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1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因工作環境或操作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導致傷害。這些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手套、呼吸器等,能有效抵擋物理、化學、生物等多種危害因素,確保員工在執行任務時得到必要的保護。
內容概述: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分類管理:依據工作場所的危險程度和職業病風險,明確各類防護用品的.種類和適用范圍。
2. 采購標準:規定防護用品的質量標準,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和行業標準。
3. 發放與使用:制定合理的發放流程,確保員工在需要時能及時獲取,并規定正確使用和保養方法。
4. 定期檢查:設立定期檢查機制,確保防護用品的性能完好,及時更換破損或過期產品。
5. 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防護用品使用知識的培訓,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善的使用記錄,對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意義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管理職責
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
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
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
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
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
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保守秘密
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
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
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
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責任
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
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力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
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
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
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
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
3、續訂。
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30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
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
1、終止。
2、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賬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賬(總賬);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賬(個人明細賬);
3、員工培訓記錄臺賬(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賬(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賬(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臺賬(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3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員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通過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和廢棄處理等環節,以預防工作場所的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內容概述:
1. 防護用品的選型與采購:依據作業環境和風險評估結果,選擇合適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從合格供應商處進行采購。
2. 防護用品的發放與登記:為每位員工分配相應的防護用品,并記錄領取情況,確保人人有份,無遺漏。
3. 使用與維護: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與保養,保證其功能完好。
4.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勞動防護知識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5. 監督與檢查:定期對企業內部的防護用品管理進行審計,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6. 廢棄處理:制定防護用品的回收與廢棄流程,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4
勞動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員工的工作行為,提升勞動效率,保障員工權益,以及維護企業正常運作秩序。其內容涵蓋了招聘與選拔、工作分配與職責設定、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員工培訓、勞動安全與健康、員工關系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安排、錄用決策等,確保公平公正。
2. 工作分配與職責設定:定義各崗位職責,合理分配工作任務,明確工作目標和期望。
3. 績效管理:制定績效評估標準,定期進行考核,與薪酬、晉升掛鉤,激勵員工提升工作效率。
4. 薪酬福利:建立薪酬體系,設定工資、獎金、福利等,體現公平性和競爭力。
5. 員工培訓:規劃員工職業發展路徑,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訓和職業素養培養。
6. 勞動安全與健康:遵守勞動法規,確保工作場所安全,提供健康保障措施。
7. 員工關系:促進和諧的內部溝通,解決員工間的矛盾,維護良好的工作氛圍。
8. 勞動爭議處理:設立投訴渠道,公正處理勞動糾紛,保護員工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5
勞動保護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通過規定一系列的規則和程序,預防和減少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這一制度涵蓋了多個層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2. 工作場所安全設施的配置與維護
3. 員工的健康檢查與職業病預防
4.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機制
5. 安全培訓與教育
6. 勞動保護用品的提供與使用
7. 安全文化建設
內容概述:
1. 法規遵從:確保企業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定期更新政策以應對法規變化。
2. 風險評估:識別并評估工作場所潛在的危險源,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3. 員工參與:鼓勵員工參與安全活動,如安全會議、隱患報告等,提升全員安全意識。
4. 培訓與考核:定期組織安全培訓,確保員工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同時進行安全知識考核。
5. 個體防護: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并監督其正確使用。
6. 工傷保險:為全體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保障員工在遭受工傷時的權益。
7. 審核與改進:定期進行安全審核,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持續優化勞動保護管理體系。
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揚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和國家及揚州市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合同簽署權限
