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范文6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經濟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經濟合同 篇1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 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經濟合同 篇2
多項選擇題
1、當事人之間采用浮動抵押方式進行擔保的,抵押財產在一定情況發生時確定,這些情況包括( )。
A、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B、抵押人被工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后撤銷
C、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D、抵押人被宣告破產
2、下列關于委托合同的相關規定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
B、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C、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D、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3、甲乙簽訂租賃房屋合同,后出租人甲欲賣掉其房屋,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在租賃期間內,甲不可以賣掉其房屋 B、甲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乙
C、乙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D、甲可以隨時賣掉其房屋
4、下列有關承攬人相關義務說法正確的有( )。
A、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
B、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C、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
D、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應按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檢驗
5、關于留置權的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留置的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
C、債權人在其債權沒有得到清償,有權留置債務人的財產,并給債務人確定一個履行期限
D、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6、下列關于買賣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
B、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C、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主物
D、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7、某股份有限公司因進行技術改造需要一筆資金,就以其享有的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權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了2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在簽訂了貸款合同和質押合同后,雙方即向有關部門辦理了出質登記手續。則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該質權自辦理質押登記手續時生效 B、該質押合同自該公司向銀行交付專利證書時生效
C、質押合同生效后,該公司一律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項專利權
D、質押合同生效后,該公司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項專利權,但是應當經過銀行同意
8、下列有關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規定的有( )。
A、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B、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C、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D、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9、下列選項中,可以作抵押的財產包括( )。
A、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B、土地所有權
C、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D、建設用地使用權
10、下列關于承諾的敘述中,正確的有( )。
A、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B、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C、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D、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變更的仍然構成承諾
11、關于合同的書面形式,下列說法準確的有( )。
A、法律法規規定應采書面形式的,從其規定 B、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從其約定
C、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D、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12、下列關于合同的履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B、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C、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
13、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那么下列關于反擔保方式的表述,正確的有( )。
A、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B、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
C、其他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 D、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14、無名合同的法律適用規則為( )。
A、直接適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規定 B、適用合同法總則中的規定
C、應該參照合同法分則中最相類似的規定 D、應該參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類似的規定
15、甲公司(經批準有權經營行紀業務)受乙公司委托,為其購買某種產品。甲公司經考察后,與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后丙公司違反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以質量較差的該項產品交付,致使乙公司在以該產品為原料進行深加工時發生事故遭受財產損失10萬元人民幣。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以自己名義與丙公司簽訂合同
B、對甲、丙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甲公司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C、乙公司的財產損失應由丙公司承擔 D、乙公司的財產損失應由甲公司承擔
16、下列有關保管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當事人沒有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
B、當事人沒有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必須給予寄存人時間限制
C、當事人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D、當事人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即使沒有特別事由,也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17、甲、乙兩公司合作開發完成一項發明,如果雙方事先沒有約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甲公司 B、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乙公司
C、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甲、乙兩公司共有
D、當甲公司不同意申請專利權時,乙公司可以單獨申請專利
18、關于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B、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 C、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
D、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
19、以下關于貨運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地震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
B、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可以要求支付運費
C、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不得要求返還
D、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20、根據《合同法》規定,下列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是( )。
A、甲公司與乙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
B、丙公司為向丁公司租賃房屋3個月而訂立的租賃合同
C、技術轉讓合同 D、融資租賃合同
21、下列贈與合同中,在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的有( )。
