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常用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
一、目標和原則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及時提供正確的會計信息;
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并在法定范圍內進行。
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原則是: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適用性原則。
即:制定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范,針對學校的特點,便于操作和執行,有利于控制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并相互制約。
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三、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支出。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
4、學校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表,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縣教育局,并在教師大會上予以公示。
四、收入管理
1、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費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2、學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賬,并及時解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
五、支出管理
1、學校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原則。
2、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3、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校長簽字方可入賬。
4、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六、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一切現金收入,均須及時解入銀行。
2、報賬員每日按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3、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及時與銀行對賬,發現問題立即查詢。
4、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保管員向主管負責人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規定辦好報損,報廢手續。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進行檢查。
七、經費報銷制度
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報銷手續,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入庫后再領取使用,由經辦人簽字,校長批準后報銷。
八、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由學校安排人員負責購買,零星購買須校長審批,20xx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代會研究決定。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導處、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請示校長。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經驗收后,入庫登記。
4、領用物品須辦理有關手續。
九、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予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予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一萬元以內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一萬元以上經學校上級部門批準,方可報廢報損。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帳,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帳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維修用,或交總務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十、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帳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
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增加財務管理透明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村的村規民約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機構
1、領導組:3人
2、理財組:3人
3、監督組:3人
4、報帳員:1人會計由鎮會計代理中心負責。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村委會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帳管理。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制度,原始單據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大筆支出應經村兩委成員證明,并在報帳會上公布無異議后記入會議記錄,村主任簽同意報支后方可付款入帳,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反映。
四、現金管理備用金不超過5000元,有大筆收入應當日存入村帳戶,1000元以上的`支出應經銀行匯款,現金管理應做到日清月結。村委會必須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不得以個人名義開戶,嚴禁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在結帳時,不得以票據抵扣現金。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核,每月五日報帳,理財組理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在憑證上加蓋監督小組印章,由報帳員送鎮會計代理中心核算。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公開的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村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村財務收支公布,每季度的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在大會上公布,并在村務公布欄張貼公布,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村民小組長存檔,全村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上公布,并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七、財務人員要廉潔公正,秉公辦事,如發現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經濟瀆職、失職,給村造成一定的損失,當事人要負責任,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并依法追究責任。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
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__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4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教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情況,并實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教師,其挪用款從教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教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控制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與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控制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往返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并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并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須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學校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5
為了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室),是處理各類財務事項的規范標準。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及總會計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在建設期內,根據公司基建要求、計劃目標和預算方案,組織建設項目的經濟核算,督促和檢查公司各項財務指標的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3、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
4、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計劃財務部經理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2、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系。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四、公司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五、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司印鑒、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二章會計政策與報表體系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二、公司收益與費用實行統一核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公司股東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四、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和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作為固定資產。
(一)分類:
1、公路及構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橋梁(跨線橋和跨河橋)、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
2、安全設施:包括標志、標線、護欄、護網、燈桿、燈具配電控制柜等。
3、通訊設施:包括數據傳輸設備、業務電話系統、指令電話系統、緊急電話系統、電纜光纜外線路系統等。
4、監控設施:包括外場設備、控制中心設備等。
5、收費設施:包括中心設備、收費站設備、車道設備等。
6、機械設備:包括清掃車、壓路機、灑水車、攤鋪機、路緣機等。
7、車輛:包括巡邏車、生活用車、拖車、工程搶險車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務區房屋、收費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等。
9、電子設備:包括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等。
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公路及構筑物,安全、通訊、監控、收費、機械設施,車輛,房屋及建筑物,儀器儀表,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計留殘值。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類別折舊年限
a、公路及構筑物
1、路基、橋梁、隧道25年
2、排水及擋防構造物XX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設施
1、防護欄XX年
2、道路照明設施5年
3、標志標線5年
4、其他安全設施XX年
c、通訊設施
1、通信線路XX年
2、電源設備6年
3、通信設備5年
4、其他通訊設施5年
d、監控設施5年
e、收費設施5年
f、機械設備XX年
g、車輛5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0年
2、建筑物20年
i電子設備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五)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五、壞帳損失
1壞賬的確認標準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無法收回的貨款;
(2)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其償債義務,且有明顯特征表明無法收回的貨款。
2、壞賬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備抵法核算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壞賬時,將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沖減壞賬準備。
