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救援應急預案(錦集15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事故救援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規范應急管理,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擴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采石廠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塌方,人員輕微受傷等一般事故,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需報當地政府和上及主管部門。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本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職責和權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廠內任何人員均要服從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不得阻攔和拒絕應急救援指揮部調用的任何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3、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主管部門和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專(兼)職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傷亡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本預案內應急救援組,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做到人員、分工和任務三確定,組成應急救援隊伍,儲備必要數量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器械、藥品和資金等,定期進行相應的教育、培訓和演練,做到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障有力。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采石廠位于、、、、、、、、、,現有員工12人,有一座品質優良的建材石礦山,可開采儲量達到9萬噸。應急設備有鏟車2臺、鉆機1臺、小車1臺、運礦車3臺、鐵鍬10把。需要設備可以隨時聯系。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礦山生產過程存在火災、爆炸、自然災害、設備傷害、人員中毒、窒息等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3.1組織體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長:(廠長)
副指揮長:(副廠長)
成 員: 本廠成立事故預防委員會,由廠長、安全廠長及各部門班長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辦兼管。發生重大事故時,以事故預防委員會為基礎,即廠長任總指揮,安全廠長為副總指揮,負責本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辦公室。
應急專業小組
事故救援組:安全保衛組: 物資保障組: 發生事故時各部門第一負責人負責現場應急、搶險、搶修的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監控方式危險源的監控,由各本廠安全員負責進行,監控方式要堅持技術監控為主,人工監控為輔的原則。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險源,保證危險源的安全穩定運行;對不具備技術監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險源,以人工監控方式,定期檢查確認,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和隱患。
4.1.2監控方法具有危險源的部位,要根據危險源的特征確定主要監控的方法、參數、指標,危險源全部登記建檔,定期監測、檢查和評估,并如實做好記錄。
4.1.3 預防措施危險源有日常的檢查制度。根據危險源的風險特性采取相應的組織和技術措施,明確崗位及管理人員在出現異常情況時的反饋、報告和處置方案,有效控制危險源的觸發因素擴大因素。
4.2預警行動
4.2.1預警的條件各施工小組要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分級并確定預警和響應的條件、程序,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根據其嚴重程度逐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2.2預警的方式采石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預警后,要立即啟動本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2.3預警的方法應急救援小組接到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和指令后,要立即按既定方案采取應對行動,有效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當本石廠的.應急救援資源無法滿足救援需要時,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廠的人員、設施的安全,應請求應急升級,啟動上一級預案,依此類推,直至啟動政府預案。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一)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施工小組要立即啟動本廠現場處置預案實施自救,同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搶險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人員傷亡情況和事故損失,在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啟動本預案的同時,請求啟動政府應急救援預案。
(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處置小組立即進入應急救援工作程序,安全員應及時向應急救援總指揮(廠長)和副總指揮(安全副廠長)報告,同時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體成員及辦公室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或現場臨時指揮部地點,組成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各專業救援組組織展開搶險救援工作。
4.3.2 信息上報根據事故中傷亡人員人數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應急救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規定時間內分別向當地政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和采取控制措施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做出報告。
4.3.3信息傳遞采石廠辦公室負責指揮部、專業應急救援組、事故現場臨時指揮部、專家組以及與政府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傳遞。
5、應急響應
5.1 事故的分級 I級:礦山部不能處理的事故如:大的火災、水災、地質災害、大的傷亡事故II級:礦山部自己能處理的事故如:一般性火災、較小的塌方等地質災害,受傷事故III級:采礦班組能自行處理的事故,不需啟動預案。
5.2 報警程序 執行SP-09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發現→逐級上報→指揮(或指揮機構)→啟動預案
(1)報警 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立即上報,根據事故情況、嚴重程度采取響應的措施和預案。注意:事故無論大、小都得逐級上報廠辦負責向縣、鄉有關職能部門匯報
(2)指揮與控制 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地質災害、水災、設備事故、及其他重大傷、亡事故最早發現者:應很熟悉部門或崗位上的情況。如果你認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證人身安全,你可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工作,并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進行工作。如果認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離現場并向組長、副廠長報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險措施組長或副廠長接到報警后,應迅速下達按應急救援預案處置的指令,通知指揮部成員及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3)到達事故現場后,首先查明現場有無傷害人員,以最快速度將傷者脫離現場,嚴重者盡快送醫院搶救
(4)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時,安全辦迅速向公安機關(消防支隊、治安支隊)、縣安監局、衛生疾病防控中心報告事故情況并請求支援
(5)事故擴散危及到廠內外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廠區外過往行人向安全地帶疏散
(6)醫療人員到達現場,應立即救護傷員,對傷員進行清洗包扎或輸氧急救,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7)搶險搶修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搶修設備,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
(8)當事故得到控制,由縣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實防范措施。
6 信息發布
6.1 信息發布的部門 上報后由縣政府負責發布事故信息和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宣傳報導。
6.2 應急信息發布原則 在信息發布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的報道事故發生、發展的過程。
7 后期處置
7.1 現場監測和恢復 應急救援過程中和結束后,由專業應急救援組和本廠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和職業衛生監測機構對事故現場的安全、環境污染進行檢測、評估,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指揮部。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新的安全和環境污染因子時,需要制訂和采取防護措施,并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應急救援結束后,對于被事故損壞的建筑物和設施、裝備需委托專業部門進行檢測評估,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進行恢復或生產。恢復方案由本廠提出,報縣有關部門審核,消除事故及其救援過程留下的隱患,防止事故“死灰復燃”。
7.2 善后及賠償 善后處理由廠長和副廠長負責接待、安撫傷亡人員家屬,依法進行善后處理賠償。并向保險公司辦理事故損失認定、核準和賠償事宜。
7.3 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修訂 由廠長或副廠長召開內部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處理意見,制定相應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并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專業應急救援組負責對應急預案演練和實際執行情況進行評審,對應急預案的符合、有效、適用性進行評估和總結,找出不足并提出改進意見,報縣有關部門申請修訂
8 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8.1.1通信聯系 通訊保障組可在接到事故指令15分鐘內提供擴音用具或對講機交付指揮部使用,30分鐘內提供應急救援指揮部所需電話號碼
8.1.2 信息保障 石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收集、研究和追蹤國家以及各級政府應急救援最新信息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等方面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廠內、外部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的交流與協作。
8.2 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隊伍要建立組織機構,對應急救援人員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備和個體防護設備,定期進行相關培訓和演練,不斷提升其應急救援能力。應急隊伍在展開應急行動時必須佩帶標志身份的應急臂章。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和裝備由廠辦負責購買和儲備。 石廠要儲備足夠數量的應急人員和設施的專用標識,以備應急使用。展開應急行動前,對投入使用應急裝備要粘貼應急標識,確保應急裝備運輸和轉移環節順暢;應急人員和設備、設施的標識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設計樣式,各專業應急救援組自行印制和管理。
8.4 經費保障 各小組做出應急費用預算,確保應急救援消耗和應急處置支出。
8.5 其他保障 安全員負責對事故區域實施警戒、保證交通暢通。 一旦發生事故,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由副廠長和安全員負責按照要求疏散區域內非應急救援人員,并實施區域管制。 廠辦協調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對事故中受傷人員實施搶救治療工作,確保救護及時。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為保證本石廠應急救援體系的規范有效運作,安全副廠長負責對綜合應急預案中相關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應急業務知識培訓,并組織考試;安全員負責對本廠職工每年進行一次應急相關知識培訓。
9.2 演練 廠辦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對演練過程、效果、經驗和存在問題等做好記錄、總結和評估,并對各級應急救援預案做出相應的修訂和完善。
10 獎懲
10.1 獎勵 對在事故應急管理、處置、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貢獻的小組和個人,由廠辦給予表揚、獎勵。
10.2 處罰 對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存在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治理措施、違反本預案的規定,發生或擴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有關責任人,由廠辦或報縣政府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定義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發布后報確山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確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11.3 維護和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及工藝設施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不適用的缺陷時,由廠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及時組織修訂,每年對預案進行一次評審,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并經廠長簽署發布實施。