A、甲與某慈善機構約定,贈與該機構50萬元用于扶貧
B、甲與乙簽訂合同,約定甲贈與乙一臺電腦,并經過公證
C、甲與乙簽訂書面贈與合同,約定甲贈與乙10萬美元用于科學研究
D、甲與乙口頭約定,甲贈與乙房屋一所
22、下列有關借款合同的說法,符合規定的是( )。
A、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可以不采用書面形式
B、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C、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D、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只有在( )情況下,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A、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
B、經對方當事人同意 C、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 D、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24、乙向甲購買一臺新型車輛檢測設備,雙方訂立了合同。下列關于該合同項下設備所有權轉移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設備的所有權自買賣合同生效時起轉移
B、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設備的所有權自甲方交付時起轉移
C、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設備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全部價款時起轉移
D、如果雙方約定,甲方先行交付設備,在乙方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其所有權仍屬于甲方,該約定有效
25、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發生下列( )情況,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A、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且并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B、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C、合同成立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D、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6、張某超越王某授予的代理價格權限,以王某的名義與知情的趙某訂立了買賣私房的合同。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如果王某認可,該合同有效 B、如果王某不予認可,該合同對王某不發生效力
C、即使王某不予認可,王某也應承擔責任 D、該合同應予以解除
27、合同義務的轉移可以產生的法律后果是( )。
A、新債務人成為合同一方當事人
B、新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可以請求新債務人履行債務
C、新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新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D、從債務隨主債務的轉移而轉移
28、下列有關定金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B、定金的數額應當為主合同標的的20%,當事人不得自行約定
C、定金合同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D、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定金合同
29、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約定甲公司以自有的一棟正在出租辦公樓作為抵押。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該辦公樓的原租賃關系應當解除 B、未經乙銀行同意,甲公司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C、甲公司經乙銀行同意轉讓抵押財產,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D、在辦公樓被征用的情況下,乙銀行可以就補償金優先受償
30、公民李某為籌款經商,以自有的價值30萬元的庫存商品為抵押,向甲銀行貸款5萬元,1個月后又以該庫存商品為抵押,向乙銀行貸款10萬元,均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如果李某到期不能還款,該庫存商品拍賣所得為12萬元,下列說法錯誤的有( )。
A、拍賣所得先償還甲銀行的貸款,剩余償還乙銀行的貸款
B、由于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兩項抵押均無效
C、第2次抵押無效 D、應償還甲銀行的4萬元,償還乙銀行8萬元
3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不得行使上述權利的有
A、債務人被宣告失蹤,且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B、債務人移居國外,但國內有其購買現由親屬居住的住宅
C、債務人被宣告破產,中止執行程序的 D、債務人聽說保證人曾表示放棄權利
32、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且當事人沒有約定,則( )。
A、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B、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C、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D、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33、甲對乙享有50 000元債權,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力清償欠款。甲調查發現,乙對丁享有3個月后到期的7 000元債權,戊因賭博欠乙8 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 000元債權,因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對丙享有5 000元債權。乙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乙對其享有的債權都怠于行使。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債權( )。
A、乙對丁的7 000元債權 B、乙對戊的8 000元債權
C、乙對丙的10 000債權 D、乙對丙的5 000元債權
34、下列關于不安抗辯權的說法,符合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是( )。
A、不安抗辯權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順序的同一雙務合同
B、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債務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終止履行合同
C、在訴訟或者仲裁中,主張不安抗辯權一方應負舉證義務
D、不安抗辯權的行使需要征得對方同意
35、A公司因更新辦公設備向數家辦公設備供應商發函,內稱“我公司急需某型號的電腦30臺,如貴公司有貨,請速告之。”B公司接函后于次日將30臺該型號的電腦送至A公司,而A公司此時已決定購買另一型號的電腦,拒絕接受B公司送來的電腦,雙方因此發生糾紛。關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A公司的發函屬于要約 B、A公司的發函屬于要約邀請
C、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為構成違約
D、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為不構成違約
36、下列有關格式條款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提供的格式條款沒有與對方協商 B、格式條款又稱格式合同
C、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沒有向對方提示免責條款的義務
D、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時采用非格式條款
多項選擇題答案
1、【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浮動抵押中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本題的四個選項均屬于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
2、【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委托合同的相關規定。以上四項內容的表述均是正確的。
3、【正確答案】 B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根據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4、【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承攬人的義務。以上內容均是正確的。
5、【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留置權的效力。四個選項表述均正確。
6、【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買賣合同的解除。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接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7、【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權利質押。質押合同是依法成立時生效。
8、【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保證的訴訟時效。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9、【正確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抵押財產。土地所有權不能抵押。
10、【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承諾。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選項D錯誤。
11、【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形式與成立。題目四個選項表述均正確。
