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規章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財務規章制度1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規章制度2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規章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 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財務規章制度4
協會所有的財產均為協會全體成員的共同所有,它必須用于服務本協會的會員,開展本社團的活動以及發展社團之所用。為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建立規范合理的財務管理方法,提供財務工作水平和財務使用的透明度。依據社團聯合會及本協會原有相關文件規定先修訂條例如下:
一、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社會(主要是企業公司)贊助
(三)學校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經費使用
(一)本協會舉辦活動的費用
(二)本協會日常管理所需費用
(三)其他正當合理的開支
三、財務審批
本協會的財務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分層逐級審批制
(一)各部門財務報銷,必須持有相關的`合法的正規國家統一發票,特殊情況應向理事會(董事長)通報后根據收據報賬。發票和收據必須有經手人的簽字,并注明相關時間、地點及使用事項。
(二)各部門經費使用必須首先經過部門負責人審批,報賬時需負責人簽字核實,最終上報理事會(董事長),經財務處報銷。
(三)超過預算的經費報銷,需事先向本部門負責人匯報,然后上報至理事會(董事長)。理事會審議后再經財務處核實報賬。
四、財務(產)管理
(一)本協會財務使用需嚴格遵守相關的管理制度并有理事會及全體成員給予監督,做到經費使用合理,真實,透明;管理和監督要求嚴格執相關財務條列,按章辦事。
(二)協會經費開支定期以公開形式向會員報告,并上報社聯,再由社聯向校團委老師匯報。
(三)所有部門在報賬時,除出示相關發票及收據外,還需另附一分詳細的經費使用明細表報財務處,接受理事會的監督核實。
(四)協會換屆時,協會財務有本屆財務負責人移交給新一屆財務負責人,并出具年度財務清單。同時需在換屆大會上做本屆的財務匯報,向廣大的會員說明協會財務使用狀況。
(五)協會所有財產為協會集體公共所遇,任何人不的隨意占有或挪用,一經發現將予以嚴懲。
(六)經費使用要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力求節儉。并定期公布經費使用情況。
五、財務處職責:
(一)本協會財務以董事長為主的理事會處理相關事宜。
(二)財務處需嚴格把關各級部門的經費使用,嚴格控制經費使用范圍,掌握開支情況,并及時的做出合理調整和調度。
(三)財務處需嚴格的審查各級部門的財務報告,真實無誤的登記財務使用情況,并記錄在冊、存檔。
(四)財務處財務人員,應大公無私,公平的對待各級部門的經費使用申請。不得出現提供虛假的財務報告、報假賬,貪污、挪用公款等系列違規現象,一經發現,必將嚴懲。
財務規章制度5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1.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1.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2.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3.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5.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6.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7.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8.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1.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3.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4.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5.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7.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2.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3.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4.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5.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1.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2.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4.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5.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6.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6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更好的貫徹《會計法》,正確行使會計人員的職權,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合理合法的經濟核算,通過增收節支的原則,加強財務計劃管理,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設立財務部,負責財務管理,由指定股東直接領導,工作人員配置為主辦會計、出納(銷售會計)。
四、財務部的職能是:
(一)向公司負責,向所有股東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
財務管理制度
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三)負責制訂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稽核審計等有關制度,并督促各項制度的實施和執行;
(四)協同公司領導共同組織編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潤、資金、費用等有關的財務指標計劃,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計劃的執行情況,結合經營實際,及時調整和控制的實施;規定,及時、準確、完整的填制憑證、等記賬薄、對賬和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流動資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計劃的調整占用資金;
(七)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批手續,正確的計提折舊,會同行政部做好盤點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購、領用、保管等工作建議和要求,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八)負責公司產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確分攤成本費用,制定適合公司特點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導各核算單位正確進行成本費用及內部經濟核算工作,力爭做到成本核算標準化,費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編寫財務分析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經濟運行分析會,總結經驗,找出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同時提出經濟預警和風險控制實施,預測公司經營發展方向;
(十)負責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及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熟練掌握、領會有關財政稅收政策,合理籌劃納稅,按時上交稅款;
(十一)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加強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財務收支進行嚴格監督和檢查;
(十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十三)注重會計人員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技術水平,推動會計工作現代化管理進程;
(十四)認真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工作
崗位職責
一、主辦會計職責
(一)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執行工作;
(二)負責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的審核,嚴格控制成本;
(三)負責會計憑證的填制、審核、編號、裝訂和保管工作;
(四)負責各類明細分類賬和總賬的登記、核對好保管工作;
(五)協助、監督出納現金盤點工作,確保現金帳實相符;
(六)負責應收款、發票的催要工作,正確核算各項往來款;
(七)參與倉庫實物的清查盤點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對存貨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和報廢的存貨查明原因,分別不同情況,報負責人批準后處理;