3、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
壞賬準備按年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的5%計提。
本公司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經董事會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六、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細表(年度);
5、基建投資情況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況表(年度);
7、利潤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細表(年度);
9、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
第三章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計劃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一、銀行帳戶管理
(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二)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納保管,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三)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二、現金管理
(一)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現金。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采用現金支付外,其余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經財務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
(二)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四、信用卡管理
因工作需要開立個人銀行卡的,必須報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核定存款限額,納入其他應收款管理。持卡人使用卡內款項后,須及時按規定報帳。
五、資金支付報銷制度
財會人員辦理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及現金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及相關單證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并按規定向財務部門提供合法的憑證,要求發票正規,客戶名稱填寫本公司全稱,大、小寫金額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齊的粘貼于公司統一印發的原始憑證粘貼單上,寫明日期、項目、金額,單據張數要大寫,由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財務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報銷和支付手續。
(一)、財務報銷票證的規定:
1、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寫出緣由,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2、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匯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二)、審批程序:
1、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家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從“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辦公室統籌計劃,編制“采購計劃”,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實施采購,同時“采購計劃”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負責采購資金的準備。采購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后要由辦公室主任驗收確認,并將相關憑證由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2、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附件1、“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
3、通訊費
固定辦公電話費用由銀行劃轉,經財務部審核報銷。
移動電話費憑據在限額內據實報銷,限額標準見附
4、車輛維修、使用費
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所有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5、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6、職工教育費
職工在不影響工作并經領導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關教育發生的費用,在完成舉辦單位規定的課程,并取得相應證書后,憑有關證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7、工資福利費用
由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開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費用開支,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9、工程支出
工程性支出,由相關部門按工作安排和工程進度情況,提出用款計劃,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申請支付時,經辦人根據業經批準的計劃,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主管副總簽署意見,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將有關憑據交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計劃安排,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三)暫借款管理
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或限額支票,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帳日期,借限額支票還需填列對方單位、開戶行及帳號,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支付。借款人應在事項完成后及時報帳。
(四)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四章稅收及利潤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二、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一、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二、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六章附則
一、本制度經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報財稅機關備案。
二、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抵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6
1、目的:為保障公司資金安全,規范資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主體內容:資金日常管理、資金支出管理、資金收入管理
3、細則規定:
(一)資金日常管理
1、資金定義:貨_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于貨_形態的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_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庫存現金的`管理:原則上公司庫存現金余額不得超過銀行核實庫存限額規定。現金的支出須符合現金使用范圍規定。出納人員須將公司庫存現金存放至公司保險柜處,并妥善保管其密碼和鑰匙。每日需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并編制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財務經理應至少每月對庫存現金進行一次盤點抽查。
3、銀行存款、其他貨_資金的管理:遵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每日需編制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取回各銀行對賬章,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與銀行對賬單作為會計檔案進行裝訂存檔保管。
(二)資金支出管理
1、財務部是貨_資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饋的職能部門。其它職能部門凡涉及貨_資金的收支信息,必須及時反饋到財務部。對外簽署的涉及款項收付的合同或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據有關合同、協議辦理手續。無合同、協議的(或無有效合同、協議),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2、資金支出必須依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中金額進行支付,嚴禁“無票”支出,嚴禁“白條”抵賬。
3、各項資金支出原則上需根據預算進行撥付。同時,各部門對于資金支出應提前與財務部進行申請(1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3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兩天申請,3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請),以便財務部備款。
3、各類支出相關細則管理如下:
(1)、個人借款支出
a、公司員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項,由申請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副總和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出納人員根據上述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向借支人支付款項。
b、個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則上個人借款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個人借款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轉入員工_卡內)。
(2)、零星費用報銷支出
a、_作流程根據公司費用報銷制度執行,出納人員根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進行款項支付。
b、零星費用報銷方式:原則上費用報銷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費用報銷金額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
(3)、商品采購貨款和大額行政采購支出
a、由采購人員填寫采購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總經理相關節點人員審核后,方可進行款項支付。
b、應依據我司與供應商合同約定進行付款,原則上此類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4)內部轉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關聯單位轉款,必須依據董事長、總經理審核的轉款單,進行款項轉出。
(二)資金收入管理
1、公司銷售收入原則上通過轉賬方式收取,各部門應提前向財務部了解“轉入戶”具體詳況。
2、對于少數客戶以付現方式向我司支付貨款情況,應至少由一名業務部人員陪同行政部銷售后勤人員向其收取現金。銷售后勤人員收取現金后,應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出納再向開具收款_。對于個別客戶需先行開具_再付現情況下,由銷售后勤人員向財務部領取已開_,再由銷售后勤人員持該_去完成收款后,于一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3、對于上述第“2”點關于收取客戶現金情況重點說明如下要點:
a、至客戶處收現,由銷售后勤人員收取(但應至少有一名業務人員陪同),銷售后勤人員對資金的安全_負責。
b、銷售后勤人員收現后,應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c、對于收取的款項,任何人員不得侵占、挪用。
四、財務部出納人員每日向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報送資金日報表。
五、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各部門會簽后,正式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修改亦同。4s店資金管理基本規定在全市國土資源項目資金管理暨招投標現場會上的發言。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7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老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情況,并執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判。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老師,其挪用款從老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老師,執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掌握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執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加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掌握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日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來回車費,住宿費每日限報20元,并每日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日報30元,并每日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必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規定財務崗位人員的職責和權利,提高財務管理效率和財務風險掌控水平,訂立本規章。
