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无码作爱视频,女厕厕露p撒尿八个少妇,精品人妻av区乱码,国产aⅴ爽av久久久久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31 17:29:56 麗華 管理 我要投稿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1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1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

  幼兒園是孩子們的第一道教育和成長的場所,為了保障孩子們的安全和健康成長,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得到有效優化。本文將從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責任體系、安全教育、應急預案和督導反饋等方面,提出一個全面詳細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優化方案。

  一、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應該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手冊,包括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每個教職員工應當熟知制度內容和要求,并經過考核后方可上崗。

  2.建立安全檔案

  對每位幼兒進行安全檔案建檔,建檔包括健康檔案、安全檔案、學習檔案等,以便及時了解孩子的身體狀況和安全情況。

  3.入園審查

  招生前對家長和孩子進行全面的入園審查。包括戶籍登記、身份核實、疫苗接種情況、身體健康狀況等。對隱患兒童實行網格化管理,并做好隨時跟蹤、咨詢和幫扶。

  4.重視食品衛生

  幼兒園應該從食品的采購、存儲、烹制、消毒和垃圾處理等多個環節入手,建立完善的食品管理體系,確保食品的安全衛生。

  5.建立消防安全

  幼兒園應該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情況的.快速處置,消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新。

  6.加強電器用品管理

  幼兒園應重視電器和用品的管理,規定使用的時間和使用范圍,并配備專人負責檢查電器運行狀況和使用情況。

  二、責任體系

  1.明確責任

  對于幼兒園安全管理來說,責任重大。具體來說,管理者應負全責,有針對性地制定責任體系,使責任人經常思考,積極參與安全改進。同時,要建立質量管理責任制度和對教師的幫扶、考核、追責等考核機制,保證制度的執行力度。

  2.加強管理

  幼兒園應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加強學習研究、人才引進和培訓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幼兒園的整體管理。

  三、安全教育

  1.開展安全教育

  幼兒園應該深入開展安全教育,將安全、健康、衛生作為園內教育活動的主題,加強幼兒的宣傳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定期演練

  幼兒園應定期開展消防演練、應急疏散演練等預案演練工作,提高幼兒的自救和助救意識,培養幼兒自主避險和應急處理能力。 四、應急預案

  1.制定應急預案

  幼兒園應該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安全預案、食品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應對措施,并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和實施。同時,要 按照相關規定,制定信息報告制度和緊急情況處理程序,并明確應急預案的具體負責人和防范措施。

  2.做好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需要靠演練來提高。幼兒園應該每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并對應急演練進行評價,分析和總結教育。

  五、督導反饋

  1.嚴格的督導反饋機制

  為保障幼兒的安全,幼兒園應建立完善的督導反饋機制,加強日常巡查、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等方面的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安全隱患。

  2.做好日常巡查

  幼兒園應該每日進行園內巡查,設定巡查任務和周期,制定好巡查表,執行巡查制度和要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妥善解決。

  六、總結

  為了保障幼兒的安全和健康成長,幼兒園應該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責任體系、安全教育、應急預案和督導反饋等方面的工作。只有

  這樣,我們才能讓孩子們快樂健康地成長。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管理目標

  幼兒園是孩子們健康成長的重要場所,保障幼兒園的安全是我們的首要任務。本幼兒園制定了一系列安全保障管理制度細則,以確保孩子們在安全的環境中學習和成長。

  二、校園安全

  1. 安全環境建設

  (1)幼兒園門口設有專門的安全門,不允許外人隨意進出。

  (2)校園內設有安全監控攝像頭,全方位監控校園的安全情況。

  (3)校園內各類安全設施齊備,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以應對突發事件。

  2. 學生進出管理

  (1)每天上學和放學時,學生必須由家長或指定監護人帶領或接送,不得自行離開學校。

  (2)學生入園時需通過指定通道,并接受老師的登記和核對。

  (3)離開幼兒園時,學生必須由家長或授權人員來接,否則不允許離開。

  3. 校車安全管理

  (1)校車駕駛員需持有合法,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校車座位設置有安全帶,學生上車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3)校車定期維修和檢查,確保其良好的行駛狀態。