11.4 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廠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與解釋,并監督執行。
11.5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2
1、基本原則
1.1、本預案僅適用于本項目部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作業期間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
1.2、本專項預案的目的在-----------------項目施工現場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內,針對上、下邊坡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現狀,重點建立應急預防體系和應急搶險組織,為配合------------開展應急響應,展開救援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并做出詳細的安排,使應急救援工作能及時有序有效的展開,避免和減少事故損失。
1.3、本預案堅持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充分準備;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統一指揮;堅持突出現場為重點。
2、危險源分析
2.1、危險源(點)
2.1.1、山體滑坡
2.2、可能導致的事故和傷害類型
2.2.1、爆破傷人事故
2.2.2、坍塌傷害
2.2.3、機械車輛碰撞翻車事故
3、可利用的應急資源
3.1、人力資源公司可利用的人力資源包括------------項目建設施工現場應急指揮中心及項目部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者和民工隊伍。
3.2、財力資源借助公司用于應急救援的儲備金和公司經營生產流動資金及項目部現有資金。
3.3、物力資源可用于應急救援的項目部現有的設備設施等物資、材料。
3.4、外部資源根據需要,可請求------建設施工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支援。
4、應急救援組織構成根據-------------項目建設施工現場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在項目應急救援組織的基礎上,重點突出事故發生前的預警工作組織的建立,并切實展開工作,其組織構成如下:
安全應急組織構成功能職務負責人單位職務組成人員負責人電話搶險施工組現場總負責人安全保障組安全員預警組技術負責人備注:
山體滑坡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構成
5、組織職責5.1、現場指揮的職責
5.1.1、負責實施應急救援預案現場有關的準備工作,如內部應急資源的儲備,外部應急資源的聯絡與協調,預案的演練與實施、評審與改進等;
5.1.2、保證現場應急組織在第一時間作出應急反應,保證初次應急反應的有效性,保證現場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
5.1.3、負責事故報告,并保持內外聯系;
5.2、現場副指揮的職責
5.2.1、協助現場指揮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5.2.2、在現場指揮不在場時,或者到位之前,擔任現場指揮的職責,積極展開應急救援;
5.3、搶救組的職責
5.3.1、組織實施現場一切人員撤離現場,并安置到安全地帶:民工宿舍和項目部;
5.3.2、搶救受傷人員,確保其免遭財產再次傷害,并實施力所能及的搶救,減輕其傷害的結果;
5.3.3、協助當地醫療組織機構對傷員的搶救行動;5.3.4、搶救受損害或可能受到損害的各類物資,保護國家財產安全;
5.4、警戒組的職責
5.4.1、維護事故搶救期間現場的`秩序,避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5.4.2、保護事故現場免遭破壞;
5.4.3、加強對現場各種不安全因素的觀察和報告,向指揮者提供安全信息,確保救援人員的行動安全;
5.4.4、加強對現場各類物資的警戒,免遭被盜和丟失,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
6、事故發生后的處理
6.1、接警現場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要迅速趕赴現場,了解掌握事故的情況,即時通知現場搶救組、警戒組、技術組作出有效的應急行動。
6.2、應急啟動
6.2.1、根據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的指示,啟動應急救行動。
6.2.2、指定現場應急值班人員,保持信息與通信暢通。
6.3、應急指揮
6.3.1、現場應急行動由-------統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確保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
6.3.2、如果公司總指揮啟動一二級響應時,在公司現場指揮部人員到達前,現場的應急行動由-----組織指揮,并對其實施的指揮和應急行動負責;現場總指揮到達現場后,一切行動服從公司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指揮。
6.4、通信根據現場實際條件,利用各級人員現有的通訊工具—手機,建立靈活快捷的通訊網絡,要求相關人員人人有手機并保持暢通,同時利用裝備的兩臺對講機建立現場指揮網。
6.5、現場警戒
6.5.1、現場警戒與治安工作由警戒組實施,目的是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等的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6.5.2、加強現場從業人員和應急人員的管理,適時清點人數。
6.5.3、實施事故調查,或協助公司進行的事故調查。
6.6、醫療與衛生
6.6.1、現場人員應對受傷人員給予即時的搶救,為外部醫療機構實施更好搶救和挽救生命創造條件。
6.6.2、充分利用-------市醫療衛生機構力量,對受傷人員給予最充分的、最即時有效的搶救和治療,使受傷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6.6.3、現場指揮人員根據受傷者的情況,有權決定將轉移或移交更好更可靠的醫療衛生組織,實施更有效的搶救。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3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工程承包單位編制。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編制。實行聯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編制。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含規模、結構類型、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部基本情況。含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等姓名、證書號碼等;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組織。包括具體責任人的'職務、聯系電話等;
(四)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
(五)安全事故救護單位。包括建設工程所在市、縣醫療救護中心、醫院的名稱、電話,行駛路線等。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作為安全報監的附件材料報工程所在地市、縣(市)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的部門備案。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告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期間,其內容應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我廠突發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下簡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限度的減輕事故造成的災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是本廠處理重特大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廠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事故搶險工作。
(一)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鍋爐和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
(三)重特大中毒事故
(四)其他重特大事故
第四條:任何的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事故搶險的義務。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我廠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我廠重特大事故處理工作。
總指揮:寇德金
副總指揮:寇新民
指揮中心成員由以下人員組成:寇德進寇建國
第六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一)組織各方面力量處理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救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檢查監督各單位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處理演練。
(四)安排上級領導視察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三章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重特大事故發生,接報后相關部門必須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第七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第四章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八條:在特大事故發生后,本廠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九條:在搶險救災過程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地,任何單位不得拒絕和阻攔。
第五章應急處理支持與反饋
第十條: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整改。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概念與分級
1.3.1概念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危險化學物品處理過程中,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其能量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燃燒、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1.3.2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0萬人(含10萬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1本轄區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1.4.2上級認為臨近區域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準)。
1.4.3市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其它事故災難。
1.5工作原則
1.5.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施科學指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為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生產監督管理局,電話2222990)。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后,需要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匯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滄州市應急救援辦公室電話:2070056;華油消防支隊電話:119;煉油廠消防中隊電話:2735119。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實施。
2.2.5發布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發布信息。
2.2.7負責組織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并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負責調度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設備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持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筑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為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參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后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后,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并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信息。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并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經核實后,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后,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發布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時間等內容。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并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4.2啟動條件
本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等級達到一般級別時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4.3響應措施
進入啟動準備狀態后,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向專家請教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組織人員做好應急救援前的準備工作。
