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變更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變更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變更合同1
網友疑問:
我是20xx年來這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做房產經紀人的,公司跟我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合同快到期時,人事經理找到我,說我這一年里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長我的勞動合同期限,于是就將合同期限變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了,當時我也沒多想,就在變更后的合同上簽了字。
可今年在我的合同到期前,人事經理卻通知我說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讓我提前做好準備。我覺得盡管單位和我變更了一次勞動合同期限,但也應該算是簽訂了兩次勞動合同了,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單位和我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我的理解對嗎?
律師解答:
你的理解是對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變更的對象,只限于勞動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即依法可以變更的條款,但合同當事人條款及合同期限條款等是不能進行變更的。
而勞動合同續簽是指原訂的勞動合同終止執行后,由于工作需要,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一致,繼續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續簽的.定義和特征,延長勞動合同到期時間符合勞動合同續簽的相關特征,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期限應該算是續簽了勞動合同。
根據你首次和單位已簽訂過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及又延長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完全符合兩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只要你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應當訂立。
你單位試圖以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的方式來規避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勞動變更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變更內容: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協議簽訂后,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照本協議執行。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變更合同3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
(員工工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對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勞動合同變更內容
二、本協議生效后,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照本協議執行。
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變更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__)。續簽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并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
2、
3、
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甲方人事處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變更合同5
甲方:___公司
乙方:(員工工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第條第款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后的內容
二、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AA公司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變更合同6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
意,對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勞動合同變更的內
容: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勞動變更合同7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原《勞動合同書》做如下變更: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生產)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2)不定時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受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工時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3、按《專項協議清單》所列培訓服務期協議、協議等專項協議內容,作為原合同重新約定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4、按《規章制度告知清單》所列規章制度內容,作為原合同在勞動報酬、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重新約定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5、甲方在安排乙方、執行休息休假制度、社會保險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其他約定事項時必須按新《勞動》的有關規定執行。
6、其他未盡事宜應以工會與企業簽訂的《》中相關條款為依據,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7、本《勞動合同變更書》原《勞動合同書》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勞動合同變更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變更合同8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原《勞動合同書》做如下變更:
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生產)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2) 不定時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受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工時制度。
(3) 綜合計算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按《專項協議清單》所列培訓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專項協議內容,作為原合同重新約定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四、按《規章制度告知清單》所列規章制度內容,作為原合同在勞動報酬、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重新約定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五、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執行休息休假制度、社會保險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其他約定事項時必須按新《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未盡事宜應以工會與企業簽訂的《集體合同》中相關條款為依據,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七、本《勞動合同變更書》原《勞動合同書》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勞動合同變更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變更合同9
第一條:原《____市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第二項所述工資是根據員工工作性質決定的。若員工為甲方管理人員,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確保不低于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初始工資額為1000元月,考核工資及績效工資根據現實表現核定,試用期員工工資按標準工準的80%計算;若員工為甲方的普通工人,則其每月工資為其實際計件數量的累計值,即計件工資。
第二條:公司按年度支付員工工齡補償金,是對在本單位工作滿________年以上的員工的一種獎勵,該補償金的數額在工資表中按月分攤顯示,集中發放。集中發放的日期定為該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滿________年后的
第六個月
第一周發放。工齡補償金的標準為:30元月。
第三條:原《____市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第五項所述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內容為:若甲方因銀行轉帳、資金周轉等問題造成工資需延遲發放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延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
第四條: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即表示乙方完全了解和認同深圳XX公司規章制度中所列明的一切規定,合同期內,若因乙方無視甲方規定給公司或
第三者造成損害時,甲方將按法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經濟和刑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入職后,需無條件按甲方的規定接受月度業績考核,合同期內若乙方連續兩個月的業績表現達不到甲方的要求,則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已無法勝任其工作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甲方有權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入職時,所提供和填寫的數據(包括:身份證件、學歷文件、體檢證明等)均需真實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虛假資料給甲方造成損失時,其后果均須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期內,若乙方非正當理由且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則甲方將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若乙方確因服役、重大疾病、親人病危等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即:急辭工,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則甲方將扣除乙方月平均工資的30%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
第八條:為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乙方應首先向甲方單位的行政人事部反映情況以維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經協調無效時,乙方可向所屬地區的勞動監察部門請求支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附件為《____市勞動合同》的補充說明文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與原《____市勞動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以上所指規定及規章制度等系指甲方制定的《廠規》、《員工守則》及相關行政制度等,乙方需在仔細閱讀后,且在完全理解和認同的前提下簽字確認。甲方:(蓋章)深圳XX公司 乙方:(簽名或指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變更勞動合同范本二甲方(現勞動合同主體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勞動者): (以下簡稱乙方)丙方:(原勞動合同主體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勞動合同作以下變更:
一、原勞動合同主體 變更為新的主體為:
二、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三、本協議書經甲、()乙、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變更勞動合同范本三用人單位(甲方):地 址 :員工姓名(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同意變更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部分內容,本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1、第 條 項變更為:
2、第 條 項變更為:本變更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變更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
Id號:
性別:□男□女戶口性質:□非城市□城市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雇主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配合丙方的經營發展,甲方和丙方進行了人事調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議。
1.乙方的原件和__________________ ;在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變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原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確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變更后,丙方負責辦理乙方的就業和社會保險支付、工資支付等相關手續。
4.丙方承認,本協議涉及的用工主體的調整不影響乙方在丙方服務年限的繼續計算..