  三、衛生保健

  1. 幼兒園環境衛生

  (1)幼兒園保潔人員定期進行環境清潔,保持校園的整潔衛生。

  (2)教室、廁所等重要區域定期進行消毒,保障孩子們的健康。

  2. 學生個人衛生管理

  (1)每天上學前,學生必須進行洗手,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2)老師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及時發現并處理孩子們的健康問題。

  (3)孩子們需要帶好個人衛生用品,如毛巾、牙刷等,并妥善保管。

  四、食品安全

  1. 食品采購管理

  (1)幼兒園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并有相關的合格證明。

  (2)對進貨的食品進行記錄,包括供應商信息和采購日期等。

  2. 食品加工和儲存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食品衛生健康證,嚴格遵守食品加工衛生規定。

  (2)食品儲存要求食品專區,注明食品名稱和保質期,并定期檢查。

  3. 食品消費管理

  (1)根據孩子們的健康要求,合理安排食譜,提供營養均衡的食物。

  (2)食物供應需有合理的時間安排,保證孩子們的用餐質量。

  五、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火災事故

  (1)幼兒園定期進行消防演練,確保師生熟悉逃生通道和滅火器的使用。

  (2)學生入園后,需接受滅火器使用教育,提高火災應急意識。

  2. 地震事故

  (1)學生入園后,需接受地震避險及逃生的教育和訓練。

  (2)學校建筑物符合地震防護標準,保證孩子們的安全。

  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幼兒園定期進行傳染病防控教育,提高孩子們的健康意識。

  (2)確保幼兒園環境的'通風、空氣質量和衛生設施的清潔。

  六、安全管理責任

  1. 幼兒園行政負責人負責安全管理的組織和。

  2. 教職工要嚴格按照制度細則執行,確保孩子們的安全。

  3. 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安全工作,與學校保持良好的溝通。

  本幼兒園將不斷完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細則,為孩子們提供安全、健康的學習成長環境。同時,也呼吁家長和社會各界關注幼兒園的安全問題,共同努力保護孩子們的安全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總結安全管理經驗教訓,促進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現將安全管理臺帳工作規定如下:

  一、規范臺賬內容

  (一)法規文件: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關部門下發的各類安全工作文件。

  (二)組織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安全組織管理網絡、工作職責等。

  (三)管理制度:幼兒園基本情況、最新修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類安全工作責任書、安全工作學期和年度計劃、總結,各類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紀要,幼兒園隱患排查整改、綜合治理等安全工作報表等。

  (五)安全教育:開展各類安全教育、組織師生參加各種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六)檢查整改:各類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幼兒園安全日巡查記錄,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跟蹤督查情況記錄等。

  (七)預案演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災、防地震、防盜竊、防詐騙、大型集體活動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情況記載(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關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的記載,對各類事故的反思總結等。

  (九)安全考核:各類安全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等。

  (十)經費投入:安全設施設備、宣傳教育活動等經費投入情況記載。

  二、嚴格臺帳管理

  (一)上述1—3項臺帳為長期使用,4—10項臺帳為分年度歸檔,隨時備查。

  (二)高度重視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收集、歸檔相關資料。

  (三)臺帳資料要求全面完整,圖文并茂,按上述條目逐項分類整理歸檔。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4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煙,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設備,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安全保衛

  第一條 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門衛或園長的允許后方可入園。

  第二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

  第三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 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條 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六條 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園時,家長憑接送卡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的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九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條 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一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二條 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三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五條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 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室,工作人員應該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七條 內服、外服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條 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十九條 未經醫務人員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壓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條 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室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工作人員應嚴密監護,不得擅自離開或閑談,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五條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二十六條 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6

