同住的,要團結友愛,互相謙讓,相敬如賓,不得有打架、斗毆的事情發生。如發現給予除名處理并個人承擔所有的不良后果。
3、駐外人員出差住宿保管好公司資料及個人物品,嚴禁留宿公司經銷商處。
五、物資管理
1、辦事處的所有物資由駐外辦事處負責人向公司簽字領取,辦事處負責人承擔物資管理責任。辦事處自行購買物資必須事先在釘釘上申報同意,并及時報賬,報賬之后再補辦領取手續。
2、辦事處對于賒銷鋪貨的物資應簽訂銷售合同,每次收貨由客戶開具收貨欠條(注明價格和金額),收到貨款向客戶出具收條或在其收貨欠條上注明。
3、辦事處必須每天上報銷售情況,并將收到款項當天存入公司指定賬戶。
4、辦事處外銷產品時必須事先檢查產品,保證質量、包裝合格,存在瑕疵的產品不得發向客戶。
5、用于廣告的物資必須事先向公司申報,月底及時沖銷。
6、辦事處物資每月盤點一次,盤點表由辦事處負責人簽證上報公司。
六、行為規范管理
1、在約定的時間內接待客人或拜訪客商,嚴禁遲到或不到;有事不能按時赴約時應提前通知對方。
2、客人來訪而需接待的.人不在時,應禮貌地接待對方,能解決的問題應主動為其解決。
3、無論是接待公司內部同事還是接待客戶都應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
4、銷售人員在與客商交往時,不得收受客商的禮品或回扣;不得讓客商支付車票、機票、船票等交通費用。
5、駐外人員對外交往時言行舉止都代表公司形象,以上行為規范,駐外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因個人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責任自負,并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七、工作日報表、月工作總結與月工作計劃管理
1、駐外人員遠離總部在全國各地開展公司銷售工作,工作日報、周報、月報(月工作總結、月工作計劃)是駐外人員具體工作內容和安排計劃的體現。為了讓總部對駐外的工作計劃做一定的合理性指導,每一位駐外人員應該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地填寫工作日報、周報和月報。并要求銷售員每周六前在釘釘上以郵件方式將周報上報給公司。每月1日前將上月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劃在釘釘上報公司。
2、日報工作內容:
(1)當日銷售量
(2)月累計銷售量
(3)庫存量、其中XX店、XX店、XX店
(4)當日出租量、租用單位、月累計出租量
(5)當日收款、月累計收款
3、周報工作內容:
(1)本周主要工作
(2)下周工作計劃
(3)需要解決問題
(4)工作建議
4、月工作報告主要內容:
(1)銷售量
(2)回款情況
(3)庫存明細情況
(4)對客戶拜訪情況
(5)銷售費用
(6)廣告和促銷活動效果
(7)重點客戶情況
(8)新客戶情況
(9)異常客戶或信譽不佳客戶
(10)待開發客戶及其情況
(11)競爭對手動態
(11)當地與本公司銷售工作相關的政策變動(如公共活動)
(12)問題與合理化建議
(13)下個月的客戶開發計劃;
注:每月向公司交書面報告一份。
八、報銷與請款:
1、由于駐外人員工作的特殊性,駐外人員必須在財務規定的次月5日前將上月相關報銷憑證及時上交。在公司財務規定的時間內受理報銷事宜,如發現有舞弊行為,將在報銷和考核中給予處罰;
2、外派人員因業務需要用款的,在用款前上報《用款申請表》寫明聯系人姓名、地點、事由、用款金額,預計達到的效果等內容,由公司審核無誤后轉財務管理部按規定審批放款;外派人員在出差計劃完成后的2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寫明聯系人姓名、用款形式、洽談內容,取得成效等有關內容上報給公司;
3、駐外人員報銷程序:先在釘釘上填報,同意后報財務辦理具體報賬手續。
九、商務政策與合同管理
1、公司制定銷售價格方針和具體定價標準為機密商業情報,未經公司授權任何駐外銷售人員不得向客商通報或泄密。
2、公司制定各種促銷優惠政策、折扣標準,客戶報價或還價低于定價標準,超越銷售人員權限需上報公司審核批準后執行。
3、公司商務政策及價格不可對外公開印刷,只是提供銷售人員學習掌握;公司如有重大商務政策調整,公布前任何銷售人員不得提前通報客商。
4、銷售人員如發現經銷商不執行公司價格政策、擅自提價或降價的,應予以制止并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5、銷售人員在與客商進行商務洽談時,授權范圍內的由銷售人員自行決定;如有疑問和在授權范圍外的,須請示公司同意。
6、商務合同必須履行商務程序,在各級主管或相關部門按權限審核批準、簽章后方可生效。
7、銷售駐外人員在洽談商務合同時,要有風險意識,嚴格按合同做好履約、產品發送、驗收及理賠等相關工作。