一、董事會負責與其直接任命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公司總裁代表公司與除上條之外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簽訂及存檔。
第四條、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分為主件與附件兩部分。主件為《勞動合同書》,附件為因參加培訓學習等原因簽訂的有關協議書等。
第五條、簽訂時間
一、在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之后的5個工作日內,公司與其簽訂《試用協議》(附件一)。試用期通常為3至6個月,根據試用期間工作表現,試用期可提前結束。
二、根據性質差異,試用采用在崗試用和項目試用兩種形式。其中,項目試用是指由擬被聘用人員直接參與到公司的項目中去,在項目中對其能力等進行直接的先期考察,盡量避免公司的雇傭風險。
三、在員工被批準轉為正式員工后,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書》(附件二)。
四、新招聘的員工必須在出具能證明其與上一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確實無法提供,至少應提交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個人聲明)后,公司方與之簽訂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
第六條、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對于一般員工,原則上簽訂1年期合同;對于教學、等高級管理崗位員工,可簽訂2-3年期合同期;對于董事會直接任命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由董事會確定。
二、續訂勞動合同時,原則上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約定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的,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生效時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
第八條、公司每月15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上月工資。按崗取酬,崗變薪變。
第九條、公司按國家和揚州市有關規定協助員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建立住房公積金。
第十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招聘錄用、試用考核及離職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員工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書中約定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公司按揚州市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部門的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7
勞動競賽管理制度是一種激勵員工提升工作積極性和效率的管理工具,旨在通過競爭性的活動,激發員工的創新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該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內容:
1. 競賽目標設定:明確競賽的目的,確保與企業戰略目標相一致。
2. 參與人員范圍:確定競賽的參與群體,如全體員工、特定部門或項目團隊。
3. 競賽規則:制定公平公正的競賽規則,包括評價標準、時間框架和評審流程。
4. 獎勵機制:設計吸引人的'獎勵方案,可以是物質獎勵、榮譽表彰或職業發展機會。
5. 監督與評估:設立監督機制,確保競賽過程的透明度和結果的公正性。
6. 后續跟進:對競賽結果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調整和完善競賽制度。
內容概述:
勞動競賽管理制度應涵蓋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 競賽主題:根據企業需求,設定具有挑戰性和吸引力的主題。
2. 組織架構:明確競賽的組織者、參與者和評委角色及其職責。
3. 評價體系:建立多元化的評價指標,既注重個人績效,也重視團隊合作。
4. 溝通與宣傳:通過內部通訊、會議等方式,確保員工充分了解競賽信息。
5. 過程管理:定期檢查競賽進度,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
6. 結果公布與反饋:及時公布競賽結果,給予員工反饋,促進個人成長。
勞動合同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勞動合同管理,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用人單位(部門)勞動政策法規的學習及貫徹落實情況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部門)依法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及配套措施,自覺遵守和執行各項勞動政策法規。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續簽、變更、解除、終止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程序辦理。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員工與用人單位(部門)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五條 用人單位(部門)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辦公室依法與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采用我市社保部門提供的格式樣本。
第六條 用人單位(部門)招用員工時要有具體的書面錄用條件及客觀的考核標準,并告知應聘者。
第七條 用人單位招用員工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應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部門)還應查驗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應聘者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應了解應聘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工作經歷、勞動關系現狀、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戶籍、住址、檔案狀況、家庭婚姻狀況、學歷、健康狀況、職業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條 勞動合同應由員工本人簽署,簽字后并在簽字處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辦公室應驗證員工簽名與身份證相一致。勞動合同加蓋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勞動合同書》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員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條 退休返聘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應就其返聘期間有關報酬、福利待遇簽訂返聘協議。
第十條 凡用人單位(部門)違反勞動合同簽訂規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及發生賠償等連帶問題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與后果給予責任人處罰。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部門)應在遵守國家勞動政策法規的前提下,根據各自生產經營特點和需要按下述原則與員工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保證管理、業務骨干隊伍的相對穩定。
(一)引進的高、中級管理人才、專業技術等人才,可協商簽訂較長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不約定試用期。