12、【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履行的規則。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13、【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反擔保。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14、【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分類。《合同法》規定:“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
15、【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行紀合同的相關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行紀人甲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丙訂立合同,并對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在第三人丙不履行合同義務而致委托人乙損失時,如果行紀人與委托人沒有另行約定,應由行紀人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6、【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規定。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17、【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技術開發合同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18、【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19、【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貨運合同中貨物滅失的處理。根據規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20、【正確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形式。(1)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2)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題選項B的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下,也可以采用非書面形式;(3)技術轉讓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1、【正確答案】 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贈與的撤銷。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22、【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借款合同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才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23、【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違約免責事由。《合同法》的規定一般免責事由為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24、【正確答案】 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動產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轉移;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所有權保留條款”,即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25、【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為合意解除與法定解除兩種情況。本題中選項A屬于合意解除,即指根據當事人事先約定的情況或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本題中B、C、D項屬于法定解除,即指根據法律規定而解除合同。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26、【正確答案】 AB【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效力待定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27、【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義務的轉移。題目的四個表述都是正確的。
28、【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定金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因此選項B的說法錯誤;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因此選項C的說法錯誤。
29、【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抵押的效力。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30、【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抵押的清償順序。同一動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實現抵押權時,各抵押權人按照債權比例受償。
31、【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一般保證人的權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抗辯權:(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規定的權利的。
32、【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共同擔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3、【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根據規定,代位權行使條件中: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包括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因此乙對丙的10000元債權甲不能行使代位權;代位權行使的債權必須是已經到期的債權,這里丁欠乙的債權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權;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合法債權才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賭博債務甲是不能行使代位權。
34、【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是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辯權。B選項錯誤的原因是“中止”而不是“終止”,前者的意思是“中間停止”,就是“暫停”;后者的意思是“終點停止”,就是“結束”。D選項中,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無須對方同意。
35、【正確答案】 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A公司的發函內容不具體確定,屬于要約邀請,合同并未成立。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為不構成違約。
36、【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格式條款的有關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經濟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普遍性法律形式,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履行勞動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勞動合同區別予民商事合同,具有以國家意志為主導,以當事人意志為主體的特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2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類型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要遵守法律強制性規定,在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時,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屆滿,雙方無續訂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勞動合同即告終止,勞動關系消滅。如果雙方有續訂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的,可以經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法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及簽訂條件并無限制性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協商確定是否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起止時間,適用范圍較為廣泛。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即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只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沒有確定合同的終止日期。在不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或當事人約定的變更、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或法定終止情形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持續至勞動者法定退休年齡為止。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鐵飯碗”,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或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變更、解除的條件或法定終止情形時,可以依法解除、變更、終止。