8、銷售公司外派業務人員如遇重大客戶信息、商務價格談判等商務情報,須第一時間內向公司領導報告。
十、薪酬激勵管理
1、駐外人員薪酬由底薪+補貼+提成+股份分紅組成。
2、月底薪考核辦法:在全勤基礎上按月評分計算,如沒有全勤則扣除缺勤天數工資后的月工資按月評分計算實發工資。
(1)紀律評分(評分基數10分):遲到或早退,扣1分/次;缺勤,扣2分/次;上班時間干私活,扣2分/次。
(2)工作評分(評分基數10分):缺周總結計劃(每周六為準),扣2.5分/次;缺月總結計劃(每月1日為準),扣10分/次,缺項扣1分/次;缺周建議三條,每次扣1分/條。
(3)協作評分(評分基數10分):每日發送銷售情況報表,缺一次扣0.5分,每日及時上交貨款,每延遲一日扣2分。超過三日者,罰100元/次。超過5日者按挪用公款處理。自覺參加公司網校培訓,每周向公司推薦一篇文章或書寫一篇學習體會,缺一次扣1分。
(4)任務評分(評分基數70分):銷量任務(評分基數30分)月任務完成率每增減1%獎罰1分,利潤指標(評分基數30分)月任務完成率每增減1%獎罰2分(以收到貨款的利潤計算),客戶開發率(評分基數10分)每增長一個客戶加1分,每減少一個客戶扣2分。
3、補貼:餐補按照釘釘打卡天數補助10元/天。開展紅軍服出租的辦事處享受車補1000元/月。
4、提成:特指蘇維紅紅色文化鞋銷售提成,衣服出租不提成。
提成辦法根據銷售并實現貨款回收的數量暫按每雙鞋毛利潤的10%提成。銷量提成月發80%,季發20%。
5、股份分紅:分身股分紅和資金股分紅兩部分。具體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十一、駐外人員懲戒管理
1、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情節嚴重者由公司遵循法律途徑解決;
2、利用公司平臺謀私利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3、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露商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扣當月考核10分,情節嚴重者解雇;
4、上半年銷售業績未達成銷售目標的70%者,扣當月考核10分;全年度銷售業績未達成銷售目標的80%者,扣當月考核10分;
5、未按公司規定進行物資管理者,扣當月考核10分;
十二、相關記錄
1、《日工作報表》
2、《周工作匯報表》
3、《月工作報告》
4、《用款申請單》
5、《出差申請單》
6、《駐外人員出勤統計表》
7、《績效考核評定表》
十三、附則
1、本規定自公司自20xx年7月份開始試行;
2、本辦法的解釋和修訂權歸公司。
考核管理辦法13
為全面貫徹落實公司轉型升級卓越發展戰略規劃要求,明晰銷售管理工作的職責定位,實現管理升級,強化中支機構銷售管理基礎,有效提升歸屬銷售管理條線業務管控服務能力,特制定下發本辦法。
一、考核項目
業務指標達成、銷售人員管理、基礎管理工作和貢獻加分項目四大板塊,共計十二項考核內容。
二、考核頻度
按年度進行,于次年1月的中旬發布年度考核數據指標情況。
三、考核項目與評分規則
(一)業務指標達成(本項50分)
1.保費增速 10分
實際增速≥當地行業增速;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每高一個百分點,加1分;最低得分為0分,最高得分為15分。
2.年度任務目標達成 10分
以任務達成率100%為基準,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每高一個百分點,加1分;最低得分為0分,最高得分為15分。
3.農網渠道任務達成 10分
參照中支機構農網渠道年度任務目標,以任務達成率100%為基準,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每高一個百分點,加1分;最低得分為0分,最高得分為15分。
4.綜合渠道任務達成 10分
參照中支機構綜合渠道年度任務目標,以任務達成率100%為基準,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每高一個百分點,加1分;最低得分為0分,最高得分為15分。
5.代理渠道任務達成 10分
參照中支機構代理渠道年度任務目標,以任務達成率100%為基準,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每高一個百分點,加1分;最低得分為0分,最高得分為15分。
6.加分事項說明
中支公司綜合成本率低于100%是考核加分前提;若保費增速高于市場增速或相關任務目標超額達成,但綜合成本率未達標,則相應加分作廢;中支綜合成本率指標值以公司財務會計部公布的考核口徑數據為準。
(二)銷售人員團隊管理(本項25分)
