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停電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停電事故應急預案1
1、接到停電通知狀況下,管理運作部應事先將停電線路、區域、時光、電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狀況通知每個住戶與商戶,并主要出入口發布停電通告;同時,工程物料部應做好停電前應變工作。
2、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狀況下,工程物料部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局查詢停電狀況,了解何時恢復供電,并將了解狀況通知管理運作部。
3、保安部立即會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頭前往各樓檢查電梯運行狀況,發現電梯關人立即按照電梯困人應急預案施救。
4、管理運作部立即將停電狀況通知小區內住戶與商戶,并主要出入口發布停電通告,必要時啟用緊急廣播系統通知住戶,要求住戶持續冷靜,做好防范。
5、若突發停電時,正值晚上商場營業,保安部應協助商場維持好秩序,指導商戶啟用應急照明燈、蠟燭等備用照明,疏散顧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發生火災。
6、安排員工到小區各主要出入口、電梯廳維持秩序,保安加強保安措施,嚴防有人制造混亂,渾水摸魚,必要時關掉大門。
7、派人值守辦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戶與商戶詢問,做好解釋與疏導工作,防止與住戶、商戶發生沖突。
8、詳細記錄停電事故始末時光、發生原因、應對措施以及造成損失。
9、突發停電預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應經常檢查應急照明與緊急廣播系統,確保正常。
2)管理運作部應提醒寫字樓住戶、商戶備置一些應急照明燈或蠟燭,以防停電。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邏、檢修用電筒外,還應配置手提式應急照明燈,并時時充電保養,持續完好。
關于停電事故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證我校學生在晚間突然發生停電事件時,能夠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與全體住宿學生的安全,特制定我校停電應急預案。
二、教學樓晚自習大面積停電的緊急預案:
第一條、各班值班老師要第一時間將學生控制在教室內,馬上打開手機亮光,與班干部一起,穩定學生情緒,讓學生各就各位,嚴禁尖叫起哄、喧嘩、亂動,確保班內鴉雀無聲,然后,馬上清點學生人數,確保所有應該在場的學生均在自己的座位上。
第二條、如停電發生在晚自習前,所有值班老師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趕往自己值班班級,然后按照第一條執行。沒來得及回家的老師請積極協助,在自己所教班級或沒有老師的班級進行管理。
第三條、如正在下課時停電,學生在走廊、樓梯、廁所等位置,則必須要求學生先在原地站立,待應急燈啟動后再慢慢回教室,在教室坐好等待教師安排。嚴格要求學生在此時絕對不能搶跑、追逐、推搡、打鬧,嚴禁學生大聲喧嘩或尖叫,違者嚴肅處理。
第四條、停電期間,所有學生在班內自己座位上,在值班老師與班干部的指揮下,統一默背學過的知識,或趴在桌子上休息,嚴明要求,嚴格紀律,嚴肅管理。
第五條、停電期間下課時,值班老師在班內值守,無需解手的`學生一律在自己座位上坐好,嚴禁走動與出聲;需要解手的學生,兩人一組、慢步輕聲的一律靠右走去廁所,解手后立刻慢步輕聲的返回教室,在自己座位上就坐并接受值班老師與班干部指揮。
第六條、晚自習放學時,值班老師等通知在學校要求放學的時間點按時放學,學生一律在班級門口列隊,班干部清點人數,所有學生系好鞋帶,然后整齊列隊在規定樓道單列順序下樓。男生一隊,女生一隊。各樓層下樓必須錯開時間,如:按9:10放學算,9:10一樓列隊出樓,9:14二樓列隊下樓出樓,9:18三樓列隊下樓出樓,防止擁擠、踐踏。下樓時,所有值班老師一定要控制住樓道與樓梯口,組織學生有序下樓,下樓期間一律禁止喧嘩、打鬧、擁擠、推搡、彎腰,一律靠右行走。9:10之前一律聽從學校安排。如果學校要求必須等來電才能放學,則必須安撫住學生情緒,等統一號令才能放學,放學后的要求不變。
第七條:遇有風雨天氣,值班老師要安排班干部及時關閉門窗,防止漏雨、公物損壞與損壞的物品傷人,如果窗戶是用鐵絲吊的,則立即用窗簾遮住,指派專人按壓住,待風雨過后再清理雨水。晚自習后離開時,必須及時關閉電燈電扇。
第八條、值班老師帶隊伍回宿舍時,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要求組織學生列隊、清點人數,與宿管人員完成交接。
第九條:如停電時間過長,應急燈的電耗完后,整棟樓只有安全出口指示牌有微弱的光,此時如無極特殊情況,禁止任何人員出入。
三、宿舍停電的緊急預案:
第一條、所有住宿生必須聽從值班老師的安排與指揮,絕對不允許出現頂撞與陽奉陰違的現象。
第二條、停電后,各個宿舍學生必須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嬉鬧,不準私自點蠟燭。
第三條、宿舍長指揮本宿舍學生迅速就寢,并注意安全;
第四條、遇有安全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由宿舍長指派兩人一組,報告給值班老師,由值班老師進行處理,堅決杜絕私自以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
