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贍養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贍養協議書1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的有關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員生活水平。對無經濟收入的被贍養人,根據其實際需要和贍養人的實際支付能力,贍養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給被贍養人零用錢________元。
2、被贍養人系單獨居住且無固定收的,贍養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給每位被贍養人現金________元,糧食________公斤,食油________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贍養標準不低于贍養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糧油時間應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個月。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贍養人應相應提高贍養標準。
3、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4、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或者送養老機構,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5、實行醫療保險的地方,贍養人為無經濟收的被贍養人交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
6、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贍養人的房屋被損,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
7、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被贍養人的承包田,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
8、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被贍養人的身體和生活狀況,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發行贍養義務。也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10、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11、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贍養人的配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1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14、其它(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的特殊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二、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多位贍養人可復印留存)、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書2
贍養人:__________
被贍養人:__________
為被贍養人,被贍養人__為權利人,要求贍養人兒子必須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不折不扣的必須執行,否則我有權進入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一、從本協議履行起,5家輪流每月一次從老大一家起順序排列,每一家對我好與壞我有權陳述。
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現金_____元整。公歷_____號前付現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_____元(另加部門__________元不在其內)。
三、每年新春佳節每人_____元,農歷_____月初_____前必須到位,超一天另加_____元(另加__________元不在其內)。
四、關于責任田地半畝權屬歸我__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歸5家所有。
五、__________對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屬物楊樹__________棵歸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辦后事在老大__家辦理,其余__________家每人支付__________元給__為占地皮錢。
七、以上本協議生效后必須遵照履行,不得違約,誰違約本協議應罰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贍養義務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贍養協議書3
_____和_____自愿搭伴,互相贍養,經雙方商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結合在女方或者男方家一起結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記、不結婚。若經過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男女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來,可隨時要求解除關系回個家。空口無憑,立字為據。
二、考慮到女方收入微薄,男方愿意以儲蓄方式(每月xx元)(大寫:_____________圓)為女方積蓄日常生活開支和費用以及養老金(從協議生效的下月起存儲)。其他一切開支和費用也全部包含在__________元內,不另行支付。
三、男方在女方家或者女方在男方家的日常生活費用由男方負擔(費用已全部包括在協議第二條的__________元內)。
四、此協議簽訂前男女雙方各自的財產,均為各自所有和支配。
五、男女雙方同居期間各人的錢財由各人所管,互不干涉。
六、如男女雙方任何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時的醫療費以及死亡后的埋葬費用分別由各自的兒女負擔。
七、雙方各自原有的'財產(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在協議簽訂后,仍歸個人所有。
八、男方坦誠告知:患有__________病已多年,此病影響身體健康,但不對生命構成直接威脅。
女方坦誠告知:患有__________疾病,但不影響正常生活。
九、一方患了重大疾病、特大疾病,另一方必須盡職盡責地護理,直至患病方病情痊愈或護理方無力護理時為止。任何一方子女不能干涉雙方的正常生活和經濟往來。
十、女方的小女大學畢業后,男方不再給女方儲蓄(即本協議的第二條、第三條同時作廢),家庭日常生活費用由男方開支,男方另外每月給女方__________元零花錢。女方的養老金(工資)由女方任意支配,男方不得干涉。
本協議男女雙方及中間人簽字(按手印)即日起生效。(手印要求按在自己的簽字名字上)
男方簽字: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
中間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贍養協議書4
贍養人:(以下簡稱甲方) 性 別: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家庭住址: 所投資產:
被贍養人:(以下簡稱乙方) 性 別: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家庭住址: 所有權產:
一、贍養內容及期限
1. 甲方自愿承擔乙方的生活、堂食,醫療及其他必要支出。
2.贍養期限為甲方生命期間。
3.乙方與甲方同住,如有需要可以與甲方的兒女同住。
二、贍養方式
1.甲方不定期或者按月繳納乙方生活費和醫療費等支出,給乙方帶去溫暖和關愛。
2.在贍養期間,如需要乙方的意見,在乙方知情的前提下,由甲方兒女與其商量,并最終由甲乙雙方達成協議解決問題。
三、甲方贍養責任
1.甲方應盡到合理的護理和照顧乙方的責任,保證乙方健康、平安、愉快的生活,避免因甲方疏忽或過失而給乙方造成傷害或損失。
2.甲方應妥善照顧乙方的'財產,并對乙方的財產予以維護和管理,如有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3.甲方應保證乙方的生命安全,若乙方因意外和疾病事故等導致生命危險,甲方應全力以赴予以搶救。
四、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乙方應尊重甲方的人身權、財產權和人格尊嚴。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生活管理和日常照顧,充分體現對甲方之間的尊重和關心。
3.乙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如發生財物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終止方式
1.如因甲方死亡或乙方獨立生活所導致此生的贍養結束。
2.協議雙方均同意終止此協議。
3.如在贍養期間,因乙方患有嚴重疾病或身心失常,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協商。
六、違約責任
協議雙方均同意,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規定將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采取法律措施來獲取相應的賠償或補償。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贍養協議書5
被贍養人姓名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 次子:
長女: 次女: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
被贍養人于 年結婚,婚后生有 兒 女(贍養人),現已長大成人。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被贍養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贍養人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被贍養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各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侵犯。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系。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9、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征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0、贍養人的配偶、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支持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并經常問候、看望、照顧被贍養人。