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后,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在專家組現場指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4.4信息處理
4.4.1市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發生事故的等級不同,在上報上級的同時,要按規定上報省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4.2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跟蹤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有關信息,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上級協調解決和提供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提出請求。
4.4.3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有關專業應急機構研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處理方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技術標準,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
4.5指揮與協調
進入應急狀態后,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緊急處置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5.1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指令前,指揮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4.5.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和醫療移送。
4.5.3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應急救援指令。
4.6緊急處置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成員接到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后,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的不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救援工作。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因危險化學品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有關人員職責的不同,應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及其它應急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應配備密閉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8.1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評估事故影響范圍和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確定群眾的安全防護范圍,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確定群眾的疏散撤離方式、程序和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并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8.3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群眾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由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群眾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會救援力量動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政府或上級救援機構請求予以支援。
4.10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市環保局負責對污染區域的水源、空氣、土壤等進行分析處理,及時監測、確定毒物的種類、濃度及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環境數據。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以及環保局提供的環境數據,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評估、預測事故影響程度及其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持,并寫出分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11新聞報道
市廣播電視局要按市政府擬定的信息發布方案確定發布內容,并及時進行發布報道。
4.12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報市政府批準,終止實施本方案,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難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獎勵與撫恤
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撫恤。
5.3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與監督工作。
5.4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要及時派人員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5應急救援總結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成應急救援報告。并上報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負責人通訊錄(通訊錄見附件四),各成員單位也要建立相應人員通訊錄,確保應急指揮部的命令下傳暢通,各成員單位相關信息上報及時。
6.2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根據相關職責,由下列各單位負責保障:
6.2.1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各交通運輸單位對搶險人員、物資的前運后送工作。
6.2.2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救護隊實施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對人員的傷亡特點,協調醫療藥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6.2.4物資保障由市安監局負責。主要組織全市各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各企業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協調、調動各企業的救援物資,保障應急救援的需求。
6.2.5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負責。主要調度應急救援時物資所需資金和善后資金的供給。
6.3技術保障
6.3.1市氣象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3.2市安監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數據庫,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情況的數據資源,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充分利用當地石油各大企業的科技人員,建立人員信息庫,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項研究,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宣傳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公開報警電話(2222990)、災情受理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普及工作。
6.4.2培訓
各應急救援機構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并做好后備人員的培訓,積極吸收社會志愿者參加,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習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有關企業應根據各自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經市政府批準后由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市安監局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變化情況,以及在預案的實施、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
7.2預案的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的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附件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范圍、危害程度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源的位置劃分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及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并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集體外出、大型活動中出現的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員,安撫傷亡家屬,穩定思想,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安全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校務會成員及各班主任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5一10分鐘)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后及時向教育、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保衛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中心校—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在舉行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前必須加強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事故發生。
2、在沒有做好周密安排之前絕不允許到不熟悉的山林、山洞旅游,在舉行大型活動時不允許盲目地模仿影視人物的危險動做作為活動項目。
3、在集體外出、大型活動中發生突發事故,必須迅速把師生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及時將事故信息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匯報,由校長上報教育行政部門。
4、身先士卒,指導在場人員及時搶救,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
5、調派人員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救治,同時向120報警,請求援助救護傷員。
6、及時向110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請求其他部門支援。
7、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采取相應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8、做好事故上報材料,反思事故發生隱患。學校事故救援應急預案5
一、組織機構
(一)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長:學校校長
副組長:其他校級、副校級領導
成員:各處室、專業部主任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保衛科,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級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保衛科科長、辦公室主任、教育處主任、教學處主任、總務處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應急救援領導組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組平時實行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對全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和監督工作,適當的時候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練;事故發生后實行首長負責制。
2、負責組織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向市教育局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應急救援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在事故發生后十分鐘內達到事故現場,各工作組按預案開展工作。
4、負責師生的思想穩定及事故的善后調查、處理工作,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
5、根據上級的授權,按統一要求,負責向新聞媒體發布事故的相關信息。
6、領導組成員在事故發生后,預案終止前,必須保證24小時信息暢通。
(三)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職責
1、現場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級領導擔任,負責統一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2、搶險救援組:各職能處室職工和專業部教師,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本著“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全力搶救受傷人員。
3、現場秩序維護組:保衛科科長及相關人員,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4、組織人員疏散組:教育處主任、專業部主任、現場教師,負責組織事故現場師生的`疏散工作,特別是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人員密集的場所,要有序的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到安全的避難場所。
5、傷員救護組:辦公室主任、校醫,負責受傷人員的臨時救治和醫院搶救工作的聯系。
6、救援物資保障組:總務處主任,負責救援物資的組織和保障。
7、家長接待工作組:教育處主任、教學處主任、專業部主任、班主任,負責接待受傷學生的家長,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穩定家長的情緒。