第五條、如果進入宿舍樓時是停電狀態,所有學生必須遵循兩列縱隊的模式,按部就班的慢步輕聲靠右上樓。上樓與在宿舍內期間,嚴禁喧嘩、打鬧、擁擠、推搡、彎腰等行為。住宿學生進樓后嚴禁互串宿舍或到樓下來;如有特殊緊急情況需要出宿舍樓,必須由宿舍長陪同并報告值班教師,經允許后由值班教師領出宿舍樓。
第六條、因停電期間水房與洗手間沒水,所以除緊急解手情況外,任何學生禁止到洗手間與水房。
萬一發生安全事故,有學生身體受到傷害的,值班老師或班干部必須立即向帶班領導匯報,并由值班教師立即送受傷害者到校醫務室診治,如有需要,在帶班領導指揮下,馬上送其到醫院診治,并及時通知受傷者家長或其親屬馬上趕往學校或醫院。
告訴所有學生,停電下樓時學生要數臺階,每掛樓梯14層臺階,老師們也要注意。
關于停電事故應急預案3
1 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先通風后檢查瓦斯再送電”的原則。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4.1.1.1 礦井KJ66N安全監測系統對主要通風機的負壓、電機運轉參數、局部通風機和其它設備的開停實施連續監控,當出現礦井突然停電、停風時系統自動報警。
4.1.1.2 調度室對全礦的機電設備進行集中監控,當出現礦井突然停電、停風時系統自動報警。
4.1.1.3 變電所值班人員、主通風機司機發現停電停風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4.1.1.4 井下跟班礦領導、隊長、瓦檢員、安檢員和各作業地點人員發現井下巷道風流停滯、震動、反向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向調度室匯報。
4.1.1.5 調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匯報跟值班礦領導、礦長和總工程師。
4.1.1.6 信息組要對各級人員入井跟蹤檢查。需要立即撤離井下人員時,利用電話群呼預警。
4.2 預防措施
4.2.1 通風機停電停風預防措施
4.2.1.1 礦機電管理部定期對供電線路、入井線路及開關設備進行檢查。
4.2.1.2 每月對回風井兩臺主要通風機進行切換,保證運轉風機出現故障時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分鐘內開動投入運行。
4.2.1.3 保證主通風機雙回路供電的可靠性,機電隊應加強供電系統的日常巡檢工作,出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風機連續正常運轉。
4.2.1.4 按計劃對風機整體和部件進行檢查,做好維護檢修工作。
4.2.1.5 機電管理部至少每月檢查一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通風機葉片角度,必須經礦通風主管科室和總工程師批準。
4.2.1.6 通風主管科室、機電管理部每季度應至少檢查一次反風設施,每年應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4.2.1.7 主要通風機司機負責監護主要通風機運轉狀態,每小時記錄一次運行參數,發現異常,立即報告,嚴禁主要通風機“帶病”運行。
4.2.1.8 加強供電系統管理,杜絕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主要通風機因檢修等原因需停電、停風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4.2.1.9 主要通風機安設設備開停、負壓傳感器,實時監測風機運行狀態;主要通風機司機每隔一小時對主要通風機的運行參數記錄一次,并對所測數據進行趨勢分析。
4.2.2 主要通風機停電停風應急措施
4.2.2.1 礦井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電停風時,領導小組人員立即趕到井調度室,通風人員一律堅守崗位或在通風調度待命,不得外出,隨時聽從領導小組的派遣。
4.2.2.2 機電隊在10min內盡快啟動主要通風機。
4.2.2.3 主要通風機在10min內不能啟動運轉時,及時啟動備用通風機運轉,若備用通風機不能啟動運轉時,調度立即通知切斷井下一切電源,井下變電所斷開通往各用電點的動力電源,并通知機房值班人員立即打開井口防爆門。
4.2.2.4 井下人員發現停風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在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工和采掘班組長的引領下,有序撤往采煤工作面進風巷,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或其它進風巷內。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工及時向調度匯報撤人待命情況,同時由瓦斯檢查工隨時檢查所在地的風量,瓦斯變化情況,如有變化立即匯報礦調度室。井下各變電所、水泵房等處的'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等待通知。
4.2.2.5 礦井主要通風機突然停電停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人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查明原因、制定相應措施,盡快恢復主要通風機送電。