(八)正確計算產品成本,正確歸集、分配開發成本、費用,按照規定的成本費用項目和成本核算對象登記成本費用明細賬;
(九)負責公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相關明細報表的編制、分析、解釋和匯報工作;
(十)負責辦理與稅務部門的相關事宜,合理籌劃納稅,保管好各項發票;
(十一)對會計資料按月進行整理、裝訂,并妥善保管;
(十二)其他與會計處理有關的事宜。
二.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辦法辦理現金的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二)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時、序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填報資金日報表;
(三)負責保管好庫存現金;
(四)負責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負責倉庫實物的計量、收發、領退、保管和清查盤點工作,及時登記實物出入賬,做到賬實相符;
(七)配合會計做好各類賬務處理工作;
(八)配合行政部做好辦公用品及食堂用品的采購工作;
(九)其他與出納工作有關的事宜。
二、會計工作的管理
一、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記賬統一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采用復式記賬憑證并編號。
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名稱、編號、核算內容和對應關系,開設總分類賬、明細賬及日記賬、
四、會計人員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不正確、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始憑證應退回更正或補充。
五、記賬憑證填寫的內容、數量、金額、附件張數必須與所附的原始憑證相符,會計科目及對應關系正確,連續編號,字跡清晰工整,有關人員印章齊全。
六、月底終了,各種記賬憑證,應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加具封面,裝訂成冊。
七、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等記賬薄,做到數字準確、摘要簡明、內容完整、字跡清晰、登帳及時,按月結出余額。
八、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九、按規定設置和編報會計報表,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1。資產負債表2。損益表3。納稅申報表4。個人所得稅申報表5。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內部還有:股東投資及利息結算明細表、費用支出明細表、存貨明細表、銷售成本明細表、應收賬款明細表等,報表編制應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十、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并由財務負責或總經理負責監交。
三、收入管理
一、經營收入的`實現按制度規定確認,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賬,計入當期損益。加強對營業外收入等的管理。
二、實現是收入、按實際價款記賬,應全部記入本期帳內,并相應計算結轉本月收入有關的成本、稅金、費用。
三、收到款項時,必須想付款方如實開具發票或收款收據,由收款人或出那人員辦理收款手續。
四、開票人與收款人員原則應分設,收款金額或收支票按規定及時送交出納及開戶銀行,然后將繳款單和支票回單交財務人員。
五、財務和業務人員應經常注意應收款的回收情況,如發生拒付、拖欠等情況,應及時分析原因,由當事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清理。
四、支出及費用報銷管理
一、報批流程,所有款項支出實行付款審批制度,必須由經辦人填報簽章報部門經理審查、會計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報銷。公司股東的費用報銷實行股東互簽制。
二、報批時間每星期三、五由公司領導審批簽字支付。如果公司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三、各種款項支出一般需憑收款方提交的內容完整并且套印有“稅務機關監制章”的正式發票、收據予以報銷,發票抬頭必須與公司抬頭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四、廣告款、工程款等大額支出必須填制《資金支付申請單》,并查驗相關合同。
五、日常用品(包括食堂用品)采購由行政部與財政部根據采購申請單一同采購,由行政部匯集發票統一報銷;
六、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一)公司員工外出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二)公司職工出差根據需要選用交通工具,除股東外的員工不得乘火車軟臥;
(三)公司員工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一下規定執行:
1、房費標準:
①.部門經理住宿標準為120元/日;總經理以上住宿費實報實銷。
②。一般職員住宿標準為80元/日。
2、伙食補貼: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省內);省外每人30元/日。
七、電話費報銷制度
(一)公司員工根據崗位需要可享受電話費補貼;
(二)公司員工憑正規發票按核定標準實報實銷,超出不補;
(三)核定標準為部門經理200元/月,助理級100元/月,一般職員50元/月,特殊崗位申請電話費補貼有公司領導審定。
八、嚴格執行“誰用款,誰負責”的原則,如發生錯付、多付的情況,應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發票管理
一、發票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稅務稽查的主要依據,應加強本公司的發票管理,正確使用和保管發票。為了確保發票、收據編號的連續性,發票管理員須定期或不定期核對收到貨幣資金、收據金額是否一致。
二.在收取各項收款時,必須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或收款收據。
三、本公司使用發票的購領,有指定人員去稅務機關辦手續,按規定繳銷和領用。
四、對領用發票,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對未用發票和已用發票存根要妥善保管并建立發票領用制度。
五、使用發票時,開具的發票內容真實、數量金額正確、字跡清晰、印章齊全、不準弄虛作假,不得涂改發票。
六、發票不得拆本實用,不得分聯使用低、面不一致的發票,作廢發票各聯必須齊全,并注明作廢標識,不得隨便撕毀或遺失。
六、貨幣資金管理
一、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銀行,支付現金,原則上應以庫存現金額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現金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出那人員庫存現金額為XX元/天,最高不炒鍋5000元/天,大額現金個人不能隨便攜帶,由會計人員不定期進行盤點,以確保貨幣資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二、出納支付現金,必須經有關負責人簽批、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付款憑證支付。收付現金做到認真、仔細,加強復核,現金如發生短缺,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三、嚴格支票管理,銀行印章由專人負責,不得簽發空白支票,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外單位或個人代為簽發、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防止空白支票的遺失和被盜。
四、為了確保銀行存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出納員須逐日結出銀行存款余額,由會計人員定期核對銀行帳單,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并正確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時發現未達賬項。
五、會計人員定期與往來款對方單位核對往來款余額,制止各種挪用貨幣資金的情況。
六、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均須公司領導簽字。公司領導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先付款后補簽。
七、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靜會計審核;交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職員借用的現金不得超過當月工資)。
八、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部門領導審查,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十、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部每月提供的考勤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次月20日)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財務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加強醫院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醫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衛生院等。