1.銷售變動人力成本率 5分
參考20xx版銷售基本法要求,以中支上報審核通過實施細則中銷售變動人力成本率控制上限為基準,每月進行統計,每超上限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2.人均產能 10分
以中支為單位,以人均產能100萬元為界限,每低1萬元,扣0.5分,每高1萬元,加0.5分;最低得分為0分,最高得分為15分。
人均產能計算公式:人均產能=中支機構年度保費收入/中支機構員工數量。
3.銷售培訓進展 10分
(1)方案報備:制定中支年度培訓實施方案并上報公司備案,未上報扣2分(20xx年1月31日前上報);
(2)培訓頻度: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中支員工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合作中介機構培訓,公司按季度進行考核,每少1次扣1分;
(3)材料報備:培訓結束后,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培訓通知文件、簽到表格和影像資料等相關材料的報備工作,遲報、漏報或報備資料不全的,每次扣1分;
(4)總結匯報:于12月15日前上報機構年度培訓執行情況總結,未書面上報公司備案的,扣2分;
(5)落實抽檢:公司將按照中支上報方案,對培訓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按季度統計,少1項扣1分。
本項基礎分為10分,扣完為止,年度考核按全年實際培訓工作完成情況評分。
(三)基礎管理工作(本項25分)
1.基礎制度建設 5分
根據公司下發的《銷售組織與銷售人員基本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完善中支公司實施細則,于20xx年1月31日上報并經公司審核通過,每延遲1天扣1分,扣完為止。
2.中介合規管理 10分
基礎分10分,按照以下標準對照機構情況進行分項扣減,扣完為止。
(1)在當地監管部門及總公司的中介業務檢查中,發現向不具備代理資質或資質合同過期失效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人支付手續費的,扣10分;
(2)在當地監管部門及總公司的中介業務檢查中,發現外設簽單點違規設置,出單點所在機構不具備代理資質的,扣5分;
(3)在當地監管部門及公司組織的.業務檢查中,發現業務系統人員信息與監管系統備案信息不一致,中介合同檔案材料不全未及時更新的,扣5分;
(4)在省級及當地行業協會組織的業務檢查中,發現違反監管或行業自律有關規定的,每發現一項扣5分;
(5)在省級及當地監管部門組織的業務檢查中,發現公司銷售行為違反監管規定的,一次性扣10分;
3.日常報送工作 10分
對于公司要求報送的內容,需按規定時間和質量要求完成報送工作,上報質量不達標退回修改的,每次扣1分;超過規定時限但在三日內報送視為遲報,每次扣1分;超過三日仍未報送視為未報,每次扣3分,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每周周五下班之前上報機構業務發展亮點;
(2)每月10日前上報截止上月人員變動增減申請,每月及時報備銷售費用方案、激勵方案,上報人員工資表;
(3)每月結束后25日內,上報機構中介業務臺賬;
(4)每季度結束15日內,上報機構合作中介合同目錄和中介業務風險自查整改報告;
(5)每年度結束20日內,上報《中介合規檔案》和個人代理《保險營銷員年度業績評估表》;
(6)公司臨時要求的其他上報內容。
(四)貢獻加分項目,本項最高20分
本項為年度考核加分項目,年終按實際工作完成情況綜合加分,單項加分累計不超過上限。
1.對公司銷售管理工作支持 上限10分
(1)參與公司銷售管理部組織的制度制定或系統研發及其他相關工作做出貢獻的,每次加2分;
(2)積極創新,對公司銷售管理工作提出有效建議,創新項目報備總公司通過審批的,每次加5分;
(3)支持公司銷售改革舉措,被選為試點單位積極支持工作開展的,每次加3分;
(4)積極研究公司體制改革,撰寫相關論文被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的,每篇加2分,同一文章不重復計分。
2 .部門日常管理 上限10分
(1)按時參加公司銷管部組織的培訓會議,積極參與培訓會議組織,做先進經驗介紹的,每次加1分 ;
(2)中支銷售管理工作對口管理部門或部門內人員年內獲得中支、公司和總公司表彰獎勵的,上報證明材料審核通過后,分別加1分、2分和3分。
四、考核結果運用
年度考核得分=∑各項目年終考核得分
年終條線考評,公司將設置一、二、三等獎,根據考核結果對優秀中支公司進行獎勵,獲獎名單根據年度考核得分評出,具體獎項設置及獎勵金額如下:
獎項兌現對應名次單個機構獎勵金額一等獎第1名1.5萬元二等獎第2-3名1萬元三等獎第4-6名0.5萬元