第二條 本規章適用于全體公司財務崗位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應遵從公開、公正、透亮的原則,確保財務信息真實、精準、完整、適時、合規。
第四條 財務崗位人員應遵守公司的職業道德規范和各項法律法規,維護公司利益和職業形象。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應嚴格遵守公司內掌控度,依據公司戰略進展要求,科學合理運用財務資源,防范風險。
第二章 財務崗位職責
第六條 財務崗位人員應依照公司的財務政策和內掌控度,認真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實在職責包括:
(一)訂立公司財務管理和財務操作規程,并進行實施和監督。
(二)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做好財務賬簿和財務報表的編制、審核、簽字和歸檔。
(三)建立完善的預算體系,負責年度預算編制、執行情況分析和調整工作。
(四)負責投資決策和資金運營活動,依照公司長期資金和短期資金的需求,進行資金籌措、投資和運營管理。
(五)建立風險防范機制,適時識別、分析和掌控財務風險。
(六)訂立公司的'稅務籌劃方案和稅務合規規程,幫助稅務部門完成各項稅務事務,確保公司稅務合規。
(七)對公司財務體系進行評估和分類,提出完善財務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八)參加公司的戰略規劃和業務決策,供給財務數據和財務建議。
第三章 財務運作規程
第七條 公司財務運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務預算制度
公司應依照過去的閱歷和將來計劃,訂立認真的財務預算。財務預算應包含公司的收入、支出、缺口、利潤等方面的信息,為公司訂立合理的財務策略和計劃供給依據。
(二)審計制度
公司應定期進行財務內部審核、外部審計和特別審計。財務審核應檢查財務資料的真實性、精準性和合法性,特別審計應對公司財務風險和特別業務進行審計。
(三)會計核算制度
公司應依照會計準則和稅務法規,建立會計核算制度,訂立財務賬簿和財務報表。核算工作應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精準、完整,反映公司經濟活動的實際情況。
(四)資金管理制度
公司應訂立資金管理制度,區分公司的長期資金和短期資金,保證公司有充足的流動性。公司應訂立資金投資和調撥規程,為公司的資金運作供給依據。
(五)稅務管理制度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稅務管理制度,負責完善稅務籌劃和稅務合規方案,參加稅務審計和稅務爭議解決。公司應依照稅法規定納稅和申報各項稅種的信息。
第四章 財務風險掌控
第八條 公司應依據自身經營特點和風險情形,建立健全的財務風險掌控機制。實在如下:
(一)風險識別
公司應定期對財務風險情況進行分析和評估,識別并不安全預警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風險評估
公司應依據風險程度和影響范圍,確定風險的優先級和處理方案,并訂立實在的掌控措施。
(三)風險管理
公司應訂立監管要求和財務風險管理規程,并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對財務風險進行監督和掌控。
(四)風險報告
公司應定期報告財務風險情況和推測分析,適時上報公司高層管理層和董事會。
第五章 財務信息保密
第九條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保護公司財務信息的機密性。實在如下:
(一)保密意識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具有保密意識,加強保密培訓和意識教育,防止泄密行為的發生。
(二)保密制度
公司應建立財務信息保密制度,規范保密流程和保密責任的劃分。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財務信息不泄露。
(三)數據安全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確保財務數據的安全,嚴格保護電子數據和紙質數據的存儲和傳輸。
(四)信息保障
公司應確保財務數據的信息技術保障和防護本領,以避開因網絡攻擊和病毒感染等產生泄密問題。
第六章 財務管理制度的修訂和解釋
第十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應經董事會或主管部門批準,并于發布后執行。
第十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主管部門。如財務管理制度發生變化、修訂、廢止等情況,應適時通知公司財務部門和全體財務人員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章未盡事宜,可依照公司相關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公司法》、《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建立本制度的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
第二章財務機構第三條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第四條在總經理領導下,公司財務部管理整個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全面負責公司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展規劃組織并制定本部門的工作目標與責任制,并加以貫徹、落實。
2、組織擬定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審查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及提供的會計數據,并保證數據的真實可靠性。
3、監督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并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規、政策制度,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事項。
4、搞好本部門的內外協調工作,并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的預測、控制、分析和考核,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6、參與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濟合同,協議的擬定,為公司領導提供財務方面的參考意見。
7、對會計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對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任用及獎懲提出意見。
8、協調公司與銀行、稅務、工商、審計部門的關系,嚴格保守公司財務機密。
9、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10、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條財務部門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重大投資、資產處理、資金調度和其它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三章財務人員
第六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計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第七條各級領導必須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反映情況,準確核算數據,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刻苦鉆研業務,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宜隨便調動。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數據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移交時必須監交。
所屬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四章會計核算原則
第十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執行條例》、《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法規。
第十一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項。
第十二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記帳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公司發生涉及外幣的業務,按發生的當日外匯市場匯率的中間價折合本位幣記賬,期末將貨幣性外幣賬戶的余額按期末外匯市場匯率中間價調整折合人民幣金額,調整后折合的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之差作為匯兌損益,并按規定計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文字記錄均用中文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五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應視經營需要,按計劃購置,不得盲目購置,部門在購入固定資產前應填寫“財產物品申購單”,按規定的程序核準后,據以辦理購置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或確定的公允價值計價。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計提。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分類、預計經濟使用年限,預計殘值率和折舊年限如下:
類別使用年限(年)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運輸設備殘值率(%)15—40 10—15 10—15 5—12年折舊率(%)52、375—6、33 56、33—9、5 56、33—9、5 57、92—19
第二十一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
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
國外進口設備的原價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
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定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三條期末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1、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2、由于技術進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3、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4、已遭毀損,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
5、其它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第六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定期編制年度資金計劃、月度資金計劃,以便及早發現資金不數量,采取積極對策,確保資金運轉流暢。
第二十五條公司負債與總資產的比例應盡量接近同行業平均水平,以使公司的風險與收益盡量達到最佳組合。
第二十六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
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
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七條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
公司財務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帳項,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二十八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票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由總經理簽字或其授權人簽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需借款不應由獨家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供應,以為分散借款風險,保證借款________。
第三十條本公司對金融機構提供書面或口頭信息,限由財務總監或其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
第三十一條資金調度人員應及時了解公司資金狀況,以適應經常變動的經營環境及融資環境。
第三十二條公司大額度資金支出,在付款之前,應先經資金管理人員審核,以了解是否列入資金計劃安排,若未列入,視資金之緩急,可要求予以暫緩付款,并將延期付款理由及預計付款日期通知用款部門。
第七章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為取得該項無形資產發生的一切費用或投入時的作價。
第三十四條公司所擁有的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或公司接受投資的無形資產應采取國家規定的適當的方式進行估價。
第三十五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從開始使用之日起,按照規定期限分期攤銷,一般不低于10年,攤銷方式為直線法。
第三十六條財務部門應按無形資產設置明細帳,記錄各項無形資產取得的原始成本,每月計提攤銷額并登記明細帳。