第三條、醫院是承擔一定福利職能的社會公益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四條、醫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制止奢侈浪費的方針,為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益。
第五條、醫院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醫院預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醫院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六條、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符合條件的醫院應建立總會計師制度。醫院的財務活動在主管院長或總會計師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七條、醫院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分開管理,分別核算。
第二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醫院預算是指醫院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九條、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定項補助的具體內容和標準,可根據各級各類醫院不同的特點和業務收支狀況以及財力可能進行確定。大中型醫院一般以定項補助為主,小型醫院一般以定額補助為主。
第十條、醫院預算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收入預算;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業務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編制支出預算。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醫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預算方法編制預算。?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醫院財會部門根據年度事業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醫院根據主管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報主管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二條、在醫院預算執行過程中,當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由于國家有關政策的變化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須報經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小時,由醫院自行調整,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條、醫院收入是指醫院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四條、醫院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取得的財政性事業經費(包括定額和定項補助)。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三)醫療收入,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掛號收入、床位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化驗收入、護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藥品收入,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取得的中、西藥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培訓收入、救護車收入、廢品變價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贈和對外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條、醫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醫院門診、住院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并切實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醫藥費用原則上當日發生當日入賬,并及時結算。門診、住院的現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條、醫院藥品收入實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繳”的管理辦法,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醫院藥品收入總額(包括藥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項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規定上交衛生主管部門。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七條、支出是指醫院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八條、醫院支出包括:
(一)醫療支出,即醫院在醫療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包括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衛生材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和其他費用。
(二)藥品支出,即醫院在藥品采購、管理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具體內容與醫療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醫療、藥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沒收的財物支出、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財產物資盤虧損失、與醫院醫療業務無關的基礎性科研支出、醫療賠償支出等。
第十九條、醫院實行成本核算,包括醫療成本核算和藥品成本核算。成本費用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一)直接費用,即醫院在開展業務活動中可以直接計入醫療支出或藥品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科室和藥品部門開支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衛生材料費、藥品費、修繕費、購置費和其他費用。輔助科室中能明確為醫療或藥品服務的科室或班組的費用支出,如一般醫院的營養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為醫療業務服務的,可直接計入醫療支出。提取修購基金應按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分別計入醫療支出、藥品支出。
(二)間接費用,即不能直接計入醫療支出或藥品支出的管理費用。包括醫院行政管理部門和后勤部門發生的各項支出,以及職工教育費、咨詢訴訟費、壞賬準備、科研費、報刊雜志費、租賃費、無形資產攤銷、利息支出、銀行手續費、匯兌損益等。間接費用按醫療科室和藥品部門的人員比例進行分攤,并按支出明細項目逐項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醫院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一條、醫院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醫院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醫院的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五章、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條、收支結余是指醫院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業務收支結余和財政專項補助結余應分別計算。收支結余的計算公式如下:業務收支結余=財政補助收入中經常性補助+上級補助收入+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其他收入-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藥品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財政專項補助結余=財政專項補助上年結余+財政補助收入中專項補助-財政專項支出第二十三條、年末業務收支結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繳款。支付超收上繳款后的收支結余為負數的應由事業基金彌補,不得進行其他分配;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保留待分配結余為正數的,按規定提取職工集體福利基金,記入專項基金,剩余部分轉入事業基金。財政專項補助結余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六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二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醫院的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項、庫存物資、藥品等。