五、工作組織與實施
(一)年度考核
由公司銷售管理部于年度結束后會同相關部門提取考核數據,對各中支公司銷售管理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匯總,并根據得分情況,評出年度一、二、三等獎。
(二)其他事項說明
1.部分中支銷售管理部未單獨設置,考核對口部門為具體銷管工作負責人所在部門。
2.修訂版管理考核辦法下發后,年初下發公司豫銷售字〔20xx〕2號文件自動廢止。
六、附則
本考核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即時生效,由公司銷售管理部負責解釋。
考核管理辦法14
印章管理辦法
為保證A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法人章、投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項目部印章(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印章”)以及各分子公司公章、子公司(含三級子公司)合同專用章、分子公司項目部印章、法人制、財務專用章(以下簡稱“分子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規范性與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在總結現行用印慣例基礎上,制定本辦法。
除上述提到的印章之外各地區(子)公司不得自行刻制任何印章(含部門印章)。
下文中的地區公司:指單獨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由目標責任人經營管理的子公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審批及登記制度]
未經審批程序并進行使用登記,一律不得使用印章。
違反審批以及登記制度而使用股份公司及各地區公司印章所出具的書面文件,將對未經審批或登記擅自使用印章者個人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條[審批]
股份公司公章的使用應當由申請蓋章的部門報其主管的副總裁(地區公司應當報送董事長)批準,證券法務部認為必要時(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涉及的金額、訴訟、工程結算等重大事項)有權請示證券法務部主管副總裁核準。合同章的使用根據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進行審批。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應當由使用人提出申請,經地區公司董事長最終批準;地區公司按月將使用記錄報證券法務部備案。
分公司印章的使用應該由使用人申請,原區域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
地區公司使用股份公司印章,先由使用人提出申請,由地區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方可用印,但證券部法務部認為有必要經過主管副總裁的審批,經主管副總裁審批后方可用印。
第三條[登記備案]
股份公司印章使用一律執行登記制度,應當在本辦法規定的'《公章使用登記表》、《合同章使用登記表》、《公章帶出審批記錄》中注明用印事由、數量、是否使用法人章、申請人、批準人、經手人、用印時間等相關事項。
地區公司印章的使用應當按照《地區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進行使用登記,印章管理人員應按月將使用登記表交至證券法務部備案。
第四條[印章管理部門]
股份公司印章由股份公司證券法務部保管,并根據本辦法進行使用管理,包括審核、登記、備案等,A股份公司總經理直接負責監管證券法務部印章管理。
地區公司印章應由地區公司董事長指定人員來管理,并根據本辦法進行審核、登記、備案;印章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地區公司董事長及證券法務部的不定期檢查。
分公司印章負責人為所屬地區公司董事長,印章由所屬地區公司董事長指定管理人負責保管并安排登記、使用。
所有印章在刻制后三日將印模(印鑒)提交證券法務部存檔備案。
《公章使用審批表》、《公章使用登記表》、《地區子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分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合同章使用登記表》、《公章帶出審批記錄》由證券法務部制定,各相關部分進行實時登記,并保存其上的原始用印紀錄。