  一、成立園內小教研組,訂立教研計劃,按照計劃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

  二、每學期組織群眾性的教學觀摩和教學研究活動,鼓勵創新,觀摩后,組織討論、評議、評分,并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存檔。

  三、定期進行業務學習,經常開展學術研究講座,定期組織教師學習培訓。

  四、每學期初各班要根據班上工作實際,寫出教學科研計劃及實施方案,期末寫出專題總結或經驗論文等,在園內進行交流、評比。

  五、每學期期末,對各班進行教育質量檢查和班級工作評估,開展評選優秀班級活動。

  六、積極參加各級教育領導部門組織的各種教研活動。

  七、對省及市級、國家級刊物上發展或參加市以上交流的經驗論文、實驗報告等,給予獎勵制度。

  八、不定期教師到其他幼兒園參觀學習,開闊視野、取長補短。九、教師應準時參加教研活動,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在活動時,教師應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努形成探究、團結的'教研氣氛。

  十、教研組長要有計劃地在本組內開展相互聽課、評課等研討活動。帶領本組教師不斷學習、不斷提

  高組織教學能力。

  十一、教研活動中作好書面記錄,記錄要規范化,以備歸檔。

  十二、學期結束時,教研組要把本學期在活動中產生的各種資料交業務園長,教研組還應提倡和支持教師及時總結自己在教學活動中的點滴經驗。

  十三、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專題經驗交流總結,進行表彰獎勵,教研成績由教研組長考核,并記入教師全面考核檔案。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內部管理,嚴格依法規范,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德陽市東汽小學、幼兒園食堂。

  第三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督導、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第四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實行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第五條學校食堂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按照《餐飲服務許可證》核定的許可項目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開辦食堂。

  第六條學校食堂選址、布局,設施、設備配備應當符合《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的要求。

  第七條學校食堂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并通過監管部門組織的考核。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經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并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學校食堂應當從合法的渠道進貨,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的要求。

  第九條學校食堂庫房設置應當滿足食品儲存需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第十條學校食堂禁止出售冷葷涼菜(大專院校食堂除外),禁止加工豆角,禁止將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后銷售,禁止外購直接入口食品、禁止使用亞硝酸鹽。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

  第十一條學校食堂烹飪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飪加工。烹飪加工應做到食品生熟分開、燒熟煮透。各類工具用具分類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條學校食堂備餐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須試嘗、留樣,并詳細填寫試嘗留樣登記表。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應配備必要的餐飲具清洗消毒設備,并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并如實進行登記。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應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做好防蠅、防塵、防蟲、防鼠措施。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生活飲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加強管理和自律,嚴格執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及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意見,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食品安全。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8

  為了確保幼兒園財產不受損失,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的生命安全。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每名教職工都要有安全工作的責任感,預防各種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發生。

  一、加強領導

  幼兒園園長負責全面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負責所管部門的安全工作,各班的.班長及其他部門的領導負責本班及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做到任務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制定各種工種和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的崗位責任制。

  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

  制定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各崗位要建立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在工作中使用電器設備時做到安全用電,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及時維護,不得帶病工作,有明火的單位如食堂的灶房做到安全用火,做到風大不燒火、倒灰不帶火,做到人走火滅,各班班主任,要對幼兒進行定期簡單的安全防火和安全用電知識教育(每月一次要有記錄),教育幼兒不帶好火、不玩火、不亂動和使用電器設備,教幼兒一些簡單的自救自護能力。

  三、幼兒活動及生活安全

  各班教師要對幼兒的安全的管理工作,每天要做到“三檢”工作并做好記錄工作,發現問題時向幼兒家長及主管領導匯報。校醫每半年對幼兒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并做好記錄工作,活動室及寢室要做到通風工作,保持室內空氣新鮮。在幼兒到室外活動時加強管理保證幼兒的安全,教育幼兒不做不安全的活動。