各工作小組分工協作,全力參與搶險救援,把搶救師生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一)火險
1、學校安全人員要加強對校園、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的巡查,一旦發現火情,一方面組織就近人員使用消防器材進行及時撲救,火情較大,要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另一方面立即向學校保衛科報告火情,同時及時通知和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報警工作要做到誰發現誰報告。報警時,首先要沉重冷靜,不要驚慌;二是要講清楚起火單位、地址、燃燒對象、火勢情況,并將報警人姓名、電話告知消防隊;三是要早報警,為消防隊滅火爭取時間,減少損失。
2、保衛科在接警后,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并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到位后,立即按預案各施其職開展工作,盡量減少事故損失。
4、應急救援工作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生命損失。
(二)社會安全事故
1、學校門衛要加強對入校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防止不法人員入校給師生帶來安全隱患。校園內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知情人員要設法撥打110電話報警,并立即向學校保衛科報告,現場教職工要設法與犯罪分子周旋,穩定當事人雙方的情緒,爭取救援時間。
報警時,一是要講清發案的地點、現場人數、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槍、炸藥)等基本情況;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報警,盡量減少損失。
2、保衛科在接警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群眾,組織救援工作,并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
3、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到位后,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密切與公安人員配合,立即按預案各施其職開展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4、應急救援工作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危害事故發生時有效控制和處理事故,本著“反應迅速、處置得當”的原則,制定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
二、職業危害的目標分布根據公司生產特點,依據各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特點,確定以下地點為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車間**工序 **車間****儲槽 環保車間(工段)廢水處理工序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 一般職業危害、重大職業危害
三、職業危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成人員及其分工1、指揮機構 公司成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人員由董事長、總經理及生產、技術、財務等部門領導組成。指揮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綜合部),日常工作由生產部經理兼任。事故發生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董事長任總指揮,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生產部 備注:若董事長不在時,由總經理任總指揮。若都不在時,由生產部經理任總指揮。2、職責指揮領導小組:jj 負責本單位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kk 組織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ll 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指揮部:jj 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kk 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ll 向上級匯報、向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④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指揮部成員:事務部經理: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生產部經理:負責處置事故發生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及區域內的消洗、監測工作。經營部經理: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后勤主管: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安環科科長: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維修工段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救的現場任務
四、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負有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職業危害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公司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救援及處置。 1、通訊聯絡隊:由事務部、生產部、設備車間組成。每部門出1人。 通訊聯絡隊負責人:事務部經理。 職責: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通訊任務,確保信息暢通。 2、治安隊:由事務部負責組成。 治安隊負責人:安全員。 職責: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 3、救援應急分隊:由生產部、事務部共同組成,共12人。 應急分隊分隊長:職業衛生管理員。 職責:查明物質性質,提出應對現場職業危害事故的補救措施;協助搶救傷員,指導群眾疏散。 4、搶險、搶修隊:由設備吃驚組成,共8人。包括電氣焊、電工、管工等。 隊長:設備車間帶班長 職責:擔負具體搶險、搶修組織工作。 6、醫療救護隊:由開發部、生產部共同組成,共8人。 隊長:開發部經理 職責:擔負搶救傷員、中毒人員工作。 7、物資供應隊:由經營部負責組成,共3人。 隊長:經營部經理 職責:擔負傷員生活必需品和搶救物資的供應工作。 8、運輸隊:由事務部司機負責。 職責:擔負物資運送任務。
五、職業危害事故的處置 公司生產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硝酸、硫酸的大量泄漏而引發職業危害事故;員工誤食或過度吸入有毒有害氣體等會引發急性中毒等等。另外,強雷暴雨、火災等自然災害產生的次生災害有可能造成職業危害事故發生。(一) 一般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置 公司一般職業危害事故,可因車間或崗位衛生設施破壞、物料少量泄漏、防護品不合格或損壞、員工誤操作、員工崗位飲食誤食化學試劑等而引發,這方面的.危害,可以由日常巡查或員工自檢等而發現,并得到迅速處置。(二)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置 我公司重大職業危害可因非正常原因而導致,如自然災害導致硝酸儲槽毀損、傾覆從而造成酸霧的大量泄漏、火災事故造成可燃物燃燒而造成大面積有毒物質(次生危害)外泄而引發。 當發生以上事件時,應迅速啟動預案,控制危險源,避免產生更大職業危害事故發生。 1、酸槽大量泄漏的處置(1) 最先發現人員應立即通過電話向總值班人員匯報。報告時,應向總值班人員說清具體的泄漏罐體、位置(2) 總值班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及組織現場人員,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現場設置禁區,防止人員誤入危險區(3) 總值班人員迅速通知消防隊、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對事故進行搶救處理。 j 搶險、搶修隊接到指令后,應穿戴好防化服,按照指令將故障槽化學品倒換至事故儲池,避免事故性排放。 k 運輸隊到達現場后,按照指令及時將中和劑運送到指定地點待命,一旦無法實現完全倒換時進行中和處理,以杜絕事故性外泄排放。 l 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后,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受傷人員的處置,并立即將人員送往就近醫院。 (4)處置結束后,消防隊應做好現場清理工作,確保腐蝕物品不污染周邊環境,不影響建筑物安全。 2、火災事故的處置 當發生火災時,應采取以下措施:j 最先發現人員,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并呼叫。k 最先發現人員迅速通知就近第二人迅速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應說明火災的具體地點、火災類型、行走路線等);報告總值班人員。l總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迅速下達應急救援的指令,同時發出報警,通知指揮部成員到場及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到現場。 消防隊員到達現場后,應佩帶好相關器具(防毒、防火、滅火器),首先查明是否有中毒或被圍困人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受困人員脫離現場。 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后,根據事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命令各應急分隊開展救援。 ?治安隊到達現場后,應做好專業消防隊入廠的一切迎接準備,并擔負治安和交通指揮、組織糾察任務? 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后,與消防隊配合,應立即救護傷員或中毒人員,對傷員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重傷員送醫院搶救搶修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險指令,進行管道分割、堵漏及物資搶救工作,減少或削弱火災波及范圍 后勤供應及運輸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下達的任務,進行物資搶救及生活物資的供應工作,確保搶險、搶救物資的及時供應。 當火災得到徹底消除,消防應急分隊應在總指揮的統領下進行現場清理,保護火災現場,防止死灰復燃。 火災后,根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及救援程序運行總結等工作,以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高應急救援預案的運行質量
六、信號規定
公司救援信號規定:電話聯系方式 總值班電話:*********** 消防火警電話:119 醫務急救電話:120 市衛生監督所電話:************
七、有關規定和要求
為了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小事故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責任制和各項制度是必要的。 1、落實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成員和救援人員。按照專業分工、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年中,應根據人員變化不斷進行組織調整和補充充實,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定期組織救援培訓和學習,各隊按照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不少于2次,以提高指揮和救援能力。 3、對全公司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救援、自救等應急處理教育。 4、對各關鍵崗位進行強化培訓和考核,確保相關崗位人員熟練掌握應急處理措施并貫徹執行。 5、建立各項制度 j 值班制度。公司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必須有1名總值班人員在崗,以確保發生事故時得到迅速響應。 k 檢查制度。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確保一旦危險發生時各方面能夠有效發揮作用。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救援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情況。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8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筑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筑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筑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后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占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后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搜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匯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系。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后處理組:
負責搜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后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本預案適用范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230932),并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資料和后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9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二)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救援裝備情況。
(三)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和大中型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加強現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四)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應對各類運輸工具的數量、車型或船型進行統計并建立動態數據庫。應保障公路和水運設施的完好、暢通,公路設施和水運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良好狀態,做好運輸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緊急處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組織與實施,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發生后,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縣(區)衛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疫準備,并嚴密組織實施。