第二十五條、醫院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醫院應收款項包括應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和其他應收款等。
醫院對應收款項應及時清理,應收住院病人醫藥費要及時結算。對期限超過3年,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醫療款應作為壞賬處理,壞賬損失經過清查,報經主管部門、主辦單位批準后,在壞賬準備中沖銷。年度終了,醫院應按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科目余額的3%-5%計提壞賬準備。
第二十七條、庫存物資是指醫院為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而儲存的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購入的庫存物資按實際購入價計價,自制的庫存物資按制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盤盈的按同類品種價格計價。庫存物資要按照“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庫存物資要合理確定儲備定額,定期進行盤點,年終必須進行全面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對于盤盈、盤虧、毀損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盈的以其價值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的、屬于正常損失部分,扣除殘料價值后,計入管理費用;盤虧、毀損中屬于非正常損失部分,經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批準后,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和殘料價值后,計入其他支出。低值易耗品實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舊換新”等管理辦法。物資管理部門要建立輔助賬,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況。低值易耗品領用實行一次性攤銷,個別價值較高或領用報廢相對集中的可分期攤銷。低值易耗品報廢收回的殘余價值,作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條、藥品是指醫院為了開展醫療活動而儲存的各類藥品。藥品管理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價格政策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并遵循“計劃采購、定額管理、加速周轉、保證供應”的原則。醫院藥品按零售價進行核算,其實際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加成率(或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藥品必須建立健全出入庫制度。藥房要正確計算處方銷售額并與藥品收款額核對相符。使用計算機進行藥品管理的,應做到“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沒有實行計算機管理的,必須做到“金額管理、重點統計、實耗實銷”。醫院自制藥品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進行成本核算。自制藥品按規定的零售價入庫,成本與零售價的差額計入藥品進銷差價。有條件的醫院應設置分類賬分類分批核算制劑成本。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醫院固定資產分為五類:房屋及建筑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輸裝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和進口設備的進口稅金等計價。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的價格計價。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無償調撥或由于醫院撤并轉入的固定資產,按原單位賬面原值記價。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詳見附件3:醫院專用設備修購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具體的比率由醫院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或批準后執行。比率一經確定,除有特殊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十二條、醫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盤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按同類固定資產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固定資產盤虧及毀損,在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扣除變價收入、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后,沖減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清理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鑒定,報經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后,其變價凈收入轉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四條、醫院應設置專門管理機構或專人,使用部門應指定人員對固定資產實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賬一卡制度,即:財會部門負責總賬和一級明細分類賬,財產管理部門負責二級明細分類賬,使用部門負責建卡(臺賬)。大型貴重設備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要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核實,按期報廢,并與財會部門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十五條、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要科學論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第八章、無形資產及開辦費管理
第三十六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版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等。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支出計價,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計入管理費用;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捐贈方提供的資料或同類無形資產估價計價;商譽除合作外,不得作價入賬。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規定的有效使用期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沒有規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攤銷。轉讓無形資產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計入其他收入。醫院轉讓無形資產的成本(攤余價值),應計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條、開辦費是指醫院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其他支出。開辦費從醫院開業的下一個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第九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三十八條、對外投資是指醫院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其他單位或院辦獨立核算企、事業單位的投資和購買國家債券。對外投資按照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投資回收期1年以上的為長期投資,不足1年的為短期投資。
第三十九條、對外投資必須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報經財政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批準。
第四十條、醫院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確認的價值與賬面凈值的差額,計入事業基金。?醫院認購的國家債券,按實際支付的金額作價。
第四十一條、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對外投資與投資賬戶賬面價值的差額,沖減其他收入。
第十章、負債管理
第四十二條、醫院負債是指醫院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以內的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醫療預收款、預提費用和應付社會保障費、應交超收款等。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以上的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第四十三條、醫院實行住院病人預交金制度。預交金額度應根據病人病情和治療的需要合理確定。