公司于期末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
如果由于無形資產已被其它新技術等所代替,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或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計不會恢復等原因導致其賬面價值已超過可收回金額時,按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無形資產賬面價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提取。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作為公司的一項權利,能為公司提供長期的經濟效益,如發現其它企業侵犯了公司的無形資產,應及時提出訴訟,以法律手段保護公司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收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第八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九條成本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費用是指公司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四十條公司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公司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一條公司的期間費用應當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第四十二條公司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產;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以及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它支出。
第四十三條公司擬訂成本管理和核算辦法,加強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根據核定的利潤指標,編制公司成本、費用預算。
按期編制成本報表,核算商品明細,購銷成本,正確歸集,劃分成本界限。
第四十四條按期進行成本費用分析和考核的'執行情況及升降原因,預測成本發展趨勢,提供有關成本費用資料,做好各部門考核工作。
第九章稅金核算
第四十五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及時額納稅。
第四十六條進行稅金核算,正確計算增值稅發票金額,嚴格銷項稅票的控制管理,并按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對所得稅的計算和調整,應按照稅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公司應妥善管理增值稅發票、稅務報表及印花稅票。
第十章利潤核算
第四十八條收入是指公司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第四十九條公司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他人使用公司資產收入確認原則為他人使用公司資產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收入實現。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現金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使用費收入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五十條利潤是指公司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第五十一條公司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彌補的,可以在五年內用所得稅前利潤延續彌補。
延續五年未彌補的虧損,用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第五十二條公司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它轉入后的余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向股東分配股利;
第五十三條公司以及各子公司會計主管人員應共同核實利潤是否正確,并按期會同有關部門檢查部門執行利潤預算情況。
第五十四條按股東大會及董事會規定的利潤分配程序分配利潤。
第五十五條會計主管應審查損益表和利潤分配表,分析利潤增減原因提出應采取的對策,并向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編制全面預算提供上述數據及建議。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五十六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定期向投資者、債權人、有關的政府部門以及其它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五十八條公司總結、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凈資產收益率。
第五十九條公司設置總帳賬戶,定期核查檢查明細科目余額與總帳賬戶余額是否相符。
第十二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六十一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十五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保存十五年,部分檔案資料保存二十五年和永久保存。
第六十二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由公司檔案或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并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批準后銷毀。
對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涉及的原始資料,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結束為止。
第十三章會計交接制度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不得離職。
第六十四條會計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固定期限內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六十五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時,還要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并寫出書面交接材料。
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日期、職務,要編制詳細的移交清冊一式三份。
第六十六條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賬本,不得重立新帳。
第六十七條出納員工作變動,必須寫書面移交材料,未了事項交接清楚,由監交人簽字蓋章。
第十四章成本的控制
第六十八條總公司對子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初下達生產經營計劃,年終按計劃完成情況考核。
第六十九條由下屬公司提出年度生產成本計劃,母、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核同意后實行。
第七十條對以下三個關鍵點,應通過恰當手續,經過特別審批或一般審批:
1、生產指令的授權批準;
2、領料單的授權批準;
3、工資的授權批準。
第七十一條成本的核算是以經過審核的生產通知單、領發料憑證、產量和工時記錄、人工費用分配、材料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為依據的。
第七十二條生產通知單、領發料憑證、產量和工時記錄、人工費用分配、材料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均事先編號并已經登記入帳。
第七十三條采用適當的成本核算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適當的費用分配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適當的成本核算流程和帳務處理流程。
第十五章資金的控制
第七十四條工程項目資金,按工程預算實施監控,并按工程進度及相關合同、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支付時應由項目負責人申請,主管經理在預算核定的范圍內簽批。
第七十五條公司資金一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況必須借款的,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臨時拆借,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七十六條銀行貸款根據董事會決議,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七十七條現金出納與現金記帳必須職務分離;現金折扣必須經過適當的審批手續。
第七十八條每日及時記錄現金收入,現金收入記錄要嚴格實行內部復核。
第七十九條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并與賬面余額核對。
第八十條定期取得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八十一條現金日記帳與總帳的登記職責分開。
第十六章存貨的控制
第八十二條存貨采購要經過適當的審查批準。
第八十三條存貨成本的計算過程和會計處理要正確無誤,計價方法要一貫執行,實行內部核查制度。
第八十四條存貨的領用須經適當的批準,手續齊全。
第八十五條存貨保管人員與記錄、保管理人員職務相分離。
第八十六條存貨要進行定期盤點。
第十七章原料采購的風險控制
第八十七條對進入公司的全部材料實行全方位的監督機制,進入公司的所有材料必須滿質價相當,數量,價格、型號、規格準確,具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驗報告單。
第八十八條大宗原材料的采購實行招標制,標的由母、子公司提出,公司總部核準審定。
逐步實行網上采購。
第八十九條標的屬商業機密,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原則。
否則責任人將承擔經濟損失。
第九十條招標購買方案一經確定,任何人不準隨意變動,在發現執行過程中與原合同有誤的地方,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有權決定合同的延續與終止。
第九十一條采購過程中,訂貨單、驗收單和賣方發票一應俱全,并附在付款憑單后;購貨按正確的級別批準;注銷憑證以防止重復使用;對賣方發票、驗收單、訂貨單作內部核查。
第九十二條訂貨單、驗收單、賣方發票均經事先編號并已登記入帳。
第九十三條計算和金額嚴格進行內部核查;采用適當的會計科目表;應付帳款明細帳內容要進行內部核查。
第十八章投資風險的控制
第九十四條公司的對外投資(含資產處置)500萬元、關聯交易300萬元以上,必須將方案報經董事會審議,并應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評估。
對超過5000萬元(關聯交易3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方可實施。
第九十五條方案具體實施時,由總經理根據董事會的決議具體落實。
第九十六條投資業務的會計記錄與授權、執行和保管等方面應明確職責分工。
建立詳盡的會計核算制度,按每種證券分別設立明細帳,詳細記錄相關數據;核算方法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期末進行成本與市價孰低比較,并正確記錄投資跌價準備。
第九十七條投資明細帳與總帳的登記職務分離,投資披露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
第十九章籌資活動的控制
第九十八條借款及利息支付、發行股票及股利支付都必須經過適當的授權審批,嚴格履行程序。
第九十九條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要登記入帳。
第一百條借款均為公司承擔的債務,所有者權益代表所有者的法定求償權。
第一百零一條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期末余額確保屬實。
第二十章資產減值準備的控制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及擁有控制權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屬分公司均應按照本制度提取壞帳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三條壞帳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應收款項采用備抵法于期末按帳齡分析法計提壞帳準備(關聯方往來不計提壞帳準備),具體提取比例為:帳齡按余額提取比例1年內0、6% 1—2年3% 2—3年8% 3—4年13% 4—5年
20% 5年以上100%
2、壞帳確認標準:公司對因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等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確認為壞賬。
3、確認并已轉銷的壞帳損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應及時借記應收款項,貸記壞帳準備,再通過應收款項收回現金。
4、年度末,根據壞帳準備科目余額與年末應收款項余額按比例計提壞帳準備額差異,調整壞帳準備余額,借記或貸記管理費用。
5、當年發生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計劃進行重組的應收款項、關聯方,特別是母子公司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逾期但無證據以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不能全額提取壞帳準備。
第一百零四條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1、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按期末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預計的跌價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存貨應進行全面清查,對損壞、陳舊及市價低于成本的存貨,就其不可回收部分,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應按恢復增加的數額借記存貸跌價準備,貸記存貨跌價損失。
第一百零五條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按投資單項計提。