(二)主要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可協商簽訂較長期限或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般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員工,應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新聘用人員,初次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可簽2~3年勞動合同期。合同期滿,對經考評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員,經與本人協商一致,可續訂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書中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空值,應填寫起止年、月、日,或注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章 勞動合同內容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書具體內容以我市社保部門提供的格式樣本為準,應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條件;(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書中所有需要填寫約定內容,而雙方沒有約定或未填寫內同的空白處,應用斜線予以封閉,不得留有空白處。崗位聘任書中約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長于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各用人單位(部門)對職工的勞動合同管理、選拔聘任管理、績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獎懲條例、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各項規章制度以及職位說明書、聘任書等應為勞動合同附件。勞動合同附件應按文件名稱據實填寫。
用人單位(部門)要求員工閱讀學習上述規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規定乙方已知悉并認可”。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為勞動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培訓服務協議。對公司支付專項培訓經費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在培訓前與其簽訂不少于二年的服務期培訓服務協議。培訓協議應明確培訓目標、內容、形式、期限、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培訓服務協議應明確培訓費包括的具體項目和違約賠償計算辦法。服務期協議約定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
(二)保密協議。對掌握經營、管理、技術等保密信息的員工,在其從事該工作第一個工作日前,應與其協商簽訂保密協議,約定相關保守用人單位經營生產、技術等秘密的內容。
(三)競業禁止協議。對在經營、管理、技術重要崗位上工作的員工,應在其入職或工作崗位變動時約定離職競業禁止內容和期限,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應約定競業禁止補償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約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競業禁止補償金時此合同生效”。
(四)其他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情形。
第五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因工作(生產)需要,員工職務或崗位或工種等發生變動,用人單位(部門)應與員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部門)提出變更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變更勞動合同時,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應明確變更勞動合同的提出方。用人單位(部門)應與員工協商一致后方可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員工各持一份。員工變更勞動合同申請簽名應手簽并加蓋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無效。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用人單位(部門)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見,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員工未做出答復的按續簽勞動合同辦理,并辦理續訂手續;員工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而主動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申請的,應由員工出具書面申請,簽名并加蓋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長期保存。
第十九條 職工在試用期間提出而又必須給予休假的,用人單位(部門)應當向員工發放試用期中止通知書,保證用人單位(部門)對員工試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第六章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終止時間按勞動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時為準。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應對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間工作績效進行認真考評,應根據考評成績慎重研究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部門)應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進行客觀的記錄和評價。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部門)應當在試用期內提出,避免在試用期過后以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員工符合國家有關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員工)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制發《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送達本人。
需提前30日下達通知書告知本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送達員工本人簽收,并要求當事人在送達通知書上簽字。事前了解當事人有拒絕簽字傾向的,應事前安排公證人員一同到場,并由公證人員出具送達證明。無法當面送達本人時,應采用報紙公告等形式送達。
第二十三條 員工在醫療期內、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不得終止勞動合同,應順延至上述期滿。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不能履行擔負的崗位職責的,用人單位(部門)應及時下達《過失警示告知書》,警示并督促職工改進工作。經警示無效的,用人單位(部門)應當解除其勞動合同。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公司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部門)要及時下達《員工違紀警告通知書》送達本人并簽認,進行教育警告。經教育無效的,用人單位(部門)按照有關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并注明提交日期,本人應在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上簽名,加蓋右手食指指紋。員工以口頭、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的無效。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就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提出動議方應采取書面形式提出動議,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中應將這一事實予以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用人單位(部門)在辦理完畢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后,將員工檔案材料交與本人,并簽收確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人員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公司辦公室保存備查。