第四十四條、醫院應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還的負債,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計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凈資產管理
第四十五條、醫院凈資產是指醫院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
(一)事業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滾存結余資金,主辦單位以國有資產形式投入醫院未限定專門用途的資金、資產評估增值等轉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單位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其主要來源于國家基建撥款、專項經費撥款,單位事業基金和專項基金。
(三)專用基金,即醫院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即醫院按固定資產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資產更新、大型修繕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即醫院按規定提取的和結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職工福利的資金。其他基金,即醫院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或設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專用資金。
專用基金要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專項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資產價值轉入固定基金。
(四)財政專項補助結余,即需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未完工項目的財政專項補助。
(五)待分配結余,即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虧損。
第十二章、財務清算
第四十六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宣布醫院撤銷時,應當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各級政府授權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負責按有關規定組成清算機構。清算機構負責制訂清算方案,對醫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的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通知所有的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處理醫院財產。醫院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的全部財產和清算期間取得的財產。清算期間發生的財產盤盈、盤虧或變賣,無力歸還的債務,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等計入清算損益。
第四十七條、在宣布醫院終止前6個月至宣布終止之日,下列行為無效:
1.無償轉讓財產;
2.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3.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4.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5.放棄應屬于醫院的債權。
第四十八條、醫院清償的順序為:
1.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2.應付未付的醫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等;
3.債權人的各項債務;
4.剩余資產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后并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醫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四十九條、醫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后,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或主辦單位審查備案。
第五十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宣布醫院劃轉時,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財政部門批準,其資產分別按下列辦法辦理:
1.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醫院,全部資產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財政補助經費指標;
2.轉為企業管理的醫院,全部資產扣除負債后,轉作國家資本金;
3.合并的醫院,全部資產移交接受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資產由主管部門核準處理。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五十一條、財務報告是指反映醫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開展成果的總括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醫療收支明細表、藥品收支明細表、基金變動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醫院的業務開展情況、結余實現與分配、資金增減與周轉、財務收支、財產變動、財務分析評價等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醫院財務分析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醫院業務開展情況分析、財務狀況分析、醫院結余情況分析、勞動生產率分析、醫院效益分析和財產物資利用分析等。醫院財務分析指標一般包括:人員經費占總費用的比例、管理費用占總費用百分比、人均門診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業務收入、平均每門診次收費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費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轉次數、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動資金周轉次數、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百元固定資產業務收入等。
第五十二條、醫院應當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提供財務報告。
第五十三條、醫院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并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應按本制度規定及時處理。
第五十四條、醫院要以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制度、財經紀律為依據,實事求是地對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以及收費制度執行情況,加強檢查監督。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醫院舉辦的非獨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醫院財務收支的一部分,必須納入預算管理,應與醫院合并編制財務報告。
第五十六條、醫院必須在取得行醫資格之日起30日內,持批準文件向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財務登記,并由主管部門向財政部門備案。
第五十七條、國家對醫院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依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可依照本制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向財政部、衛生部備案。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衛生部負責解釋,變更時由財政部、衛生部負責修訂。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過去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有關制度規定同時廢止
財務規章制度8
一、收費站會計工作的人員配備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收費站會計工作。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二、收費站會計工作的'崗位設置及其職責權限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合理劃分職責權限,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2、收費站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出納、稽核、票證等。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票證和收入、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收費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應有財審科人員監交。