2、公司短期投資應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的證券市場收盤價為依據,按投資總值計價。
市價低于成本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借記投資收益,貸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以后如果短期投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大于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科目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提取跌價損失準備,反之,應按差額沖減已提的跌價準備,如果短期投資市價高于成本,應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的范圍內沖回。
3、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資,按實際成本轉帳,不同時調整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再予調整。
第一百零六條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的計提:公司對被投資單位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的金額低于賬面價值,并且這種降低的價值在可預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將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預計的長期投資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一百零七條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直線法計算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確定如下類別使用年限(年)殘值率(%)年折舊率(%)房屋及建筑物15—40 5 2、375—6、33通用設備10—15 5 6、33—9、5專用設備10—15 5 6、33—9、5運輸設備5—12 5 7、92—19
2、期末,固定資產按賬面凈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3、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應對固定資產進行逐項檢查,對由于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凈值的,按其差額提取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一百零八條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無形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對由于已被其它新技術代替或超過法律期限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按其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九條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計提:
1、在建工程按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
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
2、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的,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1)、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未來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項目無論在性能上,還是在技術上已經落后,并且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3)、其它以證明在建工程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一百一十條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的計提:
1、公司委托貸款時按實際委托貸款的金額借記委托貸款,貸記銀行存款,并按期限計算應收利息,但如果委托貸款應收利息到期未收回,則將已確認的利息收入沖回,并在備查簿中登記沖回利息的金額,期后收回的已沖減利息收入的利息首先沖減委托貸款的本金。
2、會計期末,公司對委托貸款進行全面檢查,如果有跡象表明委托貸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額,公司應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委托貸款價值又得以恢復,應沖回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一百一十二條以上各資產減值準備,公司各子、分公司計提時必須附有詳細依據,經各子、分公司經理同意,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財務部審核。
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上報公司董事會,經董事會就提取的依據、方法、比例、數額及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逐項表決通過后實施。
公司監事會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列席董事會討論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議,對會議決議程序的合法性及計提依據的充分性提出書面意見,并形成決議向股東大會報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巨大或涉及關聯交易的,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時,公司董事會應提交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書面報告,由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第一百一十二條以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隨意變更。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0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嚴格財務紀律,根據財務有關規定和本會的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一般原則
(一)本會按財政部頒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本會章程進行財務管理,所募集的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單獨設帳、分類核算的辦法。
(二)本會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等主要帳冊以及各種必要輔助性帳薄(包括捐贈實物帳)。每月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會領導。
(三)各種帳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或匯總表等登記入帳,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各類帳簿中的記錄,如需更正,必須嚴格按照會計工作規則進行。
(四)財務各類原始憑證及時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捐贈款(物)情況定期向會長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并接受審計;審計結果應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
二、捐贈收入管理
(一)所有的捐贈、贊助收入均應向捐贈或贊助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捐贈票據,財務人員應及時將支票、現金繳銀行入帳。協會接收的現金捐款應及時送繳銀行,一般情況不得過夜。
(二)慈善資金收入,應分設有限定性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和其他專項收入。定向捐贈須根據捐贈協議、捐贈意向書等書面依據確定;捐贈中途改變捐贈用途的,須由捐贈人提供書面憑據確認。
(三)本會設置在公共場所的慈善捐款箱,由會計人員會同有關單位共同開啟,清點善款,進行登記,并由相關經手人簽字后開具捐贈收據,所收捐款應立即繳存本會帳戶。通過郵局向我會的捐贈,應將郵局匯款單復印件留做備查。
(四)捐贈物資倉庫(慈善超市)必須建立捐贈實物收支帳冊,注明品種、數量及金額。
(五)物資入帳程序及手續:
1、捐贈物資經驗收后開具實物收據給捐贈單位或個人;
2、物資入庫時填寫入庫單;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作為入庫憑證,一份交協會財務部門。
3、捐贈物資出庫,必須按照分配方案填制出庫單,由接收方簽章;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作為存根,一份用于登記倉庫收支帳,一份交到協會財務部門。
4、倉庫必須每半年盤存一次,核對帳物是否相符,如發現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列出清單,執行會長批準后方可調整帳面。
三、善款支出管理 (一)慈善資金使用應遵循量入為出的原則,并參考往年工作開展實際情況編制年度預算,經常務理事會批準后按計劃執行。
(二)慈善資金使用的審批權限:屬于年度預算內的活動資金支出由執行會長審批。
(三)慈善救助支出,必須按救助工作的原則、程序進行。
(四)發生嚴重突發性應急救助需要預算外追加救助資金的審批,按《市慈善協會資金管理辦法》辦理。
(五)救助資金支出由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發放。
四、日常工作經費經費收支管理
(一)資金來源
1、會費;
2、國內外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贊助;
3、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政府資助;
5、參考中華慈善總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于捐贈資金總會本身按 3%左右提取管理費以及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每年從捐贈款中提取 2%作為工作經費;
6、利息;
7、其他合法收入。
(二)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執行。
(三)其它支出的管理 經費支出必須嚴格按審批制度,規范報銷程序,明確審批權限。所有經費需由主辦會計審核并經執行會長審批后方可支出。本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差旅費報銷:
(1)出差費用按合肥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標準執行。
(2)出差人員應及時到單位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超過七個工作日,但每月終結前必須將當月的業務結報完畢,以便真實、
準確、及時地反映業務活動。差旅費報銷程序:由出差人填寫報銷憑證,經審核后,由執行會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2、會議經費報銷:
(1)要盡量精簡和壓縮各種會議,確需召開較大會議的,由辦公室安排,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參加會議對象及人數,列明經費預算,由執行會長批準。嚴格按核準經費標準接待,不得超標。
(2)會議結束后經辦人憑發票、審核單及會議通知送會領導審批,并按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3、接待費報銷:
接待來賓,由辦公室負責落實。接待標準由協會分管領導審定。來賓的接待標準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票據管理
(一)支票管理 出納向各開戶銀行購置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必須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記錄,將購置支票的號碼登記在輔助記錄本上,以便備查。
(二)收據管理 各種捐贈收入所使用的票據和往來收款收據均由主辦會計統一向市財政局申領、結報。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涂改銷毀。
六、財產管理 本會的財產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一)固定資產:單價在 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列為固定資產。
(二)低值易耗品: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使用期限較短、更換比較頻繁的物品。
上述兩類財產分別由辦公室保管人員建立臺帳,并由財務每年一次進行盤點,核對帳實是否相符,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報執行會長批準后作出相應處理。
七、監督管理 本會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的監督,接受市審計部門或聘請社會會計服務機構進行審計,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八、本制度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后執行(試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1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xx元以上由村兩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或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理財制度
1、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理財的原則,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會公布。
4、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主任兩人印章及村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2、最新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2