法律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目的在于保護勞動者的“黃金年齡”,保護勞動者的職業穩定權,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問題。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3)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過錯性辭退和第40條第1、2項規定的非過錯性辭退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為了使勞動合同制度平穩過渡,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符合上述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下,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中涉及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標準等內容的,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除具備法定情形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也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為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履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不履行該義務時應當加倍支付工資,即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時間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當該項工作完成后,勞動合同即告終止。這種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合同有效時間的長短,而是把某項工作任務完成的時間作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時間,實際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轉化。主要是便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性質、工作任務完成的狀況,靈活確定勞動合同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勞動合同法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簽訂上沒有特殊或強制性的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經濟合同 篇4
新時期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任何活動的開展都講究法制性,這不但是對活動參與者的規范,更是對于參與者自身的有效保護。高校參與市場行為的角色是民事主體,它與其它參與者一樣,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力,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然而,部分高校的在參與市場活動的時候,沒有對經濟合同管理的法制性引起重視,給合作方留下了許多的法律漏洞,為自己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一、分析高校經濟合同的差異
高校作為民事主體參與市場行為,在法律方面與其它任何主體都擔任著同樣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從其自身性質、合同內容以及簽訂程序上來看,與其它主體存在著明顯的差異。
(一)合同主體差異分析
高校經濟合同的主體自然是參與校方。學校是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的主體,從事教育、教研工作,與其它主體相比,高校參與社會市場行為,主要是為了學校教育、教研工作的開展,其參與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它并不需要得到實質性的經濟收入,只要存在于學校教育、教研工作有利的因素,高校都會去參與,如建立校企科研項目等。
(二)經濟合同內容上的差異
社會團體,如企業,他們參與市場行為一定是帶有盈利目的的,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而高校參與市場活動,則需要能夠推動高校學科建設、教學發展、公共服務發展。因此,在合同內容上,其它社會團體幾乎會涵蓋一些資金注入與利益分配項目,而在高校經濟合同當中,有時是不包含這些內容的。
(三)經濟合同簽訂程序的差異
高校與合作方簽訂經濟合同,會派遣校方的法人代表與對方進行簽約,簽約名義則使用學校的名義進行,這就區別于社會上某些以個人名義參與市場活動、簽訂經濟合同的程序。
二、法治視域下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上文所講述的高校經濟合同差異及其自身的管理行為,造成了其在經濟合同管理中的諸多問題。下文,筆者舉例其中的三項問題進行說明。
(一)合同管理機構的缺失
我國高校所設立的所有部門幾乎都是與教育有關的部門,從高校開始參與市場行為以來,就很少有學校設立專業的部門對其進行管理。眾多的經濟工作、合作管理等工作幾乎都是交由學校具備經濟管理和公關管理能力的人才進行,這些人往往又擔任著學校其它教育工作,多年未從事此類工作,生疏是在所難免的。這就造成高校經濟合同缺少專業人士管理,尤其缺少具備法律知識人才的管理。
(二)合同訂立不規范
高校經濟合同訂立不規范,不僅僅表現在內容上,最終為突出的問題是其在法律條款方面的不規范與缺失。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簽訂合同個人或團體獨享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如果高校經濟合同要作用于高校,就必須以學校的名義,派遣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進行合同簽訂,而在實際的操作當中,高校所派遣的合同簽訂人并非法人代表或授權人。除此之外,高校經濟合同的很多內容都存在法律漏洞,未經專業法律人士查看認準。
(三)對于合同條約履行監督的缺失
高校日常教育工作紛繁復雜,在與合作對象簽訂合同以后,幾乎是沒有時間監督自身以及合作方對合同的履行。其重要原因,就是因為沒有拆分出專業監督合同履行的機構,校方對合同履行也并不重視,由于很多的合同并不具有經濟的迫切性,所以他們根本不在乎合同履行的早晚。
三、法治視域下高校經濟合同的管理策略
根據高校經濟合同的特點及其合同管理漏洞分析,筆者在法治視域背景下,提出了以下幾點經濟合同管理策略: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在參與市場行為時,雖然承擔了復雜繁重的教育工作,但是既然決定借助外力推動學校教育發展,就應當好好的利用起這樣的資源。所以,高校出擊的第一步就是要完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應當根據高校發展需求和運行特點,從法律人才的引進入手,建立經濟合同簽約前準備工作規范、合同簽約標準以及合同履行監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得以完善,才能夠進一步減少高校經濟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漏洞,切實維護高校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專業管理機構,并協同學校其它各單位共同管理
專業管理機構專職管理經濟合同簽訂的一切事宜,并協商洽談對外合作工作,承擔經濟合同管理的法律顧問與公關管理,它是完善高校經濟合同法制管理的必要手段。專業管理機構的建立需要學校對外引進人才,或者是與社會法律機構進行合作,解決合同簽訂的法律問題,另外,還應從校園內部抽調具有一定專業水平的人才參與經濟合同的法律管理工作。使經濟合同管理部門與在校其它單位共同進行經濟合同管理的目的就在于讓經濟合同管理工作能夠更加適應學校教育工作的開展,最大程度的發揮經濟合同管理對教育工作的推動和輔助作用,這同時也是學校參與市場行為的根本目的。
(三)開展內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高校經濟合同管理需要了解校方教育工作,同時具備合同管理素質的人才。培養這類管理人才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從高校內部挑選人才進行培養。校方管理人員應當挑選有意向并適合于這項工作的在校人員,進行重點培訓,可以使用進修、留學、講座、上培訓班的方式進行培養,還可以將培養對象輸送到企業當中進行實踐培養,提升其法律意識,穩固其法律基礎。
四、結束語
高校經濟合同管理法律問題是高校參與市場行為以來最為突出的問題,解決這一其問題的有效途徑就是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專業機構,引進和培養優秀的法律人才,重視起經濟合同管理的法律問題。
經濟合同 篇5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單位。
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2.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4.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利益。
5.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
6.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7.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
8.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者勞動。
9.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
10.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就是加班費)。
11.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
2.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后仍不能勝任。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勞動合同工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
5.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6.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要裁員的。
四、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了解了以上四種情形,大家對于解除勞動合同時哪方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定有所了解。合理利用法律,讓自身的損失減少到最小化。
經濟合同 篇6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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