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兩個誤區要避免
導語:有誰結婚是為了離婚呢?然而不能“滿月”的婚姻卻出現的如此頻繁。即使躲過了最初3年,還要面對接踵而來的“七年之癢”。甚至八年的夫妻也會離異,反目成仇者也并不鮮見。
這是什么緣故呢?原因必然有很多,不過有些夫妻結婚前所做的一些事情,實際上已經一步步地把他們推向那個令人痛惜的結局。這些事情之中,至少有兩點是我們要切忌的。
其一,婚前同居。
這似乎已經成為時代的潮流,甚至美其名曰“試婚”。認可這一行為的人表示,這樣人們可以“測試出”這段關系,“看看它會走向哪里”。他們覺得這樣做會幫助他們預備婚姻,但是恐怕真實的作用與他們的期待恰恰相反。
美國愛家協會的Glenn Stanton列出了同居對婚姻的影響--其中沒有一樣是好的。下面是他的研究分析中的一些:婚前同居大大提升了離婚的可能性。同居顯著增加了婦女遭受其伴侶在生理、性和言語上暴力的幾率。同居伴侶陷入貧窮的可能性是已婚夫婦的3倍,即使兩人都全職工作。
盡管婚前同居對未婚人士來說具有極具“煽動性”的'誘惑力,但是,為了婚姻的長久,避免您的婚姻不能“滿月”或者“夭折”以及“半途而廢”,拒絕婚前同居(當然包括婚前性行為)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情。
其二,夢想一名“靈魂伴侶”。
“靈魂伴侶”是一個美麗而浪漫的詞語,或許每個年輕人都有過如此的期待。但是,“靈魂伴侶”這種說法與圣經經文并不相符,神并沒有從一開始就為人們選定了永恒的“這一位”,也就是你的完美伴侶。
我們當然相信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就在永恒里面揀選了我們,并且為我們計劃了一切,甚至這一計劃包括了我們的婚姻。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上帝為我們預備了一位完美的“靈魂伴侶”。
《圣經》中幾乎很少有經文專門講述如何尋找到最適合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相反,《圣經》非常明確地指出已經結婚的雙方應該如何營造一個健康的家庭。
如果我們止步于尋找一位完美的(或者與我完全契合)的對象,那只能是我們對自己或者他人抱著不切實際的期望罷了。
美國一位牧師認為:本質上,我們所有人都和“錯”的人結了婚。我們都是人,不完美,有罪。關鍵在于共同克服作為一對夫妻會遇到的、不可避免的艱難。在不斷的犧牲、聆聽和愛中,丈夫和妻子才會成為靈魂伴侶。
可以說,在我們結婚之前,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詢問那個問題,“他或者她是上帝為我預備的另一半嗎?”但是,一旦我們已經結婚,就喪失了詢問這個問題的權力。因為如果你已經結婚,上帝對你的旨意就是去愛對方,去侍奉對方,去榮耀并珍視對方;此外再無其他了。
這樣,我們不是尋找那一位“靈魂伴侶”,而是要努力成為對方的“靈魂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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