第二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每周保證有肉、魚、蛋、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三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 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工資、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托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精神上慰藉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并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當期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每 天探望一次,本地贍養人應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內)贍養人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外)贍養人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居住在國外的贍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望或以其他方式問候。
3、被贍養人有權利參加老年學校、老年秧歌隊、法律知識、保健知識培訓班,有權參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要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盡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五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其他事務的義務
1、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3、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參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六條 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 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 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托托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托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后經常探望,不得事后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第七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 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贍養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采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 、2項、第十三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八條:被贍養人財產情況及其保護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 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 元。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 元。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 。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 。
被贍養人不愿公布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布,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條 被贍養人預定監護人及其權利義務
1、被贍養人委托 作為本人喪失判斷能力之后的監護人。
2、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代理被贍養人參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保護被贍養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贍養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贍養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贍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3、在被贍養人無行為能力時,如監護人也喪失行為能力的,由其他贍養人共同推選另一位贍養人擔任被贍養人的監護人。
第十條 其他贍養人對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1、執行監護人依法作出的決定。
2、監護人失職或者濫用監護權時,及時予以警告。
3、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時,代表被贍養人的利益進行制止,并代理被贍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監護人喪失行為能力時,選任新的監護人。
第十一條 家庭會議
1、家庭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贍養人共同商定,暫定為每年的 月 日。家庭會議由全體贍養人組成,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家庭會議主持人擬定會議內容,由全體贍養人表決。家庭會議的表決,實行贍養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占贍養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贍養人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家庭會議由 擔任主持人,負責召集、主持家庭會議;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會議時,由半數以上贍養人共同推舉一名贍養人召集、主持。召開家庭會議,主持人應當于家庭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贍養人。家庭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家庭會議的贍養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家庭會議記錄由贍養人或家庭成員記錄,記錄有困難的,可由親朋好友或有關單位人員記錄。主持人負責保管家庭會議記錄,事后應根據贍養人的人數復印,然后交給各贍養人。
4、由家庭會議表決的事項:決定增加贍養費;選舉和更換監護人;提請修改贍養協議;起訴不履行贍養協議的贍養人;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病危、死亡需要籌集費用;依法處理被贍養人財產;變更贍養方式;變更給付贍養費時間;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贍養人、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財產的;其他重要事項。
5、贍養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家庭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贍養人在決定文件上簽名。
6、贍養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有關單位人員可以參加家庭會議,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對贍養事宜沒有表決權。
7、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會議上的發言,一般每次發言不超過十分鐘。經家庭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發言時間。發言按照長幼順序進行,一個人說完之后,另一個人再說;不得搶話、壓制別人說話,不得使用侮辱、威脅性的語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贍養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請假的以外,應當出席家庭會議。家庭會議召開過程中,任何贍養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會議作出的決定對缺席的贍養人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有約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應當執行。
9、表決由全體贍養人過半數通過,半數或未過半數的由被贍養人決定。表決結果當場宣布。通過的表決結果不得損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合法的表決結果贍養人應共同執行。
10、家庭會議表決后,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
1、贍養人在下列情況可以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被贍養人病危;被贍養人死亡;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贍養人需要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被贍養人決定使用自己的財產;其他重要事項。
2、贍養人在使用上述財產時,應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但被贍養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確意思表示的,經家庭會議決定可以不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贍養人使用財產時,應遵循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不得鋪張浪費,不得侵占、挪用。