4.2.2.6 礦值班領導或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停風的具體情況,迅速決定是否人員全部撤出,并按"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要求全員行動。
4.2.3 主要通風機恢復送風措施
4.2.3.1 經礦值班領導或主要通風機停電停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同意,恢復主要通風機供風。機房值班人員盡快啟動主要通風機運轉,同時關好防爆門,并匯報井調度。
4.2.3.2 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30min后,瓦斯檢查工首先進入變電所、水泵房檢查瓦斯情況,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恢復送電。
4.2.4 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應急措施
4.2.4.1 局部通風機停電后,在安全檢查員、瓦斯檢員和班(隊)長的帶領下,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員至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人工將閉鎖開關手把打至切斷電源位置并閉鎖,在停風巷道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匯報礦調度室。
4.2.4.2 瓦斯檢查工隨時檢查停風巷道柵欄處及撤出人員所在地的瓦斯變化情況,并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4.2.5 局部通風機恢復送風措施
4.2.5.1 局部通風機恢復供電前,瓦斯檢查工必須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方可匯報調度通知變電所向局部通風機供電,局部通風機在啟動運轉前,必須由救護隊員先查明停風巷道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若停風巷道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可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運轉,若超過規定,必須制定專門措施,限量排放。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后,及時匯報礦調度室。
4.2.5.2 局部通風地點恢復正常通風后,經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員和電工檢查符合規定,匯報井調度恢復該處供電,人工恢復閉鎖供電,恢復生產,并由安全檢查員匯報生產恢復情況。
4.3 預警條件
4.3.1 礦井或掘進工作面突然停電、停風。
4.3.2 井下巷道風流停滯、震動、反向。
5 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6.1.1 主通風機停電停風處置措施
1)當主通風機停運后,當班司機要立即報告調度室和隊值班領導,由隊值班領導和值班電工等分析查看主要通風機停運原因。
2)由于機械故障造成停運,則立即開啟備用主通風機,并對有機械故障的主通風機進行檢修。
3)由于電網波動造成的主要通風機停車時,值班司機立即重新啟動停車的主通風機。
4)由于值班司機或電工操作失誤導致主要通風機停車時,要立即安排熟練職工或按照正常程序再次恢復操作,開啟主要通風機。
5)因停電造成主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主通風機司機必須立即打開風井防爆門和行人風門,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進行自然通風。并立即通知調度室,調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作業點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至采區進風巷中。
6)各施工地點在撤離時,由跟班班(隊)長負責組織集體有序撤離,當班電工負責將本施工區域內的電氣設備開關全部打到零位并閉鎖,采區變電所變電工關閉向各個施工地點供電的總饋電開關,然后關閉總開關后撤至規定地點。采區所有人員由瓦檢工通知,并撤離。巷道口處打上柵欄,設立警示標志,嚴禁任何人員進入。
6.1.2 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現場處置措施
1)井下局部通風機因停電或其他原因停止運轉時,現場人員立即通知調度室、通風準備隊。
2)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后,立即切斷停止供風巷道內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同時立即啟動備用通風機;現場班(隊)長和機電修理工要迅速向調度室匯報,同時查明停電原因,及時恢復局部通風機向巷道供風。
3)備用局部通風機不能開啟時,現場班(隊)長要迅速將全部人員撤至全風壓通風的進風巷中。
4)安檢員、瓦檢員要監督現場班(隊)長完成撤人工作及設置柵欄的工作;停風期間,瓦檢員要注意檢查柵欄處的氣體情況,將瓦斯濃度變化情況及時匯報通風準備隊和調度室。
5)獨頭巷道口設置柵欄、掛明顯的警示標志牌或派專人在巷道口新鮮風流中看守,嚴禁人員入內。
6)安檢員要檢查柵欄和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在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以前,嚴禁人員進入各獨頭巷道。