  四、食品衛生安全

  食堂要制定一整套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及幼兒園所制定的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做好預防工作,制作食物時要做到營養搭配合理,保證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對食堂所有用具按規定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要加強管理做到定期保養和維護工作。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9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應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楚煎炸油中漂浮的失誤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四、烹調后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使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園舍、設備、運動器具,場地及防護設備,定人隨時檢查,并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二)兒童使用的一切房間設備構造均應堅固耐用,表面平坦,沒有尖銳的棱角,椅角、桌角等以圓角為宜,電器的電源插頭高于1.6米,用過隨即拔掉,電線應用暗線,不要暴露在外,使用電源、煤氣、自來水做到及時關掉。發生事故由造事人負責。

  (三)加強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工作及幼兒自我保護潛力的`培養。

  (四)各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幼兒活動時教師應全神貫注地組織幼兒,不做其他事,在游戲中幼兒不應有與游戲資料無關哄鬧現象。

  (五)園內的消毒藥水,幼兒的藥品保健老師統一保管,不與其他物品混放,以免發生意外。

  (六)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得丟失幼兒。

  (七)離園時教師與保育員分別負責關窗關門。值班教師將幼兒交至家長手中待幼兒全部接走方可離開。

  (八)班級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錄音機用完后放固定地方,私物和貴重物品,不要放在班上,下班前收藏保管好。

  (九)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負責全園保衛工作,有狀況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并向上級匯報。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對場地進行全面考察,考慮周詳,并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二、每次活動必須事先有計劃,每次活動必須有3名以上工作人員跟隨照顧。

  三、戶外活動前教師必須對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

  四、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紀律教育,清點幼兒人數,編好組,檢查幼兒衣物和身體。

  五、外出或戶外活動時,要求幼兒不許奔跑,要在指定活動范圍內游戲。教師需照顧動作不靈活和體力較差的`幼兒,防止這些幼兒因體力差動作不靈活造成意外摔傷事故。

  六、幼兒在戶外活動時,要在保教人員的視野之中。活動時不得無故離開幼兒,如因特殊情況暫時離開,也要有其他人員在看護,杜絕無故離崗現象。

  七、活動時,每換一個活動地點或內容都要及時提醒幼兒注意安全,并認真清點人數。

  八、外出或戶外活動時,教師、保育員要時刻提高警惕,不讓幼兒接近陌生人。

  九、活動結束時,教師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排好隊回到幼兒園。

  十、有計劃地鍛煉幼兒機體,增強幼兒身體抵抗能力,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寒取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凍傷。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幼兒園應當嚴格遵照執行《xx市學生和學校安全工作文件制度匯編》的有關規定,切實作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現根據幼兒園工作的特點,對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作出補充。

  二、安全保衛方面。

  1. 規模較大的幼兒園,應健全門衛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傳達室應設有值班電話、時鐘,并友值班記錄。健全園外工作人員入園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閑雜人員和園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園內。

  2. 嚴格遵守幼兒接送制度,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情發生。

  3. 保證園(班)房屋、場地、房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消除安全隱患。采取保護措施,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學校無力解決或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書面上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4. 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保障消防通道的暢通及上下樓梯的安全。在顯著位置粘貼通行標識。配齊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對過期消防器材應及時予以更換。

  5. 園內及班級應保持整潔干凈,物品擺放安全、有序,無雜務。使用的.洗滌用品、消毒液、滅火劑等危險物品,須妥善保管,放置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6. 工作人員下班要檢查門窗、水、爐火、切斷電源,作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三、飲食衛生及衛生保健方面。

  1. 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法規和有關制度,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經辦人每餐予以簽字備案。

  2. 食堂應具備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嚴格遭受衛生操作規范,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食堂要保持整潔衛生。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間。

  3. 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四十八小時留樣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4.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5.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6. 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專人負責對幼兒餐具、用具、被褥、玩具、圖書、活動場所、食堂等定期消毒。

  7. 稀粥、采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8. 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須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幼兒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與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上午報告。有條件的,應設立衛生保健室。