(六)物資保障。
市發改委、經委、商務局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的儲存、供應。緊急處置工作中救援物資的調用,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七)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視情況由事故責任單位所在縣(區)政府或市政府協調解決。
(八)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根據防災、避災的要求,城市建設部門應根據城市發展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特殊情況,在大型城市廣場、公園、綠地、學校操場和人防設施等項目建設時應考慮增加應急避難場所的功能。
(九)技術儲備保障。
市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專家組,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0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于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1.3.2.1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1.3.2.2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1.3.2.3維修車輛時未采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1.3.2.4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3.1.1.1違章駕駛。如酒后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3.1.1.2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3.1.1.3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志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3.1.2.1現場出現事故征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匯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匯報,向應急值班室報警,并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報警內線*****。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接到匯報后總指揮應立即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系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系方式。可采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系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采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匯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3.3.3.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3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3.3.4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3.3.3.5應急恢復完畢后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3.3.4.1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3.3.5.1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3.3.5.2一般突發事件
3.3.5.2.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3.3.5.2.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3.3.5.2.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并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志;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3.3.5.2.4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3.5.3較大突發事件
3.3.5.4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并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3.3.5.5車輛發生翻車事故并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后,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后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匯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致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群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布采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后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后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并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準后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后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于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布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后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4.2.2.1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4.2.2.2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4.2.2.3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4.2.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2.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4.2.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2.3.4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4.2.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4.2.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4.2.3.7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4.2.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4.3.1.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員。
4.3.1.2值班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4.3.1.3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并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4.3.1.4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
4.3.1.5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1.6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工作結束后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4.3.2.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匯報。
4.3.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4.3.2.4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3.2.5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4.3.2.6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3.2.7事故后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系。
4.3.2.8應急辦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4.3.3.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4.3.3.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4.3.3.4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4.3.3.5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4.3.3.6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采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采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3.3.7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于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4.3.3.8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4.3.3.9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4.3.4.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4.3.4.4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4.3.4.6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后處理。
4.3.4.7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臥、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 120 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說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 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 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盡早用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 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 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 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 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盡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4.5.6.1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4.5.6.2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后輕的原則,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4.5.6.3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并留人看護現場。
4.5.6.4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4.5.6.5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4.5.6.6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系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系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系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蘇法現場救護流程圖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1
一、演練的目的
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演練是為了檢驗、評價和保持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練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
2、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人力和設備等);
3、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4、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識;
5、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20xx年 月 日 時的在 施工現場進行。
四、演練的類型
全面演練:針對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公司應急組織的應急能力。
五、演練的范圍
1、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2、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3、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六、演練的參與人員