7)停風的掘進工作面,未得到瓦檢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開啟局部通風機。
8)在未恢復通風前,進入停風區域中檢查瓦斯時,必須兩人結伴而行,兩人間距5-10米,往里隨進隨檢查,當瓦斯濃度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氧氣濃度低于18%時,立即撤離,重新設置柵欄,設置警示標志牌,嚴禁任何人入內,匯報通風準備隊、調度室。
9)井下發生災變時,在災區或受災變影響的區域,每個工作人員應進行避災和保護自己。
10)講清時間、地點、遇險人數等,看到的異常現象(火煙、飛塵等),聽到的異常聲響,感覺到的異常沖擊等,不可隨意推斷,以免給領導造成錯覺,影響救災。
11)積極搶救: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傷害和損失。
12)安全撤離:撤退方向按避災路線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離。 應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退時,要注意防護。
13)妥善避災: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通路冒頂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等)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筑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筑的臨時避難硐室、或利用壓風自救裝置妥善避災。避災過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維持自身的生存條件,延長生存時間,等待救援。
14)冷靜、不驚慌,判斷事故地點和自己的位置。
15)在進風側時,迎風撤;在回風側時,迅速配用自救器,盡快轉入進風側。注意連續爆炸的威脅。
16)撤退困難,盡快進入支護完好的硐室、壓風自救裝置地點進行躲避。
17)注意躲避處的生存條件,有危險時,設法改善,條件允許時可以轉移。
6.2 避災路線:
6.2.1 正常通風情況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無法通行時: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進風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6.2.2.2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點、硐室→6煤輔運大巷→進風立井→地面
6.2.3 反風情況下:
6.2.3.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風順槽→6煤回風大巷→總回風巷→回風立井→地面
6.2.3.2 掘進工作面→掘進順槽→6煤回風大巷→總回風巷→回風立井→地面
6.2.3.3 其他地點、硐室→6煤回風大巷→總回風巷→回風立井→地面
6.2.4 當井下發生災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順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損堵塞通道而無法撤離時,應在調度室的統一指揮下,及時進入井下的臨時避難硐室和永久避難硐室進行避災,等待救援。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物資和設備的存放
礦井地面供應站、地面消防材料庫和井下消防材料庫要按規定配備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調度室牽頭負責監督檢查、物供部負責物資補充,確保應急物資能夠滿足應急需要。物供部和調度室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量,不能隨意挪用,要定期檢查維護。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都要明確。(參照消防材料庫清單附件三)。
7.2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調運方式
當現場應急物資和設備供應不能滿足需要時,請求指揮中心迅速下達命令,由物資供應中心調用各種排水、供電、開關、電纜等機電設備,進行搶險救災。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由通風準備隊管理、維護、校驗。
7.4 急救設備管理
醫務室要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設備和技術人員,提高醫務室應對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運輸保障
礦調度室、綜合管理部、車隊必須保證24小時有值班車輛。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車輛必須立即為救援車輛讓行;根據地面交通情況必要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殊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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