  9. 幼兒入托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幼兒園應當建立幼兒健康檔案,組織幼兒和教職工定期體檢,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離園一個月以上的幼兒,入園前要經過醫生的全面檢查。凡發現教職工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含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精神病等必須立即離崗。

  10. 藥品應嚴格管理,內服外用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11. 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 幼兒接送方面。

  1. 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幼兒園必須與家長簽定接送幼兒協議,嚴格履行幼兒接送手續,嚴防幼兒走失。

  2. 幼兒園購買或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幼兒的,應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接送幼兒專用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幼兒園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接送幼兒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證分周期沒有計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3. 家長進園時必須向門衛出示接送卡,到班級后將接送卡交給老師后,方可將幼兒接回家。家長不能獨自讓幼兒進園內玩耍。

  4. 幼兒原則上由父母親親自接送。如果托他人接送必須事先與班級老師聯系,委托人憑書面依據接送卡以及有效證件接幼兒。

  五、 活動安全方面

  1. 幼兒園必須做好晨檢、午檢工作。室內外活動及游戲必須提前備有應急防護措施。

  2.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時,應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保教人員應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等,配備相應設施。保教人員應嚴密監護、清點人數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擅自離開或閑談,以防意外事故發生。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3.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出現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

  4.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踐能力,切忌組織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5. 加強紀律教育、安全用電常識教育及防火防水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防護意識。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食堂、開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6.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7.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在口內含食異物或將異物塞放在鼻內或耳內。不讓幼兒攜帶小刀和鋒利的器物。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學

  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物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學校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第三十五條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三十九條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第四十條學校應當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條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學校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協商,選聘優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

  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應當協助學校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處理、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納入派出單位的工作考核內容。

  第四十四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五條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條學生監護人應當與學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學校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章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聽取學校和社會各界關于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八條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五十三條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七章安全事故處理

  第五十五條在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教育等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護措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校園內發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七條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五十八條發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八章獎勵與責任

  第六十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合或者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十一條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第六十三條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引發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勞動的安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8:00—8;40幼兒來園必須由家長送至學校大門交給晨間接待教師手上。

  (2)離園:5:00—5:30,提前10分鐘開大門,幼兒須由家長親自到學校大門口接,幼兒一律不準擅自出教室,要求家長遵守時間,嚴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3)把好園門。校警、護校隊值班人員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其余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

  (4)嚴格晨、午檢制度。檢查孩子的健康、精神狀況,檢查幼兒是否攜帶危險品入(如別針、彈豆、小刀等物品),一經發現,堅決沒收并告知家長領回。

  (5)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做到“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2)幼兒在園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后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校隊。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校,護校隊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規范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進出口要清點人數,并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詳見食品安全制度)。

  (5)防止燙傷。嚴禁外來人員及幼兒進入廚房,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蓋,不準放在幼兒容易碰到的地方,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兩周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等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

  (7)妥善開關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8)消毒劑等由專人負責投放,嚴格消毒時間,并做好記錄,嚴禁將消毒藥劑放在班上。

  (9)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①晨檢記錄

  ②全日觀察記錄

  ③家訪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6

  1.下午四點半后是幼兒準備離園的時間,教師要穩定幼兒的情緒,檢查一下幼兒回家的物品是否放好。

  2.來接幼兒的家長一定是見過面的家長,對生人來接幼兒原則上不放行,對父母離異的`幼兒,一方來接一定要征求另一方的同意,以免鬧矛盾。

  3.家長來接幼兒時,簡單告知家長今日幼兒在園情況,特殊情況的幼兒必須仔細向家長交待。

  4.過了幼兒離園時間家長還未來到的,要一方面與家長聯系,另一方面派人留守,安慰幼兒,并及時通知園領導。

  5.老師下班是要與留守老師交代幼兒情況及人數,并有書面交接記錄。

  6.當幼兒離園時,老師要親切的和他說“再見”或表揚他一下,說他今天表現很好,吃飯好、畫畫好等。

  7.等幼兒被接走大半時,保育員可做清潔消毒工作,如:茶杯、毛巾清洗,房屋打掃等,最后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好,貴重物品是否放在安全地方,然后鎖好門下班。