第二章股份公司印章
第五條[公章使用審批特別程序]
使用和加蓋股份公司公章除了根據本辦法第二條進行審批并提交《公章使用審批表》及附所蓋章文件關鍵頁掃描件由證券法務部備案外,對于下列事項還需要提供相關文件:
1、[工程投標]各區域公司為承攬工程而進行初次投標,在加蓋公章之前應當在股份公司市場營銷中心辦理備案登記,并OA系統審批后前往證券法務部進行投標蓋章、封標。
在投標過程中,出具各種關于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以及有關合作條件(如付款方式)方面的承諾函件,應當經由地區公司董事長簽字確認。
2、[工程施工過程文件]各地區公司針對在施工程存在的情況和問題,與建設單位或者總包方達成的商務洽商文件、補充協議,涉及工程價款、工程量變更、結算方式,在加蓋股份公司印章之前應當經由地區公司董事長在前述文件中簽字確認。
各地區公司對于在施工程的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售后服務等關系及公司利益事項做出書面承諾,如果需要加蓋公章,應當經由地區公司董事長在該文件上簽字確認(必要時應當上報證券法務部主管副總裁審批)。
各地區公司對于在施工程需要與總包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消防安全管理協議、環境保護協議等相關協議或與安裝隊(安裝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如果需要加蓋公章,應當經由股份公司工程質量安全部備案登記,并通過OA系統審批后前往證券法務部進行蓋章。
各地區公司對于供應商、安裝隊(安裝公司)的付款方式、產品質量等做出書面承諾,參照本條第二款執行。
3、[工程結算文件]各地區公司與建設單位或者總承包方辦理工程結算應當加蓋股份公司公章,該結算文件應當事先經過地區公司內部審核(必要時由審計監察部參與審查),并由地區公司董事長在結算文件上簽字。
各地區公司與安裝隊(安裝公司)辦理勞務結算,需要加蓋公章的,應當依照公司其它相關制度進行審核通過并由地區公司董事長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
4、[合同文件公章]股份公司職能部門或者各地區公司對外簽訂各種合同需要加蓋公章的,應當事先按照《合同管理制度》進行評審,并由主管副總裁或地區公司董事長在該合同文件中簽字署名。
5、[職能部門發文]
股份公司各職能部門以股份公司名義進行內部發文應當按照總裁辦公室的規定進行相關的審批流程,并持有該審批文件。
第六條[股份公司公章借出]
1、[借出審批和登記制度]股份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借出。重要且緊急情況下借出應當辦理借出手續,應當通過《公章帶出審批紀錄》表由借出人所在部門的主管副總裁及證券法務部的主管副總裁簽字批準,并在表中進行登記。攜帶公章外出,至少要兩人以上同行。
2、[實時聯系與及時歸還]
印章借出人應當在證券法務部留下聯系方式(手機號碼),保持實時聯系,便于證券法務部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印章使用。
印章借出人應當確保印章安全,并按照本辦法使用。
印章借出人應當按照約定歸還股份公司印章,并在《公章帶出審批紀錄》署名紀錄具體歸還時間(精確到分鐘)、印章用途以及加蓋份數。
印章出借人在未經主管副總裁和證券法務部允許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加蓋任何文件、資料等;如印章出借人未遵守上述規定,由此引發的后果全部由出借人承擔。
第七條[合同章使用制度]
1、[合同章使用審批]
根據《合同管理制度》進行相關審批并經由關負責人在OA流程簽字通過評審的合同方可加蓋股份公司合同章。
2、[合同章使用登記和備案]
加蓋公司合同章應當由證券法務部對合同進行編號,并且由業務經手人在《合同章使用登記表》中進行蓋章登記以及合同原件歸還登記。
證券法務部應當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加蓋了合同章的合同催促歸還并備案。
各地區公司對加蓋合同章的生效合同(文件)必須在5日內將原件交回證券法務部備案。
第八條[法人章審批具體程序]
在簽署各類合同以及對外出具書面文件時,根據情況審慎使用法人章。公司法人章使用審批與登記制度依照本辦法第二條、第五條和第七條辦理。
第九條[投標專用章使用管理辦法]
公司經營區域逐步拓展,為提高工作效率,股份公司決定授權外埠經營的地區公司持有和使用“A公司投標專用章”。
地區公司刻制投標專用章之前應當由地區董事長向股份公司市場營銷中心、證券法務部提交書面申請,經過股份公司市場營銷中心主管副總裁和證券法務部主管副總裁準批準后方可刻制、使用,必要時由股份公司出具授權文件,授權該投標專用章使用權限和法律效力。