4、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5、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費站票證管理工作
㈠票證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基本職責是:
1、高管中心是票證管理的總的核算單位,負責票證領發,并對各收費站票證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各收費站均是票證管理的基本核算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票證領發、保管、使用和審核銷號。
㈡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票證管理,建立健全票證收、發、領、用、核的制度和手續。加強票證管理,領入票證必須辦理驗收入庫,發放領用雙方要當面點清。票管員要掌握票證用量和庫存數量,加強核對工作。
㈢票證必須妥善保管,順號存放。管理有條不紊,保證票證完整,不受損失,并定期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㈣對作廢收據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銷毀。
㈤票管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后方準離職。
四、賬戶管理
收費站收入專戶的開設、變更和銷戶工作必須嚴格審批手續。
五、收入解繳
每月5日、15日、25日應將規費收入專戶中的存款全額解繳。
六、收費站會計核算工作
收費站會計核算應執行《江蘇省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試行)》,應使用財務統一的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七、收費站財務的監督管理
高管中心財審科負責對收費站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采用定期審計和專項審計相結合。各收費站應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財務規章制度9
一、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全公司的經濟總核算,并要綜合公司資金運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根據總經理的指令,結合公司的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書面報告送總經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全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各商鋪收取租金及管理費,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編制月、季、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負責公司的各項財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8、對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審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貸記帳法,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2、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如辦公費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如固定資產的購置)。
3、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錄的文字均使用中文;會計憑證使用復式記帳憑證。
5、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并應及時向董事會和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6、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總經理審閱,報董事會和財政部門批準后銷毀。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正,超出限額部分,應在當天存入銀行,現金必須在規定的范圍、限額內支出,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現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現金的使用范圍:
2、1 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2 支付給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或購買物資的'款項;
2、3 結算起點(¥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3、不準單位之間和個人因私借用備用金。
4、不準利用管理公司銀行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入現金。
5、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購工作需要,可申請配備備用金,限額¥1,000元,用于零星采購,并于每年末辦理清算手續,次年初重新申請配備。
四、支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中有關支票使用的規定,不得發出空白支票,為方便工作,經總經理審批后可發出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須填寫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額、收款人名稱欄,但必須注明限額,凡領用支票者必須在開出支票五天內報帳。
2、支票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天內。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帳,不得支取現金。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寫,票面必須有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確定的金額、用途以及出票人預留的銀行印章。預留的銀行印章必須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鑒應蓋在出票人簽章處,不得蓋在空白的磁碼區域上或多蓋預留銀行印章,否則銀行將予以退票。
財務規章制度10
(一)有關零用金之設置劃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財務部負責各單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總務組負責設置零用金管理人員,盡可能由原有辦理總務人員兼辦,必要時再行研討設置專人辦理。
(二)零用金額暫定,工地每月經常保持5萬元,將來視實際狀況或減或增,再行研辦。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單位零星費用開支,如需預備現金,應填具零用金借(還)款通知單,交零用金管理人員,即憑單支給現金。
2、零用金之暫支,不得超過1000元,特別事故者應由企業部經理核準。
3、零用金之借支,經手人應予一星期內取得正式發票或收據加蓋經手人與主管之費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沖轉借支,如超過一星期尚未辦理沖轉手續時得將該款轉入經手人私人借支戶,并于當月發薪時一次扣還。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業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應設立零用金帳戶,并編制收支日報送呈經理核閱。
2、零用金每星期應將收到之發票或收據,編制零用支出傳票結報一次,送交財務部。
3、財務部收到零用金支出傳票后,應于當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總額與周轉。
4、財務部收到零用金支付傳票,補足零用金后,如發現所附單據有疑問,可直接通知各部經手人辦理補正手續,如經手人延擱不辦得照有關規定辦理。
5、零用金帳戶應逐月清結。
(五)零用金應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據,存財務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六)本細則經奉準后實施。
財務規章制度11
農村財務“雙代管”工作
規范標準及考核辦法
根據《20xx年農村工作綜合考核辦法》要求,為提高農村財務“雙代管”工作質量,規范業務規程,細化量化考核標準,制定本辦法。
一、業務規范標準
1、各村每月結賬后,將“現金收支及代管月報表”報鄉鎮(街道)經管站,做到賬表相符,由經管站匯總,于下月的15日前報市經管局。
2、經管站在銀行、信用社存款,必須設存款賬分戶登記,并使用憑證記賬式存取結算手續,嚴禁使用存折、存單。
3、村收入現金(含借款)后,在上交經管站代管處理賬務時,必須同時登記現金賬(一收一支)不得走捷徑記轉賬。
4、村在支回代管資金后,必須先入現金賬(借方),再登記開支業務,不得走捷徑記轉賬。
5、村賬要設立“代管資金”科目與經管站對應登記,不得將代管資金含在“現金”科目中。存取必須使用憑證記賬方式結算,不得使用存折。
6、村從庫存現金或支回未用的代管資金中上交代管資金,必須在月報表中注明(用“△”標注)。
7、現金開支必須有正式原始憑證,不得以村自開現金支出單讓經手人簽字的方式取得原始憑證。
8、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現金賬時按以下順序:現金收入、上交代管、支回代管、現金開支。
9、對已發生的現金墊付業務,采取納入賬內管理的辦法,即原始單據及時入賬,同時給墊付人開借據,待集體有資金時憑借據支款。
10、現金賬及“代管資金”科目年初轉賬時只轉一個余額,不得再轉相應的'發生額。
11、現金賬及“代管資金”科目每月要結有“月計”和“累計”。
12、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限額由經管站根據各村情況確定為300元-1000元,超限額的要及時上交代管。