第七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政策性強,涉及到企業、職工的利益。用人單位要加強領導,規范管理,依法辦事,避免勞動爭議。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部門)應嚴格勞動合同簽訂紀律,設立過錯追究制度,嚴格禁止隨意用工,禁止或防范員工不與用人單位(部門)簽訂勞動合同,避免用人單位(部門)與員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部門)要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部門)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勞動合同管理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管理勞動合同。公司辦公室應建立勞動合同管理信息檔案,實行動態管理。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部門)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通知、回執、存根、申請等文件應當長期妥善保留。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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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管理制度是一種企業內部的管理機制,旨在規范員工的工作行為,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同時也確保企業的經營目標得以實現。它涵蓋了招聘、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勞動保護、員工關系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標準和流程,確保公平公正,吸引合適的人才。
2. 培訓與發展:制定員工培訓計劃,提升員工技能,促進個人職業發展。
3. 績效管理:建立有效的績效評價體系,激勵員工提高工作表現。
4. 薪酬與福利:設計合理的'薪酬結構,提供有競爭力的福利待遇。
5. 勞動保護:遵守勞動法規,保障員工安全健康,預防職業病發生。
6. 員工關系: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處理員工投訴,維護企業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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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用品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及報廢等環節,確保員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升生產效率。
內容概述:
1. 勞動用品的分類與標準:明確各類勞動用品的種類、性能要求和適用工種。
2. 采購管理:規定采購流程、供應商選擇標準、質量檢驗機制等。
3. 發放與使用:制定發放規則、使用指導、個人保管責任等。
4. 維護保養:設立定期檢查、保養制度,保證勞動用品的完好性。
5. 廢舊處理:明確報廢條件、回收程序及環保處理方式。
6. 員工培訓: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訓和安全教育。
7. 監督與考核:建立監督機制,將勞動用品管理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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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員工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企業與員工的和諧共生。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制度: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加班規定、休假種類和申請流程。
2. 薪酬福利制度:明確工資結構、支付方式、獎金與福利待遇。
3. 員工招聘與解雇制度:設定招聘標準、面試流程、解雇條件及程序。
4. 培訓與發展制度:規劃員工職業發展路徑、培訓機會和晉升機制。
5. 勞動保護與安全制度:確保工作場所安全,預防職業病,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6. 員工行為規范:規定職業道德、行為準則和紀律處分。
內容概述:
1. 法規遵從性:確保所有制度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防止違法行為。
2. 公平公正性:保證所有員工在制度面前平等,避免歧視和不公。
3. 激勵機制:通過薪酬福利和晉升機會激勵員工提升績效。
4. 溝通與反饋: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鼓勵員工參與制度的改進和完善。
5. 適應性:根據企業業務變化和市場環境,定期評估和調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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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員工招聘、培訓、考核、福利、激勵、離職等一系列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以確保組織高效運作,提升員工滿意度和生產力。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崗位要求、面試標準及錄用決策機制。
2. 培訓與發展:規定新員工培訓、技能提升計劃、職業發展規劃等。
3. 工作分配與職責:定義各職位的.工作內容、職責權限和績效目標。
4. 考核評價:設定績效評估周期、標準、程序和結果應用。
5. 薪酬福利:制定薪酬體系、獎金制度、福利政策和假期安排。
6. 員工關系:涵蓋溝通機制、沖突解決、員工滿意度調查等。
7. 激勵與獎勵:設計激勵措施,如晉升機會、表彰制度等。
8. 離職管理:規定辭職、解雇、退休等流程及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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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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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z物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確保員工權益得到保障,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同時也為公司的穩定運營和持續發展奠定基礎。通過明確的規則和程序,該制度能夠促進公平公正的招聘、考核、晉升和福利分配,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降低人力資源風險。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制定標準化的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評估及錄用決策,確保人才引進的`公平性和專業性。
2. 培訓與發展:設立員工培訓體系,涵蓋入職培訓、技能提升、職業規劃等方面,助力員工個人成長。
3. 考核評價: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定期對員工工作表現進行評估,作為晉升、調薪和獎勵的依據。
4. 工資與福利:設定合理的薪酬結構,結合市場行情和公司業績,制定工資標準和福利政策。
5. 勞動保護:確保符合勞動法規,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處理勞動糾紛,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6. 員工關系:促進溝通交流,解決內部矛盾,增強團隊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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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規范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和健康,通過提供適當的防護裝備和設備,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它不僅保障了員工的基本權益,也是企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良好企業形象的重要舉措。
內容概述:
1. 適用范圍:明確制度覆蓋的員工群體,包括全職、兼職、臨時工等各類工作人員。
2. 用品種類:列出具體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鞋、防塵口罩、防護手套等。
3. 分配與發放:規定新員工入職、更換或損壞時的領取流程,以及定期檢查和更換的.時間表。
4. 使用與維護: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和保養保護用品,確保其功能完好。
5.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使員工了解保護用品的作用及正確使用方法。
6. 監督與檢查:設立監督機制,定期檢查員工是否正確佩戴和使用保護用品,及時糾正不當行為。
7. 記錄與報告:保存相關記錄,如領用登記、檢查結果等,以便于追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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