地區公司董事長作為各自投標專用章的管理人和責任人,可以授權下屬工作人員代為實際保管,負責使用及登記等事項。
地區公司為承攬工程而進行投標,在加蓋投標專用章之前應當在股份公司市場營銷中心辦理備案登記,并經地區公司董事長批準。
地區公司使用投標專用章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進行登記。
第十條[股份公司項目部印章管理]
股份公司各區域公司因業務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項目部印章;在刻制項目部印章之前必需由項目經理、項目部負責人、地區公司工程總監、董事長、證券法務部、股份公司工程總監批準后方可自行刻制。
項目所在地區公司必須在印章刻制完成后二日內到證券法務部備案并選定印章保管人員。
項目部印章使用必須要進行登記,每月末將印章使用登記記錄由保管人員向證券法務部備案。
項目部印章僅限于工程現場往來文件收發、資料報驗使用,在加蓋項目部印章之前應當征得項目負責任、地區公司工程總監的批準、同意。
所刻制的項目部印章待項目通過四方驗收且上報完成竣工資料、結算資料后交回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
刻制項目印章必須刻制有“A公司x項目部印章僅限文件收發、資料報驗使用”。
第三章分子公司印章管理
第十一條[一般規定]
分公司刻制印章應當經過股份公司批準,分公司的印章(公章、合同章、負責人名章、財務章)由所屬地區公司董事長指定專人統一保管。
分公司所屬地區公司董事長是印章的責任人,印章管理人員須于每月末將當月用印登記記錄報股份公司證券法務部備案。
分公司印章使用首先由所屬地區公司經營副總、總經理審批,之后上報至地區公司董事長處審批,通過后方可用印。
第十二條[子公司印章管理]
1、[刻制審批]
依法注冊的子公司,可以刻制子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專用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但必須在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審批。
2、[印模備案]
子公司應當在其印章刻制后3日內將印模1份提交證券法務部備案。
3、[使用審批和登記]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審批后,報地區公司董事長審批。對于文件所述內容涉及的金額較大(工程合同20__萬元以上)或地區公司認為有必要經股份公司證券法務部及各副總裁審核,應當在蓋章前三日內上報股份公司證券法務部及各副總裁核準。未經核準而加蓋子公司印章的責任由印章管理人員、印章使用人員及地區公司董事長共同負責(地區公司董事長負主要責任)。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應當按照《子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進行使用登記,將所有加蓋子公司公章的文件之關鍵內容頁掃描件存檔,以便證券法務部或股份其他部門使用及監督檢查。
4、[子公司公章使用審查]
證券法務部對于子公司提交的使用子公司印章記錄以及文件掃描件負有審查義務和權利,對于違反本辦法而加蓋印章的文件應當向主管副總裁以及總裁、董事長如實匯報。
第十三條[子公司項目部印章使用管理]
子公司因業務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項目部印章;在刻制項目部印章之前必需由項目經理、項目部負責人、工程總監、地區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方可自行刻制。刻制后應當將項目部印章印鑒提交證券法務部備案。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和負責該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為項目部印章的管理人和責任人。
項目部印章僅限于工程現場往來文件、資料報驗使用,在加蓋項目部印章之前應當征得項目負責任、地區工程總監、地區公司董事長批準、同意。
刻制項目印章必須刻制有“A公司x項目部印章僅限文件收發、資料報驗使用”。
項目部使用項目部印章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進行登記。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空白文件禁止用印]
嚴禁在空白的書面文件、合同上使用任何印章。
第十五條[生效時間]