5.變更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后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勞動變更合同11
李某大學會計專業畢業后到一家外資公司工作,在單位的工作崗位一直是會計,勞動合同書上也是這么約定的,收入為2800元左右。但是,不久前單位銷售科的一名職工離職了,于是單位提出,要將李某的崗位變更為銷售員,報酬也變更為?基本工資1000元,績效工資隨銷售業績浮動。李某表示不同意,認為自己不適合干銷售?并且調動崗位要協商一致。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單位就發出一份通知書,宣布他的崗位調整為銷售員,雙方于是發生爭議。李某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李某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嗎?
【法律鏈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解讀】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單位能否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畢之前,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就已訂立的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達成修改、補充或者廢止協定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但在實踐中,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且由于客觀情況的不斷變化,會出現勞動合同難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不平衡,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對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適當的調整。因此《勞動合同法》允許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個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文本應由雙方各執一份。
因此,本案中單位的單方變更行為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時候變更是有效的,但是像上文中用人單位私自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和薪酬就是不合法的,所以才會導致最后的變更無效。
勞動變更合同12
一般來說,這些調動都是向好的方向變,如增加工資、調到勞動者住所附近的地點工作等,所以,也不常因此而產生勞動爭議。勞動合同的變更使勞動者的收入、待遇、工作環境等等不如從前,則往往會挫傷員工士氣發生勞動糾紛。
一、履行勞動合同應遵守全面履行的原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法律保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全面、如實地履行義務、行使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此進一步規定了全面履行的原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所謂“全面履行”,不僅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沒有遺漏的履行義務,還要求適當履行。
由于勞動合同具有較強的人身性,國家對勞動關系的調整制定了諸多的規定,其包含了勞動基準法及對弱勢群體的特殊保護等,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否則將受到法律承擔法律責任。從勞動者一方來看,勞動者不僅要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勞動義務,同時,還要達到用人單位對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要求,要依法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員工未適當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或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或者進行必要的培訓,提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同時,法律對于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達不到用人單位要求的,付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些來自法律的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都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均須全面、適當的履行勞動合同。
當然,服從用人單位對勞動過程的組織管理,也是勞動者應盡的義務。然而,這也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為所欲為。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提供的勞動條件不符合約定標準,勞動者可以依法有權拒絕履行義務,并可以控告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為,不屬于違反勞動合同的范疇。
二、勞動合同變更及其原則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以后,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遵守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的內容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意,一經訂立便受到法律的保護。勞動合同是勞動法律的延伸,即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現實生活是復雜的,人們無法確定的預測將來發生的情況,所以,為適應變化無常的客觀情況,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可以有條件地變更,即必須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時,法律又不是僵化的,為加強用人單位對勞動過程的組織管理自主權,法律規定在特定情況下,用人單位單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這些情況通常包括:
第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是指勞動合同訂立時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重大的法律事實的出現等等,如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或者是用人單位根據市場變化決定調整經營策略,撤銷部分崗位、工種等,這些情形都屬于原勞動合同因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改變的范疇,勞動合同也因此而發生變更。另外,此次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務派遣的特別規定中,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可以對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進行變更,即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上述的案例便是勞動合同訂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變更的情況。在以上三種情形下,勞動者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能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同時,在訂立勞動合同的過程中,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變更的情形,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當具備約定情形時,用人單位一方可能變更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變更程序及手續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實操經驗,變更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訂立的程序,但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能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及時告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條件等等;另一方應及時做出答復,否則將導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有規定: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其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變更失敗,原內容繼續履行。
第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仍然需要由勞動合同職工當事人簽字、用人單位蓋章且簽字,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變更書應由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同時,對于勞動合同經過鑒證的,勞動合同變更書也應當履行相關手續。
第三,對于特定的情況,不須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的,只需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即可。如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則不需要辦理變更手續,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應當繼續履行原合同的內容。
第四,勞動合同變更應當及時進行。勞動合同變更必須是在勞動合同生效后終止前進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對勞動合同變更問題應給予足夠的重視,不能拖到勞動合同期滿后進行。依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那時便不存在勞動合同變更的問題了,也很容易因此而產生爭議。
四、勞動合同變更的效力
勞動合同變更是對勞動合同內容的局部的更改,如工作崗位、勞動報酬、工作地點等,一般說來都不是對勞動合同主體的變更。變更后的內容對于已經履行的部分往往不發生效力,僅對將來發生效力,同時,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勞動合同雙方還應當履行。
勞動合同變更與勞動合同解除不同,勞動合同變更并不涉及到經濟補償金等方面的問題。但是,由于勞動合同的變更對對方造成損失的,提出變更的一方應當承提損害賠償責任。
五、關于支付令問題
作為勞動合同法的一個亮點,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部分,關于支付令的規定,被普遍認為是對勞動者保護的一項新的措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支付令即民法上的督促程序。支付令所反映的是,有證據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存在給付金錢和有價證券為內容的債權債務關系。在當事人雙方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前提下,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催促債務人限期履行義務。這是一種非訴法律程序,其具有簡易,靈活的特點,且經過法定期間后便具有強制性。這一規定,有利于勞動者在付出較低成本的情況下,快速的解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糾紛。另一方面,法律還規定了支付令的異議程序,即用人單位只要在法定期間內向管轄法院提出書面議異,督促程序便會終結,且人民法院無須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我們也必須看到,從操作實務上分析,督促程序雖然為勞動者快速解決工資支付爭議提供了途徑,但是其作用并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么大。
勞動變更合同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一、根據甲乙雙方于年月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終止時間進行變更,將原終止時間__年__月__日變更為__年__月__日
二、本次勞動合同變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三、本變更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一份,以作補充。
甲方:
乙方:
委托人簽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變更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員工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對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的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勞動變更內容: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生效后,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本協議執行。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乙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變更合同15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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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08-03
[熱]變更勞動合同15篇08-16
變更勞動合同期限12-15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06-06
協商變更勞動合同7篇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