3、經辦事務的贍養人對使用被贍養人財產數額做好記錄,開具發票或收據,交被贍養人簽收,在家庭會議上匯報,由家庭會議進行確認。其他贍養人可以查閱、質詢花費情況,經辦事務的贍養人應予以說明。
4、對私自動用被贍養人財產的,被贍養人或贍養人推選的代表可以要求返還,拒不返還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四條 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范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十五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 %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七條 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為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為。
第十八條 附則
1、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其他贍養人、被贍養人書面同意,任何贍養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所有贍養人、被贍養人,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贍養人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托 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協助贍養人
長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長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見證人
孫子女: 孫子女:
孫子女: 孫子女:
協議履行監督人:
被贍養人監護人:
見證律師: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xxx區
贍養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__________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_________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______同意,由__________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__________與原配妻子__________(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______,次女____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____與原配_____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__________(已故)甲方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在1954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號樓一單元_________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生人,現年91歲。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人,現年86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_____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_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________
社區居委會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贍養協議書7
被贍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與贍養人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
與贍養人關系:
贍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依據新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稅收法規,被贍養人就贍養老人支出的個人所得
稅專項扣除事項指定如下:
1、被贍養人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在贍養人之間采用指定分攤形式,分攤方法選擇如下:
指定分攤比例:
被贍養人按照協議有效期內稅法規定的年度定額指定分攤比例,其中: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
指定分攤金額:被贍養人按照協議有效期內稅法規定的'年度定額指定分攤金額,其中: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協議有效期如選定的分攤方法需要改變的由被贍養人重新簽署指定分攤協議。
4、如贍養老人支出扣除金額因稅法修改而調整扣除年度定額的,被贍養人采取指定分攤比例方式的不再另行簽署協議,如采用指定分攤金額方式的,則被
贍養人需重新簽署指定分攤協議。
5、本協議僅用于贍養老人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指定分攤的約定,不構成贍養人各方對贍養老人的約定,贍養老人由贍養人各方另行約定。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被贍養人及贍養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7、此協議一式拾份,被贍養人贍養人各方各持兩份,該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簽署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協議書8
為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 一、老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與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人應提供醫療費用與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與虐待老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與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攔老人參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人精神愉快,主持老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與特殊照顧。
六、老人的生活方式由老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與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人用電、用水與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準,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
黨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__________
老齡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協議書9
被贍養人:___________
贍養人:___________
甲:李先平(次子)徐英(次媳)
乙:李紅軍(三子)李蓉(三媳)
丙:夏桂蘭(四媳)
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丙三方贍養人商議決定并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1、生活費:甲、乙、丙三方贍養人每月交贍養生活費300.00元(叁佰元)人民幣。必須在當月上旬交到經辦人(鄧開瓊)賬戶上。(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卡號:6227003682040167020,開戶人:鄧開瓊)2、醫療費①平時醫療費:每月交100.00元(壹佰元)人民幣。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擔。3、被贍養人百年后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擔。
4、上述所交費用交到指定銀行賬戶后,每方必須保留小票,年底交經辦人對賬。
5、生活費、醫療費每年按國家物價上升指數調整,由經辦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于被贍養人已故四子李小軍在華都花園所購住房(華都花園23棟2單元502房)部分資金由被贍養人出資所購買的小城鎮住房賣出的資金所籌集。現商議決定被贍養人的'住宿由四媳負責。被贍養人李紹榮、徐輝翠住在已故李小軍所購的華都花園,以后如果夏桂蘭組成新家庭,兩位被贍養人愿租房住,租金由夏桂蘭支付。所租房必須水、電、氣三通,并且不漏雨等基本條件滿足。
7、由于被贍養人李紹榮、徐輝翠有繼承李小軍遺產的權力,如果夏桂蘭不履行贍養義務,再根據法律進行遺產分割。
8、此協議一式八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經辦人一份,報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并請監督執行)。
9、未盡事宜,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10、___________年一月一日開始執行。
贍養人:___________
甲(簽字):李小平徐英
乙(簽字):李紅軍(李紅軍遠住新疆,今天未到場,但在_______年前已在履行贍養義務)
丙(簽字):夏桂蘭
被贍養人(簽字):李紹榮徐輝翠執筆人:李先波在證人:胡邦明黃志杰徐輝財李紹興李先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于廣安市城南和美江南茶樓
贍養協議書10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甲:_______________(長子)_______________(長媳)
贍養人乙:_______________(次子)
因被贍養人年事乙高,并長期重病,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雙方贍養人商議決定并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一、被贍養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甲、乙雙方應當履行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對患病的被贍養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被贍養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被贍養人。