一、目標和原則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掌掌控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適時供應正確的會計信息;
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并在法定范圍內進行。
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掌控的原則是: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奉并服從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適用性原則。
即:訂立的財務管理內部掌掌控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范,針對學校的特點,便于操作和執行,有利于掌控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開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別,并相互制約。
2、重點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點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緊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
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三、預算管理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依據收入情況統籌布置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需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支出。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更改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
4、學校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表,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縣教育局,并在老師大會上予以公示。
二、收入管理
1、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全部收費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2、學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賬,并適時解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
三、支出管理
1、學校依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原則。
2、依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3、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校長簽字方可入賬。
4、重視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四、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一切現金收入,均須適時解入銀行。
2、報賬員每日定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3、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發接受銀行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適時與銀行對賬,發覺問題立刻查詢。
4、依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依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
2、全部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護和修理、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保管員向主管負責人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規定辦妥報損,報廢手續。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進行檢查。
五、經費報銷制度
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緊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老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出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報銷手續,對校產設備作好認真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入庫后再領取使用,由經辦人簽字,校長批準后報銷。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由學校布置人員負責購買,零星購買須校長審批,20xx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代會討論決議。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育處、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請示校長。
3、全部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閱歷收后,入庫登記。
4、領用物品須辦理有關手續。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予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予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一萬元以內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一萬元以上經學校上級部門批準,方可報廢報損。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適時到財務部門銷帳,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帳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維護和修理用,或交總務處理,不得連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1、依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方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管一年備查。
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好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帳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3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建立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各種費用支出,結合公司特點,特制定財務管理規定:
一、票據管理
1、公司所有報銷票據必須有三人以上簽字,即經手人簽字,(注明使用原因,證明屬實);財務會計審核,主管領導進行審核,總經理審批,計劃外支出必須報請董事會批準。
2、所有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特殊情況小額支出沒有正式發票的只能作為往來帳目處理,嚴禁白紙條報帳。
3、對員工違規處罰金額,統一由公司收取,不得亂收。
4、對員工的工資除每月發放一定數額的現金外其余部分一律進入員工個人存款帳戶,個人所得稅按規定扣繳。
二、費用審批
除坑口員工按計件標準發放工資外,其余費用一律按年終制定的經營方案下達的控制指標執行。
1、招待費用。(1)公司招待費用:嚴格控制招待費用,特殊情況需要招待的須經公司總經理、主管領導同意在控制標準的情況下開支,少量客人只能在公司食堂招待。接待客人原則上不發整包煙,確需發煙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由接待員登記發放。公司食堂實行單獨核算,具體辦法另行規定(2)坑口每月報銷招待費150元。
2、車輛管理費用。公司小車統一由行政辦調派,報銷燃料費必須有辦公室及主管領導簽字同意。車輛維修和年檢費用必須由司機首先提出申請報告,經行政辦小車班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同意,由行政辦安排到指定的維修點維修。
3、坑口輔助材料費和水電費。按公司下達的定額標準執行,超額部分由所在坑口負責賠償。定額標準內的費用報銷實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報銷,節約部分實行四六分成(即公司40%),60%獎勵坑口負責人和所在工種人員。輔助材料中大額材料由公司統一采購,必須提供增值稅發票。
4、通訊費用。總經理每月話費控制在260元以內;副總經理每月話費控制在150元以內;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及安全顧問、采購員每月控制在120元以內;坑長、科長、司機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內;副坑長、副科長每月控制在60元以內;安全員及其他工作人員每月控制在30元以內。憑話費單實報,超出不補。山上固定電話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內;辦事處固定電話每月控制在80元以內。
5、差旅費用。護送傷員的`工作人員到縣城只能用工作餐(標準為每人每餐15元,住宿費看情況來定),因工作需要出差到九江市以外的城市辦事,每天生活補助35元/人,公司派車出差不報銷生活補助,住宿費控制在100元以下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出差辦事無特殊情況不報銷租車費用。
6、勞保費用。員工勞保用品由采購員統一采購。采購員在采購勞保用品時必須保證質量,價格合理。采購前按照公司發放勞保用品的數量提出采購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分期分批采購,防止勞保用品過度壓庫,勞保用品的采購必須憑增值稅發票報帳。
7、材料費。倉庫物資統一由公司采購員采購,保管員應按照各坑口、各工種急需的配件、物資數量,填寫購買審批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保質、價格合理的條件下進貨。倉庫保管員憑采購員進貨單清點貨物。憑采購員進貨單、倉庫保管員入庫單、購買審批單和增值稅發票報帳。嚴格控制倉庫物資采購資金計劃,防止庫存物質壓庫。坑口輔助材料必須有公司人員驗收,坑口證明屬實,主管領導審核,由賣方到公司結帳。公司公攤材料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領用。
8、辦公費用。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專人負責登記、保管、發放,在購買前必須提交購置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采購。購買20xx元以上的物資應列為固定資產支出。宣傳、培訓費用按領導批準執行。
三、各種假期工資發放標準
公司統一放假,工資按《公司經營管理方案》附則第5、6條執行;婚、產假按有關規定發放;事假不支付工資;病假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按本人的基本工資發放,計件人員按每月450元計發。
四、財務紀律
1、所有費用開支原則上做到月清月結,不得坐支。
2、會計、出納要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定和本規定,堅持原則,抵制不正當開支。
3、未經領導批準,所有人員原則上不得在公司財務處預先借用現金。
4、出納要嚴格控制現金存放量。現金遺失或出現假幣自行賠償。
5、嚴禁以少報多、虛報冒領和違反本規定報帳手續的各種支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公司原制訂的財務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4
第一條 為加強協會的財務管理,規范本會經費的使用,嚴格財經紀律,使協會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依據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泰安市攝影家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收入管理:
一、本會為非贏利性社團組織,不得從事任何超出協會章程業務范圍的商業經營活動,其經費來源主要包括:
(一)會員入會會費和年度會員會費。
(二)政府或有關單位資助收入、實物及其它有價藝術作品等。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有償服務取得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二、協會應在國家政策和協會章程允許的前提下,積極籌措、合理組織資金來源。
三、協會收取會費的標準,應依照本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備案后生效的泰安市攝影家協會《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進行收取。
四、協會接受社會各界捐贈和資助必須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不得與捐贈和資助方有任何違背協會宗旨和有損國家利益的交換條件,協會在開展重大活動需要有關企業事業單位給予資助時,應遵循自愿原則,禁止各種攤派。
五、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費,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核定的標準辦理。
第三條 支出管理
一、協會應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勤儉節約、合理使用、收支平衡、略有節余、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合理安排支出,不得在會員中進行分配。
二、協會經費支出主要包括:
(一)業務經費支出:
1、協會開展各項業務活動、業務廣告、業務宣傳、訂購專業書籍,以及開展捐贈、資助和獎勵活動等需要支出的費用。
2、協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作咨詢講課等活動費用和酬勞。
3、協會開展學術交流、咨詢服務、人才培訓、舉辦宣傳展覽活動、出版發行等有償服務的'成本支出。
(二)管理費用支出