1、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并在演練過程中盡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采取的響應行動的項目義務消防員。
人員組成名單:
任 務:救助傷員
2、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進程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3、模擬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的人員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扮演受傷人員)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門的人員)。
4、評價人員:負責觀察演練進程情況并予以記錄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5、觀摩人員:來自于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的有關人員以及觀看演練過程的觀眾。
上述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應佩帶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志。
七、演練過程
1、準備階段
A、項目部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要求配備應急救援器材。
B、各演練的參與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c、項目部負責提供演練參與人員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志。
2、實施階段
A、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B、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C、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八、演練結果的總結評價
應急演練結束后,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演練記錄進行總結,詳細說明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2
1目的
1.1為控制和減少火災損失,保護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本預案根據油庫庫區及碼頭的生產特點、工藝流程、地理環境等因素,預測在火災發生后,如何利用現有設備、器材及人員做出快速有效的反應。
2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各油庫庫區及油品裝卸碼頭。
3內容
3.1定義和術語。
3.1.1重點部位。
根據實際將重點部位確定為在發生火災后可能影響全局的部位,主要包括:庫區、油品裝卸區、動力和保溫設備等。
3.1.2滅火力量。
各油庫企業必須具備自己的滅火力量,滅火力量由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組成。總儲量在10000M3以下的油庫如沒有條件組建專職消防隊的,必須組建義務消防隊。
3.2組織機構。
為適應需要,庫區及碼頭實行全員消防制度,除專職消防隊員外,其他員工均為義務消防隊員。
3.2.1火災應急指揮部。
為了便于指揮協調各部門和全體人員在應急反應過程中的行動,油庫應成立應急指揮部。指揮部由(基地)油庫主任、安全管理負責人、各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總指揮由(基地)油庫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副主任、安全管理負責人擔任。
3.2.2現場指揮。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一般由專職消防隊長擔任現場指揮。無專職消防隊的,由分管安全的(基地)油庫副主任擔任現場指揮。現場指揮負責指揮火災應急反應行動的全過程。
3.3火災應急職責概述。
3.3.1專職消防隊。
迅速受理火警,實施重點部位滅火預案,進行火災撲救。
3.3.2義務消防隊。
按訓練內容展開行動,協同專職消防隊實施滅火預案。承擔火場工藝處理、機械搶修、物資供應、火場警戒和人員救護任務。
3.4應急反應能力。
3.4.1應急能力。
油庫的消防設施要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設計和配置,有應付初期和一般火災事故撲救的能力。當發生災害性火災事故時,如油庫現有滅火力量不夠,應及時向當地政府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請求增援。
3.4.2火災應急消防隊伍。
火災應急消防隊伍分為:滅火組、工藝處理組、機械搶修組、物資供應組、火場警戒組、通訊組、救護組、機動組等,并明確各小組負責人。
3.4.2.1滅火組。由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組成。
3.4.2.2工藝處理組。由儲運調度科人員組成。
3.4.2.3機械搶修組。由工務機修人員組成。
3.4.2.4物資供應組。由綜合科和駕駛人員組成。
3.4.2.5安全警戒組。由安全檢查人員及保衛人員組成。
3.4.2.6通訊組。由工務電工人員組成。
3.4.2.7救護組。由油品檢驗科人員組成。
3.4.2.8機動組。由其他人員組成。
3.4.3火災應急消防設備。
油庫火災應急設備以固定式滅火裝置為主,輔以移動式和其它滅火器材,形成固定式和移動式相結合的`消防設備結構,消防設備布置應有明確的平面布置圖。
3.5通信聯絡。
3.5.1應急通信聯絡。
應有可靠的通信設備,三級以上油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對講機。
3.5.2應急防備和反應行動的通信。
3.5.2.1應急指揮部與現場指揮通過對講機或電話進行聯系。
3.5.2.2現場指揮與應急消防隊伍通過對講機進行聯系。
3.5.2.3應急過程中對講機均使用同一頻道(消防頻道)。
3.5.2.4如無線通訊中斷,應急指揮部應組織人員進行人工聯絡。
3.6敏感區域火災預測。
3.6.1火災敏感區域。
3.6.1.1輸油碼頭。
3.6.1.2油罐區。
3.6.1.3油泵房。
3.6.1.4輸油管線及閥門。
3.6.1.5鍋爐房。
3.6.1.6變電所。
3.6.2火災預測。
3.6.2.1明火引發火災。違章用火、在禁煙區內吸煙、機械碰撞、摩擦等引起的火災。
3.6.2.2靜電引起火災。作業時流速過快、違章著裝、靜電導除裝置失效等引起的火災。
3.6.2.3電器火災。電器設備產生的火災。
3.6.2.4雷擊、地震、戰爭等引起的火災。
3.7火災反應程序。
3.7.1報警。
任何人員發現火警后都必須立即通過現場報警裝置報警或撥打(基地)油庫內部消防電話報告火警。
3.7.2受理火警。
消防電話值班員接到火警電話后,應問清情況,立即發出出動訊號,同時通知消防泵房,然后拉響火警警報,告知全油庫人
員,并通過“110”或“119”報警,同時向當地政府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值班電話:1395760。
3.7.3應急反應行動。
3.7.3.1專職消防隊。
(1)專職消防隊接警后立即出動,到達火場后迅速展開滅火行動,按著火部位的滅火預案實施火災撲救。
(2)消防泵房迅速啟動消防泵,按著火部位的滅火預案向火場供水和泡沫混合液。
(3)消防隊長從接到火警時刻起,承擔應急現場指揮職責,隨消防車出動,到達火場后根據火情,組織指揮火災撲救。
3.7.3.2義務消防隊。
迅速到預案指定的地點集合,明確任務后,迅速佩帶好個人裝備趕赴火場,實施滅火預案。單位有專職消防隊的,則協同專職消防隊投入滅火戰斗。
3.7.3.3(基地)油庫主任。
受警后承擔應急總指揮職責,立即到中央控制樓,實施火災應急的組織與指揮。
3.7.3.4(基地)油庫副主任。
受警后承擔應急副總指揮職責,分派應急消防隊伍的各小組任務,協調配合專職消防隊投入滅火戰斗。沒有專職消防隊的單位,油庫副主任承擔現場指揮任務,負責指揮滅火行動的全過程。
3.7.3.5義務消防員。
迅速到指定地點集合,按下列各組明確任務后立即投入應急行動。
(1)工藝處理組。根據火情,提高或降低液面,隔離油路等。
(2)物資供應組。提供火場所需的器材物資,進行火場運輸等。
(3)機械搶修組。及時修理應急設備,保障撲救過程中電力能源供給。
(4)安全警戒組。負責火場警戒工作,保障增援及撤退道路暢通。
(5)通訊組。負責應急指揮部與滅火現場的通信聯絡,確保命令的下達和火場各種信息的反饋暢通。
(6)救護組。及時進行火場人員救護。
(7)機動組。適應火場變化需要,聽從現場指揮的命令進行工作。
3.8應急撤退方式。
當預測到燃燒的油品有發生沸溢、噴濺的可能時,現場指揮應果斷下令全體應急人員撤離火場。
根據油庫及碼頭的地理環境和預案中確定的撤退線路,指揮員應根據著火部位及風向,確定安全的撤退線路,組織所有人員撤離火場。
3.9說明部分。
3.9.1本預案按油庫正常工作時間制定,如遇節假日或夜間發生緊急情況,應急總指揮將由值班領導擔任,現場指揮由消防值
班人員擔任。在組織庫區有關人員投入應急撲救的同時,及時報告油庫相關領導。
3.9.2本預案主要用于油庫企業在火災發生后的自救。如災情擴大,當地政府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區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后,企業的應急指揮部服從政府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所指定的事故現場應急總指揮的指揮,協助現場應急總指揮帶領企業全體應急人員繼續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3
一、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北京街商業廣場所有場所。
二、總則
(一)為做好本街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應急機制,落實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責任制,部署消防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應急機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災事故發生各職能相關部門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并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以下簡稱:消防應急預案)。
(二)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是本街區發生火災事故時,組織撲救、救援、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所遵循的依據。
(三)本預案在本街區范圍內發生火災時由總指揮宣布啟動。
三、消防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
總指揮由指揮,各部門行政正職任成員。
消防應急預案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兼任。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防范、搶險、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成員由相關部門行政人員擔任。
(二)消防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機構人員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公司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事故現場全面指揮協調工作。
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的工作,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進行指揮組織人員、物資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等項工作。
3.指揮部下設拆卸組、滅火組、疏散組、聯絡組、治安組和救護組。各組具體職責見’消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預案流程圖”。
4.指揮部成員職責: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本部門消防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火災危險性、撲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配備數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必須掌握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消防設施配備是否到位等基本情況。一旦本轄區內發生險情,立即報告消防應急指揮部,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暢通,指揮部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四、技術措施
(一)發生火災由總指揮宣布啟動消防預案,人事行政部主任、保安隊長、各部門負責人、保衛人員應立即在火災現場前匯集,組織和指揮滅火及現場人員的疏散。
(二)消防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前,事故現場地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火災現場的報警、滅火及人員疏散。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聽從指揮部指揮。
(三)在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到達后,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指揮人員的指揮,協助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搶救貴重物品,視事故情況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
(四)報警
(1)任何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向保安部報警,并報告部門負責人,同時說清
著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及數量、火災狀況等。保安部電話:,保安部應立即報告消防應急總指揮,并組織前期撲救。
(2)接到火警后,保安部和該事故現場地部門迅速查明火災事故發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況發生的火災事故較大時,保安部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急救電話(120)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并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同時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相關人員立即趕到火災現場。
(五)發生火災后接警處理程序
(1)接到火災事故報警電話后,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指揮部有關人員應迅速到達報警地點確認。
(2)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和動機,采取相應措施,并認真做好記錄。
(3)如確有災情發生,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利用現場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必要時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和120
(4)情況處理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備備用狀態。
(六)初起火災的處置
(1)發現火災,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拆卸組迅速切斷起火部位或樓層電源,為撲救火災創造條件。
切斷電源操作的注意事項
①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迅速果斷、急而不慌、忙而不亂。