  8.半托幼兒回家時東西較多,要用專用包帶好一周的換洗衣物。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7

  1、安全經費投入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環。幼兒園每年年初必須設立安全工作專項經費對學校消防設施、安全獎勵、安全培訓的.經費投入應設明細賬、專款專用,足額保障,及時報銷。

  2、幼兒園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各有關安全方面責任落實到人。定時和不定時督促檢查安全措施和幼兒遵守安全規則情況,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3、幼兒園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4、加強檢查,嚴防玻璃、磚石等高空墜落,在第一時間內消除所發現的危房、危墻、危樹等各種危險隱患;

  5、抓好用電安全,消除幼兒園不安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6、幼兒園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7、抓好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8、幼兒園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9、幼兒園要嚴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崗,加強巡視,認真履行職責。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9

  1、周一全園進行安全大檢查(檢查各班的晨檢記錄表、安全工作登記表),并做好記錄。

  2、利用一日活動各個環節、采用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宣傳教育活動。

  3、班級外出活動實行審批制度并記錄在案,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有安全隱患的活動和勞動(包括節假日)。

  4、定期檢查師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交通安全、飲食衛生、財產安全、安全設警、預防和安全自救等教育培訓情況。

  5、教師必須在確認家長的情況下,準許接幼兒回家,杜絕讓不認識的.家長或外人捎幫。

  6、每日幼兒離園后,檢查電源開關、插頭等。

  7、隨時抽查教師在崗情況,做好記錄并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鉤。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必須增強安全意識,把幼兒園安全教育工作擺在首位,制定幼兒園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創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建立防范措施,定期對幼兒園教室、設備、環境、教、玩具等進行安全檢查,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場所玩耍。

  三、做好家園聯系及幼兒園、離園交接工作。每日做好幼兒園點名工作,對缺課的幼兒要馬上查明缺課原因,并做好記錄,及時反饋到家長。

  四、嚴格執行幼兒在園期間安全保教責任制度,防止幼兒跌傷、走失等意外事故發生。

  五、經常進行切合幼兒年齡特點的安全教育,防止發生火災、觸電、燙傷以及將異物放入眼、耳、鼻、口內等。教育幼兒不要單獨到河溝、公路上玩耍,不登高、不爬樹,不戲耍貓、狗等。

  六、教育幼兒不打架,不互擲石塊、磚塊、泥沙,不長時間在強烈日光下玩耍。

  七、要求幼兒教師盡職盡責,做好幼兒安全教育工作。

  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21

  1、經常組織幼兒到戶外開展游戲和體育活動,每天保證幼兒兩小時以上的戶外活動。

  2、教師在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幼兒活動范圍應在教師的視線范圍內,隨時注意幼兒安全,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幼兒不安全的行為,教師應及時處理。

  3、教師應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個體差異,合理安排幼兒的活動量。

  4、在戶外活動時,教師要根據天氣情況注意給幼兒增減衣服。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精選】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07-14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08-06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06-24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編10-10

【優秀】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0-17

幼兒園燃氣安全管理制度06-21

幼兒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08-19

幼兒園校舍安全管理制度04-10

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01-08

最新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03-11

主站蜘蛛池模板: 斗六市| 虎林市| 榕江县| 南漳县| 兴隆县| 满城县| 靖远县| 吴忠市| 安塞县| 宜阳县| 来宾市| 临泉县| 贡山| 文山县| 石门县| SHOW| 洛宁县| 融水| 黄山市| 大名县| 玉山县| 三门县| 乌鲁木齐县| 炎陵县| 怀仁县| 塔城市| 娄底市| 镇坪县| 德惠市| 永丰县| 潞城市| 通许县| 伊金霍洛旗| 兴和县| 股票| 汉寿县| 玉龙| 罗平县| 河源市| 南丹县| 莱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