1、協會專職和聘用的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勞務報酬等方面的費用。
2、協會租用辦公場所;購置辦公設備、辦公用品;會議費、接待費、通信費、差旅費等費用。
3、其它合理支出。
三、接待費、通信費、差旅費、會議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條 協會財務工作職責和管理
一、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制度,保證會計資金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二、協會應配備具有上崗資格的專(兼)職財務人員,實行會計核算,會計、出納分設,賬、錢、物分人管理。
三、協會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協會《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四、協會秘書處負責編制協會年度收支計劃,經協會主席辦公會同意后,提交常務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五、協會秘書處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六、協會財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和協會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協會秘書處應按照規定及時編報年度財務決算,月財務報表分別報主席長、秘書長;半年由分管財務領導向常務理事會匯報協會財務收支情況,年度財務報表經協會常務理事會和監事會審查后,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工作,提交審計報告,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七、協會會計檔案的保管、銷毀均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八、財務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例會,匯報財務收支情況,對未經審核簽字的支出有責任提出異議并及時上報協會主席或主席團。
九、財務管理人員按照統一的格式要求填寫協會的財務賬目,必須按時記錄收支的明細情況,此賬簿為財務審查的唯一有效記賬簿,現金及所有報銷憑證、帳簿由秘書處封存保管。
十、協會秘書處負責應收、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十一、接受協會監事會、常務理事會的監督檢查,以及財稅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十二、負責保管會計檔案以及固定資產等資料,負責電算化系統的開發、建立和管理。
十三、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五條 協會經費的管理與監督
一、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不得在會員中分配;協會的財產、物資屬于本協會的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任何謊報經費、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者,由主席團做出處理意見,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實行帳務公開制度,建立明確的財務帳目,所有帳目需及時入帳,財務應每月小結財務收支情況,交主席辦公會審議。定期編制財務收支清單,向協會內外公布,以加強各方面監督。每個會計年度終結后,委托合法的會(審)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三、協會經費收支必須使用正式發票,年終上交報表及發票,報表上的項目需與發票一致,做到帳目細致明朗。
四、協會經費開支按照預算在先、開支在后的原則進行。每年的費用開支情況須向常務理事會報告。
五、審批權限。協會各項開支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開支標準執行,資金運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財務簽報制度。大宗開支由秘書處事前提交簽報,主席辦公會審核同意,主席簽字審批,日常開支由主席簽字審批。協會日常開支在 5000 元以下的,經辦人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后由主席審批;5000 元以上的由秘書長審核后報主席審批;10000 元以上的秘書處提交簽報,主席辦公會議三分之二成員審核同意,主席簽字審批。
六、報銷程序:
1、經辦人應填寫報銷單,一律憑有效憑證(發票)由當事人到協會財務報銷,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包括: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日期、印章、領導簽字等內容必須齊全)。
2、經辦人簽字后,按規定交由相關人員和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后,財務方可報銷。
3、經辦人在經辦過程中如不能開具正式發票的,應提前向協會分管領導匯報并同意,再由買賣雙方當事人簽字,以及相關知情人簽字證明,經相關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
4、一般性支出實行先墊支后報銷的方式,特殊情況或必須大額資金支出時,經主席簽字批準,可向財務以借款的方式申請預支,完成后要及時結算,借款由主席簽字生效。
七、在批準的業務活動和服務的范圍內取得的合理收入,必須全數上交,及時轉入協會專用賬戶,并由秘書長向主席辦公會匯報,同時,協會財務收到資金后必須開具《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業務活動收入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挪用。
八、協會接受的捐贈或贊助費及使用情況,必須定期向常務理事會、監事會和會員代表公開。
第六條 協會工作人員的聘用
一、協會工作人員一般不對外招聘,由本協會會員自愿參加,義務貢獻,協會不予支付任何費用。
二、因協會工作需要,協會秘書處確需臨時聘用專職人員的,由秘書處擬定后報主席辦公會研究批準。專職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具體情況確定。
三、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勞社部發[20xx]11 號文件要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第七條 協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與改良、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二)協會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包括: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立固定資產卡片,辦理固定資產的申購、驗收、移交、報廢、處置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第八條 協會旅差費用的管理參見第三條第三款: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九條 本協會書籍報刊訂閱應由秘書處統一作出計劃,報主席批準后訂購;書籍購置由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提出計劃,報主席批準后訂購。
第十條 本制度自 20xx 年 2 月 14 日泰安市攝影家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由協會常務理事會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個人名團體,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位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務局: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門、各區及項目建設單位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有效節約建設資金,控制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針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中反映出的問題,我部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財基字[1998]4號)的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結合各部門、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及時貫徹落實到建設單位。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頭融資體制改革的需要,規范基本建設投資行為,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政府采購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國有建設單位和使用財政性質資金的非國有建設單位,包括當年安排基本建設投資、當年雖為安排投資擔憂在建工程、有停緩建項目和資產已交付使用單位辦理竣工決算項目的建設單位。其它建設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方針政策;依法、合理、及時籌集、使用建設資金;做好基本建設資金的預算編制、執行、控制、監督和考核工作,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減少資金損失和浪費,提高投資效益。
第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市主管基本建設的職能部門,對基本建設的財務活動實施財政財務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和工程預算的批準后,其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同居財政部門提交初步設計的批準文件和項目概算,并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及時向同級財政部報送項目娘度預算,帶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做為安排項目年度預算的依據。
建設項目停建、緩建、移遷、合并、分離以及其它主要變更事項,應當在確立和辦理變更手續指日期30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文件、資料的復制件。
第六條 建設單位要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按規定設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基本建設財務工作;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做好財務設置和帳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基本建設活動中的材料、設備采購、存貨、各項財產物資及時做好原始記錄;及時掌握工程季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基建財務報表。
第七條 經營性項目,因感召國家關于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在項目總投資(已經批準的動態投資計算)中籌集一定比例的非負責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
第八條 經營性項目的資本金,需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投資者一事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資產投入項目的資本金,必須京國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評估作價。
經營性項目丑劇的資本計,在向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已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條 經營性項目收到投資者投入項目的資本金,要按照投資主體的不同,分別以國家資本金、依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和外商資本金單獨反映。個人資本金、外商資本金。
第十條 凡使用國建財政投資的建設項目,應當執行財政部有關基本建設資金支付的程序,財政資金按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到位。
實行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設項目,應當根據政府采購和貴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十一條 經營性項目對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在項目建設期間,作為資本公積金,項目建成交付使用并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相應轉為生產經營企業的資本公積金。
第十二條 建設次昂姆在建設期間的存款利息收入計入待攤投資,沖減工程成本處理。
第十三條 經營性項目在建設期間的財政貼息資金,作沖減工程成本處理。
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在編制竣工財務決算簽要認真清理結余資金。應變價處理的庫存設備、材料以及應處理的自用固定資產要公開變價處理,應收、應付款項藥劑師清理,清理出來的結余資金按下列清款進行處理。 經營性項目的結余資金,相依轉入生產經營企業的有關資產。
非經營性項目的結余資金,首先用于歸還項目貸款。如有結余,30%作為建設單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項目配套設施建設、職工獎勵和工程質量獎,70%按投資來源比例歸還投資方。
第十五條 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將應交財政的竣工結余資金在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30日內上繳財政。 第十六條 建設成本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和其他投資支出。