②對高壓或電網,切斷電源時必須嚴格遵守倒閘操作規定,防止慌亂中發生誤操作,絕不允許不懂裝懂,盲目操作,以免擴大事故。
③夜間撲救火災時,要準備好切斷電源后的照明設施,避免斷電后影響滅火。
④切斷電源后,整個過程要統一指揮、統一組織,不要亂發號令,亂指揮,引起更大災難。
(2)滅火組負責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做到初起火災力爭撲滅,較大火災力爭控制。
(3)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
(4)火災現場所有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確保火場秩序。
(七)治安
治安組配備治安器械,負責現場及周圍秩序,嚴防破壞、盜搶行為
(八)疏散
由疏散組負責組織實施,疏散的原則:確保生存,相互幫助,快速有序,遠離火場。
(1)火災發生后,無論火災大小,除必要的撲救人員外,所有人員應盡快撤離。
(2)火災發生后,所有車輛應迅速遠離起火現場,騰出疏散、滅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所有人員迅速選擇就近樓梯和出口撤離,應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確保在最短時間遠離火災現場。劃區定門疏散,應盡量遵循就近疏散,靠近起火部位的人員,可先遠離起火部位躲避,再按門疏散。劃區定門的人數,要根據門的排放量計算確定,離起火點近的門,劃定盡量少的人數,使受火勢直接威脅的人盡早脫離險境。劃區定門,落實到人,每個工作人員心中有數,指揮有條不紊,平時,靠消防門處應有工作人員,以便遇事能及時開門,引導疏散。
(4)若通道阻塞或煙氣較重,無法撤離火災現場時,應迅速選擇遠離火場的房間或樓頂躲避,緊閉房門,堵塞進煙孔洞,防止煙氣熏嗆,并設法向外界呼救。
(5)人員撤離火災現場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如果來不及切斷電源應向上級匯報,切斷上一級電源。
(6)人員疏散后應撤離至安全區域,防止因墜落物造成傷亡。
(九)火災逃生應急計劃
火災發生時,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志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發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
(2)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門體溫度,如門柄、門體發熱,切不可打開房門。
(3)撤離房間時,應盡量遵循就近疏散,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
(4)樓梯走廊煙霧大要盡量低伏。
(5)緊急出路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梯間后及時把防煙門關閉。
(十)救護
救護組對疏散出來的受傷員工進行檢查,現場救護,協助醫院將受傷嚴重者送至醫院搶救,協調與醫院、保險公司的善后處理、賠償工作。
(十一)整個消防應急預案執行過程中,各組要隨時向聯絡組匯報工作問題和進展情況,協同作戰,不允許個人英雄主義和擅作主張,聯絡組要及時向總指揮匯報,并向各組傳達總指揮指令。
五、車輛消防預案
(一)車輛消防的技術措施
(1)加強消防知識宣傳、每年對駕駛員進行一次消防培訓。
(2)消防器材每星期檢查一次,在未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得動用轉借。
(3)司機及乘坐人員禁止在車內吸煙。
(4)出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消除火災事故隱患。
(二)滅火
車輛著火后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火災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做到初起火災力爭撲滅,較大火災力爭控制。必要時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六、消防事故預防
(一)預防措施
(1)消防安全技術措施
1消防通道、樓梯、過道、地下室等出口處均設有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燈。2公共區域配有滅火器和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
3商鋪內、過道等公共區域安裝有火災自動感煙報警裝置。
(2)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保安部每周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模擬火災事故疏散演習。2管理公司每年舉辦一次消防知識培訓班。
3按照消防法規結合本部門實際對重點部位和場所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及時更換到期的消防器材,確保各種滅火器保持良好狀態。4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電梯內、倉庫等禁煙區吸煙和帶電作業。
5保安部對公司內各部門消防工作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要求整改的問題經保安部復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保安部負責統籌協調公司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維修和更換。
(二)滅火器材的使用
滅火器是一種簡易的滅火工具,使用方便,便于撲救初期火災使用。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可以撲救石油、石油產品、有機溶劑、電器設備和一般物質初起火災,射程為5米。使用方法將滅火器提到距離火場的安全位置,首先上、下翻倒幾次,使干粉松動,使用時要垂直操作,拔掉安全銷,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握住提柄提起滅火器,將噴嘴對準火焰,壓下壓桿即可。
手提式“1211”氣體滅火器適用撲救各種油類、電器設備、精密儀器以及一切有機溶劑的初起火災。射程為3米,滅火后不留污跡。使用方法同上。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使用方法,使用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要兩個人配合操作,首先一人將管帶抖開,雙手緊握干粉槍,轉動握柄,將槍口對準著火處;另一人拔掉安全銷,打開控制柄干粉即噴出。將火撲滅后,要注意防止復燃。
七、事故調查程序
(一)報案
(二)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機關的到來。
(三)做好現場人員的筆錄工作,保管好現場筆錄。
(四)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對火災的調查。
八、修訂
(一)本預案在火災事故調查完畢后由總指揮宣布結束。
(二)本預案由消防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解釋和修訂。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保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職業病報告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單位管轄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急性職業病危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故,主要包括: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施工作業缺氧窒息事故,以及其他急性職業病危害所造成的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居安思危。有關部門和各單位要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各危害源點要認真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做好應對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單位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單位應急管理體系,做好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4.3反應迅速、措施果斷。各單位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快速反應工作機制,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1.4.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各應急隊伍要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熟悉和掌握最新的職業病危害事故預防與應急知識和技能。要加強交流與合作,做到資源共享,提高科技保障水平。
2危害源點
相關單位現有能夠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危害因素分布如下:隧道作業場所,其它可能引起急性職業中毒等事故的場所。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本預案的應急組織體系由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3.2 領導機構
單位應急委員會是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應對領導工作。
3.3綜合協調機構
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為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綜合協調機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部。
3.3.1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人員組成:
總指揮:梁學成
常務副總指揮:李正全
副總指揮:孔凡偉(三分部)楊成君(一分部)冉鵬(測試中心)胡勇(后勤保障)成員:李曉理張永剛李雄漆連波謝旭智
李剛袁春林趙貴朋翁斌蘇毅
蔡曉斌肖應軍王紅力周繼中徐丹國
任志鴻蔡生全陳光杰陽建康(2)職責:
在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開展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控制、救治及應急處置工作;確定應急救援行動方案,調動指揮應急救援物資及人員;組織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督導各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培訓及演練;安排協調現場生產停止及恢復;保障應急行動所需費用;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轄區內職業病危害事故及處置進展情況。
3.3.2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1)組成:
辦公室主任:李曉理
成員:肖應軍蔡曉斌
(2)職責
①檢查指導事故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等工作;
②在應急指揮部授權下,負責對事故發展態勢及控制情況等相關信息上報市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門;
③對確定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以及采取相應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議;
④負責對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準備情況提供咨詢服務;⑤負責對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置的具體行動提供技術指導;
⑥負責組織患者的救治;
⑦負責事故后期評估工作,根據評估結果向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行動的終止建議;
⑧督導各相關單位開展相應的培訓及演練工作;⑨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3.4.1人員組成:
(1)指揮部:
總指揮:胡勇
成員:李曉理張永剛漆連波袁春林謝旭智
李雄
(2)一分部:
總指揮:楊成君
副指揮:李剛
成員:沈金星蔡生全吳自力代萬青蘇毅
袁關良汪洪華高林軍郭文斌何敏
陳世珍李國勝于強冉忠
(3)三分部:
總指揮:孔凡偉
副指揮:趙貴朋
成員:陽建康任志鴻陳光杰王光杰吳靜
(4)測試中心:
總指揮:冉鵬
副指揮:周繼中
成員:何躍寶岳野焦東生3.4.2職責:
(1)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搶救遇險人員,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擴大;
(2)收集、核實現場病人和財產損失情況等信息,及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應急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對需要醫療救治和現場安全治安支援的事故,要立即向就近的醫療機構和公安部門請求支援。
3.5應急救援隊伍的組成及職責3.5.1應急救援隊伍人員組成
(1)滅火、救助救援隊:
組長:梁學成
成員:袁春林、謝旭智、肖應軍、王紅力、陽健康、沈金星
(2)安全保衛隊:
組長:李正全
成員:潘艷軍、楊毅剛、蔡曉斌
(3)應急保障隊:
冉鵬組長:
成員:漆連波、張永剛
(4)專家組:由單位專業人員及外請的專家組成,直接接受應急指揮部的指揮。
(5)宣傳組:
組長:張永剛
成員:徐丹國馮本財
(6)事故調查組:
組長:梁學成
成員:李正全、冉鵬、胡勇、李曉理
3.5.2職責:
(1)滅火、救助救援隊職責:迅速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偵檢,控制職業病危害源;
針對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伴生的火災,及時制定出正確的救援方案;負責搶救人員、保護和疏散物資、控制火災;根據事態發展,及時向公安部門報警求援;事故一旦發生人身傷害,向就近的醫療機構求援。
(2)安全保衛隊職責:負責封閉事故現場,對通往事故現場的有關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交通秩序,保證執行任務的各種車輛暢通;
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疏散人員,保證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3)應急救援保障隊職責:依據各單位職能,為應急救援行動提供救援物資、應急通信、電力供應、流動機械、運輸工具以及救援物資裝卸搬運所需人力的保障。
(4)專家組職責:為事故單位控制職業病危害源,提供技術支持。
(5)宣傳組職責:負責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信息發布;
廣泛開展職業病防護知識宣傳,提高職工自我保護意識和技能。
(6)事故調查組職責:組織或參與事故的調查、取證、處置工作。
4預防、預警與信息報告
4.1預防
4.1.1安全質量部對單位所有職業病危害因素實施動態監控,定期對危害因素的存在狀態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督促整改。各單位對于新增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崗位要按照相關要求采取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質量部。
4.1.2各相關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事故預防工作。存在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應配置相應的急救藥品、器材,并在顯著位置懸掛應急處置方法。重點部位應設置緊急報警裝置。