本辦法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本辦法生效前涉及股份公司印章管理辦法之規定、慣例、做法與此沖突的,在本辦法施行之后自動失效。
第十六條[處罰制度]
各地區公司、子公司、各職能部門必須按照本辦法嚴格執行;因未按照本辦法的執行且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股份公司將給予責任人、使用人相應的經濟處罰;情況嚴重著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在經營過程中發現偽造、假冒公司任何印章,每發現一次處罰地區公司目標責任人五萬元。
第十七條[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
本辦法解釋權與修改議案提請權屬于股份公司證券法務部。
公章使用審批表
編號:
使用單位(部門):申請人:
文件涉及內容概要:
批準人及批準日期:
特殊事項審批::
備注:
1、“文件涉及內容概要”欄中應當注明項目名稱(如有)及文件用途。
2、批準人必須是地區公司董事長或者股份公司副總裁、總裁、董事長。
3、“特殊事項審批”適用于涉及金額較大事項(如投標項目額度超過3000萬等)。
地區(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編號:
使用部門:申請人:
文件涉及內容概要:
部門負責人審批:日期
地區公司董事長批示:日期
備注:
地區公司(子)公司應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批,應在批準欄簽字;之后由地區公司董事長批示;
分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編號:
使用部門:申請人:
文件涉及內容概要:
所屬部門負責人審核:日期
地區公司董事長審核:日期
備注:
用章部分負責人應先審核,應在批準欄簽;之字后由地區公司董事長審核;
考核管理辦法15
為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公司業務管理,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銷售考核管理辦法:
一、銷售考核指標
本辦法所指銷售金額均以零售價為基準。全年銷售計劃為50萬元,力爭完成60萬元。
二、考核范圍
經公司聘用在冊的門店店員(統稱專職銷售人員)。
三、銷售人員待遇
銷售人員待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銷售提成
1、基本工資:為公司聘用合同約定的月工資標準。即店長3000元/月,副店長、店員、保潔員20xx元/月。
月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標準/自然月工作日×實際出勤天數
2、基本銷售任務:公司月銷售收入與基本工資掛鉤(見附表)。該任務量為多種銷售渠道的總收入,也就是說,當公司月銷售總量的收入達到既定額時,專職銷售人員就可以全額獲得月基本工資。
公司未完成當月基本銷售任務時,根據未完成額的8%進行扣減。(其中店長、副店長、店員按照人均1.7%提取,保潔人員按照人均0.6%提取)
3、崗位工資:是指按門店店員職務進行發放,即店長20xx元/月,副店長1200元/月,店員1000元/月,保潔員800元/月。
4、績效工資:是當月實際完成的`銷售收入已超過公司下達計劃時對超額完成部分按10%提取的獎勵性工資。(其中店長、副店長、店員按照人均2%提取,保潔人員按照人均1%提取)。
4、提成獎金:是指根據當班時顧客充值金額或者新辦會員數量進行計算。
(1)充值提成:按當月當班時顧客充值總金額比例提取。
例如月充值金額達5000元,獎勵銷售人員100元;月充值金額達7500元,獎勵銷售人員200元;月充值金額達10000元,獎勵銷售人員300元;月充值金額達12500元,獎勵銷售人員400元月;充值金額達15000元,獎勵銷售人員500元。
(2)新辦會員提成:是指當月當班時新辦會員數量計算。每辦理一例新會員,提成20元。
四、績效工資結算方法
(一)銷售績效考核結算期為上月的16日至當月的15日。
(二)銷售績效工資由營銷總監提供當月銷售金額及資金回籠情況報表,財務人員核實后報總經理審批,按公司工資發放制度發放。
(三)對專職銷售人員的績效工資分配要與個人銷售業績掛鉤,鼓勵多勞多得,做到分配公正合理。
五、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總經理、財務人員共同監督考核。
六、本辦法解釋權歸xx有限責任公司。
xx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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