第十七條 建筑阿安裝工程投資支出實質建設單位按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以及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十供求額的預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設備投資支出實質建設單位按照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高擴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何謂生產準備測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需要安裝設備是指必須將其整體伙計各部位裝配起來,安裝在基礎上火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試制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設備。
第十九條 待攤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按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按照規定應當跟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圖的征用幾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設備檢查費、復合聯合試車費、合同工證及工程質量監督費、(貸款)項目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及承諾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招投標費、經濟合同仲裁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土地使用費稅、耕地占用費、車船使用費、匯兌損益、報廢工程損失、壞帳損失、借款利息、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折價、企業債券發行費用、航道維護費、航標設施費、航測費、其它待攤投資等。
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標準控制待攤投資支出,不得將非法的收費、攤派等計入待攤投資支出。 第二十條 其它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按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房屋購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購置、飼養、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種無形字場和滴延資產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管理費是指建設單位從項目開工資日期支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之發生的管理性質的開支。包括:不在原單位發工資的工作人員工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辦公費、養旅交通費、勞動保護費、工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零星購置費、招募生產工人費、技術圖書資料費、印花稅、業務招待費、施工現場津貼、竣工驗收費和其他管理型資質開支。
業務招待費支出不得超過建設單位管理總額的10%。
施工現場津貼標準比照當地財政部門指定的差旅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分年度據實列支。建設單位管理費的總額控制數以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項目投資總額概算為基數,并按投資總額概算的不同規模分檔計算。具體計算方法見付1。 特殊情況卻需超過上述開支標準的,需事前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發生單項工程報廢,必須經有關部門鑒定。報廢單項工程的凈損失京財政部門批準后,作增加建設成本處理,即如待攤投資。
第二十四條 非經營性項目發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退耕還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可行性研究費、項目報廢及其它經政府部門認可的不不能形成資產部分的投資,作待核銷處理。在財政部門批復竣工決算后,沖銷相應的資金。形成資產部門的投資,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
第二十五條 非經營性項目為項目配套的專用設施投資,包括專用道路、專用通訊設施、送變電站、地下管道等,產權歸屬本單位的,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產權不軌哦書本單位的,作轉出投資處理,沖銷相應的資金。
經營性項目為項目配套的專用設施投資,包括專用鐵路線、專用公路、專用通訊設施、送變電站、地下管道、專用碼頭等,建設單位必須與有關部門明確界定投資來源和產權關系。由本單位負責投資單產全部歸屬本單位的,作無形資產處理;產權規屬本單位的,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
第二十六條 建設項目隸屬關系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進行財務關系劃轉,要認真做好各項資產和債權、債務清理交接工作,主要包括個性投資來源、已交付使用的資產、在建工程、結余資金、個性債權和債務等,優化分雙方的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門審批,并辦理資產、財務劃分手續。
第二十七條 建設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項工程建設副產品變價凈收入、負荷試車核實運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工程建設副產品變價凈收入包括:煤炭建設中的工程收入,礦山建設中的礦產品收入,油(氣)田鉆井建設中的原油(氣)收入和森工程假設種的路影財收入等。
(二)經營性項目為檢驗設備安裝質量近行的負荷試車或按合同及國家規定進行是運行所實現的產批局入包括:水利、電力建設移交前的水、電、熱費收入,原材料、機電輕紡、農林建設移交生產前的'產品收入,鐵路、交通臨時運營收入等。
(三)他收入包括:1.各類建設項目總體建設上未完車各移交生產,但其中部分工程簡易投產而發生的營業性收入等;2.工程建設期間各項索賠以及違約金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條 各類股產品和負荷試車產品基建收入按時極小收入都出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和稅金確定。負荷試車費用計入建設成本。
試運行期間基建收益產品實際銷售收入減去銷售費用聚集其它費用和銷售稅今后的純收入確定。
第二十九條 試運行期間按照一下規定確定:引進國外設備項目按建設合同中規定的是運行起執行;國內一般性建設項目試運行起原則上按照批準的設計為檢索規定期限執行。個別行業的建設牧師運行起需要超過規定是運行起的,應報項目設計文件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條 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工業項目經負荷試車考核(引進國外設備項目規定試車考核期滿)或試運行期能夠正常生產合格產品,非工業項目符合設計要求,能夠正常使用時,應及時組織驗收,移交生產或使用。凡以超過批準的試運行期,并以符合驗收條件單位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的建設項目,視同項目以正式投產,其費用不得基本投資中支付,所實現的收入作為生產經營收入,不再作為基建收入。試運行期一經確定,各建設單位應嚴格按規定執行,不得擅自縮短貨延長。
第三十一條 各項索賠、違約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彌補工程損失,結余部分按本規定第三十三條處理。 第三十二條 基建收入應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說后收入結一下規定處理:
經營性項目基建收入的稅后收入,相應轉為生產經營企業的盈余公積。
非經營性項目基建收入的稅后收入,相應轉入行政事業單位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三條 試生產期間一律不得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第三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工程價款結余的制度規定,堅持按照規范的工程價款結算程序支付資金。建設單位與施工的安慰簽訂的中確定的工程價款結算方式要符合財政支出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工程建設期間,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建設單位比選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在清算。
第三十五條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時,應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后應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
第三十六條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各編制單位要認真執行有關的財務核算辦法,嚴肅財務紀律,實事求是地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做到編報及時,數字準確,內容完整。
第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加強多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組織領導,組織專門人員,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積極契合建設單位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3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在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元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調離。
第三十八條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依據,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調整及其批復文件:招投標文件(書);歷年投資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批準的項目預算;承包合同、工程結算等有關資料;有關的財務核算制度、辦法;其它有關資料。
第三十九條 在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前,建設單位要認真做好各項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單干資料的歸集整理、財務處理、財產物資的盤點和實際債權務的清償,做到帳帳、帳證、帳實、帳表相符。各種材料、設備、工具、器具等、要竹項盤點核實,填列清淡,妥善保管,或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理,不準任意侵占、挪用。
第四十條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兩個部分:
(一)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主要有以下報表(表式見附2):
1.封面:
2.基本建設項目:
3.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
4.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
5.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
(二) 竣工財務決算說名書。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概況;
2.會計財務的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清償情況;
3.基本結余資金等分配情況;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5.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建議;
6.決算預概算的差異和原因分析;
7.要說的其它事項
第四十一條 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按下列要求報批:
(一) 央級項目
1.型項目
屬國家確定的重點項目,其它竣工財務決算京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審批,或由財政部授權主管部門審批;其它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轉部門審批。
2.中型項目
中央極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審批。
(二) 地方級項目
地方級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報批,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確定。 第四十二條 財政不對中央及大中型項目、國家確定的重點小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審批產行“先審核、后審批”的辦法,即先委托投資評審機構或經財政部門認可的游子值得中介機構對項目單位編制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審核,在按規定批復。對審核終身見得概算內投資,經財政部審確定后,按投資來源比列歸還投資方。
第四十三條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大中小型劃分標準。經營性項目投資額在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非經營性項目投資額載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的為大中型項目。其它項目為小型項目。 第四十四條 以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3個月內不辦理竣工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手續的,視同項目以正式投產,其費用簿冊從基建投資中支付,所實現的收入作為生產經營十入,不再作為基建收入管理。 第四十五條 各省、自制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建設項目的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財政部1998年印發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財基字[1998]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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