4.1.3各相關單位應根據本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存在重大急性職業中毒危險、缺氧窒息危險的場所均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呼吸保護器(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應急救援設備,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維護、報檢,保證正常狀態。
4.1.4各相關單位應加強對職工的培訓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提高應急應對能力。
4.2預警
4.2.1事故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時,經事發單位確認后即進入預警狀態。事發單位各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的規定迅速做好應急準備。同時事發單位應迅速將各種信息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核實信息后決定并發布預警信息。
4.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跟蹤監測并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后,認為應當結束預警狀態的,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并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公布預警狀態結束。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接警電話
單位值班室電話:xx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電話:xx
4.3.2信息報告責任人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和接受病人的醫療單位等。
4.3.3報告內容
主要包括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發病情況、死亡人數、信息來源、事故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并提供報警人的聯系方式。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3.4報告時限和程序
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單位值班室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安全質量部)報告。
安全質量部接報后立即開展調查核實,確定真實性后,在1小時內向單位應急指揮部報告,同時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應急指揮部根據總指揮指示召開應急會議,認定事件級別,確定處置方案,制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
5事故分級與應急響應
5.1事故分級
依據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性質、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將職業病危害事故劃分為三級:
一般事故(Ⅲ級):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無死亡病例的;
嚴重事故(Ⅱ級):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Ⅰ級):發生急性職業病30人以上,死亡5人以上的。
5.2應急響應
5.2.1基本應急: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并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后,應急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立即組織、協調、指揮各相關單位開展搶險救助、醫療救治、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現場監控、安全防護等應急工作,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5.2.2擴大應急:本預案啟動后,事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指揮部應請求政府及有關部門緊急支援,擴大應急救援強度。
5.2.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響應程序
(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單位報警后,應在最短時間將事故信息通報給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疾控部門,請求政府主管部門配合進行事故調查;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迅速組織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品、車輛等應急用品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配合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市疾控部門進行事故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檢測;
(3)根據現場調查信息及檢測結果,迅速組織專家判斷可能引起事故的危害因素種類、危害程度;
(4)依法采取臨時控制和應急救援措施,及時組織搶救急性職業病病人;
(5)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事故報告。 5.2.4事發單位的響應程序
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在立即上報事故信息、就近通知醫療機構救治病人的同時,應當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切斷毒源、封閉中毒或傷害現場,設立警示標識,利用本單位配備的監測設備加強現場監測,控制危害源。
(1)參加事故救援的人員,必須佩戴處于有效防護狀態的防毒面具或自給式空氣呼吸器,方可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2)對事故現場職業病病人,首先要停止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迅速將患者移送至空氣流通處,保持呼吸通暢。呼吸困難者,條件允許時給輸氧;
(3)如果病人有休克或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有條件時,施行心肺復蘇術,并等待醫務人員救援;
(4)毒物與中毒人員有皮膚接觸的`,應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但應注意保暖;
(5)有眼睛接觸者,應立即翻開眼瞼,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并等待醫務人員救援;
5.3應急結束
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基本結束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請求政府疾控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檢測),對檢測信息進行收集、綜合分析、評估,職業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控制或消除后,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提出結束建議,由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6信息發布
事故及救援信息由應急指揮部提供,單位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對外發布的信息要及時、準確。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7.1.1在職業病危害事故進行應急處置的同時,單位各有關單位要迅速采取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妥善解決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其他事項,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7.1.2對在職業病危害事故中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政策予以救助或補償;因參加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置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7.1.3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進行評估,制定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按計劃開展重建和恢復工作。
7.2調查和總結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事發單位應當自應急狀態結束的決定公布之日起10日內,向應急指揮部提交應急工作的調查和總結報告。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概況,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的認定,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今后應當采取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安全質量部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咨詢電話:xx醫療急救電話120,火警報警電話:119;事發單位在報告事故時要報聯系電話或其他聯系方式。
各相關單位分別負責分管系統、區域內相關職業病危害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和處理,及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信息。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突發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信息進行綜合集成、分析處理,并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8.2應急救援物資與搶險裝備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建立應急救援和搶險裝備信息數據庫,并明確載明其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時間、使用年限、存放地點和產權所有人等事項。
裝備的所有者,要確定人員,負責對裝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使其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在該裝備用于應急處置工作時,要派出專業技術人員跟蹤服務。
8.3應急隊伍保障
各相關單位應急隊伍要責任到人,并且能夠保證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
8.4經費保障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工作的經費,專項用于當年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工作的開支。救援隊伍必需的裝備、演練等費用納入預算,報單位審批。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9.1.1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知識要納入職工年度培訓計劃,并逐漸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的培訓。
9.1.2各相關基層單位應結合自身情況,有組織、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病危害事故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9.2演練
9.2.1各相關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實施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演練。
9.2.2應急演練結束后,應當對演練的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對預案存在的不足與缺陷及時修訂完善。
10獎懲
執行單位《應急救援管理辦法》規定。
11附則
11.1術語和定義
職業病危害事故定義:是指由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作業人員嚴重健康損害,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職業病危害事件。
11.2預案的制訂、修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安全質量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11.3預案的發布與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5
為加強對電動葫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公司電動葫蘆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電動葫蘆安裝現場或維修保養的電動葫蘆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一)由于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二)由于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其它安全事故。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電動葫蘆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二)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安裝、維修班組人員兼職組成。
三、 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3)搶救現場傷員;
(4)搶救現場物資;
(5)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 培訓
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解救
(2)更換和割短鋼絲繩
(3)施工用電常識
(4)墜落保護
(5)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
(6)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7)事故報警;
(8)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9)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人員有效的培訓,公司工程技術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接到報告后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六、 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七、 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八、 其它事項
(一)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電動葫蘆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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