二、考核辦法
1、賬簿代管按鄉鎮(街道)實際代管的村數占總村數的比例計算代管率進行考核。
2、資金代管,按賬面代管率和業務規范標準進行考核。
3、業務規范標準,按項目考核到村,以分數量化到鄉鎮(街辦)。
4、鄉鎮(街道)各村匯總的賬面資金代管率(實際上交代管資金占應上交代管資金的比例)抵降業務規范標準折扣百分點(每分抵降0.1個百分點)后為實際資金代管率。
5、考核情況每月一通報。
三、業務規范考核扣分標準
1、鄉鎮經管站不按時上報“現金收支及代管月報表”(匯總表)的,每拖一天扣2分,附表每少一個村扣0.1分。村賬表不符的每村扣5分,鎮與村表與表不符的每村扣10分。
2、經管站在銀信部門存款,不設存款賬分戶登記的扣20分,存取手續不按要求的扣20分。
3、村收入現金上交代管不同時登記現金賬的每村扣2分。
4、村支回代管資金不入現金賬,直接記開支科目的每村扣2分。
5、村不設“代管資金”科目或用存折辦理存取手續的每村扣2分。
6、村從庫存現金或支回未用代管資金中上交代管,不在月報表中注明的每村扣5分。
財務規章制度12
一、為規范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置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循環和周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余額,避免現金閑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并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對出差人員給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額由經理核定批準。在返回公司3天內報銷差旅費。
十、參與制定本公司經營管理財務計劃,資金管理,收支計劃,分析考核預測經濟成果,嚴格收支范圍,認真審核費用支出,凡支出款項必須有經理簽字。
十一、公司應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崗位培訓,財務人員必須每二年培訓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財務核算的要求。市場推廣人員薪資標準一。工作職責在公司指定場所(地鐵商鋪、商廈、辦公樓、賣場等)按照公司市場推廣操作流程進行市場推廣活動。
財務規章制度13
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財務,特地訂立此規章制度供財務工作人員遵守,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工作職責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________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
3、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________日前搞好上月的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工作。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________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
9、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
10、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二、處罰規則
1、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________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________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________元—________元罰款或調離崗位。
2、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3、因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申報和繳納稅款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________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________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賬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________倍罰款。
11、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賬或未能及時入賬,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________倍罰款。
12、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________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________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________%處罰。
三、考核的內容與目的.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四、人事異動
1、公司給財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宜,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2、財務人員要辭職的,公司要辭退員工的,也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出勤管理
1、財務人員的上班時間按照公司的正常上班時間確定。
2、財務人員的請假、放假也都是按照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14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20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10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50元—200元罰款或調離崗位。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3、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工作;因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申報和繳納稅款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300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0.5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帳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0.5倍罰款。
11、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帳或未能及時入帳,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1倍罰款。
12、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10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15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 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 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 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 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 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 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 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 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 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 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 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 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 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25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 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 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 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29條 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 公司以單價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 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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