四、被贍養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贍養人自己選定,可以同甲、乙雙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甲、乙雙方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待遇從優、生活來源由甲、乙雙方保障。供應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商決定,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大寫_______________;必須保證被贍養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醫療費
①平時醫療費:_______________每月交)人民幣。
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擔。
六、被贍養人百年后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擔。
七、此協議一式四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并請監督執行)。
八、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準,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未盡事宜者,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甲(簽字):_______________贍養人乙(簽字):_______________
被贍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執筆人:_______________
在證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書11
母親:黃左蓮
贍養人姓名
長子:朱明發 次子:朱振發
三子:朱元發
因母親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母親、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都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母親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母親的'特殊需要,使母親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由于父親過世后,留下現金兩萬元,母親自已有存款七千元,另母親每月有撫恤金六百六十九元,但由于母親現決定與次子(朱振發)同吃住,現由次子(朱振發)保管。如母親改變主意就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母親,所有錢財就輪流管理。
第二條:贍養人對母親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因母親決定與次子(朱振發)同吃住,母親每月撫恤金六百六十九元(包括以后增加的工資)現歸次子(朱振發)支配,用于母親的吃用,并保證母親身上長期有五十元以上的零用錢。
2.贍養人應尊重母親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母親。
第三條 贍養人對母親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母親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
2.如母親有大病超過伍佰元以上由三兄弟分擔,遇有特殊情況三兄弟共同商量,其他錢財(包括父親的錢即每月撫恤金六百六十九元(包括以后增加的工資))任何人都不可動用。從20xx年2月起父親每月撫恤金六百六十九元(包括以后增加的工資)現暫時由次子朱振發保管。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
長子: 次子:
三子: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贍養協議書12
贍養人:
____________,男,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____________,女,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被贍養人:
____________,男,一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系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
____________,因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_______________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兒子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贍養協議書13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區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區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區居民,XX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XXX的原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XX與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與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XXX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筑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意見和該家庭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XXX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XXX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歸乙方,XXX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見證單位: XX社區居委會 見證人:
20xx年11月10日
贍養協議書14
被贍養人姓名:父親:__________母親:__________
贍養人姓名:長子:__________次子:__________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征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 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周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5、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8、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三條 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四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
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五條 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宴會費用。
4、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六條 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范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七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6、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托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3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___________
母親:___________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條例
我國是一個具有傳統美德的國家,歷來以撫養子女贍養老人互相幫助等為美德,其中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在物質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我國關于贍養老人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體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二條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第十三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該條是遺棄罪的具體規定。
從以上法律法規不難看出贍養老人,如何讓老人安度晚年,不僅僅是一種道德層面的義務,更是一種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不管是兒子或是女兒都有同樣的贍養老人的義務,否則不僅應受到道德的譴責還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贍養協議書15
甲方:___,男,漢族,1935年02月10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與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次女__。
甲方之二__與原配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__(已故)。甲方__和___在1954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筑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見證人:
見證單位:__